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2 09:18: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传染病管理制度1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传染病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传染病管理制度14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2

  一、晨检制度:时间:7:20—7:30。

  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分管主任。班主任每日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核对,在7:25之前摸清学生的健康状况,遇有传染病学生及时向校长室报告送往办公室,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并去医院诊治。各班认真填写晨检表,传染病表上报卫生室。

  二、一日监查:

  1.班主任负责对学生一日健康状况随时监查,随时发现发热、疑似传染病学生随时报告,不隐报。

  2.教育学生有病先到医院诊治,不把病原带入学校。

  3.卫生室对各班晨检表进行统计,发现传染病向有关部门上报,决不隐报。

  三、隔离制度:

  1.各班发现有发热、疑似传染病及时送往办公室隔离。

  2.教室随时消毒(由班主任负责)。

  四、健康教育:

  1.健康课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教案有传染病内容,考核有传染病内容。

  2.宣传栏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两期。

  3.广播防治有传染病知识。

  五、报告制度:

  报告人:

  报告单位:镇防疫站(发现甲类传染病6小时以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

  报告方法:

  1.电话报告

  2.填表上报

  六、传染病防治:

  1.对进行预防接种。

  2.做好消毒工作。

  3.做好春、秋季卫生教育宣传工作。

  4.开展体育活动,做好课间、室内通风。

  5.严格执行有关各类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课。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注:教师如有传染病也应执行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班。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3

  一、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市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报告。

  二、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三、建立传染病个案登盲目产,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四、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预防性用药。

  五、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六、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扫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七、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记、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和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八、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4

  1.甲类传染病为强制管理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2.《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增减甲类和乙丙类传染病病种,以适应情况的变化。

  3.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如实公布全国疫情并随时通报重大疫情,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

  5.传染病的控制包括:

  (1)控制传染源。(2)切断传播途径。(3)宣布疫区。(4)对尸体的处理。(5)药品生物制品等的供应。

  6.解答)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末满擅自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尚未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2)对除艾滋病人、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应当在两日内作出明确诊断。(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亲密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的污染场所,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应立即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5)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7.切断传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听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县级以上政府在接到报告时,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下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作出决定前,必要时可临时采取第1,4项紧急措施,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及时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8.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行卫生检疫。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9.对尸体的处理:

  对于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火化。

  10.检测管理的对象:

  根据《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艾滋病检测管理的对象为已确诊的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疑似艾滋病病人、或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

  11.检测管理措施:

  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艾滋病病人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其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可根据预防的需要,实施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1)留验;(2)限制活动范围;(3)医学观察;(4)定期或不定期访视。

  12.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对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确认属个人隐私,有关部门不得泄露。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拾,对其中经济特别困难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应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费用。

  13.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2)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3)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4)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邮寄医疗废物,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14.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2)应当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4)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5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6

  一、疫情报告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传染病的发生,应及时、准确地报告市疾控中心(在经医院确诊或实验室检查)。

  顺序:学生---班主任---卫生室---校长室---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

  二、晨检制度: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学生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板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住宿部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

  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未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卫生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七、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7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中心配备一台专用计算机,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传防科配备2名工作人员:

  邱经建医师负责网络直报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并负责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凌琍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及初审工作,防止错报、漏报。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邱经建医师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8

  一、组织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建立传染病病情报告网络,设专人负责寝室疫情管理、消毒等工作,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报告

  寝室发生呼吸道或肠道传染病等疫情时,由寝室长报告宿舍管理员,宿管人员应迅速报告相关班主任、校医,校医在接报后同一时间内向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三、监测

  有疫情时,由寝室长负责落实晨检制度,对同寝室请假的学生要做好登记,报到宿管人员处,宿管人员负责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处理措施

  当寝室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可采取以下消毒防御措施:

  (一)管理传染源:发病学生应立即送医院诊治,明确诊断,并根据病情需要采取隔离措施。

  (二)切断传播途径:对寝室采取如下措施:

  1、空气消毒:

  由各宿舍值日生负责开门、窗对流通风,每日四至五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必要时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进行空气消毒。

  2、地面消毒:

  由医务室负责提供消毒液,物管人员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后,用喷壶均匀喷洒每个宿舍地面和楼道、盥洗室等公用地面,每天一次。

  3、重点部位消毒:

  由各寝室值日生,把消毒液按要求配制好后,用布浸湿,对各宿舍门把手、壶把手、桌椅、门窗等宿舍成员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反复擦拭,每天一次。

  4、物品消毒

  对于被褥、衣物等需暴晒消毒,饭盒、水杯、面盆等洗具应煮沸消毒或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三)监测易感人群:寝室各成员应严密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饭盒、水杯、毛巾等生活用品不混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五、记录

  寝室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六、健康教育

  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如宣传栏、黑板报等,开展预防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的正面宣传。教育学生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学习环境的'清洁与空气流通;鼓励学生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身抵抗力。安排有关传染病防治的知识讲座,消除学生的恐惧思想。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9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应马上采取隔离措施,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观察,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送医院治疗。

  2、密切跟踪接触疑似传染病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3、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疑似传染病的病人经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休学住院治疗,待病愈并凭医院证明方可回校上课。

  5、做好学生健康档案及疫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完整的学生健康档案。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10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11

  一、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行预防为主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师生搞好以灭四害为中心的环境卫生工作。

  三、搞好卫生预防接种工作。

  四、对全体师生的饮水进行监督把关。

  五、严格执行医务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扩散。

  六、对传染病人的污物,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七、建立红十字监督网,及时将传染病疫情上报卫生室。

  八、发现传染病人及时送医院隔离治疗,并将疫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深入班级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咨询宣传工作。

  九、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把好病从口入关,加强对食堂饮食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控制餐具消毒。

  十、食品工作人员必须经常保持个人卫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销售食品是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12

  一、保健员负责园内传染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和传染病管理工作。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二、发生传染病后立即隔离传染病患者,做好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儿童工

  作。

  三、对患儿所在班级进行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不得并班、不升班、不收新幼儿、不转托幼园。

  四、对环境和各种物品做好传染病终末消毒和医学观察期间的消毒工作。

  五、配合防疫部门和儿保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

  六、患儿临床痊愈后需持有区或医院痊愈证明才能返园。

  七、离开园三个月以上或离开本市到外省的幼儿需经儿保所重新体检,合格后才可返园。

  八、保护易感儿童在传染病理性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采取必要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九、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发生传染病后应按要求作好传染病管理。患者患病期间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痊愈后返园工作时,须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允许返园工作的.证明。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13

  1、幼儿园成立创安领导小组,未保领导小组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护校队。安全工作层层负责、落实到人。

  2、及时传达、宣传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

  3、定期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讲座等培训。

  4、建立和执行房屋、设备、消防、防盗交通等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执行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工作每日巡查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平时要关好门,对来访者进行询问登记,严防幼儿走失。

  6、食堂定点采购,并实行查证制度,四十八小时留样制度。食堂对食物的.操作与保存应注意卫生,以免食物中毒。

  7、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春、秋传染病高发期的消毒工作。医务室按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把好晨检关,以免传染病蔓延。

  8、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

  9、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

  10、定期检查更换重点部门(财务室、电教室、档案室、广播室等)的消防器材。

  11、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

  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对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应指派校医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专人按要求及时上报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四早”( 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二、晨检制度: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学生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板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宿舍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未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校医务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七、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传染病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传染病管理制度02-11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02-18

传染病管理制度13篇04-16

传染病管理制度6篇04-16

传染病管理制度(14篇)04-07

传染病管理制度15篇04-06

学校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04-07

传染病管理制度(15篇)04-15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