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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解除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租人解除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租人解除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原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第二层,总面积约为x平方米。现因乙方长期拖欠甲方房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一、现甲方要求乙方应于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房屋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房子时应保证房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房屋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人解除合同2
您好,关于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合同法》有以下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补充: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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