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新闻稿,新闻稿的格式有很多,而且都是在新闻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摸索出来的,不同时期格式也不一样。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和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近日,宦家峪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泰山区教体局《关于在中小学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的通知》要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接上级通知后,张世锋校长、少先队辅导员郭娇老师立即研究部署并组织教师召开专题会,带领老师们认真学习了《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明确了禁放范围,安排专人负责,积极落实文件要求,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教师和学生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学校各中队召开主题队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同时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以及近年来泰安市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中取得的成就。
学校通过“小手拉大手”,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利用班级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这样的系列主题教育,孩子们表示,作为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2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连日来,驿城区人民街道各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宣传单、居民微信群、深入物业企业对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宣讲等方式,向商户、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使更多的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通过多样性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商户、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护了环境,营造了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氛围。
记者了解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于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行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均有权制止、劝阻、举报。
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3
为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提高师幼、家长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营造共同保卫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11月16日至17日,城关第四幼儿园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园通过电子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页、公众号倡议书、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幼儿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引导家长宣传动员邻居及亲属远离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年,守护美丽舒城的碧水蓝天。
通过此次活动,让幼儿、教师及家长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树立文明意识,为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健康生态环境,过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4
整治行动,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其中,专项整治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我市制定了《聊城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监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网点),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要继续实行销售旺季驻库安全督导员制度,驻库安全督导员每天必须将现场检查情况以短信形式向县级安监局报告,发现违规违章行为要立即制止或纠正。
要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凡是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以及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一律不予许可,已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要予以撤销。
各级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审查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
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同级政府细化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地点和种类,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制贩、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使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确保安全燃放。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城市管理工作,依法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5
为全面深化巩固辖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大气污染、安全事故和爆炸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16日,武陵区南坪街道生环办联合街道安监站、城管中队、南坪派出所、市场监管南坪所等部门共同开展禁燃禁售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现场,检查人员深入辖区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行动,劝导商户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售卖烟花爆竹。重点对临时售卖、流动售卖烟花爆竹的售卖点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普及相关政策,并没收发现的全部烟花爆竹。同时,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通过流动车小喇叭循环播放、小区业主群发布通知、每栋楼入口处及小区宣传栏张贴“禁燃”海报等多种形式,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并动员辖区居民踊跃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南坪街道将持续开展禁燃禁售专项检查行动,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为辖区居民欢度春节保驾护航。
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6
烟花爆竹燃放是春节期间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巩固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重点,以满足环境管理为导向,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工作“耳目”和“哨兵”作用,加强禁燃禁放的监控工作。
据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粉尘,特别是春节期间,受小风、逆温、静稳等不利气象多发影响,大气环境容量偏低,城市建成区范围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有害气体和粉尘会急剧积累,难以扩散,极易加重雾霾污染,刺激人体呼吸道,损害市民身体健康。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全天候盯控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空气质量数据。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调派单颗粒质谱监测车,实时开展颗粒物污染组分监测,结合激光雷达扫描,对红谷滩区建工学校、东湖区林业公司等站点开展污染溯源。“当发现数据指标出现污染高值问题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南昌智慧环保’平台,将问题线索交办至县区、乡镇等属地有关部门快速处置,全力保障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清新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工作人员袁超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自20xx年南昌市实行《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来,我市春节期间未出现因本地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持续改善,较禁燃禁放前PM2.5浓度改善65.7%,PM10浓度改善65.1%,有力回应了老百姓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迫切期待。同时,禁燃禁放也有效减少了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7
年关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十八里镇动员各个行政村人员力量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宣传排查工作,零距离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各村村干部组成排查小队每天不定时在村内代销点、小超市进行走访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进货销售行为,同时广泛宣传禁售规定,提醒经营者和居民群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上报镇政府,由派出所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各自然村宣传栏、主干道及沿街门面张贴禁燃禁放通告和致居民的一封信,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和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禁燃禁放,并积极利用网格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环保、安全意识,在全辖区范围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成效。另外,各村夜间巡逻队在治安巡逻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排查和制止,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避免群众私自燃放,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稳定。
下一步,十八里镇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自燃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倡导群众共同营造和谐低碳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8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上石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多举措开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精密部署,压实责任分工。该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深入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成立32个村级禁燃禁放工作巡逻队,加大重点时段巡逻频次,及时制止燃放鞭炮行为,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广泛宣传,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流动宣传车、村广播、微信群、下队巡逻等宣传方式,让群众们真正了解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镇已累计出动宣传车20余次,张贴宣传公告60余份,微信等线上宣传500余次。
强化排查,夯实源头治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超市、便利店、杂货店等商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切断燃放烟花爆竹输送链条,确保营造文明、绿色、环保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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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减少鞭炮造成空气污染和火灾隐患,维护公共财产和人身财产安全,桓台县唐山镇中心幼儿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系列活动。
假期里,教师签订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孩子们与家长一起,用绘画、手工等多种方式做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画,以此来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相关安全知识,描绘出了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0
为贯彻落实《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积极响应号召,切实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舆论氛围,1月3日,全县中小学积极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教育宣传活动。
清水镇中心小学利用大课间对师生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并倡导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自身安全和大气环境的危害,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贾镇中学安全办主任带领全校师生共同学习《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介绍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严重影响,列举了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害案例,阐述了国家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倡议学生和家长“小手拉大手”,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贴春联、剪窗花、印年画等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喜迎新春,过一个安全绿色的欢乐中国年。
在烟庄街道范庄小学,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校园黑板报、红领巾小广播站等宣传手段,向全校师生认真传达《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并引导师生们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还通过家校共育微信群、手机短信、班级QQ群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家长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号召家校携手共同打造舒适温馨的优美环境。
范寨镇中学利用上午间操时间,在教学楼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使大家明白禁止燃放放烟花爆竹是为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学校又通过微信群发形式向家长宣传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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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通过入户宣传、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请严格遵守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12日,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民警林永吉带队前往丹州社区,走进沿街商铺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
活动中,月川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粘贴禁放公告等形式向群众全面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提醒居民遵守相关禁燃规定,争做文明公民。同时对群众、商铺人员进行反电诈宣传,指导帮助群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荔枝沟派出所社区警务队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现场讲解、答疑释惑,在醒目位置、店铺门口等处张贴通告,鼓励群众动员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亚龙湾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小区、社区,通过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大东海派出所采用集中宣传和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人流量大的商场以及各大酒店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倡导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点对点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人人知晓。
同时,民警对辖区商户和超市是否有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情况进行排查,向沿街门店经营者进行宣传,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期间,吉阳分局共出动警力12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份,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625余张,向群众普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知识2460人次,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419份,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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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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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安全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我校根据市委、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指示,扎实做好了此项工作。
多方面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具体的责任分工和责任人。每日早上6时至深夜22时,特别是元旦、春节、立春、元宵节等重要时段,明确“禁燃”看护责任人,部署守护力量,加强对禁止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宣传。禁止在校园内和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广大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了烟花爆竹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多途径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放寒假之前。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检查学校全部建筑物,关好门窗,防止校外的烟花冲进学校造成不良后果。
我校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确保了我校 “禁燃”工作的“零禁燃”。为零陵的“禁燃”工作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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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易发生雾霾天气,每年一到年根儿,烟花爆竹的燃放成了大气污染的一大来源。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密云“两会”上获悉,明年密云城区拟实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将作为会议的'一项单项议题,提交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
为了有效治理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明年1月1日起,密云城区将实施最为严厉的禁放、限放措施。
据了解,密云区限制燃放区域包括: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的.行政区域内。限制燃放区域内(除禁放的地点外),从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全区的安全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等十七类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或二级期间,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本区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暂停销售烟花爆竹。
此外,作为首都水源涵养区,密云区将继续大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保障空气质量始终位居全市前列。未来,密云区将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新城四大集中供热中心全部完成煤改气,基本实现城区无煤化和平原地区燃煤锅炉“清零”的目标。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完成24个村、8000户以上改造任务,全域实现劣质燃煤“无生产、无销售、无使用、无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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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
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
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
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
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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