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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05 17:07:03 赛赛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为了确保公寓楼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用电、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强制执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电;检查防火设施;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2、用电管理必须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

  ⑵熄灯时间后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但必须开亮楼梯口和走廊照明灯;

  ⑶每天检查宿舍内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内不得设置临时插座、接线板。小型台灯要安全、可靠。寝室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吹风、充电照明灯等电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⑴每楼层的走廊口设置两组,每组两只1211灭火器。要教育学生会用灭火器,爱护灭火器,不能拿生命当玩戏;

  ⑵各楼梯间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装置;

  ⑶防火门应每时处于常闭状态;

  ⑷学生在公寓楼的这段时间内,所有的大门不得上锁。

  ⑸要确保应急照明灯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上。发现损坏,立即整改。

  ⑹夜间、大门口和四楼楼梯口必须有导护老师值班,不得离岗,随时应急突发事件。

  4、奖惩制度:

  若全学年安全合格,对工作负责,热爱学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导及其它工作人员每学年发给安全奖。若在各次检查中发现不执行制度,并且不及时整改的当月扣除部分工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经济处罚。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公寓的防火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公寓中心和各校区公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公寓和各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寓各级部门都要层层鉴订防火安全责任状,要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分明。

  二、加强宣传,要让全体员工及学生全面了解发生火灾的原因及防火安全知识。遵守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防火安全法规。

  三、严禁违章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炒勺、电加热器、电热杯、电褥子、电热棒、电梳子、电吹风、床头灯等电器。

  四、严禁乱接电源、电线。

  五、严禁超负荷用电、乱安或加粗保险丝。

  六、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炉、酒精炉等。

  七、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吸烟、乱扔烟头。

  八、严禁在寝室内、公寓内或走廊堆放垃圾,防止自然走火。

  九、严禁在公寓内及公寓楼外附近焚烧废纸、燃放鞭炮等。

  十、各公寓楼消火栓保持完好、灭火器放在方便固定位置,公寓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熟悉位置、数量、会使用。非火情不得使用灭火器。

  十一、各校区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员、各公寓和各部门防火责任人要做到日检和随时检查,校区公寓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公寓中心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对于检查出的防火隐患要及时解决。无能力解决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十二、熟悉火警及相关报警值班电话,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住宿的场所,人员高度集中,可燃物品较多,属于学校重要防火部位。特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如下:

  一、宿舍内严禁私扯线路、私接灯具和电源插座等,违者罚款50至100元,没收灯具、电线等。

  二、宿舍内严禁使用一切电热器具(电炉、电褥、电暖气、电热杯等),违者罚款50元,没收电热器具。

  三、宿舍内严禁动用明火(酒精炉、柴油炉、煤气炉等),不准乱烧废纸。违者罚款50元,没收器具。

  四、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违者罚款50元,没收危险品。

  五、禁止在宿舍内酗酒、吸烟,违者罚款50元。

  六、学生都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施,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扑灭初起火灾,会拨打火警“119”。

  七、严禁破坏、偷盗消防器材、设施以及在无火情情况动用消防器材、设施。对蓄意破坏、偷盗者以10倍设备价值罚款。

  八、违犯以上规定,酿成火灾事故或贻误灭火时机的,视情况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

  为加强我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公寓楼的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学校每学期要开展灭火技能演练,经常对公寓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交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四、学校要对学生公寓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和巡查,纠正违章用火、用电和私拉乱接电线。

  五、公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学校每年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不负责造成损失的予以处罚和追究。

  七、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防火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 不准吸烟;

  3、 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5、 不准携带汽油、煤气瓶、煤油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7、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9、不准公寓无人不关电源;

  10、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

  一、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二、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用火、用电管理: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定期对用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养老院内严禁使用明火。

  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全体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训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逐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能够达到“四懂” “五会”的要求。 “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场逃生方法。“五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6

  一、以总务主任为组长,生活辅导员(消防管理员)为副组长,各寝室长为成员所组成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二、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消防法,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维护办法,不断增强消防意识。

  三、加强寝室消防安全管理

  1、任何学生不得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不得使用电器烤火炉和无防护装置的电热器。

  2、熄灯后任何学生不得在室内点腊烛或煤油灯看书。

  3、冬天,在寝室内不得生火或生火炉烤火,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内外玩火。

  四、发现火情,全体人员必须镇静不乱,立即报告辅导员并及时拨打“119”报警,辅导员立即组织学生按消防标志通过通道有序地进行疏散,并迅速组织人员运用消防设施和灭火自救,把险情处理在萌芽阶段。

  五、政教处定期组织人员(每学期三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每学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安排维修和更换。

  七、每期认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增强应变能力。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吉林省消防条例》,我院对学生公寓特规定如下:

  一、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扯电线、私接灯具和电源插座等,严禁使用一切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违者按规定给予没收。

  二、公寓内严禁动用明火、烧水、做饭等,不准点燃蜡烛、蚊香,不准焚烧废纸、垃圾,如有违反,按规处罚。

  三、公寓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如有违反,从重处罚。

  四、公寓内严禁外人留宿,如有学生亲属探视需住宿,上报医务科批准。

  五、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医院公共财产和基础设施。

  六、以上条款如有违规,一律罚款50—200元。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8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公寓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公寓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公寓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公寓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公寓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公寓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公寓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公寓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9

  1、教师及家属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共同搞好教师公寓区的消防安全。

  2、居住在教师公寓的教职工及家属,一律禁止在公寓内擅自牵接电路,使用电炉、电阻丝等大功率的.电器,以防教师公寓电路短路、老化等问题出现。如电路出现了问题,应及时给总务处汇报,安排专人进行维修。

  3、在阳台使用煤气灶者,应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无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4、严禁在上下楼梯间摆放、堆积煤块、杂物等,要教育好子女不在家中、教师公寓前后、楼道玩火、放鞭炮等,严防事故发生。

  5、教职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发生事故者应直接负责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6、值周行政、老师要经常到教师公寓区检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防消防事故发生。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0

  1.公寓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寓主管部门对公寓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3.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4.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5.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6.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7.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公寓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运营部负责人,负责生活区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禁止在公寓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五、保证公寓内用电安全,严禁公寓员工私接电源、私拉电线插座,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炒锅

  等大功率电器,以免引起电线过载,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开启配电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开启、玩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在火警时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下穿过或与可燃物接触。

  九、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空调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门窗,切断公寓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或关闭总电源。

  十一、保管好自己财物,不在寝室存档大量现金,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财物失窃。

  十二、生活区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公寓内。

  十三、23:00以后需自觉熄灯,严禁在公寓进行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活动,色情活动及吸毒等的违法行为,违者将上报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十四、火警: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2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寓住宿学生自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结合公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学校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作为经常性重要大事来抓,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教育,认真制定制度和措施。

  二、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做到“三懂”、“三会”:懂本公寓的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兆事故;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学校定期对相应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楼道工作人员必须把做好防火安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坚持定期对公寓内所有房间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四、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灶等有明火的器具,不准点蜡烛照明。

  五、要使用有合格标志的电源插座,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快、电热杯、电热毯、取暖器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严禁乱拉电线,电线不准穿过床铺。

  六、个人所有的微型充电设施或电脑,严禁在无人情况下使用。

  七、提倡不吸烟,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严禁乱丢烟蒂,乱弹烟灰。

  八、公寓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除,不得乱堆乱放。

  九、楼道和疏散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车,更不得改作它用,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十、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位,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十一、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3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公寓安全防火防电管理,消除火险漏电隐患,杜绝火灾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各住宅楼道是公用通道,又是消防通道,禁止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二条 禁止各公寓职工私自拉接电线。安装电器设备应由电工人员安装。

  第三条 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如煤油炉、酒精炉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

  第四条 烟头、火柴梗不得随意乱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第五条 外出或睡觉前,必须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做到外出随手断电,拔下电源插头。

  第六条 严禁在阳台和窗口燃放鞭炮,不要在阳台上放置易燃物。

  第七条 严禁在公寓楼内及过道焚烧垃圾杂物。

  第八条 严禁非火警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 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 119,并第一时间通知该施工单位领导。报警时要讲清楚详细地址、楼层、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公寓内中备有的.灭火器材,采用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得用水扑救。

  第十条 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切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救火时不要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第十一条 发现火势变大,自己无法控制,一定不要贪婪财物,要当机立断披上湿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冲出去。穿过烟雾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若所有路口被大火封堵,要立即返回室内,用挥舞衣物或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出求救信号,千万不要盲目跳楼而要等待救援。

  第十二条 公寓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第十三条 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第十四条 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第十五条 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第十六条 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学生公寓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公寓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明显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严禁违章用电。公寓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灯泡,同时要与其他可燃物(如蚊帐、床单、书报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做到人离灯熄、灯亮人在。

  四、学生公寓严禁吸烟、点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火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烧水做饭(菜)。

  五、严禁在公寓内、过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和堆放杂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否则按损坏公共设施论处。

  六、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镇静,不要慌乱。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警,同时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派人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离开火警现场。

  七、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经常性、不定期地检查学生公寓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八、对违反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学生,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没收违规用具,并通报相关部门,学工部可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清退离岗,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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