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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聘用合同

时间:2023-02-11 08:17:25 合同书 我要投稿

人事聘用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事聘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事聘用合同

人事聘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中的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受聘人员。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2 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交解除合同申请,即可协商解除事项。

  1.3 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愿意继续保持聘用关系,则再行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2.1 甲方根据企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 职务。

  2.2 甲方根据经营业务需要以及依照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愿服从甲方的安排,按照被聘岗位的责任,按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2 若条件允许,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带薪职业培训。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福利

  3.1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每个月工资报酬为 元(人民币)

  3.2 甲方可因乙方岗位调整而相应调整其劳动报酬。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劳动条件

  4.1 甲方实行平均每周48小时工作制度,具体按公司作息制度执行。

  4.2 因业务有加班需要,甲方按本公司加班制度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4.3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五条 劳动纪律和奖励

  5.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任务。

  5.2 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甲方将按公司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5.3乙方如果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按公司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5.4 乙方若触犯国家法律,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 商业秘密

  6.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或甲方承诺应为客户保密的技术与情报(不论这些秘密、技术、情况与乙方本人有否直接关系)。

  6.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不得自行组建公司、企业与甲方竞争。

  6.3乙方凡有违反上述保守商业秘密条款者,一经发现,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直止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乙任何一方,由于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未违约方支付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等值的违约金。

  7.2 甲方若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违约的,应向乙方支付2个月等值(底薪)工资的违约金。

  7.3 乙方擅离公司造成违约的,应向甲方支付2个月等值(底薪)工资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8.2 乙方 (是/否)持有机动车驾驶照,并 (愿意/不愿意)在甲方工作需要时行施驾驶员职责,并执行本公司有关对驾驶员职责的规章制度。

  8.3 甲、乙双方在工作期间另行签定的其他协议属本合同的附件成分,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8.4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等有效。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聘用合同2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从乙方毕业正式入职起。)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

  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

  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4、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3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工作岗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责及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劳动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规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双方执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号》。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4.在聘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关系,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根据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政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门、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字、公章)__________

  甲方(人事部门签字、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担保人签)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4

  甲方:玉溪师范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为加强用工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和学院的利益,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壹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任务等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资待遇:

  1。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中不占编制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相应条款,乙方在劳务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下月发放。

  2。 按相关规定为乙方交纳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具体险种)。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检查督促乙方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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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宣传国家法令、法规和介绍甲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与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及职业道德教育。

  2、按时支付乙方的报酬,按规定代扣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

  (三)乙方权利:

  1、乙方对甲方在劳务合同和岗位责任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可提出意见,必要时有权拒绝操作。

  (四)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 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协作、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解除劳务合同

  1。 乙方不服从安排或不胜任岗位工作;

  2。 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出现过错、事故,给甲方造损失和影响的;

  3。 多次迟到、串岗、溜岗,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

  4。 有弄虚作假、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和触犯法律行为的;

  5。 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务合同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规定和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责任比例追究乙方必要赔偿,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同时根据学院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必要的纪律外分,直至解除本劳务合同。

  2。 甲方违约或侵害乙方权益,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提出赔尝要求。

  3。 乙方因违纪、拒聘等无法履行劳务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劳务合同的,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七条、有关事宜:

  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期满自行终止。若需要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务合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____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 (地点)签订,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附:《录用登记表》;《合同附件》。

人事聘用合同5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大学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国办发(XX)3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下列方式之第( )种

  1.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年_______月;其中试用期为 _______个月,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内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放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无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规定变更、解除、终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达到退休年龄时终止。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二、工作内容和条件

  1.甲方根据单位情况和有关人事政策法规,通过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竞争上岗等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其岗位职责按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或岗位责任书执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档案工资。

  2.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纳,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1.甲方应明确并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有违反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积极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人事聘用合同6

  聘用方:受聘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协议期限

  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为期年。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每日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70小时(星期一~星期日)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15日为发薪日。

  五、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协议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协议因协议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协议。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协议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乙方在本正式协议履行期间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自行离职,则视其为放弃当月薪水;乙方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工作满1个月后方可离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7

  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充满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激励教师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及文化业务素质,造就素质优良、结构优化,面向新世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创新型的实小教师队伍,根据《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全校教职工将通过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定岗位合同确定工作岗位。进一步明确学校与教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充分调动教职工办一流实验小学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办学效益。

  二、实施原则:

  依据实小目前办学规模和学校人员编制标准和市教育局对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审核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员聘用、条件公开、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择优聘任,分期分批与教职工签定全员聘用合同及岗位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的签定:

  (一)聘用范围和对象

  实验小学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聘用条件

  受聘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或者具备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规定的条件。

  (聘用方法)

  1、学校在首次签定聘用合同时,除国家规定的辞退对外,对全体在编教职工均应该尊重本人意愿与他们签定聘用合同。

  2、校长的聘用合同按干部管理权限,有主管部门与其签定。其他人员的聘用合同经校务会议集体审核同意后,由校长代表学校去个人签定。聘用合同签定后,不因校长变更而终止或解除;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照原签定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新进师范毕业生均应试聘一年,试聘期间,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和档案,由市人才市场中心实行代理。试聘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聘不合格或本人不接受聘用的,通过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4、聘用合同正式签定和,填写《全员聘用合同制人员花名册》,并按要求办理签证手续。

  (四)聘用期限

  聘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固定期限暂定为三年,对在本校连续共作十年以上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教师,竟双方同意,可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但

  聘期不超过被聘人员法定的退休年龄。

  (五)聘后待遇

  1、受聘人员的工资,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按照所在岗位职务确定,并按照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达成情况,确定活工资部分,合理拉开校内工资档次。

  2、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解聘、辞聘后,原待遇取消。

  3、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承担应当支付的费用。

  4、受聘人员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和患病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聘用教师的安排

  教职工不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的,应在每年暑假前三个月内申请流动。在规定期限内,学校按排其临时的工作,如个人不再要求流动而愿意签定聘用合同的,学校应与其签定聘用合同,逾期拒绝签定聘用合同且又未调离本校的,学校可予以辞退。

  学校对拒签聘用合同的教师,从次月起停止发放津贴(即活工资)和校内各种津贴、福利。满三个月仍不能自行流动且继续拒聘的`,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停止享受一切福利待遇。

  (七)聘用和听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按《镇江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八条执行。

  (八)聘用合同内容

  (1)聘用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3)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4)工作纪律;

  (5)变更、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

  (6) 违反聘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四、岗位合同的签定

  岗位合同是学校月教师按照受聘岗职责要求,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是聘用合同的附件。

  (一)依据和条件

  学校按省、市有关规定和学校现有规模,在核定的编制数内,结合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设置岗位、科学定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稳定的原则,在已签定聘用合同的教职工中,按系列条件实行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

  1、必须具备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的职业道德要求

  2、必须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和达到职后培训规定的要求。

  3、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4、必须满工作量,坚持正常工作,个别学校认为要减轻工作量的除外。

  5、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年度考核和岗位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可以上岗,教育教学岗位考核称职以上者才能聘任教育教学岗位。

  6、必须能够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7、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一学年的正常工作。

  (二)岗位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1〉公布中层干部岗位及岗位任职的条件。

  〈2〉组织竞争上岗

  a、公开报名。个人根据拟任岗位资格条件和本人意愿填写《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自荐表》。每个人可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b、资格审查。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去顶竞争上岗人员名单。

  c、公开述职。在一定范围内有竞聘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竞聘人员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和的工作设想。

人事聘用合同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1)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工作,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工作,创造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2)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避免公司资产流失和浪费;

  3)全面负责公司守卫管理工作,包括守卫值班、公司治安状况、消防安全及公司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人员、财产的安全;

  4)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推行,执行与追综,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威;

  5)负责公司办公楼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综合服务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到位,工作顺畅和环境优雅;

  6)负责对公司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协助公司处理各项突发事件;

  7)负责做好各种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确保安全;

  8)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办公秩序和纪律状况,确保工作正常有序无违纪现象;

  9)配合设备组进行内部维修的管理,保障各部门正常开展各项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行政主管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进行加班。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甲方每月15—20日以货币形式将上个月的公司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基本工资为 元。

  2、甲方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乙方个人承担的部份由甲方从乙方收入中依法代扣代缴。

  第五条 竞业禁止及保密条款

  1、聘用乙方期间及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在两年内(包括两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方面的制度规定,对在工作中有可能接触到甲方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的职责,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复印、摘抄甲方相关文件,并保证不利用这些信息与甲方竞争。

  3、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与甲方有关联的经营实体的管理方法、生产技术、市场推广或财务的信息和资料;甲方及与甲方有关联的经营实体的客户、产品、业务、服务或其他商务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私自占有、挪用任何公司财产,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向公安机关保安。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一个月内被客户投诉服务态度问题三次以上者。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因乙方违反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或出现第七条第4款最后4项之情形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赔付已经收到所有薪资及补助总额的10%的违约金。

  7、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既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签意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9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门从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聘方的法律责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受聘人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聘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没有为受聘人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给受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应一次性发给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1)由聘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1、2、3、4项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受聘人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3、4项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责任

  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聘方造成损失的,受聘人应赔偿聘方下列损失:

  1、聘方招收录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费用;

  2、聘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

  聘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对原订立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盖章)

  受聘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

  日期:

  日期:

人事聘用合同10

  甲 方 :乙 方 :

  甲方地址 朝阳区安慧里一区2号3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一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10 月 20日。

  本合同 年 10 月 20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担任□项目总监□项目专员□行政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一般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包括加晚班、夜班和周末加班。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一条 甲方的工资原则为基本工资加奖金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工作,执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甲方每

  五、乙方享受的待遇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苏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苏州市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按国家和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六、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保守甲方业务秘密,如发现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一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按科目付出数支付。并按移交程序进行运作。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一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加班制度、休假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苏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

  签订日期:

人事聘用合同11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门从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聘方的法律责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受聘人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聘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没有为受聘人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给受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应一次性发给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1)由聘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1、2、3、4项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受聘人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3、4项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责任

  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聘方造成损失的,受聘人应赔偿聘方下列损失:

  1、聘方招收录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费用;

  2、聘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聘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对原订立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聘用合同12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香港朗玛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财务 部门从事 财务经理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无固定合同形式:

  (一)无固定合同期限:自 年3 月 12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固定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

  (二)聘方每月15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聘方的法律责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受聘人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聘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没有为受聘人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给受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应一次性发给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1)由聘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1、2、3、4项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受聘人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3、4项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责任

  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聘方造成损失的,受聘人应赔偿聘方下列损失:

  1、聘方招收录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费用;

  2、聘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

  聘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对原订立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聘用合同13

  甲方(聘用单位): 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人才中心):______________(盖章)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___。

  (2)职责及要求:按甲方规定执行。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职业道德、技能及劳动安全教育,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工资卡转帐形式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此外,误餐费(______元/月)、住房补贴(______元/月)、校内津贴等视出勤及工作量完成情况根据甲方规定发放。

  2.甲方按当地标准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养老保险金______元/月,失业保险金______元/月,医疗保险金______元/月,公积金______元/月。甲方与乙方各负担相应部分,由甲方一并交丙方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

  四、聘期管理

  1.甲、乙、丙三方执行均应执行本《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书》的有关规定。

  甲方负责管理的事项

  (1)与人才交流中心(丙方)签定人事代理协议,

  (2)负责人事代理人员(乙方)聘用前的审核及报到手续;

  (3)负责与人事代理人员(乙方)合同的签定、管理;

  (4)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乙方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并通知有关部门向中心缴纳及时拨付;

  (5)负责与人才交流中心的联系、协调,并协助人事代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6)核定、收取聘用合同规定的`违约金;

  (7)按照有关规定协助人事代理人员评定职称,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8)负责人事代理人员在校临时档案的建立,负责将人事代理人员在校表现、职务职称聘任等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后向中心转递;

  (9)负责将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工作关系、终止合同等的事宜书面通知人才中心;

  乙方(人事代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的工作关系、党团关系、工会关系在甲方,人事及档案关系在丙方;

  (2)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含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支付标准及方式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发放,原则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及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津(补贴)按校内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校规校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聘用期内,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学校举行的评优、考核和奖励等工作。今后在有编制及上级下达接收指标的情况下,被聘人员工作1年以上成绩特别突出,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办理正式接收或调入手续。如有违反合同、校规校纪或考核不合格等,学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者,受聘人须五日内办理离校手续,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4)聘用期内,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脱岗、脱产学习、出国(境)等。乙方如有违反合同、校规校纪或考核不合格等,甲方可以没收违约金、解除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纪律处理。解除合同者,受聘人须五日内办理离校手续,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5)人事代理费由乙方交纳。乙方受聘时还须缴纳违约押金(不少于______元)。解除及不续签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后,学院退还其违约押金。对不按期办理手续或给由于其他原因给学院造成损失的,学院不但没收其违约金,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6)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学院和人事代理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者,按上述解除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甲方不提供住房。

  丙方(人才交流中心)受甲方委托实行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为

  (1)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流动等相关手续;

  (2)办理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签证;

  (3)办理乙方的档案保管、利用和转递等档案管理工作,并保留人事代理人员的原身份;

  (4)经甲方书面同意,为乙方出具结婚、计划生育、公证证明、进修证明和办理出国(境)等手续;

  (5)按照有关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代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6)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评审;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调整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

  (8)按照有关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办理集体户口的落户手续;

  (9)三方协商同意的其他人事代理内容。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丙方代理,所需代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五、在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的,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补偿金后可以解聘;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丙方管理。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协议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丙方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人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签):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人才交流中心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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