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3篇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新闻稿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新闻稿是客观事实的报道。事实是新闻之源,不是事实的新闻就不能被称之为新闻,也不能将事件的真相呈现给受众,毫无意义。写起新闻稿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
为提高居民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大气污染。1月21日,迎新路街道组织各社区广泛发动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青年学生等力量深入居民小区、走进社区广场,开展特色鲜明、覆盖面广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和堆燃旺火工作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迎新路街道工作人员及各社区网格员、志愿者走进辖区居民小区,在醒目位置张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通告》,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讲解关于烟花爆竹的科学知识、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同时,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规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法燃放行为的发生。
此外,人和社区还组织丁香路小学的少先队员们开展“小手拉大手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通过向少先队员们讲授禁燃禁放的相关知识,让这些孩子们树立起文明环保的过节观念,将孩子们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带动一个家庭,辐射一个小区,从根源上减少杜绝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的发生。孩子们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向周围的小朋友、家长们宣传禁燃禁放理念,号召大家一起行动,将环保安全文明过节的思想向更多人传递下去。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2
为加强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10月11日至13日,走马街镇相关负责人组织镇安监部门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督查中,工作人员对烟花爆竹经营店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检查台账,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经营店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要求经营店主提高安全认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行业行为,提高了经营门店的安全防范意识。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3
8月29日,双峰县走马街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零售店进行批评教育,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工作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的相关要求和管理条例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各经营户发挥主体责任,要开展常态化自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法经营,避免不发生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及时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的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为辖区群众安全提供保障。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4
20xx年x月x日上午,xx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接群众举报在我县xx镇一家民房内有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打非办”成员立即开展联合行动,行政执法人员赶到xx镇,在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镇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共计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xx余件。
行政执法人员已将查获的'烟花爆竹转移到xx县xx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库存放,及时消除非法储存造成的安全隐患,目前,涉事人员已移交xx镇派出所处理。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5
新年伊始,xx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xx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6
为切实保障正源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我镇在10月10日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镇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以及村级安全生产网格员积极参与到全镇的禁燃活动中,以部分带动整体,以点带面,提高全镇环保意识。
二是通过张贴禁燃宣传标语、条幅、发放宣传单、微信群、流动宣传车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向群众宣传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污染、引发火灾等危害,倡导禁燃的文明新风尚。
三是深入超市、商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店开展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严禁烟花爆竹上柜。
四是加强各村巡查工作,坚决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危害的知晓率,保障了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共同营造了共建安全生态家园的良好氛围,营造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7
1月1日起,新修订的《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明确市辖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春节将至,香都社区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劝导、巡查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让居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到这项宣传活动中来。工作人员在小区门口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让居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空气质量,更容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引导大家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还利用宣传栏张贴海报,微信朋友圈、居民群发信息,小区大门口小喇叭循环播放禁放语音,悬挂禁放宣传横幅等,向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必要性,使安全宣传更加深入民心。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8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xx镇组织xx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xx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递交,xx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 xx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9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全面促进辖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月26日,甘州区东街街道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场所相关安全要求,全面排查辖区零售点经营状况,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齐全,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经营“三无”产品,防火措施是否到位等。同时,检查人员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向经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积极自觉抵制非正常渠道进购的烟花爆竹产品或伪劣产品。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10余处,排查安全隐患一处,已当场整改。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和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营造良好环境。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xx市关于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段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xx市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于20xx年x月x日起到xx镇等重点镇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各销售店(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住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两关闭”和“三严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向烟花爆竹专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
此次行动中共抽查了xx多家烟花爆竹销售店(点),其中大部分销售店(点)经营安全状况较好,未发现“两关闭”和“三严禁”等严重违法行为,但个别销售店(点)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货品存放不符合要求、货物摆放不规范、店内使用非防爆电器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要求镇安监办发出整改文书,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检查组督促相关镇街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经营。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1
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全域禁止销售、燃放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有效防控风险隐患,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对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宣传力度,近日,三原县公安局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基层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2
为进一步提高村民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意识,近日,街关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了联合执法,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存储等违规违法行为,为辖区人民营造良好过节环境。
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各户是否存放烟花爆竹,进行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引导村民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督导各门店提高意识,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发现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积极举报。
通过开展联合排查工作,进一步拓宽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范围,切实提高了村民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同时,该镇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百姓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3
年关将近,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1月20日至24日,双峰县走马街镇党委委员林伯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要求店主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还向店主列举了一些真实的实例强调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诫店主一定要销售合格烟花爆竹,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为确保群众欢乐过节提供了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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