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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时间:2023-02-07 18:26:17 泽彪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3篇)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执行射洪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射洪市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号),切实做好我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围

  禁止在平安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领导机构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谢语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传热潮。一是通过悬挂标语、LED横幅,手机短信、宣传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二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传不漏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节期间上坟祭祖活动在各社区规定地点进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二)严厉打击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为主负责,派出所协同配合。各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联动机制。在办事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社区要分解责任,确保各片区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各社区出现的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分片管理分工实行追责。同时,各社区要制定和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公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好2022年度春节、元宵节期间我街道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证空气质量达标,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青衣街道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扎实有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组长:吴昊青衣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茂青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孙宇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罗毅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郑纪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

  周宏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万嘉文青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尹丽红青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江青衣派出所所长

  成员:王建洪、郑杰、张亮、邹强、陈松涛、张朋龙、罗勇、汪学明、沈焱军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孙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杰、张亮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调度和统筹领导小组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禁放区域

  1、以G245线、乐雅高速为界,依凤村、青衣江村、凤山社区靠城一侧为禁放区。

  2、千佛社区、滨江社区、迎春社区、在古社区全域禁放。

  (二)宣传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区)范围分为7个工作小组,由各村(社区)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实行包村(社区)负责,对本村(社区)村(居)民实施全覆盖宣传教育。(具体名单见附件1)

  要求:户户知晓禁放区域,人人遵守禁放规定。

  措施:各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带领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广泛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对禁放区域内所有农户、小区全覆盖粘贴发放禁放区域公告或宣传单。

  (三)巡查检查

  春节期间每日开展巡查检查,特别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查检查。

  要求: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

  措施:1、春节期间各村(社区)每日对各自辖区禁放区域开展巡查检查,落实禁燃禁放规定。2、各村(社区)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需安排村(社区)干部或网格员在重点区域值守,劝导燃放人员遵守禁放规定。3、街道值班组需每日对街道重点区域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同时对各村(社区)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节)6:00-8:00等重要时段,街道值班组需到青衣江河堤两岸、滨江广场、千佛岩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无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包村(社区)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带队开展入户宣传和巡查检查,确保户户知晓,人人遵守。

  (二)强化沟通协调。要强化与生态环境局、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带班领导要主动对接,开展联合巡逻、联合劝导、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员及措施落实到位。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根据“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坚决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谢塘社区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中心组成员唐波、分工领导夏春雨指导,社区两委成员为主体,社区居民参与的联动体系。全面提升我社区禁燃禁放管理水平。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指挥、督查指导、宣传发动等工作。

  组长:张荣来

  副组长:吴家才

  成员:朱士华宣海王琳岳海强

  三、工作措施

  1、20xx年1月18日召开禁燃禁放动员会,向党员、及社区居民组长签定承诺书及(1+5)包保责任制,同时发放了由社区印制的'禁燃禁放宣传信500封,会上张书记要求每名党员及社区居民组长,以身作则,做好20xx年全面禁燃禁放工作。

  2、20xx年1月1日各社区民组及主干道拉禁燃禁放横幅20副,张贴禁放标牌150个,向社区民宣传禁燃禁放政策法规;

  社区广播滚动播出《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车辆每天在各自然郢道路用车载广播宣传,每天来回巡查;

  自然郢醒目位置张贴禁燃禁放公告;

  利用社区委会的电子显示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

  3.落实禁燃禁放工作责任。明确一名禁燃禁放工作直接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社区禁燃禁放工作。

  4.健全巡查监管体系。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全员上阵,党员、各社区居民组长,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实行包片守点和全天候巡查,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工作制,合理安排力量,每个班不少于29名,分工负责,不留空档,确保及时有效。

  5.把握重要时间节点。一是腊月23小年夜,重点巡查自然郢,巡查时间为下午17:00到凌晨24点;

  二是大年三十年全天至新年全天,做到无缝对接巡查。三是正月初八,重点巡查自然郢,巡查时间为早上5:00到晚上20:00,;

  四是正月十五元宵节,重点巡查自然郢,巡查时间为早上5:00到凌晨24:00。五是春节期间红白喜事排查,做到早摸排、早发现、早沟通、早制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社区居委会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制定好春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和值班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队开展禁燃禁放巡查,分片包组,层层明确,责任到人。

  2、畅通信息,整体联动。禁燃禁放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为此,社区两委禁燃禁放工作人员要严守禁燃禁放纪律,严格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和情况报告制度;

  及时将禁燃禁放工作的实施情况上报镇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五、落实奖惩措施

  对全年和重要节点没有违规燃放烟花炮竹的网格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发现有违规现象,对违法居民按社区村规民约进行罚款处理并同时上报派出所予以处罚。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饶县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防治城市大气、噪音污染,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的原则,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明确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内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禁放规定

  按照《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规定,我街道坂头居委会、罗桥居委会、下山居委会、文家居委会及松岭社区、格林社区、斯达社区、三清社区、东山岭社区所管辖的区域范围,自20xx年2月1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罗桥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5

  为认真做好20xx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打赢禁燃禁放攻坚战。现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街道辖区20xx年全面禁燃禁放。

  二、组织领导

  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专班,分为两个层面,办事处层面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环保办,由办事处副主任朱育良兼任主任,谢艳梅、秦明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日常工作。

  社区层面由各社区书记担任组长,并2-3名干部为组员。

  三、整治范围

  (一)办事处辖区内11个社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三)依法取缔违法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四)春节期间街道将协同区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对违反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的商家进行没收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5日—1月2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LED、QQ群、微信群等发送相关信息,广泛宣传,在社区和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张贴资阳市人民政府《资阳市20xx年禁燃禁放公告》,并进行入户宣传,根据公告内容录制音频在辖区范围进行播放,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认识非法经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1日—2月15日):城北、向阳社区安排专人巡查城北市场及莲花路周边香蜡的门市业主,严厉打击违法存储、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其他社区安排专班,进行日常巡查,建立台账。办事处将组织派出所、城管、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该取缔的`当场取缔,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通报阶段(2月16日—2月18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结束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将责任明确到每名社区干部,劝导看守,确保不发生燃放现象。

  (二)突出重点,加强宣传。禁燃禁放排查整治重点包括各社区禁放区域、学校、超市、物业小区、敬老院、餐饮酒店、非法储存销售点、宗教场所全方位零缝隙无死角大排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楼院、超市、等场所张贴《公告》,同时利用微信、QQ群、LED、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部门联动,强化执法。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所、城管大队、应急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办要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对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一律没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6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涡政〔20xx〕14号,以下简称《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深入广泛宣传发动,严格依法打击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到禁燃禁放宣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点击、手机有短信、重点场所有《通告》、居住区有宣传牌、街道(村巷)有标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确保禁燃时段和区域内烟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造成的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我镇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镇成立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禁燃禁放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谋划禁燃禁放工作相关事宜,起草相关文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各村(居)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职责分工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管理区。按照区域划分做好管理区禁燃禁放督查和对村督促指导工作。各班子成员按照所在管理区协调配合工作。

  (二)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止燃放工作,利用广播、微信开展禁燃禁放的宣传教育、配合执法等工作。协助市场所、派出所等部门依法查处本辖区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制定村(居)民公约,约定本区域内不得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并实施监督。在本辖区逐户开展禁燃禁放宣传,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发现和劝阻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三)文化站。通过广播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围绕禁燃禁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环保等部门进行处理。

  (五)创建大队。利用城管宣传车沿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

  (六)环保站。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禁止燃放宣传工作。

  (七)市场所。负责沿街店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售卖大盘香宣传管理工作。向旅馆、餐饮服务行业业主发放一封信,对其燃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八)应急(安监办)。负责在禁止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地点内,对烟花爆竹进行全面禁售、限售,依法查处全镇域内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违规燃放行为。

  (九)中心校。结合“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负责好在学校家长群和学生进行宣传禁燃禁放。通知积极发放“一封信”,要求学生家长签字后,开学后交学校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2.广泛宣传动员

  (1)各村(居)要结合职责分工,通过单位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张贴发放宣传禁燃禁放通告、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各村(居)要利用广播和禁烧宣传车等开展宣传,禁燃禁放网格员要配备红袖标和小喇叭等不间断开展宣传。

  (2)各村(居)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邻长制优势为广大群众逐户发放《致牌坊镇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确保禁燃禁放宣传“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要紧盯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间节点,紧盯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居民乔迁等重点活动,有针对性地下大力气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确保禁燃禁放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声势,为实现全镇禁燃禁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集中行动阶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开展集中整治。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提前消除本行业单位、企业违规燃放隐患。

  (1)管理区做好对村(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派出所依法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3)执法队要会同市场所、派出所、环保站、安监办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

  (4)各村(居)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提前掌握辖区内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居民乔迁等易发生违规燃放行为信息,提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消除违规燃放隐患。

  2.强化巡查防控。建立全镇禁燃禁放工作邻长制包保责任体系,管理区区长、镇干部包村,各村(居)干部要包到村组、小区、街巷、路段。

  (1)镇级层面。充分发动党政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力量,织密织牢包保网络,落实包保监管责任。

  (2)村(居)层面。各村(居)要充分发挥邻长制基层组织作用,制定细化到村组、小区、街巷、路段的“村(社区)基层包保网格图”,层层压实禁燃禁放工作责任。

  (3)在除夕、春节、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村(居)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三级包保责任人,按照划分的网格,组建巡查小分队。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逻,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行为,确保全镇“零燃放”。

  3.严查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广大群众和包保干部在发现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行为后,拨打7529110派出所报警电话,镇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开展应急查处。同时,对第一时间举报违规燃放者,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充值100元话费的奖励。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迅速应对,及时查处,严厉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细化执法单位责任。建立镇、村(居)三级包保网络,并细化到街巷、路段的“村组、社区基层包保网格”。要明确村(居)的主体责任,各执法单位的监管责任,在除夕、春节、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要全员上阵、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交叉巡逻、死看硬守等方式,确保在禁燃禁放区域内“零燃放”。

  (二)加强工作保障。镇按照管理区划分成立五个督导组有针对性的对村进行督导,不间断地分管理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督查组要进村入户开展现场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和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问题及处罚情况于每天下午下班前报镇党政办汇总。

  (三)加强考核奖惩。镇政府按照每个村(居)给予1000元奖补经费,待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后予以结算。各村(居)统筹安排禁燃禁放工作有序开展。镇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列入月重点工作和环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包保不到位,辖区出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的,每发现1例,给予该村(居)500元罚款,该村(居)书记向镇党委、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发现3例的,该村(居)环保月考评分数为零分,村书记在大会作检讨;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该村(居)书记予以免职,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违规燃放数量的认定以镇督查发现及信访举报查实为准。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饶县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防治城市大气、噪音污染,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的原则,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明确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内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禁放规定

  按照《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规定,我街道坂头居委会、罗桥居委会、下山居委会、文家居委会及松岭社区、格林社区、斯达社区、三清社区、东山岭社区所管辖的区域范围,自20xx年2月1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罗桥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小组。

  组长:黄华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舒渭锋人大工委主任

  苏江旺党工委副书记

  柯维光党工委副书记

  赖冠太办事处主任科员

  姚晓春办事处主任科员

  吴亮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吴明明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

  郭艺晶党工委委员、组织员

  王伟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蔡政派出所所长

  成员:姜彩仙、邱竞艳、施平光、王强、林燕、鄢美丽、张鹏辉、居委会主任、社区主要负责人、派出所民警、城管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柯维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彩仙、张鹏辉、林俊晨为成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四、责任分工

  1、派出所、安监站、城管中队等相关职能单位、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2、九个工作小组按照网格管理责任划分具体负责宣传发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通告》《公开信》发放至居委会(社区)商户、家庭,在社区、居委会各出入口、通告栏张贴《通告》《公开信》,深入居民家中进行面对面教育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同时负责对在禁止燃放区和禁止燃放点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倾向的摸底排查,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不留死角。

  3、街道宣传口配置1辆流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督促指导每个社区、居委会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标牌,确保主干道、各小区主出入口全覆盖,每个居委会、社区开展一场禁燃禁放主题宣传活动。各村(居、社区),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禁燃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并签订好承诺书统一交至街道安监站,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QQ、短信等平台及时推送禁燃禁放信息。罗桥中学、县三小要利用班级QQ、微信群和腾讯智慧校园等宣传禁燃禁放规定,实现禁燃禁放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宣传全覆盖。

  4、街道城建线、环卫线及防火办相关人员要结合日常巡查,一并做好禁燃禁放宣传监管工作,发现有违反《通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20xx年元月21日起。一是召开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二是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电子屏、张贴通告、发放公开信及承诺书和发送手机短信、微信链接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三是所有街村(居、社区)干部和街道属(办)各单位的.干部职工必须在元月28日之前签订好承诺书统一交到街道安监站,网格长、网格责任人按照要求负责好本网格的宣传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2.查处打击:20xx年2月1日起。派出所、城管队、安监站等成立联合执法巡查组,对各禁止燃放点内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予以制止和打击。对违反“禁止燃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0793-8471899(罗桥街道办)、0793-8876918(罗桥派出所)。

  3.强化考核督查:各居(社区)、职能部门和全体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街道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考核问责,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对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将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各居委会要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各社区要督促各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摆上日常工作日程,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整治活动,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长期顺利进行。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xx阎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确保学校教师及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校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隗永霞任组长,领导班子、办公室组长为成员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任务、及人员安排。

  人员安排:隗永霞负责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的全面工作;王艳平负责学生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宋瑞丽、李振明负责寒假期间学校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学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幕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隗永霞主任重点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师生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北京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洁净做出贡献。

  2、班主任教师在放假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宣传讲解禁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对他们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宣传从而使学生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做到入眼、入脑、入心,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3、学校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与家长进行沟通,呼吁家长首先不要购买烟花爆竹,并对学生放假期间禁放烟花爆竹情况进行监督教育。学校要在1月26日(放寒假前)、2月16日(大年初一)两次利用微信群提示家长对孩子加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4、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值班中严格规定,每两个小时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力争校园内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确保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抑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9

  根据20xx年12月4日召开的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确保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进一步争取市民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相关规定,逐步形成绿色、文明办喜庆活动的习惯,促成社会新风尚的形成。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领导,成立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人员从区委宣传部、综治信访维稳办、工信和交通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任务分工

  (一)媒体宣传。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集中、持续、有效的舆论氛围,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1.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区政务服务中心,在xx区政府的网站开设专题,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利用“xx宣传”微信公众号、《xx手机报》等新媒体平台,加大禁放工作信息的推送力度,丰富报道内容,创新报道形式,力求做到图文并茂。

  2.区委宣传部负责向媒体推送xx禁放重点工作、重要举措、重大成果宣传报道,并协同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报道,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二)社会宣传。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对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干部群众、师生进行直观、形象的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1.宣传品制作。区禁放办负责编发、印制《xx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和其它宣传品;负责整理提供横幅、宣传牌和宣传内容;负责策划确定禁放宣传活动主题和内容;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各镇街和各单位做好社会宣传布点和分布。

  2.单位宣传。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与个人签订禁放承诺书;负责利用本单位的工作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及时推送禁放信息,开展社会面宣传;负责利用自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烟花爆竹禁放公益广告;负责在本单位办事大厅等窗口单位办公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规定》,并对办事人员宣传禁放规定。

  3.载体宣传。各镇街和各社区负责在镇、社区所在地和主要路口,悬挂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负责将《一封信》发放至社区商户、家庭;负责在街道和沿街门面、集贸市场以及社区各出入口张贴《规定》;负责配置流动宣传车和派出所巡更电动车进行流动宣传;负责组织各个社区开展不少于1场的禁放主题宣传活动;负责组织辖区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禁放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户外宣传。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建成区主干道“三纵三横”公益广告牌、户外大型广告牌、高架桥等宣传阵地,加大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宣传;区市政市容局、区联合执法大队负责利用城管执法宣传车,巡回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负责向辖区所有门前三包主体宣传禁放规定。

  5.校园宣传。区教育局负责在校园内张贴《规定》、禁放宣传标语;负责利用自有电子屏和校园广播滚动播放禁放标语;负责利用班级QQ、微信群和校讯通宣传禁放规定;负责集中组织一次禁放规定宣讲、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家长签署禁放承诺书等活动,实现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宣传全覆盖。

  6.其他重点部位宣传。

  区工信和交通局负责向辖区各企业单位负责人宣传禁放规定,并与其签订《承诺书》,做好禁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向辖区各商业综合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宣传禁放规定,做好禁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其通过签订合同、责任书等方式,约束消费者遵守禁放规定;负责向辖区餐饮服务行业和婚庆行业经营者宣传禁放规定,督促其通过签订合同、责任书等方式,约束各类餐饮预定者遵守禁放规定;督促各烟花爆竹批发、经销点张贴《规定》《倡议书》,向每一位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群众发放告知书,告知禁止燃放的区域、场所,允许燃放的种类以及正确、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

  市场监管局xx分局负责对前来办理工商登记的工商户业主进行禁放宣传,教育企业、公司开张时要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向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宣传,并与其签订《承诺书》,告知其不得在禁放区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区规建局负责在辖区各建筑工地出入口张贴《规定》,向各建筑项目负责人宣传禁放规定,做好禁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建筑企业利用项目工地围挡,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负责向辖区各物业公司负责人宣传禁放规定,并签订《承诺书》,督促做好宣传、管理工作;负责在小区各出入口、车库出入口、通告栏、单元门、电梯内张贴《规定》;负责在每个小区悬挂横幅不少于3条、宣传标牌不少于3个,确保小区各主出入口全覆盖。

  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在辖区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张贴《规定》,并向各单位负责人宣传禁放规定,督促做好禁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区市政市容局负责在各公交站点张贴《规定》,在公园景点悬挂禁放宣传标语。

  区旅发局负责在辖区酒店、宾馆等住宿业张贴《规定》,并向各单位负责人宣传禁放规定,针对节庆假日和婚庆活动中酒店门口不燃放烟花爆竹做出承诺。

  区科教文体局负责安排各文化场馆、各电影院,利用电子屏、广告牌等载体开展禁放宣传。

  区委宣传部负责设计策划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广泛发动共青团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类烟花爆竹禁放主题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切实发挥家庭作为社会文明细胞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20xx年12月4日至22日)

  1.各镇街和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xx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2.区禁放办结合xx实际,统一印制《规定》和《一封信》《倡议书》。

  3.各镇街及各单位召开会议层层部署,压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计划;及时联系区禁放办,根据实际需要,领取相关宣传品。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2月23日至2023年2月10日)

  1.根据《方案》要求,各禁放成员单位全面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

  2.各镇街、区科教文体局组织集中开展禁放主题宣传活动;

  3.区委宣传部协同区禁放办,做好全区禁放宣传工作统筹、指导工作。

  (三)长效宣传阶段(2023年2月11日后)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巩固宣传成果。一是区禁放专项督查组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并通报宣传工作情况;二是将禁放宣传工作纳入专项目标考核体系,健全考核机制;三是切实抓好追责问效。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镇街和禁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宣传具体要求上来,根据《宣传方案》要求,精细组织,对号入座,细化举措,做好部署和安排,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网络有专版、街面有活动、社区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短信。

  (二)各尽其责,广泛宣传。各镇街要制定量化宣传任务,层层落实到社区。区禁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持续开展好宣传工作,并及时梳理总结新闻线索报送区委宣传部。宣传工作要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确保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单位要按照本《宣传方案》要求,明确宣传任务,制定可行的工作推进计划,并按计划向区委宣传部报送工作进展,把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20xx年12月20日起,区禁放工作专项督导组将集中督查各单位宣传工作完成情况,并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纪问责,确保禁放宣传工作形成合力和声势。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管理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好疫情防护,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守安全环保、文明节俭的要求,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劝导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市民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确保安全燃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使市民广泛知晓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限放时间、限放品种、疫情防护等注意事项,提高燃放安全意识。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对违法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及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宣传报道,以大力震慑不法行为,减少环境污染,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任务分工

  (一)市烟花办任务:负责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方案,设计制作禁燃区标识、标语口号、宣传海报;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以专题、专版、公益广告、户外主题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督促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以下简称五城区)政府广泛开展宣传、劝导工作。

  (二)五城区政府任务: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宣传力量,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村(居)等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不留死角;在禁限放区域内实行网格化管理,细化到各村、社区、居民小区、零散住宅楼,组织干部、志愿者在民俗民习节点(如祭灶、除夕、正月十五等)进行文明劝导,鼓励移风易俗,倡导经营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品;要深入了解、掌握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意愿,针对区域特点合理部署劝导力量。

  (三)相关部门任务:

  1.市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前和返校日部署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未成年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重点强调《管理办法》关于限放区域限放时间规定,及我市限放区域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

  2.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违禁燃放行为查处,积极宣传违法违规案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吧、酒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宣传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对全市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是我市禁限放区域、限放品种、限放时间等规定。

  4.市城管委要做好我市限放区域烟花爆竹的`宣传及民俗民习节点的劝导工作。

  5.市房管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烟花爆竹宣传和劝导工作。

  6.禁燃点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禁燃点开展宣传、劝导工作,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出入口或者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燃放标志,明确具体范围并负责管护。

  7.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客户端等宣传渠道,大力开展《管理办法》及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本单位人员模范遵守禁限放规定,鼓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积极参与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基层组织安排的劝导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20xx年1月中旬开始,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制定具体宣传要求,设计制作发放宣传品。

  1.市烟花办各成员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我市禁限放区域、限放时间、限放品种及燃放注意事项等内容。

  2.各区政府部署乡镇(街道)、村(居)基层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最大限度地让市民知晓烟花爆竹指定零售网点,同时通过发放、张贴限燃宣传标语、禁燃标识及《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等形式,对禁燃、限放进行广泛宣传。

  (二)自20xx年1月26日起,各区政府以村(居)为单位组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劝导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安排执法力量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在农历腊月二十四、除夕和正月十五,由市烟花办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向市民宣传我市禁限放区域、限放时间和限放品种及购买燃放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各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刻吸取往年全国各地烟花爆竹事故,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春节旺季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宣传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强化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确保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各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大宣传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以城区主干道、车站码头、酒店、商场等人口集中区及社区入户宣传、学校宣传、单位宣传、禁限放点宣传等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的重点时段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调动新闻媒体担当宣传工作的主力,通过新闻宣传报道,让市民及时了解我市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报道,突出“以案释法”的宣传作用,形成文明过节的舆论导向。

  (三)全面部署,压实责任。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疫情防护等方面宣传工作,加大宣传经费投入,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宣传任务;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微山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微环委办﹝20xx﹞3号)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区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传发动

  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迎接“绿色20xx”、为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傅村拥有更多的“蓝天白云”见到更多的“繁星闪烁”、为了我们的'家庭和全社会的和谐与安宁,街道成立专门队伍,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巡查,切实履行责任,全面抓好禁放工作。接县委县政府通知后,街道立即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个社区要利用一切资源、借助一切手段,全面开展宣传发动。街道安排宣传车辆,7个社区在各村及交通要道悬挂横幅60条,向群众、港口码头、辖区企业发放倡议书宣传页2000份,并充分利用村内的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源头管控及置换方案

  街道注重源头管控。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靠上工作,提前与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企业配合、支持,做好烟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流向并实名登记,严格遵守禁售烟花爆竹规定。

  同时针对群众可能存有剩余烟花爆竹的实际,街道压实社区、村级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在富源广场及各社区、各村设置烟花爆竹置换回收点,购置一定数量的群众日常必需品,采取以物换物的方式,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置换、回收工作,从源头阻断违法燃放行为。

  三、强化联合执法

  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联合执法”的方式,统筹组织,街道协调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组织公安、应急、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12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确保《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落实,杜绝和减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落到实处,xx市人民政府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xx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义中任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翟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综治办、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园林局、卫生局、教育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交运委、商务局、房管局、环境保护局、消防支队、xx移动、xx联通、xx电信主管领导和各县(市)、区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市)长或副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武清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周德生任办公室副主任,与禁放工作相关的局委、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禁放工作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禁放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禁放工作的展开,落实执勤力量,确保各禁放区域内组织健全、检查督导到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负责,有死看硬守的执勤力量,有分片包格的观察员、责任人。

  三、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新闻单位做好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造声势,宣传《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单位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二)市综治办:负责组织社区巡防、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做好居民小区禁放宣传工作;并负责对各县(市)、区春节期间的禁放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全年绩效考核成绩。

  (三)市公安局:负责对烟花爆竹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放值勤工作。

  (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五)市交运委:负责做好公交、出租车、地铁上的禁放宣传工作;加强长途客车站、地铁站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

  (六)市工商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禁放宣传工作;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库要坚决予以取缔。

  (七)市城建委:负责在建的楼盘烟花爆竹禁放的教育和监督工作。

  (八)市卫计委: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各医院太平间区域内的禁放工作。

  (九)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禁放区内的宣传工作,广泛运用市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开展不间断禁放宣传工作;参与春节期间禁放值勤,负责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

  (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生的'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结婚登记人员禁放宣传工作;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禁放宣传工作。

  (十二)市园林局:负责做好绿地、游园广场、公园的禁放及宣传工作。

  (十三)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加油站、加气站及批发市场的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加强巡逻,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四)市环保局:负责监测市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每天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上报。

  (十五)市房管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对象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取证、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六)xx移动、xx联通、xx电信: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发送“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易引发火灾事故,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依据《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等宣传内容。

  (十七)各县(市)、区政府(包括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贯彻落实xx市烟花爆竹禁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单位、网格员和小区物业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组织辖区内公安、安监、城管和工商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1.强化宣传教育。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辖区内不留死角。一是要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栏、宣传页,其中,横幅不得少于200条,板报、宣传栏不得少于50块,宣传页不得少于30000份。二是要在省、市报纸刊登有禁放工作内容的,还要通过省、市广播电视进行宣传。三是要在每一个都市村庄回迁小区、居民楼院、物业小区、自然村张贴有《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在每一个社区开辟一个禁放工作宣传专栏,张贴不少于一张的《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或《xx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放宣传工作,从现在开始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宣传,掀起禁放宣传工作新高潮。积极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小区物业等单位,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墙报、灯箱、电子屏、广播电视、短信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一是在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居民楼院及物业小区门口要广泛张贴《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和《xx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二是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禁放宣传站,充分利用展板展示、发放宣传页、设置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三是利用联通、电信、移动信息平台,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主要内容,使全社会形成一个强烈的禁放氛围。四是在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和BRT站台、公交车站、长途客车站、地铁站以及商场市场、银行的LED电子显示屏上连续不断播放禁放宣传口号字幕。五是市属报纸要通过答记者问、刊登法规评论,电视台要通过播放法规、打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传报导。xx电视台从现在起至20xx年3月3日前,每晚xx新闻联播后播放《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每晚黄金时段打禁放宣传口号字幕;《xx晚报》要连续刊登《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对公安机关查处的严重违反《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曝光。

  3、实施举报有奖。市大气攻坚办和公安机关要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按照《xx市大气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和《xx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要求,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签订禁放责任书,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订禁放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市场、居民楼院、小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辖区单位和小区物业要积极履行禁放职责,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

  一是安监、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批发市场、商场和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各级公安机关交警、特警部门要加强对市区主要入口的执勤力量,在执勤中把注意发现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作为一项工作内容,避免和减少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是五县(市)和上街区安监、公安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实名销售登记制度,禁止向xx市区居民销售烟花爆竹,禁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要坚决彻底清查收缴,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勤。

  一是20xx年2月15日19时至2月16日凌晨1时、2月16日早上6时至8时、3月2日19时至3月3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一级网格(所属区直机关)、二级网格(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三级网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网格员、巡防队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控制,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要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二是春节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沿街门店及城市周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

  (五)依法严厉打击。

  一是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顶格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城市管理局要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三是工商局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四是安监部门强化对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处。特别是各大街道办事处和各单位物业小区、村委会要对辖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总责,凡发现违规燃放行为,通报到区办事处、物业小区、村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禁放工作督导组,坚持每天对辖区内各单位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棚架,禁放宣传工作开展迟缓,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及时上报信息。春节期间禁放工作总结于20xx年3月5日前上报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查处的违反《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在20xx年3月3日之前,各县(市)、区必须查处五起以上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事件,各县(市)、区查处的情况市政府将予通报。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篇13

  一、禁炮范围

  街道辖区内。

  二、工作机构

  (一)调整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英煌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施荣进任第一副组长,派出所所长陈峻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禁炮办,禁炮办要成立禁炮队,办公地点设在新塘派出所。

  (二)禁炮办人员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禁炮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查,查处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为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严密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力保实现禁炮工作“三个不发生”的目标(不发生影响飞行安全事故、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不发生伤人亡人安全事故),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27日)。各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4月5日)。各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期间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安办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派出所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三)总结固化阶段(20xx年4月6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防止非法燃放反弹,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机场净空安全。各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要继续强化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各重点时段组织一次督查。务必做到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查、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地稳步、有序推进。

  (二)深化宣传造势。各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要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微信、微博、新闻媒体、LED、悬挂标语、横幅、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大力宣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并及时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确保不留死角。各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宣传车深入社区,张贴《通告》、分发《一封信》,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通告》,在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对“佛生日”、“进主”等可能大规模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活动,各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要提前介入,通过社区干部掌握情况,组织工作专班开展禁燃劝阻工作。

  (三)明确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社区为主负责,文体服务中心、团工委、公会、妇工委、安办、派出所、市管所、城管执法中队、教育办、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协同配合。各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社区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抄告主管部门;

  街道禁炮办要适时组织开展禁炮统一行动,并定期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纪工委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联合有关部门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干部职工依法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文体服务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社区居民争当禁炮使者,建立禁炮文明新区;

  要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及时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安办牵头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派出所、城管新塘中队等单位配合有各社区及相关单位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派出所要对阻碍执行职务人员依法严惩。市管所要加强对市场的日常巡查,配合查处非法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城管新塘中队负责路面日常巡查,发现非法燃放行为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置。教育办要在寒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禁放烟花爆竹的专题教育,提高学生不违禁燃放烟花爆竹意识。发展服务中心要发动物业公司抓好小区的“禁炮”工作,采取张贴、分发《通告》等多种形式,逐家逐户开展宣传。团工委、妇工委、公会、社会事务办等相关单位也要适时地开展禁炮宣传活动。

  (四)常抓禁炮机制。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安办、派出所、市管所等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为成员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将适时通报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同时对工作突出的社区、工作点、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成效较差的社区、工作点、部门通报批评。三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出现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四要实行禁炮督查工作机制。各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主动抓好禁炮自查工作,特别是对重要节日、婚丧喜庆、民俗活动等可能违规燃放的时段,要提前排摸、提前介入,杜绝违规燃放。同时街道禁炮办也将在重点节日、时段开展督查。

  (五)严厉打击查处。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村级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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