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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牧场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牧场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牧场合同1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经嘎查同意、甲方将原承包本村牧民草场其中的 亩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 承包期从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二、 承包费由双方协商每亩为 元整( ¥ 元),付款方式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三、 草场位置南靠 ,北靠 ,西靠 ,东靠为界,附草场方位图纸。
四、 承包到期如国家继续承包,优先乙方承包,乙方如须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负责从嘎查办理集体所有草场承包合同书,乙方必须执行集体草牧场的各项条款。
六、 对承包草牧场依法享有经营权,使用权和受益的权利,有权对所承包的.草牧场依法转包、转让,有权依法对承包权进行继承。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牧场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经嘎查同意、甲方将原承包本村牧民草场其中的亩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承包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承包费由双方协商每亩为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元),付款方式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三、草场位置南靠,北靠,西靠,东靠为界,附草场方位图纸。
四、承包到期如国家继续承包,优先乙方承包,乙方如须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负责从嘎查办理集体所有草场承包合同书,乙方必须执行集体草牧场的各项条款。
六、对承包草牧场依法享有经营权,使用权和受益的'权利,有权对所承包的草牧场依法转包、转让,有权依法对承包权进行继承。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牧场合同3
为固定牧民草场承包经营权,维护牧民利益,明确国家、集体、牧户三者责、权、利关系,提高牧民保护、建设、合理利用草原的积极性,使畜牧业生产和草原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村民委员会):_________
承包方户主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二、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地理位置:_________
四、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拥有使用权的草场依法进行发包。
草场上附属的国家或集体投资建设的围栏、棚圈等基础设施可随同草原一起发包。
发包方有责任对草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承包方因改变草场用途、过牧、滥垦乱挖、或其它经营不善造成草场植被严重退化或大面积破坏的,发包方应当及时向草原监理部门汇报,草原监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恢复植被,如拒不执行的,发包方可收回其承包权。
发包方有义务协助政府作好禁牧、草畜平衡、草场改良、草原防火、鼠虫害防治等草原保护工作。
维护乙方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收取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帮助协调处理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在承包草原上只可从事与畜牧业有关的经营活动,可自主经营、支配承包草场上的草产品。在不破坏原生草原植被的前提下,可对草原进行改良。
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接受发包方和草原监理所的监督管理。严禁在禁牧、休牧期内放牧。严格执行草畜平衡规定,按核定的载畜量和放牧时间进行放牧和转场,按规定享受国家的项目支持和资金补助。
在承包期内,草场承包经营权可依法继包、有偿转让或与他人调剂使用,但不得变卖、毁弃或改变用途。
承包方有使用承包草场围栏、棚圈等基础设施的权力,同时有保护草原上基础设施的义务。
联户承包的,联户承包人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应互相监督,严格禁牧和履行草畜平衡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在承包期限内,本合同不以发包方经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也不以发包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应依法变更:
国家工程建设、矿藏开采等原因承包草原被征占用的;
承包时间到期的;
继承等原因使承包草原实际使用人发生变化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变更的情形。
(二)发生下列情形,应依法解除:
法律、法规、政策发生改变,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承包期限内,乙方擅自改变草场用途,造成承包草场大面积破坏,无法恢复的;
非法变卖承包草原的;
承包人自愿解除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草原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⒉发包方在承包期限内违反法定程序解除或终止合同,给承包方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承包方非法流转草原的,应承担受让人的经济损失,并接受草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草原监理机构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承包合同自行作废。
本合同一式叁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草原行政管理部门留存底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牧场合同4
为固定牧民草场承包经营权,维护牧民利益,明确国家、集体、牧户三者责、权、利关系,提高牧民保护、建设、合理利用草原的积极性,使畜牧业生产和草原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二、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地理位置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拥有使用权的草场依法进行发包。
2.草场上附属的国家或集体投资建设的围栏、棚圈等基础设施可随同草原一起发包。
3.发包方有责任对草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承包方因改变草场用途、过牧、滥垦乱挖、或其它经营不善造成草场植被严重退化或大面积破坏的,发包方应当及时向草原监理部门汇报,草原监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恢复植被,如拒不执行的,发包方可收回其承包权。
4.发包方有义务协助政府作好禁牧、草畜平衡、草场改良、草原防火、鼠虫害防治等草原保护工作。
5.维护乙方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收取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帮助协调处理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方在承包草原上只可从事与畜牧业有关的经营活动,可自主经营、支配承包草场上的草产品。在不破坏原生草原植被的前提下,可对草原进行改良。
2.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接受发包方和草原监理所的监督管理。严禁在禁牧、休牧期内放牧。严格执行草畜平衡规定,按核定的载畜量和放牧时间进行放牧和转场,按规定享受国家的项目支持和资金补助。
3.在承包期内,草场承包经营权可依法继包、有偿转让或与他人调剂使用,但不得变卖、毁弃或改变用途。
4.承包方有使用承包草场围栏、棚圈等基础设施的权力,同时有保护草原上基础设施的义务。
5.联户承包的,联户承包人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应互相监督,严格禁牧和履行草畜平衡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承包期限内,本合同不以发包方经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也不以发包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应依法变更:
1.国家工程建设、矿藏开采等原因承包草原被征占用的;
2.承包时间到期的;
3.继承等原因使承包草原实际使用人发生变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变更的情形。
(二)发生下列情形,应依法解除:
1.法律、法规、政策发生改变,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承包期限内,乙方擅自改变草场用途,造成承包草场大面积破坏,无法恢复的;
3.非法变卖承包草原的;
4.承包人自愿解除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草原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⒉ 发包方在承包期限内违反法定程序解除或终止合同,给承包方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承包方非法流转草原的,应承担受让人的经济损失,并接受草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草原监理机构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承包合同自行作废。
本合同一式叁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草原行政管理部门留存底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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