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方案

时间:2023-02-01 17:36:16 招聘与面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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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招聘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招聘方案15篇

教师招聘方案1

  因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张,拟向社会招聘代课教师若干名,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发布招聘信息

  7月10日前,教导处根据招生情况确定班级数,进行初步的课务安排,确定缺编的各科教师职数,校长室据此在区教育信息网或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7月11日—7月12日之间,校长室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应聘人员准时参加考核。

  四、组织考核

  成立4个考核小组,每组3人,根据学科特点准备好考核内容,做好评委工作。考核内容为理论考核、上课、面试、技能考核。3个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考核结果。

  具体操作如下:

  (1)考核地点:z楼二楼综合教室(1)、综合教室(2)、操场

  (2)评委:

  语文1组:

  语文2组:

  数学组:

  综合组:

  (3)操作流程:

  7月12日下午

  4:30 在七楼小会议室召开评委会议,明确纪律要求,确保公平公正。(校长室负责)

  7月13日

  7:40-8:40,应聘人员集中在至远楼多媒体教室(2),进行理论考核。(z监考)

  8:40-9:40,按顺序进行教学设计,准备15分钟上课。

  9:50,语文、数学学科分别在综合教室(1)、综合教室(2)班进行上课、回答问题;体育在操场进行技能考核、体能测试、说课、面试等考核。应聘人员考核结束后即离开学校,等候电话通知。

  考核结束,各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汇总至校长室。

  五、集体研究

  根据考核情况,招聘小组集体研究,择优决定录用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待9月份开学前签订聘用合同。

教师招聘方案2

  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8:30—11:00

  地点:西区实训大楼410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XX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X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通过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40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402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已享受安置政策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外。招录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者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XX县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到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学院等高校现场招聘的办法进行。

  在相关高校设置报名处进行报名,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若未完成招聘计划,剩余的名额可到其他本科院校设置报名处,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继续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进行补招。补招的相关信息及时予以公布。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或档案代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需提供);2022年应届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载明有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是否为师范专业等内容的'证明(“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需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相关网站下载填写《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2022年应届毕业生,于入职前由教体局进行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核,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重点测试教学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全部进入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XX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XX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编及相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优惠政策

  1、普通院校一本师范类专业毕业生、“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10万元。

  2、普通公办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普通高等教育一本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5万元。

  3、城区无住房者,三年内统一安排租房或者发放租房补贴。

  4、购买高中教师保障性商品住房每套优惠不低于20万元。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疫情防控。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方案由XX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校园招聘由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X77-XX

  监督电话:0X77-XX

  附件1: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

  附件2: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

教师招聘方案3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加大重点产业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本次引才为编制内引进,引进人才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具体岗位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部分本科学历、学位岗位,仅面向部分高校进行引进(高校名单见附件3)(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除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作院校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盗窃、诈骗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1月6日服务期未满一届(3年)的(含参加2023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截止2023年9月30日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台江县人民政府网”。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7日9:00至2月8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登录“台江县人民政府网”,根据相应职位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投递到台江县考试指导中心邮箱。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职业、职称)证书、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在职在编人员(含国有企业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部分岗位需提供证扫描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以上材料各扫描1份后打包(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及代码进行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见附件1)。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及各附件,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台江县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联系并告知新号码(联系电话0855-3840006),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7日09:00至2月9日17:30。

  资格初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二)现场资格复审

  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访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载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3年1月6日服务期满一届(3年)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1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需要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果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符合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本次引才招聘,不限开考比例,报考者按报考岗位进行分组。本次面试安排同一天时间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面试时间及地点结合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35人(含35人)的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合报名情况开展,面试时间及地点结合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四)签订协议

  面试(面谈)工作结束后,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引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与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引才协议。

  (五)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截止2023年10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七)聘用审批

  经报名、面试(需笔试的增加笔试环节)、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拟聘用人员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县级人社部门报州级人社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级人社部门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级人社部门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要密切关注“贵州疾控”“健康贵州”等微信公众号、“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贵州省、黔东南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八、人才引进工作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九、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855-3840006

教师招聘方案4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扎实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加快推进我校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参加东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为我校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科学历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东北师范大学的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20xx年11月25日,8:300至14:00在东北师范大学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加试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学校持《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我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含试用期)。

  六、优惠政策

  (一)户籍迁入。引进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受在新绛居住年限限制,即可办理新绛县常住户口。

  (二)住房保障。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的人才到我县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8年的,在聘用期间,可免费租用政府投资建设人才公寓(2人一间)8年,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未租用人才公寓的.,可申请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8年。在我县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购房金额10%的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分8年补助完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本县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持网签或备案购房合同及20%的首付票据,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县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交通保障。引进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服务期内可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交通补助。

  (五)资金补助。引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后,可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的资金补助;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享受每人每月20xx元的资金补助;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资金补助。以上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8年内发放完毕。

  (六)职称评聘。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服务期限未满的自解除合同当年起停止发放各类补助,并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补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

  组长:史小凯

  副组长:赵保乐胡新辉张菁郑怀亲

  成员:薛俊明宁俊栗鹏飞

  王明立宁惠兰张彦斌

  八、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一经查实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教师招聘方案5

  一、招聘对象:

  在职幼儿教师、应往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时间和地点:

  20xx年元月11日上午8:30准时在园面试。

  三、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及内容

  8:30——-8:40:参加面试人员到候考室报到,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8:40——-9:40:全体面试人员进行统一理论测试和简笔画检测(统一命题《我心目中的幼儿园》)。

  9:40——11:00:根据抽签顺序,面试人员依次进行技能测试。说:1分钟自我介绍满分10分

  讲:即兴演讲。满分15分,3分钟内完成。

  弹:用钢琴演奏一首乐曲(边弹边唱)。满分15分,3分钟内完成。跳:自选乐曲伴舞。满分15分,3分钟内完成。

  2、特长展示:除钢琴外,个人的其他特长展示。满分10分

  3、现场答辩满分20分,5分钟内完成

  四、报名材料:

  自荐材料一份(含学习、工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书法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五、招录纪律:

  招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招录程序严格把关。

  现场答辩:

  1、你为应聘这一职业,做了哪些准备?

  2、你认为自己最大的缺点是什么?

  3、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

  4、幼儿教师如何处理孩子间的纠纷和过错?

  5、你认为在当今社会中幼儿教师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6、幼儿教师面对调皮的'孩子如何教育?

  7、怎样成为孩子们喜欢的老师?

教师招聘方案6

  一、幼儿教师聘任条件:

  聘任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立志于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心态。

  (二)幼儿园临聘教师学历要求:

  1、幼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教师普通话考核等级二甲及以上。

  2、保健教师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学历,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员上岗培训(中心幼儿园的保育员应具备高中毕业程度学历)。

  (三)幼儿园临聘教师身体条件:教职工应身体健康,能适应各个岗位的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四)幼儿园临聘工作人员年龄规定:

  幼儿教师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保育员35周岁、保健员45周岁以下、食堂工作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门卫不得大于55周岁。

  二、聘任的选备条件:

  临聘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六条及以上的'可优先考虑聘用:

  1、个人在校时被评为优秀学生或学生会优秀干部;

  2、在专业基本功竞赛评比中曾获奖励的;

  3、实习期间受过好评并组织过特色活动的;

  4、实习期间承担过镇级及以上公开课;

  5、毕业后有教育教学经验的;

  7、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8、取得计算机考核省三级以上合格证书;

  9、取得心理健康教育合格证书。

  三、幼儿教师聘用程序:

  1、教师本人申请聘任。于20xx年8月20日前,由求聘人书面本园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健康证、符合选备条件的证明等复印件)。

  2、贵安新区高峰中心幼儿园组成幼儿教师考评领导小组,材料初审后对符合聘任基本条件的求聘人发出通知,进行全面考核(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求聘人无考核资格)。

  3、高峰中心幼儿园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择优聘用;符合选备条件六项及以上的,优先予以考虑。聘用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4、高峰中心幼儿园向求聘教师发出录用通知书(此项工作在20xx年9月前必须完成)。9月份,被录用教师和工作人员由高峰中心幼儿园范围内统一调配安排任职任教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四、具体考试办法:

  1、本着公开、公平的招聘原则,成立招考领导小组:

  组长:唐华

  副组长:吴亮祥

  组员:蒙蓉何丽

  2、临聘教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笔试);

  3、通过笔试后,将进行面试(试教、个人才艺展示);

  4、考试时间:

  笔试20xx年8月25日上午9:00——10:30

  面试:20xx年8月27日上午9:00开始(面试顺序由考试当时抽签决定);

  5、保健教师将进行相关资质审核通过后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五、幼儿教师的考核:

  1、对幼儿教师的考核分为月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其中月考核由我学园本着公正公平的态度负责进行;学期考核由中心幼儿园负责组织,学年考核由贵安新区高峰中心幼儿园组建考核小组进行。具体操作按原《幼儿园考核制度》执行。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类,并书面告知教师本人。不合格教师直接予以清退;基本合格教师限期整改,如整改无效则提前30天通知教师本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3、新教师任教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解除劳动合同。

  4、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触犯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工作制度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局将无条件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1、幼儿教师的年收入由两部份构成,即月工资、月考核奖。月工资参照原结构工资方案执行,月考核及学期考绩奖的金额及分配由幼儿园视经济状况决定。

  2、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凡被中心学校正式聘用的幼儿教师和工作人员均须办理养老保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养老保险金全额由本人负责继续缴纳。中心学校为每位聘任的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办理大病及意外伤害保险。

  3、幼儿教师的培训:

  幼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进修、继续教育等在职培训和学习,在合理解决工学矛盾的基础上,学校将鼓励参加高学历进修。

  4、幼儿教师的其他待遇:

  幼儿教师享受与在职教师等同的婚、丧假等权利。

教师招聘方案7

  为了真实,高效地招聘到高质量、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而且体现出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有序、顺利完成今年的招聘工作,“能者上,庸者下”,特制订20xx年秋季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任务:

  1.收取应聘人员资料。

  2.确定授课内容。

  3.制订评分细则(包括素质和能力)。

  4.通知应聘时间及要求。

  5.应聘时的`组织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招聘公告,收取应聘者资料。

  2.审查资格。

  3.抽签讲课顺序(讲课前一小时抽取授课内容及年级)。

  4.评委量化评分,并对每位应聘者作出简要评价。

  三、招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中师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能力测试证书,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

  2.年龄在40岁以内。

  3.有一年以上的教龄或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4.五官端庄有魅力,有一定的职业道德修养。

  四、要求:

  1.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2.坚持原则、清正廉明、不说人情、不循私舞弊、讲正气。

  3.有高度的责任心,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严谨的学者风度。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

  2.8月6日综合考评(讲课)。

  3.8月10日通知已应聘者签订合同等。

教师招聘方案8

  江镇实崇女子中学始建于1884年,质量上乘,桃李芬芳。学校培养了以赛珍珠(PearlBuck,美国女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文学奖获得者)、王素意(第一位获得美国博士“金钥匙”最高奖的中国女性)、李美筠(拥有三个博士头衔、三获美国博士“金钥匙”最高奖)为代表的杰出女性,以及朱韵珩、钟美琏、蒋安乐、包志立、姚菁粹、蒋梅葆、潘瑞琳等一大批知名校友。

  江镇市为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快基础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决定复办实崇女子中学。学校性质为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规模建制为初、高中各六轨(36个班)。办学目标是建设特色鲜明的精品化、国际化的现代女子中学,成为江镇市乃至江苏省最美丽的学校;培养素质全面的.现代女性的素质教育示范校;江镇教育乃至城市对外开放的窗口学校。培养以独立、关爱、知性、优雅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女性。

  我国著名教育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朱小蔓女士,美国赛珍珠国际组织总裁珍妮特·明泽女士,欣然允诺出任名誉校长。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江镇市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岗位

  初、高中专任教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形体)、音乐、舞蹈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优良师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女性教育。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和资格等,教龄3年(含)以上。

  三、招聘办法

  1.原则: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2.报名办法:有意者请自行在江镇市第二中学校园网首页下载《市属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相关证明材料形成图像文件(扫描或拍成数码照片,真彩色)连同登记表,发送至:xxxx。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江镇市第二中学茅以升科教楼二楼“实崇女中筹备办公室”填表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3.录用办法:学校经综合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报江镇市教育局审核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xx省xx市风车山路26号邮编:xx

  联系人:xx(xxxx)、xx(xxxx)

  垂询电话:(xx)xxxx

  学校网站:xxxx

  学校电子邮箱:

教师招聘方案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师函〔2009〕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省要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里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是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聘任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根据需求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的管理等都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09年,全省“特岗计划”拟招聘教师3371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710人,省级“特岗计划”1661人左右。平均初中和小学岗位按照1.6 ∶1左右比例设置。

  实施国家“特岗计划”范围在19个县(市、区),包括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县、靖宇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伊通县、长白县、前郭县;5个边境县(市、区):集安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八道江区、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3个享受西部政策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

  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范围在13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梅河口市、洮南市、东丰县。

  全省共计3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5、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生中,列入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人选。

  6、有志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城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限申报省级特岗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招聘的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统一组织。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城镇在编教师不参加考试考核、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市、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里备案,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注意解决好城镇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教师,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并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落实各项补贴和相关待遇资金,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发动、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以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6月底前)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上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公开招聘(7月初—8月20日)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政策措施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相应待遇。

  4、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后仍在原岗位工作且考核优秀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7、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调配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8、符合条件的城镇在编教师被聘为特岗教师后,原有工资待遇、开支渠道不变,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支付特岗津贴。满3年聘期后,回原学校工作。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特岗计划”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特岗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设立“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2009年第一批省级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工资性补助和城镇在编教师的特岗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三)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各市(州)、设岗县(市、区)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实施细则,于7月25日前上报省“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10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xx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xxxx〕12号)文件精神和《xxxx年xx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xxxx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方案。

  一、报名

  根据《xxxx年xx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要求,应聘者需于xxxx年1月10日-11日,到xx二中东校区(xx海曙区开明街89号)三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随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

  2、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xxxx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xxxx年6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特殊要求的除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自荐材料一份;

  5、若为低保户,需携带xx市低保卡(总工会发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能证明你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1月12日在xx二中网站公布。

  三、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面试

  1、才艺表演(专业技能测试)

  1月13日上午8:00进行面试和上课抽签。8:30,信息技术教师进行网站设计和平面设计相关操作技能测试,地点:三楼机房;体育教师进行体操方面和运动基本动作测试,地点:体育馆。

  此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

  1月13日上午9:30开始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态和职业素养,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地点:三楼会议室。

  此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形式为上课。1月13日下午12:45,应聘者根据学校所提供的相关教材或素材进行现场备课,撰写简案一份,时间45分钟,地点:三楼会议室;然后根据所写简案到指定班级上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课后将简案交学校。

  此项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20分,课堂教学80分。

  总计分为以上二项成绩合计,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政治学科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80%、面试20%的比重计入总分,其他学科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0%、面试40%(其中体育、信息技术才艺表演30%、面试10%)的比重计入总分。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中的才艺表演(专业技能测试)分学科进行,评委各3名,其中1名为校外专家;面试不分学科,评委5名,其中1名为校外专家。名单确定后连同此方案一并上报教育局审查。

教师招聘方案11

  我校自20xx年3月6日面向全国发布招聘优秀教师启事以来,反应热烈,共收到全国各地教师投来应聘报名简历1800份。根据我校教师招聘计划,现定于20xx年5月10、11日进行应聘教师考试(z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考试另行安排)。为保证考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xx年5月10日(笔试)

  20xx年5月11日(面试)

  考试地点:z市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德政楼二楼会议室(笔试)

  z市第一中学1号教学楼(面试)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xx年5月9日(周五)

  报到地点:学校招生办(z市体育中心一楼)

  报到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办理准考证

  三、考试对象

  4月30日前报名的教师(含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z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通用技术、计算机、体育、美术、音舞类教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应聘教师均需参加我校招聘岗位学科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5月11日的面试考核名单。

  (二)面试

  1、面试以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

  2、小学、初中、高中面试说课内容于面试前随机抽取(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3、面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

  五、考试科目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我校招聘考试食宿自理(我校网站提供考场周边酒店联系方式);

  2、应聘人员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

  3、应聘人员进入试室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七、试室安排

  笔试、面试试室安排表在5月9日应聘教师报到时发放。

  八、确定签约人员

  我校董事会根据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签约对象。签约人员须于十天内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证明(可邮寄,统一顺丰快递,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当自行放弃录用处理)。

  九、组织机构及分工(略)

  十、具体日程工作安排(略)

教师招聘方案12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的均衡发展,根据20xx年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将招聘老师的工作方案,公示如下:

  一、招聘科目、岗位职数

  英语1名 数学1名 地理1名

  二、招聘教师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年龄在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备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及学历要求:“985”和“211”工程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5”和“211”工程的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优先聘用。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英语科目普通话水平达二甲以上,其他学科达二乙以上。

  6、报考英语科目的要求英语达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我校分别联系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湖南师大、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或研究生办,或进驻上述高校发布教师招聘科目、条件、岗位职数信息,并在沙长县一中网站(z)网站面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xx年2月24日—3月7日

  2、地点:沙长市z路1802号(沙长市114、703、星沙101公交车可达)。

  3、方式:应聘者需填写报名表,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并交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或从学校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随同证件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z,电话z z老师。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参加笔试。

  2、时间:20xx年3月17日(周一)

  3、地点:沙长县第一中学

  4、 笔试范围:笔试内容以考所报学科高中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知识内容。

  5、分值: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四)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职数的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参加试教,如试教入围线内最后为并列名次,均参加试教。试教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调整招聘人数,如紧缺岗位急需教师,则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试教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于3月17日在沙长县一中网站(z)网站公布。

  2、时间:20xx年3月17日

  3、地点:沙长县一中

  4、试教范围及时量:

  试教范围:高中一、二年级教材;时量:每堂30分钟

  5、试教分值:试教分值为100分。

  (五)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试教分数×50%,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优秀者录取。

  (六)体检

  试教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七)聘用

  凡体检合格者,为本次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报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若聘用的人员中有自愿放弃招聘的,或经资格复审不合条件的根据职数依次递补,可以补录一次。

  四、待遇

  招聘的省示范性高中教师均列入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享受沙长县同类教师待遇。

教师招聘方案13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xx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xx年度特岗教师招聘指标执行计划的通知》和《xx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认真做好我县20xx年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

  二、公示报名资格初审的情况

  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xx教育网站上对xx县20xx年小学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初审的情况进行公示,告知报名者。

  三、笔试

  1、考务工作和准考证印制、发放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2、笔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参照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

  3、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5、凡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6、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的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执行计划数的英语、音乐岗位,专招本科生岗位与非专招本科生岗位实行合并划线,以我县参加同专业笔试考试实考人数笔试平均分的80﹪为最低控制线;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执行计划数的信息技术、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报考专业、岗位的不同,实行单独划线,笔试成绩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参加同一专业岗位考试实考人数的笔试平均分的80﹪为最低控制线。笔试成绩高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方有进入该岗位面试的资格条件。

  四、资格复审

  1、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毕业生个人信息及其所持证件材料进行复审,采取审验原件、查阅档案、查看学校鉴定、政审等方式进行。若有资料不符或政审未通过的人员,则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从符合我县招聘条件的'人员中递补。

  2、凡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和自愿放弃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人员中,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以分学科说课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3、面试在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成立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抽取面试考官。面试测评考官的确定采取差额筛选办法,即由招聘面试工作领导组在相应学科教师中按1:3的比例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的教师21名,组成测评考官库。面试当天上午,由监督组从测评考官库中,按学科抽取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组;

  (2)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

  (3)面试监督组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

  六、体检和聘用

  1、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次组织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直至确定拟聘人员。

  2、将拟聘人员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定《xx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3、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方法按上述确定拟聘人员的方法进行。

  七、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安排的原则及方法

  对新聘用的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组织岗位前培训,并按以下原则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上岗:

  1、由教育局和人事局根据《关于调整xx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的通知》精神,在缺编、缺相应岗位专业教师的前提下,综合学校需求和办学条件的情况,确定拟设招聘专业岗位的学校,并排出具体的学校顺序(详见xx县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学校排序表),进行统一分配。

  2、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科目的不同,将拟聘人员在先专招本科生后非专招本科生的前提下,分科目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排出名次,名次所对应的序号即为拟聘人员将被安排上岗的学校。

  3、凡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拟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八、招聘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实施办法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14

  为切实做好20xx年上栗县经省统一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严谨有序、客观公正,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切实做好20xx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xx〕1号文件精神,现就上栗县20xx年省统一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面试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应试者的说课,综合测试应试者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技能的运用等基本素质。

  二、面试对象、时间和地点

  1.面试对象:文化考试入闱的考生

  2.面试时间:7月18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地点: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地点设在上栗县上栗镇中心小学(原新群小学),高中教师招聘面试地点设在上栗中学。

  三、面试组织形式和方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小学分语文、数学、英语(含体育)三个面试组,高中分语文、数学、英语三个面试组。

  面试考场设候考室、面试室。考生7:00在候考室报到,并由工作人员组织抽取出场序号。1号考生进入面试室15分钟后,2号考生在引领员的带领下进入面试室。依此类推。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能力,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面试主要说课,满分为100分。

  说课教材范围和内容为:考生面试内容:高中组为现行高中二年级教材,语文必修5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必修2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英语必修5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组语文、数学、英语为五年级下册教材(人教版),体育为七年级教材《体育与健康》全一册(人教版),说课时间为10分钟,不得延时。

  五、面试流程

  1.面试人员的报到、缴费、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缴费(报到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以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按指定地点候考,考生未进行面试前不得离开候考室,考生面试完毕须在指定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

  2.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主持,考场监督员核查考生身份后,应聘人按照报到、抽签、候考、说课、提交“说课稿”的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则汇总计算出面试成绩。

  4.成绩公布。

  六、面试考场设置

  1.考场的选择:候考室、面试室、成绩公布室分设在上栗镇中心小学(原新群小学)和上栗中学。考场保持相对独立、安静,不受外界干扰。

  2.考场的布局:面试室内设考官席、考生席、记时席、记分席、监督席,均有座签显示。

  3.工作人员配备及职责(略)。

  七、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的计分方法为:将各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八、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准时报到。迟到半小时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面试时只允许携带相关文具及说课稿。凡进入面试考场的考生,严禁携带、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面试现场将使用手机器),不得携带任何参考书籍与资料,违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内等候,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喧哗、吵闹。

  4.面试中,考生只报出场序号,不得透露出姓名、经历等个人信息。

  5.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在工作人员引领下立即离开面试室,进入成绩公布室,获知面试成绩后离开考点。

  6.进入考场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评委均挂牌上岗,并将个人通讯工具关闭,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由监察人员负责保管。

  7.面试工作人员和评委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8.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透明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包庇现象,随时发现,随时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九、面试纪律

  1.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的人员保管。

  2.禁止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考生等有关人员将面试试题带出考场。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4.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xx年7月10日

教师招聘方案1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xx〕7号)精神,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xx年国家下达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3700名,实施范围为:池州市石台县,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安庆市潜山市、望江县、太湖县、岳西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金寨县、舒城县、霍邱县,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颍州区、颍泉区,宿松县等25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徽省20xx年“特岗计划”分县区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xx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公告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要求

  1.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设岗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县(市、区),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开考比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并在岗位计划表中明确。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2.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设岗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4.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各设岗县(市、区)结合“国培计划”或采用其他有效方式对特岗教师开展系统培训和指导。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5.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xx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设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要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招聘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发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2)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19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4月19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9日17:30前改报。

  2.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省教育厅调减或取消,并于4月22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23日8:00-12: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4月23日16:00前完成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6日8:00-5月8日18:00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

  5月18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xx年特岗教师报名表》(5月21日-24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xx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xx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5月28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工作方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工作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工作于6月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官方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设岗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6月8日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将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征集志愿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含报名阶段调减、取消岗位),由省教育厅视情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并发布公告。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花名册》(附件2),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样本)》(附件3)。对未能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未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师资处赵淼,联系电话:0551-62xxxx80。电子邮箱:sfc@ahxxxx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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