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验管理制度1
1、课外实验是学生学习化学的第二课堂,指导教师应千方百计吸引学生进行课外实验。
2、及时了解各年级进度,选择的课外实验内容,应尽可能配合课堂教学,以加深和扩大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并提高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
3、每学期初订出开放实验室的计划,每星期更换一次各年级实验内容,写好实验卡,准备好仪器、药品,凡是给学生做的'实验,指导教师应事先做一遍,掌握实验规律,防止意外事故。
4、鼓励学生进行专题研究,热情支持学生在课外实验室进行专题探讨。
5、对进行课外实验的学生,应严格要求,注意养成他们良好实验习惯。
实验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保障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场所,是衡量学院教学、科研、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各级领导、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重视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从教育规律,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筹规划、高效实用和效益优化原则。
第四条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管副院长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实验实训、教学、资产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特聘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项目建设专家论证小组,其成员由相关副院长、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和投资方相关人员组成。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论证遵循“以专业建设为主,兼顾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各系、相关职能处室要重视加强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六条每年三月为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申报时间,四月为论证立项、报批时间,暑期为集中建设时间。
第七条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实验实训需要,结合当年招生任务和学院发展,提出实验实训室(基地)申请,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填写《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申报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报、论证事项。
第八条教务处根据各系部申报和学院专业设置、学生结构,分析专业与实验实训室(基地)布局、教学与实验(实训)的关系,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进行宏观控制。
第九条实验实训中心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拟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已经审批立项的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完成,指导各系部对投入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基地)搞好日常管理。
第十条财务资产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场地的选择,与学院投资方的相关业务协调,经费审核,设备帐卡物的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流程。(见附件)
第十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完成后,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从使用效益、管理水平、设备使用率等多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由学院纪检部门牵头对整个过程实行监察。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学院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验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实验安全管理工作。
一、确保师生的人参安全
所有实验都必须在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实验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定期对实验室设施、实验器材(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雇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确证没有安全问题后才能投入使用。
2、任课教师进行演示实验或学生互动实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实验安全问题。在保管实验器材时,严防学生私自拿取实验器材(药品)发生安全事故。
3、进行学生分组实验时,实验员、任课教师必须始终在实验室巡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4、教师进行创新实验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在进行了充分的理论论证和实验验证后,才能在学生中进行相关实验,禁止在学生中开展有安全隐患的探究实验活动。
5、分组实验后,任课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回教室学习,禁止学生在校园逗留或者私自离校外出。
6、实验室要按要求预备急救药品及器械。
7、实验过程中突发安全事故,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立即终止实验,果断进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在第一时间里将情况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二、确保财产安全
1、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实验设施、实验器材(药品)进行维护、保养。新增或消耗、损毁的实验器材(药品)要及时登记入帐(纸质台帐和电子台帐)。
2、借用实验器材(药品)必须履行有关手续,并及时收还(对损毁情况进行记载)。
3、实验室人员离开工作场所,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水源,防止失盗失火,防止漏水浸毁实验器材。
4、化学危险品储藏室必须符合“三铁”要求,新增、取用化学危险品必须有专用的明细帐目。
不尽事宜,以原规定为依据。由于不遵守实验安全规定及本补充规定而造成的财产损毁或发生实验安全事故,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实验管理制度4
实验室为切实履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实验室排污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相关教学人员和学生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实验室排污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1.实验室应定期登记和汇总本实验室各类试剂采购的种类和数量,存档、备查并报学校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教学活动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应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登记、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2.实验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蚀性的'物品的暂存、交换、运送和处置,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接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废弃。禁止将废弃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禁止丢弃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液等。
3.实验室应采用无毒、无害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实验管理制度5
1.目的
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4度冰箱)(-20℃冰箱)、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管理。
3.职责
①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分析测试实验室样品管理。
②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③实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④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质量控制主管对样品管理承担管理职责。
4.样品的取样
①取样人员应根据取样频次到指定地点按时取样,取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②当有突发情况,另时需要取样分析时,由相关样品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登记。
③实验室样品管理人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登记入账。
④分析人员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品管人员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必须进行再次取样分析。
5.样品的识别
①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的识别。
②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标识内容包括检验样品编号、分析项目、注明采样时间和日期。
③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分析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追溯。
④实验室应根据专业要求,在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中,对样品标识转移方式和如何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确规定。
6.样品的贮存
①质量检测中心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间及样品柜(架)。样品间由专人负责,限制出入。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一致。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②对要求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应定期加以记录。
样品管理流程
1.样品的接收
样品的接收是整个样品检测工作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样品的接收必须由专门的样品接收员来完成。当接收样品时,样品接收员需要和送样人一同对样品进行各项基本数据的核对,再详细记录样品的各项数据,保证样品的原装性。同时,对样品进行初步观察,确认是否能够进行检测。最后,详细填写好样品接收。
2.样品的标识
当样品被接收后,需要先把样品放在待检区,再对样品进行标识,样品的标识应放置在明显醒目又不妨碍检验的地方。样品标识的基本内容包含样品的名称、编号、规格和状态等,样品标识上的文字必须清晰可见、简单明了,永远不会因标识的不清楚而造成样品的混淆。样品的标识是唯一能辨别样品的标签,需要存在于样品流通的整个过程中。
3.样品的确认
当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进行基本性能标识和记录后,应由检验人员对样品进行确认。检验人员需凭有效凭证,到样品库取到样品,并仔细填写样品流通证。当检验人员收到样品后,需立即对样品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其中包括样品本身状态、是否符合对应的检测方法以及是否符合送检方的基本描述。如果发现样品本身状态不正常,或样品和送检方描述不同,或对对应的检测内容描述不全面等情况,检验人员需记录出现的所有问题,和送检方沟通好,待疑问都消除后,才能开始检验。
4.样品的流通
当样品进行流通时,样品上的标识将是唯一可以辨别样品的根据。在样品检验的每个步骤,样品上的标识都需要不能被破坏,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任意改变或勾画样品上的标识,检验记录中也一直记载样品的原始编号。当样品被加工、处理、测试和流通时,需要有效保护样品,使样品远离有害源。当检测完成后,检验人员要立即清洁好样品,送到样品储存库,由专门人员进行样品的核对和登记。
5.样品的储存
实验室需要设置特定的适合样品储存的地方。对于不同种类的.检测样品,应做到分类放置、标识一目了然,记录和实物一致。样品的储存环境需要保证样品的安全,做到无污染,无腐蚀、干燥通风。针对特定的样品,需要在特殊环境下和条件下储存,需要严格把控环境指数,做好详细的记录。检测人员在进行样品的储存时,保证样品的安全性以及完整性。对于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品需要特定存放,远离其它样品,并做好醒目的标识。
6.样品的处理
当样品检测完毕后,需要进行分类,参照不同种样品各自的规范、规程和处理意见书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果检测客户需要将样品取回,也必须严格遵从样品处理规范中的规定进行样品的取回,如果样品存储一定期限后再由客户取回,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和批准后才可以取回样品。如果样品已经过了保存期,就需要实验室和送检单位进行沟通,共同处理样品。在样品进行处理时,管理员要做好记录。
7.样品的安全
样品管理的每一步,尤其是对样品的检测、储存和处理,都需要遵守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对样品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储存的样品无特别指令不能随意动用,对于有特别指令的样品,需要满足相关要求,确保达标。同时,在样品接收、流转、储存、处理和信息管理等步骤,需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样品不被破坏,机密信息不会泄漏。
检测实验室样品管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样品管理要制度化、规范化;
②样品管理应建立唯一性标识;
③严格审查样品状态;
④切实做好样品存储和清理工作;
a.样品存储是样品管理的重点内容。
b.应建符合产品特点的存样室。
c.严把样品的出入库关。
d.严格执行样品销毁工作。
⑤加强实验室的内部审核工作:
实验管理制度6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定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各类教学大纲、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和实施
1、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做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和考核
1、实验开出率的考察统一使用规范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与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察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察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察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存入教学档案。
实验管理制度7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 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菌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6.负责人严格执行本制度,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病原扩散等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
1.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应具备下列仪器:培养箱、高压锅、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厌氧培养设备、显微镜、离心机、超净台、振荡器、普通天平、千分之一天平、烤箱、冷冻干燥设备、匀质器、恒温水浴箱、菌落计数器、生化培养箱,电位 pH计、高速离心机。
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由经理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4.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5.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6.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7.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1.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账目,专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2.药品试剂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瓶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3.领用药品试剂,需填写请领单、由使用人和室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单位科、室间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字。
4.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1.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详细注明规格、产地、数量、要求,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2.大型器皿建立账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损坏后随时填写损耗登记清单。
3.玻璃器皿使用前应除去污垢,并用清洁液或2%稀盐酸溶液浸泡24 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4.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染菌后应严格高压灭菌,不得乱弃乱扔。
五、安全制度
1.进入实验室工作衣、帽、鞋必须穿戴整齐。
2.在进行高压、干燥、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蒸馏易挥发、易燃液体时,不准直接加热,应置水浴锅上进行,试验过程中如产生毒气时应在避毒柜内操作。
3.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进行,如发生菌液、病原体溅出容器外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4.工作完毕,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可用新洁尔灭、过氧乙酸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5.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染菌带毒物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6.每日下班,尤其节假日前后认真检查水、电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六、环境条件要求
1.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2.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3.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4.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5.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6.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准备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
7.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实验管理制度8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安全设施。对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和废物。
四、切实落实防火、防爆、防盗和防放射性污染等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必须按有关程序申请并经批准,使用过程应予监督,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仓库,要妥善处理好有关废物。
六、严格按规定使用各种压缩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别种气体使用。
七、严格按规章制度用电,确保用电安全。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八、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明火和各种电加热器具。必须使用明火和电加热器具的实验场所,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违规造成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凡有危险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进行。
十、离开实验室必须关闭所有电、水、气源和门窗。
十一、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实验室的文明建设、整洁卫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实验室内应无积灰、蛛网等杂物。
十二、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和自行车、家具等私人物品。
十三、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实验完毕后应及时清洁仪器设备,搞好室内环境卫生。
十四、实验室责任人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有权制止任何不符合安全卫生制度的行为。
实验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实验管理制度10
学生实验守则
1、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有关实验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认真清点实验仪器、药品。未经教师同意,不随意动用仪器、药品。
3、实验时,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正确操作,认真分析。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应及时报告,请教师协助解决。
4、注意安全,节约水电。遇到事故沉着、冷静,先切断电源、火源,并及时报告,请教师进行处理。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损坏仪器,照价赔偿,并及时填写《实验仪器损坏赔偿记录》。
6、一切仪器、药品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杂物不得乱抛乱倒,必须倒入指定地点。
7、实验完毕,应打扫卫生。关闭水源、电源,排好桌椅。经实验教师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2、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定期制定实验教学计划。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护和保养技术。熟练掌握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的基本方法。
3、定期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药品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电子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4、坚守岗位,及时为实验教学提供实验仪器和药品,确保实验教学顺利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和自制教具活动,协助任课教师开展课外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
6、保持实验室整洁。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7、对实验教师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评,奖惩分明。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者,将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8、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做好移交手续。
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各类仪器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2、创设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体现相关实验室的学科特点。
3、学生进入实验室不允许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实验时,听从教师指导,认真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实验结束,及时整理仪器、药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4、爱护实验室仪器、药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做好相关记录。
4、借用实验室仪器药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记录。
5、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桌凳放置整齐,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
实验仪器、药品管理制度
1、加强实验仪器、药品管理,爱惜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2、实验室仪器、药品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建立电子账册,做到帐、物、卡相符。每年普查一次。
3、仪器与药品要分室保管。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橱定位。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4、仪器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及维修,并做好记录。
5、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设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并定期检查安全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借用仪器、药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7、仪器损坏,照价赔偿,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情节恶劣者另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8、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1、精密仪器、贵重设备应专人负责管理。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器室、药品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拆卸设备、仪器。
2、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设置危险品标志和警示标志,双人负责,双锁保险。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杜绝事故发生。
3、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4、必须配备灭火器、沙桶等消防设施以及化学实验防护和急救器材,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
5、安装防盗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数字化实验室管理制度
1、数字化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课前要检查、调试好设备,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2、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传感器。做好教学软件资料的储存、保管工作。室内仪器未经实验教师和分管领导允许,不得擅自外借。
3、严禁在电脑上擅自使用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如有机器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并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4、学生应爱护计算机、传感器和配套教学仪器。每节课后必须做好使用记录。若有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5、实验结束后,要关好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定期打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防尘、防水、防火,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实验管理制度11
1、教师使用实验室应提前一周向实验教师提出要求并登记。
2、教师使用实验室前必须熟悉实验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规范操作,若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和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有老师带领,不能擅自进入实验室,若有违犯,一切责任全部自负。
4、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服从老师的安排和指导,若不听从指导所造成的事故和人身伤害等,全部后果自负并严肃追究责任。
5、爱护实验室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搬动实验室固定设施如实验桌椅、实验柜等;严禁在实验桌上写字、涂画。
6、使用显微镜时务必在教师统一安排指导下按规范进行,严禁私自随意旋动、搬拧、拆卸,使用结束时需先降低灯泡亮度,后切断电源,避免灯泡再次点亮时,受到大电流的'冲击而缩短寿命,实验结束后必须将显微镜载物台上的水用小方巾擦干。
7、做生化实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避免将酒精灯打翻起火,取热水时注意不要装得太满,要留有余地,不要用手去拿烧热的三脚架,以免发生烫伤、烧伤事故。
8、实验中所涉及的药品、制剂和实验材料,必须在实验教师的统一管理下按规范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随意取用。
9、实验室内严禁打闹、嬉戏、推撞,进出过道要礼让、慢行,避免拥挤造成伤害事故。
10、严禁携带任何食品、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实验室,避免中毒、伤害等事故发生。
11、实验室中若发生特殊危急情况,不要慌张要保持镇定,在老师的统一指挥下依次从前、后门疏散至安全地带。
12、实验室使用完毕,务必关闭好门窗、电源、水阀,避免失窃、火灾、水灾等事故发生。
实验管理制度12
做好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不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还能维护实验室、校园环境,使我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学校。为将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废弃物的定义
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等。
二、教师的职责
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
三、对三废(废气、废液、废固)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实验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液
学校实验室废液是指主要来自化学性实验室、生化性实验室及物理性实验室,或校内医务室等场所产出的各类废弃溶液。一般的实验室废液可分为:
①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
②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等危害。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废固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盛装过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四、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处理规定
1、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2、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五、过期药剂的处理
过期的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必须以原试剂瓶包装,需定期报学校行政事务处回收,不得随便掩埋或并入收集桶内处理。
六、专人负责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七、回收装置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
八、校内监管
1、学校行政事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对有害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和管理情况。
2、学校定期通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到学校收集有害、有毒废弃物。各实验室或使用部门需按规定填写好由该单位提供的“废弃物记录、转移联单”。
九、违反本规定应负的责任
对违反规定,仍随意倾倒废液、抛弃废固的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实验管理制度13
1、实验器材及药品用专室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各类实验器材、药品要分类放置,归还后要放回原位,以便查找,登记。
3、各实验教师在实验前领取实验器材、药品,并由实验管理人员对器材、药品进行登记,以便归还时核对。
4、单项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将器材、药品归还器材保管室。归还时各仪器要保持完整、清洁。
5、实验器材管理人员要随时注意安全,对各种器材和药品的损耗要登记注册,并及时将配置清单报总务处采购。
6、未尽事宜由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解释。
实验管理制度14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为了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教学仪器不得借给个人使用。
2、教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出。贵重仪器和损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险药品严禁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4、学期结束时,借出仪器一律归还,借用仪器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偿。
5、如有违反规定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要有一名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2、教学仪器、药品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仪器的'存放按国家教委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科学存放。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做到帐帐相等,帐物相符,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记录册,用后及时归还。
5、教学仪器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理。
6、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扬、
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实验管理制度15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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