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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作业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焊作业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1
一、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清除工作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二、气焊工所使用的设备工具一律不准粘有油脂,调节器、割枪、焊枪与软管的接头不准漏气。
三、焊、割枪的嘴子避免撞击,使用前检查有无堵塞。如果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将乙炔阀门关闭并及时检查。
四、橡皮导管的长度应在15米以上,两导管颜色要有区别,绝对禁止调整使用,导管横过马路时要加防护。
五、在焊割铜、锌等金属物或涂有漆颜料的工件时,工作地点要选择在通风良好,并戴好口罩。
六、不准割、焊受力的物件或有压力的容器,内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或油类的桶,焊接时,应先除压,清洗干净凉干,打开所有口,倒口向上,方可焊接。
七、高空作业时,必须采用安全措施,使用安全带等。
八、在工作时,注意勿将皮管扭转弯折,严禁在工作时将皮管绕在身上、踏在脚下或夹在两腿中间。
九、皮管不可与火星、高热溶渣、高热物体接触,以免灼坏皮管而引起危险。
十、如发现氧气管着火,要立即将氧气瓶总阀门关死。
十一、使用切割机时,必须注意名牌上规定的气压,不要随便乱调,不正常时应立即修理。
十二、乙炔发生器要严加保管和使用,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发生器、安全器、压力表应保持良好方可使用。
十三、清洗发生器,不得用金属棒敲打,清洗和装电石时不得站在发生器上面,禁止向桶内投掷或用力过猛,以免碰击引起危险。
十四、开启电石桶时,要选用适当工具,不能猛砸猛打,以免发生火花爆炸伤人。
十五、乙快发生器及导管等与乙快接触的'任何部分,禁止自己用紫铜作零件。
十六、工作时,先开焊抢上的乙炔阀门,其次开氧气阀门,适当调整火,熄火时,先关上氧气阀门,再关上乙炔阀门。
十七、水封安全器应支枪各装一个,共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焊枪,又必须另装一个总的水封安全器。
十八、工作时,在未装调节器前,首先吹净气门嘴,方可使用。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2
1、电焊机一、二次接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
2、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线
3、电焊机设备的安装、修理必须有电工进行,焊机在使用中发生故障焊工不得随意拆修焊接设备。
4、焊工推送闸刀时,不要正对电闸,防止因短路造成的电弧火花烧伤面部、手部、,必要时应戴绝缘手套。
5、电焊钳应有可靠的绝缘。在容器焊接时,不允许用简易的无绝缘焊钳,防止电焊钳等焊件发生短路烧毁电焊机或发生其它意外。焊接完毕后,电焊钳要放在可靠的地方,再切断电源。
6、电焊工在施焊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在狭小或潮湿的作业环境区内必须穿着干燥的衣服和可靠的`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不要靠在钢板上。
7、更换焊条时,要戴好防护手套,不得用裸露的手直接接触电焊条或电焊钳。
8、电焊用电缆必须绝缘良好,不要把电缆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件上,防止高温损坏绝缘层,电缆要避免碰撞,磨损。发现破损应立即修好或更换。
9、电焊工要熟悉和掌握有关预防触电急救方法等知识,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3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4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橡胶软管、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具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4.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6.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沙、蒸气加热解冻。
7.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
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氧气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立即卸压。
9.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消除余气后才能进行。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5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少于面积的60-70%。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道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7、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0、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或蒸气加热,不准用火烤。
11、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2、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13、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4、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5、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6、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拨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6
一、施工前准备
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安全措施:防护面具、手套。高处工作应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带。
(三)场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机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贮槽的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钢瓶压力阀、管线接头是否漏电漏气等。
二、施工中注意事项
电焊、气焊作业至少有一位维修单位人员在场监工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厂区内或易燃易爆地点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二)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
(三)应防止电焊、气焊所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四)钢瓶是否安置稳当、压力阀是否正常。
(五)应移开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钢瓶出口阀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业现场应将粉尘清除。
(七)使用机械应予以确认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应由监工向电机组申请配接。
(九)电器设备的使用、修理等工作应有电工在场监视。
三、施工后应做好下列各点方可离去:
(一)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三)焊接及地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员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7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主要进风大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指定专人携带、保管火具。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二、根据上述规定特别制定下列实施措施:
1、进行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通风部门、安监质标部门、生产调度、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等部门领导研究会审,经总经理(矿长)批准后,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安监部门监督措施的执行,方准进行施工。参加现场作业的还必须有安监部门、通风部门、机电部门、生产调度、焊接作业队组等部门主要领导。
2、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的专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并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施工,专门措施当时当次有效,再次工作时必须重新申请和审批,专门措施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施工人员带入工作现场。现场安全设施、有害气体浓度等符合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方可施工。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8
一、从事焊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工作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焊钳及电源情况,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三、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四、电源开关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
五、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位和裸露接线柱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
六、禁止将建筑物金属构架及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七、电焊机安放要平稳,并地方干燥、通风良好。室外应设防雨棚、不准靠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环境。
八、电焊机的外壳,电气控制箱应接地,焊钳手柄保持良好绝缘和隔热。禁止将过热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九、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钢管、钢筋代替地线。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十、操作时,施焊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十一、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十二、焊接电源不得破损,发现破损应及时包扎绝缘。
十三、拉合闸时,应侧身操作,一次到位。
十四、施焊结束时,检查施焊范围内是否有火种。切断电源方可离开现场。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9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10
为规范机修、电仪车间电焊气焊作业,确保安全,避免触电事故以及保证仪控、电控等电气设施的.正常运转,防止电气线路短路着火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将二次引线搭接在电缆管、暖气管、水管、楼梯栏杆上以及称量斗、传感器等的吊挂支承装置上,应搭接在工件上,严禁用钢丝绳作为二次线使用。
2、电焊机二次线接头处须用螺丝紧固,且加装护套,保证接触良好。
3、电焊机一次线路距电源开关不超过3~5米,且必须保证电焊机外壳接地良好。
4、各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安装好接地保护装置,并确认能够真正起到保护作用方可使用。
5、使用前电焊机二次搭线必须拴接牢固,严禁松动和冒火花现象,一切准备就绪,把线引到作业现场后方可给电焊机合闸送电,以免拖拉把线和地线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
6、气焊作业,各表必须正常可靠显示,回火装置可靠连接稳固,方可点火作业。
7、电仪车间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非电钳作业人员严禁动用电焊气焊设备,其它非电钳作业人员需动用电焊气焊设备必须经过提前培训并在专业人员监护方可使用。
8、新进厂职工或调整岗位后的职工必须对其进行电气安全教育作业。在一个月内由组长兼顾作业,根据学习情况确定独立作业时间。
以上规定如和国家标准相抵触,要执行国家标准。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11
1、井下使用火电焊只准在进风岩石巷道中,回风岩巷原则不准烧焊。严禁在煤巷、有瓦斯岩巷、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峒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使用火电焊。
2、井口房、皮带走廊(距井口30m以内)、地面距井口门10m范围内实施火电焊、井下升火灌勾头均按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
3、井下使用火、电焊必须有安全措施。不准一个措施长期使用,更不准一个措施多地点使用。
4、火电焊地点必须有井(区)以上干部现场指挥、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情况。
5、烧焊地点必须有水管,并有足够长水绳,烧焊前后必须对烧焊地点洒水,并备有足够灭火砂和灭火器。
6、烧焊地点与易燃物之间用不燃材料隔开,烧焊地点下方有接火星设施。
7、烧焊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准超过0.5%,烧焊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准作业。
8、烧焊完工后彻底熄灭所有火源,对烧焊物体降温,并在现场观察1小时以上,确认无残留火源后方准离开。
9、烧焊作业前、完工后必须向井调度室汇报。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持有电、气焊操作特殊工种证的人员方可使用电、气焊设备。
第二条各队组需要井下电、气焊(割)作业时,严格按“一焊一审批、一焊一措施、电、气焊设备一审批一入井“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电、气焊设备的领用
第三条电、气焊设备由各队组自行保管,由各队组派专人进行保存和管理。
第四条电、气焊设备领用由各队组车间管理人员根据电风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记录登记发放。
第三章电、气焊设备的保管
第五条电、气焊设备使用队组的责任人是电、气焊设备的监督管理者,由各队组指定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对电、气焊设备妥善保管,禁止损坏,丢失电、气焊设备。
(二)定期对电、气焊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气焊设备完好。
(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电、气焊设备。
(四)不得让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员使用电、气焊设备。
第六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队组要建立本单位各类电、气焊设备清册、台帐。
第四章电、气焊设备运输
第七条井口安全员为风电焊设备、设施入井的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电、气焊(割)设备、设施入井审批手续”经机电办、安全办、生产指挥中心审批同意并在入井前经井口安全员检查设备、设施完好合格后,副井信号工及拥罐工凭审批条方可入井,禁止信号工、拥罐工无审批条将“风、电焊设备设施”入井,一经发现对信号工、拥罐工进行罚款100元处罚。
第八条电、气焊(割)设备、设施在入井前要保证氧气瓶、乙炔瓶防护装置(安全帽、防振圈)齐全,装卸过程中必须清装清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地下滚动,装入矿车时必须保证分车装运,两侧要有防护,防止与矿车箱体碰撞,以上措施均需由安全员进行检查,有一项不合格均禁止入井。
第九条电、气焊设备通过人力或桥吊装入矿车中,通过副井罐笼入井,井下使用电机车进行运输,运输到无轨道地点时,由专人抬扛到使用地点。
第十条运输过程中不得对电、气焊设备进行野蛮装运,造成电、气焊设备损坏。
第五章电、气焊设备的'使用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遵守《井下电、气焊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井下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使用电焊机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焊机电源线的拆、装应由电钳工进行。
(二)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外壳接地情况,接地线应有良好的导电性能,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
(三)使用电焊机前,应检查并确认一、二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气焊设备的铭牌规定。接线柱应有垫圈,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四)电焊机二次接地线应直接接在焊件上。严禁将电缆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属构件等作为电、气焊设备二次接地线。
(五)起动电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可接触,以防短路。调节电流或变更极性接法时,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一次线路的带电部分。
(六)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第十三条使用氧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乙炔发生器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橡胶软管不应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其损坏部分切掉,用双面接头管,并用夹子或金属绑线扎紧。
(二)氧气瓶、乙炔瓶不许碰撞,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不得少于7米,氧气和乙炔距焊接点进风侧10米以外。
(三)焊枪连接处必须严密,嘴子如有堵塞,应用专用工具进行处理。
(四)由于焊咀和割咀过热堵塞而发生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然后放在冷却水中冷却。
(五)焊枪和割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相反,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六)点燃焊咀和割咀时,不准触碰热金属,也不得将其放在热的工件上。
第十四条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带电的设备,必须先检查电源已断开。
第十五条在狭小或潮湿地点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垫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第十六条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在金属工件上焊接时,必须穿好绝缘鞋或带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在高处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作业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第十八条电、气焊设备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将风电焊设备、设施升井,井下严禁存放风电焊设备及工具,一经发现对责任队组罚款5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于2022年2月10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机电供应中心。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13
(1)电焊机外壳必需接地良好,电焊机应设单独开关,焊钳和把线必需绝缘良好,连接坚固。
(2)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需切断电源。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容器和管道时,应先清洗洁净并将全部孔口打开。在潮湿地点施焊时,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3)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以钢丝绳和机电设备代替零线,全部地线接头必需连接坚固。
(4)清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5)多台焊机在一体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需接地,并设置隔光板 。
(6)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
(7)在易燃、易燃气体或液体集中区域施焊前,必需得到有关部门的检试许可。
(8)施焊时,应清除四周的易燃、易燃物品或进行牢靠掩盖、隔离。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急后,方可离开。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14
为了保证调拨站对电机车的正常调度,规范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井下各采煤、掘进单位有需要焊接工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申请,申请允许后才允许进行施焊工作;施焊时使用本单位工作用的交流电源,严禁使用直流电焊机或土电阻。违反时每次考核500元并勒令立即停止使用。
2、机电科在巷道有使用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工作,必须提前一天向调度室请示,并在当天工作时向本水平调拨站请示;运输段在巷道有使用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工作,工作当天向本水平调拨站请示。未经请示,私自使用每次考核200元。
3、其余单位(立昌、通修段)施焊工作时,200m范围内有交流电流时,必须使用交流电焊机。违反时每次考核200元。
4、紧急抢修需要使用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时,向调度室请示,由调度室通知本水平调拨站。
5、所有在有架线区域工作的单位,必须在工作范围60m外设置红灯。否则,每次考核200元。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15
一、电弧焊的一般规定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5、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6、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焊接时必须有人在现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理设在地下。
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9、接地线及手把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0、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1、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2、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13、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c、b级80c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4、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5、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二、交流电焊机
1、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三、旋转式直流电焊机
1、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使换向器与电刷接触良好。
2、启动时,检查转子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
3、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经排除后,方可使用。
4、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三相载荷平?。
四、硅整流直流电焊机
1、电焊机应在原厂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条件下工作。
2、使用时,须先开启风扇电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仔细察听应无异响;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3、严禁用摇表测试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
五、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
1、检查送丝滚动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2、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
3、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
六、对焊机
1、对焊机应安置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开关;导线的截面应符合规定。
2、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c,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6、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应不低于8c;作业后,放尽机内冷却水。
七、点焊机
1、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极的油污;通电后,机体外壳应无漏电。
2、启动前,首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和调整好极数,接通水源、气源,再接通电源。
3、电极触头应保持光洁,如有漏电时,应立即更换。
4、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必须保持干燥;排队水温度不得超40c,排水量可根据气温调节。
5、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电弧不能发生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6、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更换闸流管亦应预热泪盈眶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不得小于5min。
电焊作业管理制度 16
一、电焊机的管理
1、电焊机应由材料员保管,建立台帐,统一编号。
2、电焊机应定期检查、试验,并有检查、试验记录和合格证。
3、电焊机使用完毕,工作人员应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找专业人员处理。
4、现场的电焊机要排例整齐,各部件要完整,电焊机表面做到清洁干净。
二、电焊机的检查
1、电焊机应有合格证,不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焊机不得投入使用。
2、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机的一、二次接线端子要安装有屏蔽罩,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接地线一定要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毫米,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禁止用手进行缠绕的方法。
3、电焊机的接地装置要求可靠,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严禁把氧气和乙炔等易爆、易燃的气体管道作为接地极。
4、电焊机的一、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绝缘应良好,绝缘电阻≥1mω并有检验记录,不得超期使用。
5、电焊机的带电部位要有良好隔离装置,防止与人体接触,焊机的电源线应设在不易接触的地方,其长度一般不超过2-3米,如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该设立离地面2.5米以上的固定电源线。
6、电焊机在使用前,应检查设备安全情况是否完善,焊机接线时,必须注意两者的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7、安装在厂房外或其它室外的焊机,要做好防潮、防雨措施。
8、直流焊机的电刷和整流片应接触良好,当电刷磨损或损坏时,应及时的进行更换。
三、电焊机的使用
1、使用电焊机时要将电焊机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要放置平稳。需露天作业的焊机要做好防雨、防雪的.工作。
2、使用电焊机时,工作电流不得超过相应暂载率规定下的许可电流,电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得超过额定温升,硅整流焊机要特别注意保护和冷却,严禁在不通风的情况下使用。
3、起动电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能接触,以防短路。调节电流或变更极性接法时,应该在空载情况下进行。
4、焊接过程中如偶有短路现象,不允许时间过长,特别是硅整流焊机在短路时容易烧坏。
5、在焊接工作中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止焊接,切断电源后进行修理。
6、在检修现场焊接作业时,要求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不超过2米,二次线接头不超过3个,接头用绝缘材料包好,导线的金属部分不得裸露。
7、电焊机接线时,要从检修电源箱下部开孔处穿入,不得从盘门处引入。现场的焊线不允许散落在地上,所有焊线应悬挂固定起来,做到走向有序排例整齐。
8、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在金属容器上焊接时,必须穿好绝缘鞋或带绝缘手套。在特殊地点焊接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脚下可使用环氧材料的绝缘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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