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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27 08:00:1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人员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1

  第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开拓思想,应做到:

  1、不断开拓,勇于创新;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创新意识:

  1、经营理念上的不断创新;

  2、新产品的不断引进和开发;

  3、不断开拓新市场;

  4、不断开拓新领域。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着重培养的优良品质:

  1、爱心、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谦虚谨慎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目的。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新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时迎合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市场变化确定公司营销基本策略: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对市场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3、对竞争对手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基本战略目标和基本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3、培训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坚持:

  1、支持下属,理解下属,为下属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空间;

  2、合理安排,使下属有公平感;

  3、真诚守信;

  4、发布命令或进行指导时要善于思考。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相关工作的知识技能;

  2、熟练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巧;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高尚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相关事实;

  (3)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葬方案。

  2、组织能为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思想明确;

  (2)确定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传达明确性;

  (4)明确注意事项;

  (5)回答问题有耐心。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

  (2)明确要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用口头命令补充;

  (4)检查命令的执行程度。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关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乐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2、善于合作;

  3、不越权行事;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称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从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心。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雄的协调、沟通勤,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基层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

  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

  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xxxx小吃店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3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4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养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是否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了妥善的考虑。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①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②掌握有关事实。

  ③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④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①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②分析并决策职务内容。

  ③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④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①制订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②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①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②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③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④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

  ①明确目标,逐条列举要点。

  ②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③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的事项。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保留他们的正确意见。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的事项。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培训,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方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的事项。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

  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的事项。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

  (1)领导能力,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时应注意的事项。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5

  根据《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单位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包含放射源装置操作人员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人员。

  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尤其是新进、转岗人员的,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

  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为四年,到期前,必须参加复训并取得合格证。

  四、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计划由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并报单位批准实施。

  五、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6

  一、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二、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六、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七、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八、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7

  一、项目部负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三、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或持过期证件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五、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有关部门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动失效。

  七、《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他人。

  八、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十、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8

  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培训人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全体学生都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9

  总则

  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范围

  1.1电工作业

  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申报“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程序

  3.1.1申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资产运营部审核。

  3.1.2资产运营部初审后,通知申报单位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1.3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卫生处、资产运营部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交回资产运营部备案、存档。

  3.1.4资产运营根据有关规定填报“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

  3.1.5“学习证”下发后,由特种作业人员个人保管,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超过时限“学习证”自行失效。

  3.2特种作业“学习证”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2.1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3.2.2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具体规定详见“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2.3特种作业学员每半年接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学员的工作。

  3.2.4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向资产运营部提出正式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

  3.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3.3.1资产运营部根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3.3.2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与复审工作,由资产运营部负责办理培训事宜。(联系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3.3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

  3.3.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3.5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复审验证,证件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

  3.3.6连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复审验证每四年进行一次。

  3.3.7经培训单位考核未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未合格者,发证部门则取消其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4.1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总公司不予负担。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资产运营部负责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4.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资产运营部统一保管。

  5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5.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5.3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5.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6其他:

  6.1持有特种作业《学习证》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培训取证,因单位或本人原因,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行培训取证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10

  一、培训宗旨:

  向管理要效益、向培训要人才

  通过短期密集培训及中长期培训,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造就新型的适合**智能化物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为行业造就一批精通管理与现代技术的专业队伍。

  二、培训目标:

  100%的持证上岗率

  100%的精通智能化网络,成功掌握2—3门相关专业

  通过2—3年造就一批现代物业管理的高素质队伍

  三、培训内容:

  1、智能化住宅的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智能住宅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

  2、各岗位培训,特种工种操作及新技术、技能培训;

  3、服务质量服务技巧培训;

  4、企业形象及住户满意系统cs培训;

  5、**管理模式培训;

  6、电脑基本操作技能培训;

  7、法律、法规、物业发展动态培训。

  四、培训方式:

  集中密度的'短期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自办培训与联办、代训相结合,知识结构原理培训与具体实践操作相结合。

  五、培训机构建立、监督、奖罚办法及培训经费

  培训由公司领导专职负责,专设培训部、层级落实,统筹安排。

  入住前期培训:每日培训、周末考评

  入住后期培训:每周培训,月月考核

  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将作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严格按照优秀、及格、不及格等级别处以不同程度奖罚,不合格者将予以调换岗位甚至辞退。

  在所有培训的管理人员中,实行10%的淘汰率,能者上,庸者下,力争通过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将物业管理推向更高的境界。

  培训经费:聘请老师、场租、书籍等费用,原则上由管理服务费中提取,根据实际情况可由被培训人员补充部分不足经费。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所有员工第三条管理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是科技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制订、实施和控制。

  (2)技术研发中心、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与反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活动第四条培训类别与内容。

  技术研发中心的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二章培训资源管理

  第五条培训讲师档案管理

  科技人员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

  第六条公司内部讲师管理

  (1)技术研发中心内部讲师为技术研发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人员负有培训下属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2)内部培训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的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而定。

  第七条外部讲师管理

  外部讲师是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公司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八条培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形式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管理。

  第九条内部培训教材的获取

  (1)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

  (2)公司重大事件案例。

  (3)培训师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4)人力资源部经理与培训专员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第十条外部培训教材的引入

  (1)公司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培训的外部机构应提供教材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归档管理。

  (2)公司员工参加外派公开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教材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由培训专员存档管理

  第十一条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十二条培训经费控制。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培训员工培训经费专款专用。

  (2)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

  (3)为了便于管理因培训所发生的交通、餐饮费用在各部门预算费用中列支按公司标准报销。

  第三章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需求调查

  (1)培训专员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每年11月份向各部门(包括技术中心)发放“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或在年度中期开展临时培训需求调查。

  (2)各部门依据培训专员提供的信息征求部门人员意见按要求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公司培训专员汇总。

  第十四条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专员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指导下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为培训计划的制订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经理组织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反馈的信息及外部培训信息进行分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预算”报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1)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活动按月份向部门公布课程安排情况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调整工作让员工有充足的时间参加培训。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12

  一、职业操守

  1.公司内部有职位干部或主管要以职位称呼。

  2.应使用标准普通话及礼貌用语,相互热情友好打招呼。

  3.办公室门不得关闭,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不得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4.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

  5.办公室内应保持整洁,下班离去应放好桌椅并清理干净桌面,并关好门窗及电器。

  6.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及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7.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各部门领导电脑。9.严禁工作期间擅离职守。

  10.严禁对同事恶意攻击,严禁造谣生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以上行为着,经劝解无效,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接待规范:

  1.有人到访应主动热情接待并问其姓名、单位及来访意图,向相关人员报备后灵活处理。

  2.如果相关人员不在,应向来访者问其具体事项及联系方式并作好记录。

  3.如果来访者与公司领导有约,应征得领导同意后将人带入指定会谈地点。

  4.来访者离开时,应主动将其送至学校门口。

  5.如遇咨询者,应提供详细的、确切的相关资料。如不知详情,应请具体人员予以解答。

  三、电话礼仪:

  1.铃声响起两声后必须接起。

  2.接起电话后需亲切地使用“您好,银望私塾”问候对方,并耐心的帮其解决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需将电话转给主管。

  3.电话机旁必须准备好纸笔,如对方所询之人不在,需详细地记录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及来意,并给予转达。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13

  安全责任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抓好管理工作。不定时上路对公司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资格检查。

  三、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把安全生产牢记在心,凡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四、安全抢险小组,安全保卫组、流动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各小组建立好台帐,每月向公司办公室报送每月安全隐患报表。

  五、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教养工作。

  公司“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公司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性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公司主要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既然是公司的管理者,又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直接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负责组织指挥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分管车辆、技术、财务、运销等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制度

  为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工作、安全效益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和驾驶人员每年不低于一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培训要有计划、安排、签到考勤,汇总造册归档。

  二、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组织重大案件剖析和个案分析。

  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体会,掌握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每月15日开展公司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全体车主、业主、驾驶员参见,车辆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事前向技安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五、凡无故不参加的车主、业主和驾驶员,每人每次扣50元,此款在其安全保证金内扣除,在年审时兑现,否则不予办理签章手续。

  六、凡未参加例会的车主、业主、驾驶员由车队长会同技安员负责组织补课或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职工作的重要日程,对安全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工作决策性的工作目标。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主持部署公司的生产目标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执行落实具体工作。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督促、支持各有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施工同时计划、布置和落实。

  五、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一、主持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工作意见和指令,采取有力的措施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对易发生事故对重要部位和重大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责令相关科室落实好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将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公司各科室,科室长传达到各科室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实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随时将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认定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实行考核管理。

  四、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管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督促各科室进行整改。

  五、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六、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科室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

  七、认真做好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14

  酒店商务部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且健康证到期前一个月要进行健康复查。

  2、健康证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有义务提前通知健康证快到期人员进行复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3、严禁无健康证上岗或事后补证的情况发生,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送卫生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于实习、试用等员工也应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

  5、常态下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健康情况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紧急情况下,如遇传染病或发现员工健康有异常时应加大频次及检查力度。

  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保证工作服整洁。

  7、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厕、不做影响卫生的其他行为。

  8、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

  9、工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培训人员管理制度15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重要岗位的作业安危,对煤矿安全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此,必须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择

  1. 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上岗前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任用与调动

  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如有工作需要,必须通知劳资科、安监科,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动。

  凡任用未经培训、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1. 职工学校及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初训、复训的申报组织工作。

  2. 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复训,只有经复训考核合格才能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不合格者要进行复培,经复培仍不合格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3. 补考不及格者罚款500元。

  4. 无故不参加复训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无故不参加补考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同时给予区长、书记、主管培训的技术员每人次各200元的处罚。

  5. 特种作业人员在外出培训期间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进行处罚。

  6. 职工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委派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各区(科)领导给予配合,对拒不配合的区(科)领导,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五、其他外培人员管理,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六、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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