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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1
1、生产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产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签字。
2.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设备运行中灰尘的产生情况等。
2.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2.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公司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2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3
1、生产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产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签字。
2.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设备运行中灰尘的产生情况等。
2.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2.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公司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加强设备管理,保障装置完整运行正常、效能良好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设备是指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维修设备等。
3、设备管理的基本方针: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的措施,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服务。
二、设备管理的组织和原则
1、公司的设备由生产部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2、公司的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1)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生产班组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
4、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
三、设备的基础管理
1、生产部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
2、财务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生产部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
4、设备的调拨
(1)设备的调拨必须由生产部统一进行,各部门不得私自进行调拨。 (2) 调拨出的设备必须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和技术文件。
(3) 各生产车间如需设备调拨的,应由车间负责人填写设备调拨申请单,交生产部部长审查,生产总监审批。由生产部部长组织调拨双方进行设备交接。设备的调拨应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5、 设备的封存
(1) 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 (2) 封存由生产部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3) 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4) 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6、设备的档案管理
(1)生产部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2)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 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调拨记录等资料。
(4)生产部负责整理、保管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四、设备的购置
1、 生产部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
2、 对于新设备的购置,生产部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3、对于配套设备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由生产总监组织生产部、技术部、供应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4、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
5、设备到货后,由生产部组织采购部、生产车间、库管部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
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7、验收后生产部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五、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质监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或机长制,由班长负责,原则上由设备所在班组的组长担任。
4、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5、 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准确性。
6、 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
7、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生产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8、 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公司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9、 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设备科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
10、 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反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 、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 、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开,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
1、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1.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设备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它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2、设备设施的验收
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后,生产部负责人应组织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及生产车间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
2.2、各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检查设备设施的'外包装情况,在确认设备外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清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2.3、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更换,更换后再重新进行验收。如设备有缺失采购部门负责向供货厂家进行追要,到达后再行验收。
2.4、开箱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入库单,其他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2.5、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操作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部和生产副经理报告,由生产副经理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于无法进行现场返修的设备,要求供货厂家及时予以更换。
2.6、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生产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供货厂家直接解决。
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设备设施,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求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进行确认。
2.8、对有关安全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委会人员参加并建立台帐。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安全设施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和事故隐患,充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和罐区的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环科是公司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
1.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工程师管理;
1.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电气工程师负责管理;
1.3、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负责人管理。
2、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辖区内的安全设施确定责任管理人员。
2.1、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处理。
2.2、对施工变动后不能及时恢复的安全设施,值班人员应督促施工人员采取临时替代措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3、安全设施使用与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
3.1、新购入的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资质。
3.2、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等。
3.3、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设施办法》。
3.4、消防系统必须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序,消防水带如出现老化、泄漏等现象要及时更换。
3.5、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4ω。
3.6、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四、公司主要安全设施分类
1、预防事故设施
1.1、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1.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雷、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1.3、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制氮系统,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1.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静电、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等设施。
1.5、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
2.1、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防爆膜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
2.2、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3.2、灭火设施
水喷淋、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快速接头、灭火器等。
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3.4、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溢油收集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3.5、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五、安全设施的校验
1、阿娜设备、设施在使用前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进行校验,经校验合格后方可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2、安全设备、设施的校验必须由当地安全技术部门或上级技术监督局办理,不具备资格的校验部门,校验结果无效。
3、设备、设施进行校验时必须由安全员共同出具校验说明书、标明校验范围、工作环境和介质说明等,并依据工艺过程和安全技术参数复审无误后进行。
4、校验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由安全员建立全面性管理档案。
六、维修保养与检验
安全设施维护检查,由作用部门每月检查维护一次,在维护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进行检验或维修。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4、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七、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3、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个人使用和报关单额防护用品,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5、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7、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8、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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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反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 、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 、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9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d.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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