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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欢迎大家分享。
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1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本县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机构
1.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对应急保障金的启动使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XXX。
2.设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置组织指挥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并达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事件。
(三)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20xx元的事故。
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修复费在20xx-50000元之间,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设备数损坏严重,供热处于瘫痪状态,修复费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四)其它紧急情况。包括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主管县长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4)认真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如因欠费问题引起的,则按程序准备材料,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做好紧急救助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热管理办公室。
(2)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3)主要领导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则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如因供热站存在严重管理问题,则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该供热站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站,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事故报告程序
小事故:3天内报到技术科,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事故:1天内报到技术科和分管经理,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大事故:立刻报告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供热站协助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2.事故的应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
一般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通知技术科和分管经理。
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
特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热,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3.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小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工程技术科批复意见、存档。
一般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工程技术科、分管经理批复意见,技术科存档。
大事故:由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
特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并在应急领导小组将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上报县主管领导。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1.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及时通知煤炭公司协调煤炭运输。
2.停水、电的紧急处置。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四、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要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和事件启动县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机制。信息快速反映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的反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热动态,上情下达;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及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的一种能力。制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暖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纪录、统计工作。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在案;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暖期间,供热站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站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原则,统筹规划协调,因地制宜的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兼顾居民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冬季清洁供暖普及率和供暖水平,大力提升我县居民幸福指数。
二、目标任务
由镇政府牵头利用3年时间完成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
xx镇共有xx个行政村,划分为xx、xx、xx、xx、xx五个片区。根据县相关文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分两批对我镇进行燃气施工、冬季清洁供暖工程的实施。
20xx年10月底之前,初步完成xx管区、xx管区的燃气入户工程。
20xx年10月底前完成xx管区、xx管区、xx管区的燃气入户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冬季清洁供暖工程收尾任务。幼儿园、中小学、村委会、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益场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所处位置优先进行燃气安装施工。
20xx年10月底前划定“禁煤区”。“禁煤区”范围是完成整建制气代煤电代煤的村庄。“禁煤区”内实现煤炭彻底“清零”,包括各类型煤、兰炭、煤粉等煤制品。
三、宣传发动
1、镇政府组织召开由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的'xx镇冬季清洁供暖既燃气入户工程调度大会。
2、各村发放燃气入户明白纸,并向村民宣传讲解《xx县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县委要求,在“禁煤区”,村委与住户签订《清洁供暖承诺书》。
3、各村召开村民村民大会,现场对清洁供暖工程进行讲解宣传。
四、燃气公司的确定
根据县里统一部署,由xx燃气公司负责我镇的燃气入户工程。由燃气公司将详细施工方案、线路走向图报xx镇建委办公室备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xx镇冬季清洁供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委办,具体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镇政府将依据方案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冬季清洁供暖工作落到细处。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措施,调配力量,全面监管,成立工作小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实行长效管护。建立健全农村冬季清洁供暖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坚持改造一处、巩固一处,防止散煤“复燃”。既要防止工程建成后群众不愿用、舍不得用的问题,又要防止用上清洁能源又停用的问题,确保将民生实事工程办实办好。落实人员和责任,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保障冬季清洁供暖正常运行和发展。
3、明确责任主体
镇政府是冬季清洁供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对镇域内冬季清洁供暖负总责,重点做好方案制定、工作落实、施工监管、资金筹集等工作,统筹推动冬季清洁供暖工作落实;燃气企业和供电公司是冬季清洁供暖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知识培训,定期开展燃气、电力设施安全巡查和居民入户安检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服务意识,在验收合格、实现清洁供暖的村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全力推进农村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
4、强化宣传作用
镇政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清洁供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天然气和电作为清洁能源的各项优势,提高居民对使用清洁能源供暖的认知程度和参与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
5、强化监管作用
加强对燃煤经营企业和散户销售点的监督管理,提高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联合环保、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定期到各村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清理取缔散煤经营场所,落实镇、村巡查联防,严禁游商小贩走村入户销售散煤。
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3
为支持我省治污减霾和清洁供暖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要求,经研究,现就我省有关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我省农村地区及部分城镇周边区域仍存在散煤取暖情况,加重了冬季雾霾形成,影响了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推进我省冬季清洁取暖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到雾霾天能不能减少减轻,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群众绿色健康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遵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鼓励市场主体探索创新适宜供暖方式,完善清洁供暖价格形成机制,清理规范供热供气企业收费行为,综合运用峰谷价格、阶梯价格、市场化交易等政策措施,支持我省清洁供暖普及推广。
二、完善“煤改电”电价政策
1、落实居民峰谷电价政策。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峰段为每日8:00时至22:00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居民生活用电谷段为每日22:00时至次日8:00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城乡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利用谷段电价较低的政策,降低“煤改电”用户用电成本,促进冬季清洁取暖和电能替代加快发展。
2、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适当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周期,对省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以此减轻居民采暖电费负担。
3、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采暖用电市场化竞价机制,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确定上网电价,也可由电网企业或独立售电公司代理用户采购市场最低价电量,以此降低上网侧电价,支持煤改电发展。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输配电价,每日8:00时至22:00时执行现行相对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每日22:00时至次日8:00时按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50%执行。同时,加快省内电网通道投资建设,利用陕北地区弃风弃光和燃煤机组低成本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支持关中地区煤改电清洁取暖。
三、完善“煤改气”气价政策
4、明确“煤改气”价格政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执行;供城镇“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我省居民家庭独立采暖壁挂锅炉用气和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按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上游门站价格和省内管输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城市配气价格按居民用气配气价格执行,终端销售价格可由供用气各方协商下浮。
5、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总体思路,逐步有序放开上游企业气源门站价格,建立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用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通过交易平台确定或协商确定购气价格,利用市场价格优化资源配置,化解供需矛盾。加快研究制定省内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规则和成本监审办法,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重新核定省内管输和城市配气价格,支持实体经济和清洁取暖发展。
四、完善供热价格政策
6、理顺市政集中供热价格。我省供热价格管理权限已下放至各设区市管理。各地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统筹考虑燃煤锅炉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结合市场煤价变化、燃气改造等实际情况,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等定调价程序,适时适当疏导集中供热价格矛盾,热价调整难以弥补供热生产成本的,可由市县政府考虑予以补贴。加快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实施步伐,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合理消费需求。
7、引导清洁供暖形成合理价格。地热能、干热岩、小区自备锅炉等符合环保要求的区域性集中供暖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热各方综合考虑供热规模、供热效率、入住比例、供热时段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供热价格。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采取价格协商、公布成本核算办法等措施,引导供热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或调整供热价格。对供热价格矛盾突出、群众反映较多的居民小区,相关部门要及早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
8、加强供热企业成本价格监管。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对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市政热力管道输送环节成本监审,剔除不合理成本,并根据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成本监审结论,接受社会监督。
五、规范供气供热收费行为
9、明确管网建设收费政策。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其中属于新建商品房的,建设费用纳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向用户收取,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公平分摊;建筑红线范围以外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由政府或者政府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负责投资建设,费用由政府或特许经营企业承担,不得将建设费用以“碰口费”等名义向用户和其他市场主体收取。城市规划区以外用户的供气供热费用由用户和供气供热企业通过合同约定方式解决。加快放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居民用户天然气工料安装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积极推行供气供热企业将管网设施建设管理延伸至用户户表,供气供热企业统一投资建设、统一运行维护管理,因此发生的费用计入企业准许成本,计提准许收益。
10、查处“碰口费”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对违规设立或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取缔。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开展清费治乱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供热供气等垄断企业违规向市场主体收取碰口费或配套费,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为清洁供暖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良好秩序。
六、相关配套政策要求
1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支持清洁取暖的政策措施,统筹使用相关政府资金,并适度向治污减霾任务较重的关中地区倾斜。落实供暖企业向居民供暖相关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探索通过企业债、低息贷款等方式解决清洁供暖项目融资问题,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我省清洁供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进一步放开供暖市场准入,大力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进入清洁供暖领域,积极推广具有发展前景、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新型清洁供暖。
12、做好资源供应保障。电网企业要合理调整投资结构,加大与清洁供暖相关的配电网改造力度,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和智能电表更换进度,切实提高抄表到户率,保障清洁供暖用电政策普及和用电安全稳定。上游供气企业要及早谋划部署,确保气源充足供应,各级供气企业要切实承担分级储气责任,加快储气设施建设进度,保障冬季用气高峰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各地要切实增强对推进清洁供暖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配合,积极推动清洁取暖工作取得实效,打好我省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的攻坚战。
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4
为加强学校冬季取暖用电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财、物的安全,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取暖、防火、灭火、安全用电工作,特制定冬季取暖用电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我校实际,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并检查各场所用电情况是否规范。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1.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点,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三、其它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组织和调动全办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滨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调查处理规定》和《沾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农村清洁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镇应急处理能力,或者跨区域、跨领域的事故。
3、涉及伤亡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镇政府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响应的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清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清洁取暖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小组和村安全员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职责
(一)镇政府设立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李坤晓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信息室、安监办、派出所、环保所、经委、总工会、民政所、人保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
特大、重大、较大生产清洁取暖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3、紧急调用本行政区域内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有关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适时发布事故公告;
7、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根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10个应急小组,每个应急小组负责6-7个村,每村20名取暖户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街道清洁取暖工作应急处理,具体涵盖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取暖户。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办公室值班电话:7560003(夜间)
安监办值班电话:7560530(白天)
(二)事故报告
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各小组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安监办和归口管理部门,并由其迅速分别转报区府办、区安监局和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长报告,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安监办)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
(二)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经贸、交通部门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连锁反应和损失扩大。
(八)事故发生后,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搜寻工作,事故发生地群众要积极配合搜寻。
五、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农机水利站负责制定;
3、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其中林业火灾事故由林业站负责制定;
4、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事故由安监办负责制定;
5、工程建设事故由城建办负责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制定;
7、学校、幼儿园事故由教委负责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职责范围由有关部门制定。
(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机构;
(2)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机构和日常协调机构;
(3)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4)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5)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
(6)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7)紧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8)社会支持和援助;
(9)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其他内容。
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本预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预案共同构成滨州市沾化区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
各有关业务口和应当小组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镇信息室应当提供相应的支持。
(二)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应急管理部门、企业及兼职救援人员经常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方法、处置程序等陪训,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演练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业务口要定期开展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须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各小组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经常性村级安全员应急演练。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进行。
(二)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参加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应急救援经费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垫支,不足部分由办事处财政预支,事故救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6
为加强和规范对中央音乐学院供热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学院师生的正常工作和学习,提高对供热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全员参与。
以人为本是指将保障学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工作学习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其他伤害。预防为主是指高度重视学院供热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供热管网、供热设备的巡视检查,落实设备的日常检修保养,完善管理制度。统一指挥是指面对供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活动必须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号令,步调一致,快速有序。分级响应是指从事件的发生到向上级报告直至对突发事件的抢修、处置组织过程中的响应机制,救援级别的主要依据是现场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控制事件的需要。全员参与是指以校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和物业公司全体工程部人员为主,学院保卫部、基建处等部门都有参加应急救援的责任和义务,要加强日常应对事故的演练,提高科学决策、科学指挥的应急救援能力,面对突发事故能有序组织和动员相关人员参与应对突发事件。
二、供暖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冬季采暖是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校园稳定的重要因素。为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暖期间出现的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紧急情况,确保我校供暖工作安全、稳定、正常进行,根据我校供暖实际情况,成立冬季取暖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理组织指挥工作。
(一)供暖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物业公司工程部经理校园管理处供暖保障负责人
成员:物业公司工程部员工有其他相关人员
校园管理处工作人员
保卫部工作人员
(二)各成员职责
1、物业公司工程部经理为组织供暖应急工作的具体指挥和实施者,物业公司工程部设置24小时应急抢修电话:66425689,全体物业工程部人员有抢险的义务,由物业公司工程部经理根据突发事故影响的轻重程度,调派工程人员抢修。当物业公司工程部经理不当班时,由物业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物业公司项目经理或者物业公司值班经理代理物业公司工程部经理的抢险职责。
2、校园管理处供暖负责人必须对物业公司日常供暖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供暖突发事故时,对事故情况轻重程度进行判断,组织物业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抢修,报上级主管领导、报保卫部等部门协助处理。面对严重事故时,有权调派校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参与,并有权决定聘请热力专业公司抢险。校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有参与抢险的义务。
3、当发生大面积供暖突发事故时,由校园管理处报保卫部工作人员,由保卫部维持师生秩序。
三、供暖突发事故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冬季采暖期间,出现的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分为一般情况、重要情况。一般情况指突遇寒流,寒冬提前到来或寒冬延长,春季寒冷以致影响供暖,温度达不到北京市有关文件要求的情况;重要情况是指因供暖设备设施故障出现跑水或者是停暖事故等。
(一)供暖突发事故应急机制
针对上述一般情况、重要情况两种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应急机制:
1、提前供暖或延长供暖机制
若遇极寒天气,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实际天气情况,适当提前或延长供暖时间,保障师生的正常工作、学习。
2、设备设施故障抢修抢险机制
当供暖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物业公司须安排专人对出现的各种供暖设备故障进行快速排查、处理、恢复供暖。当工程抢修人员遇有涉及面较广的设备设施故障,无法及时恢复时,及时向校园管理处的供暖负责人汇报情况。校园管理处的供暖负责人判断事故原因,报上级主管并报热力公司组织人员抢修。
3、设备设施故障抢修材料保障机制
设备保障工作由工程部所有人员完成,库管在供暖前把抢修设备和抢修材料准备好,供暖期间每周检查一次,以保证供热设备随时可用,抢修材料随时够用。
(二)供暖设备设施故障抢修程序
1、供热主管网出现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主阀门,还是带压堵漏,并根据安排负责管道抢修,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单位的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向校园管理处供暖负责人和学院领导汇报。抢修完成后,由物业公司完成事故分析及经验总结书面报告,报校园管理处供暖负责人备案。
2、供热分支管道出现安全事故后,由工程部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由现场抢修组成员制定方案进行抢修,抢修完成后,把详细情况上报校园管理处主供暖负责人。
3、供热出现大面积不热事件后,由现场指挥组确定不是外网原因后,安排各区抢修人员到现场排查阀门是否损坏,管道是否堵塞,管道里是否形成气阻等原因,直到恢复正常供热,处理完毕后,把详细情况上报校园管理处供暖负责人。
4、物业公司负责人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修正。
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7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清洁取暖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效,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实施镇、村两级安全管理体系,按照20xx博兴县“83”工程关于农村清洁取暖长效运行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由镇清洁取暖办公室负责全镇清洁取暖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镇、村两级安全管理体系,制定镇级清洁取暖应急预案,督促各村、相关企业建立完善安全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应急处置等机制,统筹协调我镇清洁取暖安全运行的具体事宜。推行包联责任制,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二、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由镇主要领导、分管清洁取暖工作的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运行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清洁取暖办公室,全面负责辖区内清洁取暖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各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对本辖区内清洁取暖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工作进行监管,依据本实施方案,并结合相关企业进行安全使用培训和宣传品发放、张贴,确保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镇、村安全员巡查制度。各村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协调解决辖区内清洁取暖安全问题。相关企业每年必须开展配套设施及入户安全专项检查,采暖季一次,非采暖季一次,建立隐患整改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我镇已建立清洁取暖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村依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应急演练采暖季2次,非采暖季1次。结合季节特点,定期开展综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响应及时,救援有效。
4、建立宣传培训机制。各村、相关燃气企业要建立完善“双安全员”台账,各改造村严格按照“每20户配备一名安全员”原则配备安全员,燃气企业要根据改造村居实际情况增设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村居安全员,开展全方位的教育培训,每年全年培训不得少于1次。通过村喇叭广播、发放明白纸、宣传册、悬挂条幅、粉刷标语等多种形式,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
5、建立设施设备维护机制。各相关企业在镇域内设立基层服务站点,根据需求量提前储备生物质颗粒;建立专业维护人员队伍,提供7×24小时故障解决方案,在24小时内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故障予以响应及处理。
6、检查巡查内容
(1)燃气设备、设施建设和使用场所符合安全标准,管理到位,燃气企业合法合规、安全运营。
(2)农村清洁取暖工程建设手续规范合法,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整理到位,竣工验收和工程管理资料归档并完成移交。
(3)农村清洁取暖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村居安全员工作到位,管理有效。
(4)燃气管线标志牌、警示标志、架空跨越管线限高标志牌设置到位,道路两侧燃气竖管及燃气调压箱设置防撞保护装置。
(5)架空燃气管线与供电线路不得搭接缠绕,防护措施到位。燃气管线下面无堆放木材、柴草等易燃杂物,燃气管线上无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服等行为。
(6)巡线、巡查、入户检查到位,记录完整。燃气软管使用防鼠咬软管,安装使用规范,不存在使用双气源问题。
(7)农村燃气企业经营运行无违法违规行为,对加臭剂加注使用等环节管理规范,检查维修及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应急预案,并适时演练。
(8)燃气壁挂炉及生物质炉具质量合格,基层站点服务设置、专业维护人员、售后服务及时到位,无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及偷盗气行为。
(二)相关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做好督导检查。
1、镇清洁取暖改造办公室:及时对接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协助上级完善手续,整理工程竣工图。制定本镇清洁取暖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逐村逐户登记,并及时整改验收;组织各村和燃气企业,深入持久地开展用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让大喇叭响起来、文化墙画起来、明白纸贴出来、公众号讲出来、手机微信聊起来,让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强化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能力。
2、镇清洁取暖办公室及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强化行业监管,督促各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会同上级部门对天然气管道建设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进行全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气代煤”工程的'安全运行和设施进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居民安全用气手册,做好安全宣传工作;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3、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门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天然气压力管件、计量器具和生产领域壁挂炉、灶具等燃气用具进行质量监管。会同派出所和镇办相关科室,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集中行动,对流通领域壁挂炉、灶具等燃气用具进行质量监管,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消除使用安全隐患。
4、安监办:逐村开展天然气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居民消防意识。
5、各社区、村(居):负责做好农村实用燃气取暖政策的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清洁取暖安全管理,保障安全有效运行。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运行。
1、燃气企业要切实履行设施防护和供气运行安全的主体责任。
要保质保量配备齐全安全防护装置,设置各类提示、警示标志。扎实做好场站、管线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驻村安全员制度,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提高供气安全运行能力。在确保气源稳定供应的同时,严防供气运行安全事故。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全覆盖入户检查;开展三次专项应急演练,非采暖季零次,采暖季一次。
2、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人员值班、巡线巡检、抢险抢修等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管网及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抢险组织体系,储备抢险抢修物资、设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速度,杜绝重大停暖事故发生。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着力解决重点、难点和隐患点。要加强清洁取暖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二)细化责任。各燃气企业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要求,把各项工作分点、分线、分片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坚持网格化治理,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突出治理,确保落到实处。
(三)强化问责。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工作不力、简单应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严肃问责、追责。将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列入各村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科室和村居将严格处罚。
(四)加强宣传。要广泛宣传,尤其要把从业人员、留守人员、散居人员做为安全教育重点,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的素质和能力。
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8
1.总则
1. 1编制目的
为健全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体系,做好天然气应急调峰工作,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要求,合理有序安排下游用户安全平稳供气,最大限度降低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保障公共秩序及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1号)及省、市签订的《冬季清洁取暖和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等。
1. 3工作原则
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停限”原则,先安全后生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天然气有序用气体系,最大程度降低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1.3.1全市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按用户性质优先保障供应顺序为: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
(2)居民集中采暖用气,有计划、有合同的居民“煤改气”用气;
(3)公共服务设施(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用气;
(4)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且无替代燃料的公共运输车辆;
(5)由于停供可能导致设备严重损坏的重点工业企业的安全负荷;
(6)其他需要优先保障的用气对象。
1.3.2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原则上重点限制 以下用气:
(1)天然气利用政策中明确限制类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其他高能耗、高排放企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上游限气或突发事件等原因引起的供气量不足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气量、供气压力无法满足天然气市场下游用户基本需求,采取“压非保民”的应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执行。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 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天然气紧缺事件下“压非保民”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支持有关地方政府开展应对工作。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指挥长,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气象局、国网德州供电公司、燃气企业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指挥部。
2.2市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2.2.1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审定天然气紧缺状态下 天然气“压非保民”方案;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研究天然气有序用气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协调天然气供应平衡工作;协调有序用气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导、监督、落实天然气有序用气方案;掌握天然气供应及需求方面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确保社会秩序良好和经济平稳运行。
2. 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协助市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及时发布有关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根据天然气供需失衡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媒体舆情管控与引导。
市委网信办:加强网络媒体管理和网络舆情监控与引导,组织网络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与省能源局等省级单位的对接沟通,牵头协调解决天然气有序用气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审定调峰用户清单,督促落实调峰用户,报市政府同意后分级启动调峰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在“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启动时做好工业燃气用户生产有关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燃气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类破坏燃气安全供应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各类扰乱天然气有序用气工作的谣言及有关违法行为,做好应急气源运输车辆道路通行保障和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天然气应急供应有关资金保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十县(市、区)城镇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用户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加快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储气能力。
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运输LNG(液化天然气)车辆交通管理,做好全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营运燃气车辆的有序用气的宣传工作,预案启动时的政策解读和现场疏导等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督促中心城区城镇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用户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落实可中断用户清单、合同等应急储气能力。
市应急局: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在“压非保民”预案启动时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分析、预测、发布天气预报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的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国网德州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工作。对燃气企业提供的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优先保障原有用电负荷的电力供应。
燃气企业:负责向上争取和组织气源,及时签订供暖季供用气合同和签订可中断用户合同。制定有序用气方案,加强对天然气供气紧张的预测和预警,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提出预案级别启动申请;按照预案启动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保证“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负责组织本辖区燃气公司在天然气紧缺状态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汇报“压非保民”工作有关情况,协调处理好“压非保民”预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燃气企业保持信息畅通,同时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确保社会秩序良好和经济平稳运行。
市级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应急预案启动时的相 关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 1信息监测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处置和统计分析市级天然气“压非保民”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的机构负责统计上报本区域内天然气供需情况。各燃气企业负责对本企业供气区域天然气供需情况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及时上报可能引发供气紧张的情况。
3. 2预警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可能或已经发生供气短缺情况报告时(供气缺口达到 3%以上、5%以下),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向市级发布预警公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的机构按照本级预案向本区域发布预警公告。
3. 3预警行动
预警公告发布后,市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理。督促地方燃气企业做好预警期间LNG的储备调运、科学调配管道天然气、积极开展节约用气宣传、提倡错峰用气、鼓励有条件的临时改用其他能源等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3)应急准备。相关保供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准备,并调集保供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保障准备工作。
(4)舆论引导。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的机构按照本级预案组织实施预警行动。
3. 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当供气缺口得到缓解(稳定在3%以下),按照“谁发布、谁解除”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事件分级
依据气源供应紧张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不同,将天然气供需失衡事件级别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采用I级、II级、III级、Ⅳ级预警实时监测,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I级为最高级别。
4. 1 I级(特别重大)供需失衡事件(红色)
天然气供需失衡特别严重,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需求量20%以上,为用气量异常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4. 2 II级(重大)供需失衡事件(橙色)
天然气供需失衡严重,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需求量的10%以上、20%以下,为用气量非常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4. 3 III级(较大)供需失衡事件(黄色)
天然气供需失衡紧张,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需求量的5%以上、10%以下,为用气量紧张状态。
4. 4 Ⅳ级(一般)供需失衡事件(蓝色)
天然气供需失衡一般紧张,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需求量的3%以上、5%以下,为用气量比较紧张状态。
5.应急响应
5. 1信息报告
发生天然气供需失衡事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送事件信息,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资源供需现状、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 2分级响应
市应急指挥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针对天然气供需失衡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根据事件分级和属地原则,及时实施相应的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5.2.1 Ι级应急响应
立即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煤改气”用气需求,尽量满足公服设施和天然气汽车的.用气需求。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各类公建用户、一般工业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等的用气供应,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
5.2.2 Ⅱ级应急响应
立即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煤改气”用气、公服设施用气需求,尽量满足天然气汽车和公建用户用气。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一般工业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的用气供应,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
5.2.3 Ⅲ级应急响应
立即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煤改气”用气、公服设施、天然气汽车用气和公建用户需求,尽量保障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的用气需求。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
5.2.4 Ⅳ级应急响应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煤改气”用气、公服设施、天然气汽车、公建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需求。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
5. 3应急启动
5.3.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发生天然气供需失衡事件后,立即报告市指挥部,通知成员单位,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5.3.2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分级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长的指示,将情况上报省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省能源局。
5.3.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5.3.4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指导、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
5. 4信息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信息应准确客观、及时全面,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5. 5应急终止
应急响应达到预期目的(供气缺口达到3%以下)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5. 6事件总结
5.6.1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
5.6.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进行总结、评价和预案的修订等工作。
6.应急保障
6. 1通信保障
天然气供应紧张时期(缺口达到3%以上),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相关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人员通信名单,保证沟通及时。
6. 2物资保障
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处置装备和物资保障工作, 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储备点和调度规则等。
6. 3经费保障
按照有关应急处置经费保障的规定执行。
6. 4技术储备与保障
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调峰储备,做好综合调度,强化应急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技术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7.监督管理
7. 1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演练,加强业务指导,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7. 2责任追究
“压非保民”应急工作期间,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和危害程度,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在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未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信息,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信息,不听从指挥,延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预警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天然气应急事件报道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8.附则
8. 1本预案所称“压非保民”,是指压减非民生用气,保障民生用气。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 2本预案由德州市清洁取暖供应保障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8.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清洁取暖的应急预案 9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改造任务,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改善民生和大气环境质量,坚持科学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实施,持续发力攻坚,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20xx年改造任务。
二、目标任务
在电网承载力和气源保障的前提下,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对已经基本完成改造的县(市、区)查漏补缺,做到应改尽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按照平原地区散煤清零的要求,组织实施剩余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力争在2020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户内改造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如因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等不可抗力影响,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改造任务完成期限参照省政策另行调整。
三、改造方式
(一)气代煤。在电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同时解决居民生活用气问题。在完成精准确村确户的基础上,细化和优化村外、村内户外、户内、验收通气4个控制环节,根据“采暖设备安装与管网建设并行施工”的总体要求,坚持做到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有序实施,设备安装和管网建设同步实施,完工确户与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燃气公司认真履行好气源保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公司支持,及早落实2020年供气合同,千方百计确保新增民生用气。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省、市气代煤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依托管道气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改造,无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未签订特许经营权企业不允许实施气代煤工程。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
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省住建厅颁布的《河北省农村地区气代煤技术规范》等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把材料进场关、设备检测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村内户外管网穿越或跨越道路工程,优先采用架空跨越方式。确需地下穿越的.隐蔽工程部分,穿越方式和埋深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工程监理实行旁站,全程监督施工过程,留存监督记录。
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要求,强化属地监管职能,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各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切实打造质量放心工程。
各县(市、区)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上下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层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村干部要发挥在施工一线的监督和组织协调作用,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电代煤。进一步优化采暖设备技术路线和产品,优先使用能耗低、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电采暖设备,达到节能高效、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改造效果。
1、保障电网改造。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要按照“以电定量、保障供应”的原则,坚持以电力供应能力和电网承载力为基础,根据确定的电代煤改造任务,积极跑办省电力公司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提前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前期工作,科学组织电网改造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保证用电需求。各县(市、区)要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电网改造工作。
2、选好采暖设备。重点推广新技术、新材料、低负荷、高效率的电采暖设备,电采暖设备户均新增负荷需在7千瓦以下。主要采用技术成熟、效果良好且户均新增负荷5千瓦以下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光热+等节电节省投资的采暖设备,其他电采暖设备作为补充。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居民电采暖设备选型工作台账,原则上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居民采暖设备的选型登记、签订采购合同、缴纳设备差价款等工作。
3、加强质量管理。各县(市、区)要聘请第三方监督机构,对实施的电代煤采暖设备安装、户内线路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电代煤产品安装和施工质量安全。电网建设改造要加强工程计划管理,确保配套电网工程进度和质量。供电公司要积极配合采暖设备厂家做好户表以下工程正常供电。户表以上线路改造费用由供电公司负责,户表以下30米以内线路改造费用由采暖设备厂家负责,超出30米部分改造费用由采暖设备厂家和当地政府共同负担。
(三)新型能源。各县(市、区)在电力负荷和气源保障无法满足的区域,可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和实际采暖需求,积极探索新型能源替代,最大限度实现清洁能源方式供暖。
(四)洁净煤推广。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元氏县要对不具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住户,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保尽保,应供尽供。明确洁净煤推广区域和任务,同时做好洁净煤的生产和储备工作。既要坚持不懈推广清洁煤,又要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四、保障措施
(一)精准确村确户。精准确村确户是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双代办《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确村确户实施办法》(石代煤办〔2019〕12号),坚持“科学确村、精准确户”的原则,3月底前务必完成本辖区2020年计划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确村确户工作。
(二)优选采暖设备。根据目前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发展趋势和运行使用情况,淘汰能耗高、质量差、运行不稳定、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采暖设备。各县(市、区)要聘请采暖设备行业专家,筛选出功率低、能效高、质量可靠、服务到位、经济实用、群众满意度高的产品。要通过选用具有一定实力的知名品牌厂家直供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设备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
2020年气代煤采暖设备按照《关于下达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18〕5号)、《关于公布燃气采暖热水炉型号变更登记目录的通知》(石代煤办〔2019〕34号)要求择优选取。2020年电代煤采暖设备招标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要求确定,主要采用热泵技术设备;其他类型设备选择1—3家作为应急或补充使用,不再大范围推广。今年受疫情影响,时间较为紧迫,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招标方案,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所有招标工作。
(三)提高气源保障能力。市发改委要组织协调加快气源项目谋划和建设推进,增强供气保障能力。各县(市、区)、各燃气企业要全力以赴抓好气源工程建设。制定和完善居民取暖用气应急预案,实现域内燃气企业之间管道互联互通,提高应急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资金筹措。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清洁取暖等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各级支持政策,及时筹措地方承担资金,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五)严把采暖设备产品质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中标企业采暖设备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对销售的产品要不定期、不定时的抽取样品,检查产品质量。对采用非法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厂家,要依法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对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立即通知相关县(市、区)负责招标采购的有关部门,由当地负责招标采购的有关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更换等措施。坚决清除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按照中标承诺的质量标准和材料、材质销售产品的企业,确保采暖设备质量和使用安全。
五、支持政策
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政策按照我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石财建〔2019〕75号)执行,其中2020年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用户当年运行补助仍按我市2019年标准执行,其他年度运行补助标准不变;2020年地源热泵(含空气源热泵)、洁净煤支持政策按我市2019年政策执行;其他政策不变。政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采取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双组长负责制。各县(市、区)要在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将清洁取暖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进一步完善辖区组织领导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以赴组织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组织推进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气源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协调、洁净型煤供应、油气长输管道项目管理等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及工程监管、验收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洁净型煤确村确户台账建立、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示范等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除外)检验检测;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质量跟踪监管;散煤管控,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行为;洁净型煤和新型能源产品的质量监管等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和清算资金,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清洁能源替代污染物排放检测、评估等工作。
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补贴资金支出、使用等审计监督工作。
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分别牵头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公服用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民政服务机构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审批流程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安全综合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的等工作。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负责计划内电代煤户表以上配套电网建设、电力供应保障,电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及验收。取暖季结束后,依据政府确村确户台账,向当地政府提供当年电代煤用户取暖季用电量,配合政府做好电代煤取暖季用电统计工作。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把乡(镇)和村两委干部等一线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加强双代政策和采暖技术知识的培训,确保把双代工程资金补贴等相关政策理解到位、宣传到位。要采取符合农村实际的宣传方式和方法,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册和明白纸,张贴宣传海报(宣传画),农村大喇叭广播,电台电视台滚动宣传,邀请居民实地参观交流等,大张旗鼓营造氛围。用老百姓容易接受、能听明白、能听的懂的方式,帮助老百姓算清经济账和环保账,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工程建设。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发改、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交通、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支持我市工程项目建设,在项目审批、组织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方面,优化流程,密切配合,提质增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市双代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督导检查办法,进一步充实督导内容,采取定期督导、重点督导和聘请第三方专业督导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帮助立行立改,以有效的监督考核,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确保双代工程采暖设备和运行补贴政策的公开、透明,避免群众误读、误解,要在工程管网建设、采暖设备购置和安装、运行补贴发放等各个环节,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等参加,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双代工作的政策执行、工程推进情况,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以周通报、双日通报、每日通报等方式通报工程进展、存在问题和进度排名。各县(市、区)要指定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时限和内容及时上报工作情况,上报的工程数据要确保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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