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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时间:2023-01-14 13:48:06 合同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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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维护新形势下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女职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根据我国《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于(单位名称),合同中统称为用人单位。

  本合同所称女职工包括: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女性职工。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女职工个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本单位党政工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条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用人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八条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对妇职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妇女婚否、怀孕、哺乳等借口拒绝招收女职工或提高录用条件。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企业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的,对能胜任本职生产和工作的原企业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十二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女职工。

  第十三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为女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并按规定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女职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单位依法代扣缴女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按有关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单位按照有关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本单位党政工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

  第十七条女职工经期保护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十八条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予以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视为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在产前检查期间不能按病、事假、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女职工产假保护

  (一)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可休产假15天;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可休产假30天;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可休产假42天;满7个月(含7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对待。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第二十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用人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婴儿满1周岁后,经医疗单位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

  (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疗部门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女职工更年期保护

  经医疗单位证明,患有严重的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单位应给予照顾,可暂时调做其他适当的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第四章女职工民主管理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女会员)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单位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的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并有权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同双方每年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向职工(代表)工会报告检查情况。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一)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劳动标准和条件已修改或废止的。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

  第二十七条在企业发生关、停、并、转等情况时,本合同内容不适应时,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合同

  (一)合同期满。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双方都有权提出对合同文本有关条款提出修改和改动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补充、变更,经变更、补充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末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修改、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合同的争议及处理

  第三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末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诸项条款,因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相关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在七日内将签订的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工会(职工代表)应当将合同正式文本报送上一级地方工会。本合同生后,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公告本单位全体职工。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也可作为《集体合同》附件,一并报送审查。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以内网、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履行期为______年。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工会负责解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2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乙方(工会职工方)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按照政府工资分配政策,根据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减)、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水平增(减)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不低于______万元,比上年增(减)幅_____%。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_______元,比上年增(减)幅_______%。其中,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减)幅______%。

  二、工资分配办法修订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支付办法修订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六条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一次。

  第七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采取以下形式向职工公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内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其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录

  关于工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相关情况

  (一)协商代表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协商过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3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_________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标准、形式和办法为:

  _________。

  第三条 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相关因素合理增长。

  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分析和测算,并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等其他相关因素,确定在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_____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为_________%(因种种原因还难以明确规定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也可做原则性确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规定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具体计发基数和办法为:

  _________。

  第六条 企业每月至少对职工支付一次工资,并于每月_____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七条 协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违约责任等等):

  _________。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按规定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 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协议内容。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并于期满前_________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_________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_________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_________份。

  企业(盖章):_________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经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特点,与乙方协商确定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l、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_____________。

  2、企业内部工资标准:_____________。

  3、企业工资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收人应达到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减)_________元,同比增(减)____%。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

  l、企业内部各项奖金设置和发放:_____________。

  2、企业内部各项津贴的设置和发放:_____________。

  3、企业内部各项补贴的设置和发放:_____________。

  四、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方法

  l、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_____________。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加班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加班工资。

  3、按上述第二款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甲、乙双方商定,企业每月至少给职工发放工资一次,并于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给职工工资性收人。如工资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视为拖欠。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本人工资______%的经济补偿。

  六、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公(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七、职工保险福利待遇

  l、甲、乙双方商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按以下办法为职工办理各类补充社会保险:_____________。

  2、其他保险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商定,本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本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是按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元确定。

  九、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对本合同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但一般每年一次。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终止、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本合同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十五、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5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资集体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资协议的内容

  1.企业基本工资制度;

  2.工资标准;

  3.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

  4.企业年工资总额达到______万元,年增长______肠;员工年平均工资达到______元,年增长______%;

  5.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______日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办法为______;

  7.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_____、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等假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8.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为_________;

  9.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______;

  10.企业补充养老_____的办法和标准为______;

  11.各项福利待遇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对员工考核情况,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

  第四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工会或协商代表应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时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员工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第五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国家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化,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3.本地区或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

  4.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收人较大。

  第六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1.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

  2.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协商双方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员工公布。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各一份。

  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______员工首席代表(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6

  企业名称: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会(全体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企业实行______

  等多种工资制度。经协商,具体的适用范围为:

  (一)岗位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二)年薪制,适用于______;

  (三)______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四)______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第四条按照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在实现当年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_____%,达到

  ______万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_____%,达到______元。

  第五条企业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企业实际,提出方案,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制定、修改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准要确保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

  第六条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试用期职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

  (一)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具体标准为:______;

  (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的标准为:______;

  (四)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五)职工待岗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_____

  ______;

  (六)职工内退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_____

  ______。

  (七)企业与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企业暂停支付职工工资。

  第九条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职工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职工,加班工资计发办法按晋劳社厅发〔20__〕25号执行。

  日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21.75

  小时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174

  第十条企业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企业每月______日(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或者通过银行)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企业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办法: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

  (四)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职工实际工资较大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变更或解除合同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内由企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企业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合同正式文本。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其它。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7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经行政方代表和员工方代表集体谈判,取得一致协议,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有关员工劳动报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资制度:

  2、工资标准:

  3、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各类人员的工作岗位性质不同,工资分配形式的具体内容为:

  4、员工工资目标为:

  5、工资支付办法:

  6、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办法:

  7、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8、员工在停工学习、下岗放假、病假、事假期间以及工伤医疗期满后的工资支付办法为:

  9、新进、转岗员工、内退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为:

  10、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

  11、各项福利待遇及补充保险的办法和标准:

  12、员工工资不得随便克扣和无故拖欠发放,确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00元。

  13、由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按员工本人履行正常劳动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执行。由于员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不发经济补偿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间使用过培训教育费,则按5年服务年限平均,赔偿未到服务期期间的培训教育费。

  第二条 根据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经双方代表谈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定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3、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科学合理制定生产(工作)定额标准。

  4、根据对员工工作的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工资待遇。

  5、公司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故时,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可以调整员工工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方集体谈判代表有权参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员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员工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促进公司发展。

  4、公司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员工应积极配合,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5、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三条 除本合同外,双方认为需要谈判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它内容,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当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停产、转产、兼并、出现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变更解除后应于七日内将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五条 违约责任处理:

  1、由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给一方造成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因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约兑现情况,要定期向职代会和股东大会汇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条 双方因发行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集体谈判解决;集体谈判不能解决的,按集体争议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公司主管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上条款经集体谈判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名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8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乙方(工会职工方)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代表人数: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甲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甲方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 按照国家工资分配政策,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增长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等,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努力实现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增幅为____%,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比上年增长_______%。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_____%。

  前款所涉一线职工是指本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等岗位的职工。

  如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资分配办法修订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支付办法修订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签订一次。

  第七条 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五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集体协商规定的,应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及其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关于工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相关情况

  一、协商代表名单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协商过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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