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1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1
为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权益,根据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民发〔20xx〕50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冷冬季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不出现冻伤、冻死事件。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1日
二、职责分工
(一)园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通过确定食宿点的方式,为当日无法返程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积极协调交运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接返工作。定期在辖区内人流量大、流浪乞讨人员出现频率较高的场所开展“寒冬送温暖”现场救助活动。指导乡镇(中心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热心市民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对生活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实现救助“无盲区”。
(二)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派出所。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引导其到园区公共服务局接受救助。对其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
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应依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对市容环境卫生影响的.管理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要依归依法处理。同时,应指导长途汽车站、各运输企业等单位为流浪乞讨人员返回户籍地提供方便,对园区公共服务局为流浪乞讨人员购买车票给予优先照顾。
公安派出所应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身份鉴定、查询查证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乞讨无法查证户籍的精神病人,应按照《兰州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控工作办法》(兰办发〔20xx〕55号)有关规定送往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三)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接到公安、城管或群众拨打救治流浪乞讨人员急救电话后,及时安排医护人员出诊救治,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残疾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园区公共服务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派出所、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应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街头劝导、现场救助和宣传引导活动,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现象。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2
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帮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神木市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
一、广大市民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应当采取积极帮助措施,告知、引导其向神木救助管理站求助。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街头、广场、商业区、车站、涵洞、废弃拆迁房屋等人流较大的地方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特别是其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应当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告知,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也可直接与神木市救助管理站联系:xx。
三、各镇街、各村(居)委会要发挥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参与冬季街头救助宣传和预防工作,确保街头救助有重点、无盲点、全覆盖。
四、我们欢迎、提倡、鼓励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和更多的志愿者、社工队伍关心、关注并参与冬季街头救助工作,为受助人员服务,共同构筑神木区域内完备的冬季街头救助网络体系。
五、对于以乞讨为职业的人员,他(她)们多数以身残、重病来博取人们的怜悯和同情,请大家不要盲目在现场给予资金帮助,应劝导其到救助站接受救助。而对街头乞讨现象,请大家提高警惕,以免让您的爱心受到欺骗。
市民朋友们,“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您的一个电话,就可以挽救一条生命,您的`一次援手,就可挽救一个坠入困苦的家庭,而您自身也将得到无比的快慰!
神木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热线电话:xx。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3
寒冬已至,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8号)精神,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切实加强对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街头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冬季送温暖”街头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必根。
副组长:陈清涛、张小春、李满凤。
成 员:区民政局办公室、区救助局、社会事务股、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
四、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要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街道辖区内车站、码头、主次干道、广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地下通道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频繁和露宿的重点区域。
要将救助工作的对象延伸至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无人监护、监护差、辍学、患病、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走访慰问,及时发放棉衣、棉被、食品等御寒物资,确保安全过冬。
五、时间和人员安排
1、专项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行救治、救助活动。
2、春节前后,各镇(街)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天候巡查。
3、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区域的巡查救助,街道乡镇民政办、社区负责镇街驻地辖区的巡查和救助,督导村居巡查工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巡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街道辖区内不出意外。
2、标本兼治,长态管理。城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既要做到集中行动,又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宣传媒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和与救助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救助电话。
救助热线: XXXX、XXXXX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4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平安过冬、温暖过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xx〕1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民政工作)
副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民政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区就业局局长
区社会救助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部门协作联动,督查、检查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以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站点)为平台,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各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露宿街头务工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社区、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一是加强街面巡查。区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实时调整完善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确保巡查效果;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地下通道、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巡查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整合巡查力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排查,广泛动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三是畅通发现报告和求助渠道。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区民政、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并迅速妥善处置,并充分利用本地各种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救助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及时妥善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置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给求助人提供食物、衣物、医疗等帮助,第一时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不因受冻、挨饿等因素出现意外。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并通知属地民政部门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安排救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三是坚持加强疫情防控。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疫苗接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牢“零感染”底线。
(三)强化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协调接送返乡回归家庭。二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落实安置措施。
(四)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弃儿童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当地实际和行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辖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时掌握本系统相应部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寻亲故事,让社会各界知晓救助服务途径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提升工作成效。自20xx年12月1日起,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每周向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2022年1月10日、4月1日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5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家访工作长效机制,精准化开展中小学家访工作,增进家校理解,凝聚家校合力,促进家校协同,提升育人成效。进一步抓好提质培优和“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育人。家访工作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基本准则,以服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作为基本遵循,重点关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困生的健康成长。
(二)全员参与。建立学校领导为主导,班主任教师为主体、所有学科教师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队伍。加强家访培训指导,实现家访工作教师全员覆盖、全体参与。
(三)注重实效原则。全面深入沟通学生在校在家实际情况,切实增进家校沟通,协同解决学生培养中的实际问题,形成育人合力。
二、工作方式
各学校认真组织本校教职工,抓住寒假学生放假、外出务工人员等返乡有利时机,及时通过进村入户、电话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寒冬送温暖·新春大家访”活动。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春季前后外出人员返乡,人员流动情况复杂多样,认真做好家访学生及其家庭成员摸排及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
(二)抓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苗头学生做好全面排查,精准掌握,摸清底数。加强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让“扶贫先扶志、教育拔穷根”思想理念深入人心。
(三)讲好教育政策宣传工作。各学校利用春节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线,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积极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宣传国家“双减”政策,为新学期课后服务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四)真帮实扶显温暖,积极解决实际困难。家访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环境、在家表现、学习和生活习惯以及家长期望水平等影响学校教育的家庭因素;向家长准确反馈学生在校期间徳、智、体、美、劳等方面发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在生活上的.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开展“大家访”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充分利用春季大好时机,开展好教育宣传、控辍保学和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等工作,家校协作,携手共育。
(二)做好防控。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有从中高风险返乡人员的村寨或家庭,家访教师在摸清底数后,避免通过面对面形式进行家访。
(三)严守纪律。家访教师要为人师表,廉洁自律,在家访中时刻保持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不得借家访名义向家长提出任何私人要求;不得以家访名义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借机向家长推荐、推销教辅材料等谋取私利行为。
(四)及时上报。各中心校、中学要及时总结家访工作经验,并于20xx年3月11日前将“大家访”活动统计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家访图片打包报教育局教育股。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6
为进一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有效做好严寒天气下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全面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安全有效的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中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结合“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到2月下旬)的开展,区民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镇办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公安、卫计、城管等部门共同开展街面巡查、排查,全面覆盖废弃拆迁房屋、废弃施工工地、工棚、桥梁、涵洞、车站、地下维修管道沟、公园、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积极劝导、引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接受救助。按照“先救助、后甄别”的原则,及时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生活、返乡等救助,为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提供医疗、安置等救助。对具有行为能力且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抗寒物品和求助方式,并做好工作记录。另外在严寒恶劣天气时,要加强街面排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有效衔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街面救助管理工作。
(二)加强冬季救助信息传播。通过新闻媒体、公众网络、公益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并向环卫工人、沿街商户、福彩站点以及爱心群众等发放宣传单、倡议书、爱心救助联系卡等宣传资料,帮助群众和求助对象及时获悉求助渠道、求助机构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救助氛围。另外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及时介绍冬季救助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三)加强救助点管理。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的作用。开展救助点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严格落实救助区域管理制度,对有暴力倾向和不具备行为能力的救助对象要严加防范,切实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救助业务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开展救助,保全工作记录、救助档案等资料,确保不出任何责任性事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杜集区流浪乞讨人员“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目标任务分解到人,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集全区之力做好“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引导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专项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近期中心工作。
(三)完善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火情、灾情、疫情、突发疾病以及群体闹事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的原则,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性质,按照预案要求快速、高效、稳妥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做好物资筹备。提前做好食品、御寒物品、医疗用品等冬季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确保救助人员基本的生活、饮食、安全有保障。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一、进一步调查摸底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二、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四、加强特殊群体的照料服务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压实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责任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六、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七、认真做好救助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8
今年寒潮提前来临,为确保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的通知》(厅办〔2021〕48号)要求,我局定于2021年10月下旬至2022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一、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实施“大排查、大走访、大救助”,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易走失人员生活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要高度关注城乡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易走失人员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高质量落实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推动落实专项救助政策,鼓励支持社会慈善力量参与救助帮扶。要全面应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优化审核确认流程,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切实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有效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二、深入开展街面巡查转介服务。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细致排查隐患,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流出、流入基本情况掌握和甄别。要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城市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对寒冬期间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建筑工地、车站、商业区、交通要道、桥梁涵洞、拆迁区域、废弃房屋、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实行地毯式摸排,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其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到县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人员要及时送医院救治。设立临时救助点,提供防寒保暖的.衣物、棉被、食品等物资,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妥善处理。
三、压实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救助安置,属外地区的救助人员要第一时间报送派出所做好基本信息调查,并及时与县救助管理机构联系。(古蔺县救助管理站值班电话:xx)要压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责任,杜绝因过失、失职或工作不到位造成流浪乞讨人员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社事办全面落实工作值班、领导带班、首接负责、岗位责任和跟踪检查等制度,积极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救助应急准备。要扎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完善定点医院联系制度,及时救治突发急病人员,建立完善传染病预防机制,及时处置被感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扩散。要通过广播、微信、微博、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涉及流浪乞讨人员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认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自觉将专项救助行动与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结合起来,把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和安全当做大事、要事来抓,积极主动作为,寒冬传递温暖,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确保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杜绝因工作不当、不力而造成冲击社会理论底线的事件发生。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开展专项救助行动的情况,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典型案例及时报送。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9
一.前言:
大爱无言,真情无疆。爱是一片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使身处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得到心灵的慰藉;爱是一片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情感的滋润。
二.活动主题:
“情暖冬日,爱暖夕阳”
三.活动目的:
随着寒流的到来,长春已经迎来了数次降温,然而,我校保卫处以及我校周边几个轻轨站协管老人和环卫工人仍奋斗在工作的第一线,此次活动,在萧瑟的冷风中,将热水送到他们手中,让他们即使在冬日,也可感到春天的温暖。
四.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此次冬日阳光送温暖活动,使工作在第一线的门卫,轻轨老人以及环卫工人感受到了大学生志愿者对他们的关爱,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了轻轨老人、环卫工人在工作中饮水困难的问题,时刻将弱势群体冷暖记在心头,以达到送温暖的活动目的。在今后的日子里,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青鸟”志愿者团将广泛开展各类扶贫助困送温暖活动,更扎实、更细致作好送温暖工作,传递真情,传递爱心,把关爱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
五.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31日
六.活动地点:
长春理工大学校内以及周边
七.活动计划参加人员:
“青鸟”志愿者团全体成员
八.活动形式:
以“送一杯热水,温暖一颗心”的形式将温暖送至工作在第一线的门卫、轻轨老人以及环卫工人心中。
九.活动前期准备:
准备暖壶、茶杯茶叶等活动工具
十.活动宣传:
无
十一.活动流程:
1、12月1日下午12点30分准时集合,男生打热水,女生整理茶杯茶叶为活动做最后的准备;
2、下午一点钟活动准时开始,全体人员按照预定的`顺序将热水送到门卫,轻轨老人以及环卫工人手中;
3、整理活动物品,活动宣告结束,全体人员开会进行活动总结。
十二.活动要求:
全体人员准时集合,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形象参与进此活动中。
十三.活动影响:
此次活动虽然规模不大,但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让那些在寒风中仍旧坚持工作的轻轨以及环卫工人感到了温暖,同时展现了长春理工大学学生的良好形象,可以号召更多的志愿者参与进此活动中。
十四.可行性分析:
此次活动规模较小,活动的场地就在学校内以及周边,可谓是近在咫尺;而参与活动的人员由本团人员组成,约有十几人,队伍并不庞大。因此,本次活动成本较低,人员不复杂,而且大家对活动场所较为熟悉,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并且此次活动具有较高的意义,实施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10
为切实保障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青海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至2023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通知》,就做好今冬明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要求,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今年冬季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依法依规实施主动救助,帮助他们解决临时生活困难、保障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通知》指出,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密切关注本地天气气候变化,依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积极与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常态化的巡查发现机制,提高街面主动救助能力,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街面突发情况。加大夜间、节假日、特殊时期以及极寒恶劣天气下的.巡查频次和主动救助力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劝导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救助点接受救助。
《通知》明确,救助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岗位培训、值班巡查、信息系统管理、救助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服务接待制等,依法依规做好站内照料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22年7月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待、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卫生防护、封闭式分区域管理、送返安排、核酸检测等工作。定期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受助人员在接受救助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
《通知》强调,民政部门要履行牵头管理职责,会同公安、司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加强信息比对,及时核对反复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标本兼治,多措并举,依法加强对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的源头治理工作。为长期滞留的无户口人员及时落户安置,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残疾人补贴、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保障范围。对确已无家可归的,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主动接收,安排到政府设立的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等公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脱贫攻坚,进一步凝聚民心民力,结合20xx年工作计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聚人心暖冬行动送温暖”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召开三个会议,广泛凝聚共识
(一)召开返乡人士恳谈会
2月10日前,邀请返乡人士代表26名(由各村推荐)在小坝镇政府召开返乡人士恳谈会,向返乡群众介绍我镇20xx年全镇工作情况,家乡发生的变化,特别是脱贫攻坚各项成果,宣传脱贫攻坚、返乡创业的各项政策,听取返乡人士的意见建议,提高返乡人员认可度,激发返乡人员留乡创业热情,推进我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各村(社区)应在春节前组织返乡人员召开各村(社区)返乡人员恳谈会。(责任领导:赵林)
(二)召开小坝人才新春座谈会
2月10日前,邀请小坝籍在外企业家、成功人士和在小坝的企业代表召开小坝人才新春座谈会,向参会人员介绍我镇20xx年全镇工作情况,家乡发生的变化,特别是脱贫攻坚各项成果,宣传招商引资、返乡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听取对小坝发展的意见建议,提高小坝籍成功人士和在小坝企业的认可度,最大力量凝集智慧,推动小坝各项事业发展。(责任领导:加红波)
(三)召开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
2月10日前,邀请部分贫困户代表、帮扶力量代表、村组干部代表召开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向贫困户代表介绍我镇20xx年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计划,畅谈家乡发展变化,宣传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听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群众认可度。(责任领导:张禄海)
二、举办三项评选,塑造先进典型
(一)举办“脱贫标兵”评选
在全镇已脱贫464户1529人中评选10名勤奋努力、不等不靠、乐观向上的“脱贫标兵”,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通过以点带面,建立你追我赶的比拼制度,避免等靠要的错误思想冒头,引导贫困户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在全镇营造勤劳致富、自主脱贫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责任领导:张禄海)
(二)举办“帮扶模范”评选
在全镇帮扶干部(包括帮扶部门、站所、镇机关)中评选10名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帮扶模范”,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鼓舞全镇扶贫干部的士气,教育引导他们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实践,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领导:高晓芳)
(三)举办“优秀村官”评选
在全镇202名村(社区)村、组干部中评选10名恪尽职守、成绩优异、事迹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优秀村官”,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鼓舞村组干部士气,激励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领导:高晓芳)
各责任领导牵头,三项评选活动在2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开展。
三、开展三项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一)开展“新春暖心”志愿服务活动。
拟发动机关、站所、学校、医院、小坝商会等志愿者,开展场镇文明劝导和秩序维护、题写春联、惠民演出、关爱留守儿童、老人等“新春暖心”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积极宣传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责任领导:加红波)
(二)开展“新春送健康”免费义诊活动。
拟在场镇、回龙开展1-2场免费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免费测量血压、把脉、健康咨询、诊断等服务,同时积极宣传医疗扶贫、新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小额保险等政策,让全镇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责任领导:蹇开平)
(三)开展“新春大走访”活动。
进一步深化“结亲帮万户”工作,发动全体帮扶干部再次摸排走访,对标补短,有针对性的帮助联系户规划20xx年生产生活计划,鼓励其发展致富。镇班子成员带头走村入户,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等活动。慰问做到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实施精准救助、精准帮扶、精准慰问,把市、县、镇的关怀、温暖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责任领导:邓丽、张禄海)
上述涉及各项工作由各责任领导牵头负责,于1月30日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尽快实施。各村(社区)可根据上述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在村级开展相应活动。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12
一、活动名称:
“携手你我、传递关爱”送温暖活动。
二、活动目的:
1.为荆楚理工学子提供一个人际交流、奉献爱心、传递关爱的平台,增强其精神文化素养。
2.为本社团成员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华和锻炼自我能力的`舞台,增加社内成员的凝聚力,丰富其大学生活。
3.与荆门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建立长期友好协作关系。
三、活动主题:
为继承中华民族仁爱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唤起荆楚理工学子的博爱之心,缓解爱心超市积压物品过多的局面。
四、活动内容:
1.师范学院团委及荆楚理工学院团委以介绍信的形式将本社团介绍到荆门市民政部门及红十字协会、荆门市慈善机构。
2.由本社团主要负责人与荆门市民政部门及红十字协会、荆门市慈善机构洽谈,建立由爱心超市出物资上述部门出财力及联系扶助地点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3.近期在民政部门、红十字、慈善机构的协助下举办一次向贫困地区捐赠衣服等其他物品的爱心活动。
五、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荆楚理工学院师范学院学工处
承办单位:荆楚理工学院师范学院“映山红”大学生爱心互助社(爱心超市)。
六、活动地点:
观涧4爱心超市。
七、活动时间:
待定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13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充分感受党委、政府的温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xx年2月5日前完成
二、慰问对象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的优抚和政策性慰问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1万元至2万元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优抚对象慰问
1.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资金3万元(每人1000元)。
2.全镇退役军人普遍慰问,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购慰问品,村(社区)送达到位。
3.按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在乡老复员军人名册(2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xx元/人。
三、慰问资金安排
1.县级安排困难户慰问金91万元,其中,一般困难家庭慰问金不足的由镇自筹。
2.县级安排优抚对象慰问金7.435万元(其中4.435万元用于采购普遍慰问品),不足部分由镇自筹。
四、慰问工作安排
1.对象申报。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
2.村(社区)评议。由各村(社区)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支村(居)两委和村(居)民议事会进行复核,于1月1日前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级审核。镇社会事务办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对慰问对象类别确认负全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于1月8日前对所有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
4.公开公示。县民政局将困难慰问对象汇总后,于1月15日在《星沙时报》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5.走访慰问。镇社会事务办根据公示结果,申报、准备慰问金,由镇、村(社区)干部按联村安排送达到对象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将春节慰问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二)搞好科学统筹,加强资金管理。镇社会事务办统筹安排全镇春节慰问活动,严格程序和要求。慰问金、物资原则上由联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三)切实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慰问活动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金、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严禁拆分慰问金。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社区)慰问总体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福临镇投诉举报电话:86400102),县级相关部门将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相关督查工作,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14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22〕事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救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行动安排
2022年11月中旬至2023年3月15日,原则上各地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三)创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各地要通过救助工作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发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服务接待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求助线索,尽量做到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途确实很远的尽可能6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对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筑牢救助底线。建立健全“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全面掌握送托人员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坚持部门协同。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南方地区存在出现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同辖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通报巡查过程中发现且不愿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员信息,共同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二)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待、核酸检测、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卫生防护、封闭式分区域管理、送返安排等防疫工作措施,确保“零感染”。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救助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广大群众自发自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来。积极宣传救助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个案实例,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应每月报送“寒冬送温暖”开展情况月度报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将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15
早部署 快行动
11月3日晚,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街彩虹桥一带,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鞠明远发现一名老人沿路乞讨,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鞠明远耐心向老人讲解政策,多次劝导其前往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但老人仍不愿意主动求助。按照“自愿求助”基本原则,鞠明远只好为老人留下防疫包、卫生包及暖胃包等物资,并留下救助联系卡,叮嘱老人随时可以拨打电话求助。
就在当天,潍坊市正式启动了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潍坊市民政局于10月31日印发《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进一步分析研判,掌握了流浪人员乞讨人员容易出现的地点等基本情况。
陕西省渭南市救助管理站着眼于“早”部署,成立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专项救助行动的工作重点及职责分工;及时补充采购受助人员衣物、站外救助所需的棉衣、棉被、食品等,确保后勤保障充足。10月31日上午,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召开“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动员大会,11月1日下午,举办专项救助行动启动仪式,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全站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努力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清晰、保障有力,让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渭南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吴超表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民政局要求,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街头救助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带班人员、专职司机、专职记录员以及各小组成员;制定实施方案,提前增加棉被、棉衣棉裤、食物、口罩等物资储备;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工作。
记者了解到,北京、吉林、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级民政部门目前已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并就开展好专项救助行动提出要求,做了部署。
抓重点 强服务
“突出重点时段,在夜间、降温时段、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加大巡查频次。突出重点场所,对车站码头、繁华街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的地段加大巡查力度。突出重点人群,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加大救助保障力度,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对不愿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保暖用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在民政部举行的2022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介绍,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民政部要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突出三个重点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各地在专项救助行动中,重点抓好要求的落实。
在前期摸排基础上,潍坊市在市城区容易出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地点,划定自怡园、十笏园、火车站、汽车站等8个重点区域,对区域内的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城乡接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场所进行排查,聚焦流浪乞讨人员和易走失人员等困难群体。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立即劝导其到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求助,对不接受救助的人员,及时发放救助物资及救助联系卡。
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在制定专项救助行动方案时,专门增加了“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
吴超介绍,通过定点、定岗、定人、定责,建立“点、线、面”三位一体巡查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和交接班制度,如遇极端天气或重要节假日,将延长巡查时间、加大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同时,主动配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优化简化流程,打造出一条便捷高效的救助绿色通道,对发现报告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确保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在市区范围内形成“30分钟救助圈”,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口罩、棉衣、棉鞋、棉被等防疫、救助物资已提前备足;对救助宿舍所有床铺添加棉垫,更换了干净的床单被罩。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的`同时,渭南市救助管理站提升站内服务,让受助对象吃饱穿暖,生活安然有序。
广动员 齐参与
“若您路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或未成年人露宿街头时,请您驻足留意,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市救助管理站热线求助,也可引导、护送他们到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11月3日,陕西省韩城市救助管理站发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倡议广大市民共同行动起来,及时提供线索,伸出援手,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燃眉之急,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各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织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网。
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与《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台通力合作,图文并茂宣传救助政策。街面巡查期间,组织救助干部职工统一着装,在街头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救助工作宣传手册、救助引导卡、救助温暖包等宣传物品,现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同时,引导鼓励环卫工人、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潍坊市新时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的社工和志愿者积极参与专项救助行动。11月3日晚,共有24名志愿者参与街面巡查。
潍坊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主任杨磊介绍,近年来,中心积极发挥社工、志愿者资源优势,实施“同心相助 爱满鸢都”救助服务项目,不断挖掘救助对象潜能,恢复其社会功能,帮助他们尽早摆脱流浪的困境,更好更快地融入家庭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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