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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严防交叉感染,保障防控期间的物资供应,经镇防控指挥部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镇指挥部的统领导下,为加强供给,严稳市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经指挥部研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各村相应成立专班队伍。镇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委宣传委员任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专班由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政办、派出所、市监和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负责未经许可经营场所(点)的关停;物资采购、配送、贮存、台账管理以及相关事务统筹安排处置。
2、各村工作专班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供应点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负责配送前一天的`物资需求登记,供应点的消毒、购物人员登记、物资的平价供应,保证村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村就可到所需生活物资。
3、镇市监所负责宣传并关停未经许可的经营场所,并且对定点的超市,对来往人员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建立可追溯制度。同时规定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搞好场所内消毒。
4、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监督物资组织和生活物资购价,搞好配送、蔬菜冷藏、台账管理,采用专车进货并配送到村的方式(原则上在村干部卡点值守附近),保障供应,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保证大米充足供应。
5、派出所负责拒不执行关停的经销门店的打击,重点强制关停菜市场及其它露天经营点,严禁村民擅自出村到街道生活物资,巡查各村经营门店关停情况。
6、如有买品牌奶粉、药品等个性化需求的(烟酒等非必须品除外),请大家单独列出,在群内报市场监管所罗所查收确认,由罗所负责统计。市场监管将尽可能协调满足,如果还有差距,镇指挥部将专门报送市保供专班协调。
三、严肃纪律
1、采购及配送专班要公开物价,及时组织,保障供给,不得虚报冒领、哄抬物价、以劣充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2、镇市场整治专班要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不打折扣,不得变通,否则,将视情况通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3、各村要履职尽责,搞好服务,切实维护广大的根本利益。严格管控供应点的日常经营,每日申报生活物资需求目录与数理,保障群众足不出村的物质采购。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者严肃查处。
4、各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加强监管,平稳市场,全力维护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2
一、基本原则
1.按实申领统一调配原则。使用部门应根据人数、疫情、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申领,不得夸大或隐瞒,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统一调配。
2.防疫物资不浪费原则。应按照防疫工作指引,结合疫情进行研判,在保证防疫效果的前提下,对防疫物资不滥发、不滥用,节约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3.科学使用原则。加强对防疫物资的使用宣传工作,合理、科学地使用防疫物资,让防疫物资正确、充分发挥作用。
二、组织领导
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由物控部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采购部及仓库管理组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及管控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负责接收和储存防疫物资,受理物资申领和物资发放,统筹各部门物资使用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
三、物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物资接收: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并妥善保管。
2.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审核后,可以根据每日或每周使用量定量发放。
3.特殊物资储存和使用: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等危化品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部门应按本部门每日使用量申领,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二)数据管理使用部门应建立防疫物资使用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报管控工作小组。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数据,制定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总表。
(三)调度管理储备不足的防疫物资调用原则是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多个使用部门同时申领,一般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进行调度,无法协调的报上级部门决策。
四、物资使用情况汇报
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汇总各部门使用情况后,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报内容。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的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1、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14天内从疫区来贵阳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动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空旷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一是鼻夹倒朝上,深色面朝外;二是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三是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緊贴鼻梁;四是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3、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要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4、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是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二是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6、一次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3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4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及物资供应情况,北京协和医院特制定疫情期间医学装备管理方案。
一、联防联控,全院统筹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医院专门成立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总指挥,主管院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对接医务处、护理部、器材处等部门,负责各种亟需物资的需求与储备的动态分析研判,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物资,全力保障医院本部及援鄂医疗队物资保障工作。器材处配合小组,统筹全院医疗物资的采购、配送、调配,制定防护物资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精准管理。协同医务处、院感办、护理部、门诊部、西院事务管理处、保健医疗部等多部门加强对物资使用监管,确保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每日向医院联防联控例会通报防护物资库存情况,对于库存量紧张的.物资及时向全院发出预警。专项小组和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医院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随时调整物资保障管理工作。
二、梳理调整,形成设备物资储备管理目录
疫情防控初期,防护物资紧缺,其中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机等核心物资、设备匮乏最为明显。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物资储备,数量可结合效期、供给能力、保障人数等因素,科学测算需求后确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等相关通知,结合北京协和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及国家援鄂抗疫医疗队的临床实际需求,分类梳理形成《防疫设备物资目录》(表1),为医院储备防护物资提供参考。
三、多渠道采购,保障物资供给
(一)应急采购工作流程
1.应急物资的范围
与疫情防控相关、市场供应不充足的物资,且该类物资为感控和临床治疗所必备。
2.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疫情期间,为尽快满足临床需求,建立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由申请科室提出需求,交由医务处评估审核的同时器材处评估全院用量,确定规格型号,启动紧急采购及送货流程。
3.注意事项
(1)采购的设备及物资须保证资质合格且在效期内,医疗器械类产品须有注册证。
(2)应急物资应严格验收,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效期、质量等是否与订单相符。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晰。验收单审核通过后由供货商、使用科室、器材处三方签字确认。
(3)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加强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
(4)到货后应及时做好应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存档管理。
4.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xx〕23号)文件精神,对于非紧急的、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需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二)应急供应商目录
1.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表2),如遇紧急情况,优先通过应急供应商采购物资。
2.签署紧急供货协议,对品牌、型号、供货时间等重要信息事先约定。
四、依法依规管理捐赠物资,确保物尽其用
疫情期间来自协和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是物资供应的重要来源之一,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加强捐赠物资管理,保障捐赠物资物尽其用,切实发挥最大保障效能。小组负责捐赠物资管理的总体工作,成员包括协和基金会、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器材等多部门。
(一)捐赠物资的来源及用途应符合《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捐赠预评估
收到捐赠申请后,依据《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xx〕77号)相关规定开展综合评估。情况紧急无法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请捐赠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由捐赠人承诺其所捐赠物资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标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是否接收意见和初步分配意见。对于不予接收的捐赠,应及时向捐赠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捐赠防护物资的鉴定
捐赠防护物资来源多样,品目繁多,为保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鉴定。
会同医务处、院感办、临床实验室、护理部等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卫办财务函〔20xx〕161号文件中《医用防护物品国内标准及国外标准》,对防护物资进行鉴定。如符合标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如不符合医用标准、不能在临床使用,及时调拨至其他部门使用;如质量不合格,通知捐赠人,及时退回物资。
(四)捐赠医疗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捐赠库房管理参照医院相关库房管理规定执行。捐赠医疗物资由专人负责,建立接收和发放台账、分类储存,发放原则与全院分级控发使用原则保持一致;按照“一日一汇总、一日一上报”的原则,每天汇总当天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并上报备案;建立捐赠医疗物资管理档案,包括交接单、入库单、物资发放审批单及签收单。
(五)捐赠医疗设备的管理
经医院批准同意接收的医疗设备,及时办理安装、验收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捐赠医疗物资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参照《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合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资产核算、审计等工作,督促使用科室做好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
五、基于指南分级控发使用防护物资
按院感要求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防护物资。在控发物资时建议充分考虑现有库存数、安全库存数、物资补货周期、物资补货量、防护品使用范围、科室值班人数、开放床位数等多种影响因素,实现物资的“精准发放”。
(一)防护物资分级
将全院防护物资分为I类和II类:
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I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1<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3天≤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物资申领时应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中相关要求合理领用。针对不同级别防护物资制定相应审批、发放流程。
(二)使用监管、追踪及抽查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总体要求,由器材处负责防护物资发放,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护物资需求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院级监管小组对防护物资的管理制度、使用登记情况进行监管、追踪及抽查。
六、实时监测库存,科学预测需求
在疫情期间,开展物资信息监测管理工作,记录每日物资出入库变化情况,统计及预测重点物资的未来需求量,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一)库存监测与上报
器材处定期监测物资申领情况,发现异常申领,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如遇物资储备不足或出现临床需求量激增,导致物资紧缺,器材处统筹安排采购,及时补货。实时关注物资动态,每日监测,每日上报。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动态调整物资监测范围。
(二)根据疫情防控进度预测物资需求量
随着疫情的发展,防护应急物资需求预测包括两个阶段:疫情初期阶段和复工复产阶段。
疫情初期阶段:综合考虑库存量、未来日均值班人数、未来日均总量,同时结合系统中历史领用量数据,充分研判疫情期间物资需求的增长趋势,为疫情初期物资储备量提供参考。
复工复产阶段:随着复工复产的人员增加,对全院重点防护物资建立需求量预测模型——改进均值偏差法。
改进均值偏差法的模型为:需求量=(发放数量平均值+样本期内安全库存值)×疫情系数。疫情系数=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现有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即在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膨胀的倍数。根据模型,综合考虑门诊量、出诊医师数、床位使用率,剔除异常值,预测出不同复工情况下各种防护物资的需求量。
七、设备配置标准与运行保障
(一)发热门诊医学装备配置
发热门诊属极高风险区域,需结合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和防护指南等文件,配备充足的诊断设备、抢救治疗设备、保障设备等。
诊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红外线测温仪、血压计、指氧仪、血气分析仪、某射线类检测设备(CT、DR)等;抢救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仪、心电图机、注射泵、输液泵、呼吸机、除颤器、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保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氢消毒机等空气消毒设备。其中除ECMO外,其余设备均为医院常用医疗设备,应按发热门诊床位数配置相应数量,ECMO为重症患者的主要救治医疗设备,必要时可院内调配使用。CT和红外线测温仪不是发热门诊常规配置的设备,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应及时配备安装,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二)医疗设备管理及消毒规范
疫情防控期间,设备管理主要涉及全生命周期中安装调试、日常使用、维修维护、租赁四个环节。工作内容包括保障检查类设备的开机率、治疗设备的完好率,注重设备使用后的清洁与消毒,保障设备的合理调配。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实验室等极高风险区域内发生的设备故障,原则上采取“只进不出”的设备维修方式,即对于故障设备只进行同类备用设备替换,不对原故障设备进行拆机维修。待疫情解除,对故障设备进行全面评估后再确定维修或处置方案。若高风险区域内设备发生故障且无备用设备替换,医学工程人员须严格按照三级防护标准进行个人防护后,方可进入污染区进行相关维修操作。
对除发热门诊外的急诊其他区域及普通病房等中、低度风险区域内的设备故障,医学工程人员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设备取回,将故障设备置于通风、清洁区域进行维修。办公区域应做好与维修区域的严格划分,以降低医学工程人员的感染风险。
设备消毒步骤:第一步,用沾有消毒剂的湿巾擦拭被消毒设备表面并除去外观污渍;第二步,用湿布擦除设备残留的消毒剂,避免其对人员造成刺激和伤害,并防止因消毒剂残留导致的设备表面变色;第三步,使用柔软干净的干布擦除设备表面的液体残迹并使其风干,保持电器绝缘性能;第四步,将使用过的湿巾丢弃至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中。通过以上四步操作完成设备维修前的消毒工作后,进行常规设备维修。完成维修后须对设备进行二次消毒,消毒步骤同上。完成消毒操作后,将设备返回科室继续使用。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5
根据企业生产生活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所需物资进货明细,尤其是外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和市场供应工作实际需要,确保自身养殖需要,确保自身生活必需品需求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
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
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6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小区封闭期间居民群众基本的生活物资需求,特制定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封闭、统配送、统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小区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小区封闭期间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小区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区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统筹协调选取具有完善配送体系、供货渠道通畅且有较为充足生活物资储备的商超企业:“xx超市、xx百货超市、xx超市”,要求三大超市按照就近原则向封闭社区提供可售物品清单。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区所有小区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社区网格员将“三大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居民微信群中,要求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定点超市。
(三)保障居民所需、明确配送流程。各社区在汇总居民所需物资情况后,要立即对接定点超市落实所需物品数量及具体配送点,“三大超市”负责打包、分装、配送。
社区网格员要按照本小区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超市接单后将商品打包,贴好地址、金额及付款码后,配送至小区地点。由社区网格员提前统收取物资费用,在商超配送物资时与商超配送人员一并结清。
各网格员要主动与辖区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上报定点超市,代为付款并做好台账,疫情解封后统结算。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保供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xx区封闭小区居民必需品保供小组,主要负责物资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各部门、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保供工作综合协调,组织超市积极做好物资调配,确保超市物资储备充足,配送顺畅;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保供企业各类物资检验检测,确保各类蔬菜、食品保质保量。同时加强价格监测,确保价格平稳;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保供工作情况开展宣传,及时通报因现场管理、工作需要临时调整的方案、公告、通知等需广大居民知晓的信息;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封闭小区居民生活必需物资的保供工作,明确专人对接超市,引导居民所需物资,将居民所需物资配送分发到居民手中;各商超企业负责保证超市物资充足,确保配送顺畅,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流程。要严格人员管理,坚持做到五有三加强,在物资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7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xx〕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处置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组织构架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五、应对措施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1.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4.做好物资储备。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120急救单元可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开展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工作,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按照规定对转运车辆、车载设备等进行专业消毒,实行“一转运一消毒”。
3.畅通急救热线。
各地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储备120急救热线话务员,强化培训和管理。
根据疫情形势梯次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建立重点人群就医保障热线等其他渠道分流群众咨询诉求。
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确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发生占线问题。
(三)减少人群聚集
1.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2.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大力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模式,多途径为患者提供线上疾病复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3.开通就医咨询热线。
医疗机构要分别设立急诊急救专线和信息咨询热线,并做好两条线路的功能划分。
急诊急救专线仅用于120急救调度指挥,不向社会公开,避免遭到信息咨询类电话挤兑;信息咨询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导致科室、病区被封管控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其充实到咨询电话等从事线上医疗服务。
4.组建巡回医疗队。
在辖区大面积实行静态管理情况下,各地要根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分布情况和人员分布情况,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医疗队,深入小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四)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1.加强科学研判。
针对出现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组织疾控、院感、社区防控等方面专家共同研判疫情风险、管控范围、处置措施等,科学精准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议,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管控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一关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应对。
当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阳性病例时,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应急处置指引》和《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尽快恢复正常。
医疗机构整体封管控或停诊,须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备案,原则上不超过2天。
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4.保障医疗连续性。
各地要制定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整体封控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后备定点医院接续承担重点人群定点救治任务。
(五)强化院感防控
严格感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和三级院感巡查制度,强化预检分诊“六个一”,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要求。
要每日关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广安”等信息,及时对院内所有人员,包括住院患者及陪护的7天旅居史进行排查,并按规定报告处置。
要组织开展全员院感防控、穿脱防护服等培训,全面覆盖第三方保洁、安保、维修、护工、后勤、进修学习等所有人员。
1.升级病区管控。
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分检查室等多种方式,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放射、超声、内镜等项目分开检查。
做到住院病区“四个严格”,严格病区封闭管理、严格设置过渡病房、严格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护人员擅自外出。
2.落实闭环管理。
疫情发生地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采取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不得回家居住,避免疫情由社区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要提前与辖区内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储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用作极端条件下医护人员的闭环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在院内安排独立区域安置人员休息。
实施分区收治。
医疗机构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划设置应急救治隔离病房作为重点人群患者专用收治区,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区域、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专门保洁人员,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医疗机构要制定针对上述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下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开启相应医疗服务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六、重点人群保障流程
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一)急危重症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
接诊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诊治,同步核酸采样和快速核酸检测,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拒诊或延误治疗。
临时医疗点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二)慢性病患者。
临时医疗点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病种和用药范围,视情况将符合要求的`患者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电话、微信等加强远程指导和随访,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医疗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提高慢性病治疗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治疗方案,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地应将血液透析患者按规定到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时,实施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孕产妇、新生儿人群。
各级助产机构要根据建档建卡及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严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产妇的健康监测和高危专案管理。
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临时医疗点的医务人员或社区干部协调闭环转运至非新冠定点医院(包括涉疫孕产妇救治专门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也可直接拨打120或重点人群保障热线,安排转运救治。
产儿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各助产机构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核酸结果阳性的应规范转运至具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点人群。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资源布局,满足诊疗需求,配齐相关医务人员,配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模拟演练,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
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启动应急响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将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信息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社会公布。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在入口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重点人群就医流程、服务项目等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四)夯实基层力量。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和履约管理,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5+3”全科医生,引导定向医学生积极赴基层就业,不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高学历人才。
加强应急人才储备,做好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募及培训使用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
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舆情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8
为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控物资储备,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徽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指秘[20xx]27号),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物资储备需求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按照疫情防控系列工作指南要求,依据疫情防控规范、指引及《学校基本防护防疫用品建议清单》等,结合师生数和校园内后勤服务与保障员工数,以及校门、学生公寓、办公楼宇等场所人员体温检测,校园重点公共区域消杀等工作要求,科学测算口罩、测温枪(体测计)、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需求。
镇中心校要加大统筹力度,合理确定全镇各学段学生返校物资储备需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返校前一周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
二、物资储备保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多措并举做好学生返校防疫物资保障工作。镇中心校负责校用防控物资测算、统筹、指导工作,对于水银温度计、乳胶手套、胶鞋、普通洗手液、84消毒液、酒精等学校能够自行采购的.防疫物品,要不等不靠,立足自身解决。报请县教育局、县经信局根据学校防疫物资需求清单,组织采购口罩、额温枪、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过氧乙酸呕吐应急处置包等物资,保障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采购防疫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管,同时做好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指导与督查。
三、统筹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资金保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经费保障,提升学校防控能力,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有关部门要把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加强统一调度,加大工作力度,落细落实举措,确保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顺利推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有序做好储备工作。配合经信部门及时组织协调货源,确保学生返校防疫物资持续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要严把物资质量关口,确保防护作用发挥充分。财政要加强现有教育经费统筹,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学校防控物资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防控物资经费及时到位。镇中心校要科学测算所需物资,主动对接经信、财政等有关部门,确保各类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到位。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统筹调度,畅通防控物资生产、调拨、配送、发放等各个环节,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加强过程监管,规范物资和资金使用流程,建立防控物资和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切实防止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9
一、总则
(一) 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 责任。
(二) 适用范围:本镇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 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本镇开展应急保供稳价工作,衔接争取粮油和物资储备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监管运输、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防止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全面排查到位、精准认定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分别是综合协调专班、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物资运输专班、后勤保障专班以及市场监管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朱碧昌(党政综合办负责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田杰、沈旭艳、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沈登芳(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喻代军、王铭辉、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三)物资运输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石军、帅信波、李张杰、冯贵富、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市场监管专班
组长:王万能(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方邯丽、冯贵富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五)后勤保障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王腾飞(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朱碧昌、沈旭艳
主要职责: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
三、应急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 分级负责的原则,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域内的生活物资保障供 应,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内跨乡域和协调县(区) 际间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镇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Ⅲ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Ⅱ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 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 特急状态(I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应急响应
(一) 一般状态(IV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 紧张状态(Ⅲ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食盐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 紧急状态(Ⅱ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镇级人民 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再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 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 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
( 四 ) 特急状态(I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 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五、附则
(一) 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各村、各部门、企业作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维护市场有序供应和社会稳定,依据《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松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1.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镇发生的,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本方案所确定的物资能源类别包括抢险类物资和抗灾类物资两大类,具体为:
(1)抢险类物资。
应急照明器材、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大型施救设备、施救防护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设备、沙袋、钢管、桩木、油锯、灭火拍、柴刀、灭火水枪等抢险基本用具。
(2)抗灾类物资。
生活必须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盐、食糖、饼干、方便面、饮用水、帐篷、毛毯、毛巾被、服装、雨具、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等;
医疗用品: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卫生防护用品等镇级储备品种,消毒药品及防疫物资等;
能源物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等;
其他基本生产资料:农药、化肥、农膜、棉花、发电机等。
本方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
1.3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镇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由镇协调小组按部门职责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各部门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供应。
(3)资源整合,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全镇重要物资和能源的政府储备、风险基金和工作经费制度,建立应急状态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整合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确保应急供应。
(4)合理处置,依法行政。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动用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镇协调小组
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林业站、卫生院、交警中队、供电所、信用社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办,主任为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2镇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应急状态时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市场供应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及工作分工,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具体工作方案;
(2)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下达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任务,指挥、协调镇级有关单位,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向镇政府提出物资能源保障工作建议,提出动用镇级储备商品的种类、数量和动用风险基金的数额,报镇政府批准;
(4)根据镇政府的决定,执行动用镇级储备商品及投放市场的指令,指令有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投放储备商品,向县市有关部门要求紧急支持和援助;
(5)决定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和市场供应的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6)指导应急物资能源保障工作;
(7)研究落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
2.3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镇政府:牵头制定《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召开镇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牵头抓好镇协调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应急采购、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建立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和煤炭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做好猪肉、食糖等镇级储备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协助做好应急商品镇外集中采购和调入工作,协助做好中小企业应急生产和加工工作。
(2)派出所:负责组织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3)镇民政办: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款物分配并监督使用。
(4)镇财政办: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落实资金。
(5)镇工办:负责协调液化气的应急供应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备及质量管理;负责食盐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监测分析食盐市场运行情况,建立应急供应网络,编制调运计划和运输计划,会同运输部门组织调运。
(6)交警中队: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运输保障。
(7)镇农办:负责抗洪防汛有关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和防汛物资应急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参与有关部门编制粮油、蔬菜、畜禽产品调运计划;负责化肥镇级储备,农药、农膜、化肥、沙袋等农资和抗灾物资的应急供应工作。
(8)林业站:负责组织桩木等木材加工品的应急生产和供应,参与编制木材加工品调运计划。
(9)卫生院:负责及时提供疫情预测报告以及预防疫情所需医药用品储备品种目录,提出疫情、灾害性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和数量的'意见。
(10)镇计生办: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地域内的人口基础数据,协助做好决策保障工作。
(11)供电所:负责电网安全和电力输送、调配工作。
(12)信用社:负责协调应急生产和应急供应企业的有关信贷资金。
3应急响应
3.1响应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3个等级:
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较大,事态严重,造成某些物资能源供求严重失衡,价格猛涨,商品脱销或供应阻断,影响社会稳定,需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据镇政府的指令,由镇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方案。
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严重,造成某些物资能源供求失衡或供应阻断,需镇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据镇政府的指令,由镇协调小组负责,启动本方案。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集中,影响程度一般,造成某些物资能源在短时间内供求失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由镇协调小组负责启动本方案。
3.2指挥协调
本方案重点考虑发生Ⅰ、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时物资能源保障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
接到镇政府指令后,镇协调小组组长及时主持召开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情况紧急时,根据镇政府指令,镇协调小组组长可按本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物资能源保障行动职责。
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镇协调小组组长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开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需要时,镇协调小组组长可带领有关人员直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物资能源保障行动。
3.3信息通报
物资能源保障响应启动后,镇协调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在平时准备的基础上,综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物资能源保障要求及有关保障资源基本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镇协调小组决策。
4应急措施
4.1信息引导
宣传办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恐慌心理,正确引导消费。
4.2企业供应链采购
镇政府督促镇重点联系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4.3企业应急生产
根据职责分工,由成员单位组织镇应急加工重点联系生产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4.4区域间调剂
从镇内未发生波动的市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5动用物资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4.6动用风险基金
必要时,动用政府物资能源应急保障风险基金干预市场价格,调节市场供应。
4.7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4.8依法征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9要求援助
根据有关工作程序,向市、县相关部门或兄弟乡镇提出援助要求。
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由镇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有关单位。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后,由镇政府会同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报镇政府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6应急保障
6.1企业联系制度
建立物资能源分品种镇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制作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6.2物资能源储备
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能源商品的镇级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建立相应的重要物资能源商品地方储备制度。
6.3经费保障
政府负责组织、采取的物资能源保障行动和措施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提出,报财政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能源商品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6.5社会秩序保障
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7培训与演练
7.1培训
镇政府组织、指导本系统和有关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能力。
7.2演练
镇政府协调相关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演练。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针对保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保障行动方案。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
在实施公共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过程中,对反应快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2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镇工办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8.3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1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期间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确保突发事件期间生活物资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满足居民生活物资产品需求,特制订此预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监测、控制和处置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出现的异常波动,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确保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掌握和引导舆情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时间
突发事件期间。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事件期间,造成街道辖区内的粮油、肉类、蛋奶、蔬菜、水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和水、电、气、煤、油等生活物资市场供给短缺,导致商品物资价格短期内大幅上涨、居民抢购或商品脱销,从而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需要应急处置的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上尧街道突发事件人员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称“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
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办公室主任由上尧街道主任魏涓担任,副主任由上尧街道副主任陈晓担任。具体承担方案制定,信息收集报送,分析、预测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发展态势, 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物资生产、销售和运输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区落实本预案,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二)生活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
在上尧街道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制定上尧街道突发事件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出现抢购问题的发生;做好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工作,积极组织大中型超市、百货商场、农贸市场等骨干商贸企业,加大群众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肉类、蛋奶、蔬菜、水果等调运力度,确保不断档、不脱销;组织加大储备冻猪肉的投放协调;督促水、电、气、煤、油等能源企业正常满负荷生产;协调食品等重点生活必需品企业在落实突发事件措施的前提下提前复工复产;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 场秩序;遇到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职责分工
公共服务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供应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承担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组织我街道生产生活物资的企业应急生产,协调食品等重要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在落实突发事件措施的前提下复产复工。
公共服务办:负责加强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公开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负责粮油、猪肉等重要生活物资储备管理,协助南宁市储备粮、冻肉等储备物资的投放工作。
公共管理办: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天然气经营企业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根据应急调运需求,及时调配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财务室:按突发事件的级次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公共服务办:负责医疗防护物资的调拨及应急处置工作。
党建办:负责做好舆情监控,指导统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经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活动。
党政办:负责维护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的道路通行秩序。
城西供电分局:负责电力供应及重点区域用电保障。
各村、社区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做好本辖区的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五、监测预警、报告和先期处置
(一)加强市场监测
加强重要生活物资市场日常监测,公共服务办做好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日常监测,加强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日常监测;公共管理办、供电分局分别加强对水、电、气、煤、油等能源的生产情况监测,必要时启动日监测制度。
(二)加强重要生活物资供应情况统计
各村、社区负责督促落实相关行业定点监测企业对相关生活物资销售、库存和价格变动情况实行监测,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材料,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科学进行预测、预报和预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做好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各相关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属各村、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村、社区、相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1小时内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提出预警和应急处置意见,做好预警发布,同时上报城区政府。
(四)先期处置
重要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地所在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事件发生后,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处置情况。
六、应急响应
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应当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评估,初步判断市场异常波动的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建议。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达指令,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工作。
(一)建立分级响应机制
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的大小,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特别重大级为发生全辖区性的市场异常波动;重大级为在本街道辖区2个村、社区以上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较大级为本街道辖区1个村、社区范围内发生整体性的市场异常波动;一般级为本街道辖区1个(小区)以上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二)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请城区政府,由城区政府启动I级响应,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上尧街道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应急预案Ⅱ级响应,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具体应急工作;发生Ⅲ、IV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村、社区要及时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应急预案Ⅲ、IV级响应,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领导下,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企业库存供应
各村、社区立即对全街道辖区大型生活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的库存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在紧急状况下,将库存优先供应本街道辖区消费需求。
2.应急采购
各村、社区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指导大型流通企业、供应商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渠道,加大采购力度,充实库存,确保供应。
3.动用储备
各村、社区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计划,经上尧街道报城区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同意后按相关流程动用储备物资,物资储备部门根据动用指令组织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再由南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程序申请自治区、中央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4.定量或限量销售
按照属地原则,经各村、社区,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生活必需品,将全街道范围内大中型超市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猪肉、食糖、食盐、饮用水、照明用具等生活必需品,将全街道范围内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蔬菜类商品,将全街道范围内的大中型超市、大型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水、电、气、煤、油等物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定点销售渠道。
5.依法征用
根据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处置需要,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报城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批准后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重要生活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四)应急结束
当市场异常波动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或生活物 资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价格基本稳定,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共服务办就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生活物资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城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五)信息发布与管理
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信息,各村、社区上报街道,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西乡塘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同意后,由西乡塘区生活物资保障组会同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言论和信息。
七、应急保障
1.公共管理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发改局可提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
2.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生活必需品的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3.公共管理办、网格管理中心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协调重要生活物资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在市区内正常通行。
4.财务室要做好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经费保障工作。发生I、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财务室负责落实应急保障资金;发生Ⅲ、IV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村、社区负责落实应急保障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活物资供应面临的形势,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我市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要在街道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指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组织协调工作,并制定本辖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三)做好宣传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各村、社区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重要生活物资商品的供求情况,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稳定消费情绪和消费心理,倡导理性消费。加强舆情监测,预防恶意炒作,及时发现处理不稳定因素,稳定社会预期。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2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物资供应通畅,现淄川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配送方案,物资配送流程、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配送单位
新星超市:负责西片各社区、北片各社区配送
好又多超市:负责东片各社区、南片各社区配送
二、配送物资
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流程
各社区依托“社区居民群众微信群”,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居民物资需求及物资款,以社区为单位发至“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微信群”,开发区安排专人将社区需求汇总派发给相应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送至社区地点,再由社区安排志愿者按照划分网格发放到居民家中。
各社区生活必需品每三天配送一次:第一日上午11点前将本社区居民生活物资需求汇总发到“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群”,第三天下午配送到各社区。
四、注意事项
社区干部、志愿者对不会使用微信、卧病在床、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要主动上门收集信息,代购配送上门。代购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严格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不得收取服务费或加价配送。各社区统筹安排配备1-2辆生活物资配送专用车辆,为居民提供代购服务。
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3
一、应急保供生活必需品范围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蔬菜、肉类、方便食品、瓶装水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按照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分为Ⅰ级和Ⅱ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城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含两个)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在1个镇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属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三、组织机构
在大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组。
(名单见附件)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隆镇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镇指挥部下设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组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所: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党政办协助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报岑溪市提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破坏市场秩序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居民合理有序消费。负责食盐的调拨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场应急需要保证货源供应;负责根据市场需求指导企业做好方便食品生产供应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粮油的出库、加工、调运和供应;落实粮油应急储备计划。
畜牧站:负责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产地以及在生产环节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根据应急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供应。根据需要制定并牵头实施储备猪肉和应急商品投放方案。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公路运输“快速通道”,及时解决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
财政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当启动所在镇应急预案时,确保本级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运输畅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摸清镇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情况,科学调度重点保供企业、超市和市场提供充足货源,统筹安排本级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出入管理规定),保障居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
其他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细案,确保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快速反应。
五、预警和响应机制
(一)预警信息监测。落实“四报告”工作制度,即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周报制度、每日市场供应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和脱销断档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供求动态。
(二)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各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深入争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生活物资保障组分析各类信息,评价监测数据,依据监测情况作出市场调控决策。
(三)预警级别。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预警发布及应急响应。
1.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必需品,导致商品断档脱销,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镇生活物资保障组。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企业反映的异常波动报告,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核查、确证;确证异常波动属实,应立即启动市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
各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报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影响、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六、控制措施
(一)舆论引导。及时组织协调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状况,启动网络舆情对应,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二)组织产销对接。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产销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快速组织货源供应市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三)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当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后,立即组织商贸企业、蔬菜生产基地、肉类产品供给基地调动供应生活物资,在社会生活物资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需动用岑溪市储备,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紧急组织供应。
1.粮、油
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粮食,并确定粮食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督促粮食加工、食用油经营企业紧急加工、运输,快速组织供应。
2.食盐
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盐,并确定大型超市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3.蔬菜
主要对大白菜、圆白菜(包菜)、白萝卜、土豆、冬瓜、节瓜等耐贮运蔬菜品种进行调控。
(1)自产蔬菜:由镇级生活物资保障组与当地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批发市场建立应急保障机制,设立蔬菜调控基地,组织当地应季蔬菜应急供应。
(2)外调蔬菜:由镇两级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当地蔬菜批发市场,与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做好产销衔接。当市场出现蔬菜供应紧张情况时,协调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组织蔬菜供应。
(3)蔬菜替代品:由镇级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引导豆芽生产企业和蔬菜经营户适时扩大绿豆芽、黄豆芽等蔬菜替代品的产量,及时投放市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同时鼓励学校、饭店等集体用餐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绿豆、黄豆等商品,在蔬菜供应紧张时,自力更生发展豆芽生产,满足自给需要。
4.猪肉
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县本级猪肉储备,并在镇确定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分别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5.方便食品和瓶装水
建立调控基地。与我镇当地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应急联系机制,指导当地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区内外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供应商建立产销衔接,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随时做好应急供应准备工作。组织应急投放。指导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或大型商场、超市等经销商利用其销售网络进行投放和销售,增加市场供应。需动用岑溪市储备的,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紧急组织市场供应。
(四)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五)组织进口。当镇内以及周边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
(六)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类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六、情景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以及不同情形下存在防控策略与措施调整的可能性,模拟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七种疫情发生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有效保障生活物资配送。
(一)封控区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情况,根据应急响应启动,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请示镇人民政府安排社区、村、镇工作人员统计该片区居住人员情况,通过实地罗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数量等),并与重点保供企业对接。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对接附近1-2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片区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指导社区、村工作人员在该片区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做到群众不扎堆领取物资、不代领物资等现象,保障该栋片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社区、村与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生活物资资金的结算。
(5)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片区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村组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村组居住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组周边2-3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村组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如遇到供应紧缺时,立刻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适时调配其他辖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补充。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解决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交通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指导社区、村工作人员在村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做到群众不扎堆领取物资、不代领物资等现象,保障该村组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密切跟踪封闭管理村组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5)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镇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镇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镇周边2-3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镇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必要时可由市重点保供企业提供生活必需品,指导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在根据镇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5-6个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出入管理规定出入。指导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序安排群众领取生活必需品,不扎堆、不代领。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镇临近的部分村(社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属地生活物资保障组门对辖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保供企业运输车、运送生活必需品物流车辆出入证明,镇、村(社区)各卡口见证放行。
场景四: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三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向岑溪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情况,由市指挥部启动市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密切跟踪我镇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并上报岑溪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3)如本辖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储备粮、油、肉、食盐等物资的投放。
(二)管控区
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村组)、楼栋等,实行“人不出组、严禁聚集”,属地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对接该村组、楼栋附近1-2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管控区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保证管控区市民物资需求,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并协助设置临时便民采购点,提倡无接触配送,可通过实地罗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数量等)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采购点购买或领取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群聚集。
(三)防范区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民网上购买生活必需品,提倡无接触配送,实行出入证制度,每人每天只能外出一次,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原则上防范区居民可按原有渠道购买生活物资。
七、应急结束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由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通知有关单位。
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后,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起草总结报告,上报市指挥部,并通报有关单位。
八、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我镇建立与本镇市场相适应的生活物资储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运输预案,保障应急商品畅通。必要时申请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征用社会车辆或协调铁路部门支援,请驻军组织军车紧急运输。
(三)秩序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本预案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任务结束,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撤销后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