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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1 19:21:2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一、伤亡控制指标

  1、绝对制止有死亡现象,既不允许发生人身伤亡。

  2、轻伤控制在3%以内。

  3、重伤控制在1‰以内。

  二、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开工前必须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一起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线施工项目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技术员、工长、质检员、班长、生产工人组成树枝状的`安全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责任真实落实到个人,技术员同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给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切实落实。

  对该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及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目标,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完成目标,使安全生产有目的、有依据、有控制方向,项目与企业签订安全经济承包合同。保证目标的实现。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4

  建筑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及承诺

  1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a)不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b)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的火灾);

  d)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发生流行x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它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f)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g)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核电站的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安全执照事件或停机、停堆事件等);

  h)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i)不发生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直接损失一次超过10万元人民币)。

  j)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资的消耗,减少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2安全和环境管理指标

  2.1死亡事故为0;

  2.2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为0;

  2.3年度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0;

  2.4年度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重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0;

  2.5年度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轻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6 ‰以内;

  2.6未遂事故事件(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等)发生频率:项目部总体控制在5件以内;

  2.7大于1万元的盗窃事件发生率为0;

  2.8隐患事件项整改率100%;

  2.9违章和违纪事件整改率100%;

  2.10职业病年发生率≤0;

  2.11施工安全不符合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率达100%;

  2.12重大设备、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

  2.13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2.14施工噪声排放达标;

  2.15固体废物控制:生活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发生渗漏的应装入防泄漏的垃圾桶内;在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有毒、无毒、无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统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进行外运。

  2.16项目部计划在施工全过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费' 918000元。

  2.17节能降耗创造价值不少于项目部年总产值的1%。

  3承诺

  承诺在本项目中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承诺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诺严格遵守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承诺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意识,掌握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知识和技能;

  承诺在施工中系统的控制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预防安全事故、污染事件及职业病,做到'无救援工地',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结合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档案的评查。

  第二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是指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及其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收集、整理形成的档案卷宗。

  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包括:

  (1)有关上级部门文件或本部门下发或上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

  (2)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等材料;

  (3)有关行政许可、依法审批或备案形成的资料;

  (4)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形成的其他书面材料。

  第四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设置专职(兼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分类有序、并以年度为期限装订存档,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采取平时评查与年度评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对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自我评查,一般于每季度末和年终进行。

  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重点:

  1、安全监督检查的'记录、整改回复、复查记录;

  2、行政处罚的主体、对象、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案卷;

  3、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证据材料、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事故通报;

  4、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备案审查记录;

  5、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控记录;

  6、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其他材料。

  第七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各类记录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良好: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合格: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基本清晰;不合格:各类记录不全、或反映出行为不规范、或卷宗不清晰。

  第八条每次评查应对评查情况、评查等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书面记录在案,并由评查人签名。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评定等级每年进行一次。

  第九条对评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应予以推广,并可根据具体的评查情况,对优秀档案及其承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xx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7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控制点

  根据贵工程特点及现场情况,以下部位和事项为安全控制重点。

  ⑴易燃物品储藏处的安全控制;

  ⑵现场用电安全控制;

  ⑶木制品场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电焊作业的防火防范控制。

  ⑸单块较大面积玻璃的运输及安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⑴进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强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拟赴贵方的人员,保证是高素质的`,他们已习惯于接受入场安全培训,同样习惯于办理各类必须的签证手续,我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实现了建卡备查。

  ⑵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⑷认真执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不吊等安全纪律与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⑸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⑹安全检查记录齐全,隐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⑺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施工人员具有防护衣帽等设施。

  ⑻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戴胸卡、戴安全帽、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⑼组织防火领导小组,分施工层、分工种各负其职。

  ⑽组建义务消防队,群防群治。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8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9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二、安全管理基础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

  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警告,注意

  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四懂五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懂火场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

  (一)火灾的分类

  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灰火。如木柴、棉、毛、麻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氨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二)火灾的三要素

  1、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2、点火源的种类:A明火及高温表面B摩擦与撞击C电火花D静电E雷击

  (三)防止火灾措施

  就是在火灾发生之前,预先防止火源点燃的措施,是一种最根本的防火措施,这种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险的物质以及具有点燃能量的着火源,有效地,恰当地进行管理使它们无法造成起火条件。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高处作业。

  2、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最低坠落点。

  凡登高2米以上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

  安全带,高空作业工人预防坠落伤亡的`保护用品由带子、绳笔和金属配件组成,总称安全带。

  4、安全带的使用和检查

  (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5、高空作业安全规范(四必须,二严格)

  (1)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安全票证,必须扎牢脚手架,并符合安全要求,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必须有人负责监护。

  (2)向上攀登时不准拉未固定的物体,不准随意从高处向地面乱丢杂物。

  四必须:

  1、主线路、变压器、高压开关柜检修时必须按要求办理工作票证。

  2、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相应开关拉下隔离并挂牌登记,拆、接电源后必须将电闸刀盖盖上。

  3、重新接线后必须检查电机正反转,电位器相位。

  4、凡电工检修期间必须穿绝缘鞋,劳保用品。

  二严禁:

  1、严禁电线乱接乱拉,临地线架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到人走线拆除。

  2、严禁用铜丝、铝丝作保险丝使用。

  常用类:

  1、消防栓、水带、水枪、水灭火

  2、二氧化碳灭火器。

  由喷嘴和管路组成。

  原理:通过减少空气中氧的含量,使其达不到支持燃烧的浓度。二氧化碳在空中达到15%以上使人窒息死亡;达到30%—35%时使一般物质的燃烧逐渐窒息;达到43。6%时能抑制汽油蒸汽及其它易燃气体的爆炸。

  3、灭火方式:

  发生火灾时,通过手动阀打开钢瓶的瓶头阀,延伸软管将二氧化碳灭火器向着火点喷射。

  其它类:如泡沫、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

  七、劳保品的分类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防御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有以下几大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安生帽、工作帽;

  (2)眼睛防护用品。如各种防护眼镜等;

  (3)耳部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4)面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

  (5)呼吸道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自救器等;

  (6)手部防护用品。如手套、指套;

  (7)足部防护用品。如防砸鞋、隔热鞋、绝缘鞋、导电鞋等;

  (8)体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背带裤、雨衣、防寒服等;

  (9)其他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索)等。

  八、安全教育

  项目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安全活动应有针对行、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活动学习的内容:

  1、学习过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6、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象;

  7、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8、其他安全活动。

  九、施工作业区内的十三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作业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三、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十、操作工的五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五、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十一、安全职责

  一、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严格执行化工部关于安全生产的41条禁令及本企业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十不准”确保生产的正常、稳定和安全。

  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及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做到交接清楚,然后才能签字。

  三、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章守纪,做到“三懂、四会”(懂生产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有关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四、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做到处理及时、果断。应杜绝各种玩忽职守职守,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五、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时应立即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干净,做到文明生产。

  六、在自已不违章作业的同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在拒绝违章指挥的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在作业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不伤害”。

  七、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真确使用其他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八、深基坑作业,必须做好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未做好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九、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得盲目上岗操作。

  十、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十一、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十二、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三、非电工严禁拆接电器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十四、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十五、使用镇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十七、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十八、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加热器。

  十九、基坑边缘1米范围内禁止堆放杂物,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机械。

  二十一、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对机械设备、用电线路、围挡、爬梯安全性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二十二、基坑周围必须立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安全提示牌和公示牌等。

  二十三、管道必须放置在距离井边5米以外的位置,禁止放置在有坡度的地面上,必须对管道进行固定。

  二十四、吊装作业吊机每次停放到位后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对吊机安全性和稳定性进行检查,吊机停放距离井边不得少于1。5米

  二十五、吊装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吊装管道下部严禁站人。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检查人员由质量部门、安全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项目、内容对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大检查。做好检查与总结相结合,检查与评比相结合,检查与奖罚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危险隐患较多的现场进行停产整顿,整改之后,由检查组复合合格方准使用。

  2、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带等及作业面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改,确保作业安全并作好记录。

  3、季节检查:针对季节气候的特点,对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由项目部生产和质安部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项措施。暑季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露天作业的人员的作息时间是否调整,休息的宿舍是否通风。防暑降温的饮品供应是否符合卫生的要求。

  5、整改与复查:对施工生产中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自身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一旦发现,要认真研究对策,积极实施改进对策,积极实施改进措施,消除隐患。

  1、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2、建筑材料、工具必须按相关规定堆放,布置合理。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

  3、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用的施工机具及时出场。

  4、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宿舍建立室卫生制度,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等。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责任制,应配置足够灭火器材,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油料间、油漆间等必须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6、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1、建筑垃圾做到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暂时无法清运的,应指定适当地点集中堆放。

  2、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各种粉尘、废气、噪音、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搞好临时宿舍、办公室内的环境卫生,指定人员、落实责任,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4、宿舍内生活用具不得混放,不得乱挂衣裤,不得乱丢杂物。

  5、搞好室内外场地卫生,以每间办公室及宿舍为单位实行门前三包,并制订卫生值日人员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

  6、搞好食堂卫生工作,食堂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带病(特别是传染病)上岗。

  7、食堂内生、熟分开,不采购销售腐败变质的食品,食堂人员应保持自身卫生整洁,勤剪指甲,做面食等食品时不准带戒指操作

  1、班组长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交底。

  2、班前要对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任务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8、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1、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各项目部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各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项目部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项目部及分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二)现场围挡

  ⑴市区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 m高的围墙;

  ⑵围墙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三)五板一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四)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代表本企业、本工程的标志

  (五)场容场貌

  ⑴道路畅通

  ⑵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⑶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可采用:①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②定型化的砌块等

  ⑷绿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七)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二)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三)接地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保护接地装置。

  四、安全施工

  (一)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二)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四)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

  (五)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七)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项目部依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以试验时木质人头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

  3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40~50mm),帽衬不得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领取安全帽时应及时检查,发现有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应立即更换,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安全帽.

  4使用安全带时要高掛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

  5在攀登和悬空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严禁只在腰间佩戴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上拴挂钩环.

  6安全带不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检过的样带要更换新绳。

  7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水平安全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放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防止受化学品与酸、碱烟雾的污染及电焊火化的烧灼等。

  8安全网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其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网与网之间及网与支撑架之间的连接点不允许出现松脱。所有绑拉的绳都不能受到严重的磨损或有变形。

  9施工现场水平网内的坠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网内,避免高温或蒸汽环境。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网绳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需进行清洗,清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10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或带剌的工具,以防损伤网绳。网体要存放在仓库或专用场所,并将其分类、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许乱堆。对仓库要求具备通风、遮光、隔热、防潮、避免化学品侵蚀等条件。在存放过程中,要对网体做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现场临时用电

  1、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门应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严禁有杂物及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负责人标志,缺少一项罚款500元。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要求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为0.6-1.2M。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框架要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6)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否则罚款20xx元。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连接,专用保护接零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接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以下5个部分:

  a、电机、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的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和钢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个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元。

  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的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

  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电动工具没有定期安全检验的有效合格证,没有漏电保护器,或绝缘损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

  发现以下隐患每条每次罚款1000元:

  1、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的架子临空一侧没有安全网,高处作业的平台、陡坡、架子临空一面必须有1.5米高的安全护栏;

  2、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不积水,不沉降;

  3、脚手架必须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举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并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6、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确保脚手架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8、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铁丝集中处理;

  10、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现场严禁吸烟;

  11、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持证上岗;

  12、严禁凌空透支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乱扔;

  13、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脚手架验收合格之前严禁使用;

  15、脚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质必须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

  1、脚手架的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用双层脚手板铺设,层间相隔0.8m,两侧用脚手板绑扎,并用安全网封闭维护。在出入口上方设醒目安全标牌。违者罚款1000元。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不使用破损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违者罚款200元每次。

  3、进入工地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许留长发、长辫,不许戴围巾、穿裙子,违反一项罚300元。

  4、根据高处作业“四口”临边防护要求,设1.2m高防护栏杆,横杆不少与3道,下设300mm高踢脚板,对预留洞口采取严密封盖,对电梯井洞口设1.2m高固定栅栏门,竖井每层管架上铺脚板封闭,每三层加设安全网一道;楼梯均设栏杆扶手,用安全网围护。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设安全警示牌,保证足够的采光和照明,违者罚款500元。

  6、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元。

  7、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违者罚款1000元。

  8、高处作业严禁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或骑坐在栏杆上休息,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发现以下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

  1、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由二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2米,下横杆杆离地高度为0.6米,立杆应牢固可靠;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3、所有护栏用红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悬挂提示标志,护栏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4、基坑周围应明确警示堆放的'钢筋线材不得超越基坑边3米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5、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边防护栏处应设置一明排水沟,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防止排水沟泄水不及,在基坑一侧设一积水池,并及时将积水抽抽走;

  6、坑边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2米,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7、基坑边沿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基坑、当心塌陷、当心坠落、必须佩戴安全帽”等标志,夜间悬挂红色警示灯。

  第五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

  1、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6000元。

  2、升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擅离职守,严禁带病运行,违者罚款20xx元。

  3、切割机、圆盘锯、电动砂轮机要有护罩,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4、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酒后驾驶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不得在机车车辆下、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或避风雨,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7、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500元,并对机械造成危害的视机械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8、电工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工程机械(含起重设备)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20xx元。

  9、电气焊时,电焊工应严格按照《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护镜和面罩。发现违规每次罚款500元。

  10、现场内电气焊时,看火人未到位,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元。

  11、班组动火作业气瓶摆放距离不足5米,离动火作业不足10米的,罚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电安全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子、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

  以上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开具动火证私自动火的罚款3000元。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违者罚款1000元。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违者罚款1000元。

  3、严禁在禁烟、禁火场所抽烟,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罚款20xx元。

  6、严禁乱丢擦拭物(破布、棉纱、纸张等)、易燃物、废油罚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行为,违者罚款300元。

  2、在施工现场打闹,,赌博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行为,如有发现罚款100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20xx元。

  5、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违者罚款5000元。

  6、严禁酒后作业,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第八章货车管理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有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硬牌照、保险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上路,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2、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制动有效,配备灭火器,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3、车辆驾驶员车辆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场内有关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罚款3000元,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全面承担。

  4、车辆驾驶员要杜绝酒后驾车,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车辆驾驶员自负。

  5、车辆驾驶员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者交于无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车辆驾驶员车辆在场内作业,造成甲方、车辆驾驶员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并罚款1000元。

  7、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立即停车,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罚款20xx-10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对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10000元;屡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顿,并给予3万元罚款。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伤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均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项目部并根据发生事故严重程度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a、发生轻伤事故(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处以5万元罚款。

  b、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10万元罚款。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①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⑦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c、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5万。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d、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罚款15万×伤亡人数。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二、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

  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

  4、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

  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3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检查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持证上岗制、安全隐患停工制、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以及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学习制度:

  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四)安全检查制:

  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五)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

  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六)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七)安全隐患停工制:

  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九)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十)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义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

  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实施细则)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解释权)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

  综合性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职工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1)、目标:施工安全无事故,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2)、指标:

  1]、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为零;

  2]、所有施工现场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全部达标,有60%以上施工现场达到优良标准;

  3]、重伤和轻伤事故频率分别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和千分之十五以下。

  2、环境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室内工程施工应达到以下目标:

  ⑴、噪声排放达标:

  指标(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昼间<70db;夜间<55db

  ⑵、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指标: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以保证现场夜间照明光勿射入居民家中。

  ⑶、使用环保型的灭火器

  指标:新购灭火器一律采用环保型灭火器。

  ⑷、尽量减少油品、化学品的泄漏现象。

  指标:化学品(如试剂、油漆、涂料等)和含有害化学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尽量避免因泄漏、遗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⑸、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

  指标: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隐患下降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⑹、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指标: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合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

  ⑺、目标:最大限度的节约水、电能源。

  指标:整个工程水电消耗量比本工程预算用水电量降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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