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合同

时间:2022-12-30 15:08:01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担保的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担保的合同汇编15篇

担保的合同1

  保证人(甲方):身份证:住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保证人2(甲方)身份证:住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债权人(乙方):____市____区___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址):____市____区遂州北路530-544号(金玉满堂)五楼

  法定代表人:陈__授权代理人:杨__联系电话:082____8666合同签约地:____市____区

  为了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人)与本合同乙方签订的遂汇利借字(201)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民法典》、《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甲方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项条款,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对主合同主体各方的约定没有不理解和误解的事项,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人民法院查询、冻结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的资金,以抵偿主合同项下甲方的担保债务。扣划款项为外汇的,按扣划日中国__所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同时,可以依法查封、变卖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权、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本息和相关费用的优先受偿。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2.1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保证方式

  4.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以甲方(两个保证人)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权、任何实物资产与债权)及全部收入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证人承担借款本息和费用的偿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按照法律规定追偿。

  第五条保证范围

  5.1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第六条保证期限与被保证人的权益实现

  6.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6.2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6.3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6.4乙方被担保债权的实现。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乙方即可于主合同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主合同项下各担保人按照所担保的债务承担未清偿债务的连带清偿义务,依法处置担保人在本通用版合同.4和

  4.1项下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应收债权的优先受偿。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7.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7.2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____日内寄出回执。

  7.3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通知乙方:

  7.3.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7.3.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7.3.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7.3.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7.3.5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7.4发生7.3.1或7.3.2条情形的,甲方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

  7.5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再向

  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约定权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时,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7.9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8.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8.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8.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4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8.4.1乙方依主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8.4.2乙方依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和主合同贷款展期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

  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9.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3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9.4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担保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者,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处置、转移、隐匿财产,或为乙方依法追索担保责任设置障碍者,应向乙方承担应付担保债务金额的双倍赔偿支付责任。

  9.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无须经甲方同意,直接通过媒体等公开手段发布催收公告;有权向国家征信管理机关举报其违约事实并要求将其违约事实录入甲方的征信记录。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纳印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0.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合同当事主体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1.2本合同当事主体协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则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必须另行达成仲裁协议。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2.1无。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当事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

  13.2.1甲方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一致);

  (甲方1签印):

  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甲方2签印):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2

  _________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担保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商业登记表受理号:_______)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的支付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固定电话的所有人,且为________(地区)居民,无欠费记录。

  三.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范围是:

  (1)甲方使用固定电话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违约金。

  (2)如果乙方和甲方变更编号、变更编号、转让机器、增加服务功能,甲方通过变更自己的名称变更合同,担保人仍按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保证人的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支付全部费用时止。

  五.如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欠费,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支付,并将欠款计入保证人固定电话费用。如果甲方和担保人都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工、退保等追偿措施。

  六.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擅自单方面撤销保证;如果担保人取消担保,必须与甲方共同持有本合同,在乙方营业厅支付费用,并办理提款手续。

  七.若担保人固定电话业务发生变化,如业主变更或撤销,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如无法提供担保人,乙方将视甲方为撤销。

  八.如果保证人在保证期间欠固定电话钱,甲方应重新提供保证人。若无法提供担保人,乙方将按退机处理甲方。

  九.担保人承诺本合同下填写的个人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如信息有误,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电话。

  十.本合同为上述号码的商业登记表及双方签订的.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附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和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

  日期:

担保的合同3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署地点: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贷款内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乙方保证贷款用于合法用途。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日收取,乙方应在贷款到期次日之前支付给甲方。贷款到期时,乙方应以现金(转账)方式与甲方结清贷款本息。如果乙方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收取全部贷款本息。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收回债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协议:

  乙方自愿为该笔贷款提供车辆质押担保,该笔贷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协议:

  如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甲方可通过合法途径处分抵押财产,冲抵贷款本息。如有不足,甲方仍有权向乙方索赔,直至乙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如甲方在贷款期限内发现乙方资不抵债或违规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四、诉讼管辖权: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4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与乙方(名称)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份,贵行执____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法人公章)

  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5

  抵押权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借款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声明:乙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根据借款方(丙方) 与贷款银行 年签订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为丙方提供了担保。经借款人要求,乙方愿意就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借款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保证

  1、自己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2、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存在抵押瑕疵。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5、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乙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甲方,作为甲方为借款人向 (银行)提供的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小额贷款的反担保。

  第三条 抵押物

  抵押物:房、地产评估结果明细表中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间

  1、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以抵押物的实际变现价值为限,对甲方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进行反担保。

  2、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反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 评估及抵押登记

  1、甲方经 房地产经纪评估有限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评估:房、地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2、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地随房抵或者房随地抵,并办理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为 。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的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情况。

  2、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3、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财产保险

  根据甲方要求,抵押物受损程度是否办理财产保险。如需办理财产保险将做到:

  1、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应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手续,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履行期限,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金。

  2、乙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甲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提前向甲方清偿,或经甲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1、甲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抵押物进行折价用以抵偿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2、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2、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经甲方同意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抵押担保物。

  3、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应当将所获的补偿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债务。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5、主合同借款人清偿了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2、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第一,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第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第三,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小额担保贷款金额20%的违约金:第一,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第二,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第三,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第四,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第五,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第六,乙方不按约定督促借款人按期还款或代为偿还贷款,导致贷款逾期未归还。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止。

  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借款人丙方:

  个人指模: 个人指模: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的合同6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_____,向乙方领用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提供保证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保证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保证人系_________易货交易卡持卡人和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保证责任范围:被保证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定的编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项下因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超限费、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甲方对被保证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债务,后偿还未计息债务,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纳金、追索费用等)、额度划转和额度消费等债务。

  三、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易货交易卡下透支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_________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有效期内持卡人多次透支不还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甲方应无条件履行其相应的保证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四、甲方陈诉与保证

  (一)确认已熟知并理解《_________易货交易卡章程》、《_________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担保;

  (二)确认有相应的保证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确认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资信状况的调查。

  五、甲方有权熟知被保证人易货交易卡项下持卡人数的增减。

  六、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的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需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被保证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保证人销户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同解除以前被保证人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八、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_________易货交易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保证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保证人数的增减、被保证人中途换领新卡、被保证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九、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保证人所签定的《_________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甲方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十一、本合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易货交易卡申请人签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7

  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

  应甲方要求,________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XX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________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

  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________,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________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________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

  1、

  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________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________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________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________。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________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担保的合同8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丙方:

  银行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鉴于:

  一、甲方系_______市政府批准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再担保业务的机构,愿意遵守《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二、乙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成员,愿意遵守《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三、丙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为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成员,愿意遵守《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四、乙方、丙方在内的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全体成员同意甲方做为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业务管理人,委托其处理再担保业务工作的具体事务。

  为增进担保机构信用,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引导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丙方贷款提供的担保由甲方提供再担保服务事宜达成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本合同的下列词语,如本合同文内无特指,则应采用下列释义:

  1、借款企业:指由乙方、丙方共同向甲方申请再担保,并由甲方出具的再担保函明确纳入再担保体系的借款企业,具体企业名称详见附表。

  2、贷款项目:指丙方或其分支机构接受借款企业向其申请贷款,并同意贷款,并由乙方为借款企业担保的贷款项目。

  3、贷款方:指贷款给借款企业的丙方或其分支机构。

  4、贷款合同:指贷款方与借款企业因贷款项目签订的贷款合同,含贷款方委托第三方与借款企业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详见附表。

  5、贷款本金:指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方向借款企业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

  6、还款日:指借款企业与贷款方就贷款项目约定的本金还款日,贷款分期偿还的,还款日以最后一次本金偿还日期为准,但经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后,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7、正常利息:指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方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之日至还款日的利息。

  8、未还本息:指自还款日起计满6个月,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借款企业未向贷款方偿还的全部或部分款项。

  9、《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指由_______市财政局、乙方、丙方等组织共同签署的《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及本合同签订之后该章程的修正案。

  10、再担保:适用《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1、再担保体系:指《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规定的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

  12、市财政:指_______市财政委员会。

  13、管委会:指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管理委员会。

  14、监委会:指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监督委员会。

  15、风险准备金:适用《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6、分账户中风险准备金:适用《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7、保证金:适用《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8、分账户中保证金:适用《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9、政府风险补偿金分配系数:适用《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理解。

  20、代偿:适用《_______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规定的理解。

  当发生代偿时,未还本息中按本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比例由再担保体系承担的部分,由乙方和丙方按75:25的系数分担,再担保体系用各分账户的款项代偿。首先以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支付;不足时,再依次以市财政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保证金、市财政分账户中的保证金支付,前一账户款项够支付的,不动用后一账户款项。

  动用市财政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批准。动用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保证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监委会审核批准。

  动用市财政分账户中的保证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监委会、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担保的合同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年月日,本合同乙方与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详见附件1),约定乙方向丙方转让不良资产,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为元,付款期限为年。

  2.甲方自愿将其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用于担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经平等协商,各方就抵押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抵押物状况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详见附件2《抵押物清单》)。

  2.建筑结构: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建筑面积:,占地面积: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竣工时间:

  6.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7.证件(见附件3—7):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

  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

  预售/销售许可证号:

  8.其他:

  二、抵押物价值及抵押率

  1.甲、乙双方确认抵押物作价(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三、担保范围

  抵押物的担保范围为主债权、违约金和实现主债权的合理费用。

  四、抵押登记

  1.各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登记申请。

  2.乙方应于抵押权消灭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送达撤销抵押登记的通知,协助甲方办理撤销登记手续。

  3.各方应当协力提供登记所需文件、资料等。

  4.因抵押登记和撤销登记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方依据国家及登记机关的规定承担;无相关规定的,由各方承担各自的费用。

  五、抵押物的占有、使用与处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另行提供担保的除外。

  3.抵押物灭失的,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灭失而取得的赔偿行使物上代位权。

  六、行使抵押权的条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丙方未依约支付合同价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2.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向债务人追索;价款偿还主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退还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权后,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七、抵押权的消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抵押权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抵押权实现;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支付合同价款。

  2.未经抵押人同意,乙方与丙方变更延长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经各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10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根据 公司与贷款人 银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 (以下称保证合同,编号: ),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 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 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对 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 公司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

  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 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

  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 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 公司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公司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

  4.1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质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 公司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 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法律规定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 公司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

  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 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则

  2.1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借款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11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守。

  一、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第一条甲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四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利率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五条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抵押物的登记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保险

  第八条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物投保,乙方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投保手续,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未能投保或续保的,甲方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六、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第十一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二条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甲方;如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设定抵押后再出租的,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设立过抵押,或虽已抵押但已书面告知甲方;该抵押财产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

  第十五条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的款项在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甲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乙方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要求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应将保管的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退还乙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第二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如甲方要求)。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应在事项发生之日或知道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1.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1.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21.3抵押物在抵押

  21.4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21.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21.6当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乙方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时(或乙方为自然人时的工作、收入发生等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十二条在借款人向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乙方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九、抵押权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30.1与乙方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以抵偿债务或以抵押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0.2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六条当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时,借款人自己也为主合同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本合同抵押权而无需先以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主合同同时存在其他担保合同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抵押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十、保证条款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32.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2.3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

  第二十八条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十一、违约

  第三十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特别提示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四、合同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担保的合同12

  质权人:

  出质人:

  根据借款人 与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合同出质人自愿向主合同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质人陈述与保证

  1.1出质人是本合同项下质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不存在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出质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质押权利处理费、过户费等)。

  第四条 质权的设定

  4.1质物详见《质物清单》。 《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2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产生的孳息。

  第五条 质物移交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保管,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5.2以汇票、本票、支票以及其他需背书出质的权利凭证设定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5.3股东以其股份出质时,应将质权人的姓名、住所、质权额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出质人应将出资证明书交与质权人占有。

  5.4借款人归还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或是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质权人应当及时将该权利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返还出质人。

  第六条 质押登记

  6.1依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到有关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6.2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质权人依本合同行使权利时,出质人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八条 提前清偿或提存

  8.1本合同项下有价证券、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合同到期日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

  8.2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本合同项下股票。但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向质权人

  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

  8.3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但所得转让费、许可费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九条 出质人权利和义务

  9.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赠与、转让给第三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质物。

  9.2质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出质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9.3质权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从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在本合同确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9.4借款人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9.5质押权利的签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0.6 质物非因甲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0.1有权收取质权所生的孳息。

  10.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权利凭证的义务,因质权人保管不善造成权利凭证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负有赔偿责任。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出质人。

  10.4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质权人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出质人。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担保范围总金额的万分之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1.2出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质押权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等情况的;

  (2)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质押权利的;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2.1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出质人执两份、质权人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质物清单》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担保的合同13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贷款。

  第二条借款期限

  此项借款使用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息

  月息_________‰,年息_________%;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甲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相关办理

  乙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借款偿还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乙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期按额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乙方2‰的违约金。乙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甲方支付2‰的承担费。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乙方不按期归还贷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乙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甲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甲方偿付贷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乙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14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八、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九、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担保的合同15

  ________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担保人_____________银行信用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

  一、保证人承认《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同》,并履行本合同。

  二.保证人自愿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我的信用信息。甲方应对担保人保密。

  三.如果担保人中途不愿意继续为乙方担保,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在乙方全部债务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对甲方的结算因法律原因无效,担保人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若担保人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期后未向甲方提交书面退保请求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除甲方与担保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的业务规则和财务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

  担保人(签名和盖章):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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