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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19 12:10:14 宗泽 建设方案 我要投稿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3篇)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停车矛盾,切实改善交通出行环境,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现就20xx年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领、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要求,巩固成果、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合理配置停车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创新信息化应用,构建有序停车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巩固成果,规范管理。巩固中心城区缓解停车难工作成果,不断拓展停车资源,强力整治停车乱象,提升停车资源利用率、周转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停车管理法规制度,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停车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规划引领,保障供给。依据汉中市中心城区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科学修改完善出台停车场专项规划,优化停车设施布局,切实保障用地供给,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停车乱、停车难等静态交通问题。

  (三)突出重点,挖掘潜力。聚焦医院、学校、商场、党政机关、体育场馆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强化周边停车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资源潜力,着力增加停车设施供给,分区域、分路段稳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扩大增量。

  (四)简政放权,共建共享。按照转变职能、主动服务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双轮驱动,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进一步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

  (五)信息驱动,提升效能。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推广运用,逐步将现有和新建停车设施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促进停车管理科学化和信息资源共享化。加快推进立体化、智能化停车设施建设,从单一化的“地面”式停车转向多元化的“空间”式停车。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缓解停车难工作成果,扩大停车设施供给

  1.巩固缓解停车难工作成果。一是持续强化停车执法管理,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侵占道路等违法行为,对私设锥桶、私划车位、“僵尸车”等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进行强力整治;二是20xx年新增的临时工(空)地停车泊位、人防车位等,无建设要求或其它特殊情况继续保持对外开放;三是20xx年新增的租售并举车位,要定期督查“回头望”,严防“只售不租”现象反弹;四是加大对违规收取停车费的`整治力度,规范停车经营管理秩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2.利用闲置资源增设停车泊位。在闲置土地、拆迁征收未开发空地、边角地带新增停车泊位,面向社会停放车辆。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不影响国土防空及战时保障情况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

  3.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引导医院、商场、酒店等单位利用现有资源新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积极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二)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优化停车供给结构

  4.修改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停车现状及长远供需关系,结合城市区位特征、停车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别化供给和需求调控的基本原则,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编制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长期性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5.科学配建建筑物停车设施。加强建设项目管控力度,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关口,根据各类建设项目停车需求,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建指标,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按照标准配建相应的停车设施。对不按要求配建停车设施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核发不动产权证,确保新建停车设施不欠“新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

  6.规范施划道路停车泊位。科学分析道路停车泊位的位置、数量等对交通的影响,在不侵占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的路段单侧或双侧设置停车泊位。对已施划车位的路段进行优化提升,对新开通的非城市主干道路段按照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原则,可视具体情况增加停车泊位;对较为宽敞、路面条件允许的广场、人行道,在兼顾行人出行畅通的前提下增设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

  (三)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科学调控停车需求

  7.推动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有序引导现有停车资源对外开放,鼓励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在节假日、双休日对外开放。(责任单位: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8.整治改变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现象。进一步强化运营商家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排查整治改变建筑物配建停车位使用性质现象,对规划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场、超市等行为要求限期整改,恢复原规划用途,增加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

  9.着力缓解住宅小区停车矛盾。对中心城区部分小区配套车位只售不租、租价过高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拒不落实政府缓解停车难工作的开发企业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诚信考核,给予扣分处理。推动小区车位实行租售并举,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推动具备条件的小区按停车位的一定比例面向社会错时开放、有偿使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改造空闲场地、拆除违章建筑等措施增设车位,改善老旧小区停车现状。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10.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完善中心城区停车价格机制,严格规范停车经营秩序,提升停车收费服务水平。经营性停车场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利用政府公共资源设置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繁忙区域高于外围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基本原则,推动制定分路段、分时段的收费标准,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有效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11.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坚持公共交通组织“精耕细作”,向管理要效益、要空间,通过增设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运营时间、提高发班频次和优化线路、站点布局等措施,有效扩大公共出行供给。统筹考虑道路条件、日常骑行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助力车)投放规模和停放点位,加强电子围栏技术应用,提高共享单车管理水平,引导市民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12.提升停车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推广运用,融通停车资源数据信息,推动停车管理和移动互联网应用融合发展,利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手段,科学引导停车,减少寻位绕行时间,促进静态交通高效运转。(责任单位: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停车共治模式,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

  13.优化医院内部停车供给结构。鼓励医院职工停车需求向周边空余停车设施疏解,将医院车位提供给就诊车辆。优化医院内部交通组织,推行进出口独立设置、车流单向同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

  14.科学治理学校周边停车问题。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校园周边停车资源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在中心城区车流量大、道路狭窄路段的学校,探索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分散接送学生车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停车财政资金保障

  15.积极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规范减免、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简化停车设施立项审批、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手续,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统筹做好停车设施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对公共停车设施及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增的停车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单独建设、超配建及结合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的,可参照相关特种设备安装标准执行,结合实际制定设备年检费用减免政策。停车设施可依法设置广告。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加快制定停车产业化发展配套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破解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为副组长,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健全长效化停车管理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计划),紧盯任务目标,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确保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请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计划)及分管负责人、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同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8日前将截至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印证资料)加盖公章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坚持跟踪问效。由市考核办将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工作列入年度任务考核目标,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动作迟缓、推诿敷衍、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予以跟踪督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大宣传引导。由市城管局、市广播电视台、汉中日报社负责,其他成员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城市停车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相关优惠政策,发动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共同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大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倡绿色出行,培养市民文明停车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对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

  为提高渝中区停车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停车管理体系,有效规范停车秩序,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周边违法停车问题,加快缓解“停车难”矛盾,切实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品质,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xx〕10号),结合渝中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渝中区停车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 为持续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切实规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畅通”的工作总目标,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延伸开展“小街巷”治理,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营运。通过对电动三、四轮车非法生产、销售渠道的整治,切断电动三、四轮车滋生泛滥的源头,有效控制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行为。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责明晰、协同配合、严格执法、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刘波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主动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拥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人员进行再摸排再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存档;乡、村两级要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阻教育。

  (二)县公安局:加强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聚众闹事、阻挠执法等行为,对胡搅蛮缠、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处理。

  (三)县交通运输局: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载客行为;负责调研全县公交线路分布情况,合理增加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并加强汽车站管理,客运车、公交车必须全部进站,做到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四)县教育局: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学校加强上、下学时段监督检查,责成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乘坐电动三、四轮车,骑乘电动二轮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五)县交警大队:

  ①重点查处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逆行、酒驾、超员、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

  ②负责禁行标识的更新和设置;

  ③对驶入禁行区的违法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予以处罚;

  ④加大警力投入,设施“多警”联勤机制,通过完善高效指挥系统、优化交通勤务模式、增加路面巡逻频次、加大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实现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网扩能的工作目标;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过实施单停单行、车种禁限、设施改造等措施,设置“公告牌”,健全“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主动打通小街巷与城市主干道的循环节点,形成循环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环”改造。

  (六)县市场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对非法销售行为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七)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县城内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电动三、四轮车和农用车、“黑车”等情况。

  (八)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对主次干道、小街巷、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临街占道经营的商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的马路市场等交通乱象;加强对自行车、电动二轮车的停放管理,规范停放秩序。

  (九)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做好舆论引导,对不文明行为人和蛮横滋事者予以曝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十)县环卫中心:杜绝使用电动三、四轮和农用车运输垃圾的行为;杜绝使用无驾驶资质人员和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县城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县城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

  随着汽车的普及,私家车数量剧增,小区停车场配套设施不足,尤其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车位规划,导致居住小区停车难现象突出。

  小区停车现状

  1、车多位少导致停车难,出现乱停乱放现象。

  2、业主上下班时间集中,进出车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缓慢。

  3、小区物业管理跟不上,出现停车纠纷。

  影响

  1、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小区形象和环境,有些还会损害小区绿化。

  2、小区出入口通行缓慢,影响门口道路通行,从而易引发交通拥堵。

  3、小区物业对于停车位大多是只收费不管理,停车场车辆出现事故问题无人问责。

  解决方案

  1、建设立体车库,增加停车位

  立体车库具有占地少、车辆排列紧凑的优点,可利用小区的`空地,进行建设。在对绿化影响最小的前提下,满足更多的停车需求。

  2、安装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出入口车辆进出效率

  目前最先进的车牌识别系统,进出场不需要停车刷卡,而是通过出入口的车辆识别来判断车辆进出场的权限,实现不停车进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专业管理团队进行停车场管理

  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团队做,停车场管理直接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和业主的关系,聘用外部管理人员可以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车场及业主车辆安全。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

  为有效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改革创新、支撑保障为基本原则,加强规划引导,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2.3万个以上。到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停车设施顶层设计

  1.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围绕基本停车需求、出行停车需求、停车换乘需求,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明确目标、规模和建设时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停车位。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时,要考虑扩建新建停车设施。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优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在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合理确定各类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新建项目要配足停车设施。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应合理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统筹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解决停车换乘需求。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城市停车设施项目

  保障沧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供量稳步增长,今年内,路内泊位施划在原有4000个基础上再施划不少于1500个。加快推进沧州市名人植物园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和新华路公共停车场建设。谋划启动市中心医院(水专院区)、市人民医院(本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新区院区)停车场项目。〔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服务质量

  1.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支持我市停车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加强智能机械停车装备研发。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改造既有停车设施,增设充电桩,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和运营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依法依规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智能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完善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车服务企业依托“冀时办”,上线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改善停车体验,方便群众快速停车。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积极探索“全市统建一套智慧泊车平台”,实现全市停车资源的统一调度、资源共享及大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鼓励停车资源共享。持续保持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开放使用,进一步扩大开放覆盖面,并在全市复制推广。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推动居住社区、企业单位、周边道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

  1.创新合作模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支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法合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产业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放宽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1.健全管理法规体系。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推动出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多层次标准规范体系。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或修编本地区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停车收费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根据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力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各项任务,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沧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项目用地供应。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等资源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以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三基”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20项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各类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对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普查结果、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及建设规划。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5

  一、总则

  1、目的

  为提升小区整体环境,保障道路畅通,秩序正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车辆收费标准、规范车辆管理工作,根据《民法典》、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出建国里的所有机动车。

  3、基本原则

  a)限量停车:有专有车库/车位的车辆应停在对应车位。临停车数量按照小时收费。根据车位总数(公共停车位+可临停车数量)设定上限,当停车总数达到该数量,则及时告示并不再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b)停车受控:停车严禁妨碍行人通行。必须在前挡玻璃下方留置醒目的联系电话,并及时移车。

  c)有限服务:停车费主要用于公共秩序维护和小区建设,不包含车辆保管责任。在物业服务中心正常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的情况下,若发生车某某,物业服务中心有协助报警、职责内查证的义务。

  二、建国里停车位

  1、建国里停车位按照实际车位购买确定停车权;针对部分车位旁边和部分车库门口可仍有停车空间,可单独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并委托物业服务评估通过后可增加一个停车权。

  2、此类业主在签署“放弃公共车位承租(停车)权确认书”后,物业在不影响其他业主停车情况下,为此类业主单独划分(专用)停车位。

  3、针对部分大型车位旁边和部分车库已多分配一个停车权的业主,故不再享有公共车位承租(停车)权。同时其车辆车必须停车至指定划分的区域,不得另行占用公共停车位,否则业委会有权将取消新增的停车权一年(取消后按照临停计费)。

  4、一个车位可绑定多个车牌,但同一时刻只有一辆车可驶入地库(小区)。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地库(小区)。

  5、未增加停车权业主,有权参加公共停车位承租登记,但按业主第二辆车辆登记缴费。

  三、公共车位(停车)权确认方式

  1、按照一个专有部分(即按户)享有一个承租(停车)权;

  2、以12个月一个周期,承租(停车)权顺序的确定;承租(停车)权顺序一个周期内有效。

  3、每个周期开始前一个月,享有承租(停车)权业主需主动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参加登记报名。集中确定承租(停车)权顺序的工作,仅针对已登记报名业主进行并排序。未报名业主,在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后想进行承租的,默认加入到已确定的顺序末尾。

  4、集中并确定承租顺序后,已经确定顺序但未能承租到公共停车位的车主,按照顺序进行排队。

  5、一个承租(停车)权可以同时绑定多个车牌,但同一时刻只能有一辆车享受状态,其他进入小区车辆按照临停计费。

  6、一个停车权或一个承租(停车)权绑定多个车牌,同一个车牌可同时绑定在停车权和承租(停车)权上。

  7、公共车位停车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工作,按照《建国里公共停车位承租(停车)权产生办法》进行产生。

  8、一个(停车)权业主登记需要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行驶证。

  9、相关车主需主动限期14天内完成建国里车辆缴费事宜。

  A:存在以下情况

  1)为产权人本人或需提供与产权人直系亲属关系或夫妻关系、与车位所有人有相关资料证明、业主车小区车主为本小区业主(或业主直系亲属或夫妻关系)。

  2)小区业主(房产证、行驶证、身份证三证齐全为同一人)。

  3)小区业主(房产证或行驶证不是本人名字,但能提供行驶证与房产证产权人拥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夫妻关系的证明)的车主;

  B:非业主车小区租户、小区租户(租赁合同、行驶证、身份证为同一人)办理相关事宜。

  10、备注:消防、公安、急救、工程抢险、司法行政等部门公务车辆进出小区免费停放。

  四、小区车辆管理原则

  1、车主凭《停车权和承租(停车)权判断和登记材料》要求,带相关资料并提供复印件,到物业服务中心缴费登记办理,同时每辆登记车辆需留存两个可以正常联系的电话号码,以备应急使用。

  2、如需进行以年为周期(非自然年,具体开始时间另行通知)进行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每个周期开始前一个月,享有承租(停车)权业主需主动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参加登记。由业委会委托第三方或xxx针对已登记报名业主集中进行一次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的工作(工作仅针对已登记报名业主进行)。

  3、小区停车泊位按照规划停车泊位总数量控制,不实行车位固定以提高车位使用率。车辆停放按照先到先停原则,就近停放原则,无固定车位原则,保证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畅通原则有序停放车辆。

  4、小区业委会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在保证道路畅通前提下挖掘小区内部停车资源。小区南北门区域设置相应停车道闸系统,纳入小区正常停车管理范围。

  5、小区车辆停放要确保消防主干通道畅通;每辆进入小区车辆前档需放置联系方式。

  6、小区实施车牌识别系统,自助缴费系统。

  7、僵尸车,每季清点一次,发现半年内无进出记录的车辆,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车主在一周内离场:114查询车主电话通知、车上贴通知单。通知发放后一周内未离场,将被移动到指定场所存放,移车费用业委会使用经营性收益先行垫付,由车主承担。

  五、违停管理

  1、未停放在车位的.车辆,有堵塞通道、压绿化停车等行为在通知后15分钟内未挪车,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对该车辆张贴《违停告知单》并进行锁车;车主做出书面保证后予以放行;如第一次通知后超过一小时未挪车或不愿出具书面保证或同一车辆第二次违规停放,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车主100元现金处罚(以用于停车违规处理处理手续费)。

  2、因违停造成的公建绿化、设施设备的损毁,由车主承担修复费用,最低不低于1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车辆移动后导致车辆产生违停或停车费,由车主自行承担;

  3、因拖车造成的车辆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车主未缴纳拖车费用之前将被禁止进入小区,如该车主车辆存在违规及危害公众停车事宜的,将取消其资格,当月停车费用按社会车辆结算,剩余费用退回。针对多次违停(3次及3次以上)拒不服从停车管理,物业执行限制违停车辆三个月内驶入小区。

  六、建国里物业服务中心类

  1、建国里地下车库配备2名专职人员进行车辆停放管理、及现场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管理。

  2、建国里车库门岗设由1名安管人员进行外来车辆识别登记,随时与地下车库岗队员保持联系沟通。

  3、建国里地下车库管理员对访客车辆进行引导至B2层。

  4、建国里车库内有专人安管员负责消防灭火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

  5、建国里车库内限高2.2米,其他超高车辆及非机动车辆禁止进入建国里地下车库。

  6、建国里车库发现突发事件的需及时上报物业服务中心,记录按照突发事件流程妥善处理,涉及业主车辆原因的需即使通知管家进行联动。

  7、对地下车库每天进行打扫清洁,对上下坡道每周进行清洗,确保建国里的车库整体整洁地面敞亮。

  8、明令禁止车库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刺激性气味等违规物品、禁止使用消防水源洗车、洗地等、禁止占用消防通道。

  9、严禁建国里停车场内进行遛犬行为,严禁儿童玩耍。

  10、建国里户数为804多户,车辆车位为1143个,所有业主办理停车证需要持有(购房合同(租赁合同)、行驶证、身份证)三证,其他相关证件来办理均为无效,目前所有业主及车位优先满足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6

  下面还专门为大家介绍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四、停车场环境管理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五、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七、停车场标识:

  市场各区域竖立停车场标识

  八、停车场管理规定须悬挂公示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7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9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优化停车设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区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逐步清退路内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0000个。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各县区要充分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依据城市发展战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本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未来几年停车设施布局、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

  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托经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对规划落实及建设用地进行管控,作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策略。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县区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0个以上,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重点在城区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将停车设施用地选址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级停车管理部门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半月报、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新建建设项目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超出部分设置收费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县区要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台账,充分分析研判,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力争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车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大力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各县区每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中,立体停车设施泊位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20%。(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共享机制,有序盘活其余单位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各县区政府要摸排辖区内有富余停车位的小区,以政府为主体或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购买或租赁这一部分停车泊位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县区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开展公共停车设施备案工作,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接入工作,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积极探索全市统一运营模式,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街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发改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各县区政府确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抓紧出台《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各县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管理区委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8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私家车的增多及小区建设之初规划的相对滞后,造成现在不少老城区街道周边和老小区,特别是建于八、九十年代的没有地下车位的老宿舍,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没处停车已成为众多居民逛街、下班回家时的一种烦脑;而且由于小区内没处停车,导致不少路段时常有车辆占道停泊,进而又加重了城市的交通拥堵。如何缓解老城区停车难,已是一个涉及面广、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

  一、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及成因

  1.车多位少导致交通拥堵、邻里不和。以新华路、人民大街为例,两条主街道周边的房子还是八、九十年代建造,停车空位少之又少,而这两条街道周边办事单位多,商业交易繁华,老百姓办事停车很不方便,有时为贪途便利就直接停在道路两边,导致交通拥堵,春节期间尤为明显。又如以青田码道周边、玉峰小区、古湖小区为例,目前小区未划固定车位,每户居民实际拥有车辆至少在一辆以上,邻里之间的停车经常停不下或者是相互堵住,车位之争导致邻里不和谐,并引发很多纠纷。

  2.管理失衡导致无序停泊。因为车量大大超出车位数,街道社区也不可能不让小区内的车主进出自己的家园,目前通常采用的是先到先得,后到也得进去的态势,如此一来,小区内无序停车导致绿化损坏、道路压坏、应急和消防通道阻塞等现象。

  3.制度缺失导致无计可施。街道社区希望通过加宽小区内道路,调整绿化等方式增加停车位,但因为受到规划容积率、绿化面积等硬性规定的束缚,很难开展工作,如果这些工程要上马,光做群众工作是很难行得通的,只有规划先行,制度护航,才能更有效的解决增加小区车位的问题。

  4.各行其是导致资源浪费。汽车每天的停放时间是有规律可循的,如白天到单位,晚上回小区。相对早到小区的汽车是有停车位的,而晚到的汽车可以停到小区周边的马路及人行道上,因为二十时后大马路上一般车不多了,马路晚间错时停车会增加交警和执法队员的工作量,但是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区内停车难。而目前的现状是不光大马路不能停,较宽的小马路和人行道也是无法停的,因为有些地方做了路障,有些地方能停的话也会被开罚单。合理有效的利用好社会资源,解决停车难问题是一个全社区共同参与的课题。

  二、解决停车难的几点建议

  如何有效的缓解这一矛盾是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道难题。为此,结合以往遇到的一些问题、具体做法及体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调整绿化、延展道路缓解小区停车难

  将小区内每幢楼房前后及道路边的大部分草坪、灌木丛,改建成常绿树下的停车位,从技术上讲可行,但政策上要有突破才可以具体实施。

  1.改建理由。一是确实有效解决住户停车难。二是小区道路通畅和行走方便。三是小区内的绿化总量不减反增。四是高乔木比草地和灌木便于养护和管理。四是改造成本相对立体和地下车库建设较低。

  2.改建方法。将占地较多的草坪、灌木丛改种成占地很少的乔木,绿化立体化其实不减少绿化率;在每个停车位旁种上一两棵常绿乔木,并在每年剪枝中控制树高,使其向周边生长,从而形成绿化伞,既提高了绿化率,又美化了环境,同时也解决草地和小灌木不容易养护的问题。

  3.改建好处。绿色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和释放氧气依靠绿叶光合作用,乔木(樟树、桂花树)相对于草地小灌木吸碳吐氧量高,乔木绿叶总面积是其树冠投影面积的.10倍,绿化三维量是草坪和灌木的数倍,其吸附尘埃和降噪比贴近地面的小灌木更有效。

  4.改建成本。一是结合综合工作改建降低成本。如结合全市开展的截污纳管工程对环境整治工程等小区内绿化进行改建,这将大大降低成本。二是建成后有偿出售给小区内的有车户,或者通过三到五年的停车包月费可以收回成本。

  (二)控制车牌、加快规划缓解小区停车难车多位少,这是我们城市建设空间布局没有跟上造势造成的,那么让车子增量的速度慢点下来,也是一个很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举措。

  (三)政治协商、推进自治缓解小区停车难

  小区停车难说大了是一个社会问题,说小了是一个小区内共同居住的居民利益分配的问题。通过居民民主自治,共同协商的办法来解决小区停车难,解决因停车难而引民的邻里矛盾行之有效。如:

  1.居民自治听证会。在社区党委组织下召开居民听证会,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实现有车族和没车人之间的面对面沟通,便于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循序渐进的实施新的停车制度奠定群众基础。

  2.营造良好小车停车氛围。加强宣传小区内停车管理办法;发动居民对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在重要出入口安装禁停标语和禁停杆;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有效处理。

  3.规范有序管理。一是对小区内车辆摸清底数建好档案。二是设计好小区出入口道杆,加强小区进出口的管理工作。三是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加强停车值班(日、夜)巡逻,避免停车车主的车辆遭受损失,保障其权益。四是规范小区内道路的行驶路线,确保行车畅通不出现人为塞车。

  (四)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缓解小区停车难

  因为小区内目前车位数和车量数的比例严重失调,所以小规模的找几个车位出来根本解决不了发展的需要。而小区内停车是有规律可循的,基本上是白天出门去单位,晚上回小区停放,只要部门联动,实现资源有效共享,那么能够很大程度上解决停车难问题。

  1.开发好公共停车位。通过社会资金进行区域性地下空间开发以及利用地上空间进行立体车库建设,进行有偿服务。推进公共停车位建设是缓解小区停车难的一个重要途径,政府因大力推进,但推进过程中要注意环境绿化的保护,局部利益的兼顾。

  2.借用好单位停车位。出台相关规定,确保单位停车位晚间给周边居民停放,实行错时停车,确保这一举措能落到实处。

  3.使用好马路停车位。定时开放马路停车。晚六点小区车辆开始回流,相对早到小区的汽车是有停车位的。那么晚七点后来的车基本没有车位,而晚上七点后马路上一般不会堵车的,所以晚七点到早上八点间,马路也是可以用来给小区居民停车,虽然这样增加了交警和执法局的工作量,但是能缓解小区内停车难。

  (五)顶层设计、制度护航缓解小区停车难

  老旧小区停车难是一个社会综合性的问题,是三十年前步行时代的城市设计与三十年后的汽车时代的矛盾大集中。城市人口剧增随而来的是车辆的剧增,城市道路的狭窄,城市房屋的密集这些都是客观的致使的因素。

  1.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这是缓解人口向在大、中城市集聚,解决城市病的有效途径。

  2.公共交通要提速。目前城市公交如果再提速点,公共停车泊位和公共自行车配置再合理点,很大程度上也会缓解老城区和老旧小区停车问题。

  3.制度环境要人性。如要实现小区改建相关工程,在技术上可行,符合大部分人的需求,也不影响环保的情况下,、路边停车等设想,必须要有制度护航。而目前停车管理制度建设上还不够人性,而在执法过程中却又不够严肃,所以导致停车无序。所以下一步要针对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从制度上把公共资源利用起来,才能较好地解决老旧小区的停车难问题。

  随着我县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越来越严重,许多老旧小区目前的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有车族的停车需求。为此,建议政府从规划角度出发,尽快启动老旧小区停车场规划,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现阶段应该积极整合现有的停车资源,按“就近就地”原则,并运用综合的、科学的管理技术,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同时,着手规划建设小区停车场(位)规划。职能部门应统筹兼顾,县城管局和县住建局(规划局),应及时做出合理调整。对老旧小区停车位占地、停车设施配备现状进行全方位调查模底,对不同的小区进行不同地规划设计,有效地利用多种空间建设停车场,也可利用小区内空间建设立体停车场等,加强停车场(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管理配置。有的小区可根据城市、道路的具体情况,增建停车场,建设立体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同时对新建小区,县规划局也应提高新建小区车位的配备比例等,从长计议今后的停车难问题。对新建停车场(位)可由建设集团等国有公司来运作,建成后,采用市场化进行分配,对停车位进行拍卖,收回成本。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9

  为进一步改善停车环境,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重点区域公共交通秩序,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阜城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着眼阜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见缝插针、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应建尽建、能建则建,计划在停车需求大的城区,充分利用城区内长期闲置和拆迁后短期内不能利用的地块新建临时停车场89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9316个,快速推进阜城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城区停车压力。

  二、建设主体

  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临时停车场建设;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由公安交警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情况下负责实施;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外具备条件施划的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合理选址

  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公安交警、城乡建设等部门和颍州、颍东、颍泉区政府在阜城城区范围内摸排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空地,重点排查已完成征迁或部分完成征迁待建地块、主次干道周边闲置地块、政府收储地块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和市直有关单位摸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管理和产权属于市直机关的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地块,梳理出三个月以上无法利用的闲置地块,统筹考虑地块周边停车需求、交通通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停车场建设选址。

  (二)加快建设

  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根据任务分工,立即启动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颍州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54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5589个;颍泉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15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758个;颍东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20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969个。

  (三)加强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新建临时停车场由各建设主体或其委托的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运维管理,按照省市关于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后,依法依规收取停车费用。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和让利与民的原则,停车设施建成后,免收停车费用不少于三个月,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在临时停车场,确保停车场竣工投入运营后,尽快实现车辆有序停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夏金锐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海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勇于攻坚,全力推进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

  (二)加快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方便群众出行。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查督办,确保建设目标落实到位;定期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二和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彭楠楠)。

  (四)完善奖补政策。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工程验收合格后,统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最终结算结果进行拨付。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0

  一、智能化停车场建设

  智能停车场不仅仅是简单的车辆出入道闸和收费管理系统。所谓智能是借助现代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手段,通过建设部署统一泊位编码、车辆地磁感应装置、车载智能终端、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强定位技术、无线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终端、城市级停车场互联互通、面向用户的手机APP应用、建立一个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在车辆统一停车管理、智能监督管控、电子支付以及涉车数据共享。

  通过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的管理平台可以达到对个人车辆里程数监控,自动形成维修保养提醒,通过远程车辆监控和车辆健康指数诊断,完成自动报修,方便市民的出行,并提高了车辆的安全性。对于车辆运营企业而言,可以接入统一平台管理车辆,通过油耗分析和路径选择减低成本,通过运行轨迹和视频监控避免司机违规操作,通过平台统一调度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完成企业从基础管理到智能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进化,为企业发展带来有效管理手段。

  对个人而言,方便车辆出行,实现车辆安全自检和智能维修等功能。同时与各个港口管理职能部门实现数据联动,为各个职能部门提供管理过程中的数据支持,实现港口管理智能化建设。

  (一)智能化停车场总体解决方案

  数据采集→软件平台处理→应用服务表现。各种形式的信息交互,以达到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给用户带来更加舒适的“数字化”体验。

  系统构成图

  (二)智能化停车场系统架构

  系统总体结构可以分为网络层、数据层、支撑云平台、应用层、表现层五层。其中网络层提供网络接入和数据通讯功能;数据层存储数据,主要进行各种停车数据的管理;支撑云平台为中间件、基础构件和高级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和支撑;应用层为系统的各种应用软件,分别完成具体的功能;表现层进行停车数据的展示和查询。

  (三)基于RFID的停车场管理及数据接入

  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是有源RFID车联网卡在武汉的应用。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微波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和网络技术、传感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设备和软件所组成的一个先进系统。其技术主要采用车辆自动识别(AVI)技术,通过车道上方的微波天线和车辆车载器(OBU)之间的通信,根据车辆上OBU内的特有编码,判断车辆,计算停车费用,并自动从车辆用的专用账户中扣除停车费,对于未安装OBU或OBU失效的车辆实施图像抓拍和识别。

  (四)基于物联网的车位信息采集

  车位感应器:通过磁性和红外感应车位状态,将数据通过UHF无线网络传送到中继节点。中继节点:接收车位感应器数据,传送至数据采集器。数据采集器:接收中继节点数据,通过GPRS无线网络传送至停车服务器

  (五)手机APP车位(停车)诱导

  (六)手机APP自助缴费

  (七)基于北斗(GPS)卫星定位技术的车载终端

  该终端可以配合车位传感器物联网协同工作,也可以收集车辆行车电脑信息加以分析利用。

  二、增值的盈利模式介绍

  有了统一管理的平台,为停车场增值服务创造了条件。我们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服务,为管理者提供创新的管理方式,同时也能探索很多好的盈利模式。

  (一)车辆设备服务收入

  1.通过部分车辆设备安装收取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2.设备更新和持续升级服务费用。

  (二)车辆运营服务收入

  1.产品基础运营服务费用;

  2.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个性服务费用,比如防盗报警、远程诊断等;

  (三)软件平台服务收入

  1.为车辆管理企业提供车辆管理平台,根据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软件开发服务;

  2.对合作商家进行软件接入部分功能服务。

  (四)合作企业收入

  1.网络运营商收益

  1)通过车联网项目可以将3G网络更广泛的应用,使网络运营商搭建一个车辆方面的网络,增加合作的网络运营商的收益;

  2)可根据不同应用推出不同流量套餐服务,比如按流量或者按时长,增加网络运营商影响;

  3)通过提供多媒体点播业务,刺激网络消费,提高网络运营商利润。

  2.保险公司收益

  1)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即将到期的车辆数据,为保险公司续约或增加销售机会提供支持;

  2)可根据车辆现状所需要的保险类型推荐相关保险公司产品信息;

  3)为保险公司提供车辆出险视频数据,为保险处理提供视频依据。

  3.汽车产业链相关服务费用

  1)形成制造+服务的商业模式,从单一的车辆生产商转变为服务提供商,形成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以合作的形式为车辆生产厂家带来更大利润空间;

  2)根据轮胎数据分析,向轮胎厂家提供相关数据,为轮胎厂家产品定位、制定销售策略提供依据,时可以为车主推荐适用轮胎产品;

  3)为汽车美容行业提供相关数据,为车主推荐附近汽车美容服务及优惠信息,并可以提供预约服务;

  4)远程救援服务,为在途需要维修车辆提供远程救援服务,推荐最近的救援服务;

  5)为4S店或者维修中心提供推荐服务,系统可以实时对车辆进行自检,如发现问题及时推荐最近或者最适合的维修单位,支持远程预约功能;

  6)在线跟踪,避免配件耗材销售机会的流失。通过对车辆运行数据的采集,同时也形成配件、耗材的使用情况报告,在需要更换以前,及时锁定配件、耗材及维修的机会;

  4.加油站

  1)为加油站提供数据依据,可以提供年度、季度、月度、日油品需求数据,为加油站油量储备及价格调整提供有力依据;

  2)一卡通服务,为会员提供便捷优惠服务,通过会员积分制度提高会员忠诚度,为加油站带来更多稳定客户。

  (五)管理部门收入

  1.为执法部门提供依据,实时监控违法违规车辆,发现后立即为相关部门报警,可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2.减少售后纠纷,一切用数据说话。车联网系统可以监控并保存车辆的运行数据,当车辆发生故障,并因此引起客户损失,可以用数据平息双方的争端,帮助客户避免重复不规范操作的错误,可收取一定的查询费用;

  3.故障预警,避免重大事故。车联网系统平台可以生成各种主题的历史数据分析报表,趋势报告,并通过页面、邮件、短信等方式报告异常情况,为车辆所有者提供有偿信息,避免小故障带来大事故;

  4.为管理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例如城管部门管理车辆抛物,可以对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5.为行业专家提供数据分析依据,行业资讯的形式收取数据服务费用。

  (六)广告费用

  企业运营平台向车辆推送企业产品介绍,政府公告,公益广告等,收取相关广告费用。

  因为项目中不只是有运营,同时还会有很多传媒方式,由于产业链还没有健全起来,很多盈利模式是需要通过我们项目的不断进步,客户不断认识,而不断完善的,针对车联网项目有太多的盈利点可以挖掘,只要我们意识到车联网的重要性,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将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1

  为加快补齐市区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提高停车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停车难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围绕“致力民生、聚力转型”,通过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合理布局,缓解市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在3年内,市区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3:1以上,商圈、医院等重点区域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1:1以上。努力形成设置规范、停车有序、协调发展、群众满意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治理。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联动配合、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城市停车管理机制。

  (二)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分类确定停车设施建设规模,科学配置停车资源,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控制路内停车泊位,动态调整停车泊位设置。

  (三)需求调控、价格引导。按照“路内高于路外、中心高于外围、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推动完善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的停车收费标准,加大出行停车需求调控力度。

  (四)智能管理、资源共享。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融通共享各类停车资源数据信息,实现停车资源“一网运行”。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时提供停车信息查询服务,推动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和周转率。

  (五)重点突破、依法治理。以学校、医院、商圈、老旧小区、全民健身场地等区域为重点,实施交通设施精细化改造,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以停车入位为目标,建立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借助“随手拍”等社会力量协助执法工作,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逐步消除停车乱象。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停车规划实施力度

  1.加强规划统筹。按照《泰州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建立停车设施项目清单,编制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有序推动实施。今后三年,市区每年停车泊位新增数量不少于3000个。

  2.调整配建标准。结合城市停车发展策略、交通管理政策,根据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改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配建标准补齐停车泊位。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得少配或者挪作他用。

  3.建立评价制度。开展停车指数体系测评工作,科学评判城市停车设施发展运行质量,指导解决城市停车存在问题。通过对城市人口规模、汽车保有量、停车泊位数及结构分布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强化停车需求现状研究监测,精准查找停车问题,指导各地科学治理停车问题,引导停车供需平衡,推动停车治理取得长效。

  (二)合理增加停车设施供给

  4.鼓励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土地所有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鼓励利用公建合建、绿化合建、广场合建、学校操场合建、公交合建等增加公共停车设施。2024年起,新建学校应当建设地下空间停车区域,试点地下散学中心,缓解道路拥堵。

  5.鼓励超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停车场以及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配建附属商业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泊位建筑面积、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等情况,按照国家、省规定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

  6.充分利用公共空间。按照市《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设置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城市道路两侧停车位。充分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桥下空间等闲置公共资源,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应当充分利用公共区域人防工程,在不影响战时防护功能的前提下,支持平时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鼓励开发利用住宅小区老旧人防工程,满足居民平时停车需求。对于市区公共人防工程,加大公益性投入,采取降低停车收费标准、延长免费停车时间段等方法,提高停车空间利用率。

  7.推动布局均衡。对停车基础设施等级较低或者缺失、无法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的地区,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市区各级财政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合理利用老旧小区周边次支道路等设置临时停车位;鼓励周边单位闲置车位向社会开放,优先保障市民回家有位置停车。各区开展街道、社区停车自治试点,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统筹安排、协调推动,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

  (三)科学调控停车需求

  8.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按照公众利益优先和效率最优原则制定城市交通政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个体交通为辅的城市交通格局。统筹规划布局公交首末站和沿线站点,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重点解决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的公交的配置,与市内交通实现无缝对接。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和发车间隔,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覆盖范围、降低公众出行成本。

  9.加强换乘衔接。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公路客运站有效衔接,支持公共交通枢纽集约化建设,完善换乘车辆停放城市交通枢纽配建停车设施短时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倡导绿色出行,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绿色出行结构。

  10.盘活存量资源。大力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激活闲置车位,支持停车企业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有效聚合零散车位、零散时间、零散需求,让现有停车资源“活起来、用起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全面错时共享,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学校、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11.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结合城市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加强路内停车泊位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在目前路内停车泊位数量占城区停车泊位总数10%左右的基础上,逐年递减一个百分点,2024年底前将比例控制在7%以下。对残疾人车辆、出租汽车、城市物流车辆、公厕周边等特殊停车需求,规范设置专属停车泊位,并根据道路交通情况严格限制停车时间。

  (四)全面推广智慧停车管理模式

  12.升级智慧停车系统。制定智慧停车平台系统接入接口标准,引导既有停车设施标准化改造,推动数据归集共享,研究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综合利用5G、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升级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实现停车基础信息年度滚动更新,精准提供区域分析、各时段车辆分布、停车导流预测、潮汐规律分析等停车大数据服务,实现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市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其管辖单位的停车设施落实信息联网接入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停车设施信息联网接入工作,实现全市停车大数据实时互联共享。

  13.提升停车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新建停车设施设备系统原则上要求具备车牌识别、移动互联网支付技术(二维码、ETC、无感支付等)、车位感知、场外诱导、车位预约等功能,并与市智慧停车系统平台相衔接。应当将接入智慧停车平台作为停车设施建设验收的基本条件。现有停车设施服务企业要按照城市智慧停车信息联网管理要求,加快升级改造停车设施设备系统,在主要交通枢纽、商业区、医院、旅游景区等率先安装ETC不停车收费系统。

  14.构建智慧停车诱导服务体系。依托市智慧停车系统平台,促进智慧停车诱导、自动识别车牌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实现市区停车诱导服务。加快推广面向市民的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移动端“好停车”APP以及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提升应用功能,为公众出行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车位预约、使用状态、收费信息、场地导航、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有效提升市民群众停车体验以及现有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停车诱发的交通拥堵。

  (五)完善停车设施保障措施

  15.加强用地保障。城市建设应当保障停车设施项目建设的用地,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以及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医院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的,其建设规模应当一并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心城区未出让以及更新改造后的闲置地块,优先用于停车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性的公共停车设施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鼓励土地复合开发利用,新增土地供应配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位的,可将相关停车设施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设施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建设停车设施,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按照泰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16.加强政策激励。研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激励政策,适当给予扶持。单独新建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为鼓励停车产业化,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不超过20%的附属商业面积。附属商业功能需与车辆、惠民服务等有关,具体要求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17.简化审批流程。创新联合审查、联合验收、“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等方式,优化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建设、经营等环节审批流程。在满足结构、人防、消防安全等条件下,既有其他功能建筑改建为停车设施的,可简化规划审批流程。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含平面及机械设备安装类)可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联审。除设备基础外不涉及土建工程的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可按照特种设备类报建,不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18.完善收费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修订《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有序放开,形成充分竞争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格局,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主要限定于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

  19.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支持力度,拓宽停车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由企业独立投资经营的,完全由企业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鼓励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和社区停车设施挖潜改造的建设工作,支持公私合作、共建共治的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

  20.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开发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停车产业化,推动停车与养护、广告、保险、充电等领域合作。

  (六)开展停车设施综合治理

  21.强化停车秩序治理。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通过监控抓拍、违停贴单、强制拖移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坚持“物理防治+严格执法”,在具备条件的`地段优化增设阻停设施,严管违法停车行为,提升慢行出行品质。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机制,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举报奖励资金。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

  22.开展停车设施专项整治。针对停车设施出入口及相关停车设施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

  23.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强化停车设施项目建设监管。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对停车设施使用后监管,落实停车设施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责任,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健全停车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公共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公交场站配建等标准。

  24.打造停车管理示范区。围绕商场、学校、医院周边,通过最大限度挖掘停车资源、常态化加强违停整治、增设人行道物理隔离柱等精细化管理措施,集中力量破解停车难及交通无序、拥堵、乱停车等交通乱象,打造停车管理示范区,整体提高区域停车能力和管理水平,并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推广,推动构建规范有序的城市停车环境和交通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责任人,将工作分解到位,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抓好落实。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停车设施项目建设。

  (二)加强典型引领。按照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探索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规范停车设施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引导,进一步提升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引导公众树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停车入位、有偿使用等观念。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做法、新经验,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动城市交通状况持续改善,宜居水平不断提升。

  五、附则

  本方案所称停车设施指社会性客车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按停车设施的建设类型划分,主要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三类。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2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东区20xx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更好地打造有序和美的生活秩序,确保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结合我区停车场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区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建设和美金东,高水平打造希望新城”总要求,牢固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全域停车场建设工作,努力完善市区、集镇停车基础设施,加快我区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构建与城市规模、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实现市区停车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实施计划

  (一)新建停车场6处。万达南侧停车场、东兴路欧源原墅对面停车场、实验中学北侧停车场、康济桥南侧停车场、康济桥北侧停车场、丹溪路牛皮塘停车场。

  (二)提档改造停车场10处。山垅头社区停车场、凤凰社区停车场、金东老村停车场、东关菜场停车场、下于社区停车场、王宅埠社区停车场、驿头社区停车场、十二里社区停车场、金东菜场西侧、蝶景湾停车场。

  三、标准要求

  (一)规范化。停车场地面要求平整、硬化;停车线、停车指示牌、方向引导指示标识齐全;停车场进、出入口设置合理规范。

  (二)智能化。收费的停车场要采取智能化管理,实现与市区停车诱导系统的对接,配有车牌识别、信息屏、车辆检测器和道闸系统等基本配置。

  (三)生态化。停车场实现绿化、亮化、美化、洁化,鼓励建设生态型停车场,突出生态有序主题,长效常态管理制度健全,实现垃圾不落地、分类处置好。

  (四)人文化。充分利用停车场的地理优势,设立富有金东人文特色的宣传图文、信息服务,设置相应的便民设施。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布局、细化方案。停车场建设相关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的区块、面积、泊位数、投资金额、建设标准和完成期限。要充分挖掘现有闲置区块,打开围墙建设停车场地,实现闲置用地效率化。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停车场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充分发掘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区块的`停车潜力,完善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二)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为进一步推进全域停车场建设,通过明确各职能部门、建设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区财政局做好建设经费的统筹和保障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计划任务安排、后期监督考核、宣传引导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停车场选址、建设指导监督、政策处理、项目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及后期运维等工作,承担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停车场建设工作。

  五、以奖代补

  (一)补助标准。新建停车场6处,资金补助共210万元。其中,给予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处新建停车场资金补助160万元,给予多湖街道新建牛皮塘社区停车场资金补助50万元。万达南侧停车场建设经费由多湖街道中央商务区补助。

  提档改造停车场10处,资金补助共200万元。其中,给予多湖街道5处提档改造停车场资金补助100万元;给予东孝街道5处提档改造停车场资金补助100万元。原则上提档改造停车场每一个停车泊位给予的奖励补助不超过2500元。

  (二)补助方法。停车场建设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招标、组织竣工验收、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送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东区财政局资料审查及现场核实通过后,予以资金补助。资金补助申请截至8月30日,未按期提交视为放弃,不予补助。提档改造停车场项目预先给予50%的补助经费,待审查核实通过后,再给予剩余部分。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3

  1.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职责

  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3.3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工作程序

  5.1硬件标准

  5.1.1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5.1.3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5.2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5.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5.4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5.5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5.6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5.7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5.8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5.9停车场内禁止吸烟。

  6.车辆进出

  6.1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6.2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6.3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7.巡视

  7.1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7.2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7.3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7.4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意外事故的处理

  8.1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8.2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8.3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8.4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8.5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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