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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商合同

时间:2022-12-22 13:40:16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委托招商合同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招商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招商合同15篇

委托招商合同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_______________地块商业部分之招商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位置:该项目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与黄河路交汇处西南角。

  三、项目规模:该项目为主力商业及临街商业,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本项目规划指标数据以最终政府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四、招商面积: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该项目_________地块商业约4400平方米进行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代理服务等工作。该项目后续商业的代理服务,根据乙方招商业绩和服务过程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条:委托招商代理的服务内容

  1、主力商业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服务;

  2、乙方须制定以下内容:业态布局、物业标准(水电气、油烟管道预留,空调设置等)。(注:以上成果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实施)

  第三条:合作方式和服务形式

  一、 合同约定乙方联系主力商家及品牌商家,不驻场(中间带商家至项目看场地、谈判、签合同)。

  二、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洽谈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品牌商家均需提交《商户确认单》(由乙方制作,作为合同附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如果商家成功签约入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三、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提交《商户确认单》商户直接或间接联系并签约,否则,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招商目标(附平面图及体量指标)

  一、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最好确定一下时间)

  二、招商目标:争取在3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 1、整租给知名餐饮、主题酒店、休闲娱乐等大型商家;2、分租给知名中西餐饮及品牌商家,分租的商家原则上不超过三家; 3、商家租金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第五条: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招商服务月费

  每月招商服务费 万元,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 。

  二、 招商费用

  1、招商佣金:乙方收取合同计租日起首年租金的1个半月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佣金;

  2、佣金收取方式:

  (1)纯租金方式:计租日起首年租金计取;

  (2)保底租金与营业额扣点两者取其高方式: 以保底租金计取;

  (3)招商工作开展期间,乙方相关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用自行承担。

  3、佣金付款方式:

  ①意向书签订并交纳意向定金后3日内,支付佣金的50%;

  ②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支付100%。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力

  一、甲方的权利

  1、知情权: 甲方对项目招商情况拥有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按周、月度向甲方提供工作情况汇报和周计划,月计划。

  2、监督权: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招商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必要监督。

  3、考核权: 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对乙方进行考核。

  二、乙方的权利

  1、独立管理权: 乙方拥有该项目独家招商权和独立的管理权。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办公需求申请、宣传推广和预算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甲方负责采购和制作发布,该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招商代理工作,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合法的相关凭证和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2、为确保乙方有效地开展招商工作,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5、甲方应保证已确认的工期进度及竣工时间,确保乙方对客户的承诺的实现。

  6、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制定招租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以上涉及的文件和材料,甲方需按照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按时提供,如有拖延或隐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7、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若延迟支付,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由甲方在招商中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或与地方政府或企业间的纠纷。

  9、对于乙方报送的书面材料(含请示、计划、方案、建议书等),甲方需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形式确认,甲方延迟答复,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10、甲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项目铺位的租金和订金。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招商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任务。

  2、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招商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招商人员素质优良,行为规范。

  3、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维护甲方的信誉。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交招商报表,汇报重大事宜。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通报招商工作进展及重大决定的实施情况。

  6、完成与租赁客户的`合同谈判工作,协助甲方向租赁人收取费用。

  第八条: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擅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拒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3、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程延误或不能正常支付所产生各项费用等而影响招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遵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正常支付所有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终止本合同。

  5、乙方在招商代理期间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甲方的投资和资产负责。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的允许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外,擅自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当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招商合同2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招商 XXXX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兹将 XXXX 项目委托乙方在湖北地区开展招商加盟事宜。

  二、委托期限:

  本合同合作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期限内,双方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同时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一切权利。

  三、双方共识:

  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决定,乙方将作为甲方 XXXX 项目的招商合作商,在湖北地区开展本项目招商加盟的事宜。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准许的情况下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本项目招商的一切相关事宜。

  3、根据合同乙方作为甲方委托本项目的招商合作商,代表甲方引进此合同下各项目的加盟合作方。如果加盟方与甲方签订合作合同并交付定金,即承认乙方完成此合同下的义务并生效执行此合同下的各条。

  四、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湖北地区开展 XXXX 项目招商活动,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满 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品牌分销经营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湖北地区线下推广到 30 家加盟商(加盟条件具体见“XXXX加盟合同书”)。

  1)甲方应为乙方保留相应的股权权益 ,甲方可依据乙方的市场开发贡献予以赠送受让。

  2)乙方也可选择资金入股形式,甲方将以A轮估值融资股价进行核算交易,若合同到期,乙方也可依据“保证金推出机制合约”进行推出。

  3、乙方开展招商活动中,增设加盟店铺需达到甲方统一规范及要求。

  1)加盟店铺400-600m2建筑面积.

  2)加盟店铺VI统一、装修风格统一、店面布局陈列统一

  3)加盟店铺LOGO标识统一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审核乙方提供的招商方案

  3、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4、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

  5、拥有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6、享有乙方开展本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7、若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本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2、及时向甲方联络人(甲方书面指派的专人)汇报工作内容。

  3、在合作期内,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LOGO、企业名称、宣传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宣传推广工作。

  4、根据甲方的招商需求,对本项目招商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5、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商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进行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超出范围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在本项目招商活动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4、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指定区域内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以本项目招商合作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八、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泄露、扩散本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招商加盟资料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如一方未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2、本合同项下: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合同项下:如因甲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免责条款

  1、如果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延迟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面:如自然灾害、战争、内乱、爆炸、火灾、地震、洪水等。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招商合同3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乙方提取甲方第一年租金20%作为公司整体招商运作费用(包括广告宣传费及人力费用)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

  (一)乙方替甲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收取第一年租金。

  (二)乙方开正规票据再将第一年租金的80%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招商所需资料,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六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经典委托招商代理合同2

  委托人(甲方):营业执照:法人:公司地址:受托人(乙方):营业执照:法人:公司地址:

  为加快甲方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完成甲方既定战略目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做好委托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订立本委托代理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代理条件

  1.有能力招到符合甲方要求梦想创业者;

  2.愿意力推甲方“ ”创业计划;

  3.同意只招一次进货三万的“ ”;

  4.同意甲方的代理招商报酬及发放机制。

  第四条转委托(第项)

  (一)乙方不得委托第三人(方)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可委托第三人(方)处理委托事务的,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方)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协议约束。第三人(方)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七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委托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投资方签署正式法律协议(甲方提供)且甲方收到投资方首次投资金额后为计算依据,一次性给付乙方投资方投资额的%作为委托报酬。代理报酬只计提一次,投资方二次及以后投资额乙方不再享有报酬。

  上述款项采取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账户名:账号:开户行: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不含当天)。

  第九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乙方引进的投资方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且需协助投资方与甲方签订相关销售协议。

  5.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十条本协议的解除条件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甲、乙双方中一方可随时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但应补偿对方的相关费用及损失。

  (三)因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继续履行的,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二条协议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委托招商合同4

  委托人(甲方): 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 _北京爱佰屋商贸有限公司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商业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 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 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招商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项目”)的开发经营者,对项目具有开发权,乙方具有甲方认可的项目招商经验和出众的招商实力。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招商代理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1.2项目位置: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方式

  2.1乙方应为项目提供商业策划方案及招商、招商推广执行方案。

  2.2在甲方所要求及限定和政府部门所批准的项目之可租赁面积范围内,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的招商代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招商代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开业后满一个月时止。

  3.2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工作交接的准备工作,按本合同终止条款进行处理。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认为本合同到期后有继续合作必要的,则应在本合同到期日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就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磋商。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图文资料及准确数据,并在条件许可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协作单位进行研讨,以便于乙方充分了解项目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进行项目策划以及代理招商工作。

  4.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4.2.1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文件)。上述资料由甲方在乙方正式进场时提供复印件;

  4.2.2关于招商所需有关资料,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层高、面积、规格等。

  4.3甲方负责对乙方就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项目交底,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工程技术方面咨询的,甲方应当解答有关疑问。

  4.4甲方负责办理招商行为得以合法进行的必要手续。

  4.5甲方负责准备招商所必须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应财务用具(包括收据、发票等)。

  4.6在招商过程中,甲方应派出相关专业人员或专职人员(如财务人员)配合乙方招商工作。

  4.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招商工作,根据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招商计划和乙方的合理要求,在资金和物料方面提供及时支持。

  4.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有关突发事件。

  4.9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甲方权利

  5.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

  5.2甲方有权就招商工作对乙方提出建议或工作要求,乙方应当采纳,若有异议,应与甲方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5.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招商工作中所出现的失误或不足,乙方应当纠正。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乙方应分阶段、分主题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招商等实际操作报告(包括市场分析、客户定位、主题提炼、活动组织方案等)。

  6.2乙方在提交各类报告时,对报告内容要向甲方予以解释。

  6.3乙方负责进行招商现场管理,管理好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各类招商物料。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担任招商管理人员,并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

  6.4乙方根据甲方合理的时间要求完成跟项目有关的所有策划和招商工作,提供项目服务的内容包括:

  6.4.1市场调查研究;

  6.4.2商业分析;

  6.4.3商圈分析(人口因素、商业竞争、商圈分析、商圈供给特点);

  6.4.4项目优劣分析;

  6.4.5项目定位(商业业态业种组合及分区规划、户型组合);

  6.4.6住宅及商业部分定位及建议;

  6.4.7设计方案、建筑规划建议书;

  6.4.8招商策略、推广策略报告;

  6.4.9招商准备及时间安排;

  6.4.10项目静态成本财务可行性分析。

  6.5乙方指导和配合广告机构做好整合推广工作;对广告机构所制作的平面、广告设计、宣传资料及各类文案进行审查并提供书面建议。

  6.6乙方对项目招商中心的设计、装修及布置方案的确定,招商物料的准备以及对模型制作,提供书面参考意见并配合工作。

  6.7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有关法律文件制备工作、取得合法证件。

  6.8乙方根据整体营销策略和媒体整合计划,指导甲方和广告公司,制定项目推广费用预算。

  6.9乙方应根据推广计划,配合甲方进行各种活动、事件、展会的具体组织实施。

  6.10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计划完成招商量,并对招商工作进行控制。

  6.11在招商过程中,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6.12乙方派出人员按照甲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和商铺管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客户联络并签订合同。

  6.13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服务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6.14招商签约率按第6.15条规定的招商签约率考核方式计算,本项目招商率的考核时间截至项目开业日期止。

  6.15招商签约率按招商面积考核计算,招商总面积约平方米(以最终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代理招商面积为准),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达到相应的招签约商率。

  6.16本合同项下工作,乙方应当全部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完成。

  6.17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收集包括联系方式、地址在内的各类客户信息,应确保客户首次提供的各类信息真实有效。

  6.18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等行为从事商业活动。

  6.1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与项目有关事宜对外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保证。

  第七条乙方权利

  7.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的所有合法文件。

  7.2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有关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有关合法证件办理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

  7.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完成委托工作,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乙方应恪尽职责,本着为甲方负责态度,依照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内容;对于项目进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报告,涉及有关责任的,应依照合同约定解决。

  7.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八条工作人员组成

  8.1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提供,在整个服务项目中配合乙方安排、执行和与乙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乙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甲方行为,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8.2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安排、执行和与甲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8.3甲乙双方确认,各自所配备的项目组工作人员,均与各方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各方应与上述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上述人员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九条费用承担

  9.1项目以下所有策划费、推广费用、招商物料、差旅费(含异地调研费)、招待费,均由甲方负责准备并承担费用:

  9.1.1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宣传材料和招商手册的设计和印制、模型制作、活动组织、展会参加、礼品制作费、装饰印刷费、规划方案设计费用;

  9.1.2包括但不限于本城市及外地招商中心、展示厅装修及电话费和水电费、所需家具、电器、电脑、招商用车。

  9.2凡属于由甲方承担的各类费用,如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具体实施的,则乙方在具体实施前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提交费用预算,在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具体实施,在经批准预算范围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金标准

  10.1项目租金策略确定原则为:以集团下发的项目租赁决策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各项佣金、标准及其支付方式

  11.1招商面积为项目交易区面积、项目品牌展厅面积和项目自招展厅面积之总和。集团招商中心负责项目品牌展厅(例如:月星家居、红星家居、居然之家、香江家居等)品牌招商引进工作,其中由集团招商中心负责品牌展厅洽谈签约,由甲方负责设计方案、工程条件对接等工作。

  11.2招商佣金为项目品牌展厅引进佣金、项目交易区招商佣金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之总和。

  11.2.1项目品牌展厅引进佣金计算标准=项目交易区平均月租金×项目品牌展厅招商面积×2个月。

  11.2.2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计算标准:

  在合作期限内,凡乙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且甲方收到租赁合同约定的由商户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以下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标准与乙方结算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考虑到招商代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各期可租赁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结合乙方已实际完成的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进行结算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所有商户中无论是否为甲方推荐或提供的关系商户,该类商户已签正式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均纳入计算乙方已完成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并结算乙方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购买商铺的客户租赁自己购买的商铺也视为租赁商户,须计算和支付乙方全额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乙方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

  A、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指当期经乙方代理,商户已签署了租赁合同并已付清首期租金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面积;

  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的结算:须商户已签署了租赁合同并已付清首期租金和押金、质保金等费用;

  B、月租金:指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确认的标准租金,该标准租金为免租期结束后商户在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平方米平均月租金,免租期不计算在内;

  C、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指当期累计达到的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招商面积率所对应的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招商佣金率;

  D、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指至上月末止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与上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差;

  E、当期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之和除以当期可租赁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总额。

  11.3招商佣金结算并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得招商佣金的结算报告,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审核确认后,在每月10日前甲方应按上月乙方实际招商成果向乙

  方支付上月80%的招商佣金,剩余20%的招商佣金于该项目正式开业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确定的开业时间(以集团审定开业日期为准),项目签约率应达到80%以上(含80%),若未达到,则甲乙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待签约率达到80%以上(含80%)后,甲方于次月与乙方结算剩余20%的招商佣金。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双方责任

  12.1甲方承诺向乙方所提供和出具的所有有关项目的开发经营所需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和合法的。如因甲方的任何不合法文件造成招商工作的阻碍或发生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等任何纠纷,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2.2乙方承诺在策划、招商过程中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欺瞒甲方和欺骗客户,不在策划、招商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甲方利益和项目形象。

  12.3乙方承诺对乙方在招商过程中知晓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12.4双方承诺互相为对方保守商业机密,未经双方共同认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和对方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2.5若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收取客户财物,甲方将对乙方追究收取财物金额两倍的违约索赔,且甲方有权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6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或专题会议。提请方负责会议安排及提前通知另一方及相关合作单位(若有),另一方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若为重大事项召开会议的,提请方应当提前将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参加各方签字确认。

  12.7甲乙双方提交给对方并需要对方予以答复的书面文件,应当送达给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双方的通讯地址列于本合同的首页,任何一方通讯地址的变更,应在变更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一方送到原地址应视为已按本合同的约定送达。

  12.8合同履行中,若达成一致需要变更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调整本合同内容。

  12.9任何一方均应恪尽职守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造成损害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如无理由、无知会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项目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守约方除保留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外,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3.2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招商代理佣金,甲方每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滞纳金补偿给乙方,逾期付款达到6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提交策划报告、进度报告或其他义务,乙方每日应按当期招商代理佣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达到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收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4如出现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地震、台风、海啸、政府法令强制要求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不能视为违约,双方应予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所出现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相关补充合同,所签署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15.1除非本合同有特别约定,非一方过错,本合同未到期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提出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合同。

  15.2无论是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后,并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后,双方合同关系即告结束,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因一方过错、或者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中所指“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16.2如双方决定另定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招商合同6

  甲方:杭州柳桥宜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萧山商会大厦18F

  电话:0571-82707103

  乙方:杭州高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国际广场大名空间商务大厦1210

  电话:0571-86020629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所开发的“南和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乙方招商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模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其所开发的“南和城”沿街层商业,招商面积为: 平方米进行全程招商代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代理服务,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止,计划招商完成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的招商代理服务权再委托给第三方进行。

  三、收费标准:

  甲乙双方商定,收费按两部分计算:第一部分为招商服务费为每月50000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首月服务费,此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计11个月55万元人民币第二部分为招商佣金,按甲方与商家签定的《租赁合同》计算2个月的平均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在甲方与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支付给乙方。说明:此服务收费仅为乙方的项目服务费用,不包括项目广告宣传媒体的制作费用及相关重点商家的公关费用。

  四、招商代理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分析与定位

  2、项目发展战略规划

  3、商街业态平面布局及规划

  4、招商流程策划及管理

  5、经营商家的寻找、洽谈、合同签订、进场等

  6、商街CIS形象策划

  7、广告宣传策划及工作内容

  8、招商活动建议与组织实施

  9、工程变更的具体内容

  10、其它相关的经营管理建议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项目合法建设的一切相关证照资料及必要的文件。

  2、负责跟有关单位协调与招商、开业等相关的有关事宜。

  3、负责该项目在招商采购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含大牌商家的公关费用)。

  4、审定批准项目策划方案与市场推广执行方案(包括租赁价格与条件)。

  5、审定批准广告策划、设计及发布方案,并支付广告费。

  6、负责办理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及其他进场商家的合作合同,收取租赁保证金、租金等有关手续。

  7、甲方应保证其拥有所委托招商商场房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甲方责任而引起该物业出现产权、入住(开业)期、工程质量或承诺的条件货不对版等纠纷,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8、负责协调物业公司与未来进场经营者的关系。

  9、招商期间,甲方应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及设备。

  10、甲方严格监督乙方招商工作进度及规范招商行为。

  11、按时支付乙方的招商服务费用。

  12、在招商定位及策略由双方确定后,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的招商推进。

  (二)乙方责任

  1、市场分析:商圈界定、消费者倾向调查、竞争店分析。

  2、业种选择:商家组织规划、各业种营业面积分布与组成。

  3、广告企划:企划VI手册、开幕前、中、后期促销计划。

  4、招商洽谈:招商策划、筹备与执行,全面负责商家洽谈等具体工作。

  6、协助甲方签订《商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其他合作合同。

  7、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提成、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8、按计划进行招商工作推进。

  六、乙方项目组人员构成

  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招商人员3人,企划人员1人,平面人员1人

  七、招商目标

  至20xx年12月,完成招商总面积的90%;

  在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进场试营业。

  八、其它事项

  1、如在招商过程中发生商户用购买的方式入驻经营,而产生甲方销售业绩时,乙方获取销售额的 2% 作为代理佣金,同时不再获取招商代理佣金。在甲乙双方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将此商业项目进行资产转让,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剩余期间的招商服务费。

  3、甲方内部的人员、产权、资产的变更,此协议均继续具备法律效力。

  4、在项目执行工作中,如甲方有任何更改事项,应征得乙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结算 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以外,另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退还 已收的代理费以外,另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

  3、如果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费用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本条款第一项赔偿相关损失。

  4、一方泄露对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机密或其他秘密,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策划的各项内容执行及支付相关的费用,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执行或按策划执行而造成的各类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 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收到该通知后30日内予以答复。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产权改变 的,甲方应当与新产权方积极协调并由新产权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 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约签署地仲裁委元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 方:杭州柳桥宜家置业有限公司

  (签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xx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杭州市萧山

  乙 方:杭州高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xx年 月 日 (签章)

委托招商合同7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商业部分招商代理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如下条款达成一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招商代理的“本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其商业部分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时间

  乙方的代理期为: 本合同生效后起至项目招商与销售完毕后止。

  第三条承诺与确认

  1、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2、甲方确认并承诺,签订本合同前,已对乙方的专业资质、专业能力和工作经历有了充分的了解,并将充分尊重乙方为本合同目的而提供的智力成果,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提交的智力成果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或目的,或供他方使用或借鉴。

  3、甲方确认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开发权、处分权,且已取得对本项目招商无诸如查封、抵押等障碍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保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

  4、乙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5、乙方确认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工作内容的合法资质,并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的服务费。

  2、提供招商工作所需的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平面图、面积表、全套建筑设计方案、前期市场调查方案、相关土地、开发资料、开发进度等、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资料。

  3、及时通报招商进度,如项目的租赁条件有任何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招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有权自行招商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本项目商业招商。

  5、甲方应提供招商所需的招商场地及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招商处装修、招商处办公家具、电话、饮水机、空调及照明,招商热线电话费、办公设备耗材、售楼处水电费、日常办公费用、垃圾清运费、招商人员工装、保安保洁费等。

  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组成项目组,根据招商进度,确定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招商经理。

  2、乙方应制作《招商服务工作服务大纲》,确定潜在商家目标客户、推广策略,制定招商进程计划。

  3、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工作,根据招商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必要的促销和宣传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做任何不实的宣传。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不得超越甲方书面授权向商家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在招商过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务,乙方需先通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7、乙方应按甲方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提前两天通知)参与甲方与招商有关的例会。

  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9、乙方应自行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委托事项,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相应用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员工为履行本合同造成自身以及任意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损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服务费。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1、在本项目对外招商租赁面积完成20%之前,乙方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2.0倍计算服务费;在本物业租赁面积完成20%-60%之间,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1.8倍计算服务费;在本物业租赁面积完成60%后,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1.6倍计算服务费。(注: “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不含物业管理费。)

  2、甲方与商家签署《租赁意向书》后并收到商家定金后,甲方按上述约定的'计算方法向乙方支付50%招商服务费用。甲方与商家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后并收到商家首期租金后,甲方支付余下50%招商服务费用于乙方。如甲方与商家不签署《租赁意向书》而直接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则甲方按上述条款支付100%招商服务费用于乙方。

  3、如商家签署《正式租赁合同》之后悔约,则按以下处理:

  如因商家自身原因退房,则所没收的商家定金或实际计收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应全额退还给甲方。该房源收回重招商,乙方另计服务费。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家退房,甲方仍须按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已收取服务费的,乙方不再退还。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商家退房,则乙方不收服务费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造成甲方向商家赔偿的定金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结算表,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发票后10日内,以支票或转帐方式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明确,凡违反本合同中有关承诺与确认的情形均属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贰拾万元。若甲方招用与乙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尚未超过六个月的员工,则应向乙方承担贰拾万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2、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30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视为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合同到期前10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未在合同期限前达成续约协议,乙方在结清全部服务费后10日内从招商现场接待中心撤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届时协商解决遗留问题。

  5、双方明确,损失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预期可得利益和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6、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鉴于本项目的报批手续还未完善,若根据设计、规划等要求需要重新调整项目数据,则乙方无条件的按调整后的数据进行招商,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标识使用: 甲方同意在与本项目招商工作有关的主要刊物,宣传物品及广告等印有乙方公司的名字,并注明乙方为本项目的招商代理单位。甲乙双方在引用对方之名字标志或对方之关系时,均需保证与本合同的内容相符合。

  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而有关协议、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

委托招商合同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位置:

  2.3 委托代理内容:

  2.4 技术参数:

  1、建筑结构:

  2、建筑占地面积:

  3、建筑面积:

  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

  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 代理事务:“勤诚达新界”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3.4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招商率=(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特别约定: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为《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所示面积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 3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4.4 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4.5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4.6 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4.7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8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9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

  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5.6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7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招商代理:

  9.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工作。

  9.2 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 2%-3% 计算,该费用包括招商手册(印刷、电子)、户外、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宣传、销售物料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售楼部建设、装修装饰设施、样板房装修,该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推广预算严格控制在该费用之内。

  9.3 关于招商代理佣金:

  9.3.1 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没能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1.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各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

  9.3.2 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9.3.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后 2日内根据乙方当月招商合同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 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9.3.4 招商代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

  9.4 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十、关于服务费用:

  从委托之日起计算,合同签署2 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启动费 五万元整 (RMB:50000元),但须在日后的销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招商定位报告》、《招商执行报告》。

  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

  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3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

  15.1 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乙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

  15.2 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15.3 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营销: ”等名义。

  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

  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终止:

  22.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22.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22.2.1 有欺骗行为时;

  22.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22.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

  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招商合同9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职务:职务: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项目招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名称:

  地址:

  委托范围:(包括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和已出售物业,但已出售产权单位,由乙方自行与产权人协调代理事宜)的招商工作。

  关于面积: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及其股东未售部分(即自有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四层平方米;已售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四层平方米。

  委托价格:双方约定,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在约定免租期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租赁价格和收取方式,但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最高租赁价格不超出一层元/平方米?月;二层元/平方米?月;三层元/平方米?月;四层元/平方米?月;已出售产权单位,由乙方自行与产权人协调租赁价格和优惠政策。

  第二条:委托期限

  招商委托及经营管理期限:长期,若因产权人的原因除外。

  第三条:招商目标任务

  1、招商目标任务系指以项目商业总面积为基数,达到的有效商业物业面积之出租率,包括现有商业出租面积和由乙方招租的面积。

  2、有效出租指租赁期不低于12个月之租赁合同。

  3、双方确认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有已招商出租面积平方米,即物业面积出租率%。未招商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在委托招商期内并在现有商家的基础上,第一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45%,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第二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60%,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第三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80%,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之后每年有效商业物业面积出租率保持在80%以上。

  4、考评办法:甲方按每个合同年度四个季度的租赁合同(签约时间不得低于1年)并结合开门率平均值进行考评,每季度不定期考评一次,每年四次;考评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评结果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第四条:履约担保

  1、乙方的股东以其自有资产对该合同中乙方所涉及到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提供住房一套作抵押(以下简称抵押物),该抵押物位于成都市,产权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元,产权人,产权证号,土地证号,持有人。抵押物评估报告由乙方提供,并须由甲方认可。

  2、在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必须到房管局办理完成该抵押物抵押担保手续和它项权证,它项权证、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等交甲方保管。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部完成明珠时代的招商工作时止。

  第五条:奖惩办法

  1、若乙方不能完成第三条规定的招商目标任务,在每个合同年度考评结束一周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支付(截止于一个合同年度):第一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第二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第三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2、若第一个合同年度有效招商面积比现有已招商面积下降,乙方应增加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以后每一个合同年度出现有效招商面积比上一个合同年度的目标任务下降,则该合同年度均应增加支付违约金4万元人民币。

  3、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则甲方可无条件处理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偿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完成了第三条规定的招商目标任务或超额完成招商目标任务,按完成有效招商总建筑面积减去签约时已招商出租面积给予奖励,金额为10元/平方米。奖金不按年度计发,待乙方招商达到总商业建筑面积的80%,且该招商百分比保持6个月以上时,由甲、乙双方通过考评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结清支付。

  5、乙方在三年内有效招商达到总商业建筑面积的80%以上,超额部份甲方按30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奖金。

  6、甲方已招商的建筑面积不予奖励。

  7、招商计奖不重复计算招商面积。

  8、乙方在三年(按合同年度计算)之后才全部完成招商目标任务,不计奖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招商工作。

  2、乙方因招商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明珠时代项目只用于商业经营,招商面积按商业经营面积计算。

  4、甲方和甲方股东对明珠时代自有产权的房屋(已出租的房屋除外),为乙方提供一次性免租期:一楼免租期1年,二、三、四楼免租期2年。

  5、免租期结束,甲乙双方依据市场协商确定租金价格。乙方实际代理招商所确定的租金价格(综合计算),如高于双方商定的租金价格时,差额部分按甲方5成、乙方5成分成;如低于双方商定的租金价格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中途放弃明珠时代的招商工作。

  7、乙方应促成明珠时代房屋的产权人与商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现状移交给乙方,由双方签字确定并由甲方对楼道、地面进行适当修缮。

  2、甲方须出示相关业主资料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3、甲方须出示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已出租的相关合同,并提供已售物业单位的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乙方工作之须,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4、项目前期商业运营资料,乙方可向甲方借阅。

  5、甲方对乙方的招商工作进行监督,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招商工作。

  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招商方案及“月度招商工作报告”进行审核,依据市场情况,在与乙方协商后,可进行修改或重新制定。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招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施工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及其他设备配套资料;楼层标准和面积等资料。

  8、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招商办公室及办公家具。包括:。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对抵押物有合法的处置权。

  2、保证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产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形,应通知乙方改正或由乙方另行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

  3、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乙方全面负责招商工作,完成相应的有效招商目标任务并承担因招商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乙方制定招商策略、进行广告、公关推广等活动,并协助商家进场经营。

  7、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乙方不得在明珠时代从事违法违纪的经营活动,并对所有经营者的违法违纪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督经营者向有关部门交纳。

  9、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各种安全、盗窃、卫生、消防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费用承担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包括抵押物登记、证明、评估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招商中弄虚作假,搞虚假租赁等,则按造假面积乘以xx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人民币。如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

委托招商合同10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全程设计、策划、销售、招商运营、项目经营管理昆明市白塔路昆明市中医学院地块(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招商及经营管理的项目及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商业策划、招商及商业运营管理的物业为: ,地点位于: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共识

  (1)甲方委托乙方向土地使用权方___ 提供该项目全套的竞标、设计方案。

  (2)甲方与___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项目前期策划款人民币50万元整。

  (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3)甲方与___ 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后,乙方即成为该项目唯一的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策划、设计、招标、销售代理、招商和商场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撤销或中止乙方在该项目中的以上代理权。

  (4)乙方对该项目的策划、设计、招标、销售代理、招商和商场管理有绝对的主体权利。

  若项目开展过程中,甲方需要对委托的事项进行修改的,应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3.1甲方权利:

  (1)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各相关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和乙方进行磋商,确定其方案得到法定机关的批准后实施;

  (2)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3)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对乙方每阶段的服务品质进行评估,及时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4)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5)在所有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确定后,所有客户缴纳的定金由甲方负责该项目点的财务主管收取并办理相关手续。

  3.2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本项目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以进行商业使用和其他的功能使用;甲方应提供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证明;

  (2)承担该项目各种广告宣传费用和乙方实施该项目的相应办公费用,并向乙方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办公设备;

  (3)甲方应书面授权指派专业人员作为联系人与乙方协调该项目工作。

  (4)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5)承担乙方招商过程中相关公关、物料、宣传品及各类设计费用;

  (6)不干涉乙方的日常业务及人事管理工作,只对乙方周期性的工作指标进行考评;

  (7)负责该项目对外一切政府机关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8)有义务协调乙方与工作相关机构(如:广告公司、设计院、施工方等)的工作。

  3.3乙方权利

  (1)按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乙方可以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向甲方报告方案或提出相关建议,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对该建议或报告的同意;

  (3)乙方辅助开发商达成项目合作之后,乙方即成为唯一代理此项目的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代理方;

  (4)甲方承诺获取项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撤销和中止乙方的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代理的代理公司;

  (5)乙方承诺,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代理、策划费和设计费用低于同行业收费百分之十。

  3.4乙方义务:

  (1)按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2)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项目关系人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

  第四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4.1服务费用

  (1)销售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销售代理费用为甲方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总额的%(百分之貳点伍)

  (2)主力店招商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按照人民币万——万/个收取。

  (人民幣元整每個)

  (3)次主力店招商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次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按照三个月租金每个收取。

  (4)规划设计费用的收取标准;

  规划设计费按照政府批准的人民币收取。

  (人民幣元整每平方米)

  (5)商场经营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商场经营管理费按照5元/㎡一个收取。

  (每平方米人民币五元每个)

  4.2支付方式

  (1)乙方与甲方签订此协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50万元整(人民币元整)为前期费用;

  (2)销售代理费和招商代理费的支付在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一月度的`款额。

  若甲方不能在规定日期内支付服务费,甲方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达成共识;

  (3)销售代理费的支付公式为: 上一月度销售面积乘以百分之二点五为销售代理费;(上一月度销售面积_每平米售价_2.5%=销售代理费)

  (4)招商代理费单价为主力店支付人民币100万每个,(人民币壹佰萬元整每个)在甲方与主力店商家签订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主力店代理费用;

  (5)普通商铺的支付公式为: 招商面积_每月每平米租金_3个月=招商费用;

  (6)商业运营费为甲方收到每个商户租金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

  如在代理期间因甲方延误支付代理费用或因甲方责任施工延期形成甲方违约,以及乙方在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撤出代理工作导致合同终止,违约方必须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2)甲方违约赔付标准: 如甲方违约,将赔付乙方全额代理费用。

  (3)乙方违约赔付标准: 如乙方违约,将退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费用。

  (4)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支付日期不得超过约定日期的5个工作日内,逾期则每日按应付款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如甲方支付时间延期超过60天,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在乙方依法解除合同10日内,甲方应赔付代理费用,并向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赔偿责任。

  (5)若甲方无故违反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的约定,在本合同期内委托任何第三家销售代理公司,甲方需支付乙方一切损失,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6)乙方人员未通过书面同意或超越代理权限,对外所做的一切承诺或签认的法律文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产生纠纷,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合同延续或终止

  (1)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双方完全履行义务后,合同自动终止。

  (2)如遇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可由双方共同协商选择顺延或终止。

  第七条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委托招商合同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的招商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进行招商销售管理事务,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务

  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___品城,并进行独立招商运营活动。全权负责出租、经营权出售。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招商租赁的___品城为合法取得项目,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行招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条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

  3.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一楼_____________平方米,二楼_____________平方米,三楼_____________平方米,负一层_____________平方米。

  4.招商方式为:出租、经营权出售。可采用的出租期限设定为:一至五年。经营权出售期限设定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第三条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两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叁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就该项目再委托其他代理商。

  第四条委托招商价格

  甲方确定租赁均价为_____________元/㎡,销售均价为_____________元/㎡。乙方有权根据出租、出售情况,灵活掌握、决定浮动价格,同时还可决定房源的调整。但低于均价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第五条费用、佣金及支付

  1.费用

  1.1本合同签订前已经产生的招商、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等)由甲方负责。

  1.2合同签定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万元作为后期招商筹备费用。该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不予干涉。

  1.3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确认重新装修招商部。乙方负责提供装修方案并负责施工,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提交设计方案,甲方须在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后三日内向乙方拨付相关费用。

  2.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2.2出售经营权方式的部分,由甲方自行向商户收取购买经营权的款项。乙方按销售金额的5%收取佣金。

  2.3乙方须按约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款项及时转交甲方。甲方也须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乙方佣金。

  2.4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的应收款项,由甲方负责收取,但须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2.5价位提升的,超过均价的溢价部份双方按五五分成。

  2.6乙方已从出租方式中获取前二年佣金的,则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销售佣金及溢价分帐。

  2.7商家直接购买经营权的,视为先租二年,后购买剩余年限的经营权。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条第2项之2.1及2.2的约定进行结算。

  2.8佣金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的结算日,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须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币的形式将应付款支付给对方。若拖延支付的,则每日向对方支付所欠金额的5%0(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它费用的'估算等),并承诺政策的正确

  1.2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 1.3甲方负责委托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委托期内的商业管理工作。

  1.4甲方出具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1.5所需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商业活动政策。

  2.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商业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2.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4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5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6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招商计划,安排时间表。

  2.7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策划。

  2.8派送宣传资料。

  2.9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2.10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招商活动。

  2.1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商户作出任何承诺。

  2.15委托期满后将所有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本合同的终止及变更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尚未招商的面积,按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第五条第2.2项进行结算。

  2.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承担以下责任:

  2.1按未完成的招商量占委托招商任务量的百分比承担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之1.2、

  2.2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后一个月份的佣金。

  3.双方违反合同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招商合同1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方就本公司拥有的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平方米左右场地,附属设备等,特委托乙方出租服务。该厂房位于;权证属性:。租金:左右。

  一、权限及期限:

  1、代为信息,介绍寻找客户;

  2、代为谈判、协助签约、办理相关手续等。

  3、直至租赁合同签定完成。

  4、如遇同行则按先来为准的原则。

  二、服务费:

  1、如成功帮助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租赁合同,则甲方须给付乙方合同年租金中的一个月的价款作为服务费;

  2、支付时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客户签定租赁合同并收到首期款项之后伍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3、在甲方授权乙方租赁的价格以上部分(包括土地和厂房及设备),则另行。

  按奖励乙方。

  4、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佣金给乙方,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必备文件。

  2、为便于乙方开展上述委托业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业务处理状况。

  4、乙方将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客户,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

  四、违约条款: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得到执行后,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予乙方。若在委托期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十二个月内,甲方私下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意向书或租赁合同,甲方仍按照委托书内订明之服务费全额交付给乙方。

  2、对乙方介绍的客商,无论是客户提供或参与直接面谈,只要客户与甲方签约的,均作为中介确立。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招商合同13

  甲 方:

  电 话:

  地 址:

  签 约 代 表:

  乙 方 :

  电

  地 话: 址:

  签 约 代 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

  实效、诚信实用的原则,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完成“ ”的商业策划、招商工作,乙方愿意接受委托,现就有关合作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策划项目: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臵: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 平方

  二、委托事项

  (一)第一阶段:策划阶段

  1、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策划以及招商工作。

  2、乙方将充分利用个人的客户资源以及商业策划专长,组织专业团队,全力以赴,圆

  满完成本项目的策划、招商工作。

  (二)第二阶段:招商阶段

  1、招商任务:

  (1)项目两层总体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2)甲方或任何人引进的商户,无论所面积多少,均算乙方招商成果。

  2、招商原则:乙方在策划任务完成后,将制定的招商条件交由甲方确认,并按照甲方确认的招商条件进行招商(招商条件确认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总金额及招商费付款方式请在选择付款方式的后面( )内打钩

  方式一( )

  1、本项目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即 元。双方签协议时,甲方支付乙方

  元的前期费用,即人民 元整,( 元)。

  2、招商费支付方式:自乙方开始定向招商至招商全部完成90%,该招商费分三次支付:

  (1)招商面积完成35%,支付招商费 元,人民币 整。

  (2)招商面积完成65%,支付招商费 元, 元整。

  (3)招商面积全部完成90%,一次性结完余款。

  (4)招商面积完成80%以上,视为全部完成,并尽力完成100%的项目。

  方式二( )

  1、本项目招商总金额为所招回项目一个月租金的总和加入场费的20%。

  2、双方签协议时,甲方支付乙方 元的前期费用,即人民 元整,( 元)。

  3、招商费支付方式:自乙方开始定向招商至招商全部完成80%,该招商总金额分三次支付:

  (1)招商面积完成35%,支付招商费 元,人民币 整。

  (2)招商面积完成65%,支付招商费 元, 元整。

  (3)招商面积全部完成80%,一次性结完余款。

  (4)招商面积完成80%以上,视为全部完成,并尽力完成100%的项目。

  方式三( )

  1、本项目总费用所招回项目一月租金。

  2、双方签协议时,甲方支付乙方 元的前期费用,即人民 元整,( 元)。

  3、招回一个项目签定合同当日支付该项目乙方应得费用。

  五、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

  4、若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5、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招商团队组建:

  (1)策划阶段,乙方自主组成专业的招商团队,招商团队组成员不超过 人(兼职者除外),成员均有大商场中高层职务的经历,负责或参加过大商场的筹备工作(可能需要的.文员除外)。

  (2)招商阶段,仍由乙方自主组建团队,人数可能中间多,前后少,一般情况下不超过 人(兼职者除外),约80%的成员曾任大商场部门副经理以上职务,有广泛的客户资源,招商渠道和丰富的招商经验,负责或参与过大商场的筹备工作(文员除外)。

  2、策划阶段和招商阶段,乙方成员的工资由乙方定级、发放,奖金则在策划和招商结束以后,由乙方依据各成员的表现、贡献分别予以发放。

  3、乙方成员的变动、奖惩解聘等项工作由乙方视具体情况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4、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5、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6、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期或不足额向乙方支付酬金,甲方须向乙方支付2‰的日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终止运作,由此所引起的后果概由甲方负责。

  2、若甲方缘故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则须顺延本合同不同阶段的相应期限,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中具体方案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为准。所有方案文本,乙方只负责提供样本一份,复制或制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所涉及“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所涉“元”均指“人民币”。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予以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预付款支付后生效。

  甲方签署及盖章确认: 甲方签署及盖章确认:

  签订日期:二○一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二○一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委托招商合同1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 [ ]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 。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7.2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6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

委托招商合同1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甲方就本公司拥有的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场地、设备等,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整体转让等服务。该厂房位于;权证属性:.租金:左右。售价:左右。

  一、代理权限及期限:

  1、代为发布信息,介绍寻找客户;

  2、代为谈判、协助签约、办理相关手续等。

  3、代理直至出租或转让合同签定完成。

  二、代理服务费:

  1、如成功帮助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租赁合同,则甲方须给付乙方合同年租金中的一个月的价款作为代理服务费;如成功帮助转让第三方的,则甲方须按合同总价的%计算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2、在甲方授权乙方租赁(或出售)的价格以上部分(包括土地和厂房及设备),则另行。

  按奖励乙方。

  3、支付时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客户签定租赁或买卖合同并收到首期款项之后伍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4、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佣金给乙方,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或买卖的.必备文件。

  2、为便于乙方开展上述委托业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业务处理状况。

  4、乙方将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客户,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

  四、违约条款: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租赁/买卖合约得到执行后,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予乙方。若在委托期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私下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仍按照委托书内订明之服务费全额交付给乙方。

  2、对乙方介绍的客商,无论是客户提供或参与直接面谈,只要客户与甲方签约的,均作为中介确立。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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