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的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价格的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价格的合同1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可调价格合同的含义: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合同。
分类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简介
可调总价合同(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可调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
(一)可调总价
可调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设计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在报价及签约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合同总价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可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可调总价合同列出的有关调价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调价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价条款进行。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方承担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风险。
可调总价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
(二)可调单价
合同单价的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值。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价格的合同2
补 充 协 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
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之座落于 区 路 弄( )号室房地产(下称“该物业”),曾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现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中未尽事宜达成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的'实际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将该物业转让总价分离为房屋价格计人民币万元整及装修补偿费用计人民币 元整。乙方承诺在甲乙双方赴上海市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送件)前支付给甲方装修补偿费用计人民币 整直接支付给甲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日期: 日期:
价格的合同3
无论身边的朋友还是网上很多普通购房者都对二手房交易流程知之 甚少,而现在中介的素质又参差不齐,有的时候甚至没办法指望他们,所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交易流程是有必要的。
以上海为例,其他地区在细节上可能会有一些出入,但大方向上不会相差很多。
第一步,找房。
这个显然是废话了,无论你是买亲戚朋友的房源也好,通过中介看中的房子也好,首先要找到看中的房子。。。
第二步,做产调。
所谓产调,指到房屋所在地区的交易中心查询房屋产权状况。目的:了解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抵押状况,交易状况。过程:很简单,到交易中心,报出房屋的具体地址,
产调是很重要的手续,能保证你所买房屋的产权人是否真实,是否有抵押贷款,有没有被法院冻结,是否已经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等等。产调的结果如果一切正常,那么才可以考虑下面的买卖。如果是有问题的房子,那么您看着办吧。
第三步,谈买卖条件。
1,价格。不用多讲了,需要提出的是未来合同上的价格将决定
税金和贷款的金额,因此要自己权衡好这个成交价。
2,付款方式,定金多少,首付款多少,贷款多少,尾款多少。3,交房日期,通常可以约定在产权转移完成后的一个星期内,也可以自行约定。
4,交房条件,毛坯,或者是装
修,包含哪些家具,家电。维修基金是否赠送。
谈好条件后应该要付定金了,在付了定金以后,写好收据,双方拟个协议吧。双方违约责任都写清楚写明白。---看买卖双方怎么谈的了,这条略过也可。
第四步,起草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有标准版本的,可以在网上下载。下载到文本后,双方一起按照合同每项条款,一项一项填进去就可以了。解释里面两个专业术语:
权力转移:指房屋产权从卖家更名到买家。
转移占有:指卖方交房给买房。
除了上面两个术语外,其他都是很好理解的文字。
合同的补充条款部分是空白,相关内容需要自己增加。我的建议是在补充条款部分上写明下面内容:
1.违约赔偿具体约定。在合同正文里的违约赔偿部分比较简单,可以在这部分详细的重新约定一次。
2.如果卖方是到手价,那么这里要写明所有费用和税费由买房承担。
附件三是付款协议,这里要具体写明款项的支付方式和世间。非常重要的一点,补充条款和附件三的部分由于要写很多文字,所以一定要在事先准备好,并打印出来,到签合同的时候直接粘到合同上就可以了,要不然合同当天手写会累晕的。按照现在的情况,合同最少要打印7份,所以这个东西也要最少打7份。
第五步,签买卖合同。
前面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买卖双方去交易中心签买卖合同。所需材料,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相应证明的原件,印章,房产证原件,相关复印件若干。。
程序,在交易中心前台拿个号,到相应的柜台按照提示办理就可以了。
买卖合同都是当场打印的`,服务人员会询问房屋的价格,过户的时间,这些连同房屋基本信息会一并打印在合同上面。其余的空白地方需要手填,根据事先准备好的合同草稿,填上去并不是很困难。由于限购政策,在补充条款的部分,交易中心会要求买方在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需要买方签名盖章。
把上面准备好的补充条款和付款部分直接粘到合同上面,之后要在粘贴的部分骑缝签字和盖章。
买卖合同签好后,这次交易就已经成功了一大半了。
第六步,首付和缴税。
付首付一定要在银行柜台转帐,并妥善保留好转帐凭证。
缴税可以在过户当天,也可以在签合同当天。不考虑未来契税上涨因素的话,这个税当然是在过户当天再交比较好。当然如果不在乎这点钱的话,早交掉也省心。
首先在交易中心的税务柜台去核价,通常按照市价成交的房子,核出来的价格就是合同价格。如果你为了避税做低了价格,那么核价出的价格有可能要比合同价高。
核价之后,凭核价单,产调单(第二步里得到的),房产证,买卖合同,身份证,提交给交易中心的税务部门核税。等待核税结果出来后,去缴税后,可以拿到相应的完税凭证。
税费:
满5年,唯一,普通住宅,卖家无税,买家契税1.5%。
除上述情况,卖家均要缴营业税和所得税,如是普通住宅,可以选择总价6.55%或差价30.55%两种方式的一个,如是非普通住宅,总价的选择变成7.55%.
第七步,银行贷款。
所需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买卖合同,首付证明,收入证明,外地户口还需要税单和银行流水单,公积金帐号。带齐所有资料,去你想要贷款的银行网点,提交材料。
受理后,会给你一张表格。之后,拿着这张表格,去房管中心查询申请人名下的房屋状况,以此确定申请人是第几套房。在申请的一
个星期后,去拿到查询结果,交给银行,开始进入银行审批程序。银行的审批程序通常会在一个星期内完成。银行审批通过后,去银行签署住房贷款合同。签好合同后,拿到合同,一张申请书和一张委托书。
银行贷款是很关键的事,这里我建议各位和我一样,找贷款中介帮忙,费用不多。贷款中介也许可以帮你争取到利率优惠,即便不能的话,通过相熟的银行也能保证你的贷款年限和放款都能达到你的要求。
第八步,过户。
所需材料,买卖合同,贷款合同,申请书,委托书,完税单,房产证,身份证。
贷款的事情搞定后,把所有材料拿到交易中心就可以申请过户了。受理完毕后会给买方一张收件收据,20天后就可以凭收件收据领取属于买方的房产证了。
所需时间,20天。这个时间可缩短,但是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还需要找到相关的人。
第九步,放贷及交房。
买方拿到产证后,会同时拿到他项抵押权证。将新的产证复印件和他项抵押权证原件一起交给银行,银行将在3-5天之内完成放款。很重要的提醒各位:银行利率的最终确定,是以放款当日的利率标准算,并不是以贷款合同签署之日算。
价格的合同4
[摘 要] 在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关键词]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固定价格 情事变更 不可抗力 价格变更
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关于固定价格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也就是说,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价格?本文将对此进行探析。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既可约定适用中国法律,也可约定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本文讨论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以适用中国法律为前提。
一、固定价格作价方法的特点
所谓固定价格作价是指买卖双方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把货物价格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并约定事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即使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均按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的作价方法。采用固定价格作价方法有三个特点:一是价格的确定性,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地约定在合同里,这使它区别于订约时不确定价格的暂不固定价格、暂定价格和滑动价格的作价方法;二是价格的不可变更性,订约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即使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均按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不允许变更合同的价格;三是价格不可变更的明示性,买卖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订约后价格是不能变更的,如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不得提高价格”、“ 合同成立后,不得调整价格”等等。采用该作价方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原定价格,意味着买卖双方要承担从订约到交货付款时价格剧烈变动的风险。但是,上述“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是否包括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如果包括,合同关于固定价格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也就是说,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价格?
二、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的法律特征
关于不可抗力的含义,各国解释不尽一致。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情事变更原则又称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发生了当事人订约时不能预见的情况,导致订立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或者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应当允许当事人终止或变更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律制度。情事变更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运用,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事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该原则已经成为当代债法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
由于情事变更原则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为了防止法官滥用情事变更,各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第一,必须有情事变更的客观事实。这种客观事实是指合同订立时作为该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异常变动。该变动既可以是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可以是非经济事实的变化,如国家经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货币严重贬值、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第二,情事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终止前。第三,情事变更是订约时当事人不可预见的。这使它区别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如当事人在订约时应当遇见到的价格在合理幅度内的涨或跌)。第四,情事变更事实的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如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全球性或区域性的经济危机或金融动荡等。第五,因情事变更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不可抗力已构成履行不能,即“不能克服”,而情事变更发生后,原合同仍能履行,即“能克服”,只是如果继续按原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将会对当事人显失公平,从而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它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如价格暴涨或暴跌(变动幅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遇见到的)只是动摇了合同所依赖的基础,合同仍能够继续履行,只不过是履行代价过高。因此,价格发生剧烈变动(暴涨或暴跌)并非不可抗力,而属情势变更。第六,当事人要援用情事变更原则救济自身利益,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请求法院做出裁判。可见,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但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当事人不能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各国对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规定均为强制性,当事人不能以约定的方式排除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适用。但是,不可抗力引起的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约责任,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是部分或全部履约不能或不能按时履约,当事人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并且变更合同也仅限于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而不会涉及变更价格问题。所以当采用固定作价时,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约后遭遇了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请求变更合同价格,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即固定价格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
四、当事人不能以发生情事变更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1.我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
(1)国内法的规定。我国虽然在司法判例中出现了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内容,但是在现行国内法中一直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规范。在学者们努力呼吁下,1993年开始制定的统一合同法草案中规定了情事变更原则。但是因为诸多原因在最后通过合同法时却删掉了此项原则。造成了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国内法中的缺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的大量的情事变更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合同法》进行扩张性司法解释,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事实上,目前我国国内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都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规定。
①我国于1988年1月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79条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许多人认为此规定是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但也有许多学者认为此规定是对不可抗力的规定。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克服它或它的后果”的'规定是不可抗力的不能克服性,而这正是情事变更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因此,《公约》第79条应属于不可抗力违约免责制度,并不是情事变更原则的依据。
②1994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编撰、20xx年做了大的修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6.2.1条~6.2.3条规定了艰难条款。根据《通则》第6.2.1条~6.2.3条的规定,如果履约使一方当事人变得负担加重,在艰难情形下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艰难情形(hardship)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履行成本增加,或由于一方当事人所获履约价值减少,而发生了根本改变合同双方均衡的事件,并且,该事件在订立合同后发生或为不利一方当事人所知;在订立合同时,不利一方当事人没有理由考虑到该事件;事件非受不利一方当事人所能控制,且事件的风险不由不利一方当事人承担。可见,《通则》所规定的艰难条款是情事变更原则在私法领域内的国际法渊源。
2.《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
(1)我国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成员国,派员参与了《通则》的起草,并已批准加入《通则》。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我国应自觉遵守《通则》。根据《通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通则》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法”或类似法律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应当适用《通则》;当适用法对发生的问题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有关规则时,《通则》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的文件。因此,《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既可以被称为示范法、统一规则,也可被称为国际惯例。从实用的角度看,一国在制定或修订合同法时可以把它作为示范法,参考、借鉴其条文;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它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适用法),作为解释合同、补充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此外,当合同的适用法律不足以解决合同纠纷所涉及的问题时,法院或仲裁庭可以把它的相关条文视为法律的一般原则或商人习惯法,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起到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适用法律的补充作用。由于我国《合同法》和《公约》中都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因此在我国的涉外合同关系中,经常会适用《通则》中的情事变更原则解决问题。
(2)《通则》和《公约》一样,是任意性规范。根据《通则》的规定,除《通则》另有规定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排除适用《通则》,或部分排除或修改《通则》任何条款的效力。与此同时,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强调情事变更原则具有补充性,也就是说作为一种在当事人自由约定之外对合同关系进行干预的措施,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不能在本质上违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经对有关情况的发生及其处理方法做了明确约定,就不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得出相反或不同的结论。因此,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方法作价时,当事人实际上已经用约定的方式排除了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综上所述,在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参考文献:
[1]李 雁:情事变更原则初探[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xx(03)
[2]朱广东:情事变更原则国际法渊源辨析——兼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的性质[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05)
[3]贾建华 阚 宏:新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xx年1月
价格的合同5
甲方:(企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职期间将对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本着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权和职工依照法律享有的权益的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立本保密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中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双方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流程或制作方法、技术参数、工艺配方、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配方、样品、数据、客户名单、产销策略、货源情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信息、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和统计资料等信息。
第三条:乙方认识到保守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严重问题,因此,对企业的所有商业秘密,愿承担保密义务,除因工作需要并善意履行对企业的义务和得到企业指示并在业务需要的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企业职工或企业的客户进行保密交流外:
1、不得故意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漏;
3、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
4、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
6、不得随意复制或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7、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企业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8、如发现甲方的商业秘密被他人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第四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价格的合同6
为了更好地协助业主进行设备招标、合理处理合同变更与索赔,监理工程师应了解设备合同价格的组成内容和确定方法。设备制造合同价格,是指合同中明确的、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承包方完成设备制造内容的价款额。
一、设备制造合同价格组成
设备制造合同价格主要包括设备制造的材料费、人工费、制造费用、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及制造企业计提的利润和流转税金。
设备的制造成本费用主要包括:
①设备制造材料费;
②设备制造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劳动保护费及其他福利性开支;
③制造费用;
④企业管理费;
⑤财务费。
二、设备制造合同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成本计算估价法
用非标准设备制造过程中发生的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有关利润、税金、设计费等估价的方法称为成本计算估价法。
1.材料费
材料费=材料净重×(1+加工损耗系数)×每吨材料综合价
2.加工费
加工费=设备总重量(吨)×设备每吨加工费
3.辅助材料费(简称辅材费)
辅助材料费=设备总重量×辅助材料费指标
4.专用工具费
专用工具费按1~3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5.废品损失费
废品损失费按1~4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6.外购配套件费
按设备设计图纸所列的外购配套件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根据相应的价格加运杂费计算。
7.包装费
包装费按以上1~6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8.利润
利润可按1~8项加第7项之和乘以一定利润率计算。
9.税金
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增值税率
10.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
(二)系列(或类似)设备插入估价法
所谓插入法就是在该系列(或类似)产品中,找出和它毗邻的、比它稍大和稍小的'设备价格及其相应的重量,再按下式计算其价格:
P0=[(P 1/Q1+P2/Q2)/2]×Q
或P0=[(P 1+P2)/(Q1+Q2 )] ×Q
式中:P0——拟计算设备的价格;
Q——拟计算设备的重量,吨;
Q1、Q2——与拟计算的设备相邻的设备重量,吨(Q1 P 1、P2——与Q1、Q2相对应的设备价格。
(三)按结构分部组合估价法
有些非标准设备可按各分部的价格指标进行估价,然后再将各分部价格相加即得整机价格。
如固定式TD型胶带运输机整台价格可按下式计算:
P=A+L×M+E+Z
式中:P——非标准TD型胶带运输机整台价格,元;
A——胶带机头尾部每套价格,元;
L——胶带机长度(指机头与机尾传动轮中心距),米;
M——胶带机中部每米价格,元;
E——配套电动机每台价格,元;
Z——配套减速机每台价格,元。
(四)定额估价法
对已有施工图纸,在安装现场或者由安装单位加工厂制作的非标准设备,设备制造费可按照预算定额(如原国家建委颁发的《金属容器及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冶金部颁发的冶金建筑安装工程专用预算定额》中的金属结构制作定额)编出单位估价表。根据图纸计算出工程量,分别计算不同类别(如冶金类结构、槽罐结构、储气结构、贮运结构等)、不同材质(如碳素钢板、不锈钢板、复合钢板、铝制、塑料制等)、不同工作压力(如低中压、高压等)和不同规格与重量等非标准设备的制造费,即得非标准设备的原价。
定额估价法的优点是,准确度高,针对性强,尤其适用于在安装现场制作的非标准设备;缺点是使用范围小,高阶段设计时无法使用,也不适用于估计专门设备制造厂承担的非标准设备制作价格。
价格的合同7
摘要:介绍FIDIC合同中的价格贴现与调整的一般理论,并对价格贴现与调整的使用条件进行分析。
关键词:FIDIC合同价格贴现调整
1、概述
FIDIC合同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制的土木工程建筑合同条件的简称,它是一种标准的合同管理方法,已被国际上广泛承认和采纳。在FIDIC合同工程承包中的双方应该平等,在执行合同义务方面,双方各有应尽的义务,在权利方面双方亦平等,价格贴现与调整则是承包商应得的合法权利,鉴于物价和工资不断上涨,为保障承包商的利益,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通常都规定承包商在一定的条件下有权要求给予价格贴现与调整。同时,也使承包商在报价时无需把不可预见而实际又未必发生的费用(如物价上涨等因素)考虑进去,对降低工程造价也有好处。
2、价格贴现
根据工程承包的国际惯例,合同批准期(中标承包商的报价寄存日与合同批准生效日)如超过规定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则承包商就有权要求业主给予价格贴现,而不管所签合同是不可调值还是可调值。
2。1不可调值合同的价格贴现计算
所谓不可调值,即合同价格不随物价或工资上升而浮动,其价格始终不变,除非工程变更。
不可调值合同的贴现计算原则是用合同生效日(或开工令下达日)往前推三个月的月份价格指数除以正式报价的月份的价格指数所求出的贴现系数,再与原始合同价或正式报价相乘即求出贴现金额。上述算法只是基本原则,实践中的贴现值的计算要复杂得多。首先必须弄清楚选用哪些指数,其次要算出各子项工程的费用,这样才能算出贴现金额。
2。2可调值合同的贴现计
可调值合同的贴现计算根据工程性质的不同而采用各种相应的公式,常见的土建工程如:(a)公路及机场工程;(b)桥梁隧道工程;(c)一般土石方工程等,其相应的计算公式可见参考文献(1)。
价格贴现的关键依据是承包商的报价日期和合同的批准日期(或正式开工令下达日期)这两个日期必须明确,不可有任何模棱两可。另外,合同中必须写明价格贴现条款,并规定了价格贴现的计算公式。
3、价格调整
3。1价格调整原则
国际承包工程合约的宗旨是:承包商的工作得到报酬,业主付款获得工程,为了比较合理地处理外部因素造成的费用变化,FIDIC合同主张实行“量价分离”的方式,其中第70款(费用和法规的变更)中价格调整条款和调价公式,就是为了防止物价大幅度自然上涨,而可能导致的承包商项目支出增加的一个有效措施。
土木工程FIDIC合同属于单价合同,其原则是不期望承包商在报价时把不能预见而实际又未必发生的费用如物价上涨等风险因素全部考虑进去,而是主张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由业主随时补偿有关经济损失,这也是业主的最大利益所在。如果发生物价的浮动,业主将承担有关的实际费用,并按合同第70款(费用和法规的变更)对承包商追加支付这类以外费用的实际净值,这种方式可使得承包商免受物价风险的负面影响,对于业主降低工程造价也相当有利。
价格调整的方法一种是基于“价格指数”的调整,另一种是基于基本价格的调整。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第43款(竣工时间)规定的竣工期限内完成工程并遭到第47款(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延期罚款,则实际竣工时间内的价格调整既可采用原定竣工日通行的价格指数,也可使用调价时的现行指数,将由业主选择对其有利者。但是,如果承包商的延期竣工属于合同第44条(竣工期限延长)的正常延期,则业主仍然应严格按合同第70款(费用和法规的变更)的规定对整个正常延期支付全部的调价款,而不能任意偏离该条款制度的原则。当然,对属于合同第40。1(b)款(暂时停工)和第63。1(b)(承包商违约)等由于承包商的原因而造成的无理工程中断,业主可以拒绝进行调价。
3。2价格调整方法及应用
由于项目情况各异,FIDIC合同第70款(费用和法规的变更)的一般条件中只是写明竣工调整的通用原则,而所有关键性的具体规定则均在对应的特殊条件中另作说明。调价时的实际操作主要是参阅价格指数,通过调价公式的运算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调价公式中使用的价格指数,比如人工费、砂石料、水泥、钢材、沥青和燃油等大宗建筑材料的分类价格指数等应该在合同第70款(费用和法规的变更)的特殊条件中事先明确,包括发布价格指数的机构名称和资料来源。通常以签约一年时的价格指数作为调价基础。
一般情况下,调整必须基于以下两个条件:一、合同必须是可以调值的不变总价合同;二、合同工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少数情况例外。如果合同工期不超过6个月,一般都签不可调值不变总价合同,但是,如果因业主方面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致使项目总工期超过6个月,则自第7个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可以进行调值。计算调值时,总是先由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工程师根据从开工令下达后的第7个月起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以原始价或合同贴现价为基础价,依照合同中规定的'调值公式,计算出调值后的总价P和通过调值而增加的金额D;D=(P—Po),若通过调值而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合同原始价(有些国家规定不超过合同贴现价)Po的5%,即P—Po<Po×5%,则由承包商自己承担,业主不予补贴。若通过调值而增加的金额D大于合同原始价(或贴现价)P0的5%但小于或等于20%,即:Po×5%<P—Po≤Po×20%,则首先扣除应由承包商义务承担的5%的款额后,业主方面承担应调金额部分的90%,剩下的10%由承包商承担,具体计算公式为:
业主承担:(D—Po×5%)×90%
承包商承担:Po×5%+(D—Po×5%)×10%
若通过调值而增加的金额D超过合同原始价(或贴现价)Po的20%,则必须另签附加条款;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索取一笔赔偿。
绝大多数承包工程合同的特别说明书都规定了调值公式及增加调值的各项内容,调值包括两个部分的费用:人工费和材料费。FIDIC合同第70款(费用和法规的变更)阐述了价格调整的方法,实际是按下述公式和程序,对合同第60款(证书和支付)规定的结算工程款分别就人工费、材料费等影响工程造价的价格涨落因素进行合同价格调整,从而解决由此造成的承包商施工成本增加的问题。
FIDIC合同第70。1(C)款(公式法调整)对调价公式的定义是:“用有效价值乘以一个波动因子而计算得出。该因子为本款(d)段给出的每一比率与下列分数的乘积之和,该分数为:
(现行指数—基本指数)/基本指数
其值采用有关指数进行计算:
“基本指数”系指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日的适用指数;
“现行指数”系指与某一具体报表有关的周期最后一天的使用指数。
调价公式的广义数学通式见参考文献(2)。
根据国际调值惯例,原始合同总价中应有一定的百分比(一般为15%)为不可调部分。在工资调值额中有占原始工资一定比例(一般为3%)的增加额由承包商自己承担,这部分总金额称为中和额。因此,实际常用的调值计算中应扣除该部分,其相应的计算公式见参考文献(2),(3)。
一般在实践中,价格调值是按月计算的,通常情况下,调值工期的前期,增加的款额不大,越是工程后期,调值额就越大。
4、结束语
要求履行价格贴现与调整是承包商的合法权利,但是如果承包商在缔约时忽略了价格贴现与调整的条款,等到出现这种可能时,再向业主要求,那就晚了。一般业主是不会答应承包商在缔约后要求增加或补充这项条款的。即使在附加条款中也不大可能增加这项内容(附加条款只能对调值额超过极限规定情况而予以规定解决方法),作为国际承包商应该了解这一常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承包公司只把盈利的希望寄托在工程管理这一单一的环节上,而对于价格贴现与调整,则往往因为缺乏贴现与调整知识,或者以为索赔的数目不大等原因而放弃这一权利,殊不知价格贴现与调整是工程索赔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工程索赔则是当前国际承包商盈取利润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一项国际承包工程中,通过索赔可获得的款额往往不亚于通过工程管理盈得的利润额。
业主在对承包商进行价格调整时,注意的是有关的证据,即承包商对采购的各种材料拿出实际支付的市价原始发票,在负责管理合同的咨询工程师与基本价格进行审核和比较后才能给予调价。官方的物价指数应来源于政府部门或有关国家正式认可的机构。如果所获某项材料和施工设备的价格指数不止一个,或者所选择的价格指数不是正式认可的机构公布的,那么,所选用的全部价格指数应该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和批准。由此,承包商应该注意随时收集各类价格指数资料等有关证据,保存好原始发票、帐单和文件记录,以及咨询工程师可能提出的任何其它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做好价格贴现和调整的各项工作,为工程承包获取更大的利润。
价格的合同8
甲方:____
代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土地估价等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____
一、合作内容
甲方因了解土地市场价值,为出让该地块提供价格参考依据的目的,委托乙方对位于_______的_______土地(土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价值进行评估。
二、双方的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土地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土地的估价报告书,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给甲方。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将委估土地的权属资料、规划指标、原有合法建筑面积及增加建筑面积等评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3、甲方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时,乙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勘察。
三、保密约定
乙方对于甲方委托评估土地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四、估价服务费
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本次估价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应在委托当日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______元,并由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余款待本项目地价评估工作结束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_%;甲方如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2、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______%,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六、重新评估
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______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______日内,完成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2、本协议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公证机关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
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
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价格的合同9
工业提升门在安装时常见的问题
工业提升门为新一代自动门产品。该门借助弹簧平衡装置,利用小功率传动系统,沿墙体垂直提升或转折提升,占用左右空间小,上下启闭灵活。
工业提升门由一系列门板组成(常见的为金属或布质材料等),沿轨道上升,工业提升门在外观结构设计气派、使用舒畅之感;而较大尺寸的工业产品其稳定、壮观的运行态势更能带给人们强烈的视觉冲击。由扭簧系统或配重系统来保障门体平衡,轨道系统和提升方式的不同工业提升门板使其能适应不同的建筑,多种颜色可供选择。它灵巧的特点使其几乎能适合每一种建筑物外的用门。
第一个问题:导轨的深度问题。如果导轨的深度不够结构与用料不当,一旦遇到火灾,门帘易从导轨脱出,起不到防火作用。
第二个问题:工业提升门传动装置的强度问题,卷帘轴的强度问题卷帘轴强度也是卷帘门的一个重要参数,目前这种强度不合格的`产品很多,严重影响了工业提升门的使用。卷帘轴的结构主要指卷帘轴两端轴头塞人钢管内的深度及其结构。轴头塞人深度应为轴长的1/10左右,且要有两个法兰和足够的焊缝。
第三个问题:工业提升门的预卷问题,索玛工业提升门特别是钢质工业提升门门体比较重,所以会在卷轴上面预留一圈预卷。以减少门帘重量对螺钉处的拉力.防止第一块帘板破裂。
第四个问题:防火电控箱及烟感、温感方面的问题,火灾温度控制关门问题国标规定.在工业提升门2米范围内,当火灾发生.电源中断.现场无人操作时,应当有火势温度熔断控制关门装置,这个功能特别对人员密集场所更显重要。
价格的合同10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要求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双方商定价格保密达成如下协议:____
1价格保密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基础之上,乙方给于甲方最高优惠价( )元,可加附页,但双方必须保证,不向外透露具体价格。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价格,双方必须严加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 3违约责任
对于因双方泄露价格而引起的不必要纠纷,所有造成的损失由产生方全部承担。
4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价格的合同11
委托估价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特委托乙方对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20xx]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收费计算表档次房地产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20xx以下(含100)20xx1以上至20xx2.20xx1以上至xx1.54以上至20xx.20xx1以上至20xx.20xx1以上至20xx0.20xx00以上0.1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评估费人民币万元,乙方将评估报告交付甲方时,甲方将剩余的评估费一次付给乙方。
六、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评估,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的评估费。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于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签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价格的合同12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暖气片一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金额等
注:____钢管柱型散热器,3160型工作压力1.2mpa,散热器单片标准散热量为_______W;3030型工作压力1.2mpa,散热器单片标准散热量为_______W。
第二条款项及支付方式
2.1、付款方式
2.2、甲方通知乙方排产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作为合同定金;
甲方提货前,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全额货款。
2.3、质保期为两个采暖季,若暖气片在安装及打压、试压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___________有限公司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甲方需提前_______天给乙方书面下达排产通知,乙方须按时送货到甲方工地。具体地址:____陕西省咸阳市_______区_______镇_______村第_______道以西,园区_______路以南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
4.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生产厂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必须附有合法齐全的.手续以及厂家随产品附带的检验报告、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任何非法的假冒伪劣产品概由乙方负责。
4.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三包”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第五条双方权责
5.1、甲方权责
5.1.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采购数量,当采购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变动时,采购单价不予调整,仍按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执行;
5.1.2、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赔偿本合同逾期应付款1‰的违约金;
5.1.3、甲方有权将货物送相关部门进行抽验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出现不合格产品时,甲方有权退货或换货,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联系函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空港新城C地块Ⅲ标段公租房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的合同13
工 业 品 合 同
买受人: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二、质量保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四、包装保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五、标的物所有权---------------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六、交(提)货方式、地点:--------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九、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起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
价格的合同14
沪蓉高速遂宁服务拓展区酒店项目—酒店工程材料补报价格审批表
说明:以上材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施工合同第13条申报品牌及价格;施工单位将以上材料报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用与工程上;经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商定,按现有市场价核定以上材料价格。
施工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总监签字: 负责人签字: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价格的合同15
工业提升门又称工业滑升门。垂直提升工业门、高位提升工业门、平移工业门、分段提升工业门、特殊提升工业门、欧式工业卷帘门等。关于工业提升门的价格从680到22800之间,不同材质不同大小不同厂家价格也是有区别的,洛阳索玛建议大家具体价格还是要咨询一下厂家。
工业提升门参数
1、工业提升门:提升门有两层镀锌板组成,表面喷涂处理(普通面板),抗氧化,两钢板之间填充高密度膨胀聚氨酯泡沫,隔热隔音,较强机械抵抗力。
2、绝缘物质:隔热:K=0.4~0.5W/m2c,隔音:RM值=26.5Dba
3、门板厚度40mm至80mm,具体根据客户对边缘功能的.要求而定。40mm厚的门板最为常用。
4、弹簧聚氨酯封件使整个门体外观结构紧凑,坚固耐用。
5、帘片材质:采用双层高强度、高韧性、耐腐蚀铝合金挤压成型。
6、表面处理:经典粉末喷涂工艺,其特点是耐久性强,抗老化、抗腐蚀、不褪色,易维护,长久如新。
7、适用范围:适用于中高档厂房外用门。
工业提升门的保养
1、应定时对工业提高门上的尘埃进行清洁,坚持工业门及玻璃、五金件的清洁和亮光。
2、假如工业门上污染了油污等难以清洁的东西,可以用去污剂擦洗,最佳不要用强酸或强碱溶液进行清洁,这样不只简单使型材外表光洁度受损,也会破坏五金件外表的保护膜和氧化层而导致五金件的锈蚀,特别是有些客户在用硫酸清洁墙面时,千万留意不要让门窗受染。
3、应及时整理框内侧颗粒状等杂物,避免其堵塞排水通道而导致排水不畅和漏水表象。
4、在敞开工业门时,力度要适中,尽量坚持敞开和封闭时速度均匀。
5、尽量避不用坚固的物体碰击工业门或划伤型材外表.。
6、在发现工业门在使用过程中有敞开不灵敏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找缘由,假如客户不能扫除毛病时,可与工业门生产厂家和供货商联络,以便毛病能得到及时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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