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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合同

时间:2022-12-15 17:45:18 合同书 我要投稿

保险代理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代理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险代理合同

保险代理合同1

  编号: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保险险种及地域范围

  (1)险种名称:_______

  (2)代理地域:_______

  2、代理业务范围:_______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1)险种名称:

  (2)代理手续费比例(_______%)。

  三、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四、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终止: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15日内结清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六、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因各类表见代理行为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七、争议处理:

  争议处理:甲、乙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甲方:_______

  代表:(签章)日期: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签章)日期:_______

保险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了繁荣我国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具体协议如下:

  一、代理业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合作代理机动车辆、财产、货运、短期意外伤害、短期医疗和责任保险等产品。

  第二条遇甲方代理险种需调整时,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修改后的附件一经双方盖章认可后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代理权限范围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合作代理业务围范内的险种代办以下事项: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部份险种的出单操作;

  4、部份业务的代查勘或代理赔。

  第四条未经授权,乙方不得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出任何有关保险承保、赔偿或给付的承诺。

  三、代理地域范围

  第五条乙方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与甲方合作代理保险业务。甲方在此区域内提供相应的技术、业务支持和客户服务保障。

  四、代理期限

  第六条业务合作期限为三年,自本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30日前,甲、乙双方均未书面通知终止协议,则合作协议自动顺延三年。

  第七条保险代理合作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应将一切有关单证、印章、保险费等及时交还甲方。

  五、其他合作

  第八条研讨和交流销售人员培训和训练经验。

  第九条甲方积极介绍车辆维修及装饰业务与乙方合作。

  第十条共同开拓新的保险合作项目

  六、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新契约业务流程:甲方指定专门的部门受理乙方业务,具体包括单证的领用、投保资料交接、出具正式保险合同、问题单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业务流程:甲方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售后的客户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报案处理、理赔处理、保全处理等条款中规定的相关服务,并做到态度良好、方便高效,零投诉。对于重大赔案或事件由双方联合成立处理小组。

  第十三条甲方要维护和保护乙方与所承揽的业务的.续期或续保的关系、关联和利益,甲方不得单方面进行业务划分或影响乙方和客户的业务关系。

  七、保险费的划缴

  第十四条乙方应将代收的保险费建立独立的保险费收支台帐。

  第十五条个人(散户)业务保险费结算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与甲方结算上月(1日—30日)代收的保险费,不得拖欠或挪用保险费。

  第十六条团体业务保险结算方式:乙方按每笔业务,实时与甲方结算保费或客户直接划缴保险费到甲方保险费结算帐户。

  八、手续费的结算

  第十七条甲方依据乙方的业务保费收入,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

  第十八条甲方每月5日前与乙方结算上月(1日—30日)代收保险费时,同时结算上月代理手续费,甲方不得拖欠。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保险产品和手续费进行调整,但调整前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调整开始执行日期。

  2、甲方有权对授权乙方代理的保险产品业务情况进行检查。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培训和相关资料。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理险种的投保规则、条款、费率表、投保书、宣传资料等有关单证及保险业务承保政策。

  5、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业务发展,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

  6、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与甲方合作开展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比例,按实际发生业务获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在宣传资料、培训方面的需求,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3、乙方须遵守甲方承保规则及核保结论,并配合甲方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4、乙方应按时、足额的划缴代收保险费。

  十、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附件一:短期险(一年期)手续费支付比例。

  2、附件二:车辆维修手续费比例。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不得因服务所记录的客户资料,以任何理由做有损对方利益的事。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乙方不得因服务所记录的客户资料,以任何理由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零时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24时止。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章:_______签章:_______

保险代理合同3

  债权人_________(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_(简称乙方)。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发生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付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签字):_________连带保证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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