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2-12-13 12:52:52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关于借款合同【精】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借款合同【精】

关于借款合同1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 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 借款期限:现汇____ 年____ 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 年____ 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 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 %(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 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 %,按____ 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 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 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罚息。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 份,送____ (有关单位)备案。

  甲 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方:(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3

  借款人(甲方):

  地址: 电话:

  出借人(乙方):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20xx 年 月 日

  借款人、出借人经一致协商,订立本合同,约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金额(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利率及结息

  借款利率为2%,按月结息。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给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即 元整(¥ 元 )。

  第三条借款支付日期为本借款合同生效日。

  第四条还款期限与还款方式

  本借款合同签约之日起至 提出合同终止日截止。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撤资,如乙方撤资须提前5日向沈阳银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出申请,首次投资用户超过六个月后可以提出申请。整月计算,到期还款时以现金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借款人、出借人签字后生效。

  借款人签字: 出借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xxx年 月 日

关于借款合同4

  甲方(贷款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5

  借款合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在 省市签订。

  贷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借款人(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因出资设立 公司,向甲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万元(CNY:)。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仅供乙方出资设立公司所用,乙方不得随意改变

  其使用用途。

  第四条 借款利率

  上述借款月利率为%,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一个月按30天换算)。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借款期限届满后日内,乙方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2、乙方支付借款利息时,甲方需提供正规发票。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借款金额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生效后如需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3、若乙方续借本合同项下借款的,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同意续借前述借款的,则本合同按照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浮动%的计息方式自动延期一年。

  4、乙方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至乙方自乙方全额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之日即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未还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从到期日起每日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附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借款合同6

  按照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有网友咨询了以下几个问题:

  1、银行给予企业以信用额度的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2、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贴现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3、企业与企业之间签署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4、银行与企业之间签署的银行汇票承兑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5、信贷额度协议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1)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汇票贴现协议、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必缴纳印花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

  “对于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须缴税?”近日,某企业的财务人员打电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对此,税务人员解释如下: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经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55号)的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业与银行企业的区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银行金融企业是指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

  可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中的界定,也就是说对贷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缴纳印花税。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经济活动的实质课税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应正确予以理解与运用,国家对贷款业务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规定,但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款业务,就营业税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作出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

  综上所述,从税收层面上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是一种狭义上的借款合同,而并非经济合同法所界定的广义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法释[1999]第3号)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两者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却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关于借款合同7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 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 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 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8

  编号: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户)住址借款用途利率月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金额(大写)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借款日期年 月 日到期日期年 月 日还款计划还款情况登记年月日金额年月日还本金额还息金额结欠本金经办员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_____%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 款 方 贷 款 方

  ------- -------

  借款单位(人)________印章 贷款单位________印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印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___________

  借款方经办人__________印章 信贷员__________印章

关于借款合同9

  x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x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x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x款逾期不还的'部分,x款方有权限期追回x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x款方的x款,x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x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10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XX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XX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XX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11

  抵押人:====

  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 传真:==========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单的财产为抵押权人的债权设立抵押担保。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抵押权人与榆林市凯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xx年陕中银靖短借字003号》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二条 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

  抵押物有关情况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四条 抵押登记

  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权人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的检查。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向抵押权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孳息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八条 担保责任的发生

  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被担保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抵押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被担保人提出的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抵押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被担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第九条 抵押权行使期间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

  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抵押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抵押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绝的,抵押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担保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抵押权行使期间仍为原定期间。

  抵押权人为债务人/被担保人开立信用证后,又相继与之叙做进口押汇融资或其他形式的后续融资,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对这些融资仍以本合同承担连续的不间断的担保责任。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在进口押汇协议或其他后续融资协议签署 日内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权人的,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上述变更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抵押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人保证抵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抵押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抵押权人保存;

  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抵押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抵押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抵押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6、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7、抵押物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诺在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如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人承诺使该第三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书面声明,并交抵押权人执管。

  第十三条 缔约过失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抵押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抵押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7、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抵押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抵押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

  7、行使抵押权;

  8、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六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单;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1、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抵押权人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抵押人对此表示认可。抵押权人授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与抵押权设立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抵押权于合同生效之时设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及债务人/被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关于借款合同12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年月日

  住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元

  (大写) 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 年 月 日

关于借款合同13

  经(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大写):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公证单位

  借款单位(章) 贷款单位(章)公证机关(章)

  负责人(章) 审批组长(章)公证员(章)

  经办人(章) 信贷员(章)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关于借款合同14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地址: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居住地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 (见附图)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

关于借款合同15

  申请贷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_____(单位)_________资金中清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合同】相关文章:

公司借款合同 热门个人借款合同03-01

还借款合同02-06

借款合同02-06

借款合同05-04

借款的合同03-05

分期还借款合同02-07

农业借款合同09-25

外债借款合同09-26

工程借款合同10-15

无息借款合同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