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1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1
今年9月份起,我县已全面进入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戒严期,为了全面贯彻县局的有关要求,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切实把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制定《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应急预案》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今年夏季,由于我县降水分布不均,柴草茂盛,进入秋冬季以来,降雨量偏少,柴干物燥,致使我县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隐患剧增。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环境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放在全盘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要认真按照相关规定,由领导亲自负责,明确重点,确保我县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领导小组,抓紧健全预警、调度、信息、抢险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工,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以便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到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回报。
(三)统计应急救援物资,随时备战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抢险工作:
应急车辆:
应急物资:
铁锹20个;搞头8个;污水泵1台;雨披20个;雨鞋20双;手电筒20个。
三、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安排部署,结合险情和单位实际,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需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援,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二)注重安全生产,及时收集和掌握汛情工作动态,做好防风防火防雪保畅的组织协调和紧急情况的'准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抢险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抢险的统一调度,以保证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掌握现场情况,并能及时到现场指挥工作。
(二)各人员必须恪守岗位,忠于职守,要做到24小时开机提高警惕,密切关注险情变化,确保秋冬季安全生产。
(三)积极做好宣传上报工作,对秋冬季的工作动态及时上报。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2
为做好突发性寒潮的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证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域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成员的镇寒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做好各自辖区内防范和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各项工作,形成责任层层落实、具体工作层层抓的有效体系。
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及时排查辖区内危房、道路、施工工地、渔湖业等可能出现灾情的因素和其他安全隐患,迅速摸清辖区内低保、五保、贫困户、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确保恶劣天气下群众不断炊、不挨冻。
二、预警预防
(一)预警信息
1.信息来源渠道。与相关部门和各村保持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会商。主要来源:市气象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寒潮预警信息,各村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的传真、报告等。
2.采集信息内容。温度、湿度、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三、处置措施
(一)水利行业防冻保障工作
1.强化措施,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各村饮水设施管理人员要在岗在位,做好供水管网的防冻害预防处置,要加强对饮用水管线的巡查和维修,确保饮水设施运行安全;要通知群众利用水池、水缸等设施提前做好储水工作。
2.强化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村主干要在岗带班,加强值守和备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信息报送,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
(二)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作
1.坚持迅速处置、规范报告的原则接到农村公路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严重道路交通堵塞和中断的.事故报告后,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农村公路水毁灾害防抢领导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掌握情况,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
2.坚持有序、安全处置的原则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处置工作有序、安全。
(三)电网安全保障工作
1.抢修作业应遵循“灾来我避,灾后我进”的原则,不得野蛮指挥,强令一线员工冒险作业。抢修作业也要分析班组承载力,不得疲劳作业。
2. 配网抢修要严格执行现场勘察制度。施工队伍要和设备运行班组共同勘察,确定抢修所需设备、材料和停电、接地等安全措施的实施方案。
3.要及时办理设备异动。集中抢修期间,设备有更换或改变结线的,必须在异动生效当天做好设备异动并修改图纸。工作许可部门要严格按照异动后的方式许可工作。
4.严格履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任何线路抢修前,均要规范地进行验电,并在工作地段各端装设接地线后方可开工。验电时人体和导体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接地线各个连接环节要接触紧密,接地棒应插入实土,且埋深不小于0.6米
5.防范倒杆伤害。登杆前应认真检查杆根基础和拉线。对经过水流冲刷的地带,必须重新核实电杆埋深,对埋深不足、杆基不牢或拉线松动的电杆必须先培土加固或采取加绑桩等加固措施,必要时用叉杆或临时拉线加固。拆除未落地导线,应在承力杆横担上打好临时拉线后方可用机械或人力缓慢松线,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做法松线。
6. 低压抢修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人员一律按低压带电作业的要求配备个人工具和防护用具,抢修作业按低压带电作业方式〔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外裸的导电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穿绝缘鞋和长袖全棉工作服,并戴护目镜和手套(有条件的戴低压绝缘手套),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
7.防范次生灾害。抢修期间,应高度重视周围环境因素,防止地质灾害、树木倒落等风险。
(四)农业安全保障工作
1.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并报告镇政府。同时将灾情上报镇办公室。
2.向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派出督导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以及向灾区调拨抗灾救灾物资。
3.派出农业抗灾救灾专家服务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并根据灾害发生范围和程度,建议镇政府从本级财政中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同时,向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5.根据灾情及灾区申请,帮助灾区调用应急救灾物资。
四、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争取财政部门为突发事件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物资保障
为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储备救灾物资。
(三)信息保障
加强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发现、早预报、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四)人员保障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制,保证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区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凌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凌河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区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区政府成立凌河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相关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监察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机关作风监督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畜牧局、区市场监督局、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环卫局、区征收办、区物业处等单位及11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区住建局局长、区应急办副主任兼任。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除雪责任,明确责任区域、时限和标准;负责组织发动“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做好除雪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动员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者和广大居民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除雪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上报灾情信息,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议;负责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安置,帮助灾民重建家园;负责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区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政府办:承担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工作;及时传达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区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和城区除雪的综合协调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打通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区交通;会同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组织对危险楼房、施工现场(由区级核发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临时建筑物及工地塔吊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执法局:负责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及广告牌匾的安全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做好应对暴风雪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参加全区除雪救灾工作;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做好有关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救灾物资储备等;负责维护暴风雪期间物价稳定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大、中学校除雪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对应对暴风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程序进行表奖。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向上级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区安监局:负责所管理和监督范围内相关高危企业等的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督局:负责维护暴风雪期间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根据上级工商部门和区指挥部的有关部署,协助各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暴风雪期间市场经营的各种紧急措施;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畜牧局: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发现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紫荆街道:负责制订和实施农业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区政府。负责水利系统和水利设施应对暴风雪工作。
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安排机关各单位分派各街道开展除雪工作,并督促检查各机关单位除雪工作落实情况。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除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区机关作风监督局:负责对除雪工作中的作风拖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查处。
区监察局:负责对除雪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进行查处。
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队:负责维护灾区治安和交通秩序。
区消防大队:根据区指挥部的指示参与抢险救援和除雪相关工作。
区环卫局:负责主次干道、桥梁、桥洞、广场的专业化除雪及运雪工作。并提前做好除雪设备的维护和物品储备工作。
区征收办:负责与各街道督促、落实各征拆施工现场及其对应的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
区物业处:负责督促、落实各物业管理小区的除雪工作。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区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为城区除雪和道路除雪购置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专用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民政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3.3预警发布
与市级各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4应急队伍
公安、住建、行政执法、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3.5应急联络
建立暴风雪灾害应急联络机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信息报告制度、领导外出请假报备和重大暴风雪灾害预警期领导在岗值守指挥等相关制度,确保联络畅通、指挥有力。区除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应对暴风雪工作负责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4.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方法》将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同时完成区政府和区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街道和各有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议。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调动除雪资源,及时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保障城市道路畅通。
民政部门要迅速查灾、核灾,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救灾款物,切实解决因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和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财政部门要及时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区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发改部门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维护灾区物价稳定。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险房、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交警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普通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向被困在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畜牧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紫荆街道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预警信息,并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驻军部队在区政府的请求下,按有关程序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国有、民营等各类企业要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抢险救灾。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街道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民政、发改、教育、财政、住建、行政执法、卫计、畜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供电、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街道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街道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各街道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经济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畜牧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1)区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区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各街道办事处应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社区、村屯应当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4)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4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1月20日至24日,我镇将会有一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最低气温将会降到零度以下,部分地势较高的村可能会有冰冻,为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结合本地区冬季天气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根据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运输特点和安全管理要求,成立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稳定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欧阳昆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指挥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应急处置动态,及时调整应急工作措施。
2、及时向运输经营者和司乘人员传达应对低温凝冻灾害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醒营运车辆尽量避行低温凝冻灾害地区路段,教育驾驶员行车途径途径低温凝冻路段时要服从指挥,宁可停车等待通行指示,也不能盲目通行,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开展应对低温凝冻灾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整运输车辆,确保因灾滞留人员疏运转和抗灾救灾人员、生活物资安全及时到位。
4、根据天气状况和旅客、货物运输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部署,确保运输安全;完成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应急准备及保障
为防止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造成灾害:
1、要充分考虑到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各种不利因素,根据此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2、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掌握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变化情况,一旦获知因天气恶劣发生路面结冰以及发生塌方等不宜行车的情况时,要及时告知有关驾驶员和乘务员做好车辆绕行调整或停运工作。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运线路要坚决停止发班。严禁冒险行车。及时向社会通告车辆运营调整情况。做好经营性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3、做好人员、车辆、物资、器材、值班、通讯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准备,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4、办公场所、客货运输车辆站场、候车室、职工宿舍等场所要张贴逃生标识,悬挂灭火器。
5、客货运输车辆应配齐配好防滑链、逃生锤、灭火器等器具,并放于指定位置。
6、气温在0℃以下要有保温设施,在5℃以下要有棉被等取暖设备。
四、应急救援
1、进入应急状态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启动本预案,各救援小组及各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随时上报有关情况。
2、通讯联络组在收到救援电话或者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按照组长的指示通知各小组启动应急预案,调度安排应急救援人员、车辆、物资,督促各小组及时开展救援。
3、现场救灾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利用技术设备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施救事故车辆;指挥受灾人员进行自救互救,减少损失;适时增补救援人员,增强救援力量;必要时,对灾害现场周围的居民、学校、长矿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蔓延。
4、善后稳定组要从快处理善后事项,进快转移受伤人员,及时将重伤员送进附近医院,制定事故处理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死伤家属的安抚工作和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交通和生产秩序,严格新闻采访程序,客观公正地宣称报道,客服不良影响。
5、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剂有关物资、器材、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急需品,并为各组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五、相关事项
1、各部门、各救援小组随时准备执行救援任务。
2、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5
一、工作目标
为了应对更长时间、更大范围、更加恶劣的冰冻灾害,进一步提高对抗冻救灾工作的认识,确保抗冻救灾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实现“保平安、保畅通、保供给、保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镇抗冻救灾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指挥长,成员。
指挥部职责:加强24小时值班;负责统一指挥全镇的抗冻救灾工作;调配抗冻救灾力量;及时向县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提供救灾工作建议,协调、指导全镇抗冻救灾应急工作;积极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对灾区实施有效救助;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冻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设五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编排督促灾害期24小时值班的相关工作,及时掌握气候、雪情、冰冻情况等有关灾情动态;负责收集全镇的灾情,统计、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编发防冻抗灾工作简报、信息;起草有关防冻抗灾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时向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通报灾情及救灾情况,以及对受灾村户进行业务指导和联系。
(二)交通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掌握全镇的水上及道路交通运输情况,及时通报全县及我镇水上和道路营运情况;协助交通部门维护交通安全及封锁相关道路;查看危桥险路并树立明显标志;及时组织人力进行道路的除冰和救助。
(三)勘灾救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的五保户、特困户及危房户、生活困难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五保户已倒房有生活困难的',由镇统一安排至敬老院,对生活困难户由村统一安排好,并确保生活物质的供给;对倒房户由村安排好生活住房后,镇统一供给米2袋、被一床、人民币200元进行统一慰问;统一对其它特困户进行安置,并制定救灾安置方案;对生活困难户进行慰问,确保其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
(四)生活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带领计生办全体女干部及社区创卫办下到9个社区,与社区干部一道对全镇居民进行一次水、电、煤、气及生活必需品的调查摸底,动员居民发扬友爱精神,相互提供救助,相互提供生活必需品;动员全镇的蔬菜种植户,特别是牛潭河、花果山的菜农为县城提供蔬菜;为社区居民编发救灾小常识,并进行生活自救;对镇范围内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摸底;协助县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五)救灾抢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计划生育办全体工作人员
县城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村镇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各种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负责调度镇民兵成立应急分队;负责对全镇抗冻救灾的`业务指导;全天候在镇政府机关待命。
(六)督查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各单位部门的抗冻救灾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镇机关干部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处罚和通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镇抗冻救灾的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和通报信息
(二)成立应急分队,随时进行应急处理
队长:
队员:计划生育办全体工作人员
县城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村镇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三)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对危房户进行紧急维修,对生活困难的五保户由镇进行安置,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
(四)及时掌握城镇生活物质的供求情况和紧急调度生活物质。
(五)对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整治,及时打击和进行紧急处理。
(六)对危桥险路设置安全标志,并派专人把守。
(七)发动各村群众及时进行抗冻救灾,发挥友爱互助精神,进行生活自救。
(八)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果断处理。
(九)对干部到位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干部不到位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哈尔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延寿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大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依规、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延寿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决策部署、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需要,指挥部将临时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
2.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领导兼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议、决策和工作部署;根据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综合协调应对;及时进行信息收集、核实、传递和报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3.1县委宣传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协调媒体弘扬各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安排灾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
2.3.3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校园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秩序,必要时根据气象预警防御指引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学校停课或提前放学;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3.4县工信科局: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做好通信网络保障。
2.3.5县公安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抢险救灾的现场秩序;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群众安全、快速转移;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2.3.6县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负责筹措拨付严重气象灾害抢险救灾补助资金。
2.3.7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组织开展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地理信息和测绘服务。
2.3.8延寿生态环境局:与气象部门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会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2.3.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范围内危险房屋隐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离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排除道路和低洼地段积水;因气象灾害引发城市内涝时,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涝工作和城市排涝设施的安全。
2.3.10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运营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工具;负责组织、协调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复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运输保障。
2.3.11县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汛情预警。
2.3.1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调运,协调化肥等生产资料供应,参与农作物旱情、墒情监测,开展病虫害监测分析,指导农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灾前准备,及时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3.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协调对救灾所需成品油料紧急调拨。
2.3.14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督促属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指导辖区内各旅游景区、酒店等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景区游客安全;指导受灾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做好景区内由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者安全撤离工作;指导旅行社妥善安置旅游者;指导旅游企业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旅游者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服务工作。
2.3.15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3.16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联席会商机制及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员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进行灾害信息收集及应急情况反馈。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2.3.17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应急、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巡查、监测和预警,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
2.3.18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信息发布;承担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全程气象服务保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部门的联防工作;组织开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为县政府指挥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等。
2.3.19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检查、电网运营监控和电力调度,及时调集力量排除电力设施危险和故障,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2.3.2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负责通信网络保障工作,对受损坏的通信设施和线路及时调集力量进行抢修。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全网快速发送气象部门高级别预警信息。
2.4乡镇级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要纳入乡镇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本预案衔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应急工作机制,组织和实施本区域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各乡镇社区、村屯设立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员或联络员队伍,负责气象灾害事件先期处置、动员以及负责气象灾害情报收集、应急宣传等工作。
2.5专家工作组
由气象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处置措施提出意见或建议,为政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监测预警
3.1监测预报
3.1.1监测体系建设
配合哈尔滨市气象部门组织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布局、建设和维护,各乡镇政府协助气象设施的选址,为气象设施安装、维护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关气象设施及环境的.保护,齐抓共管,共同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水务、农业农村、工信科、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电力、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水务、林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实时提供气象部门共享。
3.1.3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信号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持续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御指南等。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气象灾害程度不符合预警条件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
3.2.3发布途径
县有关部门应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广播、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同时,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相关媒体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应根据应急需求,在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暴雪等预警信号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向公众免费发送预警信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传播媒介的所属单位、企业或组织应落实专人负责关注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和社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以及电力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5.应急响应
5.1响应级别
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对应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气象灾害分级,划定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Ⅰ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Ⅱ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气象灾害。
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Ⅲ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气象灾害。
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Ⅳ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一般气象灾害。
5.2分级响应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根据不同预警等级,执行相应预案,采取联动措施。
5.3响应升级
(1)因气象灾害影响加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升级,或者气象灾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灾害,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应急部门。
(2)当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县控制能力,需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其他省或中国气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县委、县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3)当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时,应急处置指挥权相应上移,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行动。
5.4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5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紧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6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5.7响应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气象灾害损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6.2调查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县气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3恢复与重建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的城市基础设施。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县政府、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7.2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职能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7.3物资保障
根据不同区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联共享、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预警信息传播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预警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7.5应急用电保障
担负重要应急机动处置保障的单位,应通过发挥移动发电装备的功能,结合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号提前部署,为应急处置提供电力保障。
7.6技术保障
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的气象灾害风险特点,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与方法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8.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预案制定部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市扫雪除冰工作,雪前做好设备和人员组织准备,雪中保障道路具备畅通条件,雪后保持市容环境清新整洁,切实保障全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属地为主,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徐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国省道干线、县乡村道路、高速公路、机场、桥梁、窗口地区、门前三包责任区、街巷社区、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扫雪除冰工作。雪天其他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不属于本预案处置范围,应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1.5等级划分
Ⅰ级(红色预警),暴雪。12小时降雪量(雪融化后的水量,下同)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达8厘米。
Ⅱ级(橙色预警),大雪。12小时降雪量达到3.0~5.9毫米,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5.0~9.9毫米,或积雪深度达5厘米。
Ⅲ级(黄色预警),中雪。12小时降雪量达到1.0~2.9毫米,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2.5~4.9毫米,或积雪深度达3厘米。
本预案有关数字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指挥机构
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扫雪除冰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武装部、市城管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教育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卫健委、市级机关工委、气象局、新沂供电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江苏新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无锡新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2.2办事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制定扫雪除冰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落实市指挥部的命令,协调和调度成员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通报雪情。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武装部:负责协调驻新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的扫雪和抗灾;协助地方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等工作;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伤病员救治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报道天气变化和扫雪除冰情况,做好扫雪除冰知识的宣传,对未尽义务的单位和店铺给予曝光,实施新闻监督。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雪灾及冰冻灾害的信息汇总、处置协调工作。负责会同属地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助等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扫雪除冰责任区的划分;负责管养区域内的扫雪除冰工作;组织执法人员投入扫雪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监督指导环卫保洁公司做好市场化范围内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组织力量利用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和其他方式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的扫雪除冰情况,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要求的单位给予处罚;做好主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融雪用盐采购及发放工作。指导监督科学用盐和融雪善后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和道路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快速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市指挥部反映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临时封闭或限速行驶。引导过往车辆减速慢行,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管养区域内的港口、机场、国省县道公路、公交场站及站台、客运站、车站站内通道和铁路交叉路口等地段的扫雪除冰工作;督促相关客运单位做好因雪灾滞留车站旅客的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灾民和物资撤离等所需的运输工具,保障抢险救灾通道的`畅通。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全市各农贸市场、商场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扫雪除冰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在出现极端降雪天气影响师生人身安全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学生作息时间或短期放假。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府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燃气、供热裸露管道防冻保护措施;负责做好管养区域内的扫雪除冰工作;组织在建工地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房产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全市各物业小区扫雪除冰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供排水裸露管道的防冻保护措施;负责管养区域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灾害的防范、抢险救灾及生产恢复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有关扫雪装备、物资等经费的预算和落实,并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扫雪所发生的资金进行核定。
市卫健委:负责受灾地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提供受灾地区医疗卫生信息。
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市级机关各单位扫雪除冰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雪情预警信息发布;在降雪季节,及时向市有关部门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降雪天气和出现道路结冰现象,每日发送天气预报。
新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组织力量进行设备巡查、检修、除冰等,做好因雪灾引发线路冰冻、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抢险抢修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高新区、马陵山景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3应急准备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3.1明确责任区域
根据全市路网、各有关单位扫雪除冰保障应急作业能力、作业队伍和装备集结场地等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明确扫雪除冰责任区域。责任区域分为市责任区域、镇(街道)责任区域、区责任区域、社区(物业公司)责任区域和其他责任区域。
市责任区域:原则为城市道路、市属公园绿地、部分窗口地区周边道路。该区域由市指挥部根据“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结合日常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划定并明确市级责任部门。
镇(街道)责任区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市责任区域、区责任区域以外的支路、街巷和社区扫雪除冰工作。该区域由各镇(街道)扫雪除冰指挥机构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划定。
经开区、高新区和马陵山景区(下文简称各区)责任区域:辖区内除市责任区域以外的主干路、次干路、重要支路以及重要的街巷。该区域由各区指挥部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划定。
社区(物业公司)责任区域:负责镇政府(街道办)划定的街巷和小区的扫雪除冰工作。该区域由镇政府(街道办)具体划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市房产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其他责任区域: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中的和未经验收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根据建设和管养职责,由市住建局或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供水管线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水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用水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和其他公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与高速公路相接壤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由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由于管线漏水需进行除冰工作的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
3.2加强气象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要根据《新沂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与市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定时提供天气预报,并组织专家分析降雪态势,确保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
3.3加强雪前宣传
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冰雪天气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3.4储备扫雪除冰物资
扫雪除冰各相关单位、专业作业部门在每年11月1日前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和防滑料等物资,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全面保养检查,保证机械性能良好。同时,各镇(街道)要确定积雪消纳场所,以堆放含有融雪剂的积雪。
3.5加强市政设施排查
各城市基础设施权属部门要协调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公交等单位,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运行良好。园林绿化部门要组织对所属范围内常绿行道树、绿地公园内大型常绿植物进行修剪,以防积雪压断树干。
4预警响应
市气象局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各镇(街道)、各有关作业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扫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融媒体中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各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完善预警信息响应机制和流程,快速、准确、权威、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对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媒体应当立即插播并滚动播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或各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在10分钟内播发。港口、车站、通用机场、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有效设施传播预警信息。
接到降雪预报后,全市各单位立即组织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
由于降雪冰冻灾害在本市各镇(街道)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不同,各镇(街道)、各区及各相关部门应在综合考虑雪量、地面温度及道路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针对雪情预警作出适级响应。
4.1中雪预警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中雪预报后,各单位带班领导、人员确保在岗,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各备勤点扫雪除冰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加强社会宣传,及时发布扫雪除冰工作动态,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2大雪预警响应
在中雪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各区及各单位分管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四楼指挥中心)参加扫雪除冰保障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同时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除冰,保障雨雪天道路通行条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物资的供应。
4.3暴雪预警响应
在大雪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调动一切资源,确保人财物投入,全力应对灾害。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扫雪具体实施方案的启动情况及路面状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降雪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社会单位和群众发动情况、城管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收集掌握的问题向各扫雪作业单位通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反馈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将路面交通管制信息向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便于主要责任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5.2响应分级和分级响应
对应降雪预警级别,市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决定,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决定,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降雪冰冻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
5.3三级(中雪)应急响应
(1)市及各镇(街道)、各区和各相关单位启动本单位扫雪除冰工作预案,专业作业单位上路清扫积雪。
(2)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按责任区划分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3)沿街单位、店铺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各相关单位及个人依据树木所有权限及时清除树上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厚压折树枝,造成阻碍交通及伤人事故。
(5)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各电信运营企业,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5.4二级(大雪)应急响应
(1)在应对中雪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及驻新部队应急队伍,重点支援火车站广场、南京路,市府路等重要节点和道路等重要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3)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4)各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电、气等基本物资保障。
5.5一级(暴雪)应急响应
(1)在应对大雪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驻新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应急预案,按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2)交警部门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必要时派警车开道护送。
(3)各镇(街道)、各区及各相关部门排查并消除因积雪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发生灾害后,各镇(街道)、各区、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中雪、大雪、暴雪扫雪除冰工作的应急结束统一由市指挥部确定。
6除雪作业要求
6.1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主干、后次巷”和“梯次清扫,分类作业”的原则,优先做好城区主干道、立交桥、上下坡道、车站、广场、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连接线的扫雪除冰工作。
6.2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同时,对桥梁、匝道、坡道等易滑易结冰区域采取预撒防冰措施。
6.3降雪过程中,城区桥梁、坡道、匝道、进出城通道等易结冰地段,中雪每2小时实施1次融雪,大雪以上每1小时实施1次,防止积雪成冰。同时采取机械化清雪、人工扫雪等措施,确保城区主干道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进出城通道单向至少1股道路的畅通。
6.4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城区内道路积雪基本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高速公路、进出城通道基本恢复正常。
6.5坚持扫雪除冰与保护环境兼顾的原则,尽可能使用生态环保融雪剂,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7善后恢复
7.1做好积雪残冰清除,迅速恢复交通环境。降雪结束后,除雪单位要及时行动,将路边积雪、残冰及时运至指定倾卸消融点,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雪、残冰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7.2在雪后交通恢复工作中,交警部门以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为前提,为作业单位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
7.3每次扫雪除冰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8保障措施
8.1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雪除冰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人;要健全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切实把降雪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
8.2各镇(街道)、各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建立应急机制,有效开展本辖区扫雪除冰工作,切实保证所属道路雪天交通通行条件。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扫雪除冰工作方案完善应急机制,细化处置程序,本着“责任明确、预案周详、准备充分、工作细致、反应快速、协调一致、作业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则,切实做到责任、预案、设施、人员、经费、积雪消纳场所“六落实”,购置充足的扫雪设备和融雪剂,并储备到位,除雪作业要做到“雪前准备”、“雪中除雪”与“雪后迅速恢复市容环境整洁”并举。
8.3 精心组织,切实落实扫雪责任制。各镇(街道)要划分沿街单位的责任区,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与沿街单位、店铺签订扫雪除冰责任书,特别是新建改造的道路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扫雪无“盲区”。同时,要对扫雪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要求沿街单位和店铺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以雪为令,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
各镇(街道)、各区及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扫雪工具、机械和运输车辆,组建骨干队伍和突击队,随时为抢险救援做好准备。
8.4强化指挥,确保扫雪工作万无一失。各镇(街道)、各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对重点部位和路段要重点保障。尤其是元旦、春节等假期,适逢中小学、高校放假和春运高峰,各镇(街道)、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基层要保证有一定的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
8.5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扫雪期间,市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各镇(街道)、各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对突出单位和典型事例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市范围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责任。
9预案管理
9.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形势发展,及时组织修订、更新。
9.2各镇(街道)、各区及各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9.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一些列关于进一步加强雨、雪、雾、凝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抗凝冻、保平安”的工作安排,提前做好今冬明春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雨、雪、雾、凝冻等因素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雨、雪、雾、凝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客、货运车辆流量增加、管理难度加大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预防、监督、管理、控制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净化路面环境,改善通行条件,确保道路交通形势稳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雨、雪、雾、凝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成立马铃乡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全乡雨、雪、雾、凝冻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道路交通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排查、应急救援、资料收集等工作。
三、高度重视,提前应急准备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安排准备,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抓好雨、雪、雾、凝冻等恶劣天气管理工作。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电管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提前储备好防滑防冻物资和食品、药品等应急物资及铲冰除雪设备等,确保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科学调配、确保安全的目标。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道路巡逻管控,做好应急管理处置工作
1、各责任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利用宣传栏、手机信息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交通安全常识,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2、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开展雨、雪、雾、凝冻等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治理。大力整治道路运输秩序,切实解决好车辆超载、超限、超员运输问题,要全面清查驾驶人员的资质情况,对未取得资格证、持假驾驶证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黑车”运营、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要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对超员违法车辆上路的要予以制止,从源头上把好客运车辆在运营线路上的安全关。
3、农业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用车辆和农机设施的安全监督力度,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重点解决货车载客和客货混载等现象。
4、加大路面违法行为的整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对辖区范围内主干线路面的日常管理。以整治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车辆超速、超载、强行超车、违法停车等七项违法行为为重点,针对本乡及各路段实际,把主要人力放在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上,采取“定点与流动、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巩固上路率,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率、查处率,形成严管态势。
5、要加强协调配合,在易结冰、易积雪及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加强巡查,对管辖范围内的重要路线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等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提出整治意见或建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一旦发现凝冻现象,及时向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汇报,迅速科学调配,派出人力疏导交通,及时设置临时性交通标志,组织人员铲冰除雪,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交通保畅。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雨、雪、雾、凝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我乡实际,抓危险路段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综合治理的良好执法环境,确保雨、雪、雾、凝冻等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9
为保证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城乡居民的正常用电,我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及时制定了特殊天气保供电应急预案。
一、成立雨雪低温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全面负责特殊天气供电应急工作。
副组长:
(副经理)职责:外部协调工作。
(副经理)职责:特殊天气保电方案的实施与技术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
副经理)职责:抢修材料供应。
(经理助理)职责:信息收集及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
(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抢修工作技术负责,制定电网运行方式。
(市场营销部主任)职责:做好用户的协调、解释、服务工作。
(安全监察部主任)职责:做好应急工作的安全监督工作。
二、各供电所、变电站、保线站、检修中心、调度所针对雨雪低温天气,修订切合实际的保电应急预案,并成立特殊天气应急突击队。
(一)各站所重点工作
1、保线站、供电所重点工作:组织人员对陈旧线路、交叉跨越、负荷较重线路进行重点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因天气原因造成的.故障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抢修,并及时汇报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需要公司增援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各班站应储备充足的抢险材料,做好物资调用工作,同时做好应急车辆的保养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变电站重点工作:做好变电设备防寒防冻和防污工作,注意充油充气设备的油位气压变化。加强设备巡视,从接到此通知起,各站要增加设备巡视次数。同时保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迅速消除事故隐患。
3、调度所职责: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正确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区域、要害部门的电力供应。
(4)协调电网、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6)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4、检修中心职责:组织做好事故应急抢修人员分组工作,准备足量的备品备件。做好车辆以及检修、试验设备的日常保养,以便抢修时及时使用。
(二)事故分类确定应急指挥组组长
1、一般区域内配网事故由所属供电所所长现场应急指挥。
2、一般变电事故由本站站长进行现场应急指挥。
3、发生输、变电事故由公司副经理王文进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保线站、工程科、检修中心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4、发生较大配电网事故或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由公司经理张生智进行现场指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行动小组组长,在应急状态下必须服从应急指挥组的统一调度,其职责按已启动应急程序要求各司其职,履行分管安全职责,确保其职责范围内安全有序。
为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全力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企事业单位的用电,要求公司各供电所、变电站、保线站、调度所尽快制定本班站的应急预案并上报生产技术部。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10
一、人员安排
根据项目整体安排,参训人员主要人员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保洁员:主要负责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资
1、铁锹、铁铲。
2、除雪剂、除雪板。
3、垃圾运输车等。
三、具体内容
(一)建立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制,随时关注气温变化,如遇气温骤降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紧急做好防风、防雪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提醒业户关门窗、检查除雪工具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物资,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明确分工。
(二)明确各自分工,并按照相关要求展开工作:
客服组:及时疏导受灾群众,沿安全路线撤离,并安抚业主情绪,避免出现恐慌情况。
保洁组:重点清理园区门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剂融化路边积雪,并用铲雪板、铁锹、铁铲铲除路面结冰,并由垃圾运输车负责清运。
灾后需全面检查园区树木、花草等损毁情况,并及时联系园林公司负责修缮。
四、注意事项
1、正确对待暴风雪天气,克服恐惧心理,避免出现大面积恐慌,影响救助工作。
2、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明确各项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应急技能。
3、严格要求保洁公司,配备暴风雪天气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风雪来临之时出现工具不全的现象。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为了应对冬季降雪,减少因下雪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清雪原则
要求所有部门以雪为令,及时清除积雪,不能拖拉延缓。冬季清雪铲冰工作实行责任区划分和全员义务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成员:xxx
四、职责
(一)公司的清雪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公司责任范围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综管办负责保障应急物资的提供(包括盐、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应急抢险的辅助与协调、清雪铲冰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部门针对所辖区域的道路、活动场所及时开展积雪积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标准
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降雪量达到3-10cm为中雪,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应当清扫完毕。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进行清雪工作。
(二)中雪
1、物业社区微信: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积雪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临晨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撒适量盐水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进行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结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
2、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
3、各部门要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撒适量盐水或融雪剂,并对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综管办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未被污染的积雪可堆放树穴及绿地内,被污染的积雪(喷洒过盐水的雪)禁止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灾害性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寒潮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灾后重建。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成员
镇政府设立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工作机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寒潮雨雪冰冻灾害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成员: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本行政村防灾及灾害救援工作)、各站办所中层正职、镇直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贾艳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寒潮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全镇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确定灾害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全镇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传达上级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的决定、指示,负责全镇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镇应急指挥组相关决定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与各单位的联系,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党政办:根据气象部门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协助指挥部指导开展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党建办(宣传):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负责灾区的交通管制与疏导工作,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道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社会治安工作。
财政所:负责安排救灾款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等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单位向上级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乡村振兴办:负责全镇受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及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排水和污水处理、供热、窨井盖等基础设施、社区、燃气、建筑施工领域等方面的灾情的核查和上报,督促各天然气公司对辖区天然气管道、阀门、供应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做好隐患排查,确保天然气尽快恢复正常供应,确保供气安全。对道路、学校、居民区、河道、塘坝、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农贸市场、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垃圾、积水、杂物、淤泥物进行全面清理。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领域(含畜牧、林业)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大棚等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各行政村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组织因灾被困畜禽的紧急转移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动物疫情发生,及时对因灾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林木进行评估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制定和实施全镇供水系统、水库(大坝等)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供水系统的管道隐患。坚持先通后畅原则,与相关委局对接,一事一策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全镇道路、桥梁有序修缮重建,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醒企业做好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工作;做好工业企业灾情的核查和上报。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辖区内各个地质灾害点灾后隐患排查、除险工作,以及新增地质灾害点的排查、上报工作,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安全事故。
卫生院:负责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综合管理;开启绿色通道,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灾后防疫消杀、疾病监测、健康培训等工作;协调卫生院保障安置点群众身体健康。
镇供电所:负责所属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及镇村生活用电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要。
四、信息报告和预警
(一)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寒潮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完善工作措施,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将采集的准确、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二)加强值班工作。各村“两委”、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五、应急处置
(一)指挥与协调。本方案启动后,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镇灾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单位要遵照镇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控制。险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三)交通管制。根据灾情的需要,灾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路段),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严格手续,并保障安全。
(四)抢险救助。遇重大灾情,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抢险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唐庄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组、派出所干警、民兵应急分队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镇卫生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五)安全防护。在处置灾(险)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险)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六)调集征用。根据当前灾害性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七)信息报道。领导小组要将灾害监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按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向上级汇报。并及时通过广播报道,把握正确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要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出现卫生、环境事件的事发现场,相关部门要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征用了物资、设施、设备或其它财产的,要及时归还或按规定予以补偿。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制定计划,恢复重建。
(二)社会救助。镇民政所要积极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三)调查总结。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包括:因灾事件的影响范围、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原因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及其间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措施建议,需表彰或追究责任的单位、个人等,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灾害性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党委、政府联合表彰,并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能,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所有干部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请假。主要负责人离开辖区的,必须向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领导组长报告;若系人为因素致使急险事件未得到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13
为切实做好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市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刘德英局长为组长,陈贤康、俞之伟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工程科、局行业科、公管所、公路段、港航处、质监站、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工程科:及时掌握全市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局行业科: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公路运输管理所: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公路管理段:加强全市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港航管理处:加强恶劣气象条件下水路运输、渡口、渡运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将大风、大雾等情况通知各水运单位和渡口;督促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装卸作业处理,必要时停运、停渡。
质监站: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建设指挥部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交通工程指挥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物、简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因灾致人伤亡事故;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工地应暂停施工;确因工期、质量因素需要施工的,应督促加强安全防范。
各运输公司: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安全行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保证运输安全。
公交公司: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城区道路巡查,组织人员及时除雪,保证公交线路畅通,公交运行安全。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为了应对冬季降雪,减少因下雪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清雪原则
要求所有部门以雪为令,及时清除积雪,不能拖拉延缓。冬季清雪铲冰工作实行责任区划分和全员义务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闫廷亮
成员:
四、职责
(一)公司的清雪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公司责任范围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综管办负责保障应急物资的提供(包括盐、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应急抢险的辅助与协调、清雪铲冰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部门针对所辖区域的道路、活动场所及时开展积雪积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标准
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降雪量达到3-10cm为中雪,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应当清扫完毕。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借宿清雪工作。
(二)中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积雪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临晨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晒适量盐水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借宿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结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
2、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
3、各部门要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晒适量盐水或融雪剂,并对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综管办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未被污染的积雪可堆放昼树穴及绿地内,被污染的积雪(喷洒过盐水的雪)禁止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八、责任区域及负责人
1、融创公馆坡道及1、2号楼区域以及车库出入口责任区域由秩序部负责。责任人:陈建平
2、融创公馆17、18、19号楼、喷泉处责任区域由客服中心负责。责任人:闫廷亮
3、融创公馆11、12、15、16号楼区域工程维修部负责。责任人:孙志坚
4、融创公馆3、5、6、7、8、9、10号楼责任区域由客服环境部负责。
小区寒潮的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市政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成立XX市交通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分管公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科、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县交通局、XX区工贸局、XX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交通系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交通厅支援等。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科,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应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2.3.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3.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2.3.2.1公路抢通小组
由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公路桥梁养护、项目办、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县(区)公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对所管辖的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开展除雪防滑工作;向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协调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县级以下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2道路运输保障小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担任,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客运、货运、出租、安全、稽查等科室负责人、县(区)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及相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县(区)运输管理部门及所管辖的运输企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线路班车、公交车辆出行;妥善安置被困客运站内的旅客,维护站内秩序,做好退票和解释工作;为滞留途中的运营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3宣传报道小组
由市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担任,市局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宣传报道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宣传教育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4后勤保障小组
由市局组织人事科科长任组长,市局财务审计科、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准备
3.1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每年应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市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除雪防滑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应急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3.2预警发布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运输生产领域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3.3应急联络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各部门和各单位联络人员名单(含单位、姓名、工作职责、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应在每年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4应急队伍
市交通局组建两支应急队伍,即: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和道路运输应急队伍,分别在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4.1公路除雪应急队伍
由市公路管理处牵头,县(区)公路管理部门、施工企业配合,成立两支公路除雪应急分队:
(1)以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企业为主体的公路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2)以项目办和施工企业为主体的公路在建工程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在建工程除雪防滑工作。
3.4.2道路运输应急队伍
由市运输管理处牵头,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县(区)运管部门配合,成立两支道路运输应急分队。
(1)以客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客运抢险分队,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
(2)以货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货运抢险分队,负责抢险物资的运送;
市公路管理处和市运输管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应急队伍的组成、除雪防护机械设备、应急车辆和物资的储备进行统一部署和落实,并于当年的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4、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公路施工现场的积雪,重点保证境内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畅通;
(2)对境内普通公路上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客运站内滞留乘客实施紧急救助;协助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4)协助多方力量对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生产经营受影响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同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各县(区)交通部门要尽快对辖区重点受灾企业、地区实施有效救助,帮助恢复生产运营,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援助申请。
(二)各级公路部门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尽快帮助施工企业恢复冬季施工作业。
(三)各级运管部门要尽快查明车辆运营情况,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帮助企业恢复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力量抗灾自救。及时安置和救助滞留途中和站内的人员和车辆,尽快恢复营运。
8、附则
8.1奖励和抚恤
(1)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全市交通系统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区)交通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内部灾害预警传达和灾害预防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
(4)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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