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用水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
公司成立管道直饮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小组,统一负责管道直饮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
成员:工程技术部经理、客户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由工程技术部经理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
二、预测预警
应急小组随时掌握集公司所管理直饮水系统水质、水源、管网等动态信息,实行24小时监控,遇有影响危及直饮水安全供水的情况及时向应急小组报告。
三、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供水的事件,应急小组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小区直饮水供水安全,应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领导,以便立即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事项的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时,客户服务应立即利用各种渠道通知业主突发事件处置的进展,同时告知业主采取适当措施。
(一)供水水质防范应急预案
1、供水水质防范范围:公司经营管理的直饮水社区
2、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
(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产品水进行常规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水质应急防范小组汇报。
(2)水质发生变化,对源水、产品水进行检测,每隔十分钟检测一次,同时向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3)如果水源污染影响供水,将采取以下步骤处理: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预处理及深度处理解决不了问题,经应急小组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
3、发现水质变化,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情况,保持信息畅通;总值班电话:2297090。
(二)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1、供水管网抢修范围:直饮水供回水管网。
2、供水管网抢修设备:热熔器、电缆线、水泵足够的应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供水管网抢修时限:管道白天10小时以内,夜晚20小时以内。
4、供水管网消毒杀菌处理:管道抢修完成后立即进行连通管道消毒杀菌处理,并不间断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合格后,连通管网开始供水。
(三)设备抢修应急预案
1、设备抢修范围:制水设备、供水设备、杀菌设备
2、设备抢修器材:备用供水泵、制水主机高压泵备用件、测试仪表、O3发生器用紫外线灯管、安定器。
3、设备抢修时限:白天24小时以内,夜晚36小时以内。
4、设备抢修后消毒处理:设备抢修完成后立即进行连通管道消毒杀菌处理,并不间断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合格后,开阀连通管网开始供水。
四、监督管理
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防突发减突发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五、附则
1、本预案由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公司应急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
一、编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乡主要饮水工程基础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两季。分布在全乡各村、社水源相对匮乏的地方,较为分散。农村饮水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脱贫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为助推全乡脱贫攻坚“整市摘帽”,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溪口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强化领导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乡村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邹粟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陈小俊担任,成员由乡河长办和各村村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在乡河长办,陈小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宇贤同志协助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电话:0818-8746001。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乡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乡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
各村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社,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急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应急备用水源地分布情况:后坝沟村应急备用水源地:王家沟;
楼坝河村应急水源地:楼坝河;
向家岩村应急备用水源地:柏家沟,朱家沟;
喻家梁村应急水源地:杜家沟、王家沟;
双龙庙村应急备用水源地:党家沟、王家沟、许家沟;
4.应急措施
①针对少数偏远吊脚户存在季节性缺水,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它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适用村包括向家岩村)
②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③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④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⑤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⑥预备应急车辆准备一台,应急人员20名(民兵预备役)。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乡办公室统筹。
五、应急响应
1.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传迅速达有关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乡财政应编制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2.通讯与信息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七、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3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具体应急措施
1、疏散。当事故突然发生后或接到上级的环境污染的警报后,各位教职工必须遵守"学生优先,伤员优先"的原则开展疏散、抢救工作,帮助学生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清点人数。撤离到安全区域后,班主任应立即清点人数。
3、及时抢救。保持镇静,沉着应付,面对事故,决不能惊惶失措,手忙脚乱。事故现场的'最高领导或组织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抢救工作,有受伤师生即报120送医院救治。
4、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环保、消防、教育等上级部门报告。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5、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导致其他不应有的事端。
6、要特别注意做好受伤学生及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4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公司简介和污染物处理
2.1本公司基本概况
深圳艾意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万安路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18栋1-2层西侧,租用建筑面积1870平方米,职工总数50人。公司年生产银油通孔产品约50000平方米、银油飞线产品5000平方米、高阻产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处理设施
本公司污水处理站由深圳市罗湖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m3/d。
2.3污染物分析处理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泥)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所以本公司与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签订处理工业废物合同,污泥由东江环保公司定期派车运走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2现场总指挥:总经理
3.3现场指挥:行政部
主要职责:在事故现场对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员进行抢救疏散。
3.4主要负责人:刘武仕
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污水处理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对污水处理站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发现污染物出现泄漏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先迅速通知总经理,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抢修设备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处理操作员:
职责:定期对设备的保养、定时定量添加药品、经常检查污泥存放处是否有外泄,保证污水达到达标排放。发现事故问题要迅速向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处理。
3.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刘武仕)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得到及时抢救及设备正常运行,保护现场、协助环保部门做事故的调查工作。
4.应急响应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4.2发现事故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报告公司负责人,报告要求(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或设备故障的起因);现场操作人员和负责人将事故通知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对设备的'抢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听从指挥组统一安排部署;
4.3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4.4本公司已经定期的对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组织过培训。使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熟悉环保知识,熟知自己的任务。在人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化时可以随时组织起抢救抢修队伍。
5.应急安全防护
5.1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5.2.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5.2.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2.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6.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6.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6.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环境应急队伍应该及时维护、保养污水处理站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宣传
7.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5
为深入加强幼儿园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幼儿园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本园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园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幼儿园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⑴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⑵保健室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幼儿园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妇保所和岳阳街道卫生院并做好登记工作,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保卫科,同时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
⑴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⑵幼儿园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⑶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⑷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三、幼儿园发生饮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1、报告程序:幼儿园、xxx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妇保所、xx街道卫生院。
2、联系电话:
区教育局:xxx
区疾病控制中心:xxx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6
根据沐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环函12号)的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止和应对我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丹镇刑行政区内发生的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在县环保局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黄丹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吴林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一)镇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及镇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组织制定与修改应急预案
4、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协调各部门合作。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共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情况及时向镇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与镇有关部门之间的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期间本镇内部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及后勤工作。
三、应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报告
(二)快速出动
(三)现场控制
(四)现场调查
(五)情况上报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的发布
(七)污染跟踪
(八)调查取证
四、终止应急
(一)终止应急的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达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完全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消除,供水系统已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程序
确认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公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至印发之日起实施。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7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地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17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发〔2016〕3号)》、《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导致水质不达标,造成生活饮用水无法饮用、中毒、传染病流行,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和应对准备措施,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因素及时进行监督、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本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技术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完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进行监督、监测、预警、报告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预防和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机构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预防和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1.4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分级
特别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Ⅰ级):影响特别重大,由国家卫计委依据有关规定确定。
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Ⅱ级):因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源污染导致日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以上供水企业出厂水水质不达标,使供水区域内经济、社会生活等受到重大影响;因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中毒、传染病流行,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国家卫生计生部门认定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Ⅲ级):因水源污染导致日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供水企业出厂水水质不达标,使供水区域内经济、社会生活等受到较大影响;因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中毒、传染病流行,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Ⅳ级):因水源污染导致日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以下供水企业出厂水水质不达标,使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等受到一定影响;因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中毒、传染病流行,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 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规定,省卫生计生委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发生在云南省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根据工作需要,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建议。
应急领导小组由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办公室、规财处、应急办、疾控局、医政医管处、食品处、药政处、宣传处、中医传承处、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局等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疾病预防控制组、宣传报道组及后勤保障组等。疾控局负责饮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应急办,具体负责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州(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本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辖区内较大、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卫生应急响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则,依法统一组织、指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卫生应急响应的建议;组建与完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组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按规定对外发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有关信息。
2.2 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
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根据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可在事发现场设立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最高卫生计生委负责人担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2.3 卫生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承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监督、现场调查、监测检验、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2.3.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3.1.1 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协助或负责特别重大、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水样及其他有关样品并检测,及时确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及时将结果报送或通报应急领导小组或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
(2)建立生活饮用水水质与污染事件检测实验室,负责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和污染事件的应急检测、病因学诊断、溯源及实验室质量控制;
(3)储备常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检验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开展预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6)指导开展水质和介水传染病的监测,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2.3.1.2 州(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及时确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当地应急领导小组或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
(2)建立生活饮用水水质与污染事件常规检测实验室,负责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和污染事件的病因学检测;
(3)开展预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社会和公众防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意识;
(4)开展水质和水性疾病的监测,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2.3.2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
2.3.2.1 省卫生计生监督机构
(1)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特别重大、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提出采取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2)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落实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各项措施情况的督查;
(3)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经常性卫生监督,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隐患,防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4)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制定相关应急技术方案,配备应急仪器设备,保证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
(5)组织开展全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业务培训和演练,为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6)收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案例,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报送省卫生计生委。
2.3.2.2 州(市)、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
(1)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查辖区内较大、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中的违法行为,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2)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3)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开展对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经常性卫生监督,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隐患,防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4)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制定相关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和演练,配备和完善应急处置仪器设备,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
(5)定期进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案例汇总分析,分别报送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
2.3.3 医疗机构
各级医疗机构负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或疑似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引起的中毒患者、介水传染病患者和其他患者的医疗救治和报告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医疗救治记录档案;配备必要的抗菌、解毒药品和抢救设备;一旦接诊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或疑似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引起的中毒或介水传染病患者,应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技术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尽可能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健康损害;采集和保留病人的吐泻物、血、尿和剩余食物等临床标本,协助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病因分析和诊断。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省、州(市)、县疾控预防机构建立统一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体系,适时建立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包括:监测报告网络和实验室监测网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监测质量,及时将监测结果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
3.2 预警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生活饮用水监测等有关信息,分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特点及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 报告
3.3.1 责任报告单位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单位、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使用单位。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3.3.2 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单位、供水单位的工作人员、生活饮用水使用人。
3.3.3 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指定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并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3.3.4 报告内容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污染范围、受影响的供水人群、中毒(患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污染物、事件原因的判定、危害程度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3.3.5 报告方式
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4 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
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事发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迅速启动卫生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成立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处置需要,提供支持。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边抢救、边调查、边处置、边核实的原则,具体负责实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病人的医疗救治,事件的调查、取证、控制和查处,中毒原因分析推断等工作,并随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4.1.1 现场调查和处置
4.1.1.1 接报和应急准备
(1)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发现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或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出现中毒和传染病病例,以及发生可能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的事件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2)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和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和事件的影响情况(用户的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饮用者的健康状况);患者的主要症状和表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救治情况(在家人数、住院人数);报告者姓名、地址、单位、联系方式等。详细记录和核实后,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3)接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立即安排医疗卫生机构派出相关专业人员,携带应急采样检测器材、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器材、医疗救治设备等赶赴事件现场。同时做好样品检测准备工作,如怀疑涉及食品或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4.1.1.2 现场调查
(1)相关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调查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过程、产生的后果以及已采取的措施,根据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开展现场调查,采取控制措施。
(2)现场调查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过程以及当事人。
②污染物的'来源、品名、种类、性状、数量、污染途径、范围及程度,以及污染的扩散趋势。
③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和污染范围,调查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和分布。
④对事件地区影响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个案调查、采集水样、人体排泄物及生物材料、粪便、血液等,以确定中毒原因和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程度。
(3)对可疑污染的生活饮用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进行水质检测,结合现场调查的相关情况,以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4)做好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4.1.1.3 控制与处置
(1)经现场调查和监测,初步分析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时,应建议当地政府并协助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控制、消除污染物污染的范围、程度,如停止排放、关闭闸门、打捞污染物、引水冲洗等,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和居民停止取用水。同时,制定水质应急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污染趋势和动态变化。
(2)当确定生活饮用水水源和水质污染时,应通知供水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强化水处理工艺的净化效果。如源水污染以现有净化工艺不能控制时,及时上报建议停止供水,启动临时供水措施,并通过各种媒体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饮用污染的水。
(3)当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及人群健康时,应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如污染造成环境恶化,危及居民健康时应建议组织疏散人群。对可疑供水污染区域内的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
(4)在启用应急储备水源或采取临时送供生活饮用水时,对送供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做好输送水管道、送水车、储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送供水人员的健康管理。对送供水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防止水质污染。
(5)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情况,增加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或分散式供水的监测样本和监测频次,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6)为防止可能出现的传染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发生,加强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中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在生活饮用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单位恢复取水时,应指导供水单位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对出厂水、末梢水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4.1.2 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和新媒体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把握正面引导原则,消除公众恐慌心理,维持社会正常秩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2 应急响应的终止
4.2.1 终止条件
生活饮用水污染物已消除, 水污染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生活饮用水24小时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最长潜伏期内传染病无新发病例。
4.2.2 终止程序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响应的终止坚持“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
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省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告。
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州(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州(市)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
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州(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 善后处置
5.1 后期评估总结
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完毕后,负责调查处置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评估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种类和性质、事件对社会、经济和公众心理及健康的影响、应急响应过程、调查步骤和方法、对患者所采取的救治措施、调查结论、有关经验和教训的总结等。评估总结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5.2 资料收集整理
参与调查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有关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查处等资料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资料以及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开展调查、取证、查处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由事件发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档案。
5.3 责任追究
5.3.1
对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5.3.2对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 信息发布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授权或同意,按照《卫生部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要求,根据事件不同级别,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注重效果的原则,开展信息发布工作,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
6 保障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卫生应急处置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测报告控制体系,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1 技术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机制;要改善卫生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条件;要加强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救治、现场调查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
6.2 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诊断试剂、特效药物、水处理剂、消毒药械和检测检验设备等)。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所需。
6.3 经费保障
有关部门要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测预警、医疗救治、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实验检测等应急处置的各项经费。
6.4 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预防和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广泛开展预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7 附则
本预案由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全县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高政府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豫政〔20xx〕66号)和《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国
本预案所称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全县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县城及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居民饮水安全和对本地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所称饮用水水源地,暂指由本次报请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复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若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复后,以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复的饮用水水源地为准。
1.4、事件分级
依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分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特别重大事件(I级):指因危险化学品贮运过程中发生泄漏或者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的污染事件;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城区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指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污染事件,因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使主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污染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指因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使主要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因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使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降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先的原则。把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预防措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警演练。
(3)坚持科学处置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的科学应急体系。
(4)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有关法律宣传,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坚持依靠科技优先原则。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调度等技术措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6)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县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环保、公安、安监、交通、水务、卫生、气象、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领导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承担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事务,通过有效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执行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
(3)建立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受、汇总、分析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区域水文、水质、气象等有关重要环境信息,向县应急指挥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
(4)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本预案中的职责。
(5)承担组织评估、修订本预案的具体工作。
(6)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7)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
2.2、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控制污染源对水质的影响,并在新闻媒体定期发布水质报告;对由于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提出事件性质,等级和危害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负责对污染事故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作出处罚;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负责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县水务局:负责公共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划后备水源地必要的取水和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督促自来水企业采用特殊的自来水处理措施,如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停水等,确保饮用水安全;会商有关部门制定应急供水水量削减方案,督促区域供水达到水质标准;出现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危机时,督促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必须的供水量和出厂水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地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负责维护事件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件现场处置调查、群众疏散,保障区域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交通道路的通畅。
县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贮存、经营等活动中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所引发的突发事故;协助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加强对全市各类工矿商贸、重点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实现限水、停水期间的安全生产。
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和配合开展由饮用水源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重大应急救援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地气象资料的监测,采集,及时提供天气实况;根据需要制作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要素预报服务产品;根据需要和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事件处置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协助组织工业企业地下水源井的应急供水能力恢复和取水设施的储备和维护。
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提出可能产生的疫情和防治信息。
县农业局: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县林业局: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县财政局:负责预警和应急所需经费的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
县交通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相关饮用水源地的交通秩序维护和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并协助做好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电业局: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通讯和信息传输所需要的电力供应。
县电信局:负责保证应急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通信和信息传输的畅通。
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县的舆论导向,指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协调、监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预报、预警以及公众信息的引导、传播工作。
事件发生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启动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3、预警
3.1、信息监测和报告
(1)环保、水务、气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测网络,实施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各网络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水文、水质、气象和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境外可能对我市水环境造成影响的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报告。
(2)环保、水务、气象等部门监测机构的预警信息,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接收和评估,并视情上报办公室。
(3)办公室接到有关预警信息后,利用科学的预测手段,进行信息评估,根据不同等级,立即将预警信息报告给指挥部,由指挥部进行确认后,做出与预警信息相应等级的处置决定。
3.2、预防工作
预防工作应当坚持着眼于应对当前、考虑长远的原则,通过强化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的有效控制和生态修复,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主要采取的措施为:
(1)把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环保部门应着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规划研究,住建部门应组织开展饮用水供给保障研究,并加强基础工作和完善网络建设,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应对可能产生的危机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相关部门联合组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测网络,通过现代化的监测、监控手段开展相关水文、水质和气象等各类参数的日常监测工作,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的表征手段切实做好信息监测与报告工作。
(3)摸清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供给条件、水污染和环境状况以及管理保护措施等现状,查明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4)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应采取轮产、限产、停产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6)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活动,治理可能导致保护区内水体污染的排污行为。
(7)建立战略备用水源地,做好地下水合理利用规划,必要时按规定程序实施地下水补充措施,保证饮用水安全。
3.3、事件信息发布
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安全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III级(较大,黄色)和IV级(一般,蓝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高、降低或解除。
预警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报警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预警措施
在发布预警公告,进入预警状态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加密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
(3)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4)指令启动工程预警调度体系,控制或关闭可能受污染的河道的水利涵闸、泵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知自来水公司做好水源和清水储备工作;发动群众储备饮用水。
(5)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4、应急处置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的'等级,针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机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
4.1、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同时予以核实。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对较大级以上突发事件,由办公室向指挥部和上级机关报告,同时通知下游相关各镇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于及时减小受害范围。县环保、水务等部门分别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
4.2、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办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员部门,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4.3、现场控制
现场由公安和消防部门负责控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4.4、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卫生部门应首先组织人员救治伤病员。
(2)环保部门应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根据以下几种污染特点,确定污染种类:①化学性污染:工业为主的污染如造纸、化工企业等集中排污,冶炼废渣浸泡后突发排放;农业污染为主的如突发农药沉船造成的河水污染,农田施农药后经暴雨冲洗入河道污染。化学性污染健康危害多为急性化学性中毒。②生物性污染:生活污染为主的污染和医院污水排污污染,其健康危害多为急性肠道传染病;③化学性与生物性混合污染:健康危害同时包括急性中毒和急性的传染病等。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健康危害特点及有关因素,如有病例,尤其要对首发病例进行详细调查;开展横断面和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寻求因果关系;根据水源水系寻找、排查污染源,根据原料、生产工艺和排污成份寻找可疑污染物,并估算排污量;开展环境监察。现场监察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联合当地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照相、摄像、录音,做好监督文书有关记录。
(5)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采集水(包括污染水体和出厂水、末梢水等)、底质、土,必要时采集蔬菜样品等进行可疑污染物成份的检测,并根据毒物量、水流速度、河流段面、水深(截面积)计算可能污染的范围,在污染源下游和饮用水源附近设点,同时在上游设对照点进行监测;生物材料监测,对病人和正常人的血、尿、发等进行有关可疑污染物监测;有关微生物和可疑致病菌的检测;必要的急性毒性试验。同时调查饮水、饮食情况,采集直接饮用的缸水、开水、食物等相关样品进行检测。
(6)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调查分析结论应包括:该事故的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健康危害特点、发病人数,该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及教训等。向现场指挥部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以减少污染。
4.5情况上报
现场调处人员将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报告指挥部,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指挥部负责报告上级部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指挥部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4.6应急救援
(1)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
(2)采取控制措施。县水务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环保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供水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开关相应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从上游紧急调用水源,稀释污染,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停水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处理工艺,提高污染处理能力,如水厂加大或减少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
(3)加强监测。包括增加监测指标和加密监测频次,降低仪器检出限,提高检测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4)加强水源保护。
(5)观察水生动植物和农作物死亡情况。
4.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提出现场划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的建议,向指挥部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指挥部要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4.8、污染跟踪
相关部门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4.9、调查取证
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4.10、行政处罚
环保、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对突发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应急的终止
5.1、应急终止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状况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集中式饮用本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5.2、应急终止的程序
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己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由办公室报请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指挥部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的公告。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终止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组织有关专业机构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组织专业队伍对事件发生地现场清理及污染物进行处理,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组织有关专家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生态环境恢复建议,并组织实施。
6.2后评估
应急援工作结束后,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要指导相关部门及时查找事件原因,进行应急处置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7、应急保障
7.1、应急装备和物资贮备
根据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提供相应的物质保障:
(1)配置技术先进的预警监测、监控设备。通过自动监测系统、远距离视频监控系统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水文、水质、气象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控。
(2)建立快速反应的信息沟通和指挥平台,保证预警信息畅通。
(3)贮备足够的应急处置所需物品,做好自来水深度处理的物质准备工作。
7.2、应急队伍建设
组建一支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预警和应急队伍。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
通过讲课、操作演练和模拟演习等培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门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增强应急处置的能力。培训内容主要为有关法律、法规;各类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程序及其运行;应急处置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应急处置报告的编制和上报程序等。
7.3、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网络,建立完善的信息处理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和指挥协调系统。
7.4、资金保障
用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预警系统建设、运行和应急调度、处置,按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由财政部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7.5、宣传与演练
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的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预防和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
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演练,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应急预案做好本部门的应急演习,以确保本预案能有效发挥作用。
8、预案的制定、管理和更新
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预案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水环境的动态,及时组织修订、更新,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9、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9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诸教[2009]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生活饮用水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生活饮用水中毒的原因
1、管网水(青山水库水)受到污染。
2、桶装水在运输、存放、搬运过程中受到污染。
3、饮水机内机身、水龙头消毒不及时或长期不消毒而引发的.二次污染问题。
二、工作处置原则
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按照迅速控制危害源、控制事件扩大、保障公共卫生设施安全、积极救治病人、减少伤亡、消除危害因素的原则进行处置。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有毒有害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介水传染病,引起师生健康存在潜在危险因素事件的处置。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在现场抢救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五、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由组长负责统一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各负其职,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1)、由赵洪义负责立即要求水务部门停止供水、严控污染扩大,并负责收集水样本。
(2)、由胡宝星负责立即报告防疫部门和教办,开展检测、分析查找原因。
(3)、如果发生人员中毒,由顾越海负责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抢救,并报告120救援及有关部门的协助。
(4)、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由杨春娟负责指挥班主任通知家长,赵旭升老师协助做好接待安定工作,必要时向110求援,确保学校、家庭、社会的安定。
(5)、楼烈锋老师和各班班主任负责做好饮用水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中毒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监所进行调查。
2、因故导致供水中断,处理小组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应急方案,具体由赵洪义通知诸暨市越岩山泉水厂,迅速调运合格的矿泉水及时送到食堂及各教室,食堂由宣小芳负责接收,教室由个班主任负责具体使用,确保学生日常清洁用水;如合格的矿泉水调运不能如期到达,处理小组应向上级申请调休。在此时,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管网水。凡必用的必须报校长同意,再由校长报教办备案。恢复供水后,管网水必须做清洗处理,由赵洪义具体负责。
3、在饮用水中毒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学校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报请教育局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0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学校常规管理中,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就是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发生师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时,能及时正确地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总指挥:xxx、xxx、xxx
当学校发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
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张富强负责,如果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祝华军负责;如果第一及第二总指挥都不在则由第三总指挥陈兴全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都不在校)
(二)联络员:xxx、xxx
胡邦志负责向区急救中心、区防疫站和区教育局联系。报告中毒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蒋智群负责通知班主任老师和家长。
(三)秩序维护:xxx、xxx
1、保护事故现场,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饮用水、留样食品以及病人的呕吐物和大便立即封存,既为防疫站调查事故原因做准备,又避免传染和扩散。
2、疏散人群,为救护车进场做准备。
3、食物中毒发生后,应注意保持学校的稳定,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
(四)现场医护处理人员:xxx
1、当学校教师发现有师生因食品、饮用水中毒现象时,及时通知医护处理人员到场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2、医护处理人员进行及时的医护处理后,视其中毒程度选择送往医院,并先由学校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
①轻、中度中毒,及时将中毒的学生送通平卫生院救治。
②严重中毒,及时作现场医护处置或及时联系通平镇卫生院医生到现场作临时医护处置后,等待区防疫站或区急救中心的急救。
(注: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二、救护措施
1、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每天坚持晨检、课检,如果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的师生,及时通知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到场后,及时安排值班人员调查了解中毒范围和人数以及初步了解中毒原因,同时,及时通知联络小组、医护小组、秩序维护小组的.相关人员到场,各施其职,实施救护工作。
3、医护小组及时了解中毒师生的中毒程度情况后首先对中毒感染者实施催吐,并及时作出送往急救地点或请医生临时医护急救等决策。
4、联络小组及时报告区防疫站、区教育局和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
三、常规管理
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通过集会、班队活动、晨会和板报、宣传画及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品销售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卖三无食品食品。
2、建立健全学生家庭联系的档案资料,以便在应急状态下使用。
3、建立学生到校情况报告制度,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4、教会学生及学校食品销售人员正确识别食品的有关知识,如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商标等食品知识。
5、教育学生养成不乱吃零食的好习惯。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吃过期的食品,不吃无生产日期、商标、厂家及保质期的食品等。
6、保持食品库房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7、学校食堂要按照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
8、建立健全门卫登记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内。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学校行政一班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教务处、总务处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障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突发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学校成立抗污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报警:110、120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通讯组:xx
安全保卫组:xx
人员疏散组:xx
后勤组:xx
运输组:xx
救援组:xx
医疗组:xx
依据污染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由总指挥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环境污染源的基本知识和避险知识。
(2)开展污染救灾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师生救灾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预防预警机制
学校周边环境突发污染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处理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周边环境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的'具体工作。校长室负责抢救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总务处负责做好处理污染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教务处、德育处协助卫生室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环境突发污染及污染源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务处、德育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污染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灾害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升广大师生防灾救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响应
(一)正常抗灾救灾工作
在每年春季开学初制定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污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灾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突发污染、临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灾预报期,布置防污工作,全体教职工应处于临灾应急状态,做好准备工作。学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污染事件的情况和实情,提出救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抗污应急状态后,抗灾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依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污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次生灾害爆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应急终止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内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环境污染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事故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灾后滋生其他灾害、二次污染。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污染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执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七、附则
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学校抗污救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2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变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种发生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果断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街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 长: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成员: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和饮用水的切换工作。如遇到污染事件,应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负责及时向总务负责人或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报告,再由学校负责人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制水生产厂家。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3
为了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镇、村居民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
组长:苏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罗亮富副镇长
韦文勇文圩水利站站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协调供水水厂与上级各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措施
1、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应急预案:根据县水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上报建设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单位一把手负责,供水水厂负责人主抓,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认真落实,达到实效。
3、加强公司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组织供管水有关人员学习现行生活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及义务,保证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同时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知识专门培训和教育,增强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演练。
4、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消毒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做好卫生防护、水质定期监测、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针对水污染事故多发季节和环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发现存在水污染事故隐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配备水污染事故救援物品。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
1、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报告建设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任何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任何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隐。
四、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居民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建设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建设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对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工作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在本院区域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院长、主管业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保卫科、总务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组成,下设应急办公室(设置在院办)总体负责应急工作,并由总务科、器材科协助。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院长
副组长:刘副院长
应急办公室主任:李歆
成员:李维香、刘斌、汤洪顺、徐新临、李宗波、刘庆绪、张国桢、孙力、单军、闫丽霞、杨洪、马起艳
(二)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示,组织救援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3、保卫科: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工作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
5、器材科、总务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信息科:负责网络信息的畅通及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7、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预案体系及响应报告
(一)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1、信息的监测:指挥领导小组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负责医院区域环境事件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报告: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遇有突发性环境事件隐患及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在收到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信息后立即汇总,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其他途径得到的重大环境事件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对重大环境事件隐患,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发现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各部门应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源头进行控制,以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
(三)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其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员制度,负责日常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工作,保障信息的传递高效快捷。
(四)预警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区域内环境的预警,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五)响应程序: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报告环境事件,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及个人。
(2)对群众举报的突发性环境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接报部门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发生环境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2、响应程序
应急办公室接到有关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召集小组各部门成员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工作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随时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信息发布与通报
1、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2、事件通报:
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通报环境事件的情况,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七)指挥与协商:
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转,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理工作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应急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要根据危害程度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事件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将综合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区应急救援办公室。
1、封锁事件现场。严禁一切无关工作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件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工作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件的技术特点和事件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工作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工作人员的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件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环保部门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件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件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件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工作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影响、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以及审查程序,由信息宣传组发布。
(十)应急结束
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十一)善后处置
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影响区域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工作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十二)环境事件灾害调查评估
应急就援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事件灾害调查队伍。调查工作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工作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事件所造成灾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清查报告。
(十三)奖励与责任
1、对环境事件灾害应急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四、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一)应急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医务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满意,令社会满意。
2、培训方法:通过院内专题培训,场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内容: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科对在岗、在职的医护工作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护理急救技术的培训以及六部洗手法、职业暴露等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卫科对全院在岗工作人员进行消费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二)考核计划:
1、医政科对全体医生进行考核;
2、护理部对全体护理工作人员考核;
3、保卫科对全员消防知识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员传染病知识的考核。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5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提高意识、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三、组织管理
1、报告制度
校园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昝万俊(总务主任)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同时负责向卫生防疫监督站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防疫监督站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各班主任工作,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范围: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二)后勤部门应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三)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四)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期间,应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及时进行水质检测,并在第一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测和处理报告。
(五)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水污染事故。
(六)报告方式及电话:在当面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xxxxxxx区教育局安办:xxxxxxx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目的
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2、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负责总体的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
的工作安排)
副组长:XXX(副校长,具体分管卫生安全工作)
XXX(负责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XXX
XXX为学校水污染突发事故报告人。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调查协助组、人员救治协助组、后勤保障组等,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
3、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示学生,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7
1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中国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对加油站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员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公司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原则
1.2.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把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中国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应急组织
加油站经理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第一责任人,加油站建立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小组成员为当加油站全体员工,具体分为指挥组、抢险组、通讯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障组,按照工作时间确定具体分工,做到岗岗有人,人人有岗,24小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纳入应急范围。
指挥组:
组长:(姓名+电话)
副组长:(姓名+电话)
抢险组:(成员)
通信组:(成员)
医疗救护组组:(成员)
安全保障组组:(成员)
2.2职责
指挥组:负责整体指挥工作
抢险组:负责在事故发生时启动紧急应急程序,在具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负责采取有效的`措施,抢险救灾,降低人员财产损失,控制危害范围扩大。
通讯组:负责联络配合抢险组协调工作。
医疗救护组:负责寻找、营救、保护、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保障组:负责提供抢险救灾所需的一切物资器材。
3应急处理程序
加油站一旦发生油气泄露、燃烧爆炸、废气污染等环境污染事故要迅速调集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1抢险组负责切断总电源,停止营业。通讯组报告指挥人员,安全保障组负责疏散站内人员、车辆,维持秩序,避免接近事故现场。
2联系公安部消防部门,临时封闭附近交通道路,清查事故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3如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污染调查、检测、评估。加油站配合环保部门对污染展开治理工作。
4事故处理完毕后,清理现场,清点损失,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恢复营业。同时分析、总结事故原因,上报公司领导。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应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对饮用水源构成威胁或造成污染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周边突然发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和对本地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第三条、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涉及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小河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环保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第五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并协调联络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受理饮用水源环境污染投诉;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遇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区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对区内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应急救援的交通管制,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疏散工作;区消防部门负责应对饮用水源突发事件中的抢险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必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确保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
区城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涉及饮用水源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保障便捷畅通的应急交通运输渠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区水利局负责配合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和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
第六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水利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区消防部门组成。
第三章、预测预报
第七条、小河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发生在辖区境外和辖区内有可能对我区饮用水源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八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部门,以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第九条、小河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联络员、值班电话,并报市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
第十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泄漏或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因环境突发事件使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级(重大):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使主要城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大):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下,使主要乡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四)Ⅳ级(一般):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使村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已经发生,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Ⅱ级预警标准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Ⅰ级预警标准时,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预警公告。
第十四条、按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特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请求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启动国家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应急响应程序
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得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预案级别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并成立由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应急准备工作
开通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及时向小河区政府应急办和区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同时上报省环保局;成立相关专家组分析研究情况,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事件扩大。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应迅速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并根据事件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和形势动态,作出科学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三)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得到控制,污染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四)应急终止的程序
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终止程序,执行《小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应急终止程序。
第十六条、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要指导有关部门及时查找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于15天内负责编制特大、重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并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三)应急过程评价。涉及饮用水源一般环境事件由区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涉及较大环境事件由省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涉及饮用水源特大、重大环境事件按程序上报。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生态环境恢复的建议。
第十八条、发生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后,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速报制度执行《小河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速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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