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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调研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药品调研报告1
__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认真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品监督工作方针,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市药品市场由原先无序经营逐步转向有序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日趋规范,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越来越有保障。但是仍然还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面临着许多困难。主要是: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人民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亟须进一步提高。
药监局成立以后,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采取了新闻媒体报道、街头法律咨询和“送戏下乡”等多种形式,但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仍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薄弱。如今年我局查处的假药案中就有2个是当地的农民无证行医销售假药,这些假药都是一些研碎的药粉,用黄、白纸简陋包装,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问及药物成分,他们一无所知,只说从外地农民手中购进,这些农民根本不知道这是假药,也不知道自己在违法,而购买的农民只听说这药能治医院都难以治愈的疑难杂症,价格又便宜就买,也不管这药是不是假药,从何而来。多数服用后无效,也不举报而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还有多数群众对无证经营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农村各杂货店、副食品店擅自经营常用药品比较突出,由于涉及面广,经营隐蔽,数量又少,查处起来非常困难,即使查到也只能依法给予2-5倍的罚款,打击力度不足,加上部分群众不明真相,跟他们讲道理、讲法律,根本没用,有时药品执法人员甚至遭到围攻,威胁到人身安全,
2、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日常检查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推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推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管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只要价格低,就向他们购药,一旦被药监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做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如果凭证有效,药监部门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3、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仍然隐患不少。
我市医疗机构数量众多,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尤其是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部分由原村卫生室改制而成。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从20__年起就着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剂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获得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入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管理问题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无法用法条来处罚,监管乏力。正是因为这样,使得一些农村医疗机构的涉药人员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管理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用药安全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4、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问题的治本之举。20__年我局聘请了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药品协管员,20__年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们又完善以乡镇副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已初步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管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人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门要进行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人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5、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表面看是好事,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反而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门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合法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我局在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推销员为推销自己的产品,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送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推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使得药监部门很难按《药品管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6、人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
一是专业知识亟需提高。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提高。
二是药品监督管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二、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2、建立健全药品法律法规,不给不法分子留有空隙。
尽早出台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把《药品管理法》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入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合法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问题,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问题,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问题,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问题等。对这些问题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代理队伍纳入药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3、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视、支持药监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我市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如何把药品协管工作列入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才是关键,可以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入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提高对假劣药品食品危害性的认识,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的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门协作上,药监部门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门协作,与工商部门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门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门,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与卫生部门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门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4、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我市药品市场量大面广,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势必长期存在,药品违法分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隐蔽。药监部门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学懂、学通,而且还要学精,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擅于研究当前出现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学会公安部门的侦查本领,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药品打假在农村”为主题的各种专项整治,保证药品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药品调研报告2
为进一步落实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巩固和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为确保药品“两网”建设这一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如期完成,促进新农村建设,xx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局的指导下组织有关人员于XX年9月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屯)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通过一年的工作开展xx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两网”建设的开展,对促进xx县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深入开展。
在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中,县局始终不渝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部署,紧紧依靠县政府的领导,下发了《关于印发
xx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始于XX年8月,先后选定2个乡镇,5个行政村试点,初步取得成效后,于XX年8月,按照省政府《关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意见》【(3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分成2个推进组,在全县三镇六乡一场一矿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
1、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逐一乡镇进行落实,召开会议,研究办法,制定措施,落实人头,明确责任。现已建成9个药品监督协管站,由乡镇主管副乡镇长或副书记出任协管站站长,乡镇卫生院院长任副站长,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置14个信息员工作站,由该村群众信得过的乡村医生出任信息站站长,办公室设在村卫生所。目前,聘药品监督协管员27人,药品监督信息员90人,网点覆盖全部行政村,基本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构架,药品监督也初显成效,仅今年上半年,全局查处14件违法案件中,有2件是信息员举报案件,其中 1件移交案件,也是信息员举报,并提供当场取得的物证。
2、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解决农村用药难、用药贵,让广大农民兄弟用上安全有效放心药是我们药品监管系统肩负的历史责任。解决这一难题的最有效措施和途径,就是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法律规范”的原则,结合xx县的实际,实行以“连锁+配送”为主,医院代购为辅的.方式,建立“点多、线畅、面广、多元”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具体运作方法是:“政府出面,药监牵头,药企竞选,运作规范,医药协定”。最后,确定了2家医药零售连锁企业为药品供应企业,即:xx县德荣医药连锁(零售)有限公司,xx市养生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对其设置在乡镇连锁门店药品配送及村屯服务性供药点药品配送。药品物流任务由连锁企业委托县医药批发企业负责(因批发企业小,经营萎缩,库房、车辆、人员闲置)。通过近一年的药品供应网络运行情况看,药品零售连锁配送延伸到村屯,初步实现了农民用药方便、及时、安全、有效,药品价格与县城连锁店同价的阶段性目标。
(二)勇于实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在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上,全局上下统一认识,明确责任,积极运作。充分依靠县政府领导和各级政府支持,协调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统筹谋划,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在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吸取教训的基础上,虚心向兄弟局学习,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指导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践。
首先,我们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二是在具体运作上,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如设置村级服务性供药点问题;三是统筹谋划,防止盲目。县局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下,制定了具体操作程序,统一制定规章制度,统一标识牌,统一宣传图版,统一“两网”示意图版。在县局还制定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展示图版和辖区分布图,各协管站、信息站制作了职责图版等,各推进组按计划,按程序运作;第四,推进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凡是村级新合作医疗点的,均为药品供应网点;第五,推进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与规范药房工作相结合。凡是村药品服务性供药点的村卫生所,药房达标率为100%;第六,药品监督“两员”培训与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日常宣传相结合。药品监督“两员”既要接受培训,又要做好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既是监督员,又是宣传员。
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xx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初见成效,但是,从调查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工作热情不高,影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深入开展。主要表现在:1、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对农村“两网”建设认识高度不够。没有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度上认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致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均衡,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不够。如沿江村屯相对生活殷实,村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两网”建设工作开展比较好;而交通不便,基础薄弱的山上村屯“两网”建设工作开展的就不好,很多自然村屯,无卫生所、诊所,甚至连合法的食杂点都没有,根本谈不上用药方便及时;2、聘请的协管员、信息员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认识模糊,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主动性自觉性差,有一种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
(二)药品零售连锁配送机制不完善。这两家连锁企业均通过gsp认证,为了防止独家垄断经营的弊端,在农村药品供应上选择两家企业。但是,连锁企业内部管理,服务跟不上,许多问题急需解决。例如:药品品种不全,药品配送不及时,尤其是村级服务性供药点,配送不及时,一次提药数量少就不能配送,连锁总部重视连锁门店而忽视服务性供药点的药品配送;连锁门店兼作的药品配送业务不规范,票据开据、质量控制手续不完善等。
(三)各乡镇设立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运行机制亟待改进。例如:经费问题,“两员”考评无约束等。
(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不完全,不彻底。例如:一些偏远、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屯近二十余个无药品供应网点,这些村屯的弱势农民更需要解决用药难问题。
(五)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问题。如:有些网点建立了却没有开展工作,需立即改正过来,明确责任。
总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肩负的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全局上下要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针的指引下,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为建设新农村做出贡献。
药品调研报告3
20__年我局成立以来,对县城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安全信用建设工作,经过3年来的规范和督促,县城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安全信用建设初见成效。为促进我县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我局近期组织人员对寒葱沟镇、浓桥镇、抓吉镇、别拉洪乡、前锋农场、前哨农场等九个乡镇政府、3个农场场部,66个村委会、26个农场连队及350位农民,开展了全县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状况的问卷调查。根据调查,我县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如下:
经营管理理念相对落后。我县农村现有药品经营企业25家,各级医疗机构102家,真正具有现代经营理念、掌握现代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体制完善的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寥寥无几。众多的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规模偏小,经济实力有限,这些导致了整个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综合实力较弱。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为了生存与发展,一些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揠苗助长”,少数药品经营企业和村级医疗机构甚至“饮鸩止渴”,时而会做出一些如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药品、隐瞒欺诈等不讲信用、不计后果的行为,以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从而影响了自身的信用建设。
药品安全信用水平偏低。一是农民对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状况评价总体较低。在本次抽样调查的350位农民中,对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状况予以评价的有326人,其中,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状况良好的43人,占总体的13.2%;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状况一般的81人,占总体24.8%;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较差的202人,占总体62%。二是乡镇、农场机关及村委会对农村药品安全信用认可度较低。在104个乡镇、村委会、农场机关及农场连队的调查中,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良好的有16家,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一般的有33家,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较差的有55家,分别占总体15.4%、31.7%和52.9%。
药品安全信息渠道不畅通。我县区域面积6262.48平方公里,分布着五乡四镇,三个国营农场,128个自然村、屯、农场连队,全县总人口8.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6.6万人,占全县人口的80%,是国家级贫困县。由于村屯偏远,经济欠发达,所以信息网络建设不完善,对外界的信息较闭塞。农民获取的信息微乎其微,对经营者个人信誉信息更是所知甚少,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不良行为也未见披露,未形成足够的影响力,特别是药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就调查的326人当中,了解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有无失信行为的人员几乎为零。
农村药品安全中出现诚信缺失的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诚信缺失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些原本就是劣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思想动机不纯,获取最大利润是其唯一目标,蒙骗欺诈农民患者是他们惯用的卑劣手段。另外一些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由于同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再加上有些低价的假冒伪劣药品充斥于市,企业和医疗机构无正常利润可得,以至亏损时,一些企业和医疗机构就往往会做出一些失信的行为。
农村药品经营和医疗市场规则不健全也是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诚信缺失产生的.另一因素。虽然医疗机构诚信缺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然而就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而言,它不但不能给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带来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相反建立诚信体系和处理诚信缺失还要支付成本,增加行政费用,这无疑对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是没什么眼前利益可言的,由此,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诚信体系建设上的积极性不高。
药品安全信用意识普遍淡薄。信用观念、信用意识在大多数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头脑中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一是大多数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负责人不够重视提高自己企业的信用水平。二是多数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对自身的发展前景感到非常渺茫,抱着干一天算一天的态度。
经营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影响农村药品安全信用建设。经营者既是普通公民,又是企业的核心力量,是企业的领导者。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准是左右企业信用水平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个人说了算的私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县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个体经营,经营者均没有经过严格、规范的职业道德教育,缺乏职业道德意识,法制意识也比较淡薄,因此在药品经营和医疗服务中不讲职业道德的行为时有发生,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等现象在农村时有所见。就我局20__——20__年查办的86起药品违法案件中,有50起发生在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农村医疗机构中,占案件总数的58.12%,从非法渠道采购假冒药品的案件占总数的75%,个别批发企业向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案件占25%。另外,在20__——20__年全县抽验的107批不合格药品中,有78批来自于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占不合格药品总数的72.9%。 因此,假冒伪劣药品的频繁发生,直接影响了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农村医疗机构的信誉。
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不健全,导致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低下。由于政府的个人诚信体系不健全,缺乏药品质量安全个人公共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业务工作中无据可查,不利于约束从业人员的公共行为,致使个别农村医疗机构经营地址不固定,失信案件时有发生,据统计,20__——20__年有12家具有不良行为的农村药品使用单位频繁变更注册地址。
药品信用安全城乡差别悬殊。在全社会普遍关注信用问题,政府大力提倡建设信用__的大环境下,我县药品安全信用水平也处于不断提高之中。在全县各类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城内大型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信用水平提高较快,而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信用水平却在下降,失信现象仍较普遍。从调查情况看,有286人及69家乡、镇、村委会、农场、连队认为最近两年我县城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信用状况是提高的,而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在下降的乡、镇、村委会、农场、连队分别占0.96%、11.4%和18.2%。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守信是当前经济
生活中存在较为普遍的现象,已经成为损害农村经济环境、影响农村药品安全的毒瘤。
加强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奠定企业信用建设的经济基础。调查资料表明,社会对实力强的大型企业和大型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普遍较高,这提示我们要把发展经济、增强企业实力作为企业信用建设的第一要务。我县正在实行“加快发展,富民强边”战略,把发展经济作为全县人民的首要任务,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从而促进企业信用水平的提高。
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进行社会动员,加强投入,着力构筑社会诚信体系,大力营造社会诚信氛围,培育社会诚信意识;营造、整治企业诚信环境;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制度的监督约束作用,强化综合治理;药监、卫生、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整合诚信资源,搞好诚信服务。
加强法制教育,推进法制建设。以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抑制恶性竞争,大力提倡诚实守信、打击不守信行为。要突出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信用观念,为诚信经营提供思想意识保障。鼓励企业自觉地讲诚信、重商德,推动和引导企业重视信用建设,夯实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的信用基础,形成一个企业互相监督、自觉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农村药品安全信息渠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开通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站、编发药品安全信息简报和在村屯张贴违法违规行为公告等形式,以方便迅捷的途径向社会公开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誉信息,让广大农民知情,这对于保障农村患者权利和促进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信誉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另外,通报药品安全信誉信息,畅通农村药品安全信息渠道,也是保证农村用药安全、提高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有效措施。
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的资信信息系统。一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服务系统。由政府部门组织牵头,食药监、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信用公共登记系统,搭建以政府为主的“诚信”信息平台,相互联网,汇集各方信息,数据开放,实现区域性诚信数据网络互连互通,信息共享,并以网络技术为依托,建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发布查询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信用记录,这有助于职能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工作时有据可查和约束从业人员的公共行为。二是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在经济生活中管理、监督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的一整套规则、政策和法律的总和,其主要目的是为证明、解释和查验自然人信用情况提供依据,并通过一系列法规、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当事人的信用行为,提高守信意识,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提供制度保障。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保证药品经营、使用队伍的纯洁性。三建立和完善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机制。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是开展个人信用活动的基础,建立和完善药品经营、使用个人信用档案和个人信用信息库,记录经营者的不良行为,在办理行政许可业务中,资信档案将随个人申办材料一起交付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申办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后续记录。这有助于对药品经营使用人员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积累,供相关职能部门参考,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个人信用记录的相关内容办理药品经营、使用许可。
建立和强化企业自身诚信制度建设,积极打造企业诚信品牌。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必须从企业内部着手,进行治理,企业主要经营者应率先垂范,确立牢固的诚信观念且身体力行。必须具有正确的经营目的,运用合法的竞争手段,致力于倡导、组织企业员工全力打造企业诚信品牌,维护企业形象。必须具备取之于社会、回报社会的胸襟、品质,要围绕承诺构筑企业内部诚信机制,政府要有严格的监督、约束、奖惩措施。
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推动药品安全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大型药品经营企业和大型医疗机构的人才、管理优势。建立大型医药企业和大型医疗机构向农村延伸的连锁企业和连锁医疗机构,大型医疗机构是医疗行业的人才所在,他们业务精湛,懂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加强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和农村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实现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和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所有制结构由传统的单一个人独资经营向多元化、股份化方向转变;农村小型药品零售企业和农村卫生所的规模结构由“多、小、散、乱”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转变,促使医药资源向优势企业和医疗机构集中,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完善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提高农村药品质量安全信誉。
只要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重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建设,政府积极引导,经营、使用者认真自律,社会加强监督,宣传教育、法制建设、道德建设互相配合,我县农村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建设一定会得到加快发展,农民用药安全也得到有利的保障,并在“富民强边”经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药品调研报告4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精神,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有效预防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督促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机构建设。XX年8月份,市政府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市长担任食安委主任,三位分管农业、卫生、经贸口的副市长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市直25个相关部门和梅列、三元两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并根据市领导工作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二是科学界定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检测资源重叠等问题、专门组织进行调研,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理顺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三是周密部署工作。市食安委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食品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经费列入预算。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预算,所有经费由食安委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二)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市食安委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职能,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与明查暗访、群众举报与点上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规模养殖场、蔬菜基地、大型超市和药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较到位,索证索票制度较健全。XX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食品各类执法检查11万多次,检查食品、加工、经营企业14.6万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XX多起,查获污染食品80多吨,总货值500多万元。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节假日的食品供应情况以及食品安全重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畜牧水产、经贸、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执法人员,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以及豆制品、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市场、迎奥运等专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对食品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重要部位、重点单位、主要品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XX年以来共办理人大和政协有关食品安全的建议和提案24件,通过建议和提案的办理,使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突出治理重点,强化专项整治。根据食品产供销各环节的市场供给状况和安全薄弱环节,结合我市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多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食品小作坊、小企业专项整治。XX年,对全市小作坊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情况。从XX年起,每年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两取缔”、“一转产”、“四个到位”等措施,把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纳入正常监管范畴。二是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年,按照国务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期完成了10大整治工作任务,实现了30个硬性整治目标,包括省定的13个100%量化目标。三是开展了乳制品专项整治。去年九月份,“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我市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和奶牛养殖、奶源供应环节的清查和监管,落实婴幼儿的免费筛查和治疗措施,维护了社会稳定安定。四是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从去年12月份以来,我市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278人次,检查单位25546家次,整治重点单位925个,整治重点品种153个,查处案件5起。五是全面深化药品市场整规。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药品市场整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几年来,我市共组织开展了208次专项检查,查处药械违法案件603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起,取缔无证经营药械1244起,不断净化药品市场。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并通过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联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上半年,大田共计发送食品安全短信2万条,发放《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单行册5000本,宣传单5.3万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和监管职责,举办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主及食品从业人员等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增强了业主及食品从业人员素质,从业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都得到加强。三元区今年举办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宣贯会2期,邀请有关专家解读《食品安全法》,共有60多位已获qs证的食品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一是一些领导和干部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三元区至今未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不够有力。一些食品卫生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二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淡薄,生产加工企业设施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业培训不到位,对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常识不了解。如大田岩城啤酒厂生产环境差,从业人员存在未穿工作服,穿拖鞋现象。大田均溪小学食堂靠猪圈太近,臭味难闻,空气质量差。三是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个别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台账、相关记录登记不全,流于形式。如大田七星渔业公司下药记录不全,明溪屠宰厂进厂猪检验登记不够完整。四是为数众多的消费者存在食品安全意识差、辨别能力低、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许多消费者不知道“qs”是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二)食品药品安全的隐患仍令人担忧。一是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缺乏标准化程度高的规模种养殖,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一些农民在生产中往往盲目加大施药量和施药次数的现象,不到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使用,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农产品中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瘦肉精和市区周边众多“泔水猪”养殖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食品生产单位以家庭小作坊为主,生产条件较差,食品添加剂超标。三无食品、过期霉变食品、以次充好食品仍然存在。三是食品流通终端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较为落后,索证登记不规范。四是餐饮业卫生状况堪忧,有的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有的碗筷消毒不够,食品品质难保证。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卫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特别是餐具洗涤公司监管不到位,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企业工作流程不规范,包装车间不具备无菌操作条件,洗涤、消毒原料和包装材料索证不规范。在全市相当多中小酒店都使用这些消毒餐具的情况下,潜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四是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药品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药事管理不够有序、规范,对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较为薄弱。药品流通环节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7月23日省政府关于研究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下发后,有的部门传达不及时,造成衔接不力,相互推诿。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卫生部门之间的权限应当重新调整,但《食品安全法》没有界定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的含义,导致监管工作内容难以截然分清,存在监管缺失和交叉的问题。二是有的部门监管责任没有到位,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如大笨鹅酸奶厂迁移新址后,在未办理好卫生、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产品供给市区居民。我市的腐竹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仅60%左右,尤溪腐竹产品已被列入全省重点整治地区及重点整治产品目录。大三元商厦中经营冷冻水产品普遍没有索证。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管手段滞后,三无食品较多。四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责任目标、责任考评、责任追究、日常巡查、应急管理、安全信息等制度还不完善。
(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措施不配套。一是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一些部门存在承担的监管任务与配备的人员不相适应的问题,有些地方监管专业化水平不高。市质量监督局负责两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仅2人,三元区负责协调食品安全工作仅经贸局1人。二是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手段。工商、农业、畜牧等相关监管部门普遍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检测技术落后且资源分散,只能做简易的农药残留检测,无法进行抗生素、重金属等残留检测,依靠感观、目测进行现场检测的方法仍然存在。三是经费保障水平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一些部门检测经费和买样经费未列入预算。三元区蔬菜批发市场共有80多个品种蔬菜,每4天仅抽检一次,检测8个品种农药残留,难以保证上市蔬菜质量。
三、建议意见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措施。要加强食品药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熟悉并掌握必要的食品药品知识和技能,知晓本行业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要加大媒体对违法生产、教育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药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要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加强沟通,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相关问题。对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权限,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要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执法犯法应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必要的处分和处罚。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要高度重视消除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继续加强种植养殖源头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消除监管盲区。一是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源头的监管。积极扶持和引导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升产业水平,做大做强、规范生产,通过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统一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多环节的规范自律行为。要在有条件的超市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相关部门要严把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准入关,不能因陋就简,降低门槛,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违反相关程序的厂商要加大处罚力度、限期整改。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禁止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监管。要严格执行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产品抽查检验力度,确保进入流通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严格餐具消毒,加强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公司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夜市、摊点的整治力度。五是高度关注广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力量,从源头上控制伪劣食品药品对农民群众的危害。
(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和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程度。
(五)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步伐,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单位。通过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切实使现有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和信息体系,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推广药监系统的监管台帐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台账和现场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使各项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探索农村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的作用,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逐年增加。解决好食品药品执法交通工具、快速检测装备、取证工具和信息化设备的配备,提高监管水平。要进一步整合市、县食品药品检测资源,提高检测面和检测水平,切实使检测到位,实现检测常态化。二是尽快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同时要把住人员的进出关,对现有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人事编制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和乡村食品药品协管员编制,以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大力扶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通过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的管理延伸到农户。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发展一批技术先进、标准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逐步淘汰生产条件差,技术落后又无力改造的小作坊,一方面支持技术先进、质量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发展壮大,逐步提高名牌产品企业和质量认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药品调研报告5
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认真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品监督工作方针,通过三年多的努力,药品市场由原先无序经营逐步转向有序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日趋规范,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越来越有保障。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面临着许多困难。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淡薄。药监局成立以后,采取新闻媒体报道、街头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但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仍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薄弱。如今年3月在矿山新村菜场捣毁非法销售药品的案例中,就有人为无证销售假药,这些假药都是一些研碎的药粉,用黄、白纸简陋包装,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对药物成分一无所知,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假药,也不知道自己在违法。多数服用后无效,也不举报而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还有多数群众对无证经营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由于涉及面广,经营隐蔽,数量又少,查处起来非常困难,即使查到也只能依法给予2-5倍的罚款,打击力度不足,部分群众不明真相,药品执法人员有时甚至遭到围攻,威胁到人身安全。
(二)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日常检查中,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推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推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管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只求价格低而不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一旦被药监部门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作出相关规定,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如果凭证有效,药监部门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三)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仍然隐患不少。我市农村医疗机构数量众多,农村医疗机构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管理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对此,我局从20__年起推行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标工程,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有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入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管理问题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没有处罚条款,监管乏力。
(四)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问题的治本之举。20__年我局强化农村“两网”建设,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立了以副乡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已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管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人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门要进行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人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五)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门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合法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推销员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送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推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药监部门很难按《药品管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六)人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一是专业知识亟需提高。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提高。二是药品监督管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二、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二)建立健全药品法律法规,不给不法分子留有空隙。建议尽早出台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把《药品管理法》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入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合法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问题,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问题,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问题,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问题等。对这些问题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代理队伍纳入药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三)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视、支持药监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当涂县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将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但如何把食品药品协管工作列入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是关键,可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入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提高对假劣药品危害性的认识,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门协作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门协作,与工商部门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门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门,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与卫生部门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门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四)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加大打击力度。药品市场量大面广,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势必长期存在,药品违法分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隐蔽。药监部门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学懂、学通,而且还要学精,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擅于研究当前出现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借助公安部门的侦查手段,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药品打假在农村”等各种专项整治,保证药品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药品调研报告6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药品广告倍受百姓关注,但众多的虚假药品广告的存在,给百姓用药安全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虽然相关部门都在加大对虚假药品广告的监测整治力度,短时间内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有的还是屡禁不止甚至死恢复原,笔者现就其存在的原因及监管对策浅谈以下几点,以供交流。
一、虚假药品广告存在的原因
(一)药商违规操作钻监管漏洞
不少药商在利益的驱动下,违反相关法规规定,钻监管的漏洞。在广告审批阶段,药商会提前准备多个广告方案,随时准备偷梁换柱。送审时,不法药商提交规范版本,以套取广告批文。在广告制作阶段,采用召开专家咨询会、义诊、讲座、“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利用“专家”、“治愈者”的证言佐证药品奇特功效。广告刊发后,药商通常是与刊登广告的媒体“合作”,共同应对监管部门。
(二)媒体把持话语权有恃无恐
媒体为了增加收入,对药品广告审核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任凭违法广告在媒体上传播。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广告主和媒体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事实上,因为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受到处罚的往往只有广告主,对于媒体,监管部门一般不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公开通报批评,因为媒体通常把持着“话语”权。
(三)审批和监督分离形成监管“真空”。
药品广告的审批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查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刊播和管理在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在广告的监测上,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药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很少审查。这种审批、处罚、刊播三分离体制也给一些违法药品广告有了可乘之机。
(四)监督处罚不到位,给了虚假药品广告商投机取利的空间。
《广告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则可能是罚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有关药品广告商业内人士表示,只要不是内容太离谱,虚假广告被查处的可能性很小。即便被查处,药品管理部门也就是对虚假广告收回广告文号,责令其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而广告主再审报时只需交区区数百元的申报费,再交上不多的罚款了事。
(五)、消费者对虚假药品广告认识的不足。
一些消费者尤其是基层的中老年消费者乐于参加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违法举行药品展示会、推广会等广告宣传活动,他们通过各种方式误导消费者,客观上为虚假药品广告提供了生存空间。
二、监管对策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要杜绝违法药品广告,必须机制健全,部门合力,全民监督,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力争做到标本兼治。
(一)、紧抓源头监管,建立违法责任机制
要加大对广大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广告监督力度,对一些药品广告企业无论在其生产本地或异地若发现其发布的药品广告存在虚假行为,药监部门应立即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直至禁止其生产的该药品在该地区销售使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从源头杜绝违法药品广告。
(二)、强化媒体责任,健全药品广告发布机制
要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广告主体退出市场机制、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依法查处未经审批发布的广告、虚假违法广告,追究广告发布媒体的责任,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直到取消广告发布资格。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要建立省、市、县三级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宣传、工商、药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形成监管合力,开展对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案例的曝光、对违法广告的提示、对违法广告案例的点评等活动,形成监管合力。
(四)公开监管程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程序,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容量大、方便快捷、互动性强的特点,建立药品广告数据库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利用报刊等媒体广而告之,这样可以便于社会公众向药品监管部门或工商部门举报,便于公众媒体上网查验审批监督部门发布的广告原始内容,提高药品广告的真实性,便于消费者根据公开的药品广告内容对症选药。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识别虚假药品广告的能力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途径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治理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群众对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类虚假药品广告的诱惑,从而断绝违法广告利润链条的源头。
药品调研报告7
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问题调研报告为了解和掌握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后,在实施gs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并确定有效的监管对策,笔者在一年来工作实践中,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覆盖率达76.9%,调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处方审核员不在职在岗问题普遍,在对药品零售企业抽查中发现,有40%的处方审核员不能坚持在岗,20%的处方审核员只是挂名,处方审核员工作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效开展患者合理用药咨询。
2、药品养护行为不符合要求。一些药品经营企业在对库存药品的管理中,未记录药品养护的内容和过程,药品养护情况无法追踪查询:通过gsp认证时库房设置的空调、除湿、冷库或冷藏箱等温度调节设备不能坚持正常使用,温湿度记录不真实。
3、药品拆零销售不规范,80%的.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行为不规范,缺少拆零设备,未建立拆零记录。
4、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或暗中销售问题突出,个别药店采取不按规定对购进的处方药进行记录,暗中销售或私造虚假处方,规避检查。二是一些药店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按规定陈列、摆放、标示不醒目。三是对处方的审核不严格,流于形式,特别是经营中药饮片的处方,不对调剂饮片进行审验,只是在处方上签字,就向患者发药。
5、药品库房形成虚设,部分药店认证后,药品库房另作他用,存在的库房也没有按gsp要求进行管理,gsp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严格的执行或执行无记录记载。
二、原因分析
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原因大致有四个方面,一是由于我市地理位置偏远,经济不发达,生活水平不高,多数零售药店规模较小,经济效益不好,致使一些药店认证通过后,辞退了驻店药师,形成有名无实的情况,不能做到在职在岗。二是由于经营规模小,品种单一,药品供货方便,多数药店的库房基本空闲,基本是零库存,gsp要求得有关库房的管理制度基本不能执行。三是由于处方无来源,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受到制约,影响经济效益,一些药店采取了进货不做购进记录,不凭处方暗中销售的情况。四是经营中药饮片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对饮片真伪的鉴别能力,不能胜任饮片处方审核工作,处方审核流于形式。
三、监管对策
1、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点抓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普及和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事这类管理、验收、养护、保管、销售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能力,增强质量观念和诚信自律意识。
2、以gsp为契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加大对企业实施gsp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不断改造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加大gsp跟踪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通过认证企业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购、销存等环节的规范程度,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和不予通过跟踪检查方式,强化其规范管理。
3、鼓励零售连锁向农村发展。以连锁经营为主要模式,促进农村供应网络发展,调查显示,在农村零售药店管理状况好于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而连锁门店则好于零售药店。因此,药监部门应促进农村零售连锁门店、乙类非处方药柜的大力发展。同时,通过竞争促进农村药品管理水平的提高。
4、积极推动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建设。药监部门应制定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探索信用分类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通过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曝光不良行为等方式开展诚信监管。
药品调研报告8
笔者近日有幸参加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组对全县乡镇政府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闲暇之余,借机对我县__、__、__、__、__等5个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其有关工作情况概述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
(一)从无到有,均落实了“五个一”工程
相对于县级来说,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起步更晚,底子更薄,业务开展有待进一步“挖掘”。但是,笔者抽查的5个乡镇均能够按照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先树“形象”,先后已落实了“五个一”工程,即一块“牌子”——有专门的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一套人马——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领导小组、一个专职人员——专职食品药品协管员、一张桌子、一套档案资料等。
(二)稳步推进,内部档案资料不断完善
一是明确职责,合理定位。5个乡镇协管办都能“量体裁衣”地制定出本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制度,成立包括分管领导在内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积极作为,掌握动态。各乡镇协管员都能够适时建立、更新辖区内的食品药品企事业单位、人员有关的信息资料,及时收集、掌握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三是周密部署,年度工作安排有序。各乡镇都详细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出台了“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能及时上报季度及年终工作情况总结。其中,__乡在20__年还及时组织部署了奶粉、生猪定点屠宰等大型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制订预案,积极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蔓延,__镇、__镇、__乡等乡镇政府与时俱进,及时制定了《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明确了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应对措施。五是落实责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意识,落实地方管理责任,__镇党委、政府与辖区内村两委、学校及其重要的食品药品企/事业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目标协管责任书》。
(三)宣传到位,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家喻户晓
各乡镇协管办积极行动,多措并举,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氛围。__乡利用网络平台——“__乡先锋在线工作站”网站开辟了“食品药品专栏”。其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及时录入了辖区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等各项基础资料,并加载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知识。__、__等乡镇在镇广播电视台插播期间利用农民喜爱的点歌栏目飘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颇受广大百姓的信赖和欢迎。
(四)敢于作为,专职协管员尽职尽责
成立乡镇协管办的初衷在于其有效发挥协查协管作用。近年来,通过乡镇协管员举报、协助查获的'案件数数不胜数,各乡镇协管办工作开展有声有色。在06年的__镇,因某一医疗机构负责人拒不配合,躲着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乡镇协管员得知情况后及时赶到,说明情况,注明签收事由,见证签字,致使案件履行异常顺利。__、__等乡镇协管员积极作为,主动介入,不定期到辖区内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随访、宣传、督导等,既受到药械从业者的欢迎,又受到百姓的赞许,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不足部分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乡镇专职协管员权限不清,职责不明。乡镇协管员“师出无名”,无明确法律依据,无法“依法行政”。稍有不慎,容易造成“缺位”、“越位”。在__乡就曾发生过协管员被很不友好地被“请出门”的事件。二是协管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县乡镇专职协管员系从退伍军人中招录,大专以上学历者较少,均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食品、医药、法律等专业的知识培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欠缺。
纵观以上正反两个方面,因此,笔者建议一是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准确界定乡镇协管员“身份”问题,解决其在协查协管中的“尴尬”地位、不利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和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乡镇协管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乡镇政府统揽食品药品安全全局的能力。
药品调研报告9
一、项目市场分析
1、同类中西医治疗药物治疗分析
2、市场状况规模
3、市场定位分析
4、市场竞争品牌的分析
二、项目基础资料:
项目名称:剂型:
适应症:
用法用量:
1、化学研究:
有效成分:
来源:
化学结构:
处方:
2、药学研究情况:
生药量:
原料(药材)产地、厂家生产、研发概况:
产量:
市场价格:纯度:
药材有效成分含量:
供求情况:
工艺研究资料:涉及何种工业设备
有无有害溶剂:
质量研究资料:
标准品使用的大型分析仪器:
3、生产成本:
4、目前研究进度:
基础研究阶段临床前研究阶段
临床批文阶段,获临床批文时间:
临床研究阶段获得新药证书
三、知识产权状况分析
1、专利申请号及专利名称:
2、专利保护范围、有效期:
3、国内还是国际专利:
4、目前处于专利实施的什么阶段:
5、国内外那些相关专利已经公布:
6、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7、行政保护或中药品种保护情况:
四、项目药政动态
1、同类药品注册受理情况;
2、同类药品已经获得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的`情况;
3、国家审批该类药品审批难度。
五、项目研究资料
1、药效学(动物模型、阳性对照药及其剂量、剂量、实验结果,具体数据):
6、制备工艺:
7、质量标准:
8、中试研究:
9、稳定性结果:
10、临床研究结果或前期临床基础:
六、经济效益预测
1、研发成本分析
2、产业化成本预算
3、产业化效益预测
调研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药品调研报告10
随着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用药量迅速增加。由于长期以来管理滞后,养殖过程中滥用药物的现象比较普遍。虽然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量较低,但是通过食物链的长期富集,对人类健康却具有很大的危害。近年来,随着水产养殖规模的扩大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养殖产量的不断增多,药物残留问题日益突出。尤其在中国加入wto后,养殖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水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水产动物的药物残留已成为水产品出口创汇的主要瓶颈。因此,为了人类的健康和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应充分认识到药物残留的危害性,并积极做好药物残留的监控。
一、水产养殖药物残留的危害
(一)、耐药性反应:在水产养殖饲料中长期添加促生长抗菌素或生产中滥用药物会导致水生动物体内的细菌产生耐药性。耐药性产生使得生产上用药量越来越大,药效越来越差,既增加了成本,又增加了防治难度。耐药性的产生同时也对人类的公共卫生构成了威胁。
(二)、变态反应:水产养殖中经常使用的磺胺类、四环素类及某些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是极易引起变态反应的品种。变态反应的症状多种多样,轻者表现为红症,严重者甚至发生危及生命的综合症,如磺胺类药物能引起人类的'皮炎、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和药热等疾病。
(三)、中毒反应:根据卫生研究及临床资料,人们食用被药物污染和残留的水产品后容易出现毒性反应。例如,链霉素等氨基甙类抗生素易损伤听神经及肾功能;四环素类抗生素易抑制幼儿牙齿发育和骨骼的生长;氯霉素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颗粒性细胞缺乏症;敌百虫在一定条件下会形成具有强毒性的敌敌畏。
(四)、“三致”作用:某些药物或天然物的残留极易对人类和动物产生致癌、致突变及致畸作用。孔雀石绿是水产养殖中经常使用的化学药品,但却是一种强致癌物;经常使用的呋喃类药物如呋喃西林、痢特灵以及在饲料中添加的部分生长促进剂如乙烯雌酚类也具有较强的致癌作用。
(五)、其它:在渔用饲料中常含有一些激素类药物,这些药物在人体内蓄积后会使人的正常生理功能发生紊乱,更严重的是某些激素类药物会影响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另外,某些药物降解后易产生有害的分解产物,如水产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及三氯异氰尿酸的分解产物中含有氰化合物,其在水生动物体内产生残留后危害极大。
二、水产养殖药物残留的监控措施及建议
(一)养殖单位应增强自身的抗残能力
1、预防为主、治疗为辅:药物是水生动物疾病发生后的情况下不得以才使用的,如果预防措施到位,疾病是可以控制的,而且同样会达到高产、丰收的目的。生产上应更多地从健康养殖角度来考虑预防疾病的发生,尽量少用或不用药物。
2、少用抗生素或其它化合物,多用绿色生物药物:生产上如有无拮抗、无残留、无毒性的绿色生物渔用药物,如鱼用疫苗、抗菌肽制剂、免疫促进剂等,在不影响治疗效果的情况下,应尽量少用抗生素或化学药物,多用绿色生物药物。
4、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药品在水生动物机体内代谢排泄有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捕捞上市前的休药期内应停止使用药物,不可因市场供求或其它原因将刚使用过药物的水产品上市销售,以保证药物残留量降到规定的指标内,避免药物残留危害人体健康。
5、健全和完善水产养殖的操作规程、生产标准,使水产养殖生产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将水产品控制在无公害生产标准化以内。
(二)、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宏观控制
1、健全和完善水产品食用安全保障体系: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药物残留工作极为重视,相继出台了《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与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药物残留的监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距离,应不断地完善水产品食用安全保障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水产养殖业进行科学、公正的药物残留的监督管理。
2、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针对水产养殖业千家万户分散生产,且渔民安全用药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药知识的现状,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和科普教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养殖生产者进行普遍的培训,以提高养殖生产者的科学知识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
3、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用药:一是各级渔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渔药管理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对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督检查和处罚职责;二是各地要对养殖用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自觉抵制药物残留超标和有违禁药物的水产品;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积极发挥其在水产养殖用药管理中作用。
(三)、水产技术推广和科研部门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确保养殖产品食用安全
1、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渔药技术人员和水产养殖人员的再教育,让他们认清滥用药物的危害性
,加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使养殖户自觉地科学用药。
2、加强对水产养殖生产过程用药的指导和监督:要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到养殖场和养殖户,对生产过程中的用药进行具体指导,督促他们按照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的有关规定、标准用药。
3、不断研究、开发和推广高效、优质、对环境无污染、对鱼体无残毒的药物:要多开发中草药和生物型渔药,替代有较高残留量的抗生素或化学合成药物,以改善水产动物体内外环境,提高水产动物自身免疫力。
4、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新模式:积极推广使用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规程及行业标准,加快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及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药品调研报告11
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分局采取驻村蹲点的工作方法在全县农村开展药品专项管理工作。以此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调研监管,并从中发现情况,解决问题,了解涉药单位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足,与药品监管工作的欠缺和不到之处。在蹲点工作中,我重点对xx县村级卫生所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卫生所情况。
在去到的金村、高都、北义城三个乡镇中,我组共深入行政村xx个,涉药单位xx个,村级卫生所xx个,其中xx个卫生所没有正常营业。
(一)村卫生所是卫生保健网的网底,在农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作为一级医疗机构,目前的大多数卫生所由于种种原因,实质上已经变成了药店,在所调查的年药品流水在xx元以上的xx个卫生所中,药品的收益占到xx%以上,剩下的xx%大多数是接产或缝合收费。也就是说一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仅有xx%,以药养医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还有不得不提的是,除了个别村卫生所确实是集体性质外,绝大多数卫生所实质上已是个体,村大队对卫生所不闻不问,将其和杂货部一样看待,这也是三级医疗保健网底破了的集中体现。
(二)村卫生所作为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有一定的政策优势,为此,村卫生所成为农村从事医疗行为的“抢手山芋”。在今天的形势下,“一村一所”的模式有所松动,在北义城调研时,北义城村有卫生所xx家,卫生院1家,西张村有卫生所xx家,南义城村有卫生所xx家,西黄石村有卫生所2家,下城公村有卫生所2xx家,这些卫生所都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有合法证照;而在金村镇枣园村,有村卫生所3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xx个,在司药人员开的卫生所中,许可证上的卫生所负责人手中无证,也在家开有卫生所,但是许可证上登记的负责人是此人,又不能说他无证,另外一家,手中持有合作医疗办颁发的定点医疗机构证件,这样形成了三家都有证,三家都无证的尴尬,造成药品监管的被动。
二、村卫生所药品购进情况。
(一)合法渠道。
1、从有批发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在调查过的卫生所中,100%的卫生所都有在此种合法企业进药。也只有这种购进方式才是合法的;
2、从相关渠道领取药品,如防疫疫苗、糖丸等。
(二)非法渠道。
1、从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
此种行为虽然大部分卫生所负责人也知道不合法,但在卫生所的营业中,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部分药品的批发价格比药店的零售价格还高,卫生所就近在药店购进药品又方便又实惠;
第二、部分村卫生所药品流量较小,而部分药品的使用更少,药品批发企业不会给他们拆开大包装,以小单位销售;
第三、药品配送企业以固定时间送药,不能满足卫生所的日常药品使用;
2、从乡镇卫生院购进药品。
随着新型合作医疗的开展,村级卫生所承担着所在村村民的门诊费,而门诊费必须由卫生所向乡镇卫生院兑换现金,而卫生院为了小集体的利益,把兑换的门诊费给卫生所直接换成了药品,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卫生院的无证批发药品和卫生所的违法购进药品事实,这种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存在。
3、从个体非法药贩手中购进药品。个体非法药贩基本分三种:
一是以非法购销药品为职业的。这些人通常都打有一个药品经营企业的名义进行销售药品,如在山河镇的药贩王某打着河南药品经销部这个不存在的企业的旗号兜售其药品。这种药贩经销的绝大多数都是假药,严重扰乱着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危害极大,是我们重点打击的对象;
二是合法药品批发企业的业务员,在销售本企业产品同时,自己还带有非本单位药品,一般情况下,他们带的药品并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等卫生所使用完药品后才索要药款,以躲避卫生所向其索要发票,进而在药监部门查处时逃避责任;
三是个人到外地顺便捎带些药品以获利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农村最常见而群众又不理解的,就是自己在其他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的药品未使用完,放在卫生所能卖一点算一点,这种药品卫生所无利可图,但卫生所人员碍于情面会放在所里代卖。
(三)验收记录情况。
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要求涉药单位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经过近二年不间断的督促,药品购进验收的记录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村卫生所在记录药品时,只是简单地对照购进发票,照抄上面的内容,票据上没有的,购进验收记录上也体现不出,特别是在最后的验收情况栏中,卫生所的填写基本上都是空白,可见,验收记录还是只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应该说是在应付药监部门,记录的重要性相对人理解严重不足,个体诊所也是如此。
三、卫生所药品的保管情况。
卫生所药品的保管比较松散,在调查过的78个卫生所中,对药品定期进行清理的仅仅9个,在检查中会发现,一些过期、失效的劣药不及时销毁,如在黄六坡村卫生所的药架上,摆放着20多年以前的针剂近10种,看情形卫生所也不会再使用这些药品了,但反映出了卫生所对药品管理的不善。
(一)药品随意摆放。
村卫生所药品的摆放随意性很大,在工作中我们一直提倡药品分类摆放,这是药品分类管理最起码的'要求,通过检查村卫生所,我们可以看到,药品摆放的整齐度、外观整洁度与药房的规模大小成正比,有相当部分卫生所药房设在家中,药品、蔬菜、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堆放在一起,使人在感观上对药品的疗效产生怀疑。
(二)药品的效期管理不足。
药品的效期管理对一个卫生所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联系,卫生所在购进药品时,离药品效期越近,其风险就越大,而且在我县的村卫生所,仅北义城、高都、金村三个乡镇,就有92%的村卫生所只有一名医生,经济上也是自收自支,这样在药品效期快到之前,卫生所医生必然会加大该种药品的使用频次,药品的使用合理性就得不到保障,或者即使药品过期了,还是照样使用。还有绝大多数的村卫生所,因为脱离集体,药品不报损,过期药品依然摆在货架上。口服药品,尤其是中成药,相当多的卫生所医生认为只要没有严重污染,依然可以使用。在实际中,他们也是如此操作。
四、卫生所涉药人员管理。
在检查过程中,常发现卫生所开着门也有人,但一问,看门的会说医生不在。给人看病的医生不在,那还开什么门?不错,在家户式卫生所中,司药人员往往就是家里的闲人,他们既不培训,也不体检,对药品管理知识一无所知,仅凭道听途说的一星半点就开方卖药,他们是农村药品销售端最可怕的隐患。
五、卫生所药品管理知识欠缺。
村级卫生所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所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所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所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擅自自配制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8个村卫生所中,20xx年度没有一家上报一件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此外在本医疗机构内用食品冒充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六、卫生所的监管思考。
(一)认真调研,依法行政。
在监管的同时,认真调研,了解村卫生所的难处,打击违法涉药行为,是维护卫生所生存的重要途径。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北义城镇、高都镇、金村镇三乡镇有无证经营药品户24家,这些无证户大多都是家户式经营,这种模式在监管中难取证、难处理、难取缔,反复性强,只有采取保持持续监管的高压势态,让他们自动放弃,停止经营。
(二)规范卫生所的购药渠道。
加强药品批发企业在我县销售行为的监管,在只要规范、合法的前提下,准确把握我县药品主渠道的经营动态,与主渠道建立监管、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关系,与此同时,使主渠道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关系。
(三)加强培训,提高卫生所人员素质
农村卫生所造成药品管理上的不规范,主。要和涉药人员的素质有关,在调研的三个乡镇中,63%的村卫生所医生是通过省卫生厅集中进行的一次培训,取得中专毕业证的,也就是说这xx%的人员仅具有初中文化水平,即使在取得中专毕业证后,他们的管理思维和业务水平也令人担忧。
在与村卫生所负责人座谈时,他们张口的第一句话就是经济效益太差,他们的思维还是停留在旧的医药资源统一配置的年代,卫生所作为一级医疗机构,应该让全村的人都到村卫生所看病买药,把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当作异物,认为它们的存在出现,阻碍了卫生所的发展,从政策精神上看,应该是药店凭价格优势,村卫生所凭信用与医疗技术优势进行生存和发展竞争。上述卫生所人员观念,如不改变,常此以往,必然形成恶性竞争,导致药品质量的不稳定,假劣药品屡打不绝。
(四)加强监督管理与指导。
在调研中,xx家村卫生所不论是出于真心,还是出于应付,都谈到了希望药监部门多来指导、规范,及时发现问题,有什么政策,及时通知大家。卫生所按要求整改,尽量少罚款。这一方面反映出了药监执法的力度大,也反映出了药监人与相对人沟通少。药品监管与卫生所药品管理,要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参入人性化管理,局与所沟通,药监人与涉药人员学习、交流,比如向老中医学习中药饮片的真假劣鉴别知识,相互间取长补短,让卫生所人员在主观上有合法经营药品、合理使用药品的想法,以此支配其行为。如果只采取简单的强硬手段,只会使卫生所违法行为更隐蔽,危害更大,药品监管难度也更大。在规范指导的同时,监管也不能松,监管能督促卫生所整改和规范。以法制、人性的模式,合法、合情、合理的管理,才能使药监人与被监管对象之间,形成正常的监管关系,才能形成村卫生所与药监部门“双赢”的局面。
通过对北义城、高都、金村三个乡镇的调研,我们及时发现了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有的放失,针对农村卫生所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并付诸实践。
药品调研报告12
农村食品药品市场远而散,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是摆在各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十分艰巨紧迫的任务,特别是对我们乡一级市场监管站的一种挑战。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摊小、点多、线长、面广、分散,远离各级执法机关。前几年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上成了空缺。如何在农村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科学消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节约消费、文明消费,是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重大问题。当前,在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问题上必须克服以下以下几种不良倾向:
一、克服小而松的现象,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
农村食品药品市场受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无论从经营形式、规模上看都比较小,并且从业人员素质都比较低,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山高皇帝远等。针对这一特点,我们不能因其小而放松对他们的监管。因为我乡总人口80%是分布农村,并且农村是一个巨大的消费群体。所以我们基层市场监管站必须把市场监管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力求做到宣传要到位、自律制度要健全、监管措施要落实、巡查要到位,防止和克服小而松的现象。
1、必须要做到宣传到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村协管员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各种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群充分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等、切实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2、必须要落实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实行辖区负责制的原则。首先各级必须签订各项安全责任书。各级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加强对村协管员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对工作中不负责的协管员必须严格查处,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尽职履责的责任人报请上级部门进行查处,严格逗硬奖惩,实行在食品药品安全上一级负责一级的监管运行机制,从而增强各级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最终保证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必须坚持农村各项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对食品药品经营户要求落实以下制度:
①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②购销台账制度;
③质量承诺制度;
④索证索票制度;
⑤协议准入制度;
⑥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
⑦食品药品质量自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药品退市制度;
⑨仓库管理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要求经营者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消费者达到合理消费、放心消费。
二、克服因远而疏的现象,坚持把远拉近管的原则。
由于我乡人口众多,且大多数分布在农村,条件造成那些食品药品经营户脱离监管,远离执法机关,并且各项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山高皇帝远的思想根深蒂固。为此我们乡一级监管站必须采取多种渠道来加强管理。
一是选派好农村协管员,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二是经常深入基层,搞好巡查;
三是在各村社重点地段设立投诉点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底动向。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三、克服因散而乱的现象,坚持把散集中管的原则。
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最大的特点是“散”。基本上都是小户经营,比较分散。首先要建立集中教育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形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其次,最可能的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模式。在农村食品药品规范管理上,可以结合当地实际,从业人员文化知识、自身素质等因素,简化程序管理,突出重点规范指标。形成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农村食品药品统一规范模式。从纵横向和动态上去最大限度地利用、整合方面的资源加强市场监管,增强农村药品食品市场管理的效能,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安全。
药品调研报告13
一、存在题目及原因
1、人民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亟须进一步进步。
药监局成立以后,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采取了新闻媒体报道、街头法律咨询和“送戏下乡”等多种形式,但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仍把握未几,识别假劣药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薄弱。如今年我局查处的假药案中就有2个是当地的农民无证行医销售假药,这些假药都是一些研碎的药粉,用黄、白纸简陋包装,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问及药物成分,他们一无所知,只说从外地农民手中购进,这些农民根本不知道这是假药,也不知道自己在违法,而购买的农民只听说这药能治医院都难以治愈的疑难杂症,价格又便宜就买,也不管这药是不是假药,从何而来。多数服用后无效,也不举报而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还有多数群众对无证经营药品的危害性熟悉不足,农村各杂货店、副食品店擅自经营常用药品比较突出,由于涉及面广,经营隐蔽,数目又少,查处起来非常困难,即使查到也只能依法给予2-5倍的罚款,打击力度不足,加上部分群众不明xxx,跟他们讲道理、xxx律,根本没用,有时药品执法职员甚至遭到围攻,威胁到人身安全,
2、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日常检查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倾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倾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治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缺委托书、空缺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正当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只要价格低,就向他们购药,一旦被药监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进凭证,药监执法职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做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进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分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假如凭证有效,药监部分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3、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治理仍然隐患不少。
我市医疗机构数目众多,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尤其是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部分由原村卫生室改制而成。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从20xx年起就着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治理,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治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剂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治理规范》)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获得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进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治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治理题目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无法用法条来处罚,监管乏力。正是由于这样,使得一些农村医疗机构的涉药职员在治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治理在医疗机构治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用药安全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4、农村药品监视治理网络监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视、供给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题目的治本之举。20xx年我局聘请了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药品协管员,20xx年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们又完善以乡镇副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农村药品监视和供给网络已初步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治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职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分要进行培训进步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视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职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5、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视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表面看是好事,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反而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治理机关的工商部分缺少相应的专业职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分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分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正当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我局在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倾销员为倾销自己的产品,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予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倾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使得药监部分很难按《药品治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6、职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
一是专业知识亟需进步。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进步。二是药品监视治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二、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分的职能;
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进步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尽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视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2、建立健全药品法律法规,不给不法分子留有空隙。
尽早出台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视治理办法》,把《药品治理法》与《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进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视治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正当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题目,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题目,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题目,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题目等。对这些题目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代理队伍纳进药监部分的监视治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3、市政府及相关部分要重视、支持药监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我市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如何把药品协管工作列进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才是关键,可以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进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进步对假劣药品食品危害性的熟悉,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的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分协作上,药监部分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分协作,与工商部分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分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分,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协力;与卫生部分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分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分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4、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我市药品市场量大面广,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势必长期存在,药品违法分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隐蔽。药监部分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学懂、学通,而且还要学精,着力进步发现题目、解决题目的能力,要擅于研究当前出现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学会公安部分的侦查本领,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药品打假在农村”为主题的各种专项整治,保证药品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药品调研报告14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扩大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系统的威信。但是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在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法律法规的边缘问题
我国正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有些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属于新兴部门,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也在所难免了。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处理上我们的执法人员常常会无所适从,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邮局邮购假药的问题。在法律的规定和可操作性上都不是很明确。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些漏洞打“擦边球”。类似这样的行为我们明知是不合法的但也也很难处理,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要积极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同时要灵活运用法律法规,不能生搬硬套法条。在保证依法行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证执法质量。不能以没有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为借口对违法犯罪行为姑息。
二、在执法过程中有执法部门执法权交叉的情况
现阶段在食品药品的管理上不是由我们单独管理,同时还有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多个部门的交叉管理。这就容易造成许多问题大家都管,都管不到位。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而执法人员往往很难取证。也很难处理。这就要求卫生、工商部门配合工作。还有些食杂店或居民家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出售药品,但是我们不能入室进行搜查。这就需要与公安部门配合工作。因此在处理这些权力交叉问题的时候,要明确关系,执法过程遇到自己管辖范围以外的又关乎到执法结果和质量的情况要做好协调工作,明确权力范围,处理好和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大家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参差不齐。有些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也各有不同,解决这种情况要从三方面入手。首先,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用人关。其次,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制度,对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上多下功夫,增强执法的能力和素质。在行政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将法制观念的强弱、掌握法制观念的程度、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与他们的任职、晋升结合起来。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 。
(二)是重实体、轻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往往容易重实体、轻程序。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
四、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素质不同
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大多数的相对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但是有些相对人对法律法规和我们执法人员的工作性质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了解,因此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极不配合。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耐心细致。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事前警示、事中引导、事后回访的原则。事前警示,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媒体宣传、现场检查指导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事中引导,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正确把握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关系;另一方面又要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解答、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与帮助,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事后回访,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对存在的问题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听取其对行政处罚的意见,对药品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有渠道反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那些做法不对,应该怎么改进”,以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的理解存在误区
不少人民群众能够对我们的工作性质不了解,不支持我们的工作甚至阻挠我们工作的情况时有出现,特别是在一些非法的药品宣传会上,他们打着“送药”“义诊”等旗号蒙骗群众当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取缔的时候,有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就会误解我们,认为我们是无事生非,延误他们治病的时机。在执法人员了解情况的时候不配合我们工作,有时甚至辱骂执法人员。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尽快取证,防止不法经营者趁乱转移假劣药品,一方面要维护秩序,安抚群众的情绪,向他们解释我们的工作职责和目的,得到他们的理解的同时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宣传。另外,有利于我们在以后工作的开展。我们还需要在大众媒体上多做宣传,加大“普法”力度,一方面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自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食品药品监督深入理念人心,这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有利于我们顺利的开展工作。也有利于防止执法事故发生。
六、我县地域广阔,路况不好,不利于检查
我县方圆6176平方公里,下辖11个乡镇,12个农林牧渔场,79个行政村。全县共计24.9万人口。全县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企业48家、医疗机构292家。部分乡镇的公路设施很差,作为基层执法队伍,条件不是很好,经常性下乡检查难度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困难,尽可能把工作想好作细,能一次解决尽量一次解决,提高执法效率,以质取胜。同时充分发挥“两网”协管站、信息站的作用,向村民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向村民提供最新的医药方面信息,向我们提供假劣药信息,帮助我们规范农村药品市场。
作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我们还有很长很艰辛的路要走,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要增强自身素质,搞好舆论宣传,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普法能力,在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的同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药品调研报告15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改革逐步推进,远安县食品药品监管调整已初步到位;__乡在此次改革中成立了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监管__乡的食品、餐饮、药品经营主体。此次改革体现出党和政府对食药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对食药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做好食药监管工作,保障民生,护航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迫在眉睫的任务。
全乡目前共有食品餐饮经营单位个人共173家。其中食品经营户106户,现场制售4户,餐饮36户,药店1户,小作坊8户, 学校食堂4所,乡卫生院1家,诊所1家,村卫生室12家。
一是本所辖区山区居民点较多,人口数量少,造成辖区内经营户分布较散,点多面广,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二是我所是新组建的机构,社会认知度较低,较多的食品药品经营户尚不知道我所的存在和具体职能;同时__乡在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前没有设置过相关的市场监督机构,以前的监督机构对__的监管属于薄弱点,__食药所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也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和困难。三是监管人员配备不齐全,同时人员组成来自不同行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工作能力只具有片面性;这都会对以后开展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四是相关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保障未及时配备到位,人员的思想有一定的波动,长此以往也会对以后的监管工作造成影响。
第一要及时配备相关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使乡镇食药所能早日正常的开展被赋予的全部工作。
第二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多宣传,一方面宣传乡镇食药所职能,特别是新划入的食品相关许可要加强宣传,不让经营单位和个人跑冤枉路,可以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边检查边宣传。另一方面是多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经营单位和个人懂法守法。
第三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让食品安全因为食品监督职能划转的原因而出现问题,对于拒不改正,抗拒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也要采取有力的打击措施,树立起食药监管部门的'威信;同时加强对县局和乡食安办的沟通汇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四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是一个综合性的也是技术性的工作,对监管人员的个人能力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才能真正的做到监管到位。
第五上级单位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并落实,坚定乡镇监管人员的信心,使监管人员安心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心全意的投入到食药监管中来,做好食药监管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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