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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借款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信用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信用借款合同1
出借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 、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RMB: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 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 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 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 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据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信用借款合同2
借款人(全称):阿拉善盟新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人(全称):阿拉善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中长期其他贷款。
2、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3、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4、借款与还款期限:自20xx年04月01日起至20xx年04月01日止。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作为本合
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7.3012‰,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期满一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季/月)结息,结息同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判。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财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间内,贷款人为他人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款人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的天数付给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逾期贷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以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规定,在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70%计收罚息。
5、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懂得任一担保违反担保合用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成当承担贷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保证、质押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台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解释,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联社放贷大厅
信用借款合同3
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
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月,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间,乙方按月息 2.0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为
__________元/月,约定借款期限内利息总额为¥:_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从借款发放当日起,每30日为一月,并以此计
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若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五、借款本金的归还
乙方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还清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
元(¥:__________元)。
六、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将借款用于非本合同约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超过20日的.。
3、乙方遭遇重大诉讼或者严重经济困难,出现预期还款困难未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
4、乙方或保证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不真实的。
5、乙方有低价处臵资产、转移资产、无偿处臵资产等行为,可能导致还款困难的。
6、乙方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有转移、灭失、毁损等情形的。
7、乙方出现死亡/注销/解散/吊销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
8、保证人出现死亡/注销/解散/吊销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担保责任的。
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时,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任一形式)之时起12小时后合同解除,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将借款本息归还甲方;利息计算至本金全部收回之日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全部利息、罚息付清为止。
2、乙方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罚息,且乙方须并按应还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等付清为止。
3、因乙方违约,甲方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的,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
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律师费按诉讼标的5%计算)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违约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本息、罚息等付清为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附则
1、乙方及保证人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和全部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乙方及保证人提供的电话、地址和其他资料发生变化的,将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证人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证人承担。
2、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时生效,同时开始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信用借款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 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 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 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
信用借款合同5
贷款人:
借款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 (大写)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月日止。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五)贷款利率: (六)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攘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珍、损益珍及所有开户行、账号等资料;
(四)接受贷款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六)法定人代表人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及注册资金发生变动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七)因实行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造、分立、被兼并(合并)、产权有偿转让、对外投资等体制变更时必须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第三条: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三)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四条:借款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应在贷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签订展期协议后,方可延长还款期限,但贷款利率要按累计期限档次确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
2、 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贷款人对借款人款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3、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
4、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二)至(七)项,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款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款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
1、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 的违约金;
2、违反第三条(二)项时借款人有权拒绝,违反第(三)项时,可向人民银行投诉;
第六第 贷款到期收回贷款或依照本合同条五条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 1、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2、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促裁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贷款人各待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信用借款合同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乙方因信用卡还款,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按次收取,借款额的1.5%)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本次借款手续费为:
乙方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甲方。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三、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四、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按次收取,借款额的1.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按天加收利率0.5%。
五、权利义务
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7
个人信用借款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在工商银行取得A-级(含)以上个人资信等级;
5、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以下特定准入条件之一的借款人为信用贷款特定准入客户:
(1)为银行优质法人客户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个人拥有自有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
(3)为牡丹白金卡客户;
(4)持有银行个人理财金账户1年(含)以上且账户年度存款平均余额20万元(含)以上;
(5)为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贷款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没有违约还款记录(含贷款已结清客户)。
贷款金额
贷款额度起点为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银行同意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予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且累计贷款期限(含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而民民贷贷款期限区别银行贷款有更多的选择性。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取按月付息,按月、按季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采取按月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信用借款合同8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
信用证:由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证。
2.贷款金额、币种和用途
2.1
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
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
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
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
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
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
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
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破产。
7.6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1
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8.2
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以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为止。
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签约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人: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9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一、借款用途:生意周转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讫无误。 万 仟元,当场以现金全数交借款方亲自收
三、借款利息 双方约定每月借款方付给贷款方理财顾问费 元, 利息月利率为所借款 项总额 ,即 元,迟延利息为百分之八,违约金以每万元每日伍拾 元计算。理财顾问费和利息每月一付,即每月 日前借款方须将顾问费及利 息付给贷款方,否则视为借款方违约。
四、借款期限 (一)借贷期限为 个月,自xx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应全数清偿,贷款人交付注销证明文件为据。 (二)借款期内,借款方可分期还款,只需交纳未还部分款项之利息,也可提 前还款,只需交纳实际借款月份之利息。
五、届期末能返还,借款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加计之违约金给付贷款方。 至于贷款方行使维权行为所需之费用及损失如:利息、迟延利息、实行抵押权费 用(包括债权人聘请之律师费、诉讼费、规费)及违约金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发 生之全部损害赔偿,全归由债务人负全责,绝无异议。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 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六、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己生意收入或在 如数归还贷款后,本合同失效。 工资偿还借款, 到期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 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 为保证上述主合同的履行, 自愿作为借款方的保证人,并同 意以下条款: 1、担保方的担保范围是借款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义务和产生的全部合同 责任,以及贷款方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 必要费用; 2、担保期限至此笔借款全数结清为止;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即贷款方届时有权选择向借款方或者担保 方主张全部权利;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市人民法院。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贷款方两份,借款、担保方各执 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
手机:
住址
借款方:
手机:
住址
担保方:
手机:
住址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10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 信用证:由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证。 2.贷款金额、币种和用途
2.1 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 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 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 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 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 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 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 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破产。
7.6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1 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8.2 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以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为止。
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签约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人: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11
编号:_________
一、
┌───────┬──┬──┬───────────────────┐
│借款单位(户)│ │住址│ │
├───────┼──┴──┼───┬───────────────┤
│ 借款用途 │ │利率 │月息 % │
├───────┴─────┼─┬─┼─┬─┬─┬─┬─┬─┬─┬─┤
│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借款金额(大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到期日期 │ 年 月 日 │
├─────┴──┬──┴─────┴───────────────┤
│ 还款计划 │ 还款情况登记 │
├─┬─┬─┬──┼─┬─┬─┬────┬────┬────┬───┤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还本金额│还息金额│结欠本金│经办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_________%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12
编号:
甲方(借款人):_ ___ 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 _______ 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万元整。(小写: 元)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个月,自____ _年__月__日起至__ ___年__月__日止。
借款最后还款日为__ __ 年__ __ 月___ _ 日。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二)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 __ %的罚息。
(三)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每日_ __%的利息。
(四)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和拍卖甲方名下财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五)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同意并承担乙方催款期间的相关所有支出(如催款人工资,车费,电话费,饮食费,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用等一切费用),并且同意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三、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三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
备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借款合同13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的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个月。
第四条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年月日
信用借款合同14
贷款方:中国___银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电话: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第二期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第三期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归还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约定条款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15
农信借用字[ ]第号
贷款人:
借款人: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大写):
(四)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还款方式:
第二条 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二)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及账户等资料;
(四)接受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六)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动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七)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体制变更时,必须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第三条 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第四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贷款,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签订展期协议后,方可延长还款期限,但贷款利率要按累计期限档次确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x利息;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归还借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四)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三)至(七)项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
(一)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反第三条(三)项,借款人有权予以拒绝;违反第三条(二)项的,借款人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
第六条 贷款人按本合同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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