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13篇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1
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党支部: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联建党总支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们的'申请,由你们两个党支部联合成立联建党总支。王洪阳任第一书记,曲宝福任书记,李龙飞任副书记,张燕,李玉德任委员。
特此批复。
xx镇委
20xx年6月3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2
(单位名称):
你单位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成立党支部,为书记(此处结合具体情况)。请你们召开党员大会,落实《党章》关于支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此复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3
吕蒙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要求成立豪德等7个社区的请示》(吕府字[20xx]07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乡成立豪德社区、新都社区、香江社区、昌南社区、民艺园社区、新启园社区、历化社区等七个社区。
请按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
XXX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4
xx村党支部:
你支部上报的《关于成立xx村党总支的请示》已收悉。按《党章》有关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批准成立x村党总支,设委员7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下设2个党支部,分别是: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
请你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
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具体要求,做好党组织组建和党内选举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镇党委。
此复
中共xx镇委员会
xx年12月23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5
猪业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成立猪业有限公司党支部的请示》已收悉。按《党章》有关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批准成立猪业有限公司党支部,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
请你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具体要求,做好党组织组建和党内选举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镇党委。
此复
中共xx镇委员会
20xx年9月9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6
社区党支部: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龙王港社区党总支的请示》已收悉。经街道工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中共龙王港社区总支部委员会,下设2个党支部。
请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完成党总支部的组建工作。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7
机关党支部:
你支部呈报的.《关于成立机关退休党支部的报告》已收悉,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成立机关退休党支部,现批复如下:
街道机关退休党支部委员会由组成,任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xx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7月27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8
村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酉华乡石安村成立党总支委员会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经酉华乡党委研究,同意成立"中共酉华乡石安村总支部委员会",党总支下设"中共酉华乡石安村合作社支部委员会"和"中共酉华乡石安村农村支部委员会"两个党支部。请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完成党总支的组建工作。
特此批复!
xx乡委员会
20xx年10月10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9
X市民宗局机关党支部:
你支部现有党员53名,不仅人数过多,而且因为单位分散,组织活动多有不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意你支部分成两个支部,成立基层党支部。
基层党支部由金陵刻经处、市回民殡葬服务所、市各宗教团体的'12名党员组成。希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成立选举的各项工作,发挥基层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总支部委员会
20xx年7月16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10
庄桥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成立费市社区居委会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费市社区居委会。
二、费市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范围为:东临东保公路,南与邵余村相邻,西临江北大河,北与费市村相接。新建费市社区管辖居民户数为970户,(其中一期安置房为270户,原费市居委会管辖的居民700户),待费市安置小区建成后,总户数为1900户。
三、费市社区居委会成立后,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和提高社区工作的管理水平,适应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的'发展趋势。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11
渡舟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新设立菩提社区的请示》(渡舟办文〔20xx〕24号)收悉。经区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渡舟街道菩提社区,建立渡舟街道菩提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社区建设和专职工作人员选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寿委办发〔20xx〕95号)文件规定实施;办公经费和专职工作者待遇根据《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工作人员补贴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长寿委办发〔20xx〕21号)文件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8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12
吕蒙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要求成立豪德等7个社区的.请示》(吕府字[20xx]07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乡成立豪德社区、新都社区、香江社区、昌南社区、民艺园社区、新启园社区、历化社区等七个社区。
请按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
xxx
xx年xx月xx日
申请成立社区的批复13
庄桥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成立费市社区居委会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费市社区居委会。
二、费市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范围为:东临东保公路,南与邵余村相邻,西临江北大河,北与费市村相接。新建费市社区管辖居民户数为970户,(其中一期安置房为270户,原费市居委会管辖的居民700户),待费市安置小区建成后,总户数为1900户。
二、费市社区居委会成立后,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和提高社区工作的管理水平,适应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的发展趋势。
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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