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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百日行动总结

时间:2022-12-01 10:39:33 总结 我要投稿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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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百日行动总结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1

  按照《省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住建城管局从7月起,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动目标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行动组织情况

  成立城镇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公用股、城乡建设股、城监队等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担任组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管理股。

  (二)专项行动检查情况

  1.重点检查县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摊贩所用气瓶的来源、质量、使用环境和使用方法等,对安全隐患进行多角度、无死角排查。

  2.对县内配气站、撬装柜、液化气充装站、换瓶点等高危场所的防火防爆设施、报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从源头控制安全隐患。

  3.内业资料方面,重点检查了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履职情况、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宣传等。

  4.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全面实施清单制管理,形成“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考核、以单追责”的机制。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餐饮店负责人安全知识淡薄,不重视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重要性,未安装或将报警器探头随意设置,使报警器不能正常工作。

  2.部分大中型餐馆消防管理不到位,灭火器无专人管理,存在压力不足、取用不便、放置隐蔽等情况。

  3.液化气配送点气瓶出入库台账不完善。

  4.部分户外管道锈蚀,压力表到期未及时校验。

  (四)处理情况

  1.对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单位,现场对其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整改,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拒绝或逾期整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2.督促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制定完善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记录。

  3.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管理,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建立压力设备校验记录表。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检查制度落到实处,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供气企业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入户安全检查。由各镇人民政府继续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现象,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检查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三)我局将完善推广安全清单制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细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督促全系统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2

  燃气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发展稳定的大局,自入冬以来,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我队组织人员对城区的各燃气企业、站点的安全进行排查,以确保了我县城区燃气行业的安全运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我队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的费玉江副大队长为组长的燃气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带领燃气股全体工作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燃气企业的储罐、压力管道、消防设施等设备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设备都在有效安全期内。特别强调各燃气企业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燃气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并与各燃气企业法人签订了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严格执法,认真检查

  我队以燃气管理股为主要排查主体。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排查:

  1.燃气企业的储罐、输气管道及其他重要设备超期未检或状况不完好的';

  2、燃气企业及站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经营管制制度,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4、液化气销售站(点)没有报经燃气行政主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和经营的;

  5、燃气运输无准运证,燃气运输工具及其负载的槽罐设备、设施无检验合格证或过期失效的;燃气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和违章卸载的;

  6、生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的;

  7、违规给废旧液化气钢瓶充气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制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和督促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整改。要求燃气企业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平时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事故应急措施及演练进行自检。

  三、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我县燃气企业通过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业主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充装人员安全素质得到加强。但是排查组在深入燃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仍存在两个较普遍的燃气安全问题,一是对少数废旧、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二是较多钢瓶进出站不戴安全帽。针对这

  些问题,排查组每次都对燃气企业负责人及站点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对外观陈旧或超期未检的钢瓶进站后必须禁止上充装台充气,及时撤下送往质监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对钢瓶进出站必须戴上安全帽,绝不能马虎大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队将燃气安全知识制成展板的形式,张贴于各主要道口、街道、社区等进行宣传;将各种燃气安全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短信息,通过移动、联通公司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发给移动电话用户;通过电视、换纸等媒体进行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排查,有效的消除了燃气企业、站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了城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为“平安xx”的创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3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关于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吸取相关城镇燃气事故教训,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先后制定印发《XXX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安委发〔20xx〕2号)、《XXX市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办发〔20xx〕85号),转发了《XXX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X安委办发〔20xx〕88号),层层传导压力,部署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书刚为组长,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范围,从20xx年10月底开始分时间段至20xx年年末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我市共有燃气企业12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汽车加气站企业8家。

  全市管道总长度114.3公里,其中:中压管道总长度42.3公里,低压管道总长度72公里;天然气管道安装用户3.1万户、通气用户2.6万户(其中:已办卡用户1.6万户,未开户1万户),未通气用户0.5万户;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2家(云红河集团XXX卷烟厂、兴安盟九州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集中供气商业企业3家(欧亚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岛);商业用户230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已安装报警器约1000户;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共服务用户约2.4万户。

  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充装站、燃气运输企业、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和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走访企业、商户、居民用户10000余家,共发现隐患51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突出重点,聘请专家开展专项治理。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成立了燃气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突出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燃气管网、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乌市安全生产工作群”“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群”向广大燃气用户推送“致每位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短视频宣传片、燃气安全小常识等,并制作50000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篇》和《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篇》宣传单,通过各办事处发放给使用燃气的居民。通过市安委办的宣传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相继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六、存在问题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加快推进问题隐患整改;二是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数量多,排查工作量大,普遍存在钢瓶摆放不规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大排档、小餐馆业主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三是用气居民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知识不足;四是推进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程缓慢,目前我市天然气管道使用用户1.6万户,仅约1000用户安装报警器,占比6.25%。

  七、取得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企业、部门、专家共计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项,截至20xx年年底,已全部整改清零。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20xx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三是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全面提升企业、市民安全意识。通过市安委办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结合《XXX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形成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4

  为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钟村街结合辖区实际,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细化举措、狠抓整改,确保出租屋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成立街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制定新一期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要求街道各来穗工作站根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确保燃气隐患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盲点。

  二是全面深入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启动“白+黑”巡查模式,对辖区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洗楼”排查,在加强来穗人员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的同时,重点检查出租屋内各类燃气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分类管理。对已安装电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放心户”落实每月一巡,对违规安装燃气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重点监管户”,实行每周一巡。今年以来,该街共巡查出租屋12.3万余套次,发现安全隐患4655个。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该街整合来穗、城管、消防、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力量,持续开展燃气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强力整治出租屋内燃气热水器、燃气器具等燃气隐患问题,并在3天内针对性组织开展“复查”行动,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隐患不反弹。今年以来,该街共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17次,拆除违规安装热水器1640台,更换燃气器具125个。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横幅、屋主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等,压实屋主责任。结合入户排查工作,向来穗人员派发宣传资料,讲解用气安全常识,提高其安全用气意识及风险规避能力。今年以来,该街共制作宣传横幅88条,宣传海报500张,派发宣传单张6万余张,组建出租屋主、租客群538个,分批召开出租屋主会议48场,发送相关短信提示26万条。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5

  根据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及会议部署要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局领导小组,召开局长办公会部署安排,制定下发我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青崂综法〔20xx〕16号),同时,印发《燃气安全使用常识》、《致燃气用户一封信》,并于4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对各驻街执法中队进行工作部署安排。

  会后,各驻街执法中队立即展开行动,执法、宣传相结合,边执法边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对违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餐饮经营场所及占路经营的流动摊贩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复查。结合法规职能,对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改正,依法查处。

  截止目前,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驻街执法中队共排查餐饮经营单位77家,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9份。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驻街执法中队继续加大对餐饮场所、加气站(点)、流动摊贩等燃气经营、使用、存储场所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力度,限期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燃气经营、使用安全。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6

  为保障辖区居民用气安全,连日来,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联合坡子街城管执法中队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对各用气单位、液化气站及居民小区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苗头,保障燃气使用秩序平稳有序。

  坡子街街道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状态,成立了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行动范围、内容、步骤及工作要求。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辖区燃气使用单位及燃气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了台账,明确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同时,对各燃气企业开展敲门入户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用气措施,做到了全覆盖、无遗漏。此外,坡子街街道及城管执法中队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着力解决了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和违章压占燃气管道等问题。

  “我们将全力保障市民群众高温天气期间用气安全,防范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坡子街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坡子街街道将继续联合城管执法中队持续开展宣传整治工作,确保居民用气安全。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7

  根据《富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富顺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安委(20xx)15号)和《富顺县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自贡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的通知》(富商函(20xx)39号)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飞龙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开展了飞龙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燃气安全是民生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由书记姚勇和镇长陈定平为双组长,分管领导廖永雄为副组长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规中心,田春涛担任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廖镇长强调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要求中润天然气公司从专业的角度对辖区范围内的天然气管道、软管、烟道、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燃气公司要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燃气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各村、社区协助中润天然气公司巡查,排查辖区范围内民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情况,确保广大民众用气安全。

  二、严格执法,认真检查

  我镇持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中润天然气公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主要对两个社区的居民入户开展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两家液化气罐销售户、餐馆、学校、敬老院等进行检查32余次,共排查出问题100余个,并及时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用户完成问题整改,督促餐馆、医院、学校、机关食堂等非居民用户科学安装、规范使用和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效监测和控制燃气泄漏。

  三、发现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自规中心、中润天然气公司、飞龙社区、新农社区就辖区内的餐饮场所、校园、医院、机关伙食团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加大宣传,张贴“燃气明白卡”350余张,与限额以上餐饮、住宿单位签订燃气使用安全承诺书,以餐饮、居民、房屋租赁户等群体为重点,发动社区开展用气安全常态化的宣传和提醒。

  我镇将会同燃气公司和各村、社区继续对辖区内的餐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燃气安全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在燃气安全领域零事故。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8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吸取xx高速“”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十安发20146号)文件的要求,市住建委副主任赵小雪带领第四组的工作人员和一名燃气专家对气体充装单位、液化气站、城镇地面开挖和抽汽、危险化学品管线进行了检查,并重点督查了房县和xx经济开发区。现将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7月20日,市燃气办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十安发20146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对全市城镇燃气企业(站)经营燃气管网运行、规划布局、设备质量、基础管理等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整治和拉网式的大排查。

  针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共下达整改通知30余份,对城区及县市区液化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缺少瓶装供气双检制度、消防水池存在问题、报警器探头过高、安全警示标志过少或不明显、无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等等,我们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时限,不整改到位的绝不放过。目前液化气站的双检制度已规范上墙,日常巡检记录已补充填写规范并及时准确填写好各种记录,充装枪胶管导静电线已全部使用裸线,报警器探头已按规定的位置调试到位,压力表液面计警戒线和管道走向都已重新标注清楚,压缩机已加设防护罩,操作人员按要求配穿防静电工作服,人员培训教育已落实,增加并刷新安全警示标志,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基本整改到位.

  由于浙江路和昌国际小区和京东路的市政道路建设,天然气管道原有埋深及安全间距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天津路口中压管道穿越公路时,和市政管网同沟敷设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xx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在保民生、保安全的政治高度,事前科学论证,严格把关,4月12日,对浙江路和京东路的天然气中压主干管进行改迁作业,并一次成功,消除了安全隐患。

  东风燃气公司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室内立管漏气、埋地低压庭院管网腐蚀锈穿漏气、东汽教委家属楼旁调压器使用年限老化、故障增多等22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二、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燃气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监管力度。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实行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模式,即市燃气管理部门与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从第一责任人到部门分管负责人再到每一位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督促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严把上游购气质量关。要求各燃气企业与正规供应商签订长年供气合同,购置专用的'气体质量分析仪,对检验不合格的液化气,严格实行退货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气瓶八不充装”制度。对过期钢瓶做到免费换检率100%,对已到报废年限钢瓶及“螺丝瓶”的强制报废率100%。四是配合质监部门,在全市推进气瓶“一瓶一码”工作,为每个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身份证”,目前,全市已有14万只钢瓶安装了条码,拥有了条码“身份证”.今年年底,全市将有29万多只液化气瓶拥有条码“身份证",从明年开始,没有条码的液化气钢瓶将无法正常充装液化气.

  三、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先后投入5万多元,印制燃气安全宣传资料、各类宣传单3000多份,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在xx发行量最大的党报《xx日报》上刊登《致xx城区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在行风热线和网上问政栏目耐心回答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100多件次,提醒市民在高温季节安全使用燃气。新建小区通气前,我们督促供气单位主动开展一次安全用气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配合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市安监局和中石油运营单位协调处理武当山十字岭挖山爆破、茅箭区道路绿化、污水管网施工、丹江口市-武当山一级公路施工影响天然气管道运行的安全隐患,确保天然气xx支干线安全稳定运行。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加强燃气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扩大内需的推动,燃气行业管理与老百姓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任重道远。作为燃气主管部门,一定要把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燃气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整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确保xx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积极探索建立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将以省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继续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市场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对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的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个一批”(督办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通报一批)进行严肃处理,深入治理城镇燃气管网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城镇燃气管网安全,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9

  为全力消除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西湖区全面开展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城市运行领域,全面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坚决做到排查整治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跟踪整改落实,全力提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是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区各级领导部署要求,深刻吸取“6.13”事故教训,西湖区各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解决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坚决扛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推动落实燃气行业的监管责任、属地的`管理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区领导先后13人次带队深入燃气站点、加气站、商业综合体、沿街餐饮店等场所检查指导燃气安全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以更高标准、在更大范围、用更严举措,扎实推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见效。

  二是全面细致排查,突出联合执法实效。深入实施“12345”工作模式:即一个主体、两个站点、三个重点、四项清单、五步落实。一个主体是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两个站点是指加气站和供应站;三个重点是突出黑气瓶、软管和阀门的隐患排查整治;四项清单是指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违法清单、处罚清单;五步落实是镇街网格化巡查落实、百江企业督促用户落实、天然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物业公司监督业主落实、联合执法办案落实。截止6月30日,全区出动检查1278人次,排查商家1863家,发现隐患问题68处,已全部整改到位。部门和镇街联合执法扣押黑气瓶27个,没收餐饮店使用多瓶液化气10个。办理第三方破坏案件1起。

  三是严格监督机制,督促落实自查责任。以“三遍三查”监督机制,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物业工作职责。要求物业对管辖范围内的餐饮店排查一遍,查规范用气、查消防安全、查用户安全知识;百江能源对瓶装燃气用户的到期软管换一遍,同时检查实名制用气、查是否有否黑气、查气瓶数量是否超标;天然气公司对燃气管道巡查一遍,查是否占用燃气设施、查中低压阀使用安全、查是否有第三方破坏等。截止30日,企业共出动406人次,排查场所406家,排除隐患37个。同时,根据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对应滨江区检查燃气安全工作,截止30日,我区燃气办共计出动24人次对滨江区25家燃气企业和餐饮店进行安全检查,查到35处问题,已当场告知被检查单位并同步抄送给滨江区城管局。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10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燃气市场经营、存储、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芜湖县燃气市场“百日攻坚”整治实施方案》,我镇从20xx年10月29日起开展XXX镇燃气市场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

  一、专项检查行动:

  1、天然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XXX镇副镇长XXX带队,镇村建设办、XXX派出所、芜湖县中燃公司联合开展XXX镇城乡居民燃气安全检查。分别对皖赣铁路电气施工顶管现场、XXX老张饭店、XXX中学、和平农贸市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天然气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燃气管道是否安全,用户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封闭式用气场所是否安装报警装置等方面的内容。暂时没有发现问题,均能规范使用,其中中燃供气常态化检查工作开展的很好。

  2、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

  XXX镇副镇长XXX带队,镇经发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XXX派出所联合开展XXX镇瓶装液化气经营点专项检查。对XXX镇6家瓶装液化气经营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钢瓶是否超期未检验、是否检验不合格、是否已报废、是否擅自改变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是否安装了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供应给合同、记录是否健全、是否配有灭火器等安全方面内容。共发现隐患13处,已责令其在15日内完成整改。现已按要求整改8处。同时要求各村(居)全面摸排辖区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门店,对于无证经营门店,坚决取缔。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燃气市场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加大对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我们将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2、强化对燃气行业的.证照管理。燃气行业的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我们将把本次检查的情况函告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无证经营的场所,坚决取缔、关停。

  3、进一步完善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应急措施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我们将要求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要结合燃气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安全应急措施;员工须经岗前安全培训才能上岗从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各职能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燃气百日行动总结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苏办厅字〔20xx〕43号)、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等22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治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高专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汲取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有效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形势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重点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调压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规划建设局)

  (二)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1、以村居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规划建设局、综治科、各村居)

  2、合力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派出所)

  3、配合区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规划建设局、各村居)

  4、设立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村居)

  5、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执法局、各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

  (三)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省五部门联合公告第13号),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

  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

  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车库、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综治科、建设科、各村居、各派出所)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多次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规划建设局、安监科、各村居)

  三、时序安排

  此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20xx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底)。街道各部门和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底)。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整治彻底、措施到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1月15日前,基本完成前期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二是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要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日前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10日)。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部门和各村居于20xx年11月6日前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栾卫军副主任负总责,王国民委员、史庆涛副主任协助;规划建设局牵头,李继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叶宏亮副局长具体负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安监科、综治科、综合执法局、口岸派出所、扬子江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部门、单位、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执法。各部门、单位、村居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城燃企业、餐饮场所、无证点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非法储存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或上报区城建监察支队进行查处。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单位、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城镇燃气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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