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汇编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1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_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县乡乡村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村要采取多样化宣传媒介,坚持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选择适当的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把《指导意见》精神讲全面、讲明白、讲透彻,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村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全面学习传达、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认真硏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站办所每年在乡里发表以“乡村治理”为主题的宣传稿件。
(ニ)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在乡村分别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
(四)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认真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对涉及本村的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履行好各自职能。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三)増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垦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値观、培育乡风文明
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村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六)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
(七)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
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乡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
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有关安排,进一步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陇南市武都区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 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采取乡、村两级联动的机制,以村社为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亮化美化农村环境,加快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充实环卫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农民讲卫生、保健康、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全乡16个村和乡属各单位,尤其是对212国道沿线7村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治理。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活动,达到“一树 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 “一树”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一改”即改变农村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三提升”即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农村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卫生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任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村组和乡属单位紧密配合,以村社为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完成以下整治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宣传活动、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全面清理通村公路、村内道路和庭院环境卫生、二是宣讲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三是发动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四是在农村主要路段设置健
康知识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加强对乡机关、乡属单位的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单位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达到“三新四净五无四有” (门窗洁新、办公设施整洁新、花卉树木四季新;院落楼梯净、墙体地面净、办公厅室净、厕所车库净;无乱堆乱放、无杂草垃圾、无乱接乱挂、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有亮化和卫生设施、有卫生专管人员、有检查考核制度、有门卫管理员)的标准。
3、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任务、农村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要按 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集中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动员和组织村民硬化道路、填坑补凹,方便出行;改善人畜饮水条件,完善排水设施,解决污水乱流的`问题、二是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动员和组织村民拆除乱搭乱建和旧房遗留的残墙断壁、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清除道路两侧垃圾、三是治理视觉污染、动员和组织村民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 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四是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对各村的道路要按照专人负责或村民划段包干的方式清扫保沽,维护环境、要组织群众及时清理垃圾,特别是道路旁、村口和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不留死角、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灵活方式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教育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五是引导畜禽养殖户,改善圈合功能,科学饲养,杜绝粪便污染、六是加强村社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建设,通
过民主评选的方式建立村社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评比标准和监督检查。
4、重点路段整治任务、由乡领导小组牵头,集中对辖区内国道212沿线7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公路两侧视野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公路沿线村社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公路两侧干净整洁、二是抓好石门学校、信用社、水泥厂、电站等单位卫生,充分展示机关单位文明卫生的良好形象、三是抓好公路沿线各村的环境卫生、公路沿线各村要组织配环卫人员定时清扫,畅通排水渠道,完善排水系统,杜绝污水横流、乱泼乱倒行为、四是定期组织清扫活动,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5、开展卫生先进村创建活动、今年,力争创建区级卫生村1个、乡级卫生单位2个,乡级卫生村16个、由乡上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三、时间步骤
(一)排查问题阶段( 6月15日—6月20日):在全乡各村社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检查,排查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整治方案,再安排、再部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 6月21日—10月20日):通过集中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农村面貌有较大改观。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进行检查验收
和先进评选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巩武霞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和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科级以上领导为成员的石门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及乡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和乡属各单位要各项治理工作,共同推动环境卫生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1、各村是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 负责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生态 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管理好保洁员队伍。
2、乡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效运行。
(三)广泛宣传动员、乡属各单位和各村要利用广播会、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精神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强化监督检查、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明查暗防相结合的办法,对活动中涌现
出的先进村和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重视不够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榜样,宣传典型,确保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五)健全长效机制、乡属各单位、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 安排专职的环卫人员,长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足发展。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办〔20xx〕3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制约发展升级的问题,大力推进依法规范行政、公开透明行政、廉洁高效行政,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全面掀起一场“效能革命”。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奋力打造xx发展升级版,加快建成湘赣边界中心县”主题,着力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确保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维护政令畅通取得明显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以整顿作风为重点,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
1.着力解决作风“庸、懒、散、慢、浮”问题。大力整治工作平庸、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吹牛拍马、谋人不谋事等“庸碌”行为。大力整治精神不振、不思进取、颓废萎靡、消极懈怠、执行不力、无所事事等“懒惰”行为。大力整治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服务意识差等“散漫”行为。本篇文章来自。大力整治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怠慢”行为。大力整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迎来送往,心态“浮躁”,作风“浮漂”,成绩“浮夸”等不实行为。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2.着力解决为政“私、奢、贪”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私心杂念严重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贪图享受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热衷于谋取部门利益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侵占国家集体资财,设立“小金库”,超规定发放津贴、奖金和福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3.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不一次性告知,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的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的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积极的慢作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逐批逐次对涉及发展环境的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主要业务股所开展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活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二)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只减不增”的要求,组织开展承接与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最大限度赋予乡镇(办事处)和园区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制度,以企业注册登记、投资立项、工程报建和验收为突破口,完善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联合收费等机制。完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5.推进行政审批的`便捷高效。完善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强力推进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梳理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现流程再造、目录公示,确保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100%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运行。实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6.推进政务公开、公共服务部门办事公开。各级各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流向。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各类公共服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等)必须向社会公布法定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指南、收费标准、时限结果,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着力推进“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将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和其他资源性资产交易等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监管,确保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招投标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房产局、县政务中心)
(三)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8.规范行政执法。对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等重点单位和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的报告、检查、评估问效制度,建立检查联动机制,加强跟踪审计和监督问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9.规范涉企检查。认真贯彻落实《xx市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暂行)》,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严查严惩未经公示的收费行为。落实《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处罚向县督查局(优化办)备案制度。做好涉企检查专项备案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涉企检查单位、涉费部门)
10.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的关系,打击中介组织垄断经营、强制服务、暗箱操作行为。严查行政部门与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利益捆绑,强迫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以及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缴纳会费等行为。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评审中心、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评审规范、高效。全面公示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全面引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评审服务市场机制,维护社会中介组织的自主独立性和公平竞争性。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政务中心)
(四)以推进项目保质提速为重点,营造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
11.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建立重大项目定期调度督办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督办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核心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相关的行政许可、提供服务、政策执行、完成进度、责任落实、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情况的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开展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发生在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及其周边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垄断地材、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等扰乱重点项目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项目落户地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优化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完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联席和议事制度。完善工程项目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探索完善项目建设和相关方利益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重点办、县绩效考核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重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建设公司)
12.优化园区发展环境。落实xx市《关于促进园区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园区环境优化办公联动机制,推进园区体制改革,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建立投资项目定期协调、督办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
13.优化征地拆迁环境。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优化工作程序,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提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征地拆迁安置谋取私利和部门利益的行为,维护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房产局、县纠风办、各乡镇(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召开一次千人动员大会,编发一本“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读本。各级各部门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辟活动专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宣传报道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对照工作内容,查找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权力运行、施工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症”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受理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以各种形式投诉。各级各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线索和信息。
2.明察暗访。对于普通投诉,分类、分级进行转办或交办,并对办理结果进行督查或回访。对一些重点、热点投诉,由县查究问责组直接进行调查。对县委、县政府重点推动的工作或者全县普遍存在的工作作风、效能、发展环境问题,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结果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查究问责等方式处理并督促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3.查究问责。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湘纪发〔20xx〕17号、茶发〔20xx〕10号、茶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严肃查办,严格问责。本篇文章来自。涉及单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涉任务负总责、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负责相关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调度协调职责,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问题查清、追责到位、整改到位。对工作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坚决予以问责,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钟文成
副组长:王惠萍、张志铭、陈拥军、郑葆飞、王文演、许金城
成 员:张元镐、施明奕、卢海东、叶飞、郭文森、黄海华
(一)第1工作小组:王惠萍任组长,张元镐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鲤城区工程项目;
(二)第2工作小组:张志铭任组长,卢海东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丰泽区工程项目;
(三)第3工作小组:陈拥军任组长,叶飞、黄海华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市直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刘绍斌,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6
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实现全镇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村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垃圾分类、减化、回收处理。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村庄,按照要求实行镇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3、整治村庄畜禽污染,实行人居与畜禽圈养、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全面实行村庄内畜禽集中圈养和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畜禽养殖户、“农家乐”经营户结合沼气利用进行改厕。积极探索农村改厕新模式,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消除农村露天粪坑,
4、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为重心,着力建设一条进村绿化生态路,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庭院经济,助推富民美村,改善农村生态条件,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岭南山水特色的'美丽村庄。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主干道和村民聚居地安装路灯等夜间照明设施。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
(三)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形成宜居促宜业的发展新局面。
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大力开发特色生态农业。立足“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推进特色村建设,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开发观光、休闲、养生、度假等产品,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制订辖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完成每年推进20%自然村的整治建设任务。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
整合各农村保洁员队伍,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原则,全部投入到人居环境建设中,划分责任路段,。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
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7
根据省市县有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立足实际,循序渐进,通过不懈努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
针对各村实际,从便民利民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整治成效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二)以村为主、社会参与。
村委会是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三、总体目标
计划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农村三大革命。 启动实施、抓点带面、初见成效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本阶段主要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实行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努力实现制定方案切实可行、推动推动措施强而有力、群众整体素质有所提高、陈量垃圾全部清除、垃圾处理体系初步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整体推进、全面覆盖、成效显著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本阶段集中开展农村三大革命,实行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完成任务。努力实现农村垃圾治理、改厕和污水处理三大革命顺利完成、长效治理和管理体系完全建立、群众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群众安居乐业、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完成。 找差补缺、建章立制、迎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本阶段主要是组织人员自查自纠,实行补差补缺、完善资料、迎接检查。全力保证实现群众满意、领导满意、检查组满意。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XX成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XX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项目组、督查考核组、维稳组,以此来保证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宣传工作将贯穿整治工作始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多方筹措、保障投入。
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建立农村垃圾、厕所和污水治理、道路、供排水、绿化、照明、沼气、河道等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是巩固整治成效的关键。各村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民监督组、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五)奖惩并举、以奖代补。
在第一阶段工作中,除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外,XX政府将坚持全XX一盘棋的工作思路,确保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实效。第二、第三两个阶段,XX政府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上级安排,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XX政府将加大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力度,对工作行动迟缓、开展不利或阳奉阴违、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对于人为干扰、阻挠或破坏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的行为,将加大惩处和打击力度,确保胜利成果不被少数人践踏。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8
根据《xx委组织部关于抓紧上报“难点村名单及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我镇村级管理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难点村”基本情况
对照省委关于难点村的界定标准,我镇高皇村属于“班子建设薄弱,经济发展滞后”类型村。高皇村总人口1700人,耕地面积20xx亩,8个村民小组,36名党员,该村由于村干部不团结,宗族势力较大,村党组织号召力不强,导致该村三年未能发展党员,村级集体经济瘫痪。
二、目标要求
力争用3年时间,使现有“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提高该村干部群众民主法制素质,解除宗族势力对级公共事务的影响,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消除“发展党员空白”现象;促进各项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镇党委成立把“难点村”治理领导小组,把“难点村”治理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党委副书记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加强村领导班子力量,镇党委从政府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到村任挂职支部书记,从本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中选拔一名干部充实到村班子中去。
2、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
引导村民根据市场需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
3、健全制度,综合治理
完善村级管理机制,坚决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群众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依法打击村黑恶势力,维护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强化问责,加强督查。
治理工作组加强督导,每月一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难点村”治理台帐,实行销号制度,做到治理工作不达标,工组不离村。镇党委将严格按照整顿工作责任制办事,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镇领导小组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负起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和具体指导的责任,要根据工作的进程,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注意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带倾向性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有序向前发展。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9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新时期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群众的健康水平,持续、有效地推进农村卫生城市化管理进程,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各级卫生村为载体,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力度,紧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用三年时间使我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村容整洁、清除白色垃圾为主要任务,结合爱国卫生其他工作,通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村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定期理清,柴草堆放整齐,畜禽圈养,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
三、工作标准要求
(一) 村委会处驻地卫生
1、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及人行道硬化率分别在100%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实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驻地厕所保持清洁卫生。室内室外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管理状态。
2、 环境卫生管理。配有环卫队伍和专业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覆盖率在100%以上;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
3、 环境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并配置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
4、 办公室内部卫生管理。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室内卫生整洁,设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二) 村内卫生
1、 基础条件。村庄规划整齐;村内道路全部硬化,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无垃圾暴露存放;卫生户厕普及率在91%以上;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 绿化美化。主要村道绿带、行道树整齐美观,管理到位。
3、 环境卫生。设专人负责村庄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垃圾定期清理;村内无“三大堆”,无白色垃圾,村外“三大堆”隐蔽集中放置。
(三)加大宣传
健康教育。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要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卫生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固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预防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还较为突出。群众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生活设施相对滞后,还存在部分垃圾随意处理,环卫设施不配套,白色污染不断蔓延的现象。有的村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排水渠道不畅,环境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提高农村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并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村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建立责任网络体系,为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三)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为此,村将不间断的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的家庭卫生户。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不断健康深入地发展。
(四)切实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工程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实际效果出发,突出整治的重点,解决问题的难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一是在村交通便捷处修建18个垃圾池,交通不便捷处安置3个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入池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四是整修道路、硬化户道,畅通排水渠道,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村环境整治工作监督组,定期对村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排查,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建立和形成一套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切实强化整治工作的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繁重,为确保整治工作广泛、持久地开展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上级检查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措施,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村将组织村督察组定期按照市委部置的标准,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督察,结合上级政府的督察,不断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10
为了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保证全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市建设局和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区建筑业现状,我局按照市建设局、区安委会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为主线,在前几年建筑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20xx年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施工坍塌、塔吊倒塌、高处坠落、房屋拆除为重点,配合市建设局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建管科、市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分站等科室的负责人。
三、整治内容
(1)安全责任的落实: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备和器材。②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③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检查;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各项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教育的实施: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需经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上岗,新进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作业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3)安全措施的落实:应制定用水,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临时出入口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
(4)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所有大型机械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四、实施步骤
1、4月份组织宣传发动。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贯彻到开发区建设局、镇、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
2、7—9月份对所有在建工地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10—11月份组织进行检查总结。
五、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开发区建设局、各街道建管所要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举办安全生产电影放映、图板巡展等;免费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手册、宣传资料等。
4、加大对重点内容专项整治的检查及“三无”工程的'处罚力度。
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分站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根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结合季度文明工地的抽查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查出的问题将出具书面整改意见,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没有报建,尚没有纳入质监、安监范围或虽已办理相关手续,但现场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对“三无”工程严格监督管理程序,做到绝不放过。现场情况取证后,直接上报市建设局执法大队处理。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11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四)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厕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五)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快研发干旱和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
(六)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七)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八)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四、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九)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五、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十一)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十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七、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十六)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七)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十八)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九)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二十)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二十一)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抓紧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适时开展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研究创新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重点任务。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举办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护技术产品展览展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九、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市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十四)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
(二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25年年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12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定于7月1日至31日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局属相关部门统一部署、部门联动和集中执法等有效措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防范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县行政区域内在建住宅、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重点清查治理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及国有工矿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私人规模建房项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不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的;
(二)建设单位擅自修改已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未重新报相关部门审核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
(三)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的;施工单位围标、串标的;施工单位不按已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的;
(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理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不认真履职的;
(五)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六)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中标通知书中登记的项目班子与现场项目班子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的;
(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按时进行整改的。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10日以前)。根据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7月11日至31日)。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工程执法监察队,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一组:组长:xxx
成员:xxx
二组:xxx
成员:xxx
(二)全面开展排查。组织对本县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消除监管“盲区”、“特区”,建立专项行动排查台帐和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台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项目挂牌督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周密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全面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并按规定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依法公开严惩,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对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建设项目,一律严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四)严格工程监管。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动工程建设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执法机制,从规划许可、设计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产权登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监管,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及时上报资料。7月31日前,各工作组要将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13
为了加强县城规划区建筑市场管理,打击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行为,确保我县城市规划建设有序进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区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县监察局、两办督查室、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公安局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到整治办公室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综合、组织协调、督查,办公地点设县国土资源局。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对 年以来县城区规划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进行专项整治,依法追缴应征税费、依法拆除严重违反规划且无法整改的建筑,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健全与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工作步骤及责任
整治工作从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
1、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
2、充分利用电视台、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县电视台及负责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龙阳镇及社区(村)负责横幅标语的悬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各组织一台宣传车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
3、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一份通告,公布相关政策和举报电话。
4、成立调查摸底组,组长曾庆桂,副组长郭辉勇、戴金辉,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龙阳镇、地税局、监察局。主要职责是彻底摸清年以来非法开发、非法联建、农民、居民违规建房的情况,摸清以来非法交易土地的情况,摸清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开发的情况,摸清非法开发商及挂靠情况。
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土地非法交易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干部职工、农民、居民建私房调查由龙阳镇负责;违章建筑、非法开发调查由行政执法局负责;党员干部买卖土地、参与开发调查由县监察局负责;已审批项目调查由规划局负责;税收征缴调查由县地税局负责;房地产销售(含黑市开发)情况,黑市开发商挂靠公司情况由房产局负责。所有摸底情况由各相关单位盖章、一把手签字后报整治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为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1、规划和消防安全鉴定组:组长 ,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局、规划局、消防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年以来所有的违法建筑进行规划鉴定和消防安全鉴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2、质量鉴定组:组长 ,成员单位建设局、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负责对年以来所有违法建筑进行质量鉴定,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提出处理意见。
3、综合处置组:组长解以刚,副组长 ,成员单位监察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县法院、行政执法局、消防大队、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电力局、自来水公司、政府法制办、龙阳镇。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对违章建筑的处置方案,交由相关部门执行。
地税局:负责制定税款清缴方案,计算税额明细。按要求将税款追缴到位,对于涉嫌犯罪的逃税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财政局:负责督促将所有追缴的税费及土地出让金及时入库。
公安局:负责对逃缴税收、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嫌犯罪以及在依法治理过程中阻碍执行公务的进行依法打击。
政务中心:负责计算已批项目的收费明细,准确收缴入库。
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所有政策把关。
法院:负责对相关执法部门移交的.行政处罚案子及时立案受理,依法强制执行。
国土资源局:负责将已审批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追缴到位。
建设局:负责做好不法建筑商的思想工作,提供违规依据,依法进行打击。
房产局:负责落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的费用及时到位,补办相关手续。
行政执法局:对已批项目没有按规划要求超面积建设的,没有完善手续的项目进行全面停工,负责计算罚款明细,并督促罚款足额征缴入库,对严重违反规划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折除。
规划局:对已批项目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违反规划情况提出处置方案,并督促落实。
电力局、自来水公司、电力稽查大队:对没有完善手续的工程不予立户,对在建且确认为违章建筑的工程予以停电停水。
龙阳镇: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和稳定工作,督促各种费用追缴到位,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
4、拆违组:组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稳定办、法制办、法院、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消防大队、龙阳镇、卫生局、司法局,负责对领导小组研究的严重违反规划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14
根据南英委办[20xx]26号《关于印发英都镇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设“美丽乡村”是今后5年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方向和推进工作的总抓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我村新农村建设水平,根据《英都镇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结合我村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村建设“美丽乡村”,以“生态、绿色、和谐”为主题,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努力把石山村建设成“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
二、总体目标
着眼于城乡统筹发展,力争在5年时间内,通过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和建设无序问题、推进农业经营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等改革,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和民生事业建设,大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民生活方式、优化农村管理模式,加快农村向城镇化转变、农业向现代化转变、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
村庄秀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到位,农民房屋建设有序,布局合理,农民房屋外观协调,体现闽南特色。
环境优美。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内无卫生死角。常年清洁卫生,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家禽家畜圈养,农户庭院整洁,房前屋后环境干净,无乱堆乱放现象。农户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消灭旱厕。村庄道路通达、绿树成荫、水清流畅。
生活甜美。农业结构优化,生产、生态和文化功能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增多。农村教育、卫生、医疗、文化和体育等社会事业大力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农民文明观念提升、生活便利、文化体育活动丰富。
社会和美。基层组织健全,村级组织战斗力强,群众对村级班子的满意率达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社会管理民主,“世纪之村”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治安良好,无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设“美丽乡村”,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顺应发展变化趋势,要突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挖掘文化内涵,展现乡村特色。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建设“美丽乡村”,要把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最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立足解决“三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大胆突破村庄规划建设、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展现代农业等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农民与土地的新型关系,促进农民集中居住或进入城镇。
坚持长效推进、巩固提升。建设“美丽乡村”,要整合所有行政资源和集中全社会力量,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推进工作机制,促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协同协作的良好局面。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要深入贯彻落实南安市、英都镇关于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基础性工作,突出“点、线、面”综合整治,切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1、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全面落实村庄卫生保洁。以“一清一保一机制”,即村庄环境卫生清洁、公共场所专人保洁,农村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建立为目标,以“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为重点,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长效收集处理机制,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行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或改造,对全村露天厕所(旱厕)提出拆除埋填处理方案,对全村露天厕所拆除户每自行拆除一个露天厕所(旱厕)对象给予补偿300元,并同时给予补贴建无害化厕所(三化厕或环保型化粪池)1000元,力求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同时按需求村级组织建设水冲式公厕2-3个,分布园南、宫后、石坑三大片区。对全村猪舍提出整治方案,村集居区不允许建猪舍圈养猪,村集居区内原建猪舍要求农户自行拆除,猪舍按15平方以下每个补偿300元给予拆除,15平方及以上每个补偿500元给予拆除,集中攻坚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等突出问题,确保农村环境整洁、河流水源清澈。
2、推进绿化美化建设。按照“建筑风貌好”的目标,根据分期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改旧建新和房屋立面改造,整治旧房外观,保持古村特色,美化村庄形象,引导农户进行庭院整理,农家庭院基本实现净化、绿化、硬化。加强“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村庄公共绿地。路旁两侧、水旁宜林地段绿化率达80%以上,构建优美的乡村环境。
3、开展农村生态建设。保护山水田林自然风貌。疏竣河塘沟渠,保护农村自然湿地,保持水体洁净,修复村庄水系水景,计划筹资500万元进行石山溪辖区流域整治,形成亲水环境。
(二)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工程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一是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注重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二是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禁“二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业到水源保护区及坂头水库库区入户。推动企业到工业项目集中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优化乡村工业产业结构。
(三)实施社会和谐促进工程
1、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提高石山村卫生所医疗水平,全面提高农村卫生保障水平
2、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逐步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一站式、一条龙”便民服务,增强农村综合服务功能。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依法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以村警务室、联防队,平安基金会为平台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168”工作机制。加强村级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行保障机制。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广“世纪之村”平台,完善农村各项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提高村级组织引领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农村的水平。
五、实施步骤
石山村“美丽乡村”建设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启动年(20xx年)。9月中旬,开始开展全面的动员部署。村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建设“美丽乡村”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分解任务。
(二)行动年(20xx年)。大力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根据实际,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年初,计划投入50万扩大水源,新铺设公山至新寨尾自来水63#管道4.1公里,新建蓄水池1个,方便全村村民安全用水,到20xx年10月,完成农村土地、房屋普查建档,农村实现村庄清洁、基本消除村聚居区内猪舍、露天厕所(旱厕),并建水冲式公共厕所2-3个,做到保洁常态化和制度化。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村庄面貌明显改善。
(三)推进年(20xx)。不断加大创建力度。组织推广农村集中居住,计划征地石山村石坑柯园山40亩,投建新村、建设民房30幢面积20000平方,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农村面貌发生根本的变化。
(四)提升年(20xx)。进一步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全村农村“五证”(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的确权发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计划筹资500万元进行石山溪辖区流域整治,形成亲水环境,美丽乡村建设总体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五)深化年(20xx年)。全面回顾建设“美丽乡村”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持续开展创建活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美丽乡村”的建设水平。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15
为扎实推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工作要求
按照“真抓实干、全民动员、创新机制”的总体要求,采取“先整后管、边整边管”的方法进行。
(一)、集中整治
1、整治范围
政府所在地沿线、村街、容貌及廊涿高速公路两侧村街。
2、整治重点
以政府所在地沿线、村街、容貌及廊涿高速公路两侧村街为重点。即东高线两侧村庄,即:大韩寨四个村街、高小营、大曹营。廊涿高速公路南侧村庄,即:礼合务、北市、东洋屯、西洋屯。
3、整治要求
河道:全面清除河道两旁违章搭建、杂草、杂物、种植等。
道路:彻底整治道路两旁“三坑”、“三堆”,全面清除道路两旁的废弃猪圈、露天粪坑、违章建筑、杂物垃圾等。
村庄: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五清五化”:一是清理农村垃圾。全面建立日常的`清扫、保洁、清运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二是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整治乱扔、乱倒、乱摆、乱放等突出问题。三是清理秸秆。秸秆禁烧100%。四是清理农户“五乱”现象。解决垃圾乱倒、粪便乱堆、柴草乱放、禽畜乱跑、污水乱泼等问题。五是清理违章搭建,严格村庄布局规划。逐步建立“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管理体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
乡政府所在地:政府所在地无废弃猪舍、露天厕所,无暴露性垃圾;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挂等“八乱”问题。
4、整治标准。
结合实际,因村、因河、因路而宜,由乡城建规划办室工作组现场界定。
(二)、长效管理
1、管护要求及标准:按照水清、路净、岸绿、田美、村庄整洁的要求,做好长效管护工作。具体标准如下:
(1)、河道管护标准:河面无漂浮物;河坡无垃圾;河岸无杂物、露天厕所;水体干净,无直接排进河道的工业有害物质及人畜禽粪便。
(2)、公路管护标准:公路两边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杂物堆放、无废弃猪舍、露天粪坑、无“马路市场”摆摊设点,公路路面平整化、路肩整洁化、边沟畅通化、边坡稳定化。
(3)、村庄保洁标准: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四周无垃圾,杂物堆放整齐,无废弃猪舍、露天厕所。
(4)、政府所在地保洁标准:彻底整治“八乱”现象,街面整洁,管理有序。
2、创新管护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将河道管护、道路管护、绿化维护、村庄保洁、治安联防等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合理,长效的综合管护机制。
落实“六定”制度。即:定区域、定人员、定标准、定任务、定报酬、定奖惩。
(三)、考核办法
乡城建规划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对照整治考核标准,对村街实行“奖励罚懒”制度。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成立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各村成立相应整治工作组。
2、党政负责人带队,分片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召开村街干部动员大会。
2、各村召开相应会议,动员广大村民自觉参与。
3、各村上报本村整治方案。
4、制定东红寺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规民约。
第三阶段:实施推进阶段
1、集中整治。明确党政负责人牵头,相关所站和包村干部参与,各村具体组织实施整治。
2、组织现场推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突击整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乡城建规划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到各村检查,对动作迟缓的村坐阵督办。
第四阶段:长效管护阶段
1、明确专职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实行长效管理。
2、认真总结,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组织领导
乡政府专门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书记任指挥,乡长任副指挥,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乡长任执行指挥,其他党政负责人及各所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并配备得力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协调、检查考核以及长效管护机制的研定等工作。乡城建规划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阶段的各项工作。各村也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班子。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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