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0 12:21:37 采购制度 我要投稿

采购管理制度(2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管理制度(20篇)

  采购管理制度1

  1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前应网上填报信息,并向区安监局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购买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购买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我公司需提供材料: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购销合同。

  销售单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2办理购买备案证明需进行网上申报。

  3购买使用时应当:

  3.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3.2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报区公安局备案。

  3.3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公司易制毒办公室报告,并由易制毒办公室汇总向区安监局报告上一季度、上年度的易制毒的购买使用情况;

  4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5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6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其质量负责。

  7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采购管理制度2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对物资采购部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负全面责任;

  1.1.3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令,落实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和制度;

  1.1.4 按照规范组织采购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保用品在采购时必须获取国家认定的“三证”;

  1.1.5 正确执行公司制定的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部门要求,及时采购和发放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性能标准的劳保用品,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1.1.6 凡采购的各种部件和物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环保要求和有关标准,在搬运过程中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环保措施,防止发生安全和污染事故;

  1.1.7 加强对客户、承运人进入危险品仓库、场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并确保其人身安全;

  1.1.8 负责对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1.1.9 凡采购国外产品、设备、材料、配套等必须考察其安全性能,安全环保指标,必须确保采购项目的安全资料、安全环保设施装置附件齐全、有效,否则不准采购;

  1.1.10 凡采购化学品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外来人员来公司考察、参观等,要及时对来访人员进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以确保其在我公司内活动期间的安全,并要求其遵守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论证、审批等确认程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政府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自行采购等两种类型。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属于黑龙江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符合集中采购项目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采购预算额度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校领导和纪委、校办、计财科、总务科、教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二)审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审定学校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纪委是学校政府采购的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订学校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学校政府采购执行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规章制度的情况。

  3.全过程监督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监督学校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受理学校采购工作的有关投诉。

  (二)计财科是学校政府采购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组织编制采购预算,并报告上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部门。

  3.审核学校政府采购计划、采购用款计划和采购方式,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申报。

  4.编制采购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采购工作相关环节的实施,负责学校政府采购的支付工作。

  5.协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做好招标采购工作。

  6.负责货物和服务类(不含修缮项目、下同)项目的合同签订、组织验收、资料汇总备案归档等工作。

  7.负责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的召集工作。

  (三)采购项目的使用部门为采购项目委托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采购预算。

  2.定期编制采购计划。

  3.负责修缮项目的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以及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4.参与分散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合同签订、验收、合同款支付、售后服务工作;参与学校政府采购其它类型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审核、合同签订、验收、合同款支付、售后服务工作。

  5.做好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采购商务、技术要求等原始资料,并负责技术解释。

  6.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采购项目的申报、评估、验收工作。

  第八条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小组成员由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决定,必要时邀请校内外专家参加。

  第三章 采购程序

  第九条政府集中采购的工程程序

  (一)编制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和预算调整。委托人应于每年11月以前编制下年度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规定报学校审批;计财科负责将学校批准的.学校政府采购预算上报财政厅审批,政府采购预算经批准后生效。

  学校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经财政批复后,一般不予以调整,特殊情况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调整。

  (二)编制学校政府采购计划。委托人应于每月10日以前将月度采购计划报计财科,计财科审核后将采购计划报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

  (三)采购。计财科按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并确认中标供应商。

  (四)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项目开标确定采购人后,由委托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签订的采购合同应与招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一致。

  (五)验收。工程、修缮项目验收由总务科组织,总务科、使用和管理部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技术专家参加;其余项目验收由计财科组织,计财科、使用和管理部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技术专家参加。通过验收是采购项目结算、付款的必要条件,验收人应当签署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款支付。项目合同款支付由使用或管理部门的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由计财科按审批权限办理。

  (七)维保及质保金支付。工程、修缮项目保修期内维保由总务科负责,质保金支付由总务科征求使用或管理部门同意后,按审批权限办理;其余项目保修期内维保由使用或管理部门负责、计财科协调,质保金支付由使用或管理部门的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由计财科按审批权限办理。

  (八)资料归档。工程、修缮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由总务科负责;其余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由计财科负责。

  第十条符合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分散采购,由委托人编制采购计划,按照批复的采购预算,由计财科和委托人共同组织采购和验收。

  第四章 采购的监督与纪律

  第十一条完善和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财务监督,提高学校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购。禁止通过分拆、分段、分项等办法,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采购工作人员、使用和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四条参与学校采购活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章办事。不得虚假采购,不得与投标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有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采购管理制度4

  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采购管理制度5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⑴请购的部门;

  ⑵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⑶请购的用途;

  ⑷请购的物品名;

  ⑸请购的物品数量;

  ⑹请购的物品规格;

  ⑺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

  ⑻请购的物品的要求时间;

  ⑼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⑽请购单填写人;

  ⑾请购部门主管;

  ⑿请购单审核人;

  ⒀采购副总审核;

  ⒁财务审核人;

  ⒂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⑴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⑵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

  ⑶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

  ⑷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⑸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⑹涉及到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单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⑺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⑻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⑼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⑴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⑵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⑶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⑴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⑵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⑶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⑷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⑴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⑵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⑶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⑷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采购周期的规定

  ⑴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项目或预算在1万元以下可市区采购的物资及产品的采购周期不应超过5天;

  ⑵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⑶请购部门应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提前提报请购单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时应向领导说明原因;

  ⑷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结构询价;

  5、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6、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7、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4、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参考目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五、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附表六(比价/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出报价、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六、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2)采购物品/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总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3)包装要求;

  (4)合同总额应含税,特殊情况应注明;

  (5)付款方式;

  (6)工期;

  (7)质量保证期;

  (8)质量要求及规范;

  (9)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办法;

  (10)双方的公司信息;

  (11)其他约定。

  (二)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将各种风险降低到最低;

  (3)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无依据,打包采购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分项报价清单;

  (4)遇货物订购数量较大且价格较大或难清点的情况时务必请厂商派代表来场协助清点;

  (5)质保期一定要明确从什么时候开始并应尽量要求厂商延长产品保质期;

  (6)详细约定发票的提供时间及要求;

  (7)与初次合作的单位合作时,应少付预付款或不付预付款;

  (8)违约责任一定要详细、具体;

  (9)比价汇总表巡签完毕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10)合同签订应按照附表七(合同审查批准单)的格式对合同初稿进行巡签审查;

  (11)合同巡签审查通过后应由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

  (12)签订的所有合同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七、付款及合同执行

  1、付款规定

  ⑴按照进度付款的采购项目必须确保质检合格方可付款;

  ⑵按照贵公司规定和合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在付款时应填写附表八(资金支出审批单),该审批单巡签我那比后提交财务部付款;

  ⑶财务部门在接到付款审批单后应在3天内付款,以免影响合同的执行和供货周期,遇特殊情况狂延期付款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并汇报公司领导。

  2、合同执行

  ⑴已签订合同由采购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由采购部负责人进行监督,如出现问题,采购部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

  ⑵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情况,跟踪并督促其保质保量,按时履约;

  ⑶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上方约定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八、报验与入库

  1、报验

  ⑴供应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采购部应及时的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⑵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的标的物的验收标准参照公司质检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⑶达到质检和报验条件的合同标的物应在第一时间报请质检部门进行质检、验收;

  ⑷质检部门在接到采购部报验通知后应及时报验,并出具报验结果证明书,对于质检不及时延误生产部门使用或不能入库的情况质检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⑸用于公司生活和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质检范围之内。

  2、入库

  ⑴公司所有的生产材料、设备及外协加工件入库前均应通过质检部门的检验或验收;

  ⑵合同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及时安排卸货与搬运;

  ⑶质检部门未及时验收的合同标的物,仓库在收到送货清单后应将其作为暂存物资接受;

  ⑷质检部门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入库,并及时出具入库清单;

  ⑸质检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及服务按照公司财务规定入库。

  采购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生产物资或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操作规程,建立合格供应商网络,适时采购物美价廉的物资,以满足公司正常的运营,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或大宗的采购。

  三、采购及物流审批权限

  1、采购申请单

  采购申请单由需求部门提出,审批权限如下:

  (1)估算金额在 元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

  (2)估算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估算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估算金额在 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2、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

  采购员根据已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和市场询价结果制作采购订单,审批权限如下;

  (1)采购金额在 元以内,由采购经理直接审批。

  (2)采购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采购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采购金额在 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5)采购金额在 元以上,财务经理附核。

  3、验收入库审批权限

  1、入库金额在 元以内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批。

  2、入库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3、入库金额在 元以上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领用发货审批权限

  1、出库金额在 元以内的单据,由储运部经理及领用部门经理共同审批。

  2、出库金额在 元至 元的单据,需分管副总加批。

  3、出库金额在 元以上的`单据,需总经理加批。

  四、物资采购流程

  1、物资需求部门提供采购申请单,并完成必要审核和审批手续。

  2、采购部凭已审核的采购申请单,制作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含报价),在完成采购订单的审批手续后,给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同时送采购订单到财务部备案。

  3、供应商送货到指定仓库,采购部给品质部开具请检单、给储运部开具收货通知单。品质部进行来货检验,并进行品质确认。储运部根据品质部检验结果和供货数量给供应商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财务部,一份给供应商,并在供应商送货单收货确认。

  4、物质需求部门到储运部领用已申购的物资。

  五、支付流程及审批权限

  1、供应商凭公司储运部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到采购部对账,产生一份详细的对账明细清单(同时附送货单、入库单),采购经理签字确认,对账清单报送到财务部。

  2、财务部对采购部的对账清单进一步进行确认,由财务经理审核。

  3、供应商凭送货单、入库单、采购订单、对账清单、供货发票到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1)发票金额在 元以内,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批。

  (2)发票金额在 元至 元的,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和分管副总共同审批。

  (3)发票金额在 元至 元的,需总经理加批。

  (4)发票金额在 元以上的,需董事长加批。

  六、供应商的管理

  1、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资,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目录”作为采购时询价议价和供料的参考,应严格按ISO质量体系要求来运作。

  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应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货比三家,采购性价比较高的物资。

  3、根据供应商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品质、数量)、资金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把供应商分类A、B、C、D等几类,并由此确定是否为长期发展或淘汰的供应商。

  4、积极主动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并在品质和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交货及时、品质稳定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5、对于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采用末位淘汰法进行淘汰,并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6、采购人员应积极调查物资资讯,收集物资市场行情,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新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等一系列质资文件。

  七、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交采购请购单。

  2、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4、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的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八、如公司采购员自行采购,则采购流程及审批权限类同上述。

  九、本制度从20xx年3月18日试行。

  XX有限公司

  二○xx年三月十八日

  采购管理制度7

  分公司物资的采购,执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物资需求部门应事先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送公司分管部门审批后,转交采购部门采购。

  一、商品采购

  1、各营业终端根据销售、库存情况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送分公司领导审批,超过一定金额的采购送总公司总裁审批;

  2、采购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整理、汇总后采购;

  3、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进行询价、洽谈、签订采购合同,上报审批,最后下单采购;

  4、采购商品送到营业终端后,各营业终端仓管员应及时根据供应商的随货同行单和分公司的发货单验收商品,并签字。直营店仓管员再根据随货同行单、分公司发货单、验收情况登记库存商品进销存表,而后将签字后的分公司发货单每周整理一次寄给采购部,加盟店将签字确认后的分公司发货单传真给采购部。采购部再根据直营店或加盟店签收的情况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签收,复印一份留存,一份传真给供应商,而后将原件转给财务入账;

  5、各营业终端若发现质量问题或供应商随货同行单、分公司发货单与实际商品不相符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得到处理意见后办理入库;

  6、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填写付款申请单,报部门主管审核后,转给财务审核,然后报送给有审批权限的公司领导审批;

  7、采购部门负责取得供应商发票,并转交给财务。

  二、其他物资采购

  1、分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20xx以上或it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采购申请单,应上报总公司领导审批方可采购。固定资产采购之后,分公司行政人员应验收、登记,收取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并督促相关人员填写设备验收和领用单,附在报销或付款申请单后。固定资产领用人发生变更的,行政部门应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移交,并填写移交单,报送一份给财务部备案;

  2、其他零星的采购均需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送审批后方可采购;

  3、所有的采购均要有相关人员的验收,并注明收到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日期等信息,并签名;

  4、采购人员根据手续完整的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单,办理报销或付款手续。

  采购管理制度8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采购管理制度9

  为加强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管理,保障日常办公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办公设备和用品,是指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书橱、档案柜、脸盆架、衣架、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计算器、笔、墨等文具,纸张、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办公必需品。 二、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相关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两人以上负责联系、询价、购置和结算;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财政所按政府采购程序运行。

  三、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用品原则每季度采购一次,由财政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购置数量,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后统一购置。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购买的,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按以上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购置。

  四、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办公用品的保管维护。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定期清理、检查,避免非正常损坏。确需维修的,由使用人填写《办公

  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报修,并予以登记。

  五、纸张、碳粉、墨粉等耗材购置。各种办公用纸由财政所按办公用品购置程序购置。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墨粉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联系更换;确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审签后,由财政所联系购置。

  六、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财政所指定专人(赵鹏瀚)负责办公用品保管和发放,领用人按需领取,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七、人事调动和工作调整时,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监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交接和调配。

  采购管理制度10

  为了规范我采购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费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列入营业费用范围的各种日常消耗用品,包括:文具、纸张、劳动保护用品、卫生洁具、电子设备、营业器具、其他。本办法所称的采购、管理行为包括:采购管理、实物验收保管行为,并采取责任分离的原则。

  一、采购管理

  1、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按专业用品分类,每类用品确定两家以上固定供应商,集中采购。分行采购委员会以集中招标、集中询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随意更换,更换供应商应按照上述程序确定。严禁各经营单位及部门自行组织采购。

  2、实物保管部门(办公室)定期(每季度或每月)根据日常耗用情况以填写《公事联系单》的形式提出采购计划,经主管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集中采购。实物保管部门负责用品的入库、保管和领用,不参与采购行为。

  3、行政部门按照采购清单,根据供应商的报价选择采购,报价清单由财务部门留存。根据《公事联系单》、购货发票、由保管员签字确认的销货清单交财务部门审批。财务部门审批时应核对销货清单与原留存报价清单,出现价格不符时,可提交财务委员会讨论重新选择供应商。

  4、在《公事联系单》额度内的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批报销,超过《公事联系单》范围的采购,由主管财务总经理审批。计划外临时采购,单笔金额500元以下的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批,超过500元的须财务主管财务总经理审批。

  二、实物验收管理。

  实物保管部门根据销货清单验收用品登记入库,记录收、发、结 存数,并定期核对账实。各经营单位及部门领用时需逐笔注明领用数量及金额,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保管部门为每单位设立台账,每季度末结出各单位领用物品数量、金额,交财务部门分单位核算。

  行政部门根据需求采购的物品必须移交实物保管部门验收入库,若临时急需物品可先交使用单位使用,同时补办移交入库及领用手续,无保管员签字确认的销货单据财务部门可拒绝出账。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11

  为加强我公司员工食堂的食品及原料采购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行为,从源头治理食品污染,确保我公司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管理

  索证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及原料时,查验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法规或标准要求,查验供货产品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的行为。

  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一)需要索证的食品及其原料的范围和种类

  1、粮、油及其制品;

  2、乳及其制品;

  3、肉类、水产、蛋类及其制品;

  4、饮品饮料(包括定型包装饮用水)、冷饮及冷藏食品;

  5、豆制品;

  6、酱腌菜类;

  7、凉果、蜜饯、槟榔、食用糖、糖果、糕点类;

  8、罐头食品;

  9、茶叶;

  10、酒类;

  11、调味品;

  12、食品添加剂;

  13、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辐照食品,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和特殊营养食品;

  14、进口食品;

  1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该索证的其它食品及原料。

  (二)采购食品索证的内容

  1、在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要向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化验单。

  2、采购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当索取由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化验单(复印件)。

  3、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者查看胴体上是否加盖有效的验讫印章,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4、采购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辐照食品、新资源食品时,在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化验单的同时还须索取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限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辐照食品批准证书》、《新资源食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新资源食品试生产卫生审查批件》(复印件)。

  5、采购婴幼儿食品、特殊营养食品、营养强化食品,除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外,还应当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产品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

  《湖南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时,销售者既可以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也可以提供生产企业委托卫生监测检验机构或产品质量监测检验部门出具的化验单,二者均属有效证件。

  (三)采购前应按以下要求对产品进行查验

  1、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3、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产品批号、检验项目及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检验单位公章。

  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不得进行涂改或伪造。

  索取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保管备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采购的产品与卫生检验报告单不符或因运输、包装、货仓保管不符合卫生要求,导致采购的产品可能被污染、变质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擅自投放市场。

  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四)采购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五)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安全法》第28条)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进货查验管理

  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三、台账记录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实施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

  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台账格式见附件。

  从固定供货基地或供货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购物凭证及食品索证有关的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二年。

  餐饮业经营者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格式)

  单位或部门名称:

  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供货商联系方式食品与购物证明是否一致验收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分部要广泛宣传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的目的意义,使后勤管理人员懂得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的好处,变为后勤管理人员的自觉行动,充分运用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内部管理。

  2、各分部要根据要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

  3、负责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4、各分部要健全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确定专人严格把好进货验收关,对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或者证件与产品不相符的产品,不得采购进仓。

  5、各分部建立食品购销台账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突出抓好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调味品等容易发生污染的食品的进货台账建立和验收把关。应当相对固定供货单位并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者供货单位考察,全面了解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卫生状况。

  采购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委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是指局机关各科室(办、所)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非税收入、自筹资金)采购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四条 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指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由市财政局批准。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五条 成立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局纪委书记及项目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规划资金管理科、监察室及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审议决定政府采购工作重大事项;审定、修改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参数制定、采购结果进行审定并组织实施采购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政府采购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局规划资金管理科。

  第六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工作。工作职责为:

  (一)起草制定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二)负责编制全局政府采购预算,与市财政局进行采购事项的协调并报批采购申请文件。

  (三)协调市财政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

  (四)协调市财政局抽取评标专家及组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参数。

  (五)负责发布招标文件,组织采购招标,审核采购合同,回复中标结果,按照采购合同付款,协调财政部门办理采购物品的调拨。

  (六)组织答复招标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问题。

  (七)负责整理记录采购活动的资料、文件并保管。

  (八)负责汇总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决算。

  第七条 项目科室(办、所)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编制本科室(办、所)政府采购预算,提出采购计划、预算申请及货物分配计划。

  (二)负责提出政府采购项目的参数及功能需求(不少于三个品牌),草拟招标文件。

  (三)参加专家参数论证会,负责审核招标文件。

  (四)负责并参加评标,审核中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

  (五)负责回复在采购中的质疑及投诉等问题。

  (六)执行合同,提出支付申请,验收货物,协助办理调拨手续。

  第八条:监察室工作职责为全程监督政府采购工作。主要包括监督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参数、审核招标文件、开标、审核中标结果、回复质疑投诉、货物验收、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

  第三章 采购审批

  第九条 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要严格执行采购预算。

  第十条 政府采购专项预算下达后,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要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采购计划,提出功能需求及发放计划,经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核,局纪委书记签字,主要领导审批后送规划资金管理科。

  第十一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根据领导批示,填写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经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批后,协调财政部门办理采购手续,并按照市财政局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对机关的办公设备(用品)、固定资产、资料印刷等,由规划资金管理科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统一采购。

  第十三条 局规划资金管理科在市财政局批准招标后,将采购审批情况报局纪委备案。

  第四章 代理机构

  第十四条 采购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后,需要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的项目,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需要由代理机构承办的,局规划资金管理科协 调市财政局选择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确定后,局主要领导负责与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每个代理机构不得连续代理2次,每年代理不超过3次。

  第十五条 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

  第五章 采购实施

  第十六条 局规划资金管理科协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采购项目参数及功能需求,组织从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渭南分库中抽取的专家、局采购项目科室(办、所)、代理机构等对采购项目的参数进行论证。局监察室参与全程监督。

  局采购项目科室(办、所)根据论证意见草拟招标文件,经项目科室(办、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核、局纪委书记签字、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同意后交规划资金管理科,由规划资金管理科协调市财政局及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标段的设置应遵循统一集中原则,不得随意分标,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 开标时,规划资金管理科组织项目科室(办、所)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从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渭南分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监察室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开标大会由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规划资金管理科、监察室派员及项目科室(办、所)负责人参加。采购项目科室(办、所)应根据整体招标的需要指定专人参加评标。

  第十九条 现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负责人及监察室监督人员签署意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果正式函告规划资金管理科。规划资金管理科根据评标结果,经项目科室(办、所)分管副局长及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核,局纪委书记签字、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确认同意后,正式函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

  第二十条 对投标单位依法提出的质疑及投诉,规划资金管理科组织采购项目科室(办、所)、监察室及代理机构予以答复。

  第六章 合同签订与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标结束后,采购项目科室(办、所)根据招投标文件内容及中标结果,起草采购合同,经规划资金管理科审核后,由项目科室(办、所)分管副局长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二十二条 采购项目科室(办、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对采购货物进行验收、发放,并协助规划资金管理科办理货物调拨手续。

  第二十三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根据采购项目科室(办、所)的货款支付申请、发票、货物验收报告单、货物发放及采购手续,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并办理相关固定资产调拨手续。

  第二十四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已办理完毕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省、市财政部门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局直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实施政府采购行为时,需经市卫生计生局审批同意,局纪委对采购行为全程监督。

  第二十七条 局直属单位应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各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报市卫生计生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采购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采购员薪酬组成薪酬=基本工资+奖金?处罚

  1、增加新品种数量=奖金

  2、奖金是根据业绩完成达到指定要求后对采购人员的奖励,奖金分两部分。

  3、奖金按月度核算,次月发放,计算方法为:奖金=绩效考核分数。该部分奖金提取要求:绩效考核分达到70分以上。

  4、滞留处罚:品种滞留时间90天给予百分之一处罚,品种滞留时间90―120天给予百分之一点五处罚,全国总代品种和二级协议品种可减免其滞留处罚,代销的厂家协议品种可免予滞留处罚。

  二、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总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按采购计划采购,做到及时、适用,合理降低物资积压和采购成本。对购进物品做到票证齐全、票物相符,报帐及时。

  2、熟悉和掌握市场行情,按“质优、价廉”的原则货比三家,择优采购。注重收集市场信息,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市场价格和有关信息。合理安排采购顺序,对紧缺物资和需要长途采购的原料应提前安排采购计划及时购进。

  3、严把采购质量关,物资选择样品供使用部门审核定样,购进货物均须附有质保书和售后服务合同(三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

  4、加强与验收、保管人员的协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物品保管方法,防止物品保管不妥而受损失。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具体工作

  1、工作时间为早8:30~晚17:30午休时间12:00~13:30休息时间要保持安静,不要打搅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2、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点保证开始在线工作,工作时间内只能用1个QQ(即工作QQ)上网谈工作业务,不准在网上闲聊,不准看电影玩游戏等,(每天下午17:30点为限,前提得完成手里面有工作)如有违反打扫办公室一天,总监满意为止。

  3、未经批准不得留在办公室内非本公司人员,如有为违犯罚清洁卫生间一天,并承担一切后果。如有亲属来访需提前向公司申请。

  4、如无外出午休后13:30点必须回公司,否则发生意外事件,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5、采购部如需外出,要向总监申请统筹安排。但要视具体业务轻重由总监决定,出门时填写出门条,总监签字。总监外出填写出门条运营总监签字。没有签字视为旷工。

  6、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做出书面请辞并说明原因,要保证不做任何损坏和伤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有违反可视自动放弃本月工资和奖励,且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7、所有办公,采购开支实行凭票报销的原则。

  8、原则上不准打的,公交车费凭票据实报实销。除了有紧急事情,经过请示外,可公司派车。

  9、办公零星费用,凭票据记帐。票据应注明经手人姓名,应先行请示,经总监同意后支出。

  10、保持个人生活自理卫生,要求每日保持座位整洁,每月清洁一次桌椅。

  11、保持卫生间卫生,个人便后,要冲马桶。

  12、爱护好公司财务,如因个人为(如用办公用品敲打物品)造成损坏,要自行赔付。

  13、本着工作绩效性原则,现实行初次下单提成0、01%二次下单0、02%。

  14、采购产品价格以出厂价为主,如价格高(高于出厂价视为过高),销售在其他途径得知高于市场价导致无法销售(销售出示证据),归纳为未完成任务。

  15、如果采购产品出现失误和重大问题,错发漏发产品所造成的损失,公司要对责任人进行惩罚,按实际损失比例的'3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16、对自己负责产品执行,每月要完成一次更新,并对公司网站信息错误及时反馈。

  17、对自己下到工厂的单子进行跟单(下单后第3天和交货期前3天)。

  18、如采购员需要出差,首先提交出差计划呈交至部门总监。如总监需出差,出差计划呈交至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出差费用。

  19、出差费用在出差计划中体现清晰,如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大致数字。有领导审批。

  20、出差归来,所有票据计划内采取对账票据。计划外采取凭票据实报实销。

  21、每月需凭上月业绩考核,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工资扣除xx。如超额完成标准,奖金xx。

  22、在追加订单时,如达到厂家要求的数量,必须再次压价,这次追加订单压缩的价格80%给予采购部作为奖金(每种产品每降价一次只给予第一次奖励之后不再有奖励)。

  采购管理制度14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开源节流,提高效益,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广大师生;

  3、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和资金安全。

  二、主要任务

  4、科学编制预算,及时进行决算;

  5、依法筹措教育经费,确保国拨经费、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地到帐入库;

  6、做好学校各项支出的审核把关,及时办理结算、报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确保教职工工资和校内津贴及时足额发放;

  8、做好学生代收费项目管理和学生食堂帐目管理;

  9、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0、加强会计核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11、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各类会计资料完整、规范、准确,记帐及时,日清月结;

  12、依法做好财务公开。

  三、收入管理

  1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4、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15、及时组织进行各项收费,认真填写《学生收费记录卡》,对于学生缴费中的拖缴、欠缴现象,必须摸清底数,如实上报,限期缴足;

  16、学校取得的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专款专用。

  四、支出管理

  1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18、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严禁虚列虚报,严禁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19、各种支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有经办人签字,知情人初审,主管副校长核实,最后校长审批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20、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

  21、会议费、招待费、公用通讯费、交通差旅费的支出,按规定的标准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各种附票、附件必须齐全,经校长批准后报销;

  22、各类支出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办理报帐手续,一般当月结清,无故延期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五、资产管理

  23、学校确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台账;

  24、建立健全实物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发放、交接、维修等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每学期末)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25、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必须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组负责并签字登记,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记帐。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按有关规定独立建帐,专款专用,由膳食处和财务处互相配合,共同负责;

  27、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非营利原则,及时核算盈亏。

  七、民主监督

  28、建立健全开支报批和民主理财制度,3000元以内的开支由主管副校长和校长研究批准,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校长办公会集体决定,3000元以上的购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组集体负责,5000元以上的项目经校务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9、大力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如实地进行财务公开和公示;

  30、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财税、审计等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

  八、财务人员要求

  31、财务人员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财能力和水平;

  32、财务室是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要在财务政策、财务管理、收支把关等方面为校长当好参谋和助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3、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正直无私,廉洁奉公,认真贯彻国家财务政策,严格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九、强调事项

  34、校内各种购物、购书、维修、制作等,要按规定先行申请审批,再按规定的办法和程序操作,未经报批或不按制度办理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签字消费,否则不予报销;

  36、学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个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个人垫付。

  采购管理制度15

  为切实提高我厂的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订以下制度:

  1、认真执行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按采购计划采购,做到及时、适用,合理降低物资积压和采购成本。对购进物品做到票证齐全、票物相符,报帐及时。

  2、熟悉和掌握市场行情,按“质优、环保、价廉”的.原则货比三家,择优采购。注重收集市场信息,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市场价格和有关信息。合理安排采购顺序,对紧缺物资和需要长途采购的原料应提前安排采购计划及时购进。对定做产品一定要多备余量

  3、严把采购质量关,产品选择样品供使用部门审核定样,购大货均须严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环保标准和客户要求我厂产品标准的产品。要求供货商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产品生态测试报告,严禁采购不环保和对人体有害的产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

  4、加强与验收、保管人员的协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物品保管方法,防止物品保管不妥而受损失。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采购管理制度16

  为规范物业集团的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行政管理部是采购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行政管理部设专职采购员具体负责采购工作。

  第二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必须选择人品良好、诚实正直的员工担任采购员职务,采购员必须由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进行担保。

  第三条 采购物品的种类分为工程耗材类、保洁用品类(含园林、绿化设备)、保安装备类、消防器材类、经营物料类以及办公用品类。

  第四条 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负责对物业集团本部、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采购程序及管理

  第五条 一般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审批、采购的程序进行。

  第六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各部(室)必须于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的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物品月计划审批表》,经楼盘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行政管理部采购员。

  第七条 物业集团各部(::室)的采购计划参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经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后,交物业管理总部行政管理部采购员进行采购。

  第八条 非计划内的临时采购必须填写《采购物品审批表》,经物业集团负责人或楼盘负责人审批后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第九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根据采购物品的分类和实际需要,分别选择至少三家供货商作为待选对象。供货商的选择以便捷、高效为原则。

  第十条 各楼盘负责人、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申购部门负责人和采购员组成供货商评估小组,负责对待选供货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企业业绩、服务态度、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填写《供方评价表》。供货商评估小组的所有人员必须在《供方评价表》上签字。

  第十一条 楼盘负责人根据《供方评价表》最终确定1-2家固定供货商,并在《合格供方名录》上签字批准。《供方评价表》和《合格供方名录》必须上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

  第十二条 确定固定供货商后一周内,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与其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供货合同中必须(但不限于)注明以下内容:

  1、供货产品的质量要求(必须是品质优良的合格产品);

  2、送货的时间和地点要求(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3、物品的价格要求(::确保是市场上同类同质量产品的最低价格);

  4、货款的结算时间与方式(一般为月结);

  供货合同必须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

  第十三条 采购员必须在接单次日起的三天内,与固定供货商联系送货事宜,并完成送货。有具体时间要求的,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采购工作。

  第十四条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采购一般物料的,由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在征得楼盘负责人的口头同意后,由采购员和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一起进行现场采购。事后使用部门再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楼盘负责人审批,凭楼盘负责人的签字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五条 涉及采购某些专利技术产品和市场垄断产品的,由使用部门说明相关情况,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楼盘负责人或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 物品送达楼盘后,仓管员和所属部门的相关人员必须一同对物品进行验收和检查。对于合格的物品,必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七条 供货合同到期前15天,供货商评估小组必须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前期供货商的综合表现,确定是否续约。如确定不予续约,则按照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程序重新确定新的固定供货商。

  第三章 固定资产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 物业集团各部(::室)、所属物业公司/管理处各部(室)需要申购固定资产(系统产品附属的设施设备除外)的,必须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申购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权限进行。

  第二十条 申购报告经审批的最高领导审批后,由各物业公司/管理处采购员、使用部门以及第三方分别寻找三家供货商进行比价,最后由楼盘负责人根据产品价格、产品质量等组织进行开标。采购员根据开标结果进行采购。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可根据本制度和楼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物业集团业务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采购管理制度17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物资的采购、管理、领取和使用,倡导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及腐败行为,做到物资采购公正、公开、透明、更好地维护单位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范围

  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脑、空调、文件柜、饮水机等);零星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纸张以及日常办公消耗用品等);维修(含房屋、设备)、工程、服务等。

  二、物资采购原则

  物资采购尽可能批量进行,批量物资采购按招标方式进行,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物资统一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讨论,公开招标,并对商品价格和质量实行监督。

  三、物资采购办法

  1、凡符合政府招标采购的大宗物品,由科室出具书面报告,党支部集体研究同意后,由财务科和综合科派人会同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标购置。

  2、零星办公用品及日常通用物品的申购由所需科室填写提交《物品申购审批单》,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到综合科,由综合科负责审核、汇总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综合科安排采购。

  3、物品采购原则上须2人以上购买。对物品的采购、验收、分发等进行记录。

  4、对未经审批的科室物品购置,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四、物资领用

  零星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填具"办公用品购置审批领用单",经分管领导签具意见报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从综合科统一领用。

  五、维修(包括房屋、设备)

  先由科室拿出意见和维修经费预算,1000元以下的报主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审批,方可进行。房屋维修、线路改造等预决算先由党支部研究审查后,再行实施和结算。

  六、物资管理

  1、机关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务室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建立台帐,由综合科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各科室。

  2、大批量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财务室委托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入库,零星办公用品由综合科购买。机关工作人员领取办公用品实行限额制度,不论数量一律要求登记签字。

  3、坚持财产、物资保管验收制度。所有购进物品,必须由财务室验收、登记入库,财物相符方可入账。

  4、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提倡节省每一张纸、每一颗钉、每一滴墨、每一分钱,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5、物品应为工作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许随意丢弃废置。

  6、对于高档耐用办公用品,科室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使用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原采购人员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

  7 、凡工作人员调离单位,需到综合科办理有关财物移交手续后,才能办理调离手续。

  采购管理制度18

  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特制度以下采购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所需的高梁、大曲、稻糠、外购原酒等主要材料、煤炭、各种调味剂等辅助材料及包装物、劳保用品等采购;工程所需物资采购。办公用品等零星采购参见日常费用报销制度相关规定。

  二、采购管理制度:

  1、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工作流程,及时按质按量采购生产所需物资;

  3、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建立完备的价格信息档案,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

  4、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验,过磅时需由保管员及其他部门员工两人同时参与,并在过磅单签字;

  5、所有采购必须事先得到批准,未报计划并经审核、批准的,除急需物资外不得采购。

  三、采购流程:

  (一)采购计划:

  1、生产所需的大宗主、辅材料及包装物等,由生产主管于每月末提交下月采购计划,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并预计所需资金,以便财务部妥善安排;

  2、临时所需的材料需由使用部门及仓库保管员提交采购申请单,并注明所需数量及仓库现有数量,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二)询价比价:

  1、负责采购的人员需熟悉材料市场行情,并选择两至三家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对比,报主管副部及总经理批准从中选择确定质优价廉的`供应商;

  2、供应商确定后,需每隔月对市场行情进一步了解,并酌情确定是否更换供应商,并履行上报程序;

  (三)签订合同:

  1、大宗主辅材料及包装物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

  2、合同原则上应约定需要正式发票,特殊情况由财务部通知采购部门;

  3、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预付货款,尽量约定货到后挂账一段时间付款、一批压一批、货到付款等形式;

  4、所有签订的合同均须交付财务部一份。

  (四)收货入库:

  1、货物到厂后,应及时组织检验人员严格检验,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允许收货,由厂家负责更换或撤销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检验合格后,开具验收单,如需过磅,应及时组织仓库保管员及其他部门员工过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3、采购人员负责填制材料入库单,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供应商、材料名称、数量、单价(不含税)、金额等项目,仓库保管员点收后签字,并保留入库单存根联;

  4、采购员持仓库保管员签字的其他两联入库单,经采购部经理或主管副总签字后,将财务联交财务部;

  5、采购员负责催收采购发票或收据,并及时交付财务部。

  (五)付款:

  1、按购销合同约定的条款需要付款时,由采购员负责填写《款项支付申请表》,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经财务部审核后交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方可付款;

  2、在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前,必须将采购发票或收据交付财务部。

  采购管理制度19

  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用品的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购、发、用行为,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1.本制度规定的办公用品是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包括耗材及软件、办公文具、卫生用具、照明用具等。1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事前写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安排专人购买;1000元以上的须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以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由乡各部门填写申购单,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由财政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手续,党政办统一领回发放。

  3.不需在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的采购,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发放。急用零散性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采购。

  4.采购人员须尽职尽责,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所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等情况,力求货比三家,购得质优价廉商品。

  5.不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的采购程序:需用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审批→党政办采购、发放→采购人在发票上经手签字→相关领导审核→乡主要领导审核→财政分局核销。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领取

  1.物品领用实行一次一领、专领专用原则。

  2.领取人在领用办公用品时须在物品管理处《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单》上写明日期、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内容并签字。

  3.大件物品领取后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序列,部门应明确使用管理责任人。

  4.除党政办指定的专人采购外,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外单独购买办公用品或在指定采购点处签单。

  5、到党政办借用物品(相机、录音笔、水壶等)需经得党政办人员同意方可借出,党政办人员要做好登记。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使用

  1.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

  2.要爱护办公设备和相关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废置,严格执行注销制度。要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延长物品使用年限。

  3.文件材料的印制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印制前要认真做好校对、检查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4.高档耐用办公用品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由原采购人员负责联系退换、维修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采购管理制度20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廉洁自律,严格供应商选择、评价、甑选以保证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能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所需物品,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3.所有采购, 必须事前获得批准. 未经计划并报审核和批准,除急购外不得采购,急购需征求相关领导同意,方能采购。

  4.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办理采购,可以核定物品项目,通知各申购部门提出请购,然后集中办理采购;

  5.采购物品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应在正在发生业务或已确认的供应商处购买,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

  第二条 审购程序

  (一) 耗用物品的审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项目的采购应由所需部门每月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零星低值物品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

  3、零星物品的采购不得超过两天。需要急购的物品由总经理在申购单写明,限时购买。

  (二) 自购菜品的申购程序

  1、需货部门根据库存和使用情况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采购部门办理。

  2、库管人员应随时检查库存,当存货降到最低存货点时,库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员进货。

  (三) 供货商送货的申购程序:

  1、需货部门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办理。

  2、新进酒水、物料由总经理和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通知库管,不需填写申购单。

  3、只有采购人员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按申购单上的要求通知供货商送货,其他人员非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通知送货。

  第三条 采购数量的确定原则

  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有,应根据勤进快销的原则,按单采购的原则来确定日常的采购数量。

  (一) 鲜货、蔬菜、水发货的采购数量。

  1、此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一般要求供货商送货。

  2、用上述原材料的部门每日营业结束前,根据存货、生意情况、储存条件及送货时间,提出次日的.采购数量。

  (二) 库存物品(干杂、调料、燃料、粮油、烟、酒水、低质易耗品等)的采购数量。

  1、此类物品的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资金周转、储存条件等因数,根据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的用量,最低不得低于一天的用量。

  2、库存量上下限的计算公式:

  最低库存量=每日需用量×发货天数

  最高库存量=每日需用量×15天

  第四条:货物的验收原则

  (一) 验收的质量标准:

  根据使用部门要求标准

  (二) 验收的数量标准:

  根据采购人员收取的当日采购申请单上写明的数量据实进行验收,数量差异应控制在申购数量的上下10%左右。

  (三) 验收人员:

  采购人员、库房人员、领用部门负责人、三人共同验收。

  (五) 验收程序:

  1、由库管人员填写“入库单”或“物品直拨单”注明所收商品物资的数量。入库单、验收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货物领用部门负责人、库管员签字生效。签字完毕后的入库单或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员或供货商、仓管员、财务部各一联)。

  2、对不符合采购物资质量标准和数量超过“申购单”的商品物资(菜品),使用部门有权拒绝收货。

  第五条 仓库管理

  (一)、负责入库货物的验收,保管及发放工作。

  (二)、货物入库

  1、认真验收,查核货物的数量、质量、保存有效期等。符合要求的方能入库。

  2、开出入库验收单

  3、及时登记帐卡,每天结出数量合计数,并录入电脑。

  (三)、库存保管

  1、合理利用仓库条件,分门别类保管好各类货品。

  2、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变质。

  3、设 “慢流动表”,凡是库存超过100天,都要上“黑名单”,上报部门负责人。

  (四)、发放管理

  1、直入厨房:以收货验收后直接入厨房的鲜活食品、蔬菜等,凭经厨师长签字的“收货单”数量标准直拔。

  2 、仓库发放,厨房各班组必须填写领货单,经厨师长签字认可后出货,店面大堂经店长签字同意后出货。

  第六条 采购事项

  1、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申购单”所列商品物资(菜品)的数量和采购物资质量标准以及有关定价原则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而影响采购数量和质量的,要及时与所购商品物资的使用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购买。

  2、在采购过程中,自购鲜活食品、蔬菜时,应逐笔填写所购菜品的数量、单价和金额。菜品要分别堆放装运,以便领货。鲜活及易碎菜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以免影响菜品质量。冷藏肉品注意保鲜。

  3、对商品物资(菜品)的退货和积压商品的处理,采购部门有积极协助处理的义务。

  4、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采购数量与收货数量差异过大),须单独列明并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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