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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讲话稿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讲话稿的场合越来越多,讲话稿是指把在一定场合下所要讲的话事先用文字有条理的写出来的文稿。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讲话稿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讲话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话稿1
各位关心学校教育工作的同志们,各位老师:
下午好。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天区教育局与区普法办在xx联合举办“xx区法制教育现场会”,并启动XX~XX年度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xx市xx区“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模式,促进依法治校工作,以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学法、守法、用法、维权的意识,加强学生抵抵制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阶段,“以学校教育为依托,以家长、社会相配合,以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相支持”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在有效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改善学校周边环境、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中,小学要注重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中学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广东省课程设置标准,我区各中小学已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基本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使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任务;各中小学校均建立了以主管德育校长、法制副校长牵头,德育主任负责、年级组长及班班主任主管的纵向管理和学校、家庭、社区、公安部门负责的横向管理的法制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但是,据调查所得,在校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现象有上升趋势。所以,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认识,明确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做到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加强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希望各学校在发扬成绩的基础上,注重以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面向全体
面向全体学生,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法制教育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原则,不应该只针对少数犯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后进学生。所以,必须将法制教育纳入德育的整体规划中,通过各种法制教育手段,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全体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实施继续教育,提升教师素质
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因此,应当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使全体教师明确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树立良好的教风。结合xx省《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教师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x教策[XX]34号),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干部学法考试(每年11~12月),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法律意识,使全体教师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三、充分发挥社会教
充分利用区普法办提供的法制教育专家系统--普法讲师团及法制副校长等专业法制师资队伍的作用,采取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夏令营、参观监狱等生动有趣的形式,激发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发挥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教育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使学生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知识。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规范家访、家长学校建设制度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很多教师把家访用电话、网络等新兴沟通方式所代替。然而,作为学生的.两个主要的活动和成长场所,家庭和学校应该本着向孩子负责的态度,加强沟通,家长和老师都责无旁贷。所以,各学校要重视家访工作,特别是新生、毕业生的普访及后进生专访工作。
要以《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评估方案》为指导,使家长学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创新家长学校活动形式,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学习、心理、生理等特殊问题进行讲授和辅导。如xx中学近期开展的“学、社区、家庭互动日”,是创新家长学校办学形式的新尝试,效果较好。在此,我倡导在学校中开展“走入学生家庭,走入学生心灵”活动。
2、规范管理后进生的帮教。要求建立专项档案,做到有计划、有名册、有记录(与后进学生定期谈话记录、处分、撤消处分记录、法制教育记录)。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最后,我们呼吁社会各界支持关心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场所,使广大青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
我宣布:XX-XX年度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话稿2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乡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县城某小区,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小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县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蜻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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