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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考勤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学考勤制度1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每天坚持上下午签到制度,时间为预备铃响前后各10分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必须在签到时间内向值周行政说明原因,由行政签原因,杜绝他人代签,未签到或代签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集会,教学等活动,迟到、早退10元/人、次;事假20元/人、次(不超过一天),教学时间如遇病、事假,相应调整的课时补助累计扣除;缺席40元/人、次,相应课时按40元/人、节累计扣除(不超过一天)。
3、病假要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4、出公差,由工会主席及时公布。
5、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教学区的教室,办公室,学生寝室,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否则,参照上述1——2执行。
6、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学考勤制度2
一、关于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由其本人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单。
(2)交有关领导签批:二天以内的由办公室签批:超过二天,但在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批;超过五天的由县科教局人事股签批。
(3)请假单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应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4)休完假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以确认休假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延假,确需延假要办理续假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2、教在请假当天有教学任务,但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上课前当面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上课后方告知请假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教职工请假当天,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其请假情况通知相应年级组长,以便安排上课及坐班的临时代课工作。
二、关于请假种类的划分
请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类,其中公假当出勤计,其余请假不享受学期全勤奖,但可按规定享受月考勤奖。无正当理由而编造谎言骗取假期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加倍论处。
1、公假:
(1)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生假须按上级文件规定先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到县科教局人事股办理签批手续。
(2)参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关培训的教职工任考试或培训通知单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3)教职工出差由各处室安排并告知相关级组、科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护理假、产假、婚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县教育局核准。当公差不计考勤。
3、一般事假:
请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计算方法按月计。
4、住院病假:
因病确需住院的,办理请假签批手续时需同时出具正规医院的住院证明。住院时间取消当月考勤奖。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凭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三、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规定
1、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迟于上课铃到达教室的为迟到;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迟于五分钟以上到场的为迟到。
2、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早于下课铃离开教室 的为早退,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早于五分钟以上离场的为早退。
3、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签批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为请假的;
(3)未经年级组批准而擅自调课的双方;
(4)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迟于十分钟以上到场的;
(5)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早于十分钟以上离场的;
(6)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中途未经请示离场达二十分钟以上的'。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职工月旷工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教职工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学期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
四、关于考勤登记的规定
1、科组公开课等活动每次按半天计,其中未完全参加所有活动的记请假或旷工一课时,但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计。其它的,如科组周例会、第二课堂活动、年级组活动、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及活动均半天计,升旗、坐班按半天计,以上都纳入考勤登记中。
2、坐班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勤情况由教导处登记,工勤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后勤处登记,科组活动的考勤情况由科组长登记,级组活动及升旗仪式的考勤情况由级组长登记,教职工大会等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情况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登记,其余情形的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和统计,并每两周公布一次。
4、负责考勤登记的教职工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不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学校视情节经重予以相应处理。
五、关于调课及临时代课的规定
1、教师因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上课或下班的,必须调课。
2、调课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报经年级组批准,经年级组认定确实难以调课而没上课的,当公假。课前不到十分钟时间方告知需调课者当一般事假。上课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调课而导致该节课无人上者当旷工。
3、教师坐班需请人顶替的,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告知年级组,其相应考勤登记只记录顶替者考勤情况。但若教师坐班请人顶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级组,且出现顶替者未去坐班的情况,则视为请人顶替者旷工。
4、教师请假或调课后出现空缺的课程及坐班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其他教师临时代替。教师临时代课情况由年级组登记,于学期终上报教导处以便统一发放相关的工作补助。
5、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年级组临时调课或代课工作安排者,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六、其它说明:
1、每学期请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请一般病假累计十五以上者、请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者、请住院病假累计二十五天以上者、旷工三天以上者,该学期均不能评为种类先进。
2、为鼓励教职工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学校设月全勤奖,均于学期终统一发放。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发给考勤奖30元。
3、教职工考勤情况与其年度考核挂钩。教师未完成学期常规教学工作任务的,扣发学期终应发的所有津贴及补贴,且其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额累计不封顶,从学校所发的各项津贴费中扣除,扣清为止。
5、后勤人员纳入本考勤办法。
6、电话请假的必须在2天以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1。5倍计算所应扣除金额。
七、附则
1、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超过”则不含本数。
2、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未尽事宜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本制度经20xx年1月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xx年2月始实施。
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研论文。
2、指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审核本科组相关学科工作计划,团结和督促本组教师依照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4、定期检查考核本组教师的教案、作业等教学常规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教学常规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导处安排的科组教学仪器管理及科级黑板报出版等相关工作。
实验员职责
1、管理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用教学仪器,加强危险物品监管,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校产安全。
2、按学科教学进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学学科的学生实验准备工作,并协助剩余教师指导和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按学年制定仪器、药品采购计划,报教导处统一购置;按月检查整理仪器、药品,确保有序摆放;按周清扫实验室、仪器室,确保场室整洁。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时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使用电教设备。
图书管理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2、严格借阅制度,加强图书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3、严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
4、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树立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管理计算机室电脑设备,杜绝未经教导处批准的任何外人进入,并做好防漏电、防灰尘、防暴晒及防潮湿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2、检查和督促上机的学生在计算机室换鞋进入、按序就座、规范操作、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并及时登记上机情况。
3、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对损坏的仪器按规定程序报请维修,以确保电脑课的正常进行。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导和培训学校教师,使之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技能。
中学考勤制度3
一、对请假的要求: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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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为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将特定本制度;
2、遵循“出满勤、出好勤”的原则。
3、无特殊情况,不请假,更不旷工。
4、严格请消假程序、完善请消假手续。
5、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
6、严格管理,奖优罚劣,考勤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考勤办法:
7、考勤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
8、行管人员由校长室负责考勤,教学人员由教导处负责考勤,后勤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9、专项工作、专题活动、政治学习和业务会议单独设立考勤办法。
10、各处室按周统计考勤结果并实行公示,按月(四周为一个月)上报校长办公室。
请假程序:
11、需请假的人员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病、事假来不及请假可电话请示,书面申请的手续后补。
12、教职工在岗期间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主管主任批准;中层领导干部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并说明去向和所需时间;
13、教职工请假2-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并写出书面申请;3-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校级领导请假,由教育局批准,并由办公室备案;中层以上干部请假2-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报局批准。
14、外出开会和因公外出办事须有校长批准并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公示备案。
15、婚、丧、嫁、娶、病、事、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6、婚假、产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休假时间按政策规定执行;休假期间的`法定假日计算在休假期内。婚、产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提前上岗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付给相应的报酬。
17、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履行手续。
18、确因意外情况,致使迟到,要有充分证据或证明,经主管主任调查认定后,方可更正。
说明:
1、本制度自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与本校其它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本制度未涉及的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3、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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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员工有病有事时,在不影响上课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考勤按整天缺勤处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课的.,要即时与教务处领导请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课年级主任安排好课时,不得空课影响教学。违者按漏岗处罚。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请假,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5.中层以上干部需向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按规定执行。有关特殊假可由领导批准,准假后执行休假。公假需校长签字出单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事假。
7.请假者可通电话,委托他人代替转告,特殊情况补假向领导说清,否则视为漏岗处理,重者取消各类奖金等待遇。
8.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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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行教师指纹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师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领导、教师7:30前,下午考勤教师4:00后(值日领导、教师学生清校后方可离开)。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日内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教工病休必须持指定医院医生诊断书,即病休证明(急诊除外)向有关领导请假后方可休息,急诊可于第二天由家属或本人办理补假手续。
3、教职工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突发事情除外),经同意后才能离岗。
4、1)病、事假1天以内向教务主任请假,课务自行安排,教务主任需做好记录,每月底报学校备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内自行安排课务由校长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课务由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人流15天);丧假3天(路程遥远可适当给与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婚假、产假和丧假不影响当月考勤奖。(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6、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课务。
7、请病、事假,要事先对调好功课,如果无法对调,要负实误课时的代课金。
8、每位教师每周有1个半天“机动假”(没有功课的`时间),每周允许1次迟到。使用“机动假”要做到:①必须到办公室登记;②不能影响自身课务、不能影响参加各类教研活动;③婚假、产假不享受当月“机动假”。
9、①目前暂定:无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奖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奖,病假1天,扣考勤奖50元:2天至4天,从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奖;5天以上扣当月全部考勤奖。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当月考勤奖;3天以上事假无当月考勤奖。旷工1天者无当月考勤奖。
如遇见与上述各条款不符事宜,则需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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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校本研训的纪律,确保校本研训的时间,使我校的校本研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开展校本研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员负责。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研训内容自行补上。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研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研训活动,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研训活动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研训活动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研训活动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训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由学校校本研训职能部门通知其本人。
三、研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四、教研组组内研训由教研组长将研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上报给教学处,由教研组负责考勤,教学处抽查。
五、研训活动时,全体人员不做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研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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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下班及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根据作息时间变动,由校行政公布其作息时间。
2、午间管理由教导处安排教师进行管理,值日领导负责各楼层巡视、点名。
二、公出制度:
1、教师公出由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出记录,且通知调课及其本人方可公出。
2、职工公出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填写公出记录并通知其本人方可公出。
3、中层以上干部公出报校务办记录备案。
4、函授、自考、培训等继续教育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方式与公出相同。
三、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师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教导处负责人请假,职工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总务处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均向分管校长请假。事假按规定不得超过15天。中层以上干部请病事假均向校务办请假。病假凭医保定点医院证明。病假一月以上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以上包括婚、丧、产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由相应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突、急事件而事先无法书面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等方式告之相关负责人,待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后提前上班或需续假的,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请假必须以请假单为准,不填写或不批准而擅自离岗作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时间规定:
1、婚、丧、产假:婚假1~3天,晚婚1~15天(含期间的节日及双休日),丧假1~3天,产假女教工正常分娩90天,难产105天(含期间的`节日,双休日及寒暑假),产前、产后一并计算,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最多可请两个月,(期间两个月的职务岗位津贴及基本工资一起按80%比例发给),晚育男教工护理假1~7天。
2、病、事假自请假之日算起。(期间含节日、双休日连续计算)
四、考核制度:
1、假期考核处理办法:月度考核奖中扣除。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按月计算,从当月的月考奖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其他津补贴中扣除,超过半年(6个月)则从基本工资及职务岗位津贴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2、婚、丧、产假及符合计划生育人流假等,在规定时间内按病假方法处理。
3、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实际,在工作中确有实际情况,有突、急事情发生,故学校规定有事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不到半天)。且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出勤单,每月交校务办。
4、工作期间无故不到岗,按其情节轻重,由学校行政作出决定,给予旷工或擅自离岗处理,旷工一天扣80元。
5、下列情况予以适当照顾:
(1)子女入幼入托,一个月中允许11天有早上及下午各半小时接送。
(2)哺乳期女教职工可享受每天1小时(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哺乳时间。
五、学校提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克服困难,敬业奉献。
六、本制度自首届一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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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假制度:
1、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连续请假;因突发事情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与主管主任联系,主管主任向校长报告,并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严禁不经年级主任同意而私自调课;
2、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条或工作条——校长批准——请假条一式两份存档。
教职工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批后,一式两份,一份交年级主任(后勤交后勤主任),一份交学校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假期天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不享受绩效工资,在请假期限内不考核。
5、病假:长期需请病假,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由中心校确定到指定医疗单位确诊后,方可准假。
6、教师请假超过7天,需经中心校审批。
二、签到:
每天预备前10分钟签到,未能按时签到的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补签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三、处罚规定
(一)罚款:
1、每月请假不超两天不罚款,超过一晌,罚20元/晌;
2、旷工一晌或缺例会(专题会)罚50元/晌(次);缺课一节罚30元/节;
3、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现旷工的罚100元/次;
(二)积分:(满分15分)
1、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请假一晌扣0.3分/晌;旷工一晌扣1分/晌;
2、坐岗:请假扣0.1/次;查岗缺岗或午休值班空岗扣0.3分/次;旷课一节扣1分/节。
3、例会: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例会、专题会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请假扣0.3分/次,缺一次扣1分/次。
4、操寝:早操、晚上检查寝室每次记0.05分/次。
5、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旷工、缺岗等的加倍扣分;
7、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教师年终考核挂钩。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考核结果每周进行公示,考勤结果一式二份,年级、学校各存一份。
三、要求:
1、各年级要安排好值班教师,负责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及晚上学生就寝值等各方面的检查;
2、值班领导,对上课及各年级教师的`(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就寝)值班情况进行查岗登记,检查记录存档。
3、班主任以上校级领导,一周在校3个晚上。后勤岗位服从值班要求;
4、值班领导负责人要负责教职工到岗情况的落实,如实做好签到、查岗工作,填写值班记录。
本制度中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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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需假节数,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批准生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
2. 教师(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4―10天本人申请,校长审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3. 干部请假:年级主任,处室干部必须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兼课干部请假应到教务处备案)。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 教职工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本人所承担的课程,自习等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
5.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需事先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1. 事假
(1)教职工有事可以请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工资照发,但需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50元,扣完为止。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3)连续事假超过半个月,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连续事假两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2. 病假
(1)请假一个月以内,必须凭相关医学证明进行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并附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批。
(2)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时正常上班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5)因亲属(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请假,按事假标准减半扣分。
(6)一般病症,不能上课(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 产假
产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 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 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假,工资照发。
6. 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处理
1. 办公,上课:学校规定办公时间,私自离开办公地点或课堂岗位,均按旷工(旷课)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所述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
(5)任课教师擅自停课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学校安排的工作日无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 年级会,教研会,升旗,班主任会,教职工会,学校集体活动,因事请假者,按请会假处理。
3. 旷工(旷课)处理
(1)旷工(旷课)期间不发工资、津贴,由学校财务部门如数扣除,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用于学校聘请教师的课时费和工作奖励,对旷工(旷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聘或落聘。
(2)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由学校核定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处理,并予以落聘。
教职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10元,另行扣分处理;旷工,旷会,旷课,旷活动一次扣绩效工资40元,另行扣分处理。
4.考勤记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签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3分(每天按6节计算),会假每次扣0.5分,旷工,旷会,旷课,旷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5.办公时间:
领导:早0.5小时,上午3.5节,下午3.5节。
教师:上午3节,下午3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职工:上午3.5节,下午3.5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中学考勤制度11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教师上下班(教师上下班必须签到)。
2、行政管理人员、职员上下班。
3、各种会议。
4、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办法
1、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总务处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课间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全体教职工(不包括后勤临时劳务人员)上下班实行电子信息化考勤制度,有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地点(传达室)输入考勤信息,特殊情况下不能输入信息的进行书面签到,并及时向值周教师报告。
4、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5、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6、各处室有关人员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总务处汇总。
四、请假
1、教师、职员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到有关处室(教师到教导处、班主任到政教处、行政管理人员到校长室,外出教研活动全部到教科室)填写请假单,并安排好本职工作,有关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行假。
2、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各类会议或带队等,由教科室负责安排功课(鼓励对调功课);外出培训、进修、教研活动等,功课一律自行对调后报教科室备案,并提前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外出活动经费除规定的人员按要求由学校报销外,其它参加人员的活动经费一律自负。
3、病假须持定点医院证明,假毕或续假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需在返岗当日办理补假手续。
5、探亲假:对长期远居两地的直系亲属实行探亲假。探亲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个别因特殊情况须在学期中途探亲的,须本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做事假处理。
6、婚丧假: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亡故,由学校校长室批准给予婚丧假三天。远途的,可另给路程假,但路费由本人自理。
7、产假、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哺乳假时间及相应待遇,按上级人事管理文件执行情况分别确定。
五、旷工: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以旷工论处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缺工(含监考、值周、值日、值夜、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教研活动等,下同)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用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上班签到弄虚作假或不作考勤登记,叫他人代登记及代他人登记。
5、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代课。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科室安排的课务,而影响上课的。
7、伪造病情,小病大养,无故超假等。出现旷工现象,除按规定扣发工资、奖金等,情节严重的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六、迟到、早退:上课5分钟进入教室或上班5分钟才到岗位者,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开教室或岗位的,为早退。每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两次不扣出勤奖,超过的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第三次及以后的每次扣15元。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七、凡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出席的会议,政治学习等均要考勤,无故缺勤一次扣出勤奖20元,因公因事因病请假经批准而缺席的,不享受会议补贴。
八、因公出差或函授面授学习、参加短期培训等,凭有关通知事先报相关处室批准,方算出勤。时间较长的学习或培训,按有关文件执行。
九、监考、集体评卷、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等特殊工作一律不能请事假,否则要扣出勤奖40元/次。
十、教职工在无工作安排的前提下,每周可机动请假半天或迟到早退合二次,不扣出勤奖,但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每月累计无请假全勤者,发全勤奖20元。
十一、请假审批权限:连续请假一周以内由相关处室登记备案,校长审批。超过一周的报区局备案审批。
十二、教职工一学期累计病假10天以内,事假5天以内,不扣发有关奖金,超过的按80%以内酌情发放,病假超过一个月,事假超过15天的按上级政策处理,并扣发有关奖金。
十三、本制度的政策依据,若遇上级政策变动而使本规定与之矛盾的,由校长室对本规定作相应的修改。
附考勤补充规定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行政管理人员、教师、职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
2、各种会议。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时间
1、值周值日时间为上午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下午清校前离校。(7:30——16:30)
2、班主任上下班时间为上午晨间活动起至下午课后20分钟止。(7:50——16:10)
3、其余教职工上下班时间在无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考勤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3:30。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4、各类会议与活动参加人员应在开始时间前5分钟到场签到(禁止代签),会议或活动开始与结束10分钟内到场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按缺勤计。
四、考勤办法
1、行政会议、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两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日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4、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5、各考勤负责人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校长室审阅后公示。
6、此考勤补充规定于20xx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中学考勤制度12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我县教育民生工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为留守儿童和潜能生成长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发挥学校、社会、家庭的实践育人功能,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活动宗旨
加强对我校留守儿童和潜能生的关爱、教育、管理,从思想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言行上引导,并在生活上予以帮助,让留守儿童和潜能生感到学校就象家一样温暖,让留守学生和潜能生与其它孩子一样幸福健康地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三、工作目标
1、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3、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4、关爱留守儿童,在学校班级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四、成立组织 明确职责
组 长:韩峰
副组长:张兆生邱国新傅茂荃韩应成陈静涛 马力
组员:张兆席王文平刘泽元姬蕾赵建孙九洋王辉张敬伟万桂峰刘群田庆峰桑伟张召军
职责:
1、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
2、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3、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
4、教育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主要措施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留守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要通过
图书阅览等形式,丰富留守儿童的文化生活,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4、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5、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6.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7.开展“八个一”活动。
(1).建好一个“留守儿童之家”
学校建一个“留守儿童之家”,室内布置做到温馨、人性化、有文化品位,配置有档案资料柜并分班级存放,实行一人一档,有一部电话机、一台计算机,有一定数量的体艺器材,有可供阅读的图书。
(2).开通一部亲情电话
学校开通一部亲情电话,设立专线,将电话号码公开,为留守儿童在课间、休息时、双休日或节假日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增进学生与家长的感情。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3).开展“一帮一”活动
各班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成绩测试和身心调查,让品学兼优的留守儿童当“小老师”,给学习成绩差的留守儿童安排一名小伙伴--学习上是好帮手、生活上是知心朋友,上课时提醒、督促其遵守纪律,专心听课;课余时帮他完成作业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快乐时和他聊天,为他排忧解难。
(4).落实一名爱心妈妈
给每位留守儿童落实一名爱心妈妈,爱心妈妈每周与留守儿童谈一次心,了解他们一周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或家长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通过爱心的关心消除自卑感,从而增强学习自信心。
(5).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积极实施“生态德育”工程,开展多姿多彩的人文关爱活动。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了解安全常识,让学生身心都健康。
(6).提供一个活动平台
学校搭建阳光平台,定期举行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体会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7).写一封亲情书信
爱心妈妈监督、指导留守儿童利用传统节日、长辈生日、寒假等特殊日子给远方的家长写一封亲情书信,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又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尊敬师长的传统美德。
(8)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教师、爱心妈妈引导学生每学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为家庭、为学校、为班集体争光添彩,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
六、活动要求
1.各位教师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必须全身心投入这项活动,扎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2.各老师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确保活动收到实效,并按照爱心妈妈职责条款,认真履行,让学校所有留守学生都得到温馨的关爱,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中学考勤制度13
一对请假的要求:
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天,大龄为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号文件执行。
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元,每节扣罚津贴元。
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元。
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分之,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元。
会议迟到每次扣元早退每次扣罚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元。
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元。
升旗检查不在扣罚元。一月内有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元。(请假不计)
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中学考勤制度14
一.考勤范围:
1.学校、部门、学科组、年级组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
2.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
3.党团员组织活动。
4.教学人员依时上课,每天上午7:45—11:55,下午2:40—5:20为坐班时间;语文、英语、政治教师每天的午读课(每周一至周五)。如果没第一节课的老师,上午8:00前,下午3:00前到校。
5.非教学人员实行坐班制,每天上午7:30上班,11:3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二.请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公、私事或治病都应办理请
假手续。
1.请假手续:到级长处取请假单,填写好请假单(请病假需附上医院证明或医生意见),然后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安排好接替工作,再送给有关领导审批,审批后把假单交主管处室。若遇急事或急病不能事前书面请假,须口头告知主管领导,事后应说明原因,及时补回假单(三天内)。
2.批假权限:
(1)请假半天,科、级组长审批。每次当天报办公室汇总、统计。
(2)请假一天,经主管处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
(3)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校长审批。
(5)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学校和学科组、年级组或部门组织的和种集会和活动的,应口头或书面请假。属于升旗仪式、全校集会、午读课、第七节下班,向年级组长或召集会议的负责人请假;属于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向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请假。
3.销假:请假者请假期满回来工作,应向原请假审批部门销假,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当缺勤处理。
三.考勤
主要由各年级、学科组和处室、部门考勤,每学月第四周星期五前,把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上报办公室汇总公布。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缺勤,将从严处理。
四.考勤奖惩
按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学考勤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根据县教育局颁发的《东源县教职工管理制度》及结合我校实际,对全体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五教师实行弹性坐班签到制:①坐班时间: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②年级部负责教师坐班考勤;③班主任、值日教师、有课的教师(包括早读课)按实际规定的时间到位;④教辅人员及后勤人员上班时间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各教辅岗位、后勤岗位上班时间及规定由各主管处室负责);⑤女教工在怀孕期间不用参加升旗仪式,怀孕六个月后可申请不参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请不参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学校、处室、年级组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晨跑、课间操、早晚读,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到岗,未经请假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迟到三次,计旷课一节;早退按旷课处理。(由相关处室、年级组负责考勤登记)。
3.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一式三份(病假应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可先口头请假或请人代转达,事后(返校当天)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不补办,按缺勤处理。
4.请假回校当天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销假。因未销假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者本人负责。
5.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1)请假审批权限:
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等集体活动请假,由校务办批准并存档。
教师因事需请半天假,由年级主任批准(该半天没课程,且每人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教师请假1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
教辅人员请假1天由相关处室主任批准。
教职工请假2--3天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请假两周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3天内的,需提前2天提交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请假申请。
请假两个星期以上,由校长批示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批准同意后,由请假人交回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报办公室存档。
(2)请假程序:校务办领取请假条→年级部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相关处室(教辅人员在校务办领取请假条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校务办)。
6.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需要续假时,在学校所在地的应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的应提前通过电函进行续假。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7.没有极特殊情况上课前突然请假者,不予批准。如私自调课,自行离校,视为旷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两周(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请婚假的需出示结婚证。
⑵产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90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增加部分产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工资照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凡请产假的教职员工需出示结婚证及准生证。
⑶丧假:
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假料理丧事。丧假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批准酌情给予3-5天的丧假;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9.如上班时间教师因急事需处理离校半天(当时没课),告知年级部后可不计缺勤或请假(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10.教职工考勤综合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由年级部考勤,每周汇总老师出勤请假情况,办公室核对后将每个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给予公布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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