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06 16:17:23 出差制度 我要投稿

出差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差管理制度15篇

出差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出差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控制差旅费用,按酒店开业筹备期的具体情况,现将相关制度制订如下。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

  查阅权限:

  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全体员工。

  一、出差管理规定

  1.1出差程序

  员工因公出差,须向酒店经理办提出申请报告,必须注明具体出差事由和完成时限,出差期限由总经理最终核定。

  1.2差旅费用管理

  a.差旅费用实行部门归口管理,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应在酒店确定的部门差旅费用年度总额内本着节约的原则实行从严控制使用。

  b.差旅费预算财务实行刚性控制,对超预算的差旅费,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c.差旅费用的报销需填制《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差旅费报销单》,单据上的项目必须填列完整,所附发票单据的日期必须与出差期间的'时间匹配,否则财务部门可拒绝报销。

  1.3出差人员管理

  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除因病、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电话请示出差审批人获准适当延时外,不得擅自因私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2.1差旅费费用范围

  差旅费是指公司在职人员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出差补助和出差期间发生的打包、托运、订票等杂费。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和其他费用另行报销计入相关费用,不计入差旅费用报销范围。

  2.2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1.住宿费的规定:

  a.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一律凭住宿发票按不同级别的规定住宿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b.公司员工到外地参加各种会议,由会议单位统一安排住宿而超过规定住宿标准的,凭会议单位有关证明,实报实销。

  c.对随同领导出差和陪同贵宾出差的住宿费而超过规定住宿标准的,经经办人注明并经授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可按实报销。

  d.对单人出差的住宿费可以在规定标准的130%幅度内予以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e .出差人员的出差地如是家庭居住地住宿费不予报销。

  f.出差住宿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虚假现象或执行不力情况,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2.交通费的规定

  a.交通费指出差员工在出差路途中所发生的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出租车等的费用。

  b.出差员工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c.出差期间部门总监级以上员工发生的出租车可以据实报销;经理级及以下级员工,一般不得乘坐出租汽车。如确需在市内乘坐出租汽车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经部门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3.出差补贴的规定

  a.对参加各种会议的已由会议统一安排伙食的不予出差补贴。

  b.对随同领导出差和陪同贵宾出差的伙食费已由酒店负担的不再给予出差补贴。

  4.杂费规定

  a.出差期间,因为业务关系与酒店有关部门之间进行通讯联系的邮件、传真等费用凭有关记录凭证和正式发票可实报实销,因私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b.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参观费用,由个人自理。

  c.出差期间,发生的非工作和业务用的购书、报等资料费及其他各种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d.员工因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购票手续费、服务费等,可凭票按每人次不超过20元的标准予以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2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既严格又合理的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为原则,达到节约成本,保证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因公司业务的所有公司员工的出差。

  第三条 出差种类:

  1. 短程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 远途出差:出差当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条 出差:

  1.员工出差,由出差人员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差。

  2. 出差期间不予报支加班费。

  3. 员工出差,原则上只报销权限范围内的长途车票。如需乘坐飞机,应事先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并得到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 员工国内出差的住宿费用按照公司以下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向公司报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员工应积极、认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员工出差外地,应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必须开启易掌控,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直属领导及公司领导。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营销总监批准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事由,由营销总监审核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批,财务负责人方可借款。

  9. 员工回公司后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汇报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将出差情况(重要事项汇总报告)或者对照“出差申请单”一一汇报和督导,报告直属领导或营销总监。

  10.审核人员根据签有直属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流程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1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员工,其出差费用报销票据必须在月底提交给财务,不得超过次月5号,不按时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发工资,直到提交才能发放工资,再由财务部门补发工资。如出差人员没能回公司需要邮寄回营销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再到财务报销。

  3.报销差旅费(吃、住、行、客情),应据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发票种类不局限;报销业务费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当天当次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发票,不允许用其它发票冲账,如发现有虚报不实,除将所虚报款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原则上公司收到报销单后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4. 差旅费报销单据需注明离京出发时间和到京时间,以不满12小时计半天,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所有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在车上住宿的只计算30元/天/人伙食补助,住宿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不予于计算。

  第七条 业务接待费用的报销

  1、所有客情招待费用必须要部门经理或指定领导电话或当面申请,并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凭发票或者盖章收据报销。未申请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报销时需先由经办人在宴请客人的发票背后签名,并注明宴请所在单位的名称、时间(早餐、中餐或晚餐)、进餐人数(用笔标注在背面),再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计节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补助正常,平时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额外休息,

  2、由于长期出差,公司给予每年7天(含一个周六日)的带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时间,但要提前7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直属领导指示延时的,返回公司次日办理请假手续、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直属领导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超假时间按旷工论处。

  4、原则上不批准在工作日内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时间,乘车时间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须从公司打卡方可计入考勤,离乘车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须易掌控考勤。

  第九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范围

  1. 国内地区划分:共分二类地区

  一类地区: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城市和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如珠海、厦门、深圳、汕头、海口、广州、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天津、重庆。

  二类地区:各省地级城市。

  城市

  地区

  公司领导

  部门经理

  大区经理(部门副经理)

  区域经理

  业务骨干/销售助理/业务员

  一类

  省会城市(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城市和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住宿补助

  视工作需要而定

  120

  伙食补助

  30

  交通补助

  据实

  30

  90

  90

  二类

  地级市

  住宿补助

  际工作

  需要

  而定

  伙食补助

  30

  30

  30

  交通补助

  据实

  30

  30

  30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职员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车的,则不属于下列交通费用的报销范围。

  2)在公司所在城市内没有派车出差的,按实际到达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轨道交通、公共汽车或出租车发票报销。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补助30元,不再报销打车费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请此费用。

  4)出差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方,公司没有派车的,按以下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类别

  飞机

  轮船

  火车

  副总经理以上

  自定

  一等仓

  软坐、软卧、硬卧

  动车组一、二等

  部门经理

  经总经理批准

  二等仓

  硬坐、软坐、硬卧、高铁、

  动车组一、二等

  大区经理(部门副经理)

  经总经理批准

  二等仓

  硬坐、软坐、硬卧、

  动车组二等

  区域经理

  经总经理批准

  二等仓

  硬坐、硬卧、

  动车组二等

  业务骨干/销售内、外勤/业务员

  经总经理批准

  三等仓

  硬坐、硬卧、

  动车组二等

  注:以上交通工具,应自行购买车票,特别是机票,必须向领导申请方可购买,未经批准的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进行购买,购买原则是提前准备,尽量买特价机票或者折扣机票,详见《机票购买的管理制度》,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用。

  4. 住宿标准:

  1、 如公司在该地区机构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员尽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

  3、如出差至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公司按住宿费标准的50%给予补助。

  4、两个人(异性除外)同去一个城市出差,尽量同住一个房间,住宿标准合计为:一类城市140元/天/2人;二类城市120元/天/2人: 一类城市180元/天/3人;二类城市150元/天/3人,给予报销住宿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两间房,必须向直属领导申请同意,方可报销,未申请的按照上述执行。

  第十条 伙食补助标准:

  1、 外地出差每天报销餐费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内出差,确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时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报销人民币10元做为午餐补贴。

  3、所有外地出差人员,当天如有招待费用产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补助。

  第十一条 凡在区域当地招聘的销售人员,执行工作日内每天交通费20元,饭补10元,出差同外派人员报销标准。北京地区交通费用实报实销,见交通充值卡票据。

  本规定从20xx年02月15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3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出差管理细则

  第四条 出差类型

  (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 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须提前2~5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店、办事处经理须出差2天以上,须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方可(分店、办事处经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审核)。

  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报总经办审核,总经理最后签批;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出差,由分店、办事处经理批准。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写书面《出差申请表》,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的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出差。

  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由通讯方式电话请示批准,并委托部门员工或同事予以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

  3、出差员工(总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管理部办理出差登记,并将通过审核的出差申请报管理部备案。

  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将批准结果报行政办备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回公司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

  6、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道,如不执行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报销标准(住宿)略

  出差报销标准(伙食)略

  2、销售部门人员出差,根据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的预算计划,报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管领导根据计划安排部门员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

  3、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的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

  第七条 出差费用预支及报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要预支出差费用的,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依财务程序办理出差费用预支。

  2、出差人员亦可自己垫付出差费用,出差结束后凭正规票据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二)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报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公司不予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实证明方可。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如若确实无法取得正规收据(例如坐机车。。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加报销费用外,另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或擅自更改计划出差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同时按旷工论处。

  6)本制度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的,须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无相应凭证,则按实际应报销住宿费用的50%予以报销。

  8)报销发票遗失的',只按核准报销费用的50%进行报销。

  9)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汽车在早上5:00后到达出差目的地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10)员工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若遇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进行调休。

  2、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差旅费用报销,并提交一份出差总结报告及拜访客户详细名单一份,否则不予报销。

  2)从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后,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正式的报销票据,餐费补贴、市内交通费用补贴可不提供正式发票,但需填写付款证明单。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后,依程序进行审核。

  A、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

  B、管理部审核;

  C、财务审核;

  D、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门复核程序

  A、财务主管按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票据的张贴、金额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意见、报销

  时间等。

  B、经其复核确认无误后,报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批。

  C、对于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D、对于超过报销时间的,只报销实际费用的50%。

  E、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报销、支出说明;

  1)出差小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支出,其他人员要进行签字证明。

  2)《费用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的报销标准进行分发。

  3)出差报销的费用中,若遇公司不予报销的部分费用,由出差小组人员进行分摊。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管理负责,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发。

  第九条 附表

  出差申请表 略

  参展人员报销管理补充条例(备注:省外或者省内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出差人因履行职责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均不计加班工资,不计补休。)

  为进一步规范参展费用管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效率和销售业绩,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补充条例。

  参展费用报销由于参展地区的不同,例如国内或国外参展?,或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随着地区不同,有不同的消费,故而无法采用统一标准,因此对外参展的费用报销,公司采用{专案处理},由带队团长填好{参展计划表}。经公司批准执行。

  参展计划表 略

  驻外人员报销管理条例(古镇)备注:住宿费用及来回交通费用,由公司统一安排。

  1、由于公司驻外费用会因地区不同,消费不一样的情况,故而公司采用专案处理模式。

  2、公司驻外办公室租赁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3、古镇办事处费用额定如下;

  古镇办事处费用报销标准 略

  4、驻外办事处平常要做好现金支出流水账,随时侯查核对。

  5、驻外单位需在每月5号前做出费用支出明细表,送公司管理部查核,并经财务部审批后专呈总经理。

  6、驻外单位备有的流动资金,驻外人员不得私自挪用,违者严办。

  7、驻外单位所有单据由驻外单位复印留底,并将原始单据寄回公司财务部审核。

  8、驻外单位有特殊支出的,得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实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总经理批准:

  总经办:

  财务部:

  管理部:

出差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4)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且于日后报销时,按报销单所填金额90%予以报销。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九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部门经理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4、将出差申请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行政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销售人员交由销售内勤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7、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第十条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帐。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2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第十一条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往返,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根据其《出差申请》进行相关时间安排;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具体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差旅费报销必须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第十三条本制度(暂行)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十四条附件

  附件1差旅费用管理细则

  附件2出差申请表

  附件3借款单

  附件4差旅费报销单

  附件2:《出差申请表》

  附件3:《借款单》

  附件4:《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管理制度5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对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2章出差审批权限

  第3条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第4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3日内的由部门经理核准,3日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5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火车作为交通工具。

  2、员工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3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6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

  第7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因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 3、借款要及时清还,员工须在公务结束后7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第8条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第4章差旅管理第9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员工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

  员工出差申请表

  2、将“出差申请表”送行政人事部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7日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员工出差后,必须于5日内向主管汇报工作,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6、出差结束后,应于5日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报销费用。 7、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对员工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10条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

  差旅费用标准及审批表

  员工出差补贴报销标准

  注:不按上表规定而超出报销标准时员工必须提交书面说明,写明理由,经总经理签字后方予报销,否则由报销人自己承担。

  第11条出差补贴标准

  1、员工在出差当天的`8:30前出发、17:3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补贴,否则不予计算出差补贴。

  2、远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一般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日出差12日返回者,给予3天的出差补贴;如果员工能提供9日8:30前出发、12日17:30后离开出差地的相关证明,则可给予4天的出差补贴。

  3、出差补贴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另行确定。

  4、如果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招待,一律不予发放出差补贴;如果出差期间发生了已经批准的招待费,招待期间不发放相应的餐费补贴。

  5、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支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差的另计。第12条不享用出差补贴的情况

  1、员工赴外受训考察等,其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第5章附则

  第13条下属与上级一起出差时,下属差旅费可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第14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15条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可随物价的变动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16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x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x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x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x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出差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

  二、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四、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

  五、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30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六、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七、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出差管理制度8

  1、总则

  1.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xxx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xxx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部门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2、出差规定:

  2.1出差期间城市交通费给予交通补贴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乘坐出租车的需权责部门核准可乘坐出租车。(副总经理以上除外)。

  2.2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自备车出行,出差前须由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做好车辆出入记录,司机做好油耗登记。

  2.4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出差行程、事情进展情况,应每天向直接领导汇报一次,接收汇报领导需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费凭乘车发票2.6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以火车、公共汽车为原则,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车辆、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7经同意使用自备车辆出差者,按《差旅费标准》予以补贴油费,过路费按实报销;

  3、出差审核程序

  3.1出差人员应提前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驻外销售人员需以短信或网络社交工具申请)。并按核准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3.2副总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电话、邮件报请核准); xxx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管总经理审核;超xxx日由总经理批准。

  3.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部门主管审批、超过xxx日则分管总经理批准,超过xxx日以上则总经理批准(安装员工除外)。

  3.5公司权责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门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3.6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主管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审批手续的,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8出差员工(副总以下)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备案(特除情况须以通讯或网络等社交工具报办公室备案)。

  3.9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责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调查确实后批准给付出差旅费。

  4、出差时间核算:

  4.1出差往返乘车时间满xxx小时以上的按xxx天计算;

  4.2出差往返乘车时间不满xxx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4.3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xxx小时为准。

  4.4出差费用标准:依《差旅费用标准》、《日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5 、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5.1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5.1.1出差人员借支备用金程序,填写《借款单》→经办人签字→部门审核→财务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出纳付款。公司备用金的'借支,一律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5.1.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5.2出差费用核销程序5.2.1根据出差路途的远近,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者且乘坐火车或轮船时间超xxx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

  5.2.2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5.2.3招待费用额度一律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按《日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xxx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有效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5.2.5出差当日往返的不得报销住宿费(特殊情况需请示)。

  xxx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5.2.7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单位批准并由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或计加班。

  5.3核销程序5.3.1出差人员应保管好所有支出凭证,并在出差返回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5.3.2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程序,填写《出差报销单》及《出差审批表》→经办人签字→部门审核→办公室审核实际出差天数→财务审核→分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付款。

  5.3.3出差人员报销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5.3.4各部门主管对本部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时,必须对出差路线、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点、出差时间计算是否符合本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5.3.5财务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单位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财务部门对不符合本规定支付标准和有关违背财务管理规定的费用应拒绝给予报销(总经理批准除外);。

  5.3.6涉及超出规定时间且未获得延期批准进行费用报销的,超出规定时间部分的费用按照标准的5折支付; xxx多人出差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5.3.8《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5.3.9出差按事情的缓急,路程的远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财务报销制度,超标准需经上级领导批准。如有订票费应索取正式发票。

  5.3.10借取备用金的出差人员返回后既不办理报销手续又不归还备用金的,财务部门可以从其工资收入中扣回,并不得再次借取备用金。备用金的借取,一律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6、客户现场的安全

  6.1遵守所到处的安全规程,不要擅自操作对方的设备;

  6.2检修设备尽可能断电再操作,特殊情况需带电检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6.3检修完成应让客户签字确认。

  7、其它注意事项

  7.1应确保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特殊情况除外(如:乘飞机,进入地下室检修设备等)。但收到讯息应立即回电。

  7.2出差途中尽量不与陌生人交谈,不要将行李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公共场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声说话、突出自己,不要参与别人的争吵;加强钱物保管。不要随身带大量现款,也不要在旅馆等住处存放大量现金。文件、钱包、身份证不要同时放在一起,要分开放;贵重背包做到包不离身,置于视线可及之处;贵重钱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划开的塑料袋中。

  7.4谨防上当受骗。不要贪小便宜,捡到东西要交警察处理,以防被敲诈、陷害。出差途中时刻谨记:便宜莫贪,热闹不看,任何与已无关的事不参与。

  7.5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7.6无论乘座何种交通工具出差,请随身携带身份证。

  8、附则xxx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xxx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xxx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出差管理制度9

  目的: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级人员出差涉及的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内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分为:本地出差和异地出差两种。本地出差指可以当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不能在当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视为异地出差。异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等,并报相关主管审批。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员工出差计全勤,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视同加班。出差员工出差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二个基础标准

  一、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省会城市及直辖市每日的标准范围为人民币3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标准范围为人民币180元,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超出标准的10%,若超出此范围均由个人承担。

  企业人员在本地办事,中午不能及时回厂者给予补助午餐费1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地出差人员每人每次补助餐费二十元。(本企业出差两市之间,除去往返间的餐补其它天数不在餐补之内)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人员异地出差给予三餐补助费用,补助标准如下:省会城市及直辖市高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80元,中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60元,普通员工为人民币40元,

  出差期间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实报实销另计。

  员工、部门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据出差城市的距离决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况以火车为主,视情况申请乘坐硬卧和公路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经济舱的员工应经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部分,将自行承担。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按财务相关报销管理履行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费用员工自行承担。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时,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者,公司将不予报销返程费用。使用公司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因公出差人员凭往返交通票据、住宿费和餐饮费凭证,可按出差天数领取出差补助如果出差中有企业应当承担费用的宴请情况发生,宴请当次的餐费补助将不再享受。特殊情况行政部安排车辆接送,如无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车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车前往机场,前往火车站的出租车费实报实销,在进行报销时,出示出差申请单,财务部方能给予报销。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出差管理制度10

  “差旅管理”在时下的中国依然是个非常陌生的概念,虽然商务人士们出差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是他们对自己差旅行程的控制也仅在预订机票和酒店的范围内。根据权威资料显示,到20xx年全球商务旅行支出将达3500亿美元,占总旅行支出8700亿美元的30%,这些数字勾画出的是一个可触可及的庞大的服务市场。

  不管国人对于“差旅管理”有多陌生,作为全球第二的专业差旅管理公司CWT已经认准了这片处女地。CWT董事长休伯特。乔利(Hubert Joly)本月中旬在上海表示,随着中国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对差旅管理的需求一定会大幅度增长。乔利透露,20xx年,嘉信力(CWT)在进入亚太市场不到10年的时间里,商务旅行销售额突破10亿美元大关,比20xx年增加了45%,并预计亚太市场未来将占据CWT全球三分之一的'业务。

  国外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二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三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四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五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五)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出差管理制度11

  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出差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オ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オ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

出差管理制度14

  一、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市内(县、区)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本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以下统称出差)因公发生的差旅费开支。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

  2、长途出差:3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3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五、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六、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七、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八、市内差旅费支付。

  1、市内(其他县、区)出差原则上要当天返回,若因公事需住宿按标准包干使用(市内差旅费标准详见附表1)。

  2、出差地市内交通工具一般采用公交车,特殊情况可使用出租车,使用出租车要经主管批准,遇紧急情况事后要说明理由。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九、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差旅费标准参见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机票。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十、不同职务人员一起出差时,差旅费按高职务标准计算。

出差管理制度15

  ⅰ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ⅱ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ht〗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推荐阅读:

  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

  承诺书

  年月日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说明:

  (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

  (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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