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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时间:2022-11-03 11:38:58 总结 我要投稿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13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13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1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8月13日下午14:30五华山妇联联合五华区好牧人志愿者服务中心在社区政治生活馆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活动现场,社区妇联特别邀请沈老师为社区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每个孩子都需要自我保护,传递给孩子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传播身体保护知识,预防校园欺凌。通过课程的活泼,生动的讲解和展示,让儿童家长认识到儿童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也能及时的意识到孩子在自我护卫中得到父母的保护及信任,以致减少儿童身心受伤害的概率。同时教育他们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意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并且希望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给孩子灌输法律知识,让孩子们从小就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此次讲座,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社区旨在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2

  为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基础。8月2日,区民政局在马安镇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上,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陶祉霖律师从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角度讲解各地有关未成年人的案例以及案例涉及的有关法律条文,生动形象地为我们阐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条文的具体含义,并通过现场答疑的形式,解决现场听众遇到的`困惑,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基础。

  活动结束后,在场听众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助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3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岳塘区霞城街道向家塘社区组织辖区内学生及家长在法治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活动。

  讲座中,工作人员深刻阐述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各自应履行的法律职责和义务。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以案释法,让大家知道未成年人到底有什么合法权益,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通过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上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增强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4

  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工作中以救助、保护、宣传、教育、服务手段,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权益维护、社会救助、安全自护教育等方面有了新的进展。20xx年一整年,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未成年人23人次,站内托养1人、福利院托养2人、我站护送2人、家人认领6人、购票自反3人、自行离站7人。20xx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站内照料温暖贴心,站外托养随时关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部署,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10月整体搬迁至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后,受助儿童的生活设备设施都整体有了很大的改善,为未成年人的一日三餐提供营养丰富的菜肴,保证其在成长时期所需要的营养。同时,为没有监护人照料的未成年人提供庇护托养,目前在福利院托养人数为2人,救助站临时托养人数1人。托养期间制定托养巡查表定期进行检查,随时关注孩子们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并为站内托养儿童配备2名护工人员24小时陪护,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安排保洁人员按时更换受助人员床单,进行消毒,营造更加温馨舒适、安全有爱的救助环境,使其感受到家的温暖。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稳步向好。今年,市救助站按照加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后的新增职能业务,扎实开展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一是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管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委托代养、心理咨询、宣传教育、医疗救治、寻亲送返和安置及回访等工作。二是疫情期间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及时救助因疫情无人照看的留守儿童。三是“六一”儿童节,为在站及离站已回归家庭的4名未成年人送去儿童节礼物,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爱。四是走进社区、嘎查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嘎查村(居)活动,发放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宣传资料,增强儿童自护和家长监护的法律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3、妥善安置未成年人,跟踪回访不松懈。根据每个受助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对其提供针对性的帮助。针对有家人认领的未成年人,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认领。无家人认领的由站内工作人员安全护送或由福利院、站内托养。有能力自反回家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带买车票助其自反回家。对于曾救助过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20xx年春节前期救助站领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领导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回访探望受助未成年人小森和弟弟小林,为其送去新年礼物、学习用具。

  4、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引导。开展好“6.1儿童节”、“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救助行动,坚决防止饿死冻伤、无故死亡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心关切,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救助政策和感人事迹,传播社会正能量,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爱未成年人。12月中旬组织开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互动提问让更多人了解保护成年人相关知识,甄选“需要特扶”家庭与爱心家庭以及儿童督导员代表签订了"1+1+1"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协议书,这次活动的圆满完成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二、专业服务优质开展

  1、开展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为全国14个儿童热线试点之一并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拓展服务内容和工作渠道,积极履行救助保护未成年人职责,开通热线以来共救助保护了4名困境儿童。一是根据民政部要求,加强协调沟通,起草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局,研究“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受理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等内容。二是投入资金采购“12349”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线上主要是服务热线受理和运营,同时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线下主要是对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儿童成长指导、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关怀照护等各类关爱保护、热线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等。三是委托12349平台积极筹备建立由运行团队、儿童救助保护人员队伍、社会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团队共同组成的服务体系,确保儿童救助保护力量全覆盖。四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热线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引导市民发现需要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及时拨打热线,保障未成年人群体权益。

  2、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定期分析评估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为全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收集维护等工作,提供政策技术支持指导。深入开展“12349”热线运行试点工作,学习其他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热线运行机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落实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制定热线宣传推广方案,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更多群众知晓热线,提高热线的功能性,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发展。

  3、接到救助热线及时救助保护“无家可归”未成年人。9月13日,未保中心接到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成立以来转来的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乐乐,因从马戏团偷跑出来流浪在街头,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后,乐乐不安的情绪得到缓解,通过他的口音以及模糊的记忆联系到乐乐的父亲,包头市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后的第一个受助未成年人最终使其父子团聚。

  20xx年10月23日,自中心搬迁至新址后接到了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转接来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小雅(化名),因母亲吸毒被拘留致使其无人照料,在为其做完核酸检测和心理疏导后,安排小雅在中心生活,暂由中心临时照料,并安排其入园接受教育。

  经商讨后,中心已具备接回福利院代养2名未成年人,慧慧(化名)、小昕(化名)的条件,拟定1月1日接回。

  4、改善新环境、增添新设备。搬入新站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环境的有了很大改善,生活环境更加温馨、整洁。功能设施也更加完善,设置心理接待室、沙盘游戏室、身心反馈放松室、身心减压室、情绪宣泄室、活动室等功能室,促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向专业化迈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针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加强中心护理人员的法规政策、心理学、教育学、行为学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人员提升照料标准化,强化困境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全面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尽快消除心灵中的阴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在工作中合理利用新设备。不仅要在未成年人的生活上给予救助,对于其心理健康的发展也同样要重视。根据每个孩子心理发展需求的不同,合理利用新设备,通过机器的引导宣泄、安抚情绪,了解自己的心理发展、心理状态,科学的学习缓解情绪的方法,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茁壮成长。

  3、完善受助未成年人档案归纳。根据每一位未成年人的情况,完善整理其档案信息。针对托养未成年人,除基础档案信息外,另增加其成长档案,记录孩子在托养期间成长的点点滴滴。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5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普及,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近日,琉璃庙镇司法所、派出所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活动,到琉璃庙镇中心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知识讲座,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本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活动中,镇派出所副所长为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志愿者们也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学生们更深入地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后,志愿者还对学生的提问给予耐心、详细地解答。同时,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和宣传品,鼓励他们爱祖国、爱学习,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此次法律讲座,有效地强化了本镇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6

  20xx年10月10日,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果场社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社区党员、家长居民在社区三楼活动室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讲座,就其中“家庭保护”与“社会保护”两章内容进行了宣传。

  讲座现场,社区邀请到了社区签约律师现场讲述,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家长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此次宣传讲座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保护未成人的.重要性,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促进形成全社区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在社区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人的理念,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社区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7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

  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

  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8

  为响应乌兰察布市妇联“未”你而来·保你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8月30日,旗妇联邀请内蒙古奥特尔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平地泉镇哈达社区开展“关爱少年,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暑期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中,律师向社区未成年人及家长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条文,结合实际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经典案例,以案释法、以事论法,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如何防止受到人身伤害,指导他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告诫未成年人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讲座最后,旗妇联马文平副主席再次向家长们强调了家庭保护的重要性,呼吁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能力,也使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9

  正值暑假期间,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增强社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养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近日,抚远市妇联联合抚远法院深入社区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授课。

  讲座中,法官助理景瑞围绕未成年人法律概念、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的教育等问题进行讲解,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分享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然后结合实际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剖析,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如何防止受到校园暴力,家长如何教导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进一步掌握保护自己、防止侵害的方法。此次授课增强了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也在社区内营造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抚远市人民法院依法推进未成年人多方保护机制的建立健全,以促进家庭教育、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己任,积极探索与妇联、社区、其他社会组织的协同配合工作模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邀请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10

  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维护未所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8月17日,长沙市望城区司法局、茶亭镇社会事务办、社工站联合谭家园村委携手辖区内10名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宣讲现场,望城司法局的李律师以发生在身边鲜活、真实、典型的事例为切入口,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教导孩子们要提高警惕,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学会保护自己,营造“用法守护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随后,大学生志愿者向家长们发放宣传资料,为把宣传做实,大学生志愿者还挨家挨户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进行未年人保护知识普及。

  此次宣讲活动不仅培养了家长和孩子们的法治意识,还让他们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更好地保护自己,为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撑起了“保护伞”。下一步,茶亭镇将继续通过“送法下乡”、“入校讲座”、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让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11

  近几年,区妇联把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妇联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广泛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由于妇联组织自身资源十分有限,缺乏有效的维权手段,区妇联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吸收和运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合力。20xx年,建立了由区政法委、区人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妇联等12家单位组成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单位职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每年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维权实际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区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xx区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联合公、检、法、司等单位,以每年“三八”维权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20xx——20xx年xx区儿童发展纲要》在内的.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0份,提供法律咨询357人;印发法制宣传手册1200多本,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场、“法律知识进家庭”讲座3场。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对修改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知晓率。每年在“六一”节开展纪念活动的同时,以“小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开展实践活动,宣传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儿童工作。

  二、深化家庭创建,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区妇联进一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家庭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星级文明家庭”、“幸福农家”等各类家庭评选活动,教育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以“争做合格家长、争当合格父母”为主题,广泛普及家教知识;切实加强“普九”教育,使儿童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方面得到保证。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00;建立6所家长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和报告会等形式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传播成功的教子方法和经验,普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科学知识;举办各种家庭教育讲座,邀请家教专家举办报告会4场,有2千多名家长参加,帮助家长树立了正确的亲子观、育人观。与区教育局开展家教论文评选活动,将入选论文装订成册,不断提升家教的水平。

  三、开展帮扶活动,加大妇联组织的关怀力度

  近几年,区妇联充分挖掘资源,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了扶弱帮困的力度,通过办实事办好事,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妇联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每年春节和“六一”节前后,都拿出一定的资金组织节日慰问,平时,对特殊对象不定期地开展重点慰问。共慰问特困儿童150余人,捐款5万余元。为让的贫困女童能跟其他同龄人一样安心上学,区妇联通过深入农村、学校、家庭,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贫困女童情况,并造册备案,向省市妇联及其他各种宣传媒介推荐、宣传尚待资助的困难女童的情况,发动“巾帼文明岗”、个体私营业主、“巾帼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为春蕾女童捐资助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春蕾女童和资助者的事迹,让社会了解“春蕾计划”。近几年,共帮助12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

  四、做好农村流动和留守儿童工作

  在抓好儿童基础工作的同时,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承担起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任务,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区妇联发动全区各级“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五好文明家庭”和女党员、女干部、女教师、巾帼志愿者带头报名,组织广大爱心人士争做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通过电话辅导、通信交流、面对面等方式帮助留守儿童,让他们得到关爱得到帮助。区妇联经常深入到基层看望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送上少儿书籍等。xx年开始启动“关注留守儿童、建立情感通道”公益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了全区的留守儿童底子,建立了爱心档案,联系邮政局、教育局为1000名留守儿童免费赠送双程挂号专用信封和专用信纸,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展开。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12

  为宣传儿童福利和保护政策,推动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发展,增强辖区社区(村)工作人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能力,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6月18日上午,天南街道在心理服务中心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讲座,16个社区(村)的儿童主任参加。

  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忠慧律师事务所的任旭光律师来为儿童主任进行政策法律的宣讲。任律师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解读。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变化、未成年人可能面临的危险以及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等重要内容。参加培训的儿童主任纷纷表示:今天的培训非常有意义,对今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大家一定会加强学习,努力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本领,切实地肩负起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

  下一步,街道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未成年人保护氛围,推动辖区居民及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13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22日,秦安县公证处在秦安县第三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知识讲座活动,全校1600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中,秦安县公证处负责人解析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宣讲+互动”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宣讲了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的权益、义务、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后应当如何保护以及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特殊责任规定等内容。

  通过讲座,让全体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了解了未成年人应当享有什么合法权益,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遇到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等。讲座结束后,宣讲团队为全校学生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其良好的法治观念,让未成年人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祖国花蕾”,也营造了保护、关心、关爱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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