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1
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工作中以救助、保护、宣传、教育、服务手段,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权益维护、社会救助、安全自护教育等方面有了新的进展。20xx年一整年,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未成年人23人次,站内托养1人、福利院托养2人、我站护送2人、家人认领6人、购票自反3人、自行离站7人。20xx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站内照料温暖贴心,站外托养随时关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部署,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10月整体搬迁至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后,受助儿童的生活设备设施都整体有了很大的改善,为未成年人的一日三餐提供营养丰富的菜肴,保证其在成长时期所需要的营养。同时,为没有监护人照料的未成年人提供庇护托养,目前在福利院托养人数为2人,救助站临时托养人数1人。托养期间制定托养巡查表定期进行检查,随时关注孩子们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并为站内托养儿童配备2名护工人员24小时陪护,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安排保洁人员按时更换受助人员床单,进行消毒,营造更加温馨舒适、安全有爱的救助环境,使其感受到家的温暖。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稳步向好。今年,市救助站按照加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后的新增职能业务,扎实开展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一是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管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委托代养、心理咨询、宣传教育、医疗救治、寻亲送返和安置及回访等工作。二是疫情期间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及时救助因疫情无人照看的留守儿童。三是“六一”儿童节,为在站及离站已回归家庭的4名未成年人送去儿童节礼物,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爱。四是走进社区、嘎查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嘎查村(居)活动,发放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宣传资料,增强儿童自护和家长监护的法律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3、妥善安置未成年人,跟踪回访不松懈。根据每个受助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对其提供针对性的帮助。针对有家人认领的未成年人,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认领。无家人认领的由站内工作人员安全护送或由福利院、站内托养。有能力自反回家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带买车票助其自反回家。对于曾救助过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20xx年春节前期救助站领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领导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回访探望受助未成年人小森和弟弟小林,为其送去新年礼物、学习用具。
4、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引导。开展好“6.1儿童节”、“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救助行动,坚决防止饿死冻伤、无故死亡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心关切,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救助政策和感人事迹,传播社会正能量,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爱未成年人。12月中旬组织开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互动提问让更多人了解保护成年人相关知识,甄选“需要特扶”家庭与爱心家庭以及儿童督导员代表签订了"1+1+1"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协议书,这次活动的圆满完成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二、专业服务优质开展
1、开展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为全国14个儿童热线试点之一并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拓展服务内容和工作渠道,积极履行救助保护未成年人职责,开通热线以来共救助保护了4名困境儿童。一是根据民政部要求,加强协调沟通,起草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局,研究“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受理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等内容。二是投入资金采购“12349”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线上主要是服务热线受理和运营,同时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线下主要是对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儿童成长指导、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关怀照护等各类关爱保护、热线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等。三是委托12349平台积极筹备建立由运行团队、儿童救助保护人员队伍、社会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团队共同组成的服务体系,确保儿童救助保护力量全覆盖。四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热线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引导市民发现需要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及时拨打热线,保障未成年人群体权益。
2、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定期分析评估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为全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收集维护等工作,提供政策技术支持指导。深入开展“12349”热线运行试点工作,学习其他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热线运行机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落实热线运行的线上、线下项目,制定热线宣传推广方案,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更多群众知晓热线,提高热线的功能性,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发展。
3、接到救助热线及时救助保护“无家可归”未成年人。9月13日,未保中心接到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成立以来转来的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乐乐,因从马戏团偷跑出来流浪在街头,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后,乐乐不安的情绪得到缓解,通过他的.口音以及模糊的记忆联系到乐乐的父亲,包头市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后的第一个受助未成年人最终使其父子团聚。
20xx年10月23日,自中心搬迁至新址后接到了由包头市“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转接来第一个求助热线,经了解求助的未成年人名叫小雅(化名),因母亲吸毒被拘留致使其无人照料,在为其做完核酸检测和心理疏导后,安排小雅在中心生活,暂由中心临时照料,并安排其入园接受教育。
经商讨后,中心已具备接回福利院代养2名未成年人,慧慧(化名)、小昕(化名)的条件,拟定1月1日接回。
4、改善新环境、增添新设备。搬入新站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环境的有了很大改善,生活环境更加温馨、整洁。功能设施也更加完善,设置心理接待室、沙盘游戏室、身心反馈放松室、身心减压室、情绪宣泄室、活动室等功能室,促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向专业化迈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针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加强中心护理人员的法规政策、心理学、教育学、行为学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人员提升照料标准化,强化困境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全面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尽快消除心灵中的阴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在工作中合理利用新设备。不仅要在未成年人的生活上给予救助,对于其心理健康的发展也同样要重视。根据每个孩子心理发展需求的不同,合理利用新设备,通过机器的引导宣泄、安抚情绪,了解自己的心理发展、心理状态,科学的学习缓解情绪的方法,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茁壮成长。
3、完善受助未成年人档案归纳。根据每一位未成年人的情况,完善整理其档案信息。针对托养未成年人,除基础档案信息外,另增加其成长档案,记录孩子在托养期间成长的点点滴滴。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2
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6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结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的要求,以开展“护苗”行动为办实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普法先行,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以保护个人隐私、拒绝网络欺凌、远离网络不良信息、抵制盗版出版物等为主要内容,以未成年人易于接受的动画动漫为表现形式,制作了4集“护苗·普法宣传课”,在网络新媒体平台及公交地铁移动平台上播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该动画普法视频在网络上播出后,立刻登上新浪微博同城热搜榜,网络阅读量达50余万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护苗”行动所涉及的知识点为基础,打造5期全国首档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知识竞技少儿电视节目——“护苗在行动”,在电视台少儿频道黄金时间和新媒体平台播出,以多种形式组织全市中小学生收看,目前首期节目《争做文明好少年》已播出,收视率1.2%,位列同时段节目前列,达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依法打击,强有力震慑不法分子。组织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对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缴含有淫秽色情、非法宗教、血腥暴力等有害内容的出版物及侵权盗版教材教辅等,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一年来,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共查处“扫黄打非”领域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政或刑事案件30余起,收缴涉未成年人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60余万册。今年“六一”前后,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着眼于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重点,以武清区查处的“9.06”非法少儿出版物案为素材,制作播出了“以案说法”专题片《严打非法少儿出版物——9.06摧毁非法图书产业链纪实》,该案查获非法少儿出版物42万余册;指导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以加强未成人网络保护、依法查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为主要内容,公开曝光了3起典型案件,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文化市场执法领域的贯彻实施,有力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三是宣传引导,着力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依托中小学校“护苗”工作站,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了10余场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并以短视频等方式展现“护苗”工作站活动情况,以此进一步扩大“护苗”品牌社会影响力,切实用好“护苗”工作站为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优质的课后服务,让中小学生在参与活动中加强思想修养、提升道德品质、学习课外知识、增长本领才干。相继开展“绿书签·伴成长”专题阅读活动和“绿书签”优惠购书活动,进一步弘扬“护苗”理念,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在书香氛围中快乐阅读,健康成长,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3
为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共青团西宁市城中区委员会联合七一路西社区少工委、城中区天圆法律服务所,充分利用“双零”社区、社区少工委等活动阵地,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城中区天圆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与认知程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未成年人筑起思想防线,提高识别能力,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维护权利。随后,带领小朋友们参观了七一路西社区“禁毒小屋”,采用现场问答、展示禁毒仿真样品等方式,向他们介绍毒品的种类和危害,引领带动青少年树立健康向上生活理念,远离毒品侵害。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共青团西宁市城中区委员会将继续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图文结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学习宣传的吸引力,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4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师生法治教育。我校于5月x日—x日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活动重点开展“五个一”法治系列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全校各班级于5月x日晚召开法治宣传主题班会。
二是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学校于5月x日上午在校操场上举行了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张彦芝副校长作国旗下讲话,全校学生参加活动。
三是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校于5月x日晚组织全校学生观看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模拟法庭教育》法治教育宣传片。
四是学唱一首法治歌曲。学校各班级每天利用午时静默时间,学唱《宪法伴我成长》歌曲,学校广播定期播放该歌曲。
五是组织一次法治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学校于5月x日--x日组织全校各班级制作法治教育主题手抄报,经班级、系部初评,每班向学工处报送x张优秀作品,学工处评选出x名一等奖,x名二等奖,x名三等奖并予以表彰。
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活动进一步推广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了高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校营造了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进“三零”创建、除险保安、“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2月15日上午,淮阳区《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六防六促”暨安岭镇乡风文明闹元宵活动在淮阳区安岭镇程楼村道德大讲堂举行。
安岭镇负责人首先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本次活动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三零”创建、除险保安、“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安岭镇努力推动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活动中,淮阳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将法律书籍、脸盆、围裙等物品送到了村干部手中,并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对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和“三零”创建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安岭的“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和乡风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活动上,还为疫情防控志愿者颁发了《优秀志愿者证书》,并感谢他们在疫情期间的坚守与付出。自2021年底月疫情再次爆发以来,安岭镇部分大学生主动请缨,秉承着青年大学生的.优秀品质,踊跃投入到志愿服务的时代潮流之中,是乡风文明的传播者、弘扬者、践行者。
活动最后,淮阳区心理协会会长刘海燕为在场的干部群众带来一场生动的法律教育课,刘海燕会长结合身边鲜活、真实、典型的事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离异家庭儿童享受亲情权等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广大家长明白自己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淮阳区政协社法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心理协会、安岭镇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安岭镇班子成员、各行政村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志愿者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约300人参加了活动。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6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活动主题和内容
学校成立以xxx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学校会议室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活动安排会议。会议上认真组织学校教师学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详细讨论了活动方案和主题活动形式,确保本次活动积极推进和全面落实开展。
二、大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x月x日,为全校学生发放《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倡议全体学生、老师、家长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多一点关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尊重、多一点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应对突发暴恐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面对暴恐事件的处置、救护及有效逃生避险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x月x日上午,学校与xx岗派出所、xx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合力开展警校联防联控模拟应急演练。
3.20xx年x月x日开展“合力保护关爱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班会活动。上午,各班班主任播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视频,带领学生全面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引导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进取进步、成长成材。
4.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中心内容,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各班级制作了丰富多彩、内容充实的黑板报,形成有学生的地方就有保护法宣传内容。实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尊法,认真学习做好新形势下的“阳光好少年”。
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活动,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美满幸福、校园和谐提供了法治保障。培养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时代少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7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8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近日,利民社区开展以“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未成年人宣传月活动,旨在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增强未成年人的权益观念和自保能力,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活动中,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安全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了宣传。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社区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法律的主要内容和违反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切实做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此次活动,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
下一步,社区将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普及青少年自护知识、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9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六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10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自觉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xx年6月22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桂宁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以“关爱未成年人,学习未成年法”为主题。
首先马副校长就这次活动在晨会上对全体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教育。其次是引导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随后各班主任开展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宣传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合法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认真学校。并对学生关于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进行了详细的教育。
最后各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给家长也普及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的宣传。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让学生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知识,了解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11
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凝聚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6月21日,雨花亭街道自然岭社区联合在职党员、志愿者、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现场,志愿者向居民发放未成年人宣传小册子,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讲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家长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同时,工作人员还以有奖知识问答的互动形式,激发未成年人及社区居民的`学法热情,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活动现场,还通过悬挂横幅、解答咨询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保护未成人的重要性,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人的理念,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12
根据《x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20xx年)》工作要点,现将我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区交通局在辖区渡口开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资料,热情耐心地向咨询群众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二、落实交通运输领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加强对辖区内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标志和防护设施。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加强乡管员和渡工的管理、教育和培训,督促乡管员和渡工对青少年儿童乘坐渡船维持好排队上下船的.秩序,备好应急救援设备,并应特别注意青少年儿童上下船时的通行安全。严禁青少年儿童在渡口渡运水域嬉戏玩耍和游泳。
组织开展了以预防青少年儿童水上交通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各项预防溺水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渡口安全设施、隐患排查等方面落实情况。
三、强化客运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成年人服务政策落实
加大对未成年乘客服务力度。督促渡船客运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乘客购票免费或优惠政策。辖区客渡船均落实未成年乘客半票及免票政策。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13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增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发〔20xx〕23号)要求,我中心结合学习党史教育活动,以“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政策宣传、专题学习、主题活动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一、政策宣传形式多样,深入人心
我中心结合救助宣传月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人心。一是通过制作版面、宣传手册、手提袋、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单行本、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市城区火车站、公园、广场等地开展街面宣传活动,向来访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结合学习党史教育活动,制作了《党性在救助阵地锤炼人生在未保一线出彩》纪实宣传片,在学习强国平台和顺城街心公园LED大屏幕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宣传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展示救助工作者按需施救、精准帮助,以爱心为纽带,用自己的大爱托举起每一个受助对象的生命尊严,让党心与民心贴得更近。
二、专题学习准确把握要义,形成长效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中心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了多次专题学习培训。一是形成长效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站内LED屏等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课件、解读视频等,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二是每周一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全力提升全站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
三、主题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推进全社会齐心协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中心还开展了“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主题宣讲活动、“救助开放日”街面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等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开展晋中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活动。
我站与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山西省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全市11个县(区、市)巡回开展了“关爱困境未成年人 宣讲政策传递党恩”培训宣讲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帮助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人员更精准地了解把握未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等,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二是结合学习党史教育开展了“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主题宣讲活动。6月11日下午,市“百业百人讲百年宣讲团”成员、我支部组织委员孔令丽同志,为我们进行了《用党的阳光照进城市角落》主题宣讲,通过党的关怀托举民生之底、爱心之光照亮回家之路、赤诚之心筑起未保之家三个篇章讲述了救助工作中许多感人的故事,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三是结合“救助开放日”活动,6月18日上午,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在晋中工人文化宫北广场举办了以“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暨第九个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了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锦纶街派出所、晋中市儿童福利院、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山西中都律师事务所、晋中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共同参与。通过版面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更多的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答题竞赛让广大干部职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特别是与民政业务直接相关的条文,以及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职责等内容熟记于心。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结合学习党史教育,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让祖国的花朵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茁壮成长。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14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月10日下午,x市天心区大托铺司法所邀请村级法律顾问——兰天法律服务所罗红梅律师,结合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大托铺街道兴隆村五楼会议室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宣讲现场,罗律师以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鲜活、真实、典型事例为切入口,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引导提醒同学们要提高警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要保护自己,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为调动孩子们的积极性,活动还采用了现场答疑的方式,详细解答孩子们提出的问题。课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为同学们发放了自制的.普法宣传材料,告知他们,如遭遇网络暴力、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老师、家长以及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此次宣讲活动,既为孩子们送去了法治之风,促进其学法、守法、用法,还让他们学会了如何用法律知识更好地保护自己,为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撑起了“保护伞”。
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15
今年6月1日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双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大冶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17日积极参加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各成员单位协办的“喜迎xx,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现场群众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宣讲。从家庭、社会、学校、司法、网络、政府保护等不同角度宣传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着重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倡议监护人依法带娃,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的保护。
活动中,检察干警向群众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聚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知识,耐心地进行讲解,积极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今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推动落实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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