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集合8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市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员采集、编写、报送政务信息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指导管理,市局决定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所长。
2、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员。
3、各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3月12—13日
地 点: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信息采集、编写的要求及技巧;新闻稿件组稿的把握;网络信息的写作与报送;新闻的摄像技术与写作等知识。
信息采集编写实际操作。
两院两部最新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培训对象必须按时参加培训,服从管理,住宿自理,统一就餐。
2、各司法所信息员参加3月12日和3月13日上午的课程,各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参加3月13日下午的课程,两天课程各所长均参加。
3、培训其间必须遵守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请假。
请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市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安排好工作,保证人数,准时参加培训。
二○**年三月五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梅州班)已完成了报名工作。经请示省局同意,定于5月中下旬在我市正式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已报名的餐饮单位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5月18日至21日,时间4天。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第四天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四路100号)。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局重视和支持此次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通知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准时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可由市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县(市)局统计好需安排食宿的名单,于5月16日上午12:00前报市局培训中心。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xx年五月十三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辞旧迎新,春节将至,充满希望的20xx年即将到来,我们又将跨入一个崭新的历史起点,在这里提前预祝大家新年快乐,工作顺利!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 现将20xx年元旦和春节放假通知安排如下:
1、放假日期
(1) 元旦:20xx年1月1日,放假一天。
(2) 春节:20xx年2月10日---20xx年2月23日放假十四天。
注:20xx年12月31日、20xx年2月9日下午18:00关闭各校区大门。
2、温馨提示:
(1) 各班级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同学们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教室内;
(2) 放假期间各机房不开放,请各位同学自行安排活动,注意安全;
(3) 来京报名学员,请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避开假期期间来京,以方便我们接待;
(4) 放假期间紧急事务联系人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科室:
为了提高我院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我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20xx年2月8日对我院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我院职工的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知识培训,满足我院职工的`健康素养现状和健康教育需求,科学评价我院健康教育工作效果。为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健康教育项目绩效考评等工作提供资料依据。
二、培训内容: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知识。
三、培训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四、培训要求:
(一)各科室务必按规定时间报到,本次培训作为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目标的重要依据。
(二)为保证学习质量,请参学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遵守学习纪律。无故不到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培训时间:20xx年 2 月 8日
六、培训地点:大会议室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镇(街道)妇联:
“巾帼科技大讲堂”活动启动以来,围绕我县农村“四大”主导产业和农业品牌创建,根据妇女群众的所需所求,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现场辅导、设立咨询热线等形式,直接为农村妇女传授技术、解疑答惑、提供服务,受到了党政重视、社会认可和妇女群众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开展好“巾帼科技大讲堂”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经研究决定,从11月21日开始,各镇、街道根据统一时间安排,举办一期“巾帼科技大讲堂”奶牛养殖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奶牛饲养、常见病防治等相关知识。
二、时间安排
11月21日--11月25日:城关街道、东城街道 11月28日---12月2日:五井镇、冶源镇
12月5日----12月9日:寺头镇、九山镇
12月12日--12月16日:辛寨镇、沂山镇
12月19日--12月23日:柳山镇、龙岗镇
三、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妇联要根据活动的统一时间安排,提前3天将举办讲座的具体时间上报县妇联,由县妇联统筹协调授课专家。无特殊情况,原则上统一安排的时间不能随便调整(除授课老师原因外)。
2、各镇(街道)妇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切实让在农村养殖奶牛的.妇女最大限度的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让更多地妇女群众受益。
3、各镇(街道)妇联培训结束后,要将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和现场培训照片及时上报县妇联,县妇联将做好记录,作为年底妇女工作考评依据。
20xx年11月14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新春佳节渐近,为欢度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使全体教职工能够开开心心地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20xx年春节,尽可能的与家人一起享受节日的欢乐和喜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资料管理下载定于x月xx日起开始放年假,x月xx日正式上班。
春节期间报名联系方式。
祝各位同学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20xx年x月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7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市医学会:
《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院协会定于20xx年7月在南京举办《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1人,医政处(科、股)处主要负责人1人;
(二)各三级医院分管领导、医务处负责人各1人;
(三)省、各市医学会医鉴办负责人各1人;
(四)各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周一)上午9时,会期1天。
地点:xxxxx会议中心(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三、培训内容
(一)《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二)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提高涉医案事件处置能力;
(三)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四)规范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会务费700元,住宿费自理。
(二)请务必于7月6日前登陆wwxxh.org,在活动报名处进行在线注册。
(三)宁外参会人员于7月9日下午18时前报到,在宁参会人员于10日上午8时前报到。
(四)根据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求,本次培训各市公安局、司法局也将派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请各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做好对接工作。
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025-xxxxx40。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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