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6 08:21:4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门卫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门卫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门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公司的保安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保安员和全体员工,保安管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二条保安的主要工作范围

  1.全厂的消防工作:消防定期检查、消防事件处理、消防设备检查。

  2.全厂的安全防范:机器、设备、车辆、材料等的防盗、防破坏,各级领导及员工的人身安全,各种内盗、外盗、联合盗的防范。

  3.在总经理、人事行政部的直接指挥下,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4.其他诸如生产协助、临时勤务等。

  第三条保安上班时间的形象要求

  1.着装整洁、规范。上衣衣扣不得随意解开,夏装上衣必须按要求插入裤中。

  2.对来访客户或客人要礼貌用语、言简意赅、不卑不亢。

  3.严禁值班时间睡觉、看书报、听音乐、扎堆聊天,一经发现,每次扣罚薪金10元。

  第四条保安人员编制及排班

  1.公司保安队保安员两名。

  2.保安员受人事行政专员领导,直接对人事行政经理汇报工作。

  3.保安上班采用两班轮值制,早班8:00~18:00,夜班18:00~8:00,每班1人,接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与上一班进行交接,保安员按交接时间打卡计算考勤。

  4.保安员要随时检查、监督厂内外安全防范情况。

  5.保安员除在巡逻时,其余工作时间都必须在值班室内。若发现在非巡逻时间不在值班室的每次扣罚薪金10元。

  第五条保安工作职责

  1.保安员必须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并严格按照厂规厂纪的要求对违反厂规厂纪的员工进行处罚申报。

  2.按时间开闭工厂大门,早上7:00开放,晚上23:30关闭。

  3.公司员工在下班后保安员应到办公楼、厂区巡查,发现门、窗、照明灯具、水龙头等未关或者是未关牢的,将其关好,每日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保安员需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关闭公共场所、厂区照明灯。

  5.除人事行政部之外的人员在非打卡时间严禁进入值班室,一经发现,员工每次扣罚薪金5元,保安员每次扣罚薪金10元。

  6.接待室的锁匙由当班保安员持有,在公司领导需要使用时对其开放,其余时间一律关闭。

  7.食堂后门的开闭由保安员负责,早上6:50开放,晚上23:00关闭。

  第六条保安监督权限

  1.考勤监督:保安员必须在早上7:30~8:00,12:00~12:30,13:00~13:30,17:30~18:00对员工考勤进行监督,对帮他人代打卡者、考勤作弊者进行处罚申报,隐瞒不报者每次扣罚薪金10元。

  2.就餐监督:保安员必须在就餐时间对公司员工就餐情况进行监督,配合食堂对违反食堂管理制度者进行处罚申报。

  3.行为监督:对厂区内不符合厂规厂纪的行为进行处罚申报(如在非吸烟区吸烟、上班时间玩手机等)。

  4.出入登记:公司对出入工厂的人、车、物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所有出入人、车、物的时间由保安员据实填写。任何拒绝登记的,保安员有权拒绝其出入。

  5.人员登记:任何出入工厂大门的人员,包括本公司员工都必须自觉履行出入登记手续。本公司员工出入大门只须签名,同时将厂牌压在保安值班室。外来人员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厂牌),亲自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同时将有效证件押在保安值班室,离厂时返还其有效证件。

  6.车辆及货物登记:出入工厂大门的车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所有车辆的车牌号由保安员据实填写。

  7.外部小车或客车:须由车辆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厂牌),亲自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及随车人员数量、姓名(根据情况)等。同时将有效证件押在保安值班室,离厂时返还其有效证件。

  8.外部货车:须由车辆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厂牌),亲自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及随车人员数量和姓名(根据情况)、随车货物名称和数量等。同时将有效证件押在保安值班室,离厂时返还其有效证件。

  9.内部小车或客车:由保安员车填写随车人员数量、姓名(根据情况)等。

  10.内部货车:货物车辆有审批的放行条才能放行,否则保安员有权不给予放行,将情况查明后才能放行,无审批放行条而当班保安擅自放行的每次扣罚薪金20元。如果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保安员经济责任并进行行政处罚。

  11.每日的处罚申报单必须在次日10:00前交人事行政专员处,放行条在每周一上午10:00前上交到人事行政专员处。

  第七条巡逻

  1.定时巡逻:保安员须在每个整点时刻在工厂周围、工厂内部、办公室进行巡逻和巡查,对可疑情况和处罚情况进行记录。每次巡逻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巡逻时锁好值班室门窗。

  2.夜间巡逻:在大门关闭后,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有可疑之处要立即报告上级和协助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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