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合同范文锦集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试用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试用合同 篇1
实施《劳动合同法》后,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长短限定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六、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一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将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七、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八、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一、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日期: (签字) 乙方: 日期:
试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
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上,有效期为_______个月。______(天)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___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 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 %(90%),乙方承担 (10%);
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 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7天、事假团党委计超过5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试用合同 篇4
引言:笔者曾经在劳动合同法一颁布就首次提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存在重大漏洞,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现针对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提出如下意见,供各位批评指正。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条为预告性解除条款,也称无过失性辞退,在符合上述三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又排除了第(三)项的适用,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似乎自相矛盾。
我们都知道,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可避免的会正好遇到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的情形,既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理应也可解除。()如果非要把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段理解为试用期后的“正式合同期”,那么,既然“正式期”用人单位可依据第四十条第(三)项解除劳动合同,而双方仍处于互相考察阶段的“试用期”却不能依据该项解除劳动合同,似乎不合情理,显得本末倒置。
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身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却不得依据本条解除劳动合同。笔者认为,在符合法定裁员条件及程序下,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可裁减“正式”员工,却无法裁减“试用”员工,这不得不令人感到奇怪。难道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的权利还更大于处于“正式期”的劳动者的权利?“试用期”本来就是一个双方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磨合期,这段时期劳动关系并不稳固,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就可离职,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合同。既然法律规定在“正式期”可解除合同,为何要限制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遇到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完全可以等多几天(毕竟试用期不长),等到试用期满再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裁员,同样可达到目的,对于劳动者来说,只是结果迟几天到来而已,法律做出这种限制意义又何在呢?(文: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李迎春律师)
试用合同 篇5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招聘管理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试用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试用期标准薪资根据转正后标准薪资的80%计算,金额为/月(RMB);试用期间业绩提成及工资发放,根据公司现行的管理制度执行。
三、试用期第一周为考察培训周,试用期未满一个自然月离职(含主动辞职和被辞退),考察培训周按零工资计酬。
四、试用期间,缺勤一律按事假计算,符合旷工则按旷工计算,并根据缺勤天数延长试用期。
五、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六、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七、试用期间,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间自动离职则甲方不予发放工资。
八、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以及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甲方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考察培训周以外的有效考勤计算。
九、试用期间,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因泄露商业秘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给甲方造成利益损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间表现优秀,可申请提前转正,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0.1 试用期间,主要考核指标达到相应岗位标准的85%者,视为表现优秀。
十一、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甲方对乙方的试用延长期不应超
过两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试用协议:
12.1 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12.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
排工作者。
12.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者,应同时办理退职手续。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试用合同 篇6
699万,庞大的高校毕业生数据!38%,截至今年3月的本科生签约率……即便遭遇了“史上最差就业季”,也不要放弃寻找理想工作的心,更不要因此就马虎签约!近日,网上一则“求职防骗守则”成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关注最高的微博之一,职场人士最易在薪水问题上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遭遇到企业的种种“花样”,“入职陷阱”有哪些,当心千万别掉进去哟!
问:试用期,公司说多久就是多久?
答:错。试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区就业局相关负责人称,如果试用期≤1个月,那么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如果试用期≤2个月,那么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如果试用期≤6个月,那么劳动合同≥3年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那么试用期则不成立。
问:试用期内被调整工作岗位,是不是得重新算?
答:不用。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上已确定,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调整岗位后或部门后,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即使双方协商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也不用重新计算。
问:试用期工资,企业可以随便给吗?
答: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需≥80%本单位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需≥80%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但必须≥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求职小课堂>
第一课:试用期不是公司说了算
又到毕业季,看着铺天盖地对今年就业形势多么严峻的报道,周泓(化名)想到了她刚毕业时候的情景。
周泓的第一份工作是杂志编辑,准确来说是杂志社编辑+助理+主任+清洁工。刚应聘时,公司负责人说只要把文章写好,其他啥事不用管。不到一个月,每天大会小会不断,讨论的重点是如何健全公司用人制度。周泓当时想,制度都没健全还敢开公司?
“半个月就过了试用期,我还是领了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周泓说,试用期过了之后却一直拿试用工资,一人身兼数职不说,还要应酬当公关,也没说签合同的事。
由于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说,因为人才流动性大,所以五险一金的.缴纳,公司将通过返现金的方式,与单位员工每月工资一并发放,但每月要扣200元的“保证金”。
周泓认为,大学生毕业的第一份工作,还是应该进入制度健全的公司,保证自己的利益。
故事A
试用期每月只有300元补贴
王苏(化名)去年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大四下学期,她进入某知名网站重庆频道实习。刚到单位时,优美的办公环境、轻松和谐的氛围都让她觉得工作很愉快。三个月后,王苏以优异的实习成绩顺利进入试用期,然而公司告诉她试用期没有工资,每月只有300元补贴。
“当时觉得自己能直接进入试用期已经很幸运了,根本没想过钱的事情。”王苏说,那时候还没毕业,公司说拿到毕业证就签合同。王苏到现在才知道这其实是不符合规矩的。
毕业后,王苏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转正后底薪1200元,还有绩效工资。但王苏作为办公室人员,不出去拉业务,根本没有提成的机会。第一个月扣掉五险后,王苏实际拿在手里的工资只有780元。
“第一个月工资真是让人永生难忘。”王苏说,血淋淋的现实伤害了她的自尊,她说任何一个正常人第一次拿到工资,看到那个数目都会觉得心寒,自己似乎就值那个价。“钱握在手里,眼泪和话却只能卡在喉咙里。”王苏说。
故事B
离职要扣1000元补社保差价
已经工作一年的龚敏(化名)最近有点烦,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写的试用期1个月,可当初面试的人跟她说的是1—3个月,根据个人能力决定何时转正,签订合同为1年。龚敏心想:“根据个人能力决定何时转正”这尺度也未免太大了吧!”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龚敏都不记得合同上写的是什么了,自己到底是什么岗位。“反正是听上级安排,什么事儿都在做。”
关于公司福利,龚敏说,刚进公司的时候基本没有,比如餐补、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等等,公司解释因为福利制度正在建设,因此暂时没有补贴。直到今年5月,公司才基本明确了福利制度,虽然福利也不是很好,但她觉得有总比没有好。
而最让她不解的是,龚敏常看到有离职员工问公司负责人为何离职时要扣1000元?而公司解释称,这是因为平时公司员工在缴纳社保金时没有交够,还有一些差价需要补上,因此员工离职时都要被扣1000元钱。
一年内离职被扣20xx元保证金
去年,周慧(化名)去一家私人电脑器材销售店应聘,当时应聘的职位是库管员。周慧说,当时老板承诺工资是每月1200元,只买了失业保险,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但是每个月要交100元“保证金”。如果一年期间突然离职,“保证金”作罚金;如果干满一年,将退还1200元“保证金”。
周慧说,她当时只打算把这份工作当一个过渡,随时找好工作就会走人。公司提出这个条件后,她虽然心里觉得很不公平甚至无法接受,但最终也没有多作争辩。
而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回到老家教书的胡佩(化名)在“保证金”问题上则更加无语。老家的学校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的前提下,无任何通知就每月扣500元的“保证金”,要扣4个月,不满一年离职的还不予退还。这一规定让很多刚进校工作的老师们不理解,如此留住师资的方法是不是太霸道了?
不到一年,胡佩决定离开学校,那20xx元“保证金”打了水漂,与她同时离校的另一名老师想找校长理论,而该校副校长却说“干不满一年还想把钱要回去?”
问:哪些收入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答:区就业局相关负责人称,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和各种岗位津贴;法律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都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问:可以随时离职吗?
答:从公司离职,应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通知,尽量留出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
试用合同 篇7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而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及《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试用合同 篇8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试用合同 篇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不用赔偿),否则造成损失的就要进行赔偿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还没有同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那个公司如果知道你和该公司还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还同你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如果私自离职,那么劳动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要是在试用期内,单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不是依法解除,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小编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了解。
试用合同 篇10
编号: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__________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⑴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⑵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享受甲方规定的1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7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__________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试用合同】相关文章:
试用的合同11-08
设备试用合同07-28
员工试用合同07-25
试用通用合同09-01
产品试用合同11-18
公司试用合同04-04
试用的合同15篇11-08
【精选】试用合同4篇09-04
试用期合同06-08
试用期的合同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