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考勤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考勤管理制度1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考勤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质量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针,加大教师的考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师表形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学期出满勤者量化积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1天以内,副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分。婚假,7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以上都包含节假日,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节扣考核基础分0、5分。
5、长期病假: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上级文件精神扣发工资,可准予长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2分。
3、迟到:指晚到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脱岗:指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5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早退:指上早离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5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5、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6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资格。
三、相关说明
1、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2、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3、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三、实施办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四、本制度从店长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员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每位员工都必须认真自觉遵守。
上行政班员工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休一天,原则上只有周六或周日部门内轮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填写《调休单》进行调休,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条生产部、技术部(质检部)、其他不上行政班的部门
这些部门实行倒班制,具体详情见《生产考勤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由总经理授权,轮流值班。具体详情见《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制度》。
工厂建设期间、工厂试运行期间、机器检维修期间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员,工作时间另行规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一条考勤方式:倒班员工在人脸指纹考勤机处打卡,行政班员工使用钉钉打卡。另外,行政办公室不定期查岗。
1.每日考勤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务外出或其他原因而不能考勤的,须由部门电话通知或在当次考勤时间截止前将直接领导(直接领导外出由分管领导)签批的《出门证》或《请假条》交至人力资源部;下午下班考勤,无法及时提交《出门证》或《请假条》签批手续的,公出或请假人应于下午下班前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电话:0546-7717188。
2.每日的当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时间提交的《出门证》、《请假条》和次日10:00前未进行备案的,人力资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责任由公出或请假人员自负。
1.每日考勤两次。即上班和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务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考勤的,须在当次考勤时间截止前将直接领导(直接领导外出由分管领导)签批的《出门证》、《请假条》及《调、替班申请》交至人力资源部;无法及时提交《出门证》、《请假条》及《调、替班申请》签批手续的,由所在部门统一汇总,最晚于次日上午10:00前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每日的当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时间提交的《出门证》、《请假条》和次日10:00前未进行备案的,人力资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责任由公出或请假人员自负。
非连续的因公外出或请假,不允许一次性提供跨天的《出门证》、《请假条》、电话通知。
1.如遇自然天气阻碍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车晚点无法正常考勤的,需由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员名单,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可不予以处罚。
2.如遇自然天气阻碍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车晚点无法正常考勤的,当日无法考勤者不记出勤并按照请假处理,当日考勤次数为一次时,不记出勤且不再予以通报处罚;连续考勤两次或三次时,记半天或全天出勤。
3.公司统一组织活动、会议等,由行政部汇总人员名单,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活动、会议进行期间,人力资源部统一维护考勤。
第四条考勤监督:由行政办公室协助并监督员工打卡,规范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行为。
1.全体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行政班每日打卡4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打卡。倒班员工每日打卡2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2.员工不得请人或代替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发现一次,请、代者双方当日考勤均以旷工计,扣除各自全勤奖;发现三次及以上,请、代者双方予以开除处罚。
3.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未打卡均须在未打卡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在钉钉上填写《补卡申请单》或填写纸质版《补卡申请单》,申请通过后方可转为正常出勤状态,每人每月只有一次补卡机会。
(二)每日汇总通报。人力资源部每日对考勤异常情况汇总整理,报总经理签批后于次日下发考勤通报,因节假日及签批等原因顺延。
第一条根据公司规定,行政班员工月内上班达全勤者即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即可获得月度全勤奖(全勤奖每人每月200元)。法定假日、婚假和丧假等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全勤奖的`考核(公司统一放假待定)。
第二条除去断电、断网等特殊原因,以考勤机打卡结果为准,出现以下现象时将给与处罚:
1.经了解员工当天按时出勤,但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的,处罚10元/次;经了解员工当天没有按时出勤,则以旷工处置。
2.行政班员工迟到、早退、忘记打卡一个月内累计次数超过3次者,不享受当月全勤奖,超过5次者除了扣除全勤奖,还另外罚款300元。倒班员工迟到、早退、忘记打卡一个月内累计次数超过3次者,扣除200元(不进行重复罚款),超过5次者罚款500元。
3.员工迟到、早退每次超过30分钟且无真实、合理原因视为小旷工,扣除半日工资。
4.员工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离岗、上班期间脱岗的当天考勤均以旷工计。
5.员工旷工1天(含)以内者,扣除150%日工资;旷工1天以上3天以下者,扣除总天数200%工资;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作为严重违纪,将通报开除,并记入公司的员工个人档案。
第三条任何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篡改考勤纪录经查实后一律予以开除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每月3号前各部门公示考勤并确认签字,如有处罚,罚款则在当月20号发放工资时扣除。
第二条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纸质版《请假单》或钉钉版《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并经相关权责人员批准后报备行政办公室处核算考勤后方可休假。若遇紧急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准的,也必须事前电话联络并获得权责人员同意,假期结束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填写纸质版《请假单》,否则均按旷工计。
第三条员工请假前必须将本职工作向上司或同事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请假超过3天时还必须确定职务代理人。
第四条若请假员工假期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未能正常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计。
第五条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在2小时之内者进行月累计,月累计低于2小时(含)的不计为请假,月请假超过2小时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薪资。
第六条每个员工每周休一天,当月可视为全勤,但公司规定原则上只能周六或周日部门内轮休。周一到周五因个人原因请假,须填写《请假单》报备,走请假手续,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部门内安排值班,部门负责人于放假前两天上报行政办公室值班人员名单。具体值班情况详见放假前公司通知。
第八条请事假7天(含)以上的,期间公休日均按事假(不含法定节假日)计算。
第九条如因特殊情况,主管负责人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负责人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办公室代为处理,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条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上班当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行政办公室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假期类型有法定假期、带薪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及哺乳假期、考试假期、探亲假和工伤假。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假。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整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在公司工龄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带薪年假:
1.正式员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内可以请病假;
2.病假职工需提供正规医院的入院诊断书及医院出具的正规假条。
4.病假日期长短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决定,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病假期间公司支付员工:
(1)病假1个月内公司支付员工的本地区最低标准工资;
(2)病假2个月至6个月(含),第1个月支付最低标准工资,第2-6个月支付最低标准工资的70%;
5.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若因个人事务需要处理可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请事假,事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
2.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在2小时之内进行月累计,月累计低于2小时(含)的不计为请假,月请假超过2小时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薪资。
3.事假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员工年度累计请事假超过2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奖金。
4.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7天,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1.达到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员工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申请带薪婚假3天,申请婚假必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晚婚员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申请带薪婚假10天(含法定婚假3天及晚婚假7天)。
1.公司应当根据怀孕女员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员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视为正常出勤。
2.申请产假人员必须提供生育登记本复印件或是生育证复印件。
3.符合生育规定者,女员工产假为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9.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员工,享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10.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11.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12.产假期间给付员工基本工资(连续交满一年医保的女员工生产完四个月后可申请生育津贴,顺产为98天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剖腹产为113天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1.员工的直系亲属丧亡,可申请带薪丧假3天。直系亲属的定义:父母、养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2.如到外地办理丧事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省内2天、省外4天),费用由员工自理。
3.员工的旁系亲属丧亡,可申请带薪丧假1天,跨省员工给假3天。旁系亲属的定义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1.对利用业余时间进修的职员,只要所学专业与其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对口,并附有学校会考时间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给予期终考试(会考日)假期的有薪待遇。
2.如属离市区赴考,旅途往返的时间及一切开支,公司不作任何补助。职员须自行解决,公司只提供请假之方便。
3.考试假只适用于学历提升、与本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且必须提供准考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因工受伤休假视为出勤,工伤休假期间发放全额岗位工资。第七章出差考勤规定
第一条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及以上的出差时应知会行政办公室,以便联络。
第二条《出差申请单》填写后交行政办公室登记,出差返回时须到行政办公室核销。
第一条公司各级人员应遵循公司的作息时间并力求做到在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加班。
第二条部门主管及部门负责人以工作完成为主,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安排加班的,由各部门主管事前提报(组织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办公室备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事后可累积进行休息,当月加班可以累积至次月月底调休,调休时应由部门领导签字后交行政办公室备查。
第三条加班时间一般以调休形式予以补偿,调休最小使用单位为半日,须在三个月内使用完毕,不另计加班。
第四条但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调休者,由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单》后可以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第五条所有外派出差人员按《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计算出差补贴,不计加班。
第六条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超时工作不计加班。
依据劳动合同法,正式员工离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或公司人力资源提交离职申请书;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或公司人力资源提交离职申请书。
员工按规定提交离职申请后,由人力资源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拟离职员工办理交接及离职审批手续,具体流程为:办理工作交接→部门审批→行政部审核→财务部审核→人力资源审核→总经理审批
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薪资按照公司正常发放日发放;未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且自行旷工的员工,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当月工资,并将追究其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当月提交《离职申请》者次月不计发放全勤奖。
第一条行政办公室须依据《请假单》、《加班申请单》《调休申请单》等记录将相关员工出勤信息录入公司内部考勤系统,以确保员工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于次月初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3号公布考勤统计情况,如有异议可向行政办公室核实。
第一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考勤管理制度5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一支高素质、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达到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发展的目的。参照雨湖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由校办归口管理。各处室、年级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并于每月底将考勤表交校办。校办做好统计、汇总和原始资料收集、保管等工作。
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未请假不得无故外出,更不得旷工或擅离职守。
三、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照《湘潭市小学教学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有序的工作,不做妨碍教育教学及影响他人工作的事情。
四、教职工因公出差,须持出差证明或会议通知,经校长同意后,方能按公假处理。如公假期间因办理私事、探亲访友或公假期满返回后,无故不上班超过半天以上者,一经查实,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教职工因私事确需请假时,必须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批准、假条交教导处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①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②委托他人带“请假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而离校者;
③向无“批假权”人请假者。
六、教职工因病需要休息,必须取得医院住院部或门诊部的休假证明(盖公章),经校领导审批,报教导处登记后,才能作为病假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①无医院休假证明或病愈上班后补交假条者(急诊和住院者例外);
②有医院休假证明但未经校领导审批者;
③开虚假病假条者或在外地休病假无法确定其真实性者;
④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伤病而休假者(见义勇为者例外)。
七、教职工请探亲假(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均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准假,以上假期必须连续进行,如遇法定假日和寒暑假,应冲抵假日。女教师生小孩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八、为了使教师集中精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上班时间内不准教师在外代课、兼课。凡不请假离校或请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对无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视为自动离职。由学校书面上报教育局,作除名处理。
九、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
1、凡请半天以上(含半天)事假者,必须书写请假条,履行审批手续。程序为:处室负责人(或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校领导审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将假条交教导处。
2、年级组长在无课的前提下,可准予本组教师半天以内事假;处室负责人可准予本部门人员半天以内(含半天)事假;副校长可准予本人分管片内人员一天事假。
3、教职工请事假2~3天由校长审批,4~20天由学校行政会确定审批;凡请事假21天及以上者须经学校同意后报请区教育局审批。
4、病假需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本地定点医院检查诊断并开具病休证明;患癌症、精神分裂症病的'教职工,分别凭地市以上医院或地市以上肿瘤、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断证明;1个月以内由学校批准,1个月以上由学校批准并上报区教育局同意,方可休病假。长病休6个月以上,学校批准后并上报有关书面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批。经地市以上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者,由学校对其办理退休(病退)或退职手续。
十、工资、福利待遇规定
1、无故旷工1天,扣200元;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
2、教职工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的请假期限和工资待遇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见附表1、附表2)。超过规定请假期限者,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享受“带薪休假”待遇的各类假,按完成本岗位正常工作量标准发放工资。假期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停发请假期间福利。
3、无故迟到、早退或上班期间无故中途外出一次扣10元。
4、事假:以半天为结算单位。每月累计1天以内(含1天),每天扣20元,1天以上至一个月以内,每天扣35元;连续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停发工资和福利。
5、病假:以半天为结算单位。门诊病假:每月累计1天以内(含1天),每天扣20元,1天以上至一个月以内,每天扣35元。住院病假:一个月以内每天扣16元;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包括出院后的疗养期),工资待遇均按附表3执行。
6、经学校审批,同意外出参加函授学习者每天扣10元,但请假时须持办学单位书面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本制度如与上级制度不一致时,按上级制度规定执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学校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
考勤管理制度6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图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十条禁令》,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继续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学校领导将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 7:30-11:30,下午13:00-16:30 (早上7:30和中午13:00准时收取签到簿,下班最晚签退时间为16:40,敬请守时!如有加班请先签退!)
值日值班教师及班主任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监管好班级。
外地教师周五下午下班时间可提前至15:30并按时签退。
(二)请假
1、教师病事假要求:病事假半天及以上到教导处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核签字批假,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学校有权到卫生医疗部门核实诊断的真实性,弄虚作假的教师一律不给假,如不上班按旷工处理。负责校园安全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2、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3、教师婚假7天,产假按法定假计算,小产15天,超期按病事假处理,须履行请假手续。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宿舍管理教师值班期间签到签退要及时。
5、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不定时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临时外出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5分钟。每月只限2次,超出的次数按早退处理,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0分处理。
6、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病、事假均须提前或后补完成课时任务,填写好“请假条”方可休假。
病事假无空堂现象,每天扣款20.00元,不扣考勤分。
如若出现空堂,每天扣款40.00元,扣考勤分1分。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款2.00元,每增加半小时扣款增加一倍。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
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
7、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教师要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
9、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课堂,禁止课堂内接打手机(一律静音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10、教师子女结婚准假3天且不扣款,教师的父母去世丧假5天,;外地教师父母去世根据里程实际情况决定,其他直系亲属去世2天,婚假、丧假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11、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
12、学校鼓励教师高学历达标,参加函授或自考的教师,在不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下,不扣款。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网络培训)、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处理,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者予以解聘。
四、调课
除因公出、病事假原因,不得私下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要写好调课理由,调课办法,送至教导处备查。
五、本制度从20xx年3月12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考勤管理制度7
为加强工作纪律,增强员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考勤定义
1、公司员工如需请假或外出办事,须填写请假条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方可生效。
2、未经准假,工作时间开始10分钟之后到岗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之后到岗者,视为旷工;
3、未经准假,工作时间结束前10分钟内离岗者,视为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超过30分钟离岗者,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内,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事情的,视为擅离岗位;
5、每次擅离岗位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擅离岗位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6、未经请假或假期满后未办理有效的续假手续,没有准时上班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均纳入考勤范围,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另行通知。
3、所有员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办事,外出办事需填写请假条,经由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审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4、负责考勤的.人员每月将员工出勤、请休假、旷工等情况通过考勤表如实反映。经总经理签字后,此考勤表将作为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三、奖惩办法
1、员工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况者,给予全勤奖励,奖金金额为100元。
2、全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罚款50元处理。
3、每月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5%,旷工2天者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10% 。月累计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四、其他违纪处理办法
属如下情况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玩游戏、打扑克麻将、看小说等或干扰他人办公的,扣发其效益工资。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即在公司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一)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二)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三)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四)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五)加班:经领导核定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六)请假:经领导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四条作息时间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第五条打卡规定
(一)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脸部识别打卡,工作日内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钟外打卡,视为迟到、早退。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30分钟,书面警告一次;
迟到或早退31—6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迟到早退60—90分钟,按一天事假处理,超过9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员工忘记打卡可填写《补卡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审批未通过或未提交《补卡申请单》按缺勤处理;
(五)员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逾期不办理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六)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迟到,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全勤奖
(一)为鼓励员工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特设立全勤奖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当月全勤奖:
1、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
2、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次数超过5次的;
3、当月有旷工行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条加班
(一)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
(二)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且得到上级直属主管
领导以上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四)员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调休或冲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计加班:
1、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计加班;
2、无打卡记录支撑的加班时间,不计加班;
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计加班。
第八条调休
(一)调休需坚持先加班后调休原则,员工调休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审批;
(二)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上午半天与下午半天各计0、5天。
(三)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四)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自行调休超过1天以上,按严重违纪处理且立即解除劳动。
第九条旷工
(一)凡属于以下情况,均属于旷工;
1、用不正单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4、被公安部门扣留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6、各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
(二)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旷工一律按旷工时间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
(三)月内累计旷工2天,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纪,给予辞退处理;
连续旷工3天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自动离职的人员暂时不结算薪资,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从薪资中直接扣除,薪资不够扣除的,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条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二)请病假最小单位为0、5天,病假期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第十一条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由直属主管及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
(二)请事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第十二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早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3、员工再婚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
公休日;
(四)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五)婚假、婚检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丧假
(一)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二)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
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一次性使用完;
(三)丧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四)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二)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72天产假;
7、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100%发放;
(三)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15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六条年休假
(一)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年休假天数,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给当年休假天数。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为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休假为15天;
4、员工不满1年,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为5天,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为3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2个月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3个月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4个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单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资计发;
(四)年休假按原则要求在配给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给年度休完,可累计跨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计;
第十七条工伤按
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法定节假日
1、春节3天
2、清明节1天
3、元旦1天
4、国庆节3天
5、劳动节1天
6、端午节1天
7、中秋节1天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十九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调休需提交纸质的请假申请单;
(二)员工请假、调休,如困不可预见因素未能及时提交纸质请假申请单,应采取电话请假,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且上班第一天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二十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核准;
(二)员工请假1天以上3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复核准;
(三)员工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初审、总经理复核、董事长核准;
第六章弹性上班时间
第二十一条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0:30,则第二天上班可以推迟9:30
第二十二条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记录,否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要求,按迟到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废止与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补卡申请单
附件二:出差申请单
附件三:请假申请单
附件四:加班申请单
考勤管理制度9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行政组
考勤管理制度10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8:00~17:00,午休:11:30~12:30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职能人员及司机统一到办公室签到,不准代签、补签。8:20以后签到视为迟到。午后、下班前抽查不在岗者(厂长派出除外)视为早退。迟到早退6次,取消当月50%效益工资,迟到早退10次,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三、本厂生产一线职工符合以下条件者,每月颁发满勤奖,当月完成生产任务,服从领导分配,听从指挥,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无产品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职工请病假须旅行请假手续,递交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急诊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请事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方有效。部门领导准假权限为一天,超过一天须经主管厂长批准。各部门领导请假须经厂长批准。每月事假三天取消当月效益工资50%,事假5天取消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六、职工未经请假,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一天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取消午餐费、通勤费。旷工二日,当月效益工资和岗位补贴全部取消。旷工三日记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下浮一级工资,累计旷工15天,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职工出现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领导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技术安全质检部备案,经指定医院鉴定后按工伤处理。工伤人员不享受效益工资。
八、婚、丧、产、节育假期间内工资照发(效益及绩效管理工资除外)。
九、职工以请假为由私下外包工,一经发现,工厂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考勤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考勤管理制度12
为严明校纪,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力争出全勤,结合过去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全体教师一致通过,决定将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实行全天坐班制,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2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二、学校设立出勤奖,每学期每位职工50元,学期末根据实际出勤兑现。
三、教职工直属亲属病故办理丧事,本人享受丧假三天,职工结婚尽量将婚期定在假期举行,若在学期中,享受婚假5天,产假按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批假,教职工婚丧假不扣钱,不影响出勤,产假不扣钱。
四、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须请事病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写请假条。
五、请假一周以内,由学区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六、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七、教师请事病假后,由教导处安排临时代课人,代课者由学校每课时发代课费5元,期末统计一次发给。
考勤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迟到、早退每分钟按1元罚款,超过30分钟当日按旷工处理)
2、凡超过上班时间1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须经部门领导认可。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下口头x告处理,半小时以上严重x告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
①旷工范围: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的;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者;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x者;病假未开具x者;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②旷工处罚标准:旷工半天,扣一天x;旷工一天,扣二天x,旷工二天,扣四天x;旷工三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病假:
①急诊请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班长或本部门领导。上班后补交医院急诊x,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到部门办公室备查。
②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可由本部门其他员工协助到部门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条,报部门主管签字,交部门办公室备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签字后交部门办公室备查。
④未获批准或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罚。
事假:
①正常事假:员工有事,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主管签字,报部门办公室备查。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②紧急事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主管或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持相关x(如交通执法部门开据的非公司员工责任车祸x等)到部门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部门办公室备查。此假以单位认定x为准,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③事假x: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日x。
④事假时间:累计或一次因事休假超过15天的。单位取消其原职位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6、补休:
员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部门将在年度内,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允许借休)
考勤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科学管理,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公司办公时间实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行范围及打卡时间
1、在公司办公区域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有公司员工适用本管理制度。
2、员工应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各打卡一次,上班时间为上午7:30,下班时间为下午18:00。
二、打卡机位置和保管
打卡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
三、实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关规定
1、考勤打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将考勤打卡的结果和缺勤员工情况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于每月____日前将汇总表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一份。每月的统计表和各个员工考勤打卡记录应在由员工签字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存备份,作为当月工资统计及发放的依据。
2、员工迟于上班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打卡的视为早退,上下班时间均未打卡的视为旷工,上班或下班时间未打卡的视为漏卡,且员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为。
3、未经公司批准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申请并被公司批准,但擅自不到职缺勤的,视为旷工,旷工不满一日的按照旷工一日计算。
4、员工旷工报视为无正当理由在旷工当日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公司可不予支付员工旷工期间的工资。
四、考勤纪律处分规定
1、公司实行考勤分数制与纪律处分制。考勤分数制,即每位员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迟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旷工的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的情况)时满分100分,若出现迟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旷工的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按本管理制度减分。纪律处分制,即公司在结合考勤分数制的基础上可对员工采取书面警告、记过处分以及记大过处分的纪律处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减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的减5分;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小时,从第一次迟到早退算起,每次均减5分。
3、旷工一次减20分,漏卡一次减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减10分。
4、员工当月考勤分数低于80分的由公司给予书面警告一次,低于60分的记过处分一次,年度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或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或累计两个月低于60分或当月低于50分的记大过处分一次
5、员工年度累计经公司书面警告三次或记过两次或记大过一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6、员工年度经任何书面警告、记过处分或记大过处分的,不论次数,公司有权选择对其不予年终奖励。
五、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5
一、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学生的校内外一切教学活动:学生开学注册、上课、实验、集体劳动、军训、政治学习、生产学习、课间实习、考试、早操锻炼,以及其他要求学必须参加的活动。
二、请假制度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要办理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请假,事后补办审批手续。请假制度做如下规定:
1、一日以内的'病事假,须有本人病事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
2、三日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或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院、部、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3、三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和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部、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处分管处长批准。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领导和学生处分管处长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5、如有特殊情况,夜间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须按照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生产实习的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持有相关证明,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以上办法办理请假手续。
7、毕业生因联系工作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由院、部、系审批;超过10天的由部、院、系核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批;一次请假超过20天的由院、部、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此类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三、续假及销假制度
请假期满,必须在当日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及时按照审批程序销假备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记录由各班班长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学管科负责人统筹管理学生考勤工作。各班应在次周星期一将上周考勤情况统计汇总报院、部、系考勤负责人。每学期结束后由班长做出全班学期考勤分析,将考勤记录册交回院、部、系存档。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报各班考勤情况。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批评和纪律处分。
2、实行考勤预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应督促各班自觉做好考勤工作,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课教师点名和班长点名相结合,提高学生到课率。学生处将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累计汇总后,作为对部院系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当学生旷课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时限边缘,应及时提醒学生引起注意,经提示仍不改过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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