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根据公司对物业管理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会计负责编制,经物业经理初审后,报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董事成员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董事成员审批后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1.2)、物业各小区财务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1.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1.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助理)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1.5)、收据填写要求:
(1.5.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1.5.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再另行开具。
(1.5.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内容、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禁止拆联使用。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通知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缴款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做出当月考勤表,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根据当月考勤表,计算当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制作工资表,复核无误后交物业经理签字,报总公司财务部签批,董事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物业各部门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经理,再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将已报呈的维修项目按已审批的程序:物业公司经理→总公司财务部→董事成员签章。财务主管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日常性开销的`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物业经理批准,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大小写金额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经理同意后,报董事成员批准,董事成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费按供水公司计收费用减去属于小区业主应承担的代收代缴项目的费用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水费。电费按供电公司计收的费用减去各业主电表应承担的电费和分摊公共设施所耗电费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电费,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物业经理核准签字,送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收银员填报每日收款报表给物业公司出纳,由物业公司出纳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营业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小区收取的停车费;工本费等;;
(2)、营业费用: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折旧费,办公费,其他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福利费、维修费、清洁费、电费,水费,社保费及其他。
(3)、财务费用:主要核算银行托收,托付手续费,支票工本费,利息收入等;
(4)、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10日以前将会计报表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并将本月应缴的各项税金明细报总公司审批,批准后才报税。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存根联办理缴销登记后由物业公司会计进行保管。
2、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资料由物管中心会计部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度全部财务资料移交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归档保管。
4、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或外借,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资料须经董事成员或财务总监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借阅人对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限期归还。
五、检查控制
1、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总公司财务。
2、出纳应对各小区收银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总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董事局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因人为保管不力丢失档案资料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年×月×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有计划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购及其他正常开支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
2、非日常性用款,需办理用款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三、差旅费制度
1、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销。差旅费实行按章办理、超支不补的原则。
2、有关差旅费开支的具体标准参见《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
四、设施设备采购的规定
1、各部门应根据需要作好采购申请,按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尽量避免紧急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2、审批权限。所有采购均须经总经理批准,如遇总经理不在岗,采购任务又急迫的情况下,副总经理或分管经理可以决定500元以下的采购,但事后须报请总经理
五、各项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一个适合本企业的标准),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范畴。
2、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3、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指定部门统一采购。
4、固定资产成批采购或数额较大的,必须事先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规定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成交价格和结算方式。
5、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1)、由有关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所购固定资产的用途、品种、规格、数量。
(2)、交由总经理审定手续。
(3)、办妥有关的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集中办理。必须遵循货比三家、优质优价和经济适用的原则。
(二)、固定资产经财务部进行登记造册后,进行监督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
(三)、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六、报帐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主要包括法定的发票、收据等及相应的原始凭证附件、清单等)。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对有关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各项费用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必将严肃处理。
3、报销时,各项手续必须齐全,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审批权限和要求审批各项业务,审核签字人员对其审核的有关业务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4、各种报销业务,有关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帐。
(二)、报销审批程序和要求
1、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对有关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所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审核,主要审核其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
3、到财务部门将有关单据交会计人员审核,主要审核其有关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有关费用标准、计划的执行情况。
4、报公司财务主管人员审批。
5、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最后,到财务部门交由财务人员报帐。
(三)、各项用款申请及其它会计业务,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七、工程付款的有关规定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需经工程领导小组审核,报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后方可执行。
2.工程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工程经济合同的相关条款,对各项工程款按工程项目和工程进度编制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及按进度付款计划,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批准。
3.凡须支付的工程款项,施工方必须按合同,凭施工进度预算,填制《工程款支付会签单》,由公司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施工方所报进度,按施工规范的质量要求,验证、签字认可其质量、数量。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方可到财务办理有关付款手续。
4.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公司领导小组部复核,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八、其它规定
(一)、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严格控制。办公室应建立有关的台帐,登记各种办公用品的`购买和领用情况。公司将定期对其登记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购买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购买。事先要填制物品申购单并报批签字。凭批准的申购单到财务请款和报销。
3、办公用品实行定额到人的办法。公司员工,在配齐有关办公用具后,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定时定量并尽量旧换新的办法执行。金额较大的办公用,须单独申报。对于金额大但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应纳入低值易耗品,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通讯费用的管理
1、有关费用报销标准,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制定。
2、通讯费用标准批准后,批准文件交存财务部门一份,按照批准的标准,按月在职工工资表中给予补补或者凭发票在标准内实报实销。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把关。
(三)、车辆费用的管理规定
1、车辆管理、维修和保养,费用,经公司领导核定标准后在标准范围内掌握使用。
2、各种车辆日常用油应确定一个合理的范围,并加强管理,油费开支票据实行统一报账管理。(提供填写报销单,加油发票及行使记录明细,经司机,财务会计复制人,总经理签字,财务记录管理费用)
(四)、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一般应贯彻先申请、审核、批准,后使用的原则。使用时,应按照必要、合理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使用。
(五)、差旅费的管理
1、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交通费凭原始单据报销;伙食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合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2、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填写“差旅费审批报销单”,后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报销凭证,在规定的限额内,经领导审核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出差借款,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
(六)、合同的管理公司目前的经济合同主要有工程类、采购供应类、租赁合同及其它合同四大类,
1、按照公司规定,各种合同,必须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或经其书面授权同意签订方可有效。
2、财务部门对各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等,应从财务分析的角度进行分析、咨询和监督。对一些涉及公司财务活动的经济合同,有关部门在签订时,应当事先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
3、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后,都要及时存档,同时一份(复印件)交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进行必要的分析、检查和监督执行。
4、合同签订应规范、严密,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以上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具体监督执行。并将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须依照本制度开展工作。财务部总监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门职能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相关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与执行。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财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负责现金收支及银行结算业务。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整的`账簿管理体制和财务核算体系。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3、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4、及时准确地向决策者和相关管理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5、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账册档案。
6、负责公司职工的劳动工资、职工福利的发放。
7、负责公司各种费用的审核和报销,进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协调与税务、银行部门的关系,执行国家税法政策,及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9、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
10、编制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业务流程
4.1.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4.3.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4.6.存货审计流程
4.7.收入审计流程
4.8.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4.9.成本审计流程
4.10.利润审计流程
4.11纳税申报流程
五、相关制度规范
5.1.费用报销管理规范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2.转账支票管理规范
1、银行转帐支票是付款单位通知银行支付款项得凭证,是同城结算中最简易的形式,凡属本地区内超过1000元的款项结算,一般情况下都必须采用银行转帐结算。
2、银行转帐单位名称、签发日期、支付用途及数额。做到票面、收据和原始凭证的金额完全一致。
3、财务部签发银行转帐支票时,必须看清楚资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将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单位代为签发。不准将本单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给任何外单位使用。
4、为了掌握银行存储情况,财务部必须定期与银行对帐,每月匡算平衡,加强资金调度。
5.3.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1、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4、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克莱斯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
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
,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 ,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 支票领用单 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第
第四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准确、及时地核算公司的资金运作和效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管理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助并参与公司经理层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对高效地调度、使用公司资产提出合理的意见。
5、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要求,准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时缴纳应缴的各项税费。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的人事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财务经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总经理以上(包括副总经理)的人员兼任,财务经理是公司的会计主管。
担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会计、出纳岗位人数的具体设置视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而定。
第四条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在现阶段不单独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其相关职能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财务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财务会计人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和资产盘点,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在清查盘点中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会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九条财务会计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规定报送相关信息需求方。公司内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报表,须经编制工作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出;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须经编制人、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
第十条财务会计人员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会计人员不得将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事项的处理、登记帐簿等会计工作事项交予出纳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监交。
三、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以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五条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十七条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八条坏账核算方法:直接转销法。
第十九条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实际成本入帐。原材料的成本由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构成。在产品和产成品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产成品(包括半成品)的发出以品种法[即:个别计价法]计价。原材料以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条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投资(即债券、股票等)。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下(含20%)或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上且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法,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类别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
残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厂房、待安装或正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装及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在实质上已经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相关费用及利息的资本化。
第二十三条无形资产
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摊销。
投资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与公司存续期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并在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第二十四条收入的实现
销售产品的收入以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提供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为营业收入。
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
第二十五条其他会计政策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2、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拟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交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研讨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实施后,要积极向公司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宣传、讲解,并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总结,不断地提出修订意见和措施,以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等,经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4、会同公司内部各部门,定期组织实物资产的清点核实工作,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开展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月、半年、年的预算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6、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订,加强事前监督。
8、负责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层进行决策,加强经营管理。要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经过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应缴税金并按时缴纳;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缴、漏缴,相关会计人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3、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编制有关财务计划或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财务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5、协助财务经理,在其他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财务清查和资产清点核实,并及时对清查和清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有关说明;协助财务经理对清查和清点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完成各项成本定额、费用标准的制订,并将制订的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层讨论定案。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项。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财务制度中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完成总经理或主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条支票由出纳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三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十一条已领用而未注销的支票,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本制度另有规定除外)。总经理外出时,应授权财务经理负责审签一般性、金额不大的款项支付;对于特殊性或金额较大的款项,财务经理应请示总经理,经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六、现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规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标准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公司因购买固定资产等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须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会计审核费用、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付款或清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每月发生的固定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房租、水电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制自制凭证和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在相关凭证上签字和注明经办时间),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四十二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发放。
第四十三条符合现金支付条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所规定费用外,其他费用报销应由具体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并填制费用报销单,说明费用发生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四十四条使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抵债等)支付费用,应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档案清册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议记录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造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保管年限详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5年
(3)银行对账单5年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3)固定资产卡片15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
4、其他类:
(1)财务成本计划3年
(2)会计移交清册15年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4)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第四十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各部门工作人员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或者复制。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签字,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四十八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八、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xx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
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总监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财务总监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6、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7、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9、负责会计监交工作。
财务部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核对上月计划执行情况。
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8、工程完工后,准确核算出工程成本,编报工程成本表。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综合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産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长期资産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産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産应纳入固定资産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産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産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産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産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産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
(一)房屋、营业用房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第二十九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産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産,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産,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産,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固定资産和其他资産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産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産,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産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産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産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长期资産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産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産应纳入固定资産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産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産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産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産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産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
(一)房屋、营业用房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第二十九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産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産,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産,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産,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固定资産和其他资産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産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産,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産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産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産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经济法规和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统一管理财务收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仅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章 现金收入管理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货场、门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七条 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 ,财务部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八条 出纳人员从银行中提取现金,当填写“现金支票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取。
第九条 收取的代收款专户存储。
第三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十条 公司大额款项及重要的经济事项的支出,原则由部门主管、分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经财务审核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一条 现金付款业务应当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经过批准,须有经过复核会计人员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 “付讫”戳记后入账现金付款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未经复核的会计复核,或违法、违规、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必须拒绝付款,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公司业务相关的运输费、广告费。
2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副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以及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单,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员。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否则会在工资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则。财务会计在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另对参加培训和开会的人员,要有培训和开会通知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代收款的现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条 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代收款出纳每人实行5000-20000元备用金,客服部的备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 库存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对每周二、周三适当增加现金库存。
第十九条、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由公司专车前住,否则出现的损失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 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出纳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保险柜密码:出纳人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纳人员调转或更换使用新的`密码。对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公司应指定两个专人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 调动岗位,新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财务经理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主管会计应经常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情况,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第二十四条 每个季度财务负责人至少会同主管会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六条 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
第二十七条 财务室金库实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条 代收款出纳在前往工作地点途中,司机监负保安职能,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六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二条 对网上银行的支付须经两人以上确认才能支付款项。
第七章 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建立日记账。出纳在电算化中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 出纳在根据业务票据,编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 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 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 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八章 处罚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内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批准通过后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资金,积极参与经营投资决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一)本公司筹集的资本金为各股东投入的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
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资,应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实收资本外,还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属企业,通过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1、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其中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等负债,应由销售或营业部门负责,财务部门积极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负债则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各部门自行筹措的短期经营性借款,除总经理批准的以外,财务部门不负责偿还 。
2、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均由总经理授权,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
财务部门在筹措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负债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及财务风险等情况。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
(一)货币资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2、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须先通过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属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3、对零用现金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从备用金中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单据报销审批单”,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在后面,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单项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在7日内报销,临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
(2)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由用款部门填制“借款单”,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用款部门在购置物品经验收入库等手续办妥后,应及时汇总填制“单据报销审批单”,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在后面,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单项报销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一致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列账,时限为7天。
(3)审批权限规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②专项用途资金支出,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③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总经理审核批准,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二)现金管理
(1)所有现金业务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所有支付的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据实写明用途。
(2)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经总经理批准。
(3)库存现金采用核定限额管理,每日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三)银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支票和财务专用章,必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个人包办。
(2)必须按顺序号签发支票。签发支票在支票备查簿上登记。
(3)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如确属需要,也要填写签发日期和款项用途,并封住最高限额。
(五)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1)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选择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证金等结算工具。
(2)及时办理结算,对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
(3)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六)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要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要结出余额。
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每日核对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每月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调节相符,由会计人员按月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存档。
第四章、对外投资管理
(一)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必须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进行,由总经理授权负责长期投资项目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对外合资合作参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工商、税务等手续。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业务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尽快登记于企业名下,不得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业务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定期盘点制度。
对所属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投资和收益检查工作。对股票和检查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也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做出处理决定。
5、公司所属企业因故撤销、合并、出让时,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该项业务。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列亏。如出现较大亏损,公司可委托会计事务所对该经营项目进行审计。
(三)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2、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确性。
第五章、销货与货款管理
(一)企业的销货业务应统一由业务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定单---确定采购---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款结算等程序办理。
(二)业务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销售或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组织采购工作。
(三)发货通知单由业务部开具,由财务审核确认办妥所有手续后,交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普通销售发票由业务部门专人登记、保管、开具。
(四)销货业务的货款,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门应将销货发票与销货单、订货单、运(送)货单相核对。
(五)由业务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六)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等事项,同样通过业务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单证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或转账等手续。
第六章、商品采购与付款管理
(一)企业的商品采购业务统一归业务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商品采购业务和付款业务一般按请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
(二)业务部应根据销售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定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定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三)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四)所有购货业务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运输方便、就地就近。
(五)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六)购货付款手续,商品采购由业务部办理,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办理,按规定到财务部办理请款付款手续。
(七)到货验收后,由经办部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定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付在请款单后,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八)财务部将从仓库签收的一份验收单与业务部报销转来的发票所附的验收单进行核对,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商品采购成本与费用管理
(一)商品采购业务由业务部负责。对于商品采购成本费用的控制,应由业务部和财务部建立成本责任制,降低成本。财务部应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资的管理,严格考勤,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三)对期间费用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符合规定。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管理
(一)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搞好有关基础工作,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二)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销货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三)存货计价方法:
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四)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和财务部进行登记管理。
第九章、工薪与人事管理
(一)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事务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部门,作为人事管理和 计算工资的依据。
(二)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并根据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三)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劳动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门扣款。
(四)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由代领人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财务部开具收据,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五)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费,按职工类别合理分配记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一)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与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要能反映出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
(二)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与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计算出其他业务利润。
(三)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实事求是。
(四)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财务处理要恰当。
(五)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六)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董事会审议后依次用企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管理
(一)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设备及土建安装工程为资产管理部,办公设备为事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二)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主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门审核后作账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二)本公司各部门实行内部考核。各部门费用按费用计划开支,节超按比例奖罚。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制度经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后,于20xx年7月1日起实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河南xxx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子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关联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团公司不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河南xxx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必须依法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及授权制度规定合理配备合格会计人员,任命财务负责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财务管理中心,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下设财务部或设项目会计。
第六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指标管理和财务风险预警与调控、融资决策;负责集团整体资金投资安排与调剂;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的修订、完善;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与集团财务分析;指导、检查、监督分子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对外财务资料的审核报送;外部审计的支持、配合;负责集团及分子公司主要财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调度。
财务管理中心对所属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定并确保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财务部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办法;拟定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分子公司经营结果及财务数据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七条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主要负责其本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财务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经营业务的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贯彻落实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在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框架内制定本公司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审批后执行且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各公司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科学的内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九条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办法主要有:
1、集团会计核算制度
2、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预算管理与管控办法
4、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5、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往来账管理办法
7、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8、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条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十一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的修订调整,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拟定,经集团公司总经办会议讨论通过,集团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十二条各公司须按照国家的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上报。
第十三条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报表应以中国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为基础,按照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准则进行转换。
第十四条各公司的会计报表必须及时、准确和真实的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十五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有权对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经营成果真实、合法。
第十六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具体时间可根据公司业务实际进行安排,检查内容包括各分子公司会计账务处理的规范性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财务预决算会议,对需结转的收入和成本进行提前的规划计算;各公司每季度应对大额的资产、负债和往来挂账的费用进行清查、清收,确保财务预算的可靠性和会计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扣发不超过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订立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指导作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提供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务分析工作;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会计核算
3.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3.2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3.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3.4公司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3.5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3.6公司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7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开始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4.3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5.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5.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5.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5.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六章资产管理
6.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银行支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暂行规定,对货币资金的使用、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进行管理。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核算须岗位分离。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明确欠款对象,落实追款责任并依据结果施以奖惩。
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期末应收款项的'5‰。财务部对已确实不能收回的超龄应收款项,定期逐笔书面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如数额较大者须通过董事会批准后处理。
6.3公司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领销、记录、盘点制度,保证账、卡、物相符。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其实际成本。
6.4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授权购买、登记核算、维护保养、处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分类确定折旧率,采用直线法折旧。全部折旧额在相应资产的有效经营期内收回。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清理、报废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
6.5公司对资产使用部门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当期末账面资产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发生差额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7.1公司的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
7.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本变动、提取公积金以及分红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
第八章筹资管理
8.1筹资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公司投资的要求。筹资时考虑以下因素:以“投”定“筹”、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筹资成本、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的期限、负债率和还债率等。
8.3筹资方式包括银行筹资、股票筹资、债券筹资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银行筹资是公司资金筹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内容,在公司的发展阶段,应尽量争取各专业银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资管理
9.1公司依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及项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投资项目,作为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同时,为改善投资决策效果,提高投资决策能力和收益,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分析、筛选、评价、论证。公司不从事证券信用交易,避免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2对外投资应考虑投资增值程度、投资保本能力、投资风险性、纳税优惠方针、投资的预期成本、筹资能力、投资回报期间的长短等,全面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的项目。
9.3在争取获得更多的投资增值、投资收益时必须重点考虑投资的风险,包括项目特有风险、公司风险、市场风险。由于项目的市场风险不能通过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对项目的影响非常重大,但公司风险或项目特有风险也不容忽视。
9.4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
9.5长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并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根据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债权投资,按取得的实际成本,作为开始投资成本。
9.6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7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对外投资,并严格履行立项、可行性分析、审批、运作、监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章财务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10.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10.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0.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10.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11.2本规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1.3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11.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总则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经济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筹划、财务分析等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准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及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
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资金使用原则及印章管理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经理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行政部经理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工程师审核→工程总监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核→财务部付款。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30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10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原则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⑵车辆易损备品备件由行政部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行政部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
⑵行政部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行政部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⑷行政部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制度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无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洽谈,及时、准确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下或价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行政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一)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二)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四)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六)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八)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九)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十一)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十二)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十三)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十四)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二、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一)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二)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及购买材料、货物的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向财务部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部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财务部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四)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总监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部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三、费用报销制度:
(一)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的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二)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三)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部审核→主管部长→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结算;
(四)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五)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财务部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七)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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