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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书

时间:2024-03-11 17:31:05 玉华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文(精选25篇)

  现如今,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代持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文(精选25篇)

  股权代持协议书 1

  甲方:

  乙方:

  性别:

  性别: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文书送达地址:

  文书送达地址:

  指定账户账号:

  指定账户账号:

  指定账户开户行:

  指定账户开户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名义持有甲方对______________公司1%股权相关事宜(代持股事宜)达成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

  一、____公司概况:

  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____持股____%、______持股____%、______持股____%。

  二、名义持股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其对____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对公司的名义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出缴。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份额1%)由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资所形成的股权,但其对相关股权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

  2、甲方、乙方已确认并知晓______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名义股东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作为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的最终承担者。甲方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在期满前三日)内将出资款交付给乙方;甲方有义务按照股东会决议事项在相关决议规定时间期满前三日内履行货币给付及行为给付义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所参与表决的股东会决议事项除外);如因本条约定及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出质公司股权(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

  6、甲方在发现乙方未诚实履行代为持股人义务的,后者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7、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在参与公司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议、参与投票、参与表决、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等以股东名义参加的商事活动)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认可。

  8、甲方有权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在甲方决定将公司股权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的完成股权转让;乙方须无条件的.配合甲方签订、办理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续;涉及到股权对外转让时,乙方应在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及相关所有会议及表决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权对外转让的事宜;甲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第三人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和收益,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红利、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等。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也不因为担任名义股东而获得任何报酬。

  乙方承诺将其代持股所产生的实际收益及权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诺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内将该收益划入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10、甲、乙双方的风险确认及分担方式:

  甲方虽系公司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由乙方(即名义持有人)承担。

  11、保密义务:

  双方对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3项的规定按期将出资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货币给付义务及行为给付义务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单方面转让、出质的,或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5万元的,乙方应当按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五、合同的解除:

  1、双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3、在乙方决定不再担任名义股东时,乙方须至少提前90日给予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转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或参加本协议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具有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将公司股权转让、出质、或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者对外进行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因纠纷产生起诉过程中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的文书送达地址为双方确认过的在签订、履行、解除本协议过程中及诉讼、仲裁过程中各类相关文件、通知书、函、委托书、补充协议等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在邮寄凭证显示一方收到文书时视为送达成功。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文书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视为送达成功。

  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股权代持协议书 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特别约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第六条承诺与声明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3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鉴于甲、乙双方均在目标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实际持股现由乙方代持,乙方个人持股(已实际出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股权界限,确定双方股权代持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实际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代表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第三条:本协议约定委托期限为___,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届满后日内甲方应将股权变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在代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第六条: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7日之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

  第七条: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在条件具备时,应当将相关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八条:甲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 (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以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是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方为该部分股权的实际股东,对该部分股权享有完全处分权,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该部分股权被质押、查封等,由其个人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在股权代持期间,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权范围内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第十二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将转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在甲方拟将标的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六、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以各自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在公司被列为执行人且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被执行款项时,未完全出资的股东将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名义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工商机关进行了登记,且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并未实际出资,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对标的股权未完全出资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则乙方有权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向甲方追偿。并且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七、表决权的行使

  第十六条:在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的决议或者决定,甲、乙双方按照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行使表决权。

  八、代持股的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无偿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第十八条:在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转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代持股份的转让

  第十九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受让方、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等相关事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十、保密责任

  第二十一条: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二十二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十一、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经双方同意,单方变更无效。

  第二十四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标的股权。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因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或是本协议约定的终止事由发生时终止。

  第三十条: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股权代持协议书 4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实际出资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部分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1.5如果出现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权而需要承担这部分股权对应的任何法律责任和风险都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___%的股份即股出资对应的股权,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履行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

  三、委托代持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代持股份项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若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2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5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可以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代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若因违反本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八、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公司人民币万____元出资(该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1、本协议委托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年。

  2、委托期限到期前___日,甲乙双方须就是否继续委托进行磋商,如需继续委托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3、委托期限到期后,乙方应将代持的全部股权及相关权益返还给甲方或转移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无条件配合办理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变更等。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的义务,并承担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乙方承诺基于本协议的存在,乙方对受甲方委托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及收益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如遭遇乙方意外死亡、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形时,不得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项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股权代持协议书 6

  甲方(实际股东):

  乙方(名义股东):

  鉴于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成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资金人民币___万元,主要经营。

  乙方系目标公司原有股东,甲方投资于目标公司,拥有目标公司___%股权,并委托乙方持有该股权(以下 简称“目标股权”)。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投资/受让/赠与/继承/财产分割获得目标公司___%股权,因甲方原因/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目标公司股东会要求,甲方与目标公司股东达成一致,甲方将股权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享有目标股权对应的财产权利,包括分红权和增值权。

  第二条乙方为目标公司原有股东,拥有目标公司___%股权。乙方同意代为甲方持有目标股权。

  第三条对于目标股权,甲方为实际股东,享有除表决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负有股东义务,承担投资风险。

  第四条甲方自愿将目标股权对应的表决权让与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权列席股东会。

  第五条对于目标股权,乙方为名义股东,应配合甲方完成签署文件。提供资料及提供账户代为转账等事项,乙方不享有目标股权的财产权利,亦无相应出资义务和其他股东义务,不承担目标股权的.投资风险。

  第六条甲方同意,目标公司增资的,甲方不享有优先增资权。

  第七条因代持目标股权或目标股权办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代持股权及其收益进行转让.赠与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权利限制。

  第九条甲方对目标股权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担保.转为显名股东.委托他人代持等),不违反目标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相关协议约定的,乙方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乙方不再是目标公司股东的,应当配合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在目标公司所在地上海市区签订,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7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资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_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资,乙方并未实际出资也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仅是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其它事项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8

  甲方:

  乙方:

  个人证件:

  个人证件:

  为了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目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拥有的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万元,甲方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___万元,持有___%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将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报酬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7、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8、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名义股东的权利,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基础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9、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10、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1、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或转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乙方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酬规定

  乙方报酬为人民币__元/年(大写__),该报酬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乙方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关票据给向甲方报销时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五、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选择权约定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乙方概不退还,因甲方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其他规定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或其它约定。

  本协议为书面形式,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或代理人授权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日期:日期:

  股权代持协议书 9

  甲方(委托人):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因个人原因不便在工商机关办理股权登记事宜,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一事达成协议如下,双方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 有限公司 %股权(以下简称“代表股权”),乙方仅为该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公司其他股东对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所持有的股权份额、实际出资额、所应享有的股东权利予以确认和认可。

  该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

  二、委托权限

  甲方仅委托乙方作为代持股权表面形式上的持有人,甲方借用乙方名义在工商局进行股东身份登记。

  乙方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出资为甲方履行,实际出资权利义务亦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协议项下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股权的实际持有人,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有限公司享有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权、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查账权、提起股东之诉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在对应工商局进行股权登记,对该等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权利。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其指定第三人名下,乙方不得干涉,无权拒绝,且均积极配合完成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因此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

  3.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因该股权转让发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乙方应当配合。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并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行使任何股东权利,作出任何与该等股权有关的处分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乙方须依据甲方书面授权或者明确指示由代甲方发表意见或作出决策,乙方擅自与就以上股权达成某项决议的,该决议无效。

  5.乙方承诺将因代表股权收到的相关股权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为甲方所有,并承诺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6.甲方有权自由转让“代表股权”,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签署,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7.因乙方原因,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必须积极处理,且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机构消除该解封。若不能,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一切合理性支出。

  8.如因乙方原因无法或者不再适合作为该等股权的代持人,双方代持关系终止,且在发生该等事由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代持股权转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9.若乙方死亡,乙方名下代持股权不发生继承、不参与分割。乙方继承人不享有任何继承权,且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至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名下。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 元的.代为持股费用。

  六、投资风险承担

  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其他指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不对该法律后果和投资风险承担责任。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送达地址

  1.甲、乙双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邮政编码、以以下确认的内容为准:

  甲方:

  地 址:

  电 话:

  邮 箱:

  传 真:

  邮 编:

  乙方:

  地 址:

  电 话:

  邮 箱

  传 真:

  邮 编: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票据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送达地址确认条款所列信息送达。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前述信息如有变更,应当于上述信息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发至上述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票据等,均视为有效送达。

  4.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投邮之日起算第3日视为送达;文件被拒绝签收的,以退回之日视为送达。

  5.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票据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票据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2日视为送达。通过短信、微信方式送达的,以信息内容发送之日视为送达。

  6.由于合同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履行告知义务、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及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自行承担。

  十、附则

  1.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甲方:(签字/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10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持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 __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是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 %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 %,全部为乙方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丙方作为公司另一股东,对此协议全面了解并知情,同意在公司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上述股权转移要求时,丙方同意并配合甲方乙方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

  (三)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其中劳务费为 元/年或总计 元,由甲方每年末/一次性支付乙方。其余费用如交通费、税金等由甲方据实支付乙方。

  (四)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

  (五)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

  (六)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该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将因代持获得的收益交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赔偿。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任一方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特别约定:各方在公司存续期间,本着合作、善意、友好的精神,审慎行使权利,互不侵犯和损害对方利益。

  注意:丙方为公司其它股东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

  合同签订地:__有限公司办公室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11

  甲方(隐名股东):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以及设立公司、分红等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

  第一条设立事项

  甲乙丙丁四方分别出资___元、____元、_____元、____元共同设立________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名义拍卖购买位于___________的房产,公司决定使用该房产出租赚取收益,所得收益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目标公司10%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丙方、丁方作为甲乙双方股份代持事项的见证者。

  第三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

  1、由乙方依据甲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双方特别明确,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乙方均有权向甲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__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_______

  1)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2)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3)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第七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拟转让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转移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十一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丙方、丁方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悉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并确认上述安排有利于增进各方共同利益,如甲方后期愿意显名登记于工商系统及公司股东名册,丙方、丁方同意履行必要的配合手续(即对有关决议案持赞同意见)。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丙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丁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股权代持协议书 12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中的_______%转让给甲方。

  2、鉴于国家目前对______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合同如下: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__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_______%,对应合伙企业出资_______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4、如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应__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代持。

  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________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_______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_______倍数的,以成交价的_______倍作为赔偿金。

  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合同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合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约定

  未经对方同意,合同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确认,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13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14

  甲方(实际出资人、股东):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名义出资人、代持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甲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甲方系公司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代持股权(包括预留股权)为限,享有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收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法律赋予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约定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系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权的名义出资人,对代持股权相对应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权利。

  现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代持股权基本情况

  1.甲方在公司设立时认缴出资______元,占公司股权的______%,认缴出资方式为现金;

  2.甲方上述股权由乙方代为持有,乙方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全部由甲方提供,并委托乙方全部代为投入,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3.乙方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的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与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二条委托代持权限

  1.在股权代持期间,除本协议约定的限制条件外,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后,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2.公司的日常事务表决由实际出资人行使,甲乙双方应签署《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时生效,自本协议终止并办理完相关手续时为止。

  第三条委托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本协议终止、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时终止。

  第四条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持,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任何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职务行为限制及报酬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提名,并担任公司______职务,任期与代持股权期限相同,代持股权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主动辞去______职务;

  2.乙方行使______权利时,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全部规定进行;

  3.在代持股权并担任______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协议对______全部义务性要求,如需要以______身份参与表决时,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内容进行投票;

  4.乙方不得利用______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全面、及时赔偿;

  5.乙方______身份依据代持股权的约定而产生的,乙方不因该身份收取公司和甲方的任何报酬。

  第六条代持股权的转让及乙方的协助义务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

  2.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无条件接受,并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特别事项

  1.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安全和完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3.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该股权。

  第八条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所涉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或暗示;

  2.本协议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3.一方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期限届满时;

  (3)甲方直接持股时;

  (4)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

  (5)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甲方该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甲方认为需要变更和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2.协议变更或者终止,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完成股权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15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 元;

  出资的方式为: ;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

  5、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从本协议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根据甲方提名,并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与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主动辞去董事职务;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1、代持股份、担任董事的报酬一并以董事报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则上,代持股份报酬已包含在内,不再单独计算;

  2、董事报酬以每月 元计算,按公司工资制度发放,但乙方同意将每月工资的 %作为忠实履行本协议的担保;

  3、乙方如果确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一职,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方式领取报酬和提供担保:

  4、除以上约定的报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事项或担任董事职务而要求任何其他的报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但解除协议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预通知;

  (2)30日内,乙方应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3)3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

  (4)解除协议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协议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协议的程序进行。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2、乙方应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3、本第十三条所涉及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十四、特别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十五、争议解决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

  乙 方:

  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订立地点:

  股权代持协议书 16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号码: 电话号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代为持股事宜

  二、委托内容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_____元的_____%。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述组建公司出资入股的委托代理人。乙方系甲方的名义股东。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A、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B、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C、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D、代甲方收取甲方入股的上述股权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在公司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

  E、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F、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出资入股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甲方应如实将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乙方验证,并向乙方提交经乙方验证后的材料复印件;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乙方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4、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相关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股权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作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超越代理权限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损害甲方利益;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甲方享有的股东权益;

  5、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6、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

  7、在未获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表股份"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8、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时,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9、乙方承诺将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内如数转交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0、如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免费为甲方代为持股。

  六、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乙方有转委托权。

  七、委托期限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为止。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董事会备案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1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甲方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

  甲方实际持有公司股份 ,并由乙方代持,甲方已支付对价,甲方就乙方代为持有的以上股份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义务。

  二、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三、委托事项

  甲方承诺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公司的股东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原则

  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中所行使的股东权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事先告知甲方,均由甲方作出决定。

  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角度,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方向,可以先行处理相关事务,但事后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补办相关委托协议。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五、代持股份的处理方式

  1、乙方处理代为持有的`股份所产生的一切,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出售乙方代为持有的股份时,甲方需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价格和股份数额。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将处理结果告知甲方,若出售成功,应立即将净收益金额汇入甲方账户。如乙方不按时划转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六、保密责任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所有事项向第三方明示。

  七、争议解决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股权代持协议书 18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名义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甲方为实际出资人,有意通过乙方名义持有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份,以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乙方同意作为名义股东,代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

  甲方实际出资购买目标公司股份,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______%。

  乙方同意作为名义股东,代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上述股份,并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具名。

  甲方享有目标公司股份的实际所有权,并承担与股份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收益。

  二、股东权利行使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愿,在目标公司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确保甲方意志得以体现。

  乙方应代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公司账簿、参与分红等。

  乙方应代甲方领取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等。

  三、收益分配

  目标公司产生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在收到上述收益后,及时将收益交付给甲方。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保密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或未将收益及时交付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代持费用(如有),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实际出资人):(签字/盖章)

  乙方(名义股东):(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19

  甲方:___(实际出资人)

  营业执照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

  乙方:___(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的名义持有人,该出资为甲方实际出资。

  3、乙方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相应的股权,并不收取报酬。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名下,所得的股权转让款项由甲方所有。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在乙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公司,将所代持的股权,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转由甲方指定的人持有。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及其所得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乙方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应无条件支持和按照甲方意见作出表决。

  5、乙方在发生大额负债(人民币___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股权的安全和完整。

  6、乙方明确知道,按照本协议约定所代持的股权,不属于自己的个人和家庭财产范围,并已经将上述的情况明确告知自己的继承人。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20

  甲方:___,身份证:___,住址:___,电话:___。

  乙方:___,身份证___,住址:___,电话:___。

  鉴于:

  1、甲方与___共同投资设立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___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万元占公司___%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21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年____月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2.此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系甲方委托乙方受让原股东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受让来源于原股东___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作为该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甲方授权乙方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甲方授权乙方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作为上述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基于此的全部投资收益;

  2.甲方有权将“代持股份”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5.甲方保证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后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均全部归属于甲方;

  3.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不得对“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保证在以股东身份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5.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代表股份”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对方与“代持股份”相应投资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

  股权代持协议书 2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为支持本公司上市,优化股份结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___份有限公司股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持有的____________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的名义持有人,双方签订本代持协议。

  二、委托代持时间

  委托代持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日至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具体交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标的物交割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总购买价_______万元),自动正式委托乙方代持。

  2、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委托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兑现资金乙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部转账到甲方指定帐户。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代持期间,代持标的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将代持股份转让或抵押。

  2、乙方收取甲方代持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整)。

  3、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现金分红,乙方应在代扣税金后全额转给甲方。

  4、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送股或转赠股份,其增加股份自动加入标的物并享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5、乙方有权在委托代持期间行使代持股份的投票权以及其他正常股东权利。

  五、代持期限及股份回购事项

  1、如果双方约定时间内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为成功,双方约定代持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代持期限到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名下代持的由甲方出资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回购,回购价格为:甲方原购买价格_______元(购买后年限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卖出价格按当天该股平均成交价格计算,卖出指令由甲方在当日_______点前书面送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后指令生效。

  3、股票卖出兑现资金以及分红现金乙方逾期转给甲方,乙方按每日_______%支付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指令及时卖出股票,致使甲方遭受损失,其损失金额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得到甲方指令擅自卖出或转让委托代持股份,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

  (2)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23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名义股东):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实际出资购买并持有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份,但出于某些原因,甲方希望由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该股份。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安排

  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元,持有目标公司______%的股份。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上具名,并代为持有上述股份。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目标公司股份的实际所有权及相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分红、表决权、知情权等。

  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根据甲方的指令,在目标公司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并在需要时协助甲方行使其他股东权利。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代持的`股份,亦不得将代持股份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将代持股份转回至甲方名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三、费用和报酬

  甲方应支付乙方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费用、税费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不享有代持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也不承担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保密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实际出资人):(签字)

  乙方(名义股东):(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24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乙方(名义股东):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_____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间,基于甲方股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八、保密约定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指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25

  协议编号:

  委托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

  受托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

  经营实体公司: 简称:丙方

  鉴于甲方系丙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丙方总股本数为__万股。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万元,持有丙方__万股(持股比例:__%)。

  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其持有的丙方的__万股(持股比例:__%)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置。上述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持甲方在丙方中的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其对丙方出资所享有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1.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代为行使甲方所享有的对丙方的权利。

  1.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丙方股东名册以及相关工商登记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以股东身份参与丙方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4丙方对甲方实际股东的身份及甲乙双方的股权代持安排知情并且不持异议。

  1.5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丙方__万股(持股比例:__%),计出资金额¥: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委托乙方代持。

  2.2甲方实际持有的公司股权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

  2.3甲方在丙方设立时认缴出资已全部缴足。

  2.4甲方作为委托人,在工商登记上具名时无须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需承担相应税费。

  三、委托代持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登记为丙方持股平台股东之日、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之日或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如乙方终止本协议,丙方有义务为甲方办理股东具名登记以使得甲方被真实登记为公司持股平台股东,乙方对此应予以配合。

  四、知情权、参与管理权、收益权、转让出资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4.1知情权:甲方享有对丙方经营管理状况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或直接向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4.2参与决策权: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或参与对丙方的决策权。乙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当与甲方进行沟通;就丙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行使表决权时,乙方必须事前和甲方进行沟通,并按照甲方的指令代甲方行使对公司的表决。

  4.3收益权:甲方基于对丙方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乙方应将代为行使该项权利所产生的收益,于三日内转账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4.4转让出资权: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经持有公司一半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同意,甲方有权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指定的其他股东名下,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同时由第三人依照本《委托持股协议》享有甲方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4.5剩余财产分配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甲方有权取得依照出资比例分配丙方的财产;乙方应将甲方应取得的丙方财产转交甲方。

  4.6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为避免甲方股权因丙方增资而遭受的股权稀释,甲方有权依照公司法及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同等比例优先认缴增加的注册资本金。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甲方对委托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在公司未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时,同意将委托股份全部转为持股平台的实际出资。

  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可委托乙方行使丙方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乙方根据甲方授权,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乙方收到股东会召开通知后一日内须告之甲方(短信、微信、挂号信、快递、当面送达均视为甲方收到),甲方应于一日内与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甲方弃权。

  5.3甲方经拥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甲方遇乙方未经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6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甲方有权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第三人(限内部股东)名下,或成为公司持股平台股东,乙方同意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5.7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或成为公司持股平台股东。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置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得利用代持的甲方在丙方公司中的股权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6.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的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司法保全的,乙方应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提供反担保,以此申请解封。

  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或出现不当履约行为,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乘以股份数量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按成交价的3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仍有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6.7在甲方拟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擅自处置的,与之相关的合同均不发生效力。因第三人善意取得相关权利的,乙方按照其处置所得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七、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其自身行为及原因,使甲方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时,由此产生的全部诉讼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

  9.1本协议如有与《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和《________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冲突,以公司章程和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为准。

  9.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9.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年__月__日签署于。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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