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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在学习、工作中,汇报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汇报就是把某个阶段做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后报告给上级领导,话说回来,你知道怎么写汇报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县委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促进我县城市公交科学发展,给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乘车环境,擦亮城市名片,树立窗口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公共客运保障能力,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我局通过深入兄弟县(市)开展城市公交经营考察调研,汲取先进经验,拟定初步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公交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城市公交公司2家,即:湘运集团公汽分公司和xx县红色景区旅游公司,经营性质为股份制,目前上述2家公司经营期限均已到期。共有公交车辆33台(其中湘运公汽公司28台车辆使用年限已近7年,红旅公司公汽5台车辆使用年限已近3年),拥有公交线路5条(其中湘运公交公司4条,红旅公司1条)。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区面积拓宽,道路交通状况进一步完善,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公交企业主体管理不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等诸多因素,导致城市公交运营矛盾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创国卫等全县重大工作,造成了社会负面影响和不稳定因素,各种难点、热点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根治,城市公交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已迫在眉睫。
二、公交管理主要措施
为切实规范城市公共客运秩序,营造良好的城市公共客运氛围,在县委、县政府及各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有140人、28台宣传车参与,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开展了客运秩序文明导劝活动,发放资料700余份,并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召开了公交公司座谈会5次,维稳会10余次,督促公司每月召开安全例会。二是加强管理和规范力度。设立了城市客运管理股,加强公交企业和车辆的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督促企业整章建制,完善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三是加大城市"打非治违"力度。以城区"百日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大规范管理力度,20xx年共查处非法营运摩托车、面的车500余台次,为城市客运秩序稳定有序发展提供了保障。四是认真组织调研考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先后8次赴江西永新、衡阳常宁、攸县、醴陵、市公交公司等地开展调研,通过学习先进管理方法,努力探索适合我县的公交经营管理办法。
三、城市公交经营改革初步方案
通过汲取调研学习经验,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和相关单位提交经营计划书情况,初步拟定三种公交经营管理改革方案,供领导参考。
(一)公交经营方案
第一方案:国有经营、公车公营。
1、经营性质。"国有制"经营。即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城市公交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城市公交改革方案和维稳保障机制,合理整合现有2家公司资源,注册成立1家国有性质的城市公交公司,无偿使用公交经营权,彻底消除股份制公交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采取承包、挂靠经营带来的弊端。
2、经营模式。"政府主导、公司运作、公车公营、行业监管"。政府主导即:由县委县政府确定公司经营主体,授权县城投公司成立xx县城市公交公司,并明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公司运作即:由公司制定公交管理和经营方案,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工作人员骋用、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严格依照法定和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规划的公交线路、车辆(详见附件四)开展公交经营活动;公车公营即:公交运营车辆所有权归属国有,不以盈利为目的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挂靠、承包经营,努力把城市公交做成公益事业,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实现城市公交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态势。行业监管: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城市公交企业经营管理、车辆运行等进行监督检查。
3、资金投入(共计4447.5万元)。采取"政府投入,自负盈亏"方式。政府投入即:县委县政府无偿划拨公交公司经营所需站场、始发站亭、沿途候车点、加汽站用地,并将公交运营设备(60台)、站场及亭点建设、加汽站等附属设施投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详见附件一),同时制定相应的长效补贴、补偿机制,用以公司承担社会福利性和政府指令性支出及亏损。自负盈亏即:由公司自主负责城市公交经营管理,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对自己的经营成果好坏及盈亏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方案:国有控股、公车公营。
1、经营性质。 "国有股份制"经营。即县委县政府委托县城投公司与企业合资注册成立xx县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无偿使用公交经营权,注册资金1000万,其中县城投公司控股49%,合资方控股51%。
2、经营模式。"政府主导、公司运作、公车公营、行业监管"。政府主导即:县委县政府负责对原有2家公交公司经质、车辆及人员妥善处置,委托县城投公司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公交经营方案,确定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职务及质数;公司运作即:由国有控股公司制定公交经营管理方案,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工作人员骋用、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严格依照法定和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规划的公交线路、车辆开展公交经营活动;公车公营即:公交运营车辆所有权归属国有,不以盈利为目的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挂靠、承包经营,努力把城市公交做成公益事业,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实现城市公交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态势。行业监管: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城市公交企业经营管理、车辆运行等进行监督检查。
3、资金投入(共计4365万元)。采取"政府投入、企业出资、自负盈亏"方式。政府投入即:县委县政府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控股,无偿划拨公交公司经营所需站场、始发站亭、沿途候车点用地,并将站场及亭点建设、附属设施投入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支出,共计1835万元(详见附件二),同时制定相应的长效补贴、补偿机制,用以公司承担社会福利性和政府指令性支出及亏损。企业出资即:企业负责60辆运营设备及配套设施等资金投入,其中30台闲置车辆整修后评估180万元,所有投资纳入股本设置,共计投入2530万元。自负盈亏即:国有控股公司自主经营,自主管理,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对自己的经营成果好坏及盈亏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方案:公司运作、自主经营。
1、经营性质。 "公司股份制"经营。县委县政府采取优先经营原则,结合申请成立公交企业的经营资质、经营规模、服务能力等综合评价情况,确定1家股份制公交企业为经营主体。
2、经营模式。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财政补贴、规范管理"的模式。政府主导:即县政府牵头组织考察申请经营公交企业,与符合经营资质条件企业签定"公共汽车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无偿出让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制定城市公交改革维稳工作机制,妥善处置现有2家公交公司经营资质、车辆及人员。企业运作:严格依照城市客运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要求,制定城市公交经营方案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法定和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规划的公交线路、车辆开展公交经营活动;负责企业工作人员骋用、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并负责公交经营所用车辆购置、站场和候车点建设等相配套设备设施的全部资金投入。财政补贴:制定优惠政策,落实有关公交优惠政策,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公交企业开展站场及候车点规划、选址、建设等工作;规范管理: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企业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做为政府奖励和确定经营资格的重要依据;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城市公共客运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城市公交企业经营管理、车辆运行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资金投入(共计5447.5万元)。采取"企业投入、自负盈亏"的方式。企业投入即:企业自筹资金负责公交运营设备(60台)、公交站场、候车亭、加汽站等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的全部投入,并交纳1000万元抵押金(详见附件三)。自负盈亏即:企业自主经营,自主管理,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对自己的经营成果好坏及盈亏承担全部责任。
四、问题和建议
为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改革步伐,目前有以下问题亟待政府予以明确:一是确定公交经营主体。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同等条件优先原则,由湘运集团责任有限公司经营;二是确定企业公交经营期限。建议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许经营期限10年;三是确定优惠补贴标准。依照国家的燃油消耗补贴政策发放燃油补贴,并建议按公交冷热线的经营效益,平均给予约2万元/台的老年人、残疾军人等免票、半票财政优惠补贴;四是确定公交经营站场。建议由政府无偿划拨公交站场使用土地,站场建设由经营者负责。五是确定站点规划建设。建议政府牵头组织交通、交警、城管、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实地勘查后制定站点建设方案,站点建设由经营者负责。六是明确原公交公司经营到期处置方式。建议政府牵头,按照合同对现有2家公交公司予以处置。七是明确公交公司管理方式。建议对公司采取企业管理、政府评价、部门监管的方式,政府每年对公司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政策优惠补贴相挂钩,评价优秀的给予奖励,全额发放优惠补贴,存在问题的予以整改,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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