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合同

时间:2022-03-10 18:57:25 合同书 我要投稿

保养合同9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养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养合同9篇

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需要在进行日常零星维修工作。要求乙方负责做好零星维修工作,此零星维修设备为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经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

  一、设备内容,设备要求:

  1、在上班时间进行维修时,不能影响正常的学校秩序,同时需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施工时不能影响其他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2、 工作时,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施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不能危及原有设施,若有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修复,甲方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乙方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自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自身的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二、设备造价:按实际结算费用为 (小写: 元)(具体费用见验收清单)。

  三、付款方式: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保质期: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此维修设备在 年 月 日已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五、乙方须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做好现场施工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施工工具由乙方自理。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账号:

  年月日:

保养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对乙方使用的工程机械,以定期保养检查,实施健康诊断服务,长期为乙方机械提供优惠的零件和维修,使乙方机器处于最佳运转状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 乙方用户基本信息:

  用户名称: ;联系地址: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机械信息:

  机型/机号: ;发动机型/机号: ;工作小时: ;

  2、 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每隔250h或500h的终身免工时费定期保养服务;

  (2)在保养的同时,免工时费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排除现场可排除的故障;

  (3)每天/每周例行保养的指导和技术咨询;

  (4)提供专业、快捷的维修服务;

  (5)提供小松、山推等工厂的纯正配件;

  (6)在南京钢加购买的零件可免运费送货上门(大件除外);

  (7)因甲方保养或维修不当所引起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接到乙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出发,承诺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3、 乙方需履行的义务:

  (1)凡享受以上优惠服务条件的乙方,需在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所属服务网点购买配件。

  (2)乙方在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服务网点购买配件时,需索要正规发票。甲方将依据提供的正规发票实施相关的质量保证。

  4、 保证期外维修的收费规定:

  (1)对乙方使用的机械在超出产品保证期时发生的故障,如需甲方维修时,乙方需支付给甲方适当的工时费和里程费;

  (2)工时收费标准为:按维修的.标准工时收取费用,单价工时费以80.00元/小时计算;

  (3)里程收费标准为:按来回公里数向乙方收取,单价里程以2.00元/公里。

  5、 收费方式及质量保证:按每次发生的费用合计金额当次收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提供正规发票后支付费用。乙方可凭发票享受修理的保证期三个月,零件可享受六个月的保证期。

  6、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从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所属服务网点购买配件购买零配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乙方使用的机械年限,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时,本合同自动作废;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xx市xx区招商局驻xxx办事处

  乙方:xxxx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计划,促进浙江与XX市XX区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招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心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根据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反馈建议。

  4、邀请有意向企业和甲方负责人在台州进行小规模对话,现场由甲方代表解答企业投资疑问。

  5、安排有意向企业到上街实地考察,对考察后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落实。如果企业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在当地或台州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伍千元,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20%,余额在至少与企业达成一个项目合同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圴认可的投资客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其它费用由客商承担。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6%(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5、如果引进项目,按照“xxx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奖励。

  四、附则:

  1、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企业,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xx市xx区招商局 乙方(盖章):xxx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驻xxx办事处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无疑是合同法中最重要的责任形式,性质上仍然属于法定责任。由于违约责任产生于当事人对有效合同的违反,故归之为基于合同的责任。中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规定,在现时学术界通说的是严格责任原则,体现在《合同法》第107条,该条对违约方承担责任没有规定以违约方的过错为要件。

  中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严格的,违约者获罹责任容易,免除责任困难。因此,十分有必要归纳中国《合同法》所允许的违约免责原因。《合同法》规定的免责原因仅有第117条的不可抗力,意外原因和情势变更都没有成为合同法认可的免责原因。债权人过错当然是免责原因,但《合同法》并没有单独给予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没有可资引用的独立条文,而是体现在各分则条款中。如买卖合同中的延迟受领,运输合同中的包装瑕疵,保管合同中的货物的自身瑕疵等等。因此,《合同法》中法定的免责原因应该是:不可抗力和债权人过错。除法定免责原因外,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这属于约定免责原因。约定的免责条款受到合同法的限制,规定在第39条、40条、53条,以避免当事人以约定免责条款为手段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重大失衡,尤其在格式条款中。

  二、合同上的补偿责任是指什么

  补偿责任是相对无效合同中的赔偿责任和合同生效后缔约责任的概括。这一类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的背景下,但责任的基础不是合同的约定,而是法律的规定,即对法定义务的违反。但由于以合同有效为背景,所以将之归入基于合同的责任类型。从逻辑上看,补偿责任是介于基于合同责任和基于合同法责任的中间地带。

  相对无效的合同,相对于绝对无效而言,受利益损失的当事人有撤消合同的权利,合同在撤消后归于无效,按无效合同处理。但当事人也有选择不撤消合同,让合同有效的权利。合同在不撤消的情况下,合同相对人对受损失的当事人所负的赔偿责任,即称之为补偿责任。只有承认相对无效合同中存在补偿责任,才能解决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时的利益失衡问题,也才能完善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当事人“变更权”的内容。有主张相对无效的合同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即无权要求补偿,这种观点不失为一种观点和主张,但是目前难以为审判实践所接受。

  补偿责任的另一种情形是合同生效后的缔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局限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属于狭义的缔约过失,有学者称之为前合同责任。因此,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他人受损失,如果合同不生效或不成立,可以按照合同法第42条规定处理;如果合同成立,受损当事人又选择合同有效,此种情形下的责任不属于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归入我们所主张的补偿责任类型。

保养合同 篇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检验科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 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徐州地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徐州地区以外的用户,乙方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为保证乙方更好的为甲方服务,甲方检验科所用的试剂及耗材全部由乙方按不高于市场的价格提供。

  第三条 结算金额及方式

  1.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2.甲方当月所消耗试剂及耗材的金额,于次月25号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年

保养合同 篇4

  甲方:xxxx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为规范支出,节约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甲方通过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后续签合同 确定乙方为20xx年7月1日 ~20xx年7月1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区域国税局 (以下称用户)的机动车辆维修,也可以承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的机动车辆维修.用户车辆在乙方维修时,乙方应与用户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乙方与用户签订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诺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同样有效.

  第二条 用户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和维修材料费不超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第三条 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管理费率(维修材料加价率).

  第四条 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为正厂件.为保证维修车辆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对用量较大的通用零备件和耗材,甲方如认为有必要可以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供应商,乙方必须到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

  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正厂辅助材料和正厂工艺.

  第六条 用户车辆送修时需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未持有《送修单》的车辆,乙方不得维修(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单,但必须得到用户车辆管理部门的确认),否则,甲方不支付维修费用.

  第七条 费用结算 :用户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验收合格并签字,乙方据此定期直接与用户结算.需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由用户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由保险公司支付.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以及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各单位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机动车维修标准.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的,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无故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送修单》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用户回复同意重新补报《送修单》后,乙方按正常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报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车辆维修结束后,要将维修车辆换下的配件交用户接收司机检验由用户进行处理,未经用户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处理.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同时附有《送修单》回执联,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在《送修单》上不能将材料费列全的需单列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及时登记车辆维修情况,定期向车辆所属单位提报维修,维护建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车辆维修合同规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

  二,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未征得甲方同意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监督管理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以上的;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的.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2,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4,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中各种行为的.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条 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保养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x医科大学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设备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设备概况

  1.1设备名称:

  1.2设备地点:x医科大学

  1.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4工期:本设备自签订合同起 年 月 日前竣工。

  1.5设备质量:合格。

  1.6合同价款(人民币): 大写 (¥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3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设备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涉及经济签证的,需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职责:

  3.1 设备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设备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2劳动安全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不得随意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设施,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和遵守甲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

  3.3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对违反责任者将从重处罚,所处罚金将直接从设备款中扣除。

  3.4成品保护方面:乙方应加强成品保护工作,既要防止成品被别人破坏,又要防止破坏别人的成品。属乙方自己的成品,破坏后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破坏其他人的成品,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从设备款中扣除。

  3.5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否则应承担相应费用。

  3.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3.7保险和设备施工期间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

  3.6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四条 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五条 设备质量及验收标准

  5.1本设备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设备质量检验评定同意标准》(GBJ300-88)等国家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设备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设备和中间设备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设备和中间设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设备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设备款结算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

  (1)固定价格。

  (2)中标价(含投标风险)+经济签证。变更部分按实际发生的设备量决算。涉及经济签证的,需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设备计价规定计算造价,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设备结算采用定额:20x年《全国统一建筑设备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第二版)、1999年《安徽省装饰设备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价目表》、《全国统一安装设备预算定额20x安徽省估价表》。材料价格采用 年 月份合肥市建设设备市场价格信息。

  6.3取费标准:按四类取费。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本项设备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设备因自然力等主客观因素出现松动、脱落等现象,乙方需在2日内到场免费维修。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设备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70%的合同金额;

  8..2经安徽医科大学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决算价的95%,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2结算价的5%留取设备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招标人退还该设备质量保证金(无息)。

  第九条 材料供应约定

  9.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本项目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9.2凡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设备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0.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元违约金。

  11.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设备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来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1.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设备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合肥地区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建设设备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3.1在本次施工中乙方要时刻注意施工安全,同时尽量避免在校园内产生很大的噪声,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人身安全。

  13.2乙方严格按程序施工,每道程序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施工下一道程序,从而确保设备质量。

  13.3在施工中,本设备如有变更部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给予办理经济签证。

  13.4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造成已完设备量返工,甲方因承担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地、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招投标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合同未明确的内容一律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发包方: x医科大学(盖章) 承包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保养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30号令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 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 )①. 火灾自动报警; ( )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③. 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 )④. 气体灭火系统; ( )⑤. 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 )⑥. 泡沫灭火系统; ( )⑦. 防排烟系统; ( )⑧.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 )⑨. 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 )⑩.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 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 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 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 %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 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代 表:

  乙 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养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综合服务楼

  二、维修保养范围: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201 年4月22日起至20 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详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详见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保的补充报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养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机器正常工作及提高机器的使用率,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对我方以下办公机器进行提供维修/保养年度服务,详细条款以下:

  第一条、 合同内容:办公保养机器名称(以下称机器):

  第二条、日常维修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台)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不包含或包含零件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季 □半年□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1、每个*度(3个月为一季度)结束后10-15日内支付上一个季度维修保养费用,并同时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作为结算凭据;

  2、不足一个季度按实际提供维修保养月份计算。

  3、甲方更换的零件耗材费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收取发票后15天内支付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指导使用者正确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

  2、 提供一个设备正常使用的'环境;

  3、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以免机器故障扩大;

  4、 不可将乙方贴在机身上的号码标签转移或除去;

  5、 甲方不得擅自对机器进行拆装改造或另请他人维修。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新机安装时,免费进行机器安装、调试、操作培训;

  2、 消耗材料(感光鼓、暗盒、载体、碳粉)均不是机器零配件,因此不属保修范围;

  3、 保修期内,甲方需使用原装耗材及零配件,乙方有权拒绝安装非原装耗材及零配件;

  4、 为保证甲方机器在保养期内能正常运转,乙方自签订合约之日起壹年内,每月定期上门对机器进行一次检修保养。如机器临时发生故障,甲方电话呼叫后,乙方将在 5 小时内派人上门维修;

  5、 维修中所更换的零配件,则乙方征得甲方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6、 乙方所向甲方提供的耗材及配件价格均为客户优惠价;

  7、 乙方免费培训甲方正确使用机器及排除简单故障;

  8、 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提供技术咨询;

  9、 为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建议客户买乙方的原装耗材及零配件;

  10、如甲方的设备须搬迁,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以确保双方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电网电压不稳定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造设备损坏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执份,乙方一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保修期内如有任何问题,请直接与本公司联系。

  维修服务电话: 。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字:签字:

保养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程控交换机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就乙方为甲方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设备(设施)提供维保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保养对象:程控交换机设备(细项附明细表)

  2.保养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月,保养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合同金额:收费标准按每月每线为人民币元。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本合同,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4.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即元整(¥元);在乙方完成全部维修保养服务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即元整(¥元)。乙方须在每次收款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合法发票。

  二、工作范围

  1.例行检修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乙方必须每月度对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甲方程控交换机设备进行一次例行检修,在每次执行时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执行完毕后应由甲方确认。每次进行例行检查的内容见附表一。

  2.维修及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完善的技术咨询及远程遥控式管理,甲方可致电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查询及要求提供服务或技术支援,需维修的,乙方对甲方现有等有关器材进行维修及护理。

  3.日常维护

  甲方可致电或传真向乙方要求提供现场维修服务。乙方按故障情况安排工程人员对甲方电话系统进行现场或遥控检修,并承诺于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起个小时内进行,并且在个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使用。

  4.紧急维护

  甲方之电话系统如发生以下故障:话务台不能操作,所有话机不能呼出呼入,计费系统失灵或超过半数或部以上话机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可要求紧急维修服务。甲方可直接电话通知乙方二十四小时当值工作人员进行抢修。乙方应于接到通知起个小时内安排员工到场处理, 个小时内恢复基本使用。

  5.配件价格

  对代维用户,损坏之配件或电路板,当享有优惠价格,修理旧板费用为新板价折,以旧板换新板,费用为新板价折,如购买新板,费用为新板价折算。新板价格以市场价为标准优惠。

  6.不包括之事项

  如因甲方不小心处理、非正常操作、电压不稳、过量电流影响、雷击、水灾、火灾或天灾而导致系统损坏,其维修费将由甲方另外支付乙方。

  7.不受控制之情况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影响乙方人员之工作交工期及进度,乙方均不负责,亦不与本合同发生抵触。

  8.抢修服务

  乙方提供热线抢修服务(抢修热线电话为:_________),对于在约定抢修时段里提出的抢修要求,乙方应做到在_____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__________抢修完成。

  9.抢修时段

  热线抢修时段

  三、双方责任

  时间类型热线抢修应答时段选择

  1 法定工作时间

  2 周一至周日,每天8 小时

  3 周一至周日,每天12 小时

  4 周一至周日,每天24 小时

  1.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清单确认乙方的保养行为及对乙方之服务提出评价。

  (2) 甲方在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及时付款。

  (4)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和要求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在保养期内应定期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乙方应保证维修的及时到位,如因乙方不按约定时限维修保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将该项维修保养事务委托给第三方,由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 定期书面向甲方通报保养及维修的情况。

  (3) 定期书面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4) 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设施),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其它财产、人身损害或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6)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第1 款、第2 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每重做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3 款、第4 款之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甲方逾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违约金。

  五、其它约定

  1.如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期满后结清维修保养费用及交接维修事宜。如本合同期满,而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结束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年。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__ _份,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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