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预案

时间:2022-02-26 13:00:3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卫生应急预案(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卫生应急预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卫生应急预案(通用5篇)

  卫生应急预案1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教育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对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敚斎、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消洁卫生。

  三、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保障措施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卫生应急预案2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规范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镇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由镇政府分管卫生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卫生院、第一社区、第二社区、第三社区卫生院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纪委、派出所、财政所、广播站、学校、安监办、爱卫会和各村(社区)等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漕河镇辖区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卫生救援和上级安排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组织协调各部门高效、有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各种应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成立医疗卫生救护小组

  由卫生院分管医疗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行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急诊科、护士站、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主任为成员。负责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伤病员的救治和转送工作。

  3:成立卫生防疫小组

  由卫生院分管防疫副院长任组长,公共卫生科主任任副组长,防疫保健科和公共卫生科的人员为成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收集资料;向群众宣传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防治措施和健康教育;负责各种疫情的报告、流调、监测、消杀灭工作。

  4、成立后勤保障应急小组

  由卫生院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行政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主任任副组长,保卫科、救护车队、财务科、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相关人员、物资、药品等的储备、调拨等应急供应;负责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紧急用车和各种应急工作的协调与沟通。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原则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

  2、及时报告原则

  在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调查与控制并举原则

  坚持调查和控制并举的原则,尽快查明传播途径及主要危险因素,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4、分工合作、联防联控原则

  在政府的领导下,乡镇卫生院负责积极救治、转运患者并开展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配合卫生监督局收集有关证据,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

  5、信息互通、及时发布原则

  对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置的相关信息,建立快速上报渠道。及时公布事件有关信息,传达政府对群众的关心,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经国家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论证,出现危害严重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呈快速扩散趋势。

  2、重大事件(Ⅱ级)

  经省级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论证,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波及到2个以上县(市)行政区域,并呈扩散趋势。

  3、较大事件(Ⅲ级)

  经县(市)级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论证,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危害严重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五、应急响应

  1、较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响应急防控现场指挥部负责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响应按照上级主管机构统一指挥和指导,联合开展疫情处置和防控措施的落实。

  六、监测与报告

  1、监测

  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建立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组成的监测网络,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不明原因疾病。

  2、报告

  卫生机构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上级报告。

  七、现场控制措施

  1、无传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

  (1)、积极救治病人,减少死亡。

  (2)、对共同暴露者进行医学观察,一旦发现符合本次事件病例定义的病人,立即开展临床救治。

  (3)、移除可疑致病源。如怀疑为食物中毒,应立即封存可疑食物和制作原料;职业中毒应立即关闭作业场所;怀疑为过敏性、放射性的,应立即采取措施移除可疑的过敏原、放射源。

  (4)、尽快疏散可能继续受致病源威胁的群众。

  (5)、在对易感者采取有针对性保护措施时,应优先考虑高危人群。

  (6)、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

  2、有传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

  (1)、现场处置人员进入疫区时,应采取保护性预防措施。

  (2)、按照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隔离病房要求,隔离治疗患者。

  (3)、如果有暴发或者扩散的可能,符合封锁标准的,要向当地政府提出封锁建议。

  (4)、对病人家属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严格实施消毒措施。

  (6)、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

  八、事件终止及评估

  1、事件终止

  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xxx批准后实施,并向卫生部报告。

  2、评估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终止后,要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社会心理评估。总结经验、发现调查中存在的不足,提高以后类似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供有益的经验。

  九、保障

  1、技术保障

  建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物资、医药器械和药品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疫苗、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设施。

  3、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卫生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1、为提高我镇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能力,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及时采取必要和恰当的相应行动。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相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各方资源。

  (四)应急任务

  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的应急任务是;

  1、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负责一般环境保护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3、协助区委、区政府、区环保局做好重大和较大环境保护的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一般环境保护应急电话投诉工作。

  5、接收本镇环境保护责任单位有关信息的报告,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应急行动。

  6、监督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到区环保局。

  7、及时向区环保部门报告镇内发生的突发环境问题。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

  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测组组成。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平时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而恰当地进行响应。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1、人员组成

  组长:付坚镇党委书记

  徐昌明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明建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刘勇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贵成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俊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信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镇安办主任

  成员:曾德模镇经发办主任、镇安办副主任

  江秉国镇党政办主任

  向文宣镇财政所副所长

  刘光明镇社事办主任

  许安国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珺镇国土建环办负责人

  倪云华镇拆迁办负责人

  罗周华镇综治办副主任

  刘国强镇派出所所长

  周代钢交警大队秩序四中队负责人

  邬黎德阳十中校长

  彭光勇涪江路小学校长

  龙定学镇卫生院院长

  邱俊镇供电所负责人

  唐行模镇兽医站站长

  各村(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由刘俊副镇长(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杨珺(国土建环办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2、主要职责

  (1)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协调各办所中心,各村(居)及企事业单位,按照业务所涉范围及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好环保工作

  (2)指挥和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

  (3)对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置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三)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负责镇环境保护应急日常工作,协调各(办)所中心、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3、接受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应急指示和指令,受理来自镇内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镇各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组织开展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的跟踪、监督。必要时,经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三、环境保护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重大环境事故(II级)、较大环境事故(III级)和一般环境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应急行动

  (一)准备

  镇环境保护日常准备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镇应急值班机构即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值班机构,负责接收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通知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时,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

  (二)启动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污染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组织实施,重大环境保护、较大环境突发事故由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全面负责。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和区环保局全面统一指挥。

  (三)联络与信息交换

  环境保护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即时畅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四)指挥和协调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时,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综合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和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6.及时向镇政府、县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监测

  镇环保部门配合区环保局负责协调组织环境保护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种类、强度,提供防护措施,为环境保护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区级、市级环保部门提供环境污染地方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六)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污染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

  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上级部门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2.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和恢复

  (一)应急终止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终止后,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5.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要组织有计划的配合好区环保局环境污染监测。

  6.责任追究。根据区环保执法部门调查结果,配合区环保部门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三)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区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六、应急保障

  根据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环境保护应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卫生应急预案4

  第一节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辽宁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总督导: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行政副院长、业务副院长

  2、办公室

  主任:主管医疗副院长(兼)

  常务副主任:医务科长、院办主任

  政治工作组:党办、纪检、人事科

  人力资源组:人事科、院办、医务科、护理部

  医疗救护组: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医疗保障组:药剂科、总务科、器械科

  后勤保障组:总务科

  信息宣传组:政工办

  安全保障组:保卫科

  对外联系组:院办、党办

  四、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五、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六、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准各听从院总值班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案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科教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指挥中心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卫生应急预案5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灾害事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2、做到平战结合、协同应对。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把平时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与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救援方式等手段上,实现平时与应急的有机统一。

  (二)编制依据

  根据《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XX市实施办法》,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自然灾害

  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地陷、浓雾、高温、雷击等灾害;对市容管理带来的影响有:

  ①城市保洁系统;

  ②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设施的安全;

  ③生活和建筑垃圾清运;

  ④灯光照明设施的安全;

  ⑤公厕及公共服务场所。

  2、事故灾难

  ①因作业失当,引起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损坏从而造成垃圾物流梗阻,影响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②大面积停电事故及限电等,影响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的正常运作;

  ③车辆行驶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大量垃圾或粪便进入水域,严重污染路面、水域;

  ④机动车辆泄漏,造成路面污染或破坏;

  ⑤其他对市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公共卫生事件

  突然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市容环境卫生的影响主要是疫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需单独收运处置。

  4、社会安全事件

  ①对大型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受到人为破坏,造成停产等;

  ②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堆积等;

  ③作业队伍群访、罢工等,可能造成城市不能及时保洁,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面貌,造成大量垃圾产生,垃圾、粪便物流梗阻,影响及时处理等;

  ④抗拒执法,或用暴力的袭击殴打环卫人员、城管执法人员和聚众闹事的行为。

  5、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重大事件

  特大型公共活动(指聚集人数超过2万人,需要突击应急保洁、垃圾收运等环境卫生服务的公共活动),纳入市容环境卫生保障系统。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要求,成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指挥部;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兼任总指挥;

  由市政府、城区政府等领导任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①研究确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部署和总结年度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保障工作;

  ②指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③在城市发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事故和必要时,决定启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并实施组织指挥。

  2、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兼顾平时管理工作和应急指挥工作的有效衔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统一部署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由城市有关管部门领导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兼任。

  胜利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办公地点。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

  ①当发生对市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相应响应级别的应急情况,做好协调与救援工作;

  ②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决定。

  3、城市各街道(城管办)成立市容和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组长由各单位负责人兼任,各城管和环卫所负责人兼任成员。

  办公地点设在各单位。

  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主要职责是:

  ①建立区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体制和机制,明确责任,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区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能力;

  ②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决定,具体负责对应区域内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突发事件的前期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③各级应急处置指挥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信息联系沟通。

  4、设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专家组,专家由应急处置指挥部聘任。紧急状态和必要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可组织专家参与相关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三、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及响应

  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由指挥中心应急系统启动与之相对应的响应级别;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即IV级响应(蓝色预警),是指在较小范围内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需要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度城管警察若干名,警车若干辆;区、街道(城管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调度城管执法队队员若干名及市政管理部门部分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即III级响应(黄色预警),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造成较大危害与威胁,需要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人带领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成员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度城管警察若干名、警车若干辆;城市、区、街道(城管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调动城管执法队队员若干名及市政管理部门部分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即II级响应(橙色预警),是指在较大范围内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副主任带领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到场指挥;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度城管警察若干名、警车若干辆;城市、区、街道(城管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调动带领城管执法队或需要跨街道区域调动人员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即I级响应(红色预警),是指在大范围内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需要城市、区政府和指挥部有关领导带领指挥部成员到场指挥;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动城管警察若干名、警车若干辆;城市、区、街道(城管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调动带领城管执法队和全体协管员或需要跨街道区域调度人员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通讯

  建立以城管指挥和城管无线对讲电话为基础,手机通讯为辅、分级联络的指挥网络。

  五、应急结束

  1、局部区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城市、街道(城管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上报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经同意后方可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正常工作。

  2、城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上报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或根据城市、区应急联动中心指令,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正常工作。

  六、保障措施

  1、信息保障

  指挥中心负责信息保障工作

  ①逐步建立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②逐步规范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程序。

  2、队伍及装备

  (1)建立道路保洁应急队伍

  ①城市环卫管理单位门应分别保持按不低于本市区道路正常保洁总人数的10%配置落实应急保洁队伍;

  ②各街道环卫单位应保持按不低于本区道路正常保洁总人数的15%配置落实应急保洁队伍;

  ③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队伍,年龄应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垃圾、粪便收运应急队伍

  ①城市、区环卫单位应分别保持按不低于本区垃圾、粪便正常清运总人数的10%配置落实应急收运队伍;

  ②各街道环卫管理单位保持按不低于本街道垃圾、粪便正常清运总人数的15%配置应急收运队伍;

  ③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队伍。备选的应急收运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

  ①城市、区环卫管理单位应分别保持配置至少4人的应急特种垃圾收运队伍1支;

  ②各街道环卫管理单位保持配置至少2人的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1支;

  ③应急收运队伍每人配置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4)垃圾运输应急队伍

  指从中转站到处理场的垃圾运输。

  城市、区环卫管理单位应配置至少10人的垃圾运输应急队伍1支,配置装载5吨以上的垃圾运输车4辆。

  (5)渣土运输应急队伍

  城市渣土管理由市市政管理部门编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需要紧急调用工程渣土用于抢险救灾等情况,应保证在1小时内组织100吨以上运力的渣土运输应急队伍。

  (6)市容环境应急队伍

  ①城市城管部门以市容环境日常巡查队伍为骨干,可增加协管员为补充,组成不低于10人的应急队伍,并分成若干巡查小组;

  ②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队伍,队员年龄应在25-45周岁之间。

  (7)广告亮化应急队伍

  ①城市市政路灯管理部门组成以巡查路值班队伍为基础,组成不少于4人的应急队伍;

  ②应选择年富力强,技能较高的人员进入应急队伍,并以男性为主。

  (8)水域清油污应急队伍

  ①城市江河垃圾漂浮物打捞队配置至少6人的油污清理应急队伍1支;

  ②配置防护服、救生衣、口罩、耐油防滑工作鞋、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3、物资保障

  各单位、街道环卫(城管)应储备易耗的各种应急处置物资,每年更新使用。

  4、资金保障

  ①应急处置专项资金,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日常运作和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维护等工作的资金;

  ②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城市政府、城管和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承担的任务予以保障;

  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由城市管理部门和区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应急状态解除以后进行核算;

  ④其他应急处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金支付渠道。

  5、培训和演练

  城市城管和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单位可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培训或演练。

  七、附则

  1、预案管理

  ①每年年底,根据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新变化新形势,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②编写、修订、完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工作,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2、制定与解释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权归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指挥部。

  3、预案实施时间

  《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拟定在年月日起施行。

  4、预案效力

  本预案一经发布,具有行政法律效力。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指挥部处于启动状态时,本城市所有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及作业服务的队伍,均须无条件服从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调度,参与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急处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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