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合同

时间:2022-02-08 13:18:30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实用的合作协议合同范文6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作协议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合作协议合同范文6篇

合作协议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于20xx年9月18日-19日在北京举办的“20xx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甲方发起并主办“20xx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乙方作为本次推介会的代理合作单位与甲方合作,推介会举办地点为北京、举办时间为20xx年9月18日—19日。

  第二条双方合作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策划、演讲嘉宾的.联系和确认、场地的落实与布置、对会场进行总体控制与协调,并负责保障本次推介会圆满顺利完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商之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媒体支持。

  4、甲方对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演讲嘉宾及用于招商的宣传材料,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5、乙方利用本身掌握的客户资源为本次推介会作招商工作,以付费客户为准。

  6、乙方招商收入,由乙方或参会人员直接以电汇形式在开会前一周内将会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7、乙方招收参会人员的会费,甲方按标准对招商价格7折与乙方进行结算。(注:甲方标准的对外招商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人)。甲方扣除乙方收入的应缴税金。

  8、乙方对外招商应保持和甲方一致或高于甲方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降价,如甲方发现乙方有降价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作代理资格。

  第三条法律责任:

  1、推介会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受到参会代表起诉,中国科技财富杂志社负责解决有关纠纷并承担责任。

  2、推介会期间如因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而非协议约定的事由导致本次推介会无法举办或无法如期举行,则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代理方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处理事宜,包括退票和协调。

  第四条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批漏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协议之不可转让性:

  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任何一方在取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协议书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让,否则实施转让方将视为严重违约,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协议书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2、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合作协议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

  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x公司一事,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三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确保所经营的公司稳步发展。

  二、合作期限

  初步商定,合作期限为10年。自20xx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投资要求及规模

  初步商定,本公司全部出资额为x万元。其中甲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乙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x%;丙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x%。

  四、出资要求

  本协议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投资各方必须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天内交齐本协议所约定的出资额。凡逾期交纳出资额的,按预期天数,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利益分配及风承担

  每个日历年终了后,进行财务决算,按盈亏状况和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和亏损负担。

  若有盈利,利益分配应当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完成。分得利益者可以将盈利取走,也可以将盈利的部分或全部留在公司作为再投资,公司接受后,应当对该部分新增投资给予计付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或按议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若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担亏损。亏损可以按公司的议定原则处理,由以后的赢利弥补;也可以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所分担的亏损额另行出资,补足亏损额。

  六、退伙或转让出资

  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不得退伙。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退伙時,应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若中途有人需转让出资,首先应当在合伙人内部转让出资。其他合伙人不收购转让人的出资额時,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

  七、重大事项的议定原则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正常经营時按议定的管理办法处理。若出现正常经营以外的情况或有另外的经营变化或改变经营策略、经营方向時,应当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待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八、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满自然解除。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時,本合同终止,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按時足额出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利息承担以外,还应赔偿因不能足额及時出资所造成的经营损失。

  正常经营过程中,如果有人非法占用合伙资金,视为违约,按本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该本分资金所能获得的盈利给予赔偿。

  十、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受托方:

  合同编号:

  房屋买卖三方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成交房产

  甲方自愿将自有的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产权证号为:;

  2、房产位于市区【县】;

  房屋结构:,房屋用途:;

  3、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可不填);

  4、房产权属转移时,附带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见(附件一);

  5、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房产的具体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产。

  第二条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上述交易总价款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

  (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房款支付约定,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按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比例,向丙方全额支付房屋首付款,即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也可预付定金,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而定。

  (2)该房产评估价格确定后,由乙方按实际首付款支付标准自行补齐差额部分,该首付款在产权转移完毕后,支付甲方。

  (3)剩余房款于银行发放贷款及产权转移完毕后,连同首付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如乙方所申请贷款因自身原因未能获银行批准,双方协商,选择解决办法:

  A:乙方自行筹齐剩余房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甲方;

  B:乙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C:终止本合同的进行,甲乙双方相互清退各种款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其办理过程中已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关于税费

  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计算及缴纳工作。税费分担经双方协商决定如下:

  甲方承担:0%,乙方承担:100%。

  第三条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

  1、甲、乙双方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经丙方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房地产交易部门及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及贷款手续。

  2.除房地产交易部门依法做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外,上述房产权属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通知受理之日为准。

  3.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在乙方或者双方合法委托人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时相互给予协助。由于双方任一方不积极配合手续办理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按违约情形处理。

  4、房产的公共维修基金在过户之日自动转为乙方名下。

  第四条代理费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1、甲、乙双方按各方委托关系,以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支付丙方代理费及权证过户代办费用,即:甲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元,及权证过户费¥元整;乙方按购买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元,及权证过户费¥元整;

  上述费用不包括交易过户过程中,甲、乙双方所需支付相关部门的交易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丙方上述费用。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可自行装修。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2、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甲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物业交割前所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物业及相关费用,物业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三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2、甲方交付房屋若与附件一描述不符的',甲方同意按向乙方补偿。

  3、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违约。

  4、甲方需妥善保管交易文件,并根据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在办理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及过户手续时,需甲方出面配合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

  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

  3、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甲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违约。

  4、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买卖申请后,将所有相关文件交甲方保管。

  三、丙方责任

  1、见证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按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交易所过户及银行贷款手续。

  3、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手续。

  4、甲、乙任何一方因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导致的交易不成功,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壹):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贰):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逾期付款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各项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15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交纳的定金甲方与丙方平分,不予返还,同时由乙方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合同终止。

  3、逾期交房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每逾期1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产成交价万分之伍(大写数字)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15天,甲方仍未交付房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1)有定金约定的,适用定金规则,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由乙方与丙方平分;或

  (2)适用违约金规则,即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退还其已收房款及利息,利息按10%利率计算,再按甲方已收款项的20%(大写数字)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与丙方平分,同时由甲方承担手续办理期间已发生的各项手续办理费用,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

  如因甲、乙双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违约一方所支付丙方的代理费用丙方不予退还。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协商不能解决的,可由当事方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诉讼。

  3、如甲、乙双方所留存合同内容不一致,则甲、乙双方共同以丙方所留存合同文本为见证标准。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各执一份,第四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所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条补充说明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甲方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乙方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章):联系电话:

  经纪人姓名:经纪人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作协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拓展、经营管理物业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一) 甲方协调开发商,将甲方参与投资开发的各类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权交予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二) 双方按比例分配共享经营利润。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年 月日—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双方可续签协议。

  第三条 合作原则

  (一)保密原则

  无论合作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合作关系终止之后,双方都必须对有关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经营管理信息和技术。

  (二)诚信原则

  双方都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在合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虚构支出,不得隐瞒收入,不得从事损害合作方利益的任何事情。

  (三)友好原则

  合作双方都应遵守友好原则,无论在合作过程中因任何事情发生任何分歧、争执,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第四条 股份比例及利益分配

  (一) 股份比例为:甲方40%、乙方60%。

  (二) 经营管理的利润按股份比例分配,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亏损、风险和法律责任按股份比例承担。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联络、协调和维持与开发商的关系,并负责洽谈和获取项目的物业管理经营权利,尽力争取最优惠条件;

  2.甲方以物业服务项目为投资资本,占项目利润40%;

  3.不参与物业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4.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有权制止乙方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因乙方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有权向乙方追索;

  5.出席双方经营工作会议并就乙方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意见;

  6.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的开展工作,共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品质;

  7.本合作协议有限期内,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同业合作。维护乙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发表任何损害乙方声誉、形象的言论,不做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事情。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全权负责项目可行性经营评估、人员组织、成本核算和具体经营管

  理。

  2. 按照60%比例投资,按投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法律责任,按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利润。

  3.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成本核算,每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财务审核。

  4. 每月召开一次经营分析会,向甲方报告当月经营状况、盈亏状况,对项目投资、亏损分担、盈利分配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解决方案。

  5.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经营,不得发生违法违规、徇私舞弊及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 积极参与和配合甲方与开发商的沟通、协调,负责起草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其他合作文件。

  7. 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核,积极采纳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8.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发表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形象的言论,不做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第六条 财务管理及监管

  (一)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由双方讨论确定后执行。

  (二) 每个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出具财务报表。

  (三) 经营管理成本按行业规范以实际发生为准。能提供正式发票的必须提供正式发票;不能提供正式发票的,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收据(盖章或摁手印);既不能提供正式发票,也不能出具收据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四) 税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定计算并缴纳。

  (五) 按照规定向乙方总公司缴纳管理费用。

  (六) 员工工资、福利等按项目所在地行业标准执行;分公司薪资按比例分摊各项目。

  (七) 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办公费等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 每季度对经营利润按比例分配并支付。

  第七条 债权债务

  (一) 甲乙双方自行对自己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负责,任何一方不为对方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 本协议合作过程中,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共同产生的债权债务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股份比例承担。

  第八条 协议终止及清算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协议终止:

  1.协议到期,合作自然到期;

  2. 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作;

  3.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继续合作。

  (二)合作终止后,应对合作期间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

  1.固定资产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折旧,残值按股份比例分配;

  2.经营管理的收益盈余按股份比例分配;

  3.经营管理中的共同债务按股份比例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严格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不视为违约。但需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或机构提供的报告、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可协商是否继续执行本协议或修订协议。

  第十条 其他

  (一) 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发生合作方意外伤亡或丧失履行协议的能力,由该合作方的法定继承人继续履行合作协议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经过管理过程中产生新问题,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三) 因为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分歧、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四)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20xx年月 日

合作协议合同 篇5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事,就合作举办司秀艳画展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于20xx年9月17日至20xx年10月3日提供10幅司秀艳创作的宗教类麦秸画作品和两幅获奖作品供双方合作举办画展之用。另准备2幅其他类型的作品做替补。

  二、甲方保证已经充分获得所有展出作品的所有权或该所有展出作品所有权人的授权,并在展出期间有权出售或处分所有展出作品。

  三、乙方提供南京紫峰大厦4楼-3V画廊作为举办司秀艳画展所需的场地,同时保证所提供场地的设施,设备及安保措施符合高规格画展所应具备的条件。

  四、乙方承诺乙方在双方合同举办画展期间对场地享有充分的使用权。

  五、如所展出作品有买家,由甲方来确定展出作品的售价(展出前甲方将展出作品的价格清单给乙方),产生销售后,甲方获得拿销售收入的40%,乙方拿销售收入的60%,税费亦按此比例承担。

  六、如在展出期间,没有售出展出作品,由甲方支付给乙方10000元做为办展费用。

  七、.20xx年9月17日上午10点举行开幕式,乙方提供背景台长6米,高2.4米,甲方制作喷绘图。甲方于20xx年9月16日晚22点后,或者于20xx年9月17日9:30前喷绘。 提供全套音响设备。提供高2个广告位亚膜,KT板,不包边,内容由甲方提供,乙方审核。

  1.7米,宽57.3米,费用甲方承担。位于紫峰大厦前门和商场3楼3V画廊显著位置。

  八、乙方在3V画廊提供液晶显示器一块,用于播放我放制作的介绍麦秸画历史的视频。 画展之前,可以提供作品的存放地。

  九、9月份产生的销售额,于10月1日结清。 10月份产生的销售额,于11月1日结清。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如期提供提供10幅司秀艳创作的宗教类麦秸画作品和两幅获奖作品供双方合作举办画展之用。因此而产生的画廊档期闲置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费用为 万元。

  2、如甲方未能保证已经充分获得所有展出作品的所有权或该所有展出作品所有权人的授权,并在展出期间有权出售或处分所有展出作品。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由此而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也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因场地使用而与第三方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不能按期举办的,乙方不得收取乙方办展费用;如不能举办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准备展览而支付的实际损失。

  4、如因乙方设施、设备及安保措施的问题而致展出作品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展出作品售出价的40%赔偿给甲方。

  十一,双方就合作举办画展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如就合作事项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作协议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二、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三、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公开课为40%,内训为30%(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四、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帐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五、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帐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六、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帐户,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七、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一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九、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十、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十一、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十二、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附件形式补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代理招生授权书

  _________(填写甲方单位名称)授权_________作为招生代理,进行_________(填写招生合作项目名称)工作。

  特此授权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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