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

时间:2022-05-30 19:33:23 计划 我要投稿

专项计划3篇

专项计划 篇1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突破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根据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会议精神和《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专项计划3篇

  一、指导思想

  市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类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思路,着力优化沿线市民生活环境,改善沿线城市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因地制宜确立建设标准和整治任务。通过整治,切实改变铁路沿线“脏乱差”现状,努力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综合整治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峰区铁路沿线和火车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 组 长:xx

  成员单位:石峰区公安分局 田心公安分局 城管局 环卫局 株洲北站 株洲机务段

  三、整治标准

  (一)铁路沿线

  1、铁路红线范围内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破旧建筑和乱拉乱挂现象;

  2、有专门清扫保洁队伍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制度落实,无垃圾(含建筑垃圾)、污水积存;

  3、绿化带整齐划一、疏密有度,无荒芜和损坏现象;

  4、建筑物相对整齐,立面粉饰一新或修建统一格式的安全隔离墙体;

  5、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

  6、无废品收购站、点。

  (二)火车站

  1、有垃圾专用设施,垃圾收集密闭化(有适量的.垃圾箱及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粪便收集有专用收集车辆,并做到无害化处理。

  2、空气质量符合国家要求,有完善的监测材料,有明显的控烟标志和劝阻吸烟人员,无烟草广告。

  3、食品和饮用水卫生。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布局合理,生熟分开,餐具消毒,经营的食品索证制度健全,包装符合卫生要求,无过期、变质食品。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储水罐、加水车设施完好,有旅客饮用水处,饮用水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4、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场地,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5、公共区域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室内卫生达到“五净一整齐”。

  6、车站广场应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95%以上,场内无垃圾污水,无乱摆摊设点、乞丐人员、无乱搭棚亭、乱堆乱放,无乱停放车辆,无烟草广告等现象。

  四、整治时间、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3月下旬—4月15日)

  各牵头和责任单位组织摸底调查,列出清单,制定详细整治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16日—5月31日)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参与单位对照方案,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工作进度及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创卫办。

  (三)评估验收阶段(6月1日—6月6日)

  区创卫办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对整治区域开展全面评估与验收,对未达标的区域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奖惩办法》启动有关处罚措施,确保整治按标准100%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整治任务作为当前创卫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抽调1—2名领导和足够工作人员,组成精干高效的整治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专抓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

  一是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铁路沿线火车站专项整治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对行动快、任务落实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拖着不干的进行曝光。二是各单位在分段整治的同时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对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定期进行整治。三是不断探索和完善铁路沿线、河流及排水沟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

  (三)强化配合协调。

  整治工作涉及到单位、部门多,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安排,合理调度,各责任、参与单位要服从指挥,按照整治组的要求,保证人、财、物和工作到位,齐心协力开展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应及时向区创卫办汇报。

  (四)严肃检查督办。

  铁路沿线和火车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检查、指导,抓好部门和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区创卫办将根据《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奖惩办法》对铁路沿线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专项计划 篇2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在防高坠方面,加大了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的推广使用,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种证件齐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电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质电箱,做到了“三相五线”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今年我市建筑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省建设厅《二○○四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

  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

  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

  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报监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责任人落实等作为安全报监审查的一项重点内容;

  三是要与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一律不得申报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

  四是要与事故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特别是未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计划 篇3

  “三区”教师专项计划支教协议书

  选派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受援学校: (以下简称乙方)

  支教教师: (以下简称丙方)

  为全面提高xxxx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经 教育厅(局)选派, 学校 老师将在 从事支教工作。支教期为X 学年,自 XX年X 月起至XX 年 X月止。

  为切实做好支教工作,规范三方在支教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xxxx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三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选派标准,按规定将丙方选派到乙方支教。对丙方信息(职称或职务、学历、年龄)的真实性和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负责。

  2.及时安排人员接交丙方工作,并保障丙方在支教期间原有的各项待遇不变。

  3.在丙方支教期间,力所能及帮助解决丙方家庭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

  4.丙方支教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应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做好接送工作,确保丙方及时、顺利到岗开始工作;丙方圆满完成支教工作任务后,为其出具客观、公正、合理的评鉴意见,让其满意离岗并安全返回选派学校。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丙方提供工作、生活等基本条件,帮助解决其具体困难,确保丙方安心工作。

  3.做好管理工作,丙方支教期间,以乙方管理为主;年度考核由甲方依据乙方意见,确定其考核等次。

  4.做好安全保障等工作,积极落实为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在丙方支教期间发生意外或伤病时给予帮助,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反馈甲方。

  三、丙方权利及义务

  1.在规定时间内到乙方报到。

  2.自觉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和本人形象。

  3.因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请假5天内,需乙方批准方可离开;请假6至10天,需报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请假10天以上或不能坚持工作到支教任务结束,需报甲方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及时上报市(州)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4.支教任务结束后,及时向受援学校移交工作,按时返回选派学校。

  四、其他事宜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三方各持一份,受援县和选派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选派学校(公章): 乙方:受援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

  XX年 X月 X日 XX年X 月X 日

  丙方:支教教师(签字):

  XX年 X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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