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4篇
行动计划 篇1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经验交流会精神,切实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努力在全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更好地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海沧区委办、海沧区府办《关于印发海沧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成立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东孚交警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何建辉兼任。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年度工作进行决策部署,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讲评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确定推动项目,研究表彰创建先进。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对全镇活动进行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定期召开会议,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协调推进工作落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协调开展宣传;对创建先进进行审查考核;编发工作简报等。
各成员单位按照镇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本辖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按时上报工作动态情况。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东孚工商所负责组织协调车行、车友会等单位、团体,加大对私家车主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力度,配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
东孚交警中队负责协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主题宣传、专项整治活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和基层窗口宣传阵地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加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东孚派出所负责指导公安交警部门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要求,带头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东孚城监中队负责配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加强停车问题整治,协调整治违法乱破路、乱占道等行为,加强对“土方车”的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开展全镇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推介先进典型经验;指导协调全镇文明交通社会化宣传教育、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活动。
镇妇联负责组织各村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动各界妇女参与文明交通各项活动,推介妇女组织文明交通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镇团委负责组织各团组织配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开展文明交通各项活动,协调组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建立文明交通志愿者招募,协调指导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评选。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配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开展农机安全管理,协助区农林水利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镇安监站负责配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月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对事故隐患路段(路口)的排查整改。
各村委会协助开展主题教育,努力提高民众交通安全意识。
行动计划 篇2
“教育要发展,师资须先行”。教育事业的发展,最大的挑战不是技术,不是资源,而是教师。“要发展孩子,必须先发展教师”。为了持之以恒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特制定我园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一、现状分析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目前拥有教职工29名,其中专任教师24名,后勤员工2名,保安2名,司机1名,35岁以下青年教师有23名,45岁以上教师有1名。大专学历的教师有19名,在职学历培训有3名。
教师队伍总体上一方面表现出了年龄结构较合理、学历层次在提高,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了新教师教学经验尚不足、教师培训任务重、难度大的现实。
二、指导思想从幼儿园新三年发展规划及教师的实际出发,坚持师资队伍建设适度超前发展的原则,加大教师培养力度,打造新一轮教师发展梯队,整体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师能水平,建设一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匹配的教师队伍。
三、总体目标以师德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以培养青年教师为突破口,积极创新师资队伍建设与人事管理体制,努力构建一支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时代精神和创造能力、基本功硬和业务强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四、基本任务(一)师德建设师德是教师的灵魂,是教师人格特征的直接体现。我园将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并确立以德为重的管理理念,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实施师德建设的思路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强师德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学历结构到20xx年,力争使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的'教师数量占在编教师总数的90%以上。
(三)专业能力认真学习新课改理念,把握新课改的基本要求,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新推出镇、园级新秀、能手1—3名,争取使1-2名青年教师在是市内展示教育教学。
100%的在编一线教师接受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综合能力。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和实践,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等途径,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到20xx年,50%以上的在编一线教师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能力,100%的在编一线教师能运用新课改主题活动多媒体资源库开展教育教学。
四、师资队伍建设主要措施(一)加强规划,有效落实。
分析幼儿园师资情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计划。从幼儿园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行动计划——学期园务计划——学期业务计划,加强审核,层层分解,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加以有效落实。每学年对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和调整。
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计划,根据农村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特点,倡导“立足农村,心系孩子,无私奉献”。围绕幼儿园绿色教育的实践,提倡“爱生、爱业、爱园”的“绿色教师”。依据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要求和任务,以主题活动为抓手,党、政、工、团联合开展活动为思路开展活动。树立师德高尚的教师典范,学习他人优点,弘扬先进精神。
(二)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1、建立分层负责制。形成师资队伍建设中以校长为总体责任人,业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教研组长、项目组长为具体责任人的分层负责制。使幼儿园中层干部明确各自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职责和作用,协调一致地开展活动。
2、建立捆绑考核制。开展骨干教师与新教师的结对带教活动。将新教师的成长与指导老师的考核成绩相挂钩,形成新教师培养的捆绑考核制。
3、完善分层培训制。完善幼儿园师资的分层,形成从“青年教师→成熟教师→骨干教师”的层次合理、整体性强、水平较高、充满活力教师发展梯队。
4、实施结对互评制。开展与市级一级幼儿园的结对共建活动,派遣教师向结对园学习,拓展教师的思维,推动教师成长。同时,邀请结对园老师来园观摩活动,开展相互观摩评价。
5、确立评优奖优制。设立镇首席教师、镇学科带头人、幼儿园教坛新秀、幼儿园绿色教师等奖项,开展评优奖优活动,不断弘扬先进。
(三)分层培训,整体成长。
第一层面:骨干教师层面。指幼儿园的教研组长、镇学科带头人、幼儿园教坛新秀等成员。从政策和配套资金上,加强对现有骨干教师的培养,切实发挥教研组长的主导作用,以教研组为主阵地,开展教学实践和研究,形成一个个共进的团队。通过教研组长例会、幼儿园课题组研究、“新芽”俱乐部活动的研讨,提高骨干教师的反思能力、研究能力。通过骨干教师的示范课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辐射作用。
第二层面:成熟教师层面。指幼儿园30岁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中青年教师。通过开展成熟教师与青年教师的各类专题带教,在成熟教师指导青年教师中发挥特长,不断成长。如:环境创设、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区角活动、班级管理等有针对性的专题带教,发挥成熟教师的特长,形成良好的学习指导氛围,使幼儿园成为一个学习型的团队。
第三层面:青年教师层面。指幼儿园3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让青年教师活动想得出、技能拿得出、班级带得出。其次,让青年教师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合适的个人发展规划,做到心中有目标,发展有阶段,专业有成长。
(四)加强考核,多元评价。
建立师资队伍建设的自评、互评、管理者评价和社会家长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开展相关的评优奖优活动。强化对教师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增强幼儿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行动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疟疾流行特点与流行区分类
我市属疟疾的非恒定性和低流行区域,以间日疟为主,主要传疟媒介为中华按蚊。经过多年综合防治,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达到了卫生部确定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近年来,全市疟疾疫情时有波动,但发病率呈下降趋势,连续多年控制在0.5/万以下。卫生部根据年疟疾疫情报告,确定疟疾流行区以县为单位分四类:一类县(区)为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二类县(区)为3年内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三类县(区)为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区)为非疟疾流行区。对照上述标准,我市9个市(县)、区中,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为二类县(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为三类县(区);无一类县(区)和四类县(区)。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全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年,全市达到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20xx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二)阶段目标
1.到年, 4个三类县(区)和3个二类县(区)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2.到年,江阴市、宜兴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3.到年底,所有市(县)、区达到国家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三)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从事疟疾防治相关业务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及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从事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的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以及二类县的村卫生室医生,接受疟疾防治知识和诊断、治疗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3)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1)到年,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全部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年达到90%以上;年达到100%。
(4)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接受实验室检测的比例:年达到100%;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得到基因检测的比例:年达到75%;年达到100%。
(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的比例:年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到年,疟疾病例诊断后12小时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
到年,疟疾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5.媒介防制
在疟疾传播季节,二类县(区)居民使用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的比例:年,达到80%;年,达到90%。
6.健康教育
(1)到年,二类县(区)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2)在出入境口岸、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年达到90%;年达到100%。
7.到年底,以市(县)、区为单位,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认证。所有通过认证的市(县)、区,县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继续保持完备的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能及时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进行实验室基因鉴定。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地区疟疾流行特点、防控工作和能力状况,采取适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其中,二类县(区)实施以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三类县(区)实施以加强疫情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例。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由市培训到市(县)、区,市(县)、区培训到社区和乡村,按期达到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具备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能力,配备发热病人血片镜检所需器材,及时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按期达到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并采制滤纸血;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进一步进行实验室基因检测,按期达到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指标。
2.规范治疗疟疾病例。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其中对境外输入的疑似恶性疟病例可直接采用青蒿素类药物进行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要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为提高临床治疗及时率,市和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保存和使用的管理。年底前,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用于治疗间日疟的氯/伯喹至少30人份,用于治疗非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10人份,用于抢救治疗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青蒿素类注射剂至少10人份(蒿甲醚和青蒿琥酯各5人份);每个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氯/伯喹至少10人份,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5人份,蒿甲醚、青蒿琥酯各1人份。年后的药品储备数量根据各地消除疟疾工作进程进行调配。
3.依法加强疟疾疫情报告与病例核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在1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要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复核;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滤纸血,要送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进行基因检测。
5.有效落实休止期根治和人群服药。各地要在每年疟疾传播休止期,组织对上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
(二)加强媒介防制
2.抓好个人防护。提高居民防蚊意识,提倡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加强健康教育
1.强化公众疟防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发和制作健康教育材料,为开展公众宣教提供技术支持。
2.强化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入境口岸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或电子屏幕等设施,在出入境旅客通道摆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旅游部门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对领队、导游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向旅客和游客宣传疟疾防治知识。
3.强化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中小学校要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学生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4.强化社区宣传教育。二类县要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三类县应在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卫生、教育、公安、商务、旅游、检验检疫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定期向公众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旅游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旅游者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
2.开展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提供咨询服务。旅游、商务等部门要督促旅行社、劳务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为出境人员提供抗疟药品和防蚊设施,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培训。
3.做好入境人员疟疾筛查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在入境口岸对自境外疟疾高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疟疾病例信息。各级卫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健康宣教。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4.加大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力度。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病例发现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向感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信息,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加强疟疾监测检测网络建设
1.健全全市疟疾实验室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规范开展发热病人的疟原虫血片镜检。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确诊的疟疾病例血片进行复核,并抽查1%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各级实验室要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2.开展主动病例侦查。二类县(区)每个镇(街道)在疟疾传播季节至少开展5次主动病例侦查,对近2周的发热病人进行疟原虫血检或RDT检测。
3.做好消除疟疾地区的监测工作。对已达到消除疟疾标准的地区,继续开展相关医务人员疟疾诊治技术培训,重点加强临床疑似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追踪调查,并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疫情监测,防止出现继发病例。
五、政策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血地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消除疟疾工作,建立由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挥血地防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军队系统消除疟疾工作按照军队管理体系组织,与当地政府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同步实施。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疟疾防治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
(二)依照法律法规,科学消除疟疾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三)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文广新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负责将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抗疟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蚊虫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市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消除疟疾专家技术指导组,健全寄生虫防治与病媒生物防治专业队伍,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疟疾技术方案,为实施消除疟疾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市卫生局要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负责疟疾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负责消除疟疾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承担消除疟疾工作任务的科室,并配备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消除疟疾工作。各级卫生部门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物资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当地疟疾流行程度和消除疟疾工作实际,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二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全球基金项目单独账户,三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有消除疟疾专项经费账目。合理利用全球基金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消除疟疾工作。
(六)强化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市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消除疟疾实施计划和方案,并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督导检查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和抽查。到年, 4个三类县(区和3个二类县(区在达到消除疟疾工作目标并完成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到年市、市在达到消除疟疾工作目标并完成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到20xx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市参加省级达标考核认证。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各市(县)、区进行复核,并确认达到相关考核标准后,报请省人民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估。
行动计划 篇4
为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倡导绿色环保、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不断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市文明委根据中、省文明委的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酒店、餐馆等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为重点,以餐饮企业和群众为主要参与者,广泛宣传“文明餐桌行动”,大力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文明用餐,反对陋习消费;提倡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的消费理念,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活动主题
文明礼仪进餐桌,节约风气遍XX。
三、活动重点
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为目标,以星级饭店、城市餐馆等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宣传餐桌文明知识,倡导餐桌文明行为,大力倡导“合理点餐,文明就餐,不剩饭不剩菜”的良好风气,培育健康文明的餐桌文化,净化社会文化文明环境。
四、活动内容
(一)公开承诺,展示形象。在餐饮门店、学校(机关)食堂入口摆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在餐厅内悬挂或在餐桌上摆放体现“文明礼仪进餐桌,节约风气遍XX”主题的宣传标识(附后)。公示四项承诺:不误导顾客超量点餐,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供免费打包餐盒,主动提醒顾客不要酒后驾车。
(二)合理点餐,文明用餐。点餐时服务员应向顾客明示菜品分量,建议顾客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消费者“合理饮食,文明用餐,剩余打包,避免浪费”,做到“不剩菜,不剩饭”。餐饮企业在提供文明就餐环境的同时,普及餐桌礼仪,如倡导用餐时不抽烟,用餐时不大声喧哗等,提倡“民以食为天,用餐礼为先”的文明餐桌礼仪,营造“微笑服务、尊重有礼”的文明礼仪氛围。
(三)倡导节约,绿色消费。顾客用完餐后,服务员应向顾客建议将未用完的.餐点打包,并免费提供环保打包餐盒。同时,参与的餐饮企业还可举行“打包有礼”活动,对顾客餐饮打包的行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形式由参与企业结合实际确定。坚持采购、使用合格的餐具、食用油和其它原辅材料,不用一次性餐具,提高原材料使用率,减少餐余垃圾的产生。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统一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收运、处置,避免二次污染,自觉抵制将餐厨垃圾私自出售或交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回收。
(四)示范带动,提升品位。通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确定一批活动开展良好,活动效应显着的餐饮企业(食堂)作为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全市“文明餐桌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20日前,由市文明办、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六部门联合召开动员会议,召集市区大中型餐饮企业及学校(单位)食堂负责人参会,对“文明餐桌行动”发出倡议,明确具体工作要求,部署文明餐桌行动工作。
(二)营造氛围。20xx年7月下旬至12月,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街头灯箱等对文明餐桌行动进行宣传,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职工会议等形式对文明餐桌行动进行宣传发动,在餐饮门店、学校(机关)食堂落实悬挂或摆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或宣传标语,在全市形成文明就餐的良好氛围。餐饮企业和学校(机关)食堂对员工进行文明餐桌理念宣传和礼仪培训,要求员工树立服务意识,做好顾客文明消费的引导和服务工作。
(三)典型示范。以城区10家大中型餐饮企业、5家学校食堂、5家单位食堂为首批试点单位,以凌云路、金源三街为试点示范街,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提升餐饮企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通过总结试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的经验,文明餐桌行动在全市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普遍推广,并在街道、社区开展“家庭绿色餐饮行动”,使餐桌文明在全市全面普及推广。
(四)评比表彰。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创建“文明餐桌”的办法,并从20xx年起,每年底由市文明办、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六部门对全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餐饮企业、学校(单位)食堂进行实地检查,评比表彰10个“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20名“文明餐桌服务之星”。
六、责任分工和要求
(一)市文明办负责协调各区市县文明委组织文明餐桌行动,组织宣传引导开展群众性活动;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宣传,引导XX干部群众和餐饮企业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
(二)市药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指导、督促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牵头组织好试点示范;牵头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负责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安全用餐;协调区市县药监部门组织其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和学校、单位食堂参与活动。
(三)市工商局协助市药监局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协调县(市、区)工商管理部门参与活动,核查企业营业执照情况;协调市、区市县消委会参与活动,负责收集消费者对参与活动的反馈意见。
(四)市卫生局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协调县(市、区)卫生部门参与活动。
(五)市旅游局会同市药监局组织星级宾馆(酒店、饭店)、农家乐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参与“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将文明餐桌行动情况纳入星级宾馆(酒店、饭店)、农家乐星级评审内容。
(六)市教育局组织市、区市县各学校食堂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引导学生文明用餐,勤俭节约,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
(七)市级新闻单位和市委对外宣传报道组认真组织好“文明餐桌行动”的新闻和对外宣传报道,刊播宣传口号,推出有影响力的稿件,为活动开展大造舆论声势。
(八)市、区市县各级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文明用餐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文明用餐,反对陋习消费;提倡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的消费理念,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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