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上述准入标准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相关文章: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0-14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篇)04-21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篇04-20
榆林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02-19
经济适用房申请书05-06
经济适用房申请书范文05-10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工作证明04-17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05-03
经济适用房申请书合集7篇03-18
经济适用房申请书汇编九篇04-01